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的主权与边界——罗马德性与以色列使命的战争
古典共和政体建立在宗族共同体的基础上,名垂青史的伟大爱国者几乎都出身于源远流长的伟大氏族。共同体至少在最初阶段,政治权利依托于氏族。城邦在其萌芽和全盛时期,几乎没有游士和纵横家上下其手的空隙。个人的政治主张和宗族的政治传统很难区分,流放和荣耀同样不分彼此。阿尔克迈翁家族就是伯里克利,利用波斯反对斯巴达是他们的出生印刻和永恒使命。近代人丧失了许多历史理解力,在希波战争时期称他们为(希腊的)卖国贼,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称他们为(雅典的)爱国者,仿佛他们随着时代而改变了自己的德性。米太亚德家族恰好相反,将联合斯巴达反对波斯的传统维持到客蒙和修昔底德时代。近代人由于错误的代入感,同时赞美反对波斯的战争和反对斯巴达的战争,在希波战争时期称他们为(希腊的)爱国者,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称他们为(雅典的)保守反动派。其实两大家族都是始终不渝的雅典爱国者,不过只能以他们党派的方式爱国。
雅典民主以宗族党派的形式展开,正如英国民主以士绅党派的形式展开。出身是德行的保障,证明政治家是有根的地方共同体成员。有根政治家(相当于《宋史》所谓的土豪)不太容易作出不负责任的事情,因为兔子不吃窝边草,且谁都不愿意把粪便倒在自己卧室里。选民喜欢名门望族的候选人,因为后者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如果中国读者不能理解有根土豪和无根游士的区别,不妨做一个思想实验:选民更信任张季直,还是梁任公?前者的决策如果损害地方利益,肯定会连累自己;后者身轻易遁,随时可以而且确实经常改变投机对象。雅典民主在其天真时代,基本上由老加图所谓“满口大蒜味的土鳖元老”包办。乡民只要看到政治家出面,就知道他的基本政纲,因为他爷爷早就见过政治家的爷爷。论证说服虽然不是多余的,但远没有雄辩家自以为的那么重要。无论修辞学教师多么善于自吹自擂,氏族的铁杆支持者都不会支持敌对氏族。这些顽固分子是雅典民主的压舱物,非常歧视知识分子和外来人。随着雅典日益强大、富裕和开明,知识分子和外来人越来越多,传统道德或偏见越来越动摇,公民的血统越来越混杂;雅典民主就越来越激荡,游士政治家就越来越多,土豪政治家就越来越少。
无根游士首先以诡辩家的形式进入雅典,很快就引起了民主传统派的警惕。他们正确地指出:共和国以民德为基础,禁不起纯粹理性的虚无主义侵蚀。审判苏格拉底是他们的反击,然而已经为时太晚。风气形成以后,不是个别打击能够扭转的。如果雅典民主还有挽救的余地,那也只能在伯里克利以前。孟德斯鸠赞美伯里克利深刻理解法的精神,因为共和国的主权就是公民权的总和。滥许缺乏雅典政治德性的外邦人入籍,无异于默认外邦对雅典共和国主权的无声颠覆。可惜这位伟大的文明收割者,一面限制移民和混血者归化雅典的资格,一面身体力行地奉养游士和外邦人。孕育智者派和苏格拉底的社会风气由他亲手造就,正如他和阿斯帕西娅的私生子开辟了破坏入籍限制政策的恶例。如果雅典人自己急欲放弃列祖列宗的政治德性,一味限制外邦人又有什么用处呢?哈德良皇帝精心保护和恢复古老的雅典宪法,寻访血统纯正的雅典公民后裔;但他除了制造一个依靠游客为生的杂技团,还可能有什么其他成就吗?
雅典人猜忌的外邦人大抵来自其他希腊城邦。他们并不全是共和政体的主权者,但多多少少总有一些自治政治经验和军事团体经历。军事自治团体对希腊人非常重要,即使政治上的君主在军队中也像民主领袖。只有在这种前提下,外邦人入籍雅典才是某种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埃及或波斯的散沙群众列为入籍对象,那就只能解释为僭主破坏公民德性的长期努力已经到了功德圆满的时候。恺撒和罗马诸帝毁灭共和国的主要武器,从高卢人入籍开始,到行省降虏的普遍入籍结束。恺撒的举动还可以解释为格拉古传统的扩大,以德性元气未衰的蛮族补充共和国腐败的公民。卡拉卡拉的恩泽就只能是撕去一切伪装的东方化,指望东部顺民的散沙性格淹没罗马公民残存的政治德性,给罗马城邦的自治传统钉上了最后一颗棺材钉。如果我们用古典时代的政治伦理衡量近代世界,就会认为穆加贝和曼德拉才是卡拉卡拉的真正继承人,因为他们将公民权交给缺乏政治德性的外邦人,淹没了具备民主经验的少数公民。根据孟德斯鸠的标准,这种行径就是外邦人对共和国主权的颠覆。雅典民主在其极盛时期,公民人数也不过总人口十分之一,伯里克利已经觉得有必要严加甄别了。
我们一定要首先了解古典政治学和历史学的背景,撇开当代种族、殖民理论的政治正确概念,才能真正理解南方社会对黑人问题和奴隶制问题的担忧。托克维尔早已指出,黑人奴隶制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因为它不仅仅是奴隶制问题。或者更准确地说,最难解决的问题其实是自由黑人的共同体身份问题。许多人之所以维护奴隶制,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这种制度有正当性,而是因为他们感到很难找到其他现实可行的途径,将为数众多的外邦人排斥在共同体之外。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默契,政治德性是生死攸关的问题。只要相当比例的共同体成员缺乏默契或状态不佳,就会导致城邦本身的灭亡。如果色诺芬的万人远征军当中掺入一千名“既不能令又不受命”的东林党人,全军覆没就是自然的命运。任何一支专业足球队当中掺入十分之一的外行,今后就不要指望联赛了。这是共和政体独有的麻烦,专制政体从来不怕没有政治责任的消极居民太多,因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越多越好。雅典人和卡罗来纳人之所以沦为种族主义者,主要因为他们是共和主义者。大宋臣民和大明臣民能够同化犹太人和黑人,主要因为他们是政治低能的顺民。巴西和葡萄牙的天主教徒实现了多种族混融的威权社会,南非和荷兰的新教徒却形成了种族隔离的共和政权,主要因为后者是更好的民主主义者。即使在欧洲人和非洲人都没有出场的情况下,同样的规律依然适用。印度宪法之父安贝德卡尔力主巴基斯坦独立,因为强制一亿心怀不满的穆斯林留在共同体内,只会产生两种后果:要么维持民主而无法统治,要么维持统治而无法民主。所以,印巴分治乃是印度共同体塑造的必要条件。
黑人重返利比里亚运动,其实就是美国版本的印巴分治。托克维尔曾经指望,由于气候、环境和天赋的自然作用,白人会向北方集中,黑人会向南方和加勒比地区集中,最终形成天然边界。废奴派通常并不主张黑白平等,更不要说吸纳黑人进入共同体了。他们恨奴隶制,因为这违背了他们的宗教感情和抽象原则;但他们不想要黑人公民,又提不出任何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南方人嘲笑他们是假冒伪善的狂热分子,犹如保王党人嘲笑清教徒。确实,林肯的内战理由必须诉诸以色列的上帝和忌邪的神:“我们诚挚盼望,我们热切地祈祷,希望这场天谴的战争迅速结束。然而,即使上帝定意让这场战争持续下去,直到两百五十年来奴隶无偿劳动所积聚的财富化为乌有,直到鞭笞所流的每一滴血被战争中的流血所偿还,我们也应相信三千年前《圣经》所说的:‘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相反,南方人只要继续以罗马元老自居就行了。恺撒想把高卢人送进元老院,这是毁灭自由的第一步。鸡兔同笼的邦国无法形成有效自治,结局不外乎三种:其一,鸡兔分别建立自己的共同体;其二,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政;其三,消弭冲突的必要性成为长期武断统治的理由。重建时期,北军在南方实施了第三种统治。海斯和解后,白人对黑人实施了第二种统治。民权运动后,社区自治实现了第一种模式。今天美国政治正确的实质就是调和政治德性不同的各共同体,因此以共同体而非个人为基本单元。这种演化给美国宪制增添了早期罗马帝国的马赛克色彩,跟南方政治家主张的罗马共和国式狭隘、排外形成了鲜明对照。
美国的元老院和新教徒都有自己的天命观。19世纪50年代,前者似乎比后者更有机会。然而,这种优势是表面和脆弱的。弗吉尼亚王朝、辉格党的反恺撒主义联盟、卡尔霍恩叛乱有一项共同特点:头牌歌女太多,观众太少。林肯早年的辉格党经历已经教会他,寡头式内耗竞争对大党的形成多么不利。候选人为了在初选中保证同侪的支持,往往必须接受两年轮替制。辉格党像一块种植过密的麦田,所有的麦穗都没有长大的机会。俱乐部交易在初选前就已经作出了大部分决定,以致选民基本盘丧失了活力和斗志。人事安排的重要性上升,使纲领和原则退居次要地位。民主党对辉格党的优势建立在草根群众的力量之上,然而,奴隶制和基督教原旨的冲突削弱了他们的力量。精密的理论可以证明二者完全没有矛盾,但精密的理论对群众是不起作用的。任何人只要将民众的道德直觉和原教旨主义结合起来,就能在二者之间打进一个楔子。
南方版本的昭昭天命体现于波尔克(James Knox Polk)的大美洲计划。美国将会兼并古巴、墨西哥和中美洲,从而使蓄奴州在合众国内占据压倒性优势,将南方政治传统变成美国政治传统,最终消弭分裂国家的危险争论。美国将延续华盛顿家族的也就是古典的爱国主义原则,将合众国变成亚加亚同盟、埃托利亚同盟和罗马-意大利同盟的现代版本。任何政治家都清楚:无论中间步骤多么复杂,一切权力终归源于国民有机体的习惯性忠诚。各州的权力属于各州国民,因此各州是强大的。联盟的权力属于各州政治家、外交家和掮客,因此联邦是软弱的。联邦的软弱有助于联邦的扩大,因为它不易威胁新邦的政治传统和政治精英。联邦的扩大有助于联邦的软弱,因为过于复杂的多元博弈体系不容易形成阵线分明的多数派和少数派,只能形成一大群边界模糊、翻云覆雨的机会主义派阀。只有旗帜鲜明的大党和目标明确的领袖才能越过同侪的牵制,直接诉诸国民的仲裁;只有高度同质化、共同价值观稳固的国民有机体才能维护大党和领袖。这样的可能性将会随着拉丁各州的增加而不断减少。
自由的西方替代寡头的南方,为新教徒的天命观开辟路径。这种天命论以选民的道德优势和特殊责任为基础,本质上蕴含着宗教战争的设定。每一个恺撒身上都有十个马略,每一个林肯身上都有十个克伦威尔。选民的共同体不仅有边界,而且边界比其他的共同体更难跨越;但他们负有普世的使命,以帝国主义为群众性信仰的自然归宿。清教徒的帝国主义格外理想主义,又格外残酷。罗马元老-哲人的帝国主义以优劣为基础,歧视和奴役是宽容和放任的必要条件;而以色列先知-战士的帝国主义以善恶为基础,公义和审判是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条件。美洲的罗马人只需要建立有德性公民的共同体,统治没有德性的外邦人;而美洲的以色列人必须用自己的血洗自己的罪,背起救世主义的十字架。只有一种力量能够跨越习俗和利益造成的德性差异,那就是如火如荼的信仰和牺牲。神学家林肯是洞悉人性的感情炼金师,深知奉献和融合的期望深藏在理性的内核中:只有在神意决断的电光火石之际,共同体才能诞生或重生;只有在鲜血代替墨水解释宪法的政治学奇点,边界条件才能重新设定。然而,僭越神权的凡人有祸了,创造历史的人注定要为他创造的历史献祭,正如名师要为他铸就的名剑殉身。
新教徒的天命战胜了罗马人的天命,因为美国自始就是救赎之国。信仰与自由体现于历史,就是一手持《圣经》、一手持枪的天路客。选民的共同体不是血缘和地缘概念,核心价值就是他们的核心利益。离开价值,根本无法界定什么是利益,什么不是利益。山巅之城是万国的引路人,救世的焦渴在选民的血液中流动:信徒活着不是为了研究福音书,而是为了活出基督;美国存在不是为了研究政治哲学,而是为了照亮世界。只要美国忠于真正的信仰和真正的自由,引导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万军之主耶和华就不会抛弃他们;而只要美国抛弃了真正的信仰和真正的自由,神的荣耀就会离开他们。林肯除了焦虑自己有没有站在上帝一边,其他什么都不焦虑。他对黑人政治德性的评价其实并不高于卡尔霍恩和道格拉斯,但他信任上帝的公义胜过信任人类的智慧。如果奴隶制是罪,美国人的血就是赎罪的价。只要认罪,任何罪人都不会遭到抛弃。在人不能,在神都能。如果畏惧赎罪的价超过畏惧耶和华,这种心中无神的智慧就像亚希多弗(Ahithophel)为押沙龙设计的锦囊妙计一样,将会毁灭自己和邦国。美国通过林肯选择了敬畏耶和华的智慧,也就赢回了解放或征服世界的使命或资格。
罗马的乡土爱国主义依托于地方和宗族,依靠习惯和血统延续,容易随着私人记忆的中断而灭亡,扩张不能超越其天然疆界和生命源头太远。伯里克利、奥古斯都和哈德良对公民血胤的焦虑,证明了古典共同体的高贵和脆弱。南方的记忆之花留恋弗吉尼亚的甜香烟草,很难将那不可名状的秘传知识留给世界。波尔克的大美洲合众国将会止步于两洋之间,将七海拒之门外。七海属于大英帝国,英雄美人和田园牧歌属于美洲合众国。世界将失去威尔逊主义,而合众国永远不会超出大英帝国的仆从。美国不会吸纳自己的有色人种,当然就不会强迫欧洲解散其殖民帝国。肯尼亚、罗得西亚和南非将会成长为不亚于雅典和弗吉尼亚的伟大共和国,跟她们的姐姐美洲合众国一起辅弼母亲大英帝国,左手仲裁欧洲列强的纠纷,右手保护亚细亚的顺民。英格兰和英语列强将会继承罗马-意大利同盟的荣耀,远远超过今天这个没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世界;但伯里克利和加图的德性无法教化蛮夷和顺民,造就普遍同质的共同体基础。公民-帝国统治者的德性早晚会消磨殆尽,在东方腐蚀和蛮夷侵凌的夹攻下灭亡。事实上,从犹太基督教-日耳曼习惯法文明的角度看,奴隶制只有两种意义:东方腐败势力对西方的入侵,古典文明-人文主义旧世界在基督教新世界的复辟。新罗马通过了试炼,正如旧罗马没有通过试炼。
古典爱国主义的实际意义就是公民德性共同体的排外主义,在南方自然会表现为针对非欧裔居民的种族隔离。19世纪的加利福尼亚州议会认为华工是不可同化的危险移民,无非证明他们信任经验知识超过抽象的宪法理论。21世纪的议员觉得应该向称职的华裔美国公民道歉,无非证明政治德性不是遗传和血缘的产物而是习惯和经验的产物。一百多年的熏陶足以改造民德,更新认同。格兰特总统劝告李鸿章,让华人移民到南洋去建设新广州或新上海。他真正的意思就是,听任美国西海岸产生太平天国或三合会黑手党政权,超过了美国人能够容忍的限度。林肯麾下有大批既恨奴隶制又恨黑人的共和党,对利比里亚建设寄予厚望。他们真正的意思就是:一个不可能完善的黑人共和国在非洲是伟大的进步,在美国就是难以忍受的包袱。林肯私下的看法其实相去不远,但他最终将信仰置于经验之上。在信仰与经验之间,斯蒂芬斯和亚里士多德都作出了相反的选择。他们多多少少相信:某种来库古和努玛的智慧能够行使诸神的特权,发明共同体的德性和边界。先王以神道设教以后,此后的凡夫俗子不得僭越。这是人文主义者的典型做法,王莽、刘秀和汉代的谶学家都是这样做的。以色列先知的传人不可能体会不到这种智慧的多神教性质,只能相信任何不以敬畏耶和华为起点的智慧最终都将证明为愚拙。政治德性是上帝完成其神秘计划的工具,人的智慧不能妄断。如果天命有此必要,那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上帝多次拣选卑贱软弱者为工具,借此教育强者和智者:人间的一切财富都算不了什么。今后,他肯定还会这么做。如果自由民的共同体能作为工具荣耀神,这是好事;但如果自由民狂妄到自以为神少不了他们的德性,那他们就有祸了。晨星之子路西法之所以堕落,就是因为类似的骄傲。伟大的天使长曾经是众天使当中最美丽的,如今只能在地狱里称王。在这种根本性的路线斗争中,实证主义和利益交换的逻辑一文不值。是是非非,唯有诉诸神裁。
在古代世界和近代世界的哲人眼中,共同体排外主义不仅自然、正当,而且高尚、伟大。这种纯洁的骄傲仅仅属于自由国民,混杂和卑贱的帝国臣民永远无缘体验。罗马人的箴言是:公民死国,奴隶偷生。自由人在危险的战场上保卫共同体,当然不会在安全得多的市政厅广场上屈膝于小吏。奴隶从小学习向书吏的教鞭毕恭毕敬,当然不能指望他们在武士面前坚守阵地。自由民的共同体注定是世界征服者,早晚会享用降虏的贡赋。降虏唯一的报复能力就是培养自己狡诈软弱的知识分子,将勇敢慷慨的征服者丑化为蛮族,借以掩饰自己的怯懦卑劣。麦考莱在《论马基雅维利》当中,出神入化地描绘了政治德性的真正含义:“征服者勇敢而果决,忠于承诺,深受宗教感情影响。同时,他们愚昧、武断、残酷。西方世界所有的艺术、科学和文学都集中于被征服者。他们的诗歌、哲学、绘画、建筑无可匹敌。他们礼仪优雅、洞察入微,随时准备无中生有。他们宽容、和蔼、人道,但几乎完全不具备勇气和诚实。每一个粗野的百夫长都可以安慰自己,他虽然智力低人一等,但知识和品味不过造就了无神论者、懦夫和奴隶。显著的差别长期存在,给尤维纳利斯犀利的讽刺诗预备了上好的题材。”
这种差异引出了主权或统治权的最大秘密。这个秘密既伟大又肮脏:有勇气,才有德性;能杀戮,才能统治。主权来自武力,而非劳动。共和国主权属于公民战士,福利源于抚恤金或血酬。公民可以不劳动,但不能不战斗。外邦人和降虏必须劳动,索取福利等于策划颠覆主人的叛乱。福利并不影响自由,只要不准蛮族阑入或损害私人武装。反之则不然。这方面的理解错误不是知识水平问题,而是降虏的阶级本能使然。美国黑人的解放始于自由黑人加入独立战争的企图,依靠二战和冷战的全民性质而成功。肯尼迪总统坦率地承认:如果美国需要黑人青年去柏林前线,民权法案就必不可少。在自由帝国的全球十字军面前,各州“特有的生活方式”算不了什么。当今之世只有两个共同体——十字军战士及其敌人。密西西比或卡罗来纳这样的地方性共同体及其边界只剩下历史的珍玩价值,不比哈德良时代的雅典宪法重要多少。耶和华每一次战胜来库古,美国就向世界帝国的终结点靠近一步。
斯蒂芬斯的理念会把美国变成另一个“欢乐的英格兰”,美国的特殊自由根本不是外邦人和外地人所能理解或模仿的,不想也不能输出自己并非普世的价值观和过于精巧的宪法结构。林肯的理念会把美国变成一个不以血缘和地缘而以信仰和认同为基础的圣徒-战士共同体,这样的共同体原则上就应该包括所有渴望救赎的灵魂和所有热爱自由的生命。任何人阻碍自由帝国的群众大军,都相当于亵渎神明的政治版。苏联的存在暂时遮蔽了万国的视野,使他们忘记了查理二世从来不敢忘记的可怕真理:在以信仰和救赎为出发点的武装先知集团面前,以理性和功利为基础的武装先知集团只是可笑而脆弱的赝品。埃及变成“折断的芦苇”,以色列人是不会感到惊讶的。他们会说,历史是神意计划的一部分,罗马的使命和以色列的使命都写在经上。中国人如果不能理解这种信心,不妨对照一下儒生的谶学。在陈胜、吴广和李密、窦建德完成了他们的清道夫工作以后,史官和学究就会振振有词地总结关于天命和真命天子的教训。当然,我们一刻也不能忘记二者的重大差异:斯多葛派或儒家的人本主义和士大夫性质使他们只能凝聚社会的表浅部分,在犹太-基督教共同体决绝的信心和深入的组织面前不堪一击。
林肯没有理由怀疑神的大能,只是怀疑自己何德何能,居然蒙神青睐。1860年的共和党赋予自己马加比的驱除使命,将奴隶制问题上纲上线为不容妥协的神魔之争,断然拒绝通过政治交易取得联邦多数。在各州的联邦体系中,这样的选举前交易本应是一切高级政治的必要条件和自然特性。元老的智慧告诉我们:原教旨主义在党内的胜利将会造成绑架效应,给幼小的共和党打上极端分子的烙印。“联邦与自由一起要”的选民,本来是共和党的基础,将会恐惧地逃离林肯及其边缘政策。道格拉斯法官的高风亮节暂时挽救了共和党,使其没有立刻走上辉格党的分裂灭亡之路,却弥补不了该党自作自受的票房毒药纲领。然而,元老无法预料的怪事居然会发生:分裂和毁灭反而落到共和党的敌人头上,他们本来坐着都能赢。英国内战时期的骑士党和国会党每天祈祷,希望上帝让敌人混乱分裂,就是指望发生这样的事情。神居然会拣选黑马候选人林肯及其少数派政府,把开启帝国之路的大任交付给他们,林肯自己都感到战栗。他从不怀疑美国生来就负有的伟大使命,只是怀疑自己这个罪人够不够资格做工具。但他除了回到《圣经》,没有别的办法宽慰自己。上帝无所不能,并不需要人类的斗争,但他仍然允许人类这么做,自然有他的目的。他自己对谁是谁非没有把握,但上帝有把握。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