许多年前,有个叫学习机的东西。我爸买回来插在黑白电视机上练习打字。他还报了县城的电脑班,其实就是打字班,成天背什么“王旁青头兼五一”。当时他还不到三十五岁,对新事物有极大的热情和好奇。
我初中三年级,家里买了电脑。那时候县城有电脑的家庭还很少,我爸陡然觉得自己很前卫,一步迈入了21世纪。
新电脑完全是摆设,平时根本用不着。我家只上了一个月的网,就没再交网费了。我爸说,网上太多黄色的东西,到处都是“半棵体”照片。我纠正他说是不是半棵体,是半裸体。他说老师就是那么教的,把老师痛骂一顿,说那个年代的老师没文化,都教错了。
电脑搁在卧室角落,一万块钱的东西,就用来玩纸牌。老爸偶尔也练打字,但太慢,一分钟打不了两个。有天晚上,我拿了套政治试卷回来,打几个字玩。我爸说他来打,我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看见打印得齐齐整整的试卷放在桌上。我告诉他没什么用,他颇为失落:你不早说,我昨晚打到四点多。我拿起来看了看,只是两页纸。
我大学的时候,打字已经很纯熟了。两页纸,十多分钟就搞定。这时我爸已经放弃打字了。对他而言,电脑的最大好处就是斗地主,还有看抗战剧。大一寒假,我从广州回来,当晚就把Windows 98系统换成了XP系统。第二天我爸暴怒:电脑被你怎么弄的?我什么都不会了!我教他用Excel制作表格进行运算,他看了半天也没记住,吃午饭时不住嘟囔:这下我变成废人了。
很久之后,我才慢慢明白自己当初的做法多么愚蠢。想要一个人改变习惯,很难。而尤其不应该的是,总把自己以为便利的东西强加给别人。年龄和岁月足以让一个人的学习能力慢慢退化,并最终丧失对新事物的好奇。从头掌握最基本的技能,对不年轻的人来说,成本太高昂。他们需要为养家糊口奔波,为时不多的暇余,并不足以支撑他们疲惫的身心去探究世界的种种新奇。于是,他们就远远被时代抛下了。
我研究生毕业后,用一个月的工资给我爸买了款智能手机。这让他既开心,又别扭,还心疼。开心的是,儿子给他买了一款好手机。别扭的是,用着还不如老款诺基亚顺手。心疼的是,县营业厅里充几百块话费就送智能手机,他觉得太亏。对他来讲,手机能用就行,山寨不山寨无所谓。他甚至不明白“山寨”是什么意思。
老爸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终于不再把需要群发的号码先抄在纸上。而不满十岁的外甥来我家几次,就已经学会在手机上搜喜羊羊和灰太狼的视频了。这时候,我爸还把视频叫作录像。
五十岁后,老爸对走在同龄人前列的兴趣已经很淡了。三十年前,他曾和几个朋友穿着最新潮的毛衣招摇过市,这成为他后来二十多年里酒桌上无比自豪的谈资。但今天,他已不太在意自己穿什么,用什么。无论他如何走在同龄人的前列,和年轻人相比,落伍也不是一里两里的距离了。
老爸年轻的时候喜欢写东西。我高中时,还觉得他的文笔遥不可及。等到我读大学,他已开始承认自己写得不如我。现在,上网看我的文章成了他每天必备的功课。我想,也许他的欣慰会大过失落吧。无论是谁,最终都会被时代抛下,会落伍,聊以慰藉的就是,看见自己种下的一棵小树,终于发芽开花,慢慢长得比自己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