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对主义国家的正午
1547年,亨利八世驾崩。等待已久的国会立刻废除了新大逆法(Treason Act)和普通法家最憎恶的钦命——国王命令与国会立法效力相等。国会同时规定任何叛国罪起诉都需要至少两名以上证人才能成立[89]。爱德华六世还没有脱去乳齿就失去了先王留下的爪牙,甚至血腥玛丽也徒有暴君的虚名,面对国会时其实完全没有先王的威势。在1553年达勒姆主教汤斯塔尔(Tunstall)一案中,国会[90])断然驳回王室及其枢密院的叛国罪起诉,夺回了作为王国最高法院的传统权利[91]。
亨利八世的威权,部分来自王室与绅商布尔乔亚反对旧贵族的阶级联盟,部分来自国教会领袖亨利与议员反对天主教的新教联盟。爱德华六世的摄政不能指望前者,血腥玛丽对二者同样不能指望。由于玛丽的宫廷一变为天主教复辟势力的中心,国会自动成为新教联盟的党派堡垒。在都铎王朝之前,英国历史上连绵不绝的府院之争都是职权上和财政上的,而血腥玛丽一朝和整个斯图亚特王朝的府院之争却加入了(宗教)意识形态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元素。
在塑造英格兰民族认同的关键岁月里,王室蒙受了外国思想、制度和政治代理人的嫌疑,国会却隐然成为英国特殊历史和传统制度的凝结核[92]。英国国会政治或立宪政体的有利之处往往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这一制度与英国自中古以来极少偏离的政治主流——混合宪制论血脉相通。近代以来,英语世界以外的各国引进国会制度或立宪政体,照例都会发生相反的反应——拥护立宪政体的一方总是遭受民族传统排斥的一方,使得法统无法建立,整个民族沦为灵魂分裂的国家。
爱德华六世政府惊人软弱的原因不仅在于主少国疑,重臣各立朋党,而且在于枢密院不合时宜地延续了都铎初年压制旧贵族的绝对主义原则[93]。这一政策的前提是:(没有常备军的)王室拥有乡绅和市民的积极支持,其强度足以达到当王室面临贵族叛乱时,可以指望乡绅和市民出钱出力组织的勤王军构成王室的军事主力。以前的亨利七世遭受康沃尔和爱尔兰大贵族威胁时,绅商布尔乔亚为了反对旧贵族的阶级联盟支持他;后来的伊丽莎白一世面对北方两伯爵叛乱时,新教各派别(几乎囊括了整个市民阶级)出于对天主教复辟的恐惧而支持她。
都铎、斯图亚特两朝是绝对主义在英国登峰造极的时代,然而即使在这个极盛时期,英国的绝对君主制也是一个只有半个上半身的体制。除独占财政权、分享立法和行政权力并兼任最高法院的国会以外,它有一个体现封建自由的下半身——治安官、地方士绅、各城市自治公社、各郡民兵,这些机构的共同特点是没有一个能够由王室任命或依靠王室俸禄为生[94]。在关键时刻,王室能否指望他们的效忠,要看他们对英国宪法的解释是不是与王室一致。对于号称专制、标榜君权神授的政权,这不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处境。另一个隐患是,地方精英——治安官、地方士绅、各城市自治公社的长老——往往就是国会议员,很容易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结合在同一个方向。欧洲大陆的绝对主义国家没有留下这个破绽,都铎王朝忽视了它,致命的后果落在斯图亚特王朝头上。
英国的体制不是(像爱德华·柯克爵士和其他国会党人吹嘘的那样)英格兰独有的遗产,而是封建欧洲的共同特点,德国、波兰、匈牙利都有自己的《大宪章》,与英格兰的同类文献一样,主要服务于贵族压制王权的需要。自新大陆发现以来,美洲金银的洪流席卷欧洲,价格革命(通货膨胀)对旧欧洲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不仅下层阶级谋生困难,各国王室为了保证岁入跟上物价也必须面对可怕的考验。绝对主义的兴起意味着解散国会,废除城市自治,打击妨碍中央集权的地方贵族,王室取得武断征税的自由。此后,王室才能用增加的岁入建立有执行力的官僚机构,供养越来越庞大和昂贵的常备军,才不至于在列强争霸的残酷角逐中被淘汰。波兰提供了一个范例,说明维护封建自由和国会政治,信赖免费和自愿的骑士与民兵,将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王室不能依赖地方行政和司法机构,却可以信赖国教会的教区牧师。贵族是心怀叵测的逆党,主教却是患难与共的忠仆。为国王提供拨款的国会难以控制,由国王提供俸禄的国教牧师恪尽职守[95]。从都铎王朝末年到汉诺威王朝初年,英格兰王国的社会—政治生态基本如此。国教徒—主教制拥护者—保王党是不可分割的三位一体,“不信奉国教者”(Dissent)一词的构词法和政治意义与前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Dissent)都相去无几。
亨利八世的官办宗教改革把英国国教会看作早期罗马普世教会的正统继承者,除了以英王取代教皇为教会正统首脑,大体承袭教阶体制,原本就无意容忍教派分立,更不用说共和主义的自治教会了,但爱德华六世、简·格雷政府的软弱无力和血腥玛丽政府明显的党派性质却使二者都不可避免。
1554年,逃亡欧洲大陆的新教流亡者以他们的宗师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1541年建立的日内瓦神权共和政体为模板,在大陆组织了第一个长老教会(Presbyterian Church)。其章程规定:教务管理权属于平信徒长老和牧师组成的委员会,牧师和执事都由选举产生[96]。这是斯特拉斯堡-日内瓦教规的翻版,相比之下,国教会的克兰麦大主教由英王任命,国教公会议也只有谘议之权,远不能与大权独揽的加尔文宗长老会议相比。1556年新《教规》将最终权力交给全体会众[97]。此后,“反对万恶的主教制”成为新教徒最有感情号召力的动员口号,出现在反对查理一世的1638年苏格兰叛乱[98]、反对查理二世的1679年博斯威尔桥战役[99]、反对詹姆斯二世的1685年蒙茅斯叛乱
这场战役是由詹姆斯二世企图在英格兰恢复天主教引起的。参见David Hume,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Invasion of Julius Caesar to the Revolution in 1688,Liberty Fund,Inc.,2004,pp.2000-2029。中。
1558年,血腥玛丽去世,伊丽莎白一世登基,流亡者获准返英。他们去国时携走(国教的)《爱德华祈祷书》,归国时带来(加尔文宗的)《教规》。为了配合伊丽莎白初年清算天主教-西班牙余党的政策,惠特吉夫特(John Whitgift)大主教邀请彼得·马特、约翰·拉斯基等清教神学家光临英格兰[100]。1559年,伊丽莎白以清教徒的班底取代玛丽一朝的主教,马修·帕克(Matthew Parker)出任英国国教会的坎特伯雷大主教[101]。这是一个权宜性质的政治同盟,建立在对血腥玛丽恐怖统治的痛苦记忆之上。国教会搁置对共和主义的戒心,清教徒克制对主教制的厌恶,携手应付共同敌人天主教-西班牙的威胁。同年,国会修改祈祷书,比伊丽莎白设想的更为激进,而且以恢复至尊法案为条件要挟王室[102]。同盟内部的分裂日益明显。清教徒的神学理论有一处致命伤,他们能够雄辩地证明罗马教廷不代表基督教正统,却无法解释在路德以前,基督教正统到底在哪里[103]。即使在路德以后,否定教阶体制的自然结果就是不断产生更多的分裂教派,满足不了王室确立正统、维护教会统一的要求。国教会把罗马教廷的正统性和统一性转移到英王一身,明显更符合伊丽莎白一世的胃口。
随着伊丽莎白王位的巩固,她越来越不喜欢这些难以控制的盟友,同时国会中的清教徒也逐渐丧失了温和派的同情。1563年,清教徒议员再度提出加尔文化《祈祷书》的议案,以一票之差在国会落败[104]。潮流开始逆转。1570年,剑桥神学教授托马斯·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公开反对主教制,鼓吹宗教会议或长老会制度,但没能阻止国会于次年通过标榜中庸的《英国国教会信纲[105]》。
清教徒企图把战役的失败转化为战争的胜利,掀起了《告国会书》论战,而国教徒的主要辩手惠特吉夫特则报之以《回答》。1577年,伊丽莎白重申主教制和君主的叙任权(Investiture),软禁了最后一任流亡者出身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格林德尔(Edmund Grindal),以惩罚他坚持加尔文宗的王权不得支配教务的立场,拒绝压制不由官方主持的民间宗教会议——长老监督会,它肯定会发展为长老会的胚胎。1583年,格林德尔在软禁中去世,惠特吉夫特继任坎特伯雷大主教[106]。
这场失败是决定性的,从此,英格兰的清教徒退回在野党的位置,直到内战爆发。
苏格兰的政治时间表还停留在蔷薇战争之前的封建自由状态,没有产生出自己的绝对君主制。斯图亚特王权微弱,不足以左右大局,因而君主—天主教—清教的三角斗争出现了另一种结局。1559年,加尔文的弟子诺克斯(John Knox)返回苏格兰。《至尊法案》《统一法案》在英格兰恢复的消息传到苏格兰后,诺克斯在柏斯发起暴动,破坏了当地的圣方济各修道院。摄政太后玛丽·吉斯调法军入援,新教徒则求援于伊丽莎白的大臣塞西尔(William Cecil)。英法争执的结果是当年签订的《爱丁堡协定》,苏格兰王国自英法百年战争以来的传统盟友法兰西撤出了不列颠岛,此后再也没能回来。形势自此明朗化:苏格兰在政治上必将背离法兰西,在宗教上必将背离罗马。
由于缺少一个都铎式的强大王权,出于政治平衡的目的而维持介于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中道主义国教会,在英格兰失败的长老会在苏格兰取得全胜。1560年,苏格兰国会废除天主教。詹姆斯六世在长老会监视下度过了有名无实的虚君岁月,当他继承了伊丽莎白的王位,享受到绝对君主制和主教制来之不易的优越性时,就企图把英格兰的体制推广到苏格兰。他的基本政策是“通过语言、宗教、习俗的相似性把两王国联合起来。事实上,联合的真实意义是要使苏格兰长老会接受英格兰的主教制度。因此,“在苏格兰,他的任务要艰巨得多”。1604年(继承英格兰王位的第二年),詹姆斯就在汉普顿法庭会议上宣称长老会和君主政体势不两立。《柏斯五章》(Five Article of Perth)就是这一政策的结晶。1618年,苏格兰教会勉强接受《柏斯五章》。但1621年,苏格兰国会断然拒绝《柏斯五章》,显示了英苏联合的限度。对两王国古已有之的混合立宪理论,即国王、贵族、乡绅(市镇代表)的“三位一体”模式,他反而委婉地认可,承认“是法律将王冠戴在他的头上”和“未经三个等级许可不得征税”的惯例。从效果上看,两者都不利于王权,但前者是群众色彩浓厚的新兴力量,后者是封建自由的历史权利,斯图亚特王朝对后者总是更多一些尊重。
从历史社会学角度分析,绝对主义国家有一个政治支柱和一个社会支柱。在欧洲大陆,政治支柱是官僚机构和常备军,他们是王室武断征税的产物,而他们的存在又使王室的进一步武断征税成为可能。这一恶性循环(对官僚食税集团而言是良性循环)终将毁坏社会自治能力,使官僚机构和国家成为同一概念,任何宪法上和政治上的变化都只能改变官僚机构的组织原则和政策方向,因为除此之外已经别无有效的统治方法。在英格兰,官僚机构和常备军几乎不存在(除海军以外),只有国教会勉强能(部分地)填补这两者的政治空间。这使17世纪英国的政治冲突与宗教冲突纠缠在一起,也使王室在钱袋子和枪杆子两大命脉上必须永远仰面求人。
社会支柱是马上得天下的封建旧贵族瓦解后,起家于乡绅地主和富裕市民阶级,凭借个人才智、勇气、劳绩,尤其是野心而发迹变泰、干禄公卿的新人,或者不如直呼为冒险家和暴发户。在法国,这批人称为长袍贵族(出身布尔乔亚,以法学家身份入仕,以君主国官僚特别是行政法院为归宿的新人),也就是孟德斯鸠认为应当为法国国运兴隆负责的那个集团[107]。大凡封建制度(The Feudal System)解体,君主专制(Absolutism)代兴之际,各国都会不约而同地出现新人崛起、世卿没落的场面,英国并不特殊。然而这一集团既没有被统治集团排斥,也没有被收编为绝对君主废封建、立郡县的官僚机构中坚力量,反而相当顺利地继承了与等级君主分庭抗礼的封建旧贵族在国会中和在社会上的势力;最后竟以市民(Bourgeois)和人民(Populace)当然领袖的身份出场,推翻君主专制;这倒确实是英格兰独有的自发秩序生成(Spontaneous Order[108])。
1603年,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继承伊丽莎白的王位成为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时,他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完成的绝对主义国家。
二、财政危机:光荣的道路一直通向坟墓
海洋使英格兰不需要常备军,但列强角逐的大环境仍然(在比欧洲大陆较轻的程度上)对王室财政提出了考验。亨利八世的财政模式依赖于抄没而后变卖教会产业获得的一次性收益,这使他可以暂时不对各阶级提出财政要求(也就是说,不必清除英国宪法中的封建残余——国会、普通法院、自治城市宪章之类,建立只忠于自己的强大官僚机构),也能维持绝对主义国家的门面——用文艺复兴时代偏爱的华丽语言,就是“君主的光荣之路” (The Path to Glory of the Monarchy)——豪奢的宫廷、积极的外交政策和永无止境的战争升级。
依靠土地财政或者说卖地财政,亨利八世一朝的岁入由40000镑增至136000镑[109]。然而好景不长,这些土地在亨利八世的海军建设和对法战争中,以及在伊丽莎白的西班牙战争和爱尔兰战争中典卖殆尽。有产者作为主要的买主,从中大获其益。纳税人(下院主要是他们的利益代言人)并未承担战争的全部费用,却能享受作为强国的全部利益,这是亨利和伊丽莎白两朝国会颇为忠顺的重要原因,尽管他们个人的专横武断绝不亚于斯图亚特诸王。原来属于天主教会的产业到16世纪末大部分落入士绅和城镇有产者之手[110]——根据中世纪的惯例,教会的财富本来应该用于宗教、学术和社会福利等公益事务。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在国民经济中占最大份额的产业由公产转为私产,是近代社会的黎明。
自然,典卖土地的收益不可能长期维持。一旦岁入枯涸,君主必须面临选择,要么放弃“光荣之路”,要么向有产者转嫁负担。这时,布尔乔亚就会忘记自己由来已久的保王党立场,穿上贵族的靴子,用“人君自食其邑”的封建典章抗拒绝对君主的武断征税,用“英国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的部落遗俗(普通法)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英国有产者能够这样做,也是因为国会仍然存在,可以作为他们的政治凝结核。欧洲大陆的布尔乔亚过早地欢呼王权毁灭封建贵族(及其据点国会或等级会议),给他们带来了“国王的和平”,结果当绝对君主的需索超过他们的忍耐极限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不做保王党的机会了。
战争意味着财政灾难。外交界把伊丽莎白的吝啬和优柔寡断解释为妇女天然的弱点,清教徒又把詹姆斯的畏惧战争解释为外来王室对英格兰民族事业的不忠。但是账单比个人性格和意识形态更能解释王室对和平的渴望。伊丽莎白一朝末年,为了支付西班牙战争和爱尔兰战争的费用,王室出售了价值800 000镑的土地,给詹姆斯留下的只有100000镑债务。詹姆斯继位第一年的土地收入只有十二年前的四分之三。国王结束了两场战争,但他仍不得不出售价值775000镑的土地。詹姆斯一世的财政大臣米德尔塞克斯(Middlesex)说:“国王出售土地,不仅卖掉了他的收益,也卖掉了他的王权。”
战争不仅是国王个人的事业,也是英格兰民族的事业。反对天主教和西班牙的战争尤其在意识形态上与清教徒(他们往往是商人)有关,在经济利益上与伦敦市(长老派的一大据点)有关。政治理论家詹姆斯有理由认为,各阶级应该为公共的利益多出一点力,不应该享受搭便车的好处,让王室独任其难;政治家詹姆斯希望将自己继承的两个王国统一起来;神学家詹姆斯希望将自己偏爱的主教制理论推广到两个王国,进而为“君权神授”学说打下基础。1604年国会就是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召开的。然而,国王在这三个方面全都失败了。唯一的收获是:他在与国会党人和普通法学家(普通法在财政上的意义可以概括为“我的财产就是我的城堡”,反映日耳曼部落和封建初期的社会;而罗马法在税收上的态度可以概括为“你应该缴纳给皇帝的,就是皇帝认为他需要的”,反映罗马帝国晚期的社会)的辩论中,学问大有长进,使绝对君主制-高教派的政治-神学理论进一步完善,在思想史上占有相当显赫的地位。
不幸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著书立说就能得到的收入,詹姆斯著书立说后仍然得不到。从1603年到1621年,尽管改善了管理,税收仍然下降了四分之一。1610年,国会解散,留下没有解决的财政问题。1614年,昏乱国会(Addled Parliament)召开九个星期后解散,仍然没有为国王通过任何拨款。亨利八世时代国王和国会联合反对贵族、伊丽莎白时代女王和国会联合反对天主教的美好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王室和有产阶级从此相互为敌。
1621年,国会不仅把攻击王室垄断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议事日程,而且产生了两个最可怕的领袖——1628年《权利请愿书》(The Petition of Right)的灵魂、普通法体系(Common Law System)的万世师表爱德华·柯克爵士和资深的国会领袖皮姆(John Pym)。他们的作用就是总结出一套辉格史观和宪制理论,使利益之争转化为原则之争,财政危机升级为宪法危机。1621年11月,国王受够了爱德华·柯克爵士和毫无结果的争论,决心解散国会。1622年1月,威尼斯大使报告,詹姆斯一世扬言,他再也不愿意跟国会打交道了[111]。然而,欧洲的外交形势不允许他履行诺言。1624年亲王国会(The Prince Parliament)召开,他不得不再次面对万恶的柯克和皮姆。尽管国王和他的主要顾问白金汉公爵希望战争威胁会使英格兰各阶级团结起来,但柯克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大宪章》与自由,皮姆永远不会忘记他的财产与契约。查理一朝的土地财政每况愈下。国王的大宗收益来自王室地产,但经过前朝的挥霍,大部分均已抵押出去,查理的地产收入不过25 000镑,不及父王三分之一。17世纪20年代末,战争再起,查理一世不得不再次出售价值650 000镑的土地,大部分用于偿还伦敦市的贷款。1639年,他将王冠抵押给伦敦市。等到1649年内战结束,胜利的国会出售王室残余地产,仅存2 000 000镑。这个数字仅仅是后来复辟王朝一年的收入,扣除管理开支至多可以产生20 000镑年租,考虑到美洲金银入口以来物价至少上升了四倍,王室从土地上可能得到的岁入还不如蔷薇战争结束时的!
已经卖掉的地产不可能收回,王室只有从别的途径开源。除了继续典卖土地,仅存的办法不外乎鬻卖官爵、鬻卖垄断权、非法征税和强迫借款。后三者最终将王朝推上了毁灭之路。
鬻卖官爵在后世看来是出卖公共权力的不可饶恕行为,在当时却是较少引起争议和反对的措施。因为封建体系根本没有公共事务的概念,半封建、半绝对主义的斯图亚特王朝又没有机会创造自己的典章制度,宫廷(Court)与(国会宣称由自己体现的)国家(Country)并不是一回事。从当时的观念看起来,鬻卖官爵不过是宫廷与有产者(Property)的私人交易,宫廷出售自己发明创造出来的爵位,至少比出售从教会没收的土地更有正当性。“封建诸法规”(The Feudal Regulations)的维护者(包括普通法家)担心的并不是宫廷鬻卖官爵,而是宫廷收钱后又赖账,后者才是侵犯“财产和契约”(Property and Contract)的不可饶恕行为。法国的绝对君主经常有这样的无赖行为,斯图亚特王朝反而颇有信用——自然这也是詹姆斯一世父子力量不足的体现,反证英格兰绝对君主制发育不全。
詹姆斯一世创立了从男爵(Baronet)头衔,卖爵得款100 000镑。贵族和官职也在出售之列。虔诚有德的查理一世在白金汉公爵遇刺后废除了鬻爵制,结果使自己的处境更加困难。长期国会和光荣革命废除了斯图亚特王朝绝大多数政治措施和财政措施,唯独保留了鬻卖官爵,一直延续到19世纪末叶。这种做法与国会尊重“财产和契约”的原则完全一致——双方买卖的官爵是自愿交易所产生的私有财产权,并非武断或强制,并不违反当时人理解的自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