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偿所愿
In which I find what I went looking for
我去南美洲的主要目的是接触那里的人,探索各处地点,近距离观察野生动物,突破原有的见识和经验。我的童年是在苏塞克斯的连绵沃野和繁茂树林中度过的,我渴望体验雄浑的安第斯山脉之巅稀薄的空气、巴塔哥尼亚的辽阔平原、火地岛松林莽莽的雪原、阿塔卡马沙漠干燥的流沙。我渴望见到壮美的伊瓜苏瀑布、埃尔米斯蒂的火山,见证库斯科和马丘比丘的印加文明。我向往的的喀喀湖的神奇,想要聆听莫雷诺冰川冰墙崩落的巨响,期待认识和了解这些地方的居民,因为他们的语言和风俗对我来说完全陌生。我还希望有机会观察南美大陆的动植物群落。
我渴望自由,厌倦了安逸、循规蹈矩的英格兰乡村生活,选择做我喜欢的事情,我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我希望找到我自己的“人迹更少的一条路”,看看它会通往何方。我想在没有安全网的前提下迎接一些真正的挑战。衣食无忧的平淡生活中,缺少激动人心的元素。我希望亲自掌舵,在人生之海上自由漂荡,看看命运会给我怎样的赠礼,哪怕只是一个契机。
当然,现实往往与我的期望大相径庭,我也有遇到严峻考验的时候。
第一次探索玻利维亚南部的安第斯山区之前,我把胡安·萨尔瓦多寄放在朋友家,然后动身前往波托西,那是个以银矿闻名的城镇,我打算从那里飞回阿根廷。我在离目的地不远的一个小镇的简陋旅馆里住了一夜。早晨退房后,我把身上剩余的所有纸钞从钱夹里拿出来,塞进衣袋,然后去买长途车票和机票,结果路遇狂欢节游行,于是驻足观看。广场上人满为患,你推我挤,抢着看热闹,游行队伍很吵闹,也很漂亮。高原上看到的色彩格外纯净,所以当地的这场五光十色的盛大聚会尤其令人印象深刻,流连忘返,连我那件老旧的蓝色粗呢外套似乎都泛着孔雀翎般的宝蓝色光泽。
过了一会儿,我转身离去,一摸口袋才发现被人偷了。我知道大喊“抓贼!”没有用,无论我说的是英语还是西班牙语,当地人不懂英语,也很少有人讲西班牙语。狡猾的小偷得手后一般会很快溜掉,没有惊动当地警察的必要。坏人早就销声匿迹了,除了接受教训,别无他策。
我总共丢失了六十美元,当然,那时六十美元的购买力相当可观。除了一些零钱和身上的衣服,我现在一无所有,我或许可以在这个印第安村镇找家银行,看看能否与伦敦或者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银行取得联系,支取一些款项,或者还可以返回旅馆寻求帮助。但最后我决定依靠自己的力量,尽量往边境走,抵达阿根廷后再从那里的银行取钱。我步行了很长时间才偶尔搭上几次便车。虽然暂时收留我的都是些摇摇晃晃的老卡车和破旧的老爷车,但对于车主的帮助,我感激不尽。
下午晚些时候,我来到一个大约只有六户人家的小村庄,这片不起眼的歇脚地荒凉贫瘠,而且偏离了我的原定路线几英里,但有位司机向我保证,我很可能在那里找到床铺过夜。果然,我只用了一点钱就从一家住在简易窝棚里的农户那儿换来了食物和住处。
这家共有七口人:母亲和她的六个孩子,其中三个只有十几岁,另外三个更小。我听说此前还有几个夭折的孩子,孩子们的父亲几年前去世了。他们没告诉我原因,但我觉得还是不要问的好。
他们的衣服是用边角料自己缝制的,小一些的孩子连鞋都没有,大孩子们的鞋破烂不堪,根本没有穿的价值。我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穿,除非是为了尊严。房子是太阳烘晒的泥砖盖的,屋顶的瓦片也是这样烘制出来的,一共四个小房间,是根据家庭的需要逐间加盖的,所以地面和屋顶不统一。做饭是把一只大铁锅架在室外的明火上煮,每天都往锅里添东西。那天晚上,我们吃的是山羊肉和玉米做的炖菜,还有豆子和粥。太阳落了山,我们挤进其中一个小房间,坐在毛皮和毯子上。出于好奇,一些邻居也来了,我们凭借良好的幽默感,努力试图交流。
我了解到当地的婴儿死亡率比较高,我还发现,虽然会简单的算术,但我的新朋友们基本上是文盲。他们的经济来源是许多山羊、几只母鸡和随便种的一点农作物。到了晚上,牲畜被赶进房子旁边的围栏,使其免受美洲狮和大野猫的侵害,这些动物可以轻松地掠走山羊(还有小孩,我敢担保)。
他们给我看用来织毯子的简陋织布机。我觉得很有趣,想看看它是如何工作的。发现我认字却不知道如何纺织,小孩子们大为开心,因为我显然不明白“读书无用,不如学点实际的手艺”这个道理。男人们抽烟斗,嚼古柯叶,喝本地酿造的甘蔗烧酒,喝酒的速度只比女人快了一点点。傍晚的时光就这样消磨掉了。夜深人静之后,先是孩子们依偎着睡在一起,然后大人们也挤挨着躺下,希望趁着酒劲早些入睡。我们紧靠着取暖,蜷缩在毛皮和毯子下面。抵御高原之夜的严寒,和这么多完全陌生的人挤在一起睡觉,对我而言绝对是新鲜的体验。他们的慷慨打动了我这个正处于二十几岁的自私年纪的小伙子——虽然拥有的那么少,他们却愿意在寒夜中与一个素昧平生的旅人分享自己的所有。
早晨,首先起床的是女人们,生火、烤面包、做早餐。男人们起床的速度慢得多,而且宿醉症状更明显。听到他们说早饭后带我去村里转转,我很高兴。村民们自豪地展示了他们坚固的羊圈、整齐的庄稼、手工纺织的布匹和自酿的烧酒,虽然这块大陆最富饶的部分已被欧洲人以他们的神和统治者的名义占据,那些从外国人的巧取豪夺和传染病中幸存下来的本地土著也被迫迁往了最贫瘠的地区,但土著的后裔也仍然舍不得放弃传统的生活方式。所以,当他们说起年轻一代坚持要在城市找工作,而不是留下来照顾家庭,本地人的生活也将因此而改变的时候,语气中难免带着悲哀。
我继续上路,深感这一番经历使自己学会了谦卑。我的人生得到了丰富,收获远远超过金钱遭窃带来的损失。
白天,安第斯山脉的稀薄空气对灼热阳光的阻隔极为有限,而晚间的星光同样可以畅通无阻。山景为夜空增色不少,加上高原的海拔优势,使得这里拥有全世界最美的星空,这也是许多国际天文台建在此地的原因。繁星闪烁的银河背后是墨水般漆黑的天幕,仿佛阿波罗亲手在这块幕布上刷了一道白漆。我所熟悉的各个星座隐没在银河的万亿恒星之中,别处看不见的星星在这里可以用肉眼看见,而且我惊奇地发现,整条银河竟然没有一块地方是晦暗不明的。远离银河系主盘的暗色天幕上,其他星星的光芒同样耀眼、恒久、美丽,即使没有月亮,星光之下也能毫不费力地看清脚前的道路,不过,虽然在低纬度地区欣赏不到如此美丽的宇宙,但高纬度的山区由于缺乏足够厚的空气保护层,夜间的苦寒是极为难熬的。
第二天晚上,我没有寻找过夜的住所。我羞于承认的是,前一天晚上,没有洗澡的人、脏衣服、脏毯子和处理不当的毛皮散发的气味,让我觉得难以忍受,我感觉收留我的主人肯定也受不了我身上的味道。因此,我认为在户外过夜应该不错,所以决定借着星光和残月(月亮在黎明前一两个小时升起)的照明赶路。然而,黑暗中前行的我觉得非常非常冷,简直快要冻僵了,我终于开始理解为什么人会冻死。我尝试了各种保暖的手段,却一一失败,快跑或慢跑都不是解决之道。空气太稀薄,很快就跑不动了。虽然空气不适合剧烈活动,但气温却强迫你活动,很容易将轻装简行的旅者逼入险境。东方的天空终于发白的时候,我已经冻得两条腿都别在了一起,根本迈不开步,只好僵硬地站着,眼巴巴地等待太阳的上半部分慢慢露出地平线。它终于冒头的时候,几乎是转瞬之间,我便觉得脸上恢复了暖意,沉溺在初升的太阳慷慨的赏赐之中,活像一条趴在石头上的蜥蜴。我又活过来了。
以上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如果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我坚决不会再次尝试。虽然那天晚上我面前的宇宙华美庄严,许多人一辈子也不一定见到如此令人敬畏的景象,但事后想来,当时还是选择一处乡村小屋过夜比较好。故意涉险从来不是我的风格,我承认,那天决定在高原的户外过夜完全是轻率之举。然而,那些年我也充分体会到依靠自己的乐趣,当时的各种冒险经历令我终生难忘。
尽管如此,如果现状与我的计划不符,我本人又对此无能为力的时候,其他人往往会在推动我人生发展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我之所以会在埃斯特角城命中注定般遇到胡安·萨尔瓦多,是因为此前威廉姆斯一家邀请我前往巴拉圭做客。他们的儿子丹尼是圣乔治学院的学生,还有一年就要毕业。在巴拉圭待了三周之后,我才决定在返回的途中去埃斯特角城游玩。所以,从时机上看,如果没有这三周的逗留,我不可能和胡安·萨尔瓦多相遇。
那一年期末,丹尼的父亲阿尔弗雷德·威廉姆斯恰好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出差开会,会议结束后,他用自己的飞机把我和丹尼等人接回了乌拉圭。多亏了飞行员精湛的低空飞行技术,我才得以俯瞰千百年来奔腾不息、蜿蜒数十英里的巴拉圭河。大河两岸有广阔的湿地和星罗棋布的牛轭湖,飞机掠过时,湖面在太阳的照射下泛起银光。这些平原是野生动物的天堂。从机舱的独特角度,我看到大群飞鸟涌出茂密的丛林,云朵般升上天空。飞机经过其窝巢上空时,声势浩大的水豚——体形庞大的啮齿动物,可以长到和大猪一样——家族仓皇奔逃。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如此眼福。
来到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在威廉姆斯家的大房子里待了几天之后,阿尔弗雷德、丹尼、丹尼的同学杰克和我动身飞往巴拉圭的东南端,在camp(西班牙语词campo的英文变体,意为“农地”)里,按照南美高乔族牧人的方式生活了几周。飞行员琼戈会驾驶飞机带我们在牧场上方盘旋,定位牛群(至少有数千头),然后降落在庄园附近的草地上。
我们像牧场的工人那样准备口粮,包括玉米和水果,还有巧克力(对工人而言这是不常见的奢侈品),用几个小时给倔强的矮种马装马鞍,然后出发寻找畜群。在那里的野地中骑马无法追求速度,因为路上除了草地就是灌木丛,还有密密麻麻的犰狳洞。直到次日上午晚些时候,我们才再次与畜群相遇。
在威廉姆斯家的牧牛场和高乔族的工人一起生活是一段极好的体验,南美的牧场不像英国的农场,它没有围墙,更像一片稀树草原,牧草的密度不高,灌木树种能长到大约三十英尺高。英式农场占地数百英亩,南美牧场可以占地数百平方英里——威廉姆斯家的牧场面积就有一百五十平方英里左右,比怀特岛大一点。
高乔人和畜群住在一起,每天都会把它们赶到新的牧草地,因为土地贫瘠,需要终日寻找新鲜的牧草。男人们平时骑马游牧,每隔几个星期才回到庄园补充给养。自小在马背上长大,他们的马术堪称一流。牧人的生活是劳作、吃饭、睡觉和娱乐四件事的无缝融合,互为一体,很难判断他们在特定的时间做的是哪件特定的事。
日落时分,帐篷已经支好,篝火点燃,食物冒出热气,歌声响起。吃饱喝足后,大家躺在星光下入睡。牧人和雇工(前者是熟练的牛仔,后者是半熟练的工人)的生活非常简单,也极为辛苦。马丁·菲耶罗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创作的史诗描写过这个群体的生活,一个世纪之后,他们的生活仍旧没有改变。
我向往天空中飞鸟的自由生活;不愿在苦难煎熬的尘世中做窝,当我再次展翅高飞,没有人追得上我。没有令人烦恼的情人的唠叨;就像美丽的鸟儿在树枝间跳跃,三叶草点缀我的床铺,繁星照亮我的顶棚。
牧人的马携带着他们的所有家当:马鞍、铺盖卷、折叠凳、facón刀(刀身约一英尺长,通常背在身后)、一点零钱、银饰品、枪和套索,还有一只嵌银的空心小葫芦。葫芦是用来装mate的,一有机会他们便会用金属吸管喝上几口。就是如此简单。
假如他们生了病,则要完全依靠同伴的医术和药草知识,如果不幸死去,就直接在倒下的地方埋葬。
这些牧人是瓜拉尼印第安人的后裔,他们说的西班牙语我听不太懂。他们个子矮小、皮肤黝黑、体形干瘦、肌肉发达,脾气如同他们赖以为生的那片干硬的土地一样倔强。他们似乎时时面带微笑,起初我觉得有点不自在,因为那笑容仿佛略微带着狂躁的味道。
牧场东部与巴拉那河接壤,但没有通往河边的公路或土路,是真正的荒野。如果发生罪案,这些人就是法官和陪审团,没有执法机构或法律保护他们免受游荡于边境地区的不法分子的侵害——这些法外之徒以抢劫为生。高乔人不希望被外界打扰,当然也不会感谢那些希望干涉自己的人,他们习惯了自我照顾。偷牛贼来自边境,他们称其为brasileños (巴西人),时常令人不胜其扰。但我听说,任何“巴西人”都无法从唐·阿尔弗雷多那里第二次得手。
高乔人的主食是肉。有一次我在那里,他们逮到几只犰狳。晚上,人们在犰狳肚子里塞满东西,外面裹上厚厚一层河岸的泥巴,把泥球滚到火堆的余烬中烘烤。等待一个小时左右,捣碎出炉的泥球,苍白多汁、热气腾腾的肉显露出来后,犰狳骨头和坚硬的外壳自动脱落了。一只七带犰狳能长到约三十英寸长,肉量相当于一只大肥鸡,味道则更像猪肉。吃之前用炭火稍微烤一下,清掉外皮残余的泥壳和灰尘,然后把肉放进锡盘里,将facón放在石头上磨利,切开肉块,用手抓食。身穿雇工的牛仔裤和斗篷,坐在太阳烤热的暖烘烘的土地上,斜靠搭着羊皮的马鞍卷,嗅着空气中数千种新奇的味道,听着瓜拉尼语民歌,看月亮升起、篝火渐熄:这些元素构成了我生命中最难忘的一餐。我的每一种知觉——触觉、听觉、视觉、味觉和嗅觉——沉浸在全新的体验里,被一股奇特的电流击中。这正是我来南美洲的目标。在那个短暂而闪亮的时刻,我找到了我的黄金国。
那天晚上,我在星空下陷入沉睡,梦见自己放弃了一切,过上真正的高乔人生活。虽然过上一段时间你会觉得这样的生活很艰苦,限制也太多,但刚开始的时候,你会完全迷上这种浪漫色彩浓郁的扮演牛仔的游戏。
每天晚上我都睡得很沉,直到曙光初现,丹尼才会叫醒我。没有学校的管束,他很是逍遥,在他的帮助下,我每天都可以学到新的技能。他只比我小五岁,经常和高乔人待在一起,请他们帮助自己完善骑术。雇工们的骑马风格和英国的学校里面教的很不一样,完全不能用“温和”这个词来形容,速度与狂野才是它的本质,而且骑手和马匹都相当顽固,互不配合。我很快便不得不承认,我需要学习他们的骑马方式,因为我的坐骑让我别无选择,它根本不吃英国人的那一套。不过,当我解决了问题——或者应该说是他解决了问题——之后,我们相处得极为不错。
因为语言受限,我很少和牧人直接沟通,但他们还是设法告诉我如何完成游牧生活中必须完成的事情。我猜这是因为我试图模仿他们的言语和生活方式,所以他们接受了我,尤其是那些比较年轻的牧人。我试图从他们的而不是我自己的视角看待生活,试图获得他们的技能、嘲笑他们嘲笑的对象(一般主要是我!),从而得以观察一种几个世纪以来并无改变的生活方式,但这种生活方式在那个时候已经走到了衰亡乃至消失的转折点。
牧人高超的套索技艺我向来只闻其名,不曾目睹。有一次,我们抵达一处营地,发现肉类供应出现短缺后,几名牧人跨上马背,我骑马跟在后面,打算找一头牛来补充口粮。他们先采用恐吓的方式,把几头牛吓得狂奔起来,然后有技巧地驱赶它们沿着直径为一百码左右的圈子跑动,选出目标。我在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虽然高乔人可以自如地骑在没有鞍子的马背上,但他们从来不会卸下马鞍。马鞍是他们的核心装备,不仅可以把家当挂在上面,还能成为干活的工具。
目标选定后,一位骑手拿出套索。高乔人的套索是柔软的矮种马皮编成的,用一只沉重的四英寸粗的金属环束着。绳套可以自由伸缩,使用者单手拎起套索甩过头顶,挥舞旋转,金属环的重量为其增加了势能。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手控着缰绳,驾驭飞驰的骏马。
高乔人的矮种马跑得比牛快,因此骑手可以越过马头,向后甩出旋转的套索,使绳圈挂在奔牛的脖颈或犄角上,将其拽倒。牲畜倒地后,牧人把套索的一端拴在马鞍前端的鞍桥上,巧妙地放慢速度,将恐慌的牲畜拖向一棵树,然后把树当成滑轮,拽着牛的脑袋,将它的犄角固定在树干上。无论它如何疯狂挣扎,都不会弄坏套索或伤害牧人,受力的只有树,技巧性就在此处。到了关键时刻,其中一位雇工一手握住缰绳和鞍桥,另一手拿着facón,催马慢慢从牛身边跑过。接近的刹那,他的身体利落地滑下马鞍,双脚并拢,浅浅擦过地面,迅速割开牛的喉咙,随即轻轻跳回马鞍上,在鲜血涌出之前离开——血可以喷到三十多英尺之外。牧人松开套索,跳下马,牛发出痛苦的嚎叫,翻着白眼,缓缓倒向地面。在它倒下之前,骄傲的牧人必定会走上前去,来到距离垂死挣扎的动物的犄角只有几英寸的地方,解下套索。
在这样的场合,如同在每个场合那样,其他牧人和雇工都会大声欢呼,手舞足蹈,为同伴的身手喝彩,夸赞他们的技术,感谢他们为自己提供了娱乐和食物。没多久,新鲜的肉便上了烤架,等候篝火的余烬的加热。
肉牛屠宰完毕,雇工们把能带走的肉分割打包,其余部分一概丢弃。我曾见到整具肉牛的残骸滚进河里,被泛着银光的水流吞没,水下隐隐传来鼓动的噪音,片刻之后,平静的河水中心便犹如沸腾一般,不断涌出红色和金银色的泡沫。再过上几分钟,食人鱼便吃光了残肉,满意地游开,光裸的牛骨架浮出水面。如此奇观,当然成功地阻止了我在一天的骑行后跳进河里游泳。
我怀着依依不舍的沉重心情,离开了这个美丽迷人的国家,却浑然不知自己即将遵照命运女神的安排,前往埃斯特角城,与一只企鹅实现命中注定的相遇。
在南美洲,无论乘坐火车、卡车、公共汽车或骑自行车、骑马还是步行,我总能体会到深刻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胡安·萨尔瓦多安全地与朋友们待在一起的时候,我动身前往南美大陆的最南端——火地岛,然后从那里越过阿根廷边界,进入智利南部,在见不到除了企鹅之外的其他活物、完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一个星期:白天,我在积雪覆盖的山间散步,那里的深谷中生长着齐腰高的雏菊,从远处看如同洁白高耸的山峰;夜晚,我在南方山毛榉树的密林中露营,点起柴火烤熟微薄的口粮。我用仅有的一点水果、面粉、糖和黄油,烘制出简单的蛋糕,日子过得犹如天堂一般。
独自旅行让我有大把的时间回忆路途中的见闻,将南美的现实与我原本的偏见对比,思考什么是真正重要的和具有实际价值的。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充满惊人的美丽和奇迹的世界上,会有那么多的苦难?而且受难者不仅仅包括人类?人之为人和友情的本质,也是我反复沉思的问题。我在旅途中遇到过许多有趣的同伴,我们曾共享过同一堆篝火、同一锅食物甚至同一顶帐篷,但他们不过是黑夜中与我擦肩而过的航船,我从未像对胡安·萨尔瓦多那样向他们敞开心扉,而所有见过胡安·萨尔瓦多的人亦是如此。为什么一只企鹅可以给与他的生活产生交集的人带来安慰和平静?为什么人们只要踏上胡安·萨尔瓦多的露台,就能与他灵魂相交,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可以在逆境中彼此信赖的挚友?这是充斥着暴力和绝望的时代特有的现象吗?在和平与繁荣时期,情况会不会有所不同?
可以确定的是,与和同类交流相比,人们更愿意在胡安·萨尔瓦多面前吐露心事,这似乎是人类与企鹅关系的本质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