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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世宗实录]》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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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二年大明永樂十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庚子朔,上率群臣,行賀正禮于仁政殿,停百官朝賀。群臣獻鞍馬,各道奉箋稱賀畢,獻方物,又獻遞手帕于恭妃殿。上詣移御所,率百官行賀禮,進表裏、鞍馬,又獻遞手帕于大妃殿。上乃入內獻壽。

○大行上王梓宮次于天壽寺前平。

1月2日

○辛丑,朝移御所。上王御便殿,引見兵曹堂上官及繕工提調朴子靑等,諭之曰:「避方之地,當有離宮,予旣成樂天亭,又欲營離宮于抱川、豐壤矣。今思避厄隨年異方,抱川、豐壤皆在國東,獨國西未有避方之宮,可作新宮于母岳明堂,勿令侈大,不過百間。」

○大行上王梓宮至陵所。

1月3日

○壬寅,朝移御所。

○上王欲幸樂天亭,上啓曰:「今日乃大行上王葬日也,恐未宜出也。」上王深然之曰:「吾適忘之。」遂止。

○讓寧授家奴病鷹,送詣上王,上王命兵曹、承政院曰:「讓寧再犯法,今又以其病鷹送于我,其無恥之甚如此。告主上,召見責之。」

○葬順孝大王于厚陵。誌文曰:

永樂十七年歲在己亥秋九月二十六日戊辰,溫仁恭勇順孝大王宮車晏駕,我聖德神功上王殿下及我主上殿下哀慕切至,服喪盡禮。上率群臣,奉上尊號,越明年庚子正月初三日壬寅,以禮合葬于松京海豐郡定安王后之陵,遺命也。大王我太祖康獻大王之第二子,天資溫仁恭謹,勇略過人,仕高麗累官至將相,嘗從太祖出征立功,歲庚午,將兵捕倭于禮山獻捷。歲壬申秋七月,太祖卽位,封永安君。歲戊寅秋八月,太祖不豫,權臣有欲挾幼構亂者,我上王炳幾殲除,請于太祖,冊封大王爲世子。九月丁丑,受太祖內禪,歲庚辰春三月,以無繼嗣,封我上王爲世子。其年冬,不豫,禪位于我上王,上王進大王尊號曰仁文恭睿。上王愛敬盡孝,久而益篤。大王春秋六十三歲,在王位三年,居閑養病二十年。此終始哀榮之大槪也。妃金氏,贈門下左侍中諱天瑞之女,性不妬忌,禮遇妾侍。我上王進尊號爲順德王大妃,追贈定安王后,無子。宮妾子,男十五人、女十人。曰元生,封義平君,次茂生,次幼,池氏出也。曰群生,封順平君,次義生,次三皆幼。女適全州府尹金謙之子世敏,封淑愼翁主,次二皆幼,奇氏出也。其餘男女皆幼。義平娶衿州監務崔致崇之女,生一男一女,皆幼。順平娶判司宰監事薛存之女。永樂十八年庚子正月日,謹誌。

哀冊文曰:

永樂十七年歲在己亥九月癸卯朔二十六日戊辰,仁文恭睿上王薨于正寢,殯于仁德宮,上諡曰溫仁恭勇順孝大王,越明年庚子正月庚子朔,初三日壬寅,葬于厚陵,禮也。殯殿向晨,靈轜將發。淡月昭兮銘旌,酸風吹兮縞紼。嗣王臣某祗奉祖儀,竚延晷刻。悵仙御之難攀,悼宸容之永隔。爰命詞臣,載撰誠德。

其詞曰:

於皇太祖,肇造洪業。粤我先后,昭哉繼述。因心孝友,克敦和睦。其在潛邸,贊襄弘多。屈此倭奴,民用投戈。茂膺盈成,恩孚動植。乃緣沈痾,倦于勤恪。讓于有德,早解機務。肆惟上聖,受命踐祚。垂二十年,治道熙洽。比于文明,纉承歷服。式至今休,莫非啓迪。惟德之光,惟功之濯。優游怡養,謂享期頤。夫何一夕,遽貽永違?嗚呼哀哉!覩宸扆兮如在,遺弓劍兮奚遽?致慼見於二聖,紛感集於臣庶。嗚呼哀哉!嗟有生之萬殊兮,咸乘化以歸盡,惟神聖之遺烈,等乾坤而不泯。嗚呼哀哉!

○石室廣八尺、高七尺、長十一尺。〈尺用營造尺,下倣此。〉兩旁石二,〈兩邊各一〉高各八尺、長各十一尺五寸、厚各二尺五寸。北隅石一,高八尺、長十一尺、厚二尺五寸。蓋石二,廣各八尺、長各十四尺、厚各三尺。加置蓋石一,廣五尺、長十尺五寸、中厚二尺、四邊厚一尺。門兩邊立石二,〈兩邊各一〉高各八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三尺。門閾石一,厚二尺、長七尺、廣三尺。門扉石二,高各七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一尺。門倚石一,高七尺、廣七尺、厚二尺。陵室外排地臺石十二,〈刻爲覆蓮〉厚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廣各三尺。地面石十二,〈下刻靈芝,上刻雲彩及十二地神,雲彩分在左右,地神在中,每一石一神。〉高各二尺八寸、長各四尺八寸五分、厚各三尺。隅石十二,〈狀似石磬,下刻靈芝,上刻靈杵及鐸,杵在左、鐸在右。〉高各二尺八寸、長各三尺九寸、厚各三尺。滿石十二,〈刻爲仰蓮〉高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厚各三尺。引石十二,〈外端牧丹、葵花、菊花,相間彫刻,每一端一花兒。〉長各六尺、方廣各一尺一寸。石欄干初面地臺排石十二,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六尺八寸、廣各二尺。隅石十二,〈狀似石磬〉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四寸、廣各二尺五寸。石柱十二,高六尺三寸。〈以一尺爲圓頭,以一尺三寸分作仰覆蓮,次以九寸爲納竹石端處,次以二尺一寸兩旁分作仰覆蓮葉,其仰覆葉間,刻圓如意紋。仰蓮葉擎竹石端,覆蓮葉鎭地旁石端,以覆蓮葉下一尺爲納兩旁地方石處,竝高六尺三寸。〉童子柱石十二,〈以一尺一寸爲圓頭,其內外面刻爲雲頭,其雲頭擎竹石連接處。〉高各三尺二寸、四面廣各一尺一寸。地方石二十四,厚各一尺、廣各一尺一寸。竹石二十四,長各四尺九寸、八面各三寸、徑八寸。薄石二十四,廣各二尺、厚各一尺、長各五尺五寸。次面地臺排石十二,厚各一尺三寸、長各七尺五寸、廣各二尺。隅石十二,〈狀似石磬〉高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厚各一尺五寸。石羊四,〈左右各二〉長各五尺、廣各二尺八寸、高二尺五寸。石虎四,〈左右各二〉長各四尺、廣各二尺、高各三尺九寸。錢竹石二,〈以一尺爲圓頭,次以頭下一尺五寸,上刻仰蓮,下刻雲彩,次以四尺一寸作八面,其圓徑一尺一寸。〉高各六尺四寸。地臺石二,〈八面有腰〉高各二尺六寸、上下圓經各二尺二寸五分。燒錢臺石一,〈其上四角,高中平有腰,刻雲彩。〉高二尺五寸、上下皆方、四面各三尺一寸。石床一,長十一尺、廣六尺三寸、厚一尺四寸。足石五,〈刻爲羅魚頭〉圓經各三尺、高各一尺六寸。足石下臺石五,長明燈頂子石一,〈頭圓刻爲雲彩〉高一尺五寸、圓經一尺一寸。蓋石一,〈八面雲角〉高二尺五寸、上經一尺一寸、下經三尺九寸。隔石一,〈八面空其中,其四面有窓。〉高一尺七寸、徑二尺三寸。臺石一,〈足彫刻上下皆八面,以其上一尺三寸,刻爲仰蓮。次一尺二寸作腰八面,每面隅皆刻蓮珠。次以一尺五寸,上刻覆蓮,下刻雲足。〉高四尺、經三尺二寸。有地臺石石人四,〈二人冠帶,二人衣甲,左右各一相向。〉長各十一尺五寸、〈出地上七尺五寸,入地下四尺。〉廣各三尺、厚各二尺五寸。拜石一,長六尺一寸、廣三尺二寸。北庭及東西庭,廣各六尺。北墻底階一級,高三尺三寸、廣二尺五寸。地臺隔石、滿石具墻,高二尺三寸、長五十五尺。地臺高九寸。東西墻底階各一級,高九寸、廣各二尺。墻高二尺三寸、長五十八尺八寸。地臺高九寸,南面三階,上階高一尺、南北廣十四尺、東西長五十五尺五寸、中階廣二十一尺,高及長與上階同。下階廣二十七尺、高二尺七寸、〈地臺滿石具〉長與上階同,當南東西,各有小石梯。

○是日,奉虞主返至天壽寺前,行初虞祭,夕次于東坡驛前平。

1月4日

○癸卯,有異氣狀如銀甁,起自東北,入于西南,有聲如雷。日者不察,下司曆魏思玉于獄,治其罪。

○上王及大妃移御于樂天亭。

○上視事。申商面請李從茂、金陽俊等罪,且請削從茂功臣籍,不允。

○上詣樂天亭起居。上王召見讓寧,戒忠君孝親,勿長前非之意。是夕,上還宮。

○大行上王虞主在東坡驛前平,行再虞祭,夕次于馬山驛前平。

○奉迎虞主儀曰:

前期,執事者設靈座于魂殿當中,近北南向,設諡冊寶案於靈座前稍東,設大次於外門外,小次於中門外,皆隨地之宜。判通禮導殿下,詣大次卽座,留都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出城外,俟虞主車。將至,班立道左,虞主車至,通贊贊四拜,群官四拜訖,乘馬前導,虞主車將至魂殿門外,導從群官下馬,判通禮導殿下,出大次奉迎。虞主車至殿門外,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降車乘輿,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匱,安于輿,小臣奉輿,攝判通禮前導,至殿階上,攝判通禮跪,啓請降輿升座,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匱,安于靈座,執事者奉諡冊寶,置於案上乃退,判通禮導殿下,詣小次卽座。時至。行虞祭禮如儀。

1月5日

○甲辰,大行上王虞主至自山陵,奉安于魂殿。先期,上率群臣,詣魂殿,以俟虞主至,奉迎入安,行三虞祭如儀。魂殿,卽仁德宮也。

○日本國京都小早河常賀、九州摠管源道鎭、濃州守平宗壽等遣人來獻土宜。

○骨看亐知哈都千戶照郞哈等來獻土宜。

1月6日

○乙巳,上御仁政殿,受群臣朝如常儀,始奏樂。日本國使臣亮倪率其屬,亦隨班行禮,序亮倪等于西班從三品之列。禮畢,命通事尹仁甫,引亮倪升殿,上語曰:「風水險路,艱苦來矣。」亮倪俯伏對曰:「上德難以名言。」上曰:「汝等所求何事?」亮倪曰:「《大藏經》而已。」上曰:「《大藏》,我國所稀有也,然當賜一部矣。」亮倪俯伏扣頭曰:「我國厚蒙上恩,不可勝言。」上又問曰:「汝等有所欲言,則言之。」亮倪對曰:「未可言語盡也,謹賦詩著志。」出諸懷中以進,詩曰:「廣拓山川歸禹貢,高懸日月揭堯天。聖朝何以酬皇化?端拱三呼萬萬年。」上乃諭以兩國通好,永堅毋渝之意,且告以去年征討對馬島之故。亮倪等出,命饋于客廳。

○上王命金尙旅、金粹知、黃彦、李思儉、李德生、李枚、安權、金理恭竝皆放赦。

○兵曹啓:「諸道各驛遞運牛,從懸鈴挾板傳送。以近日屬公寺社奴婢,正奉足計定,量給口分田,令別自立役。」上王從之。凡正丁一名給餘丁,使之出財力,以助正丁,國俗謂之奉足。

○上朝樂天亭,至暮乃還。是日夜,王子璆生,遣宦官崔得龍,馳啓于樂天亭,上王賜得龍衣冠。

1月7日

○丙午,以金漸爲戶曹判書,許遲刑曹判書,金自知大司憲,申商吏曹參判,河演禮曹參判,金謙左軍摠制,崔雲右軍摠制,郭存中兼知兵曹事。

○上朝樂天亭。

○命贊成鄭易等,行魂殿四虞祭。

○兵曹啓:「以重房爲前朝弊法,已曾革罷,而護軍房尙存。乞罷護軍房,令諸護軍各仕本衛,所屬攝隊長、隊副各還本領,補充軍亦分屬各領。防牌隊長、隊副定其牌頭,聚會一處,亦爲未便,宜分屬各領護軍率領。若防牌肄習時則兵曹鎭撫、訓鍊觀共試。」上王從之。

○命除黃海道站路察訪進上。

1月8日

○丁未,上王及上,自樂天亭幸峩嵯山觀獵。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齋宿于廣延樓別室。

1月9日

○戊申,上王問曰:「慶尙、全羅道船軍,擇無才者,換屬侍衛軍如何?」朴訔、卞季良曰:「須先實侍衛軍,然後當慮船軍,不可換定也。」柳廷顯曰:「倭寇可慮,兩道船軍,皆當以實換定,以備不虞。」

○上問曰:「仁德宮侍女生理,何以處之?」柳廷顯、朴訔皆曰:「當給料以資其生。」上曰:「不可如此薄待,宜給宣飯及房子、炊飯、汲水人等,又定宦官考察之。」

○戶曹啓:「讓寧家內人料,皆減前數,其奴婢料,皆以造米給之。」上曰:「家人之料,宜加給。奴婢二十六口內,親近十口料,以中米給之。」

○禮曹啓:「定安王后神主移安于順孝大王魂殿,四時大享及有名日別祭、朔望祭、朝夕上食,竝依啓聖殿、文昭殿例。」從之。

○命鄭易等行魂殿五虞祭。

○吏曹啓:「典祀錄事張敬止等七人將赴擧,請給暇。」從之。凡士之赴擧者,例皆給暇。

1月10日

○己酉,上御廣延樓下視事。上問誓戒之義,卞季良對曰:「誓戒之義,專以不犯染、不縱酒、不茹葷、收放心也。古者誓戒于三司,今也誓戒于議政府,以政府百官之首故也。」金漸啓曰:「齋戒宰相,皆聚于議政府,則禮賓無奔走饋餉之勞,宰相亦安心定位。且今議政府不坐本府,使大廈空曠,莫若聚議政府也。」卞季良啓曰:「議政府雖不坐本府,乃百官之首,不可雜處也。且入淸齋者,須居靜處,以收放心,不可群居共坐,談笑喧譁也。」上曰:「然。」金漸啓:「禮賓寺虛竭,且提調猥多,不視職事,只率根隨而已。」季良曾爲本寺提調,故辨之不得。漸又啓:「豐儲倉官秩卑,宜以三品官差下。」季良以爲不可,上然季良之言。

○命吏典出身鷹揚衛,毋得更揀,竝令屬內侍等各司。

○吾都里指揮伯顔帖木兒、阿河吾郞哈千戶都老等來獻土宜,命饋于西廊。

○吏曹啓:「今加設宗簿寺尹班次,序于從三品典祀寺尹之下,司僕判官序于從五品訓鍊判官之下,內資、內贍判官序于從五品典農判官之下,都染署令序于從六品典廐署令之下,都染署丞序于從七品典廐署丞之下,都染副丞序于從八品架閣庫副丞之下,典廐副錄事、禮賓副錄事、濟用副錄事各二序于正九品校書校勘之下,都染錄事二序于從九品校書正字之下。」從之。

○分遣三軍鎭撫于諸道,檢閱軍器。

○以前參判申槪爲學堂造成色提調。

○禮曹啓:「厚陵有名日別祭及朔望祭,依健元陵例。」從之。

1月11日

○庚戌,御廣延樓視事。金漸啓:「諸倉庫官吏,皆不用心,累年已用之物,猶不上重記。請奉王旨,嚴加考察。」上曰:「已曾立法,何必更請王旨,然後檢察乎?數下王旨似輕,卿其檢之,有不從者,啓聞論罪。」

○上王幸豐壤,觀離宮之役而還。離宮乃豐壤縣古基,去都城四十里。

○行魂殿六虞祭。

1月12日

○辛亥,御廣延樓下視事。金漸啓曰:「損實敬差官雖擇而遣之,其中必有各司吏典去官者。若此之類,豈皆能體委任之意,而自勉者哉?莫若委之守令,而俾監司經歷嚴加檢察。」柳廷顯啓曰:「監司經歷,事務繁劇,宜擇公廉之士,而別遣之。」

○上遣宦官李村詣樂天亭,請於十六日行祭後獻壽,上王曰:「其徐之。天氣尙寒,且無對客處,可於二三月間開宴也。」

1月13日

○壬子,上王幸廣州治之西大母山,觀壽陵。至明堂下馬,徘徊眺望,歎息良久而還。

○右議政李原受命,行開福神醮禮於宮庭。

○行魂殿七虞祭。

○禮曹啓卒哭祭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幄次於殿前近東,隨地之宜。其日,通禮門設殿下板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板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板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亞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洗爵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典祀官以下四拜。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於座,覆以白苧巾。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板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近侍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凡進香、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進爵、奠爵準此。〉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導殿下,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近侍以爵受酒。判通禮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水帨水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次出。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

○攝行儀曰:

執禮設初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初獻官之後稍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西向,書吏陪其後,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監察以下四拜。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苧巾。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謁者引初獻官,贊引引亞獻官、終獻官入就位。執禮曰四拜哭,初獻官以下皆四拜哭。〈先拜者不拜〉謁者進初獻官之左,請行禮。謁者引初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水帨手訖,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跪,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執事者以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大祝以幣篚授初獻官,初獻官執幣獻幣,以幣受大祝,奠于靈座前。〈凡奉香、授瓚、受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皆在獻官之左。受爵、奠爵準此。〉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初獻官降自東階復位。小頃,謁者引初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初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初獻官,初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復位,引降復位。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執禮曰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謁者進初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贊引各引初獻官以下以次出。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禮曹啓恭靖大王四時大享儀曰:

前期,執禮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俱重行,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板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洗訖,各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苧巾。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執禮曰行奠幣禮,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鬱鬯。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執事者以瓚授獻官,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大祝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靈座前。〈凡奉香、授瓚、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皆在獻官之左。授爵、奠爵準此。〉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獻官,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執禮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降復位。小頃,執禮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冪酌酒,執事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小頃,執禮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執禮曰徹饌,大祝入徹。〈徹者,籩豆各一,稍移於古處。〉徹訖,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引獻官出。贊引引監察及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諸執事皆四拜訖,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1月15日

○甲寅,行卒哭祭于順孝大王魂殿。

○大妃自樂天亭還御于南暉之第,以將獻壽于三韓國大夫人宋氏故也。宋氏,大妃之母。

○是夕,値上元,行三界大醮於昭格殿,而以宗廟大享,當省牲宰殺,上慮有相妨,以問近臣,鄭招對曰:「祭天用牲,古今通禮,昭格殿用素,道家所傳耳。且行處旣異,恐不相妨。」上是之,命禮曹判書許稠曰:「前此享時,亞獻以後,衆音雜奏,不成音節,今宜改之。」稠對曰:「日迫,請待他日。」

1月16日

○乙卯,上親享宗廟如儀,停賀禮。上召朴訔等勞之曰:「今日祀事無違,良以爲喜。」對曰:「式禮莫愆,天日淸明,實殿下孝誠之致然也。」

○遣右代言鄭招,獻膰肉、祭酒于樂天亭;遣執禮兪顯,獻膰肉、祭酒于大妃移御所。

○上詣大妃移御所問安。

1月17日

○丙辰,大妃詣卒驪興府院君閔霽之第,致祭于影堂,獻壽于宋氏。上命鄭招監宴享諸事,賜隨駕群官及本房奴隷酒果。

○上朝樂天亭,獻豐呈。柳廷顯、朴訔、李原、趙涓、卞季良、趙末生、許稠、李明德、郭存中、元肅、趙瑞老入侍。先是,朴訔等以易月之制已終,請用樂,不許。歲日以已發引,復請獻壽,又不許,至是乃用樂。元閔生回自北京,亦侍宴,獻白馬一匹、彩段三匹于上王,白馬一匹、綵段六匹于上,仍啓中國有甘露瑞氣及空現文殊、普賢菩薩等禎祥。

○賜宗廟享官宴于議政府。

1月18日

○丁巳,上還宮。

1月19日

○戊午,大妃自移御所還樂天亭。

○上王及上幸東郊,上先詣樂天亭,問安于大妃,遂還宮。上王乘夕還樂天亭。

1月20日

○己未,視事。

○司憲府詣樂天亭,請禹均擅自離職、尹坤、尹子當奉使平安不能調兵之罪,上王曰:「曾命所司,如有啓我事,先啓主上,轉達於我。今何遽來上疏,而兵曹何不止之?」

○臺諫擧司詣,闕請李從茂、金陽俊、張月下竝置於法,從讓寧踰墻者,幷治其罪,上曰:「從茂、陽俊之罪,予亦請於上王,未蒙允兪,月下則今又在囚。讓寧之事,非以姑息之計對也,乃爲長久之計,毋得更請。」

○下忠淸道經歷吳寧老于義禁府。

1月21日

○庚申,上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視事。金自知、兪顯等啓請李從茂、金陽俊之罪,上曰:「吾將啓於上王。」

○司諫院上書請張月下及私通讓寧者之罪,不允。

○上初卽位,下敎中外,求孝子、節婦、義夫、順孫所在,以實迹聞,凡數百人。上以爲宜簡特行,命鄭招,以禮曹所上記行實狀,議於左右議政,凡得四十一人以聞。

大興戶長李成萬與其弟順,事父母盡心,甘旨奉養,每春秋具酒食,致父母所愛親舊宴樂,以悅其心。及沒,兄守母墳,弟守父墳,每朝夕兄弟相往,食共一案,雖得一味,必與共食。海美船軍林上左母沒守墳,家貧織屨,以供祭祀。朴蕤母沒守墳,其妻傭債,以給祭祀,間或不繼,祭之以蔬。仁同金閏戍海未還,其母病疫,諸子皆避,閏遞戍來侍。及歿,親負以葬。每當番上,雇人自代,守墳三年。珍原學生李格妻沈氏,年甫七歲父死,侍母而居。恨父早死,廬于殯側,祭如事生。公州住縣監鄭自丘妻高氏,年三十三夫亡,父欲改嫁,不從其命,造家於墳側,每俗節日,必親自設祭。沔川少監沈仁富妻耿氏,年二十八夫亡,一族欲奪情,哭泣不從,至今守節。瑞山私奴莫金妻召史,年二十四夫亡,爭欲娶之,不從守節,年已五十四矣。連山及第金問妻許氏,年二十夫亡,結廬墓側,親奠朝夕,克終三年,至今哭泣不輟,不飾容儀。大丘郞將金鼐妻徐氏,年二十四夫亡,父欲奪節,固拒不從,至今守節,年四十八矣。善山船軍趙乙生妻藥加伊,歲丙子,夫爲倭所擄,未知存沒,不食酒肉、葷菜,父母欲嫁,涕位不從。隔八年,其夫還來同居,以全婦道。學生金玽妻佛非,年二十夫亡,父欲改嫁,誓死不從,終養舅姑。咸昌前權務朴希俊妻金氏,年二十三夫亡,父欲改嫁,强辭守節,年已四十七。永川郞將李鮮妻鄭氏,年二十四夫亡,父母欲改嫁,不從,至今不食肉。迎日前提控李登妻吳氏,年二十七,夫死於京,收遺骸葬于家北,事夫祖母如事己親,每月朔望,詣墓設祭。金海前錄事尹弘道妻裵氏,年十九夫亡,事姑甚謹,及姑歿,奉祀不怠。宜寧學生沈致妻石氏,年二十夫亡,事姑克孝,其父欲改嫁,辭曰:「良人以獨子早逝,父若奪志,亡夫病母,其誰奉養?」遂不從命,事姑益謹,每姑出入,身親扶之。陜川前長興庫副使張友良妻韓氏,年二十五,以無子見棄,守節不改,舅姑歿,行喪六年,忌日行祭。全州記官李瓊妻召史,年二十六夫亡,善事舅姑,及沒,代夫行喪,傾家産以供喪葬。井邑散員陳慶妻劉氏,年三十夫死倭亂,至今守節,事姑克孝。錦山副正林英順妻韓氏,年二十六夫亡,至今守節,年已六十一矣。前散員李益妻召史,年二十五夫亡,至今守節,年已六十七矣。光州別將洪琠妻朴氏,年三十夫亡,陪姑孝養,年已五十一。羅州翰林趙琢妻羅氏,年二十四,無子寡居不更。泰仁前司正朴慥妻林氏,從夫居京,姑病不運身,半夜失火,直入火焰之中,負姑以出,焦頭爛臂,遂得免。濟州前注簿文邦貴,州俗不行三年喪,歲丙戌父沒,守墳三年,喪制悉遵《家禮》,以樹孝風,鄕人效之,守墳者三人,行喪三年者十餘人。京中南部住前正權景,早年父歿,侍母定省,出告反面,家中之物不敢自私,必請而後用之。若見異味,必懷之;若有疾,衣不解帶,求醫嘗藥,疾止乃已。中部住幼學全思禮,父死,寢苫枕塊,日飮飦粥,不嘗美味,以終三年。事母出告反面,昏定晨省,學問勤勤,操行不謬。公州前判撫山縣事林謩,歲庚午,倭賊七十餘名到家,當門拒之,使賊不得入,俟父母出後門,遂俱以去。舒川兪仁奉,事父母,祁寒暑雨,不憚勞苦,凡所奉養,盡力營辦,及歿,守墳六年。海美前別將林雨,歲丙辰、丁巳年間,倭賊突至圍之,適其父病臥,獨力却賊,負父走山,遂得俱脫。幼學鄭孝新,年十三父沒,守墳三年。安陰散員沈腆,歲戊辰,倭賊突入,執其父結項而去,持銀帶銀塊赴賊中,買父而來。善山學生田益修,歲丁巳,父死於戰。事祖如父,及沒,廬墓三年。咸昌幼學申孝良,守祖墳三年,飯蔬食。幼學申孝溫,居父喪三年,不食菜果,事母及祖母,能養而敬。務安生員金生禹,善事父母,及歿,守墳六年,寢苫枕塊,事死如生。海美幼學鄭安義,守祖母墳。晋州前郞將姜用珍,倭賊入寇,牧使朴自安與戰而敗,馬困幾爲賊所獲,進其所乘馬遂得免。金堤前敎授官鄭坤,私置書院,境內與他鄕自願來學者,無不敎訓。光州生員崔保民,私置書院,訓誨生徒。

上命李成萬、李順、林上佐、朴蕤、金閏、文邦貴、李格妻沈氏、鄭自丘妻高氏、沈仁富妻耿氏、莫金妻召史、金問妻許氏、金鼐妻徐氏、趙乙生妻藥加伊、金玽妻佛非、朴希俊妻金氏、李鮮妻鄭氏、李登妻吳氏、尹弘道妻裵氏、沈致妻石氏、李瓊妻召史、陳慶妻柳氏、林英順妻韓氏、李益妻召史、洪琠妻朴氏、趙琢妻羅氏、朴慥妻林氏等,竝旌表門閭,復其家,權景、全思禮、林謩、兪仁奉、林雨、鄭孝新、沈腆、田益修、申孝溫、孝良、鄭安義、姜用珍、鄭坤、崔保民、金生禹等量宜注授。

○吉州人金元呂妻一産三男,命賜米。

○宦者洪得敬犯罪,上王命屬楊州官奴。

1月22日

○辛酉,視事。

○臺諫請李從茂、金陽俊等罪,不允。

○亮倪等請鵲及白鳩鴨,命捕白鳩鴨各二雙、鵲五雙賜之。

○陞京畿利川縣監爲判縣事,以讓寧居其縣也。

○禮曹啓:「今來五郞哈指揮老古物故,官爲致祭埋葬。」從之。

1月23日

○壬戌,月犯氐中。

○朝樂天亭。

○上王設酌,趙涓、趙末生、洪敷、河演、元閔生等入侍。

○刑曹判書許遲、大司憲金自知、左司諫兪顯等上疏曰:

李從茂、金陽俊等不忠之罪,情狀已著,近日臺諫累次上請,未蒙兪允,大小臣僚罔不缺望。竊惟,臣等之於二人,旣無私憤,又無公怨,而敢請不已者,非惟一國臣民不共戴天,亦惟天地、宗社之所共誅,殿下不得而赦也。自古不忠之人,必先絶其黨與,然後爲惡者孤矣。金訓不忠,人所共知,從茂謀欲薦拔,引以赴敵,又受其子,敢與來京,及問其由,怨咨憤怒,敢發怨上之言,其不忠明矣。且朴習獲罪宗社,死有餘誅,而陽俊愛惜其死,見於言動,其不忠亦明矣。惟我殿下不忍置之於法,從茂只令外方付處,尙置功臣之列,陽俊亦只籍沒爲奴,皆保首領,未快人望,甚乖宗社之大計,此臣等所以敢冒天威,而再請無已也。伏望殿下,斷以大義,按律科罪,以懲後來,宗社幸甚。

1月24日

○癸亥,上還宮。

○宥吳寧老復其職,觀察使姜淮仲亦令行公。初,淮仲下界,請停道內改軍籍事,上王曰:「軍機,重事也。操鍊當精,考閱當整,數額當實,雖値凶年,亦不可廢也。昨以李蕆、朴礎之言,議於兵曹,僉曰可,是以施行。淮仲不顧大體,欲悅人心,輕脫啓聞,當治其罪。」乃囚寧老于獄,令淮仲私馬上京。是日,朴訔、李原詣樂天亭,請釋淮仲罪,以開言路,上王意解,遂有是命。

○前義州牧使禹均性苛暴,所至枉刑,吏民多死者。憲府請依律科罪,命自願付處。

1月25日

○甲子,遣禮曹參判河演,偕光祿少卿韓確如京師,獻厚紙三萬五千張、石燈盞一十事。贈黃儼交綺麻布四匹、細紬六匹、鉗鐵帶一腰、貂裘一領,仍乞免金銀貢。其奏本曰:

小邦每遇進賀正朝、聖節、千秋節,謹備金銀器皿、苧麻細布、人蔘、花席等項禮物進獻。臣參詳,金銀自來本國不産,只有前元時,客商往來興販,到些少金銀,用度今已殆盡。今誠恐臨時遇節,器皿不敷,干係匪輕。伏望聖慈,許免金銀器皿,將土産物件,代備進貢。

自僞辛時,用金銀爲獻,金銀本國所不産,上王嘗遣人,請代以他物,禮部不肯奏。去年秋,黃儼私語元閔生曰:「明年君與韓確同來,乞減金銀,可以得請。」旣還,閔生以奏聞使往,儼復道前言,閔生還以聞,上初欲遣閔生,以閔生不可亟往,乃命演同確前赴獻之,因以金銀爲請。演將行請曰:「大國若問代以何物,何以對之?」上曰:「朝廷必不問,假令問之,國家選擇而遣卿,何必受辭?」演乃行。

○京畿監司啓:「通津潮水,自前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初三日,加溢四尺;自今正月初二日至初三日,加溢三尺。」

○禮曹啓:「二名不偏諱,著於禮律,又載於《經濟六典》。近年以來,凡於文書,以遐字代遠字,遂成格例,非唯不合古典,實乖於聖祖成憲。乞自今一依成法,以杜臣子謟諛之端。」從之。

○對馬島宗俊遣人來獻土物。

○大司憲金自知、司諫兪顯等請李從茂、金陽俊及從讓寧者之罪,上曰:「從茂得罪,而尙在功臣之列,吾意以爲未可,上王亦以爲不便,吾將啓于上王施行。陽俊之罪則不可加也,私通讓寧者,亦非以姑息之計,不允也。」自知等出。上命元肅,語自知等曰:「今後凡上疏,毋得直啓上王殿。」以上王厭煩也。又語曰:「私通讓寧人事,毋得更啓。」

1月26日

○乙丑,視事。許稠啓:「今國家方乞免金銀貢,請禁純金銀帶。」上曰:「然。但不可刻期而禁也,預定禁限可也。」

○上問:「京中五敎兩宗,各司奴婢分定何如?」金漸啓曰:「慈恩、天台兩宗,於城內無寺。宜以藏義、中興二寺,分屬兩宗,依他例,分定奴婢。」上曰:「都城外雖開慶、演慶,亦不給奴婢,豈可分給藏義、中興乎?」漸復啓曰:「京庫寺雖小,亦慈恩宗屬寺也,可給奴婢。天台宗雖於城內無寺,慕華樓洞口有所屬草幕,宜給奴婢,改建爲寺。」上曰:「今當革寺社奴婢之時,苟在城外,則雖大寺,例不給奴婢,何必改建爲寺而給之?若不得已則一宗內,於城中有二寺者,分屬無寺之宗,以給奴婢可也。」仍命元肅,更議于政府以啓。

○三省請置讓寧于窮僻之地,不允。

○命會議各宗寺社幷合及給田。柳廷顯曰:「革各道州郡資福寺社,擇山水勝處寺社,給田百結,聚僧作法。」朴訔曰:「今觀各宗所報,不革寺社皆於平地,至如佛經所載金剛山表訓寺,不在其例,甚無意謂。可於此寺,給田五六百結,餘皆擇名山大刹,量宜給田。」李原曰:「各宗合爲禪敎兩宗,擇山水勝處,寺社分屬之,其餘寺社在村落者皆革,以其田分給不革之寺。」命寺社幷合便否,更訪各宗以聞。

1月27日

○丙寅,以包衣浦萬戶李蔭父死,七月不葬,杖一百。

○宣旨:「今天氣暄暖,江氷將解,恐致陷溺,令各津關鑿氷渡人。」

1月28日

○丁卯,視事。

○三省請李從茂、金陽俊之罪,不允。

○司憲府啓:「凡各司置提調兼判事者,欲檢察官吏,使盡其職也。今乃陵夷,只率根隨,或有不知其司之門者。乞自今擇任勤敏委公者,悉令坐其司,檢覈勤慢,每當冬夏之季,褒貶以啓。」從之。

○刑曹判書許遲、大司憲金自知、左司諫兪顯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苟有不忠之人,必置極刑,乃宗社萬世之大計也。況從茂名在盟籍,反懷不忠,敢發怨上之言;陽俊愛惜逆臣之死,見於言辭,是皆情法之所必誅也。殿下特以好生之德,不忍置之於法,臣等職在奉法,昧死敢言,期於得請,然後已也。殿下不以臣等之言爲不可,而不賜兪允,此臣等之尤所缺望也。伏望殿下,特賜兪音,宗社幸甚。

1月29日

○戊辰,朝樂天亭。

○上王及上置酒,餞進賀使都摠制洪敷、副使摠制朴光衍。

○上王命黃海道瑞興府上朝宦官尹鳳本家,悉除徭役及雜貢,又命各年上朝宦官等本家,竝皆完護。

1月30日

○己巳,上王及上置酒,以李和英來自家鄕,故慰之。上還宮。

閏正月

閏1月1日

○庚午朔,視事。

○經筵始講《綱目通鑑》。

閏1月2日

○辛未,拜進賀表箋如儀,洪敷、朴光衍等奉表箋以行。表曰:

聖明御極,治道方隆。造化鍾神,禎符屢應。事光簡策,喜溢臣工。欽惟剛健粹精,溫恭濬哲,恒篤奉天之敬,益敦尊祖之誠。甘露下垂,式表至仁之昭格;瑞氣旁燭,聿彰太和之熏蒸。且菩薩之現空,尤前昔之罕遇。玆嘉祥之疊出,宜慶頌之交騰。伏念臣猥以庸資,幸遭熙運。迹縻海甸,班雖阻於駿奔;目注雲霄,情益深於虎拜。

箋曰:

重華協帝,克贊皇猷。申命自天,式昭靈貺。瞻聆所及,懽忭惟均。恭惟偉量淵沖,英姿玉裕。夙成緝熙之學,令聞斯彰;益著弼亮之工,嘉祥荐至。甘露降於松栢,瑞氣燭於雲霄。又歌曲之纔頒,而菩薩之竝見。此皆稀有之事,實是太平之徵。伏念,臣邈處敝邦,幸逢盛際。雖阻趨蹌之列,倍申頌禱之勤。

○御經筵。

○賀正使李湛、副使安純同告訃使權希達回自北京。希達之在北京也,黃儼傳帝旨於希達曰:「予聞,汝善擊毬,今將欲見之。」希達連三日詣闕待命,竟不見命,賜良馬二匹曰:「以歸汝國,善習擊毬之戲,如有國王之命,入朝展戲。」

○繕工監闕樂天亭進炭,上王命下判官李仲茂于義禁府。

閏1月3日

○壬申,視事。

○司憲府請遣行臺監察于平安道,檢察進賀使行李,命勿遣。

○三省請李從茂、金陽俊罪,乃曰:「臣等期於得請而後已。」不允。

○上王命於箭串牧場外擇地,爲習放火㷁處。

○上王命下戶曹正郞洪齡于義禁府,以辭連闕進炭也。尋釋齡復其職,罷李仲茂職。

○三軍鎭撫所啓:「內禁、內侍衛等武才卓異者外,竝令更試。」上王從之。

閏1月4日

○癸酉,朝樂天亭設酌,日暮乃還。

閏1月5日

○甲戌,視事。

○御經筵。

○扶安縣住三韓國大夫人宋氏家奴德金告學生崔尙溫亂言,命下義禁府,以吏曹判書尹坤爲委官,又遣右副代言趙瑞老,同三省雜治。德金服誣,命杖一百、流三千里。

○大司憲金自知、掌令宋仁山、鄭淵、持平閔逍、李安敬等及知司諫韓惠、左獻納兪尙智、右獻納李審等以再三請李從茂、金陽俊罪,未蒙兪允,上狀乞罷職事。

閏1月6日

○乙亥,御仁政殿受朝,亮倪及正祐等將還本國,亦在朝列。行禮如儀訖,引亮倪、正祐升殿勞慰,亮倪等出,命宦官饋之。祐自述行錄以進,救文士贐行詩,命文臣製贈。

○上朝樂天亭。

○左司諫兪顯上狀辭職,司憲執義朴瑞生上疏請李從茂、金陽俊之罪,不允。

○上以臺諫呈辭,命元肅、鄭招議於三議政。上王命金益精曰:「其以主上命召臺省等。」臺省等至,上王令李明德語之曰:「人君不可一日而無臺諫也。卿等以請從茂、陽俊之罪,不得蒙允辭職,臺諫之請固宜矣。然陽俊之罪已足,但不至於死爾。從茂本武班,性本癡直,雖有失錯,非其情也。且已蒙重律,無可更議,毋更請之,亟就本職。」自知等曰:「罪干宗社,不敢不請。」猶爭不已,不報,上亦命臺省就職。

閏1月7日

○丙子,上王及上自廣津觀放鷹,遂幸豐壤,觀築離宮。始役未旬,而宮寢已成,命賜酒果于董役官朴子靑等下及軍人以勞之。上王謂左右曰:「往者術士言:『當此厄會,宜有遷避。』再幸松都,供備轉輸,弊實不少,故欲南築樂天亭,東築此宮,西築母岳,隨時臨幸,以省往來之弊。又況母岳,或言可都,亦宜置宮。且其材木,予已備之,不煩國家。」御幕次置酒,趙涓、延嗣宗、趙末生、朴子靑、柳殷之、李皎、黃象、尹淮、郭存中、金益精、權蹈及京畿觀察使曺致等入侍,極歡乃罷。兩上仍留宿幕次。

閏1月8日

○丁丑,兩上晝停于中良浦。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9日

○戊寅,視事。許遲、兪顯等請收從茂錄券,不允。

○御經筵。

○禮曹啓:「士大夫墳前箭防造排可否,與政府,六曹同議,非長久之計,實爲無益,宜勿造排。」從之。剡木爲扇,形如列戟,俗謂之箭防。

○下旨曰:「朝啓日晏,廊饌亦煩。因此,六曹、臺諫事或淹滯。自今日出時一齊詣闕,廊饌則各呈臺盞一度進湯,代言亦勿往參。且六曹及臺諫,每日仕于昌德宮朝房及近處,以爲恒式。」

○以李安愚不啓崔尙溫亂言事,命歸其家。

○命國用凡物,皆以楮貨買賣,不得已須用布米,啓聞施行。

○命在外人有亂言者,則輒行啓聞,拿來鞫問。

○命一二日行幸,毋得問安。

閏1月10日

○己卯,視事。

○御經筵。

○禮曹啓:「厚德王大妃依古制,太上王后例,旣封大妃,今去大字,似爲未便。加太上二字,似得加封之義,但古無太上皇太后之文,亦似未便。以厚德王大妃封崇。」

○司憲府啓:「鄕吏免役之法,載在六典。其有三丁一子者,亦受申省,皆令免鄕,其他無故避役,冒受官爵者,悉令從本,俾實州郡,我太祖立法之意至矣。近年以來,稱三丁受申省者,身無差役,任意投閑,有乖國家均役之義。臣等竊惟,前朝凡三丁免役之法,令戶曹據各郡申省,分遣重房、繕工等司充役,待其期滿,乃許永免。乞自今,依前朝例,凡三丁一子,令吏曹據各郡申省,分定各司爲吏典,考滿去官,永免其役,其只受申省,而無去官文憑者,皆令從本,以實州郡。」從之,仍命勿許各郡申省,令其道觀察使關報。

○禮曹啓:「奉常寺卽古之太常也。唐制,太常職掌,曰御衣院藏祭服曰樂懸院藏祭器;曰神廚院藏御廩及諸器。歲在己丑,革奉常,而設典祀寺,專掌祀事,只行神廚院之職,其祭服樂器,移於本曹,奉常之職,始不如古。自政府庶事,分于六曹,本曹事務,最爲煩劇,樂懸肄習、祭服修補,未暇詳察。此非特有廢事之弊,且無六曹體統之義。乞依國初之制,復置奉常寺,其所掌職事,一如唐制。」從之,仍命本寺四品以下官,竝以文科出身者充差。

○禮曹啓:「對馬島都都熊瓦使人時應界都來傳熊瓦言曰:『對馬島土地瘠薄,生理實難。乞遣島人,戍于加羅山等島,以爲外護。貴國使人民入島,安心耕墾,收其田稅,分給於我以爲用。予畏族人窺奪守護之位,未得出去,若將我島依貴國境內州郡之例,定爲州名,賜以印信,則當効臣節,惟命是從。都豆音串入侵賊船三十隻內,戰亡十六隻,餘十四隻還來。七隻乃一岐州人,已還本州,七隻則我島人也。其船主則戰亡,但有格人等還來。今已推捉各船作頭人各一,幷其妻子囚繫,收取家財及船以待命,乞速送官人區處。』」

閏1月11日

○庚辰,御仁政殿受朝。樂天亭設酌,以慰告訃使權希達、進獻使李湛。

○下旨曰:「判廣州牧事文繼宗、判官金俓再請讓寧出遊,以至飮射、捕魚、博弈。職在防閑,反與遊戲,非惟不顧大體,有乖委任之意。」下義禁府,與三省按問。以繼宗爲元從功臣勿論,金俓自願付處。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謂,監司之職,專任一方,凡大小獄訟,靡不服念,俾無冤滯。況其事干君父者,豈可一日淹留乎?今者在全羅崔尙溫、德金等以向上不敬之言,相詰告訴,前年九月,繫於犴獄,于今五閱月矣,及至義禁府,不數日辨明。臣等未知淹滯之故,問於其時監司,摠制李安愚,答以:「令扶安知縣金滓、古阜知郡安綏推訊而未得其情,十二月見代來京之時,道遇新監司申浩,屬以亟推啓聞。」爲辭。臣等以爲,獄訟之大者,莫過於此,安遇不卽啓聞,又不用心推鞫,淹滯數月。申浩路聞安愚屬之之言,不亟推問,亦閱月而後啓聞,俱失敬上之義,又負委任之重。伏望將安愚、申浩等下攸司,鞫問其由,明正其罪,以懲不恪,不勝幸甚。

憲府亦上疏請之,上以小失,不允。

閏1月12日

○辛巳,兩上自樂天亭觀放鷹于東郊。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13日

○壬午,視事。

○御經筵。

○卞季良、許稠、行大司成柳伯淳等承命試生員于成均館。左代言金益精奉宣醞及行信寶,往成均館,以慰試官,遂印試券。

○臺諫請置張月下於法,上曰:「上王旣貸死,然當更啓之。」

○刑曹啓:「外方人民誑說亂言,情涉不忠之事,監司委一守令推鞫之際,或枉訊杖,械繫累月,竟不得情,實爲未便。伏望自今監司將告狀者與被告,皆令堅囚,隨卽啓聞,下義禁府覈實。」從之。

○以南琴判廣州牧事,金宗瑞爲判官。琴無他才能,唯務苛刻,時稱俗吏。

○上王聞上欲奉冊寶,加上太上王之號,遣尹淮諭上以不可之意曰:「太上者,至尊之名,非諸侯所當稱也。予當不受矣。」

閏1月14日

○癸未,視事。

○御經筵。

○禮曹啓:「厚陵定安王后有名日別祭奠物,依順孝大王例,用油蜜果。」從之。

○前監務金挺告友壻李繼芬向上有不忠之言,下義禁府,與三省按驗無狀,杖挺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

○司憲府請李安愚、申浩等罪,不允。

○禮曹啓:「今新造祭器與古器,大小不同,其諸處奠物,量器更定。」從之。

○對馬島都都熊瓦使人來獻土宜。

閏1月15日

○甲申,視事。

○左司諫兪顯、司憲執義朴瑞生等啓曰:「文繼宗、金俓罪關宗社,不忠甚矣。不可輕也,請依律科罪。」上曰:「自前牧使李培時,上王命從讓寧往來,故因仍致此也。且繼宗等連啓讓寧無時奉鷹入牧使、判官坐處也,上王所曾知,而予亦聞之。以前日無時相見,故與之捕魚于池耳,是非獨繼宗等罪也。況繼宗功臣也,是以輕論。」顯啓曰:「繼宗雖功臣,罪關宗社,不可輕議也。於功臣盟載之書亦曰:『事關宗社,則不饒。』如欲防微杜漸,宜於此時辨之。」不允。

○御經筵。

○議政府、六曹上箋曰:

臣等伏覩,殿下將行兩宮封崇之禮,儀章已備,上王殿下謙沖不允。臣等竊惟,纉承大統,克敦孝敬之誠;祗率彝章,宜極尊崇之禮。玆殫卑懇,仰瀆高明。恭惟上王殿下乃聖乃神,允文允武,克贊聖祖,肇造東方。定宗社以守成,底蒸民於於變。決萬機於一二日,乃倦于勤;踐洪祚於十九年,遂傳厥位。恭惟主上殿下恭承休命,光受丕基。祗奉兩宮,益篤承顔之孝;旋加顯冊,以昭歸美之儀。然盛德彌崇,而尊號未備。肆稽前古之典,當上至尊之稱。今我上王殿下固守謙沖,廼違僉願。臣等驚惶無措,兢惕失圖。伏望殿下,俯循輿情,請加徽號,答深恩之罔極,垂盛美於無窮。

臺諫亦上章請之。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惟,讓寧得罪於君父,臣子之所共不與也。且禁其私通,又定出入之限,已有王旨。今者文繼宗、金俓等身爲奉法之吏,固當爲之防閑,使出入有時,嚴其禁令,以絶私通,乃其職也。不此之顧,反自無時往來,飮射捕魚,以至鷹犬、博弈之戲,靡不共之,專無臣子奉法之意,罪莫大焉,殿下竝從寬典。臣等以爲,若曰爲其守令,非他人之比,可使相從,則爲守令者,但當敬奉王旨,自盡其職可也。豈可無時聽從,共爲縱恣於非所乎?若曰繼宗有元從之功,則事係一己者,猶可赦也,其關大計者,豈可輕赦乎?伏望一如曾降敎旨,明正其罪,以戒後來。

憲司亦上疏,請繼宗等罪。

○遣仁寧府少尹宋希璟,報聘于日本。其書曰:

奉復日本國王殿下。專使書問,副以惠貺,從審動履淸勝,感慰交深。敝邦與貴國,世修隣好,其義甚篤。但爲風濤阻梗,嗣音不能以時,果如所示。諭及釋典,我朝本不多有,然敢不依請?側聞,我國人民,曾爲風濤所漂,托處貴國雲州、安木者,多至七十餘戶,或被寇賊刦掠,轉傳鬻賣,散在諸島者,蓋亦甚衆。如得推刷發還,則濟物之仁、交隣之義,庶乎兩全,不甚偉歟?今遣臣僉知承文院事宋希璟,齎《藏經》全部,且以不腆土宜,聊表謝忱,惟領納。春寒,更冀爲國保重。

別幅:

《大藏經》全部、鞍子一面諸緣具、麻布、苧布、緜紬各一十匹、松子五百斤、人蔘、五味子各五十觔、蜂蜜十五斗、豹皮五領、雜彩花席一十張、滿花方席一十張、斜皮一十張。

○司憲執義朴瑞生等啓:「讓寧得罪宗社,兩聖思欲保全,俾居于外,敦禁交結。今文繼宗、金俓等身任防閑,而與之飮射、博弈,卒之出遊,恣意無憚,甚非臣子之意。近者讓寧出於閭巷,謀奪人妻,原其所自,實由繼宗等不能防閑故也。伏望命下攸司,依律施行。」命繼宗從自願,外方付處。

○戶曹啓:「告官物偸竊者,米穀則每十石賞二石,楮貨則每十張賞二張。」從之。

閏1月16日

○乙酉,月蝕。

○御仁政殿受朝,遂朝樂天亭。

○兩上王幸箭串,試火砲。上王問:「今春講武,何處可乎?」兵曹、代言司合辭曰:「黃海道海州等處行幸,已六年矣,宜幸於此。」上曰:「僉議實合於予心。」兩上還樂天亭。

閏1月17日

○丙戌,上還宮。

○六曹啓:「上王行在所問安,議政以上一月三次,六曹累朔一不問安,於臣子之心,誠爲未愜。乞一月二次問安。」命一月一次問安。

閏1月18日

○丁亥,視事。

○御仁政殿,放生員試榜。幼學閔瑗等一百人服靑衿儒冠,以次應牓,入就殿庭,行四拜訖,賜酒果,諸生俯伏,興,跪,受爵訖,又俯伏,興,四拜。侍臣、三館行禮,竝如儀。諸生等游街三日。

○刑曹啓:「各司奴婢陳告受賞人身死後,其子孫一族,不肯告官,其奴婢等,亦要投閑,不卽自現,甚爲未便。自今許人陳告,依他例充賞,違者竝皆治罪。」從之。仍命受賞人身沒後,限六朔內告官。

閏1月19日

○戊子,視事,御經筵。

○上曰:「宴享時,常用鄕樂,甚爲鄙俚。其令卞季良、趙庸、鄭以吾等以獻壽之意、警戒之辭,各製歌詞三首。」

○臺諫各上章,請張月下之罪,又請講武時,令三省隨駕,皆不允。

閏1月20日

○己丑,朝樂天亭,議政府、六曹從之問安,上王設小酌以見之。

○遣上護軍李君實于黃海道,以備講武諸事。

閏1月21日

○庚寅,兩上自樂天亭幸東郊,觀放鷹。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22日

○辛卯,視事,御經筵。

○三省上疏曰:

李從茂罪在不赦,而降從輕典。臣等反復思之,自古未有犯不忠之罪,而在功臣之列者。從茂罪在不赦,而只令削爵收田,此殿下之至仁也。然旣已削爵,而使有功臣之號,持功臣之券,食功臣之田,罪重而罰輕,大小臣僚罔不缺望。伏望削除盟籍,收其功券,以慰臣民之望。

閏1月23日

○壬辰,視事,御經筵。

○命禮曹判書許稠,答都都熊瓦書曰:

人至得書,備審足下誠心悔悟,願爲臣僕,刷送人口,進獻禮物,詳已敷啓,皆蒙兪允,實爲一島之福。所請諸州分置之人,已曾優給衣糧,使之各安生業,島中乏食,回還必飢。且對馬島隷於慶尙道,凡有啓稟之事,必須呈報本道觀察使,傳報施行,毋得直呈本曹。兼請印篆竝賜物,就付回价。近來,足下所管代官、萬戶各自遣人,奉書來款,其誠雖至,甚乖體統。自今須得足下所親署書契以來,方許禮接。

其印文曰,宗氏都都熊瓦。

○上王觀放鷹于箭串。

○上命元肅曰:「每禁酒之時,飮淸酒者,曾不被罪,飮濁醪或買賣者,反罹於罪,情可矜也。自今禁酒時,凡父母兄弟迎餞、老病服藥及買賣者勿禁,其會飮及他人迎餞者,一禁何如?議諸政府、六曹、臺諫以啓。」皆曰:「上敎甚當。」

閏1月24日

○癸巳,朝樂天亭。

閏1月25日

○甲午,兩上幸豐壤觀新宮。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閏1月26日

○乙未,恭妃詣樂天亭覲大妃。

○遣判漢城府事鄭津赴京賀聖節,上拜表,詣樂天亭,上王幸麻田浦以俟上。兩上渡江觀放鷹,還樂天亭。

閏1月27日

○丙申,恭妃還宮。

○上王命以班泥梁兵船二艘,移置龍媒梁,革其萬戶。

○上還宮。

○禮曹啓:「謹按唐制,以太常卿行陵。今置奉常,其所掌職事,一如唐制,伏望諸山陵巡審,亦依唐制,遣奉常判事,有故以尹代之。」從之。

○慶尙道觀察使啓:「道內巨濟、南海、昌善三島墾田凡一千一百三十餘結。附近各官人民,多潛入耕稼,如遇賊變,被掠可畏。乞今後禁民入耕。」上王下政府、六曹,與曾經慶尙道監司、水陸節制,使備知形勢者議之。遂命三島中田多處,作木柵,或築土城,聽民持兵器入耕,晝則候望應變,夜則入城固守,又令附近各梁兵船守護,其田少處,禁民入耕。

閏1月28日

○丁酉,視事,御經筵。

○日本九州摠管平宗秀遣人來獻土宜。

○臺省請削李從茂功臣籍,不允。

○禮曹啓定安王后移安儀曰:

其日,有司設褥位於殿階上,設靑蓋、紅蓋、尾扇、雀扇各一、陽繖一、陽扇二於殿門外左右,又設褥位於外門外,置大輦於褥位前南向。設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移安都監位於大輦前近東,異位重行,西向北上。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其南,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監察位二於其後,書吏各陪其後。禮儀使、〈一品一員〉參乘官〈親戚二員正三品〉先陪將軍、後殿將軍〈上護軍各一員〉假指諭四、假行首六、假牽龍八、內侍五,移安都監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各具常服黑帶。執事者陳儀仗於殿門外,次安腰輿於殿階上褥位南向。冊寶亭子置於階下近北,香亭子置於正門外。時至,攝判通禮升自東階,詣神位前跪,啓請降座乘輿,啓訖,俛伏,興,出。大祝及內侍五人升自東階,由東戶入,〈戶內外俛伏興〉內侍一人奉玉冊函,一人奉竹冊函,一人奉諡冊函,一人奉寶,降自中階,安于亭子。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几,由中戶出,安於腰輿,出自正門,冊寶亭子,皆在腰輿前。香亭子前導,宗室及內侍、參上、參外、指諭、行首、牽龍挾侍左右,至大門外褥位上小駐,奉禮引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俱就位。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訖,攝判通禮進當輿前跪,啓請降輿升輦,啓訖,俛伏,興,退。大祝及內侍二人進輿前俛伏,興,內侍一人先升輦捲簾,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几,升輦奉安下簾,俛伏,興,俱降復位。冊寶亭子在輦前,香亭子在冊寶亭子前。通贊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訖,參乘官就輦前再拜訖,升輦左右分坐。攝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輦進發,啓訖,俛伏,興,退,擔持近前上肩。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前導,〈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在輦前。〉樂部陳而不奏。〈樂部在香亭子前,腰輿在樂部前。〉輦進發至文武群官上馬所小駐,攝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文武群官上馬,通贊喝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皆上馬。分左右前導,至恭靖溫仁順孝大王魂殿門外,群官先下馬分立於道之左右,躬身迎輦,過則平身。輦少駐,參乘官下輦。初當執事陳儀仗時,忠扈衛設神主幄次於恭靖大王魂殿外門外,設褥位於幄內,設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位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如前儀,有司設奉謁褥位於殿庭當中北向。至參乘官下輦時,攝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降輦乘輿,啓訖,俛伏,興,退。大祝及內侍二人進輦前俛伏,興,升輦,內侍一人捲簾。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几,降輦安於腰輿,奉詣幄次,安於褥位訖,奉禮引禮儀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幄前拜位序立。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退。攝判通禮詣神主幄前跪,啓請祔謁,俛伏,興,引腰輿。宗室及內侍、指諭、行首、牽龍前導,至殿庭褥位,大祝奉匱跪,置褥位,開匱奉出神主,設於褥位訖,攝判通禮進褥位西北面跪,啓稱:『以今吉辰,定安王后祔謁。』啓訖俛伏興退。小頃,攝判通禮詣褥位西,東面跪,啓請祔享,俛伏,興,退。大祝進跪於褥位,奉神主匱安於輿。〈其匱蓋,亦置輿上近後。〉輿旣升,大祝奉神主匱,內侍一人奉趺几安于座。又內侍各奉寶及玉冊函、竹冊函、諡冊函,安於卓上,俛伏,興,降自東階,以次出,行祭如儀。

○合享儀曰:

前期,執儀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位於其後稍南,俱重行,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羃,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率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監察以下皆四拜訖,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大祝開匱,奉出神主,設於座,〈大祝奉出恭靖溫仁順孝大王神主,覆以白苧巾,又出定安王后神主,覆以靑苧巾,以西爲上。〉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執禮曰行奠幣禮,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鬱鬯。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執事者以瓚授獻官,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大祝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靈座前。〈凡奉香授瓚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香在獻官之左。受爵奠爵準此。〉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獻官,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執禮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執事者以副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位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降復位。小頃,執禮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執事者以副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位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小頃,執禮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贊禮曰徹饌,大祝入徹。〈徹者,籩豆各一,小移於古處。〉徹訖,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引獻官出。贊引引監察及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及諸執事皆四拜訖,贊引以次引出,大祝納神主及王后神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

○啓命殿親享儀曰:

齋戒:前享三日,上王殿下與殿下齋心別殿,凡行事執事官及從駕群官,俱淸齋一宿於正寢。前一日,忠扈衛設上王殿下與殿下大次於殿大門外,設小次二於中門外,竝隨地之宜,陪祭宗室及文武群官次於大次之前,隨地之宜。殿司掃除殿之內外。執事者設上王殿下與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殿下位稍却〉設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通禮門設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校書館員以祝版捧進,近臣傳捧以進,上王殿下署訖,近臣捧出付殿司。享前一日,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其日未行事前,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

行禮:享日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上王殿下與殿下至大次,典祀官殿司各率其屬,入實饌具畢。書雲觀報時,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及文武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終獻官入就位,判通禮啓外辦。小頃,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與殿下,入自東門,〈侍衛不應入者,止於門外。〉上王殿下與殿下至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上王殿下與殿下四拜。通贊唱衆官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升自東階,〈升降階上下皆有揖〉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近侍一人以盞受酒,判通禮導上王殿下入詣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進香在東西向,奠爐在西東向。進盞奠爵準此〉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神位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上王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近侍一人以盞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神位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跪,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神位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奉禮郞引終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奉禮郞引終獻官,入詣神位前,贊跪,執事者奉盞跪進,奉禮郞贊執盞獻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北向立,贊再拜,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授近侍。判通禮導上王殿下,詣飮福位,西向立,近侍奉盞北向跪進,判通禮啓請跪,受盞飮訖,近侍進受虛盞,復於導所。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導上王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上王殿下與殿下再拜,通贊唱衆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判通禮啓請四拜,上王殿下與殿下四拜,通贊唱衆官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前,啓請禮畢,導上王殿下與殿下還大次,奉禮郞引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陪祭群官以次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闔戶以降乃退,祝版瘞於坎。

閏1月29日

○戊戌,朝樂天亭。

○江原道觀察使成揜病,以韓承顔代之。

○初,上,下敎求言,命政府、六曹議之,至是採其可行條件以啓。

一,藝文館大提學柳觀等言:「守令賢否,民之休戚係焉。近來,守令類以辦職爲務,嚴刑以立威,迫促以集事,而於民之利害,曾不顧念,民有訴冤者,抑而不伸,至加鞭扑以黜之。乃曰:『不嚴刑,不足以立威;不迫促,不得以集事。』如是者比比有之。由是,怨憤之氣積于民間,足以感傷和氣。監司以其辦集之能,當褒貶之際,置之上第,故後之繼是任者,效而爲之,民安得寧其居而弭其怨乎?下令各道,俾守令皆以愛民爲念,勿以刻迫爲務,以消怨氣。」

一,戶曹判書權軫等言:「忠淸道蠶場,土地磽瘠,本非宜桑之地。公家種桑,于今數年,不得茂盛,近地民有桑葉,歲爲蠶場採盡,民不得養蠶,誠爲未便。擇遣公正者,驗其虛實,待公桑茂盛,更議施行。」

一,前留後許周言:「《大明律》內凡罪囚用枷之法,死罪二十五斤,徒流二十斤,杖罪一十五斤,至於笞罪,不言枷。婦人除犯奸及死罪囚禁外,其餘雜犯,保管隨衙聽候,不許一槪監禁,違者笞四十。中外官吏不體此意,凡罪囚着枷,不分輕重而妄用之,笞以下輕罪,亦用枷而囚之。婦人犯罪,不分罪狀而幷囚之,其爲不法甚矣。願一依律文施行,違者依律科罪。」

一,禮賓判事金素等言:「本寺朱漆器、鍮器,每歲貿易沙器、木器,每歲納貢,一經宴享,則過半遺失,隨卽分徵典守者,宴享相繼,典守奴婢,雖傾家破産,不能盡償。若不徵則典守者不謹,徵之則典守者受害,不可不慮也。自今大小宴享,一使守門者搜覓,宮宴則別定宦者,計數而入,計數而出,則無遺失、濫徵之弊矣。」

一,副司正孫用中言:「凡有禁令掛榜之日,卽發吏捕其犯禁者,焉得人人視審榜文而後行乎?自今京外凡有禁令,臨時酌量定限。」

一,議政府贊成事鄭易言:「各司前銜提調官奉職雖久,無有考其勤慢者,令銓曹檢察,啓聞敍用。」

一,玉川府院君劉敝言:「州府郡縣之吏侵漁屬縣,屬縣之民,不勝其苦,日夜思得守令。願度其土地廣狹、人民多少,差遣守令,以宣一視同仁之化。」

一,軍資副正崔孟良等言:「養老,聖王之所重也。自今年九十以上者,復其家;年七十以上而有獨子者,給侍丁;若率居奴子數多者,隨他定役。」

一,吏曹判書孟思誠等言:「今還上逋負與物故者,徵其族類。國家所以設糶粟之法,爲民也。雖其所貸累積而未償者,若値飢餓,則不惟不敢徵,從而賑恤之不暇,況逋亡物故者乎?古者年荒減田租,自今貸官租,逋負物故者,勿徵族類,以施寬仁之恩。」

議政府、六曹議曰:「惟隣里共知合家病死者勿徵。」

一,宗簿直長崔萬里等言:「今之工商,布散里巷,交騖於利,物價騰湧。國家旣建行廊,以爲市廛,自今分某匠某工而類居之,使京市署平其物價,違者痛徵。」

議政府、六曹議曰:「行廊及諸色工商之門,依中國例立標。」

一,工曹參判姜淮仲等言:「外方各官貢物,苟非土産,民皆以米穀貿易上納,固非一物也。當其督納之時,欲免稽程之責,猶以得納爲喜,豈計其財食之自耗乎?民之疾苦,實由於此。且有別例所貢則徵督倍於尋常,而倉卒難辦,故彼貯藏其物而乘時射利者,反不肯賣,必待倍酬其價而後賣之。今日納一物,明日納一物,未及春月,而已至於窮,誠可痛憫。爲守令者反不加意,一物之收,因而多斂。幸今倉廩盈溢,願自今別例所貢,以軍資陳米豆,聽民自願,貿易上納。」

議政府、六曹議曰:「今貢賦詳定後,如有別例所貢,以陳米豆及楮貨、布貨貿易上納。」

一,權軫等言:「義州道去京甚遠,每年收貢,人馬俱困。自今輸轉輕便貢物外,若栢子等斤重雜物,許令輸納營庫,以備進獻之用。」

議政府、六曹議曰:「平安道各官貢物內,方物所入如柏子、人蔘等物,收置其道路邊各官。」

一,權軫等言:「各官蜂桶之設,本欲蠲貢蜜也。今以官中蜂桶,據授養蜂之家,歲收所出,民皆厭苦,養蜂者少,遂致蜂蜜踴貴。自今官中能養,害不及民外,一皆革去,以除民弊。」

一,刑曹判書金漸等言:「法立則弊生,刑罰又從而隨之。自國初至今數十年間受敎條件,固非一事,雖歷仕中外者,眩於前後受敎。乞令政府、六曹除元典所載及不得已垂世之法外,斟酌削去。」

政府、六曹議曰:「令禮曹詳定所同議,分類以啓。」

一,慶昌府丞吳靖等言:「各官守令訓民律文,如有不解文字,未能學習者,輒以徵贖,民甚怨之。自今解文字者外,勿訓律文。」

政府、六曹議曰:「不解文字者,以俗語訓律文大意,毋得徵贖。」

一,司饔前給事金謹蒙言:「行幸時司饔房及司僕所用鼎釜,悉取民家常用之物,民皆怨之。令行幸各官公備收藏。」

政府、六曹議曰:「以銅鐵打造,每當行幸,載行支應。」已上十六條,皆從之。

二月

2月1日

○己亥朔,上王及上講武于海州,群臣送至慕華樓,柳廷顯、朴訔、李原願從,許之。淸平府院君李伯剛、都鎭撫延嗣宗、崔閏德、李春生、兵曹判書趙末生、參判李明德、參議尹淮、勵良君宋居信、內禁衛節制使李和英等十二人,司禁節制使權希達等五人,司饔提調權永鈞等二人,代言六人扈從。是夕,次于原平府之廣灘。

○上王謂柳廷顯等曰:「前此講武,皆令讓寧從行,今不令從行,乃以不悛前行故也。」

○京畿觀察使曺致、經歷徐彌性等來見。

○忠淸道兵馬都節制使李蕆、慶尙道觀察使李潑、右道兵馬都節制使禹博、咸吉道兵馬都節制使金廷儁等各遣人,獻方物。

2月2日

○庚子,遣人致祭于臨津之神。

○兩上觀放鷹于原平郊,渡臨津,夕次于津邊。

○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朴礎、忠淸道都觀察使姜淮仲等各遣人,來獻方物。

2月3日

○辛丑,遣人致祭于松嶽之神。

○兩上觀獵于新京等處,晝停于藥王院前平,開城留後金謙來見。

○平安道都觀察使李之剛遣人來獻方物。夕次于留後司之黃橋。

2月4日

○壬寅,兩上觀獵于木村洞等處,晝停于愁草島。黃海道都觀察使李叔畝、經歷元恂等來見。夕次于江陰縣歧灘之西,李叔畝進方物。

○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李興發、慶尙道左道兵馬都節制使金萬壽等各遣人,來獻方物。

2月5日

○癸卯,遣人致祭于歧灘之神。

○上御幄次,視事。

○兩上觀獵于金浦等處,晝停于金浦洞口,夕次于延安府之猪洞。

○全羅道都觀察使申浩遣人來獻方物,命賜大小隨駕諸臣及軍士。

2月6日

○甲辰,遣人致祭于牛耳山及首陽山之神。

○兩上晝停于平山府高乙恠川邊,置酒張樂,柳廷顯、朴訔、李原、趙涓、李伯剛、趙末生、李明德、李皎、元肅等入侍。村巷父老童稚咸集,左右觀聽,命賜之酒。夕次于平山府三灘之東。

○慶尙道左道水軍都節制使權蔓遣人來獻方物,賜大小隨駕諸臣及軍士。

2月7日

○乙巳,兩上次于海州東亭子,判海州牧事朴齡、判官成孝祥等來見。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節制使李恪遣人來獻方物。是晩,雨雹。

○命朴齡頒侍衛大小臣僚及軍士料。

2月8日

○丙午,兩上入登山串內講武場,次牛峴之南達達里之北。是日,駕至金剛平,上王臂鷹放之,馬躓而墜,不豫。

2月9日

○丁未,上王平復。兩上觀獵于鍮串等處,凡驅軍,三軍甲士及騎軍一千人、步軍二千人也。晝停于香磨,賜侍衛宰樞酒,下至賤隷焉。復觀獵于見萬山,還次于香磨,命分賜所獵鹿獐于三議政及兵曹、鎭撫所、承政院。

○水軍僉節制使成載來見,仍獻方物。

2月10日

○戊申,觀獵于洪加伊山及所伊山,晝停于海靑,饗侍衛宰樞,復觀獵于松山,夕次于古邑常。

2月11日

○己酉,觀獵于九月山及洪海山,晝停于禦仁浦,饗侍衛宰樞,復觀獵于鉢甲山,還次于古邑常。

○李叔畝獻酒果,命分賜侍衛臣僚。

○江原道觀察使韓承顔遣經歷李明保來問安,獻方物。

2月12日

○庚戌,觀獵于拘巖及障之巖,晝停于禦仁浦,復觀獵于登山,還次于古邑常。

○上王命加定厚陵守護軍二十戶。

2月13日

○辛亥,兩上回還,觀獵于古邑沙山,晝停于多道山,復觀獵于大小熊蔬山,夕次于釜夫里之原,西風甚烈。

○留都群臣遣贊成事鄭易來問安,仍獻酒果。

○是日,上護軍李尙恒之狗先搏小獐,權希達之狗從後搏之。希達使奴僕刦奪之,尙恒厲聲罵希達還奪之,希達曰:「我願爲大司憲,懲如此無禮之人也。」觀者皆笑。

2月14日

○壬子,觀獵于新平山等處,晝停于馬濕衣。本宮奴子等捕虎來獻,上王賜緜布一匹。

○京畿觀察使曺致遣經歷徐彌性來問安,仍獻方物,上王賜彌性及曺致鹿各一口。

○命頒料于侍衛臣僚及軍士,夕次于海州之西今泉之原。

2月15日

○癸丑,上賜海州驅軍摠牌李德明等八人弓箭。

○兩上觀獵于軍藏山及金堀山。上王曰:「場中多石,馬若躓,則悔可追乎?予與主上遊樂,今已十餘日矣,毋致後悔。」遂不驅馳,晝停于山下。

○上王命趙末生、元肅等曰:「予觀講武場,無如此串之最好者。若後世無道,必恒遊畋,其令伐木墾田,聽民耕稼。」復觀獵于積石山,夕次于平山府龍池之丘。

○留都群臣遣吏曹判書尹坤來問安,仍獻酒果。

○命放驅軍。

2月16日

○甲寅,朴齡、成孝祥等奉辭,上賜衣各一領,又賜駕前指路張思道、三軍指路張勇等弓箭。晝停于平山府沙乙以谷,監司備酒饌,大餉侍衛臣僚及軍士,下至賤隷。兩上置酒設樂,侍衛宰樞皆入侍。上王命成達生及元胤起舞,顧謂上曰:「元摠制將任將帥之責矣。」夕次于平山府山里之原。

2月17日

○乙卯,晝停于彌勒堂川邊,夕次于歧灘。

2月18日

○丙辰,李叔畝、元恂等奉辭,上王賜衣各一領。上勞之曰:「卿等慮事頗周,陪上王無事講武而還。」賜衣各一領。晝停于開城靖陵洞,曺致、金謙等來見。夕次于黃橋。

○命留後司,頒料于大小臣僚及軍士。

○遣李伯剛,奉香祝,祭于厚陵。

2月19日

○丁巳,上王親祭于齊陵,上親祭于啓命殿。

○遣宦官致祭于驪興府院君閔霽之墓。

○兩上觀放鷹于壺串,夕次于松林縣之龍屯平。

○是日,大妃自樂天亭移御于豐壤離宮。

2月20日

○戊午,遣內侍別監,致祭于長湍津。

○晝停于長湍縣山城,置酒饗隨駕宰樞。曺致獻酒肉,命分賜于大小軍士,夕次于長湍津北。

2月21日

○己未,遣內侍別監,致祭于紺嶽。

○卞季良、洪涉及奉寧府院君福根、益平府院君石根、吉昌君權跬、宜山君南暉、判漢城致仕安義、知兵曹事郭存中來問安。夕次于沙川縣之楓川。上王命:「自今府院君以下取旨後,乃得問安于豐壤。」

2月22日

○庚申,曺致、徐彌性等奉辭,上王及上各賜衣。

○上命留都百官,毋得出迎,會于朝房以待。

○上王至豐壤新宮之南,設帳殿以御。上從之,覲大妃于新宮,夕還宮。

○留都百官詣闕肅拜。

○宣旨:「講武場,京畿廣州、楊根等處爲一所,鐵原、安峽等處爲一所,江原道平康、伊川、等處爲一所,橫城、珍寶等處爲一所。如是定所,其標內在前居住人及已起耕田外,新到人及新墾、伐木、私獵等事一禁。」

2月23日

○辛酉,視事,御經筵。上問柳觀以《高麗史》讎校事,觀對曰:「史者,萬世之龜鑑也,而《高麗史》舊本,凡災異皆不書,今幷錄之。」上曰:「凡善惡皆錄,所以鑑後,豈以災異而不錄乎?」

2月24日

○壬戌,上王以天氣尙寒,不宜御帳殿,遂還樂天亭。

2月25日

○癸亥,日暈。

○視事,御經筵。

○日本國九州前都元帥源道鎭、肥州太守源昌淸各遣人來獻土宜。回賜道鎭緜布五百匹,昌淸緜布三百五十匹。

○初,僧海禪與文可學造印,及可學誅,海禪逃,至是自現。命下義禁府,令戶,曹參判安純同三省鞫之。

○命戶曹參判安純曰:「今聞,商賈不務用楮貨,予爲慮焉。其所以興行之術,議于政府、六曹以聞。」

○設文科會試于成均館,武科會試于訓鍊觀。上各賜宣醞,以慰試官,上王亦賜宣醞于訓鍊觀。

○上賜宣醞于西離宮造成所,以慰監役官。

○上王自樂天亭移御于豐壤新宮。

○命判廣州牧事南琴,率讓寧君禔以來。

2月26日

○甲子,禮曹啓:「年老大臣賜几杖之法,載在六典,而有司尙未擧行,有違敬老之義。乞依六典擧行。」從之。

2月29日

○丁卯,朝豐壤離宮。

○南琴陪讓寧還廣州。讓寧中路徘徊,不欲還,琴强之乃還。

○司憲持平閔逍、司諫院左獻納李審赴訓鍊觀武科試,與觀官爭禮,往復相詰,至日暮乃開場。上王命下義禁府,罷其職。

○義禁府啓:「私奴每邑吐伊誣告吳思敏夫妻亂言,律該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從之。

2月30日

○戊辰,上王及上將獵于平康等處,是日獵于寶藏山,夕次鐵原府直灘。

三月

3月1日

○己巳朔,兩上獵于鐵原府之高石亭。上王親射獐中之,遣宦官韓吉文,送獐于大妃及恭妃兩殿,賜議政府、六曹獐及酒有差。又獵于古東州平,夕次于平康縣之積山,江原道經歷李明保來見,仍獻酒果。京畿經歷徐彌性辭還。上王欲除弊,命所經各道監司毋得來見,故經歷扈從。是日獲多,命分賜京畿、江原道監司、經歷及侍從群臣。

3月2日

○庚午,兩上獵于臨丹、馬場、栢山等處,夕次于今音窟山下。

○上王命李明德覲其母于伊川縣,仍賜酒肉。

○是日,上王至栢山,見路傍有墾田曰:「此講武之所,民之潛入開墾,可憎也。」命鞫之。

3月3日

○辛未,兩上觀獵于平康縣之分水嶺及栢伐、伊銅山等處,還次今音窟山下。

○江原道觀察使韓承顔來謝賜獐,仍獻簑衣及酒果,上王命饋之,分賜酒果于扈從軍士、臣僚。

3月4日

○壬申,兩上獵于城山,乃還次于積山。

○上王命李明德及掌軍節制使李和英曰:「今聞,軍士馬困者頗多,其更議宿所,以速還宮。」明德等啓曰:「馬困者不多,且今講武,亦不易也。請依前定宿所。」上王不允。

○上命賜酒于隨駕宰樞。

○韓承顔獻新菜。

○上王以元肅及文孝宗有母,各賜獐。肅等謝恩,上王曰:「予早離齊陵,至今哀慕益切。卿有母,宜當盡孝,以是賜之耳,勿煩辭謝。」

3月5日

○癸酉,兩上獵于甲伊川平,至平康西南郊駐輦,召趙末生、李明德、元肅、柳穎等,親賜酒至醉。夕次于鐵原府所乙背洞,曺致、徐彌性等來見。

○留都群臣遣工曹判書李之實問安,仍獻酒果,命兵曹分賜大小臣僚及諸軍士,賜之實獐。

○上王召見鐵原府使李揚于帳內,謂曰:「府內南山等處獐鹿幾何?」揚對曰:「臣差人堅禁私獵,獐鹿及猪,實多有之。」上王曰:「然則予將重來。但昔日講武時,營壘處坑坎石堆頗多,不宜馳騁。」揚對曰:「臣將以入番人吏、兩班等游手之輩,修治平之。」

○全羅道兆陽鎭兵馬使柳漢遣人來獻馬一匹于上王,上王命以廐馬賜漢。

○上王命兵曹曰:「明日當還豐壤,其入番內禁、內侍衛外甲士、防牌等,竝令歸京。」

3月6日

○甲戌,李揚奉辭,上王命曰:「予上馬時更見。」及上馬,揚進見,上王使揚見于上,顧謂上曰:「此李揚也。」揚感泣。

○晝停于抱川縣松院南平置酒,趙涓、延嗣宗、李和英、趙末生、李明德、郭存中、李澄、李湛、郭承祐、成達生、河敬復、李順蒙、許權、文孝宗、柳殷之、元肅、柳穎及曺致入侍。兩上夕還豐壤離宮,金益精、鄭招、趙瑞老、權蹈等自京來見。

3月7日

○乙亥,上還宮,時散宰樞詣闕問安。

3月8日

○丙子,視事,御經筵。

○謝恩使趙大臨、進賀使權弘、副使文貴等回自北京。

○上以吉昌君權跬子聃將娶妻,賜鞍馬。

3月9日

○丁丑,視事,御經筵。

3月10日

○戊寅,上王移御樂天亭。

○移置讓寧于利川新第,給田,使之耕稼,又給祿俸於其官。

○遣採訪使權卓于咸吉道採金,自閏正月二十九日始役,至二月三十日凡役軍一千二十九名,所得金,安邊五十兩,和州二十九兩五錢,湍川四十二兩,摠一百二十一兩五錢。

3月11日

○己卯,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視事。

○朝樂天亭。上王出會于箭串平觀鷹,又觀魚于江,遂還樂天亭置酒,柳廷顯、朴訔、李原、趙涓、延嗣宗、趙末生、李明德、郭存中、郭承祐、柳殷之、文孝宗、崔閏德、李皎、元肅、權蹈、曺致等入侍。

○平安道觀察使啓:「价川郡民二十四戶男女幷七十二口飢。」上命曲加賑恤,勿使飢餓。

3月12日

○庚辰,上王及上自樂天亭渡麻田浦觀鷹,觀獵于所羅里,夕次于慶安驛下平,三議政皆從行。

3月13日

○辛巳,兩上觀獵于延長山,晝停于廣州東亭子前平,置酒張樂,侍衛宰樞及曺致、南琴等皆入侍。

○吏曹啓:「中朝欽天監各品員數只十一,我朝書雲觀員數至二十七,實爲冗濫。請革掌漏四內二、視日四內二、司曆四內二、監候四內二、司辰四內二,幷革司諫院司諫一、宗簿寺尹一、藝文直館一、承文院僉知一、典醫檢藥四內二,以置集賢殿祿官。」從之,命司諫則勿革。

3月14日

○壬午,兩上觀鷹于東亭前平,又觀魚于金灘,仍晝停置酒張樂,隨駕宰樞皆入侍。上王還樂天亭,上詣豐壤離宮,問安于大妃。

○上命利川縣監,備農器給讓寧第,其農作人巭,聽其自望,男女各五人,以其奴婢爲之。

3月15日

○癸未,雨雹。

○上還宮。

○兵曹啓:「文科殿試,只試策問一道,武科殿試,竝試三場,其例不同。且一日之內,恐未得畢試,自今武科殿試除講經。」從之。

3月16日

○甲申,新置集賢殿領殿事二正一品,大提學二正二品,提學二從二品,以上兼官。副提學正三品,直提學從三品,直殿正四品,應敎從四品,校理正五品,副校理從五品,修撰正六品,副修撰從六品,博士正七品,著作正八品,正字正九品,以上祿官,皆兼經筵官。副提學以下郞廳置十員,隨品差下,以次選轉,各品不過二員,五六品兼副檢討。又於經筵,加設司經,七品以下兼之,各品皆序本品班頭,副提學班在司諫之上。以朴訔、李原領殿事,柳寬、卞季良爲大提學,卓愼、李隨提學,申穡、金赭直提學,魚變甲、金尙直應敎,偰循、兪尙智校理,兪孝通、安止修撰,金墩、崔萬理博士。初因前朝之制,修文殿、集賢殿、寶文閣大提學、提學以二品以上爲之;直提學、直殿、直閣以三四品爲之,然無官署職任,唯以文臣加官而已。至是悉罷之,只留集賢殿,置司于宮中,擇文臣有才行年少者充之,專事講論經史,以備顧問。

○革恭安府,幷於仁寧府,增置少尹。以李潑爲大司憲,黃祿、曺致同知摠制,曺備衡右軍都摠制,李叔畝同知摠制,崔士康京畿都觀察使,申槪慶尙都觀察使,趙啓生黃海道都觀察使,金謙、朴齡加資憲,皇甫仁左獻納,金孝貞右獻納,許倜司憲持平,權偲左正言,趙克寬右正言。

○仁寧府尹行大司成柳伯淳卒,命賜棺槨及紙七十卷,遣使致賻。伯淳,瑞山人也。性勁直,以明經達史,久爲國學長官,誨人不倦,訓進後學,多有成就,一時文士,多出其門,故特加賻贈。

3月17日

○乙酉,視事,御經筵。

○上命量屬奴婢于集賢殿。

○上王幸豐壤離宮。

○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啓:「凡軍士熟於鼓進金退之節、結陣行陣之法,然後可以應敵制勝矣。乞賜陣圖陣說,令本營及各鎭,常時隷習。」上王從之。

3月18日

○丙戌,御仁政殿,發策覆試金汶等三十三人,恩賜三人、吏科一人亦預焉。讀券官李原、卞季良、許稠,對讀官權蹈、藝文直提學成槪。

○上王觀獵于豐壤東郊。

3月19日

○丁亥,上王自豐壤幸樂天亭。

○上詣豐壤覲大妃,遂朝樂天亭。

○罷慶尙、全羅、忠淸道水軍都節制使,令兵馬都節制使兼統其任。

○刑曹都官啓:「稱干稱尺,屬補充軍後避役者,已令永屬,各其官奴婢、私處奴婢屬補充軍後避役者,亦令本孫陳告。自今公處奴婢,屬補充軍後,漏避役者,依上項例,永屬各其司奴婢。」從之。

○義州節制使馳報:「使臣禮部員外郞趙亮、行人易節等至境上。」卽命工曹判書李之實爲遠接使,奉宣醞迎于義州。

○通事金仲諸還自北京言:「河演進厚紙奏本,不塡日字。皇帝召韓確語曰:『汝老王事我至誠,小王不在心,不塡日。朕欲下朝廷問之,朕待汝國甚厚,故不果耳。往說爾國王。』」

○命黃海道前觀察使李叔畝,使臣回還後還京。

3月20日

○戊子,以奏本不塡日字,下集賢殿直提學申檣、僉知承文院事金聽、仁寧府判官崔興孝、承文院校理羅有綬、著作郞朴幹、閔寅于義禁府,承文院提調許稠以辭連,幷下。

○上自樂天亭幸東郊,命侍衛武官及敬寧、恭寧君等騎射,遂還宮。

○禮曹啓:「使臣出來時,宿所外經過各站晝停,毋用油蜜果大卓。使臣若奉諡號出來,則所經各道使臣、守令用朝服迎之。」

○司憲府上狀論:「淮陽府使李養修曾爲豐儲倉使,犯贓在逃,獄成受杖一百,不宜臨民。」

○遣都摠制曺備衡于安州,奉宣醞慰使臣。

3月21日

○己丑,上幸東郊,覆試武科金自雍等二十八人。三議政從,上王亦來觀之,置酒帳殿,柳廷顯等及訓鍊觀提調鄭擢等,侍衛將帥延嗣宗等入侍。上王幸豐壤離宮,上還宮。

3月22日

○庚寅,以文科第一人前監察安崇善爲司憲持平,武科第一人副司直金自雄爲司僕判官,其餘拜官出身有差。上御仁政殿,放文武科牓,賜酒果、花蓋如儀。

○命召司憲掌令宋仁山謂曰:「大司憲李潑何不送吏迎之?」仁山曰:「潑嘗奉使入朝,多挾細布,將行販賣,爲監察搜檢。其懷利辱命若此,不宜爲憲府之長。」上曰:「曩時禁令不嚴,非潑故犯也,可使迎之。」仁山曰:「不敢奉敎。」

3月23日

○辛卯,視事,御經筵。

○文武科新及第等詣闕謝恩。

○以刑曹判書許遲代李之實爲遠接使。

○司憲府啓:「前佐郞金久冏奔競於朴訔家,依他例,配于遠方。」

○司諫院上疏曰:

憲司糾百官,正風俗,其任至重。今大司憲李潑嘗奉使朝廷,恣行貿易,殊無廉恥,豈可爲風憲之長?守令,近民之職,苟非其人,民受其害。今淮陽府使李養修曾盜官物,貪汚莫甚,亦不宜臨民之職。伏望特允憲司之請,皆罷其職,以勵士風。

○禮曹啓:「近年以來,鄕吏雖非三丁一子者,亦許赴雜科試,實違立法本意。自今鄕吏三丁一子者,考觀察使文憑,乃許赴雜科試。」從之。

3月24日

○壬辰,上將詣樂天亭,遇上王于東郊,遂觀魚于金灘。上王還樂天亭,上還宮。

○禮曹啓:「諡號,凶事也。然今以日易月,三年之制已畢,若結彩棚用樂,則恐使臣以爲非禮,若不爲,則恐使臣以爲薄待也。」上遣元肅,就問朴訔于其第,訔曰:「可通于遠接使,令問于使臣。」

3月25日

○癸巳,視事,御經筵。

○杖金聽、崔興孝、羅有綬、朴幹等各七十,配聽于尙州,興孝于益山,有綬于沔川,幹于高靈。杖閔寅六十,餘皆釋之。

○司諫院上疏請金聽等罪,不允。

3月26日

○甲午,上御仁政殿受朝。臺諫合辭請許稠罪,又言羅有綬罰輕,上曰:「今使臣之來,禮曹務劇,故命稠視事。自予卽位以來,朝士有犯,皆許收贖,未嘗杖之。今有綬等以所犯匪輕,而律無正條,特令杖之,其勿復言。」臺諫猶論不已,不報。

○上朝樂天亭,大妃自豐壤還樂天亭。

○王旨:「自今各殿進上,各道監司及京畿水軍節制使依詳定物目,以望前望後進之,其他兵馬節制使及水軍節制使毋得進上。」

3月27日

○乙未,上還宮。

○遣驪川君閔汝翼于黃州,奉宣醞迎慰使臣。

○平安道監司李之剛啓:「使臣趙亮嘗於東八站路上,墜馬傷臂。」上遣左副代言柳穎,率醫鄭從夏問疾于使臣。

○司憲府上疏,請許稠、羅有綬等罪,司諫院亦請之,皆不允。

○卞季良製《紫殿之曲》三章以進。詞曰:

紫殿峩峩映翠巒,五雲深鎖玉欄干。壽觴瀲灔黃金酒,長奉天顔萬歲歡。大澤涵濡一世人,穰穰福祿自天申。荷天百祿眉壽萬年,萬有千歲保朝鮮。父臨朝鮮國,億萬群生皆赤子。朝朝暮暮,惟期聖壽齊天地。〈右獻壽之詞〉泰否循環自不停,帝王端合視無形。欲圖長治非他道,佩服湯盤九字銘。唐帝欽天敬授時,有虞精一辨危微。禹拜昌言克勤克儉,小心翼翼是周文。武王誥康叔,如保赤子其康乂。恭惟聖上四三王而六五帝。〈右警戒之詞〉相求相應際明時,龍虎風雲自有期。臣節松筠寒不改,聖恩天地大無涯。大矣乾元四德全,黃裳坤道順承天。使臣以禮事君以忠,明良相遇値時雍。父母與神明,愛之敬之毋或替,元首股肬惟一體。〈右君臣之義〉

3月28日

○丙申,視事,御經筵。

○王旨:「今聞,京外疾疫興行。其令所在官盡心醫治,毋致夭折。」

○左司諫兪顯、掌令鄭淵等請承文院官吏等罪,上曰:「此非故犯也。且已杖配,不可更論。」顯曰:「此人等罪,關係至大,不可輕論。許稠亦以提調,不能檢察,豈得無罪?」上曰:「當更商量。」鄭淵請罷李養修職,上曰:「其盜官物,罪與朴礎同,而礎已位至宰樞,吾欲開養修遷善之門。」淵曰:「朴礎以故,不曾居臨民之任,只以水軍萬戶,位至水軍節制使,以有將帥之才也。今養修則一無可取之才,但竊盜而已。」上曰:「予已知之矣。」

○進賀使洪敷回自北京。

○命給讓寧大君穀種。

○上王幸毋岳,觀離宮造成之役。

3月29日

○丁酉,視事,御經筵。

○以李潑爲刑曹參判,洪汝方爲大司憲,崔迤爲慶尙道都觀察使,李興濟仁壽府尹,臺諫論潑不已,故以汝方代之。

3月30日

○戊戌,視事,御經筵。

○司憲府上疏請罷李養修職,上曰:「予悉知之。」

○賜文武科及第恩榮宴于禮曹,命左代言金益精,就賜宣醞。

○臺諫請承文院官吏罪,不允。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七〉

夏四月

4月1日

○己亥朔,御仁政殿受朝,遂詣樂天亭。上王及上幸麻田浦,夕還樂天亭。

4月2日

○庚子,上還宮。

○柳穎還啓使臣疾已瘳。

○上命曰:「李養修非宗戚勳舊也,特以大臣之故,除淮陽府使耳。臺諫以嘗犯贓罪,累請罷之,左右亦曰不可用。其罷之,自今不敍。」養修,朴訔妻族也。性姦巧貪汚無才,但以無嗣,養訔子,訔嘗薦爲大護軍,又薦爲淮陽,時議譏之。

○上命:「自今讓寧家勿令把直,又當俸祿未受前及田租未收時,以官穀給之。」

4月3日

○辛丑,視事,經筵。

○禮曹啓:「今當首夏,雨澤愆期,請祈雨于北郊。」

○上王遣吉昌君權跬,上遣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奉宣醞往留後司,迎慰使臣。

○上御便殿,親閱進獻馬。

○盜入壽康宮御庫。下入番速古赤、照刺赤等五十餘人于義禁府獄鞫之。

○頒朝廷所賜《陰騭書》及歌曲于京中及諸道各寺。

○是日,上王自樂天亭幸豐壤新宮,行至兔院川邊,時方久旱,飛雨霏霏,上王悅,住駕川邊,召侍衛宰樞,賜酒兕觥六七行曰:「此雨可喜,雖霑濕何傷?」

4月4日

○壬寅,視事,經筵。

○上謂刑曹參判李潑曰:「聞比來繫獄者頗多。輕者速放,重者亦宜以時決遣,毋令久滯。」

○遣人于留後司,贈使臣衣各一襲。

○初,李之實爲遠接使,使臣問:「喪制已除否?」之實妄對曰:「百日而除。」至是憲府劾之,不報。

○宣旨:「徐省、金紹、金經許京外從便,張蘊、康順、金世忠外方從便,沈仁鳳、沈澄、僧道生、沈石雋、李元緝、李元絢、李伯長、李末漢、李瀹、李迹、林尙陽、任龜年、田思理、盧異、李淑福、梁汝恭、金自溫、李安柔、宋乙開、李慤、張思靖外方自願付處。

○遠接使許遲報:「使臣言:『來時朝士請白摺扇者多。』蓋其意欲之也。」卽命慶尙、全羅道各進三百把。

○上王觀獵于豐壤西山。

4月5日

○癸卯,視事,經筵。

○上王觀獵于豐壤北山,住駕野次,謂近臣曰:「今何久不雨也?及今而雨,水田猶可望也,兩麥已無及矣。」仰天噓唏曰:「吾雖食,豈安心哉?」

4月6日

○甲辰,親傳宗廟、啓聖殿、文昭殿、健元陵、順孝大王魂殿、定安王后魂殿夏享大祭,北郊祁雨祭香祝。

○上詣樂天亭覲大妃而還。

○上王自豐壤還樂天亭。

○迎接使報:「使臣言:『致祭時祭文,令知漢音者高聲開讀。』使臣請以所帶來綃子,欲換黃銅盆子鼈兒匙筯與鉢,以非本國所産答之。副使請鍍金鑄象小觀音一軀。」

○遠接使啓:「使臣不受所贈衣,再三請之,固辭曰:『已知殿下厚意,然各盡其道耳。饋饗之物,雖極豐厚,所不敢辭,若係錢財者,雖絲毫,何敢受之?潛受而不奏於帝,便是欺君。若宰相見贈,是朋友之義,受亦無害。』使臣又言:『帝初欲遣宦官,更擇朝官差送。吾等俱以不才,受命而來,何敢不敬謹?』又言:『朝鮮,皇帝所最愛,吾等此行凡事,皇帝必聞,益自惶恐。』」

○上王遣孝寧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