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希特勒还是花了一些时间来扩张自己的势力,他刚上任的时候,内阁里除了他以外只有两个纳粹党员——弗里克(Frick)和戈林(Goering)。1933年5月,大选又一次拉开了帷幕。虽然2月27日国会大厦纵火后人心惶惶,纳粹党还以这次事件为借口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但依然没能在大选中获得压倒性的大多数选票。纳粹党获得了43.9%的选票,288个席位,左派则获得了超过30%的选票(社民党128个席位,德国共产党81个席位),中央党和自由派总共获得了18%的选票。即使加上和他们合作建立联合政府的德国国家人民党,纳粹还是无法立即获得2/3的席位,更别提按照授权法案更改宪法,彻底毁掉民主政府了。不过,3月21日,精心筹备的新国会的开幕式在波茨坦的加里森教堂举行,希特勒成功说服了中央党和其他较小的右翼党派,让他们支持自己的计划。同时,他又禁止共产党员和21个社民党党员参加3月23日晚的帝国议会。于是,希特勒成功地在议会上通过了《授权法》,只有社民党敢高声反对,并投了反对票,反对废除德国的民主制。从此以后,希特勒就可以不顾议会的意见,任意通过任何他想执行的“法案”了。实际上,议会立刻就变得毫无意义了。1933年初夏,除了纳粹党以外,所有党派要么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共产党首当其冲),要么必须自己解散(1933年7月5日,中央党正式解散)。1933年7月14日颁布《禁止组织新党法》,由此建立了一党制。
政府在许多领域推行“一体化”(Gleichschaltung,字面意思就是调到同一个速度)。1933年4月7日颁布的《公职恢复法案》对公务员队伍进行了清洗,以保证其中没有纳粹主义的反对者,也没有犹太人。1933年3月,纳粹党开始扩大地方权力,打击地方州议会。4月10日,纳粹派遣“帝国代理官”至各州维护纳粹的权力。5月,工会遭解散,并由罗伯特·莱伊(Robert Ley)领导的“德国粮食总会”(DAF)代替。瓦尔特·达雷(Walter Darré)控制着“国家农民协会”,负责处理农业及农民相关事务,而“手工业、贸易和行业组织”则是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的栖身之所。1934年1月30日,希特勒当上总理一年后,议会的上议院(Reichsrat)也遭到废除,联邦体制走到了尽头。1934年8月2日,兴登堡总统过世,对宪法的最后一项重大改革也随之而来。希特勒立马将总统和总理合二为一,立法使自己成为德国元首,并令军队听命于自己,向自己宣誓效忠。
由于希特勒在解决冲锋队和军队的冲突时,作出了偏向军队的裁决,因此军队就更容易向希特勒俯首称臣。恩斯特·罗姆领导的冲锋队(SA)发展成了对党卫队和军队来说都难以驾驭的竞争对手。希特勒意识到他非常需要军队对他的修正主义和扩张主义外交政策的支持,于是便谋划了所谓的“长刀之夜”(night of the long knives)。1934年6月30日,冲锋队的领袖,还有一些曾经和希特勒争吵过的人(包括施莱歇和格里哥·斯特拉瑟)被谋杀,这场谋杀后来被1934年7月通过的一部法律“合法化”了。冲锋队老老实实地待在了自己的位置上。1936年,党卫队队长海因里希·希姆莱控制了党卫队和德国警察,在第三帝国成功地掌握了所有的恐怖手段,可以不顾法律公正,任意实施逮捕、拘留、监禁、酷刑和谋杀。1933年3月,在近慕尼黑的达豪(Dachau)建立了第一所纳粹集中营,声势浩大,媒体争相报道。这实际上是专门拘留和强迫劳动的集中营,“反社会分子”(包括对现行政治体制的反对者、同性恋及传统意义上的罪犯)要在其中接受刑罚。尽管这些人遭受的非人道待遇、酷刑、营养不良、体质病弱、过度劳作和公然杀害都导致了他们的死亡,但这些劳动营[门口的口号居然是“劳动带来自由”(Arbeit macht frei)]并非1941年后那些专门用来杀人的灭绝营。由于害怕被抓捕,害怕身边有告密者,许多德国人战战兢兢地遵守着希特勒政权的要求,被迫过上了一种双重生活,只在私下表达自己真正的看法。
图30 庆祝“波茨坦日”为希特勒做的宣传海报, 将希特勒描绘为大政治家以及由兴登堡认可的腓特烈二世继承人。慕尼黑巴伐利亚州府档案馆藏。
在胁迫他们遵纪守法的同时,纳粹还采取措施让他们一致同意、支持新的国家社会主义社会。这些措施部分是意识形态的灌输,部分是实践。对于那些没有被排除在新的“民族共同体”(Volksgemeinschaft)之外的人来说,即那些没有政治倾向的雅利安人,他们没有犹太血统,对政治也没有强烈的厌恶,在纳粹德国的和平时期,他们的生活相当舒适。纳粹的创造就业计划—建设高速公路、大型建筑工程,增加重整军备相关的项目也不断促进了早在希特勒上台之前就已经开始的经济改革的发展。纳粹的经济政策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既要为战争作准备,还要满足消费者。这些目标有时会发生冲突。关于纳粹经济政策和德国经济恢复的关联,以及它们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学者们意见不一。比如1936年后的重整军备政策,某种程度上可能反而拖累了经济恢复的速度。另外,资本集中的加快代表着纳粹上台前的经济形势还在持续,很难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发展和1933年之前纳粹的意识形态是相互冲突的,比如之前宣布的反对大型商场、支持农村的“血与土”价值观,这些都很难和军备政策要求的工业发展相一致。很明显的一点是,失业率大幅下降,20世纪30年代甚至出现了劳工短缺的现象。比起魏玛共和国年代的困难和迷茫,纳粹独裁对许多德国人来说意味着收入的稳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使随之而来的是个人自由的限制。
纳粹实行了很多计划,向民众灌输和谐的民族共同体将抚慰魏玛时期伤痛的观念。其中包括“劳动之美”(Schönheit der Arbeit)、“力量来自欢乐”(Kraft durch Freude)等计划,并为工人组织业余活动和假期旅行,在工厂中也强调共同体的概念,在工作中向德国人灌输一种新的精神和热情。同时,戈倍尔担任了国民教育与宣传部部长,此部门于1933年3月成立,很奇怪的是,它不停地向民众发放各种资料,有轻松的娱乐或消遣内容,也有政治灌输。1933年5月10日,纳粹焚烧了左翼、犹太人和其他“非德意志”作者的书籍。这项运动由纳粹激进分子发起,戈倍尔负责,代表着纳粹要净化德国思想,只剩下自己的思想。他们还建立了希特勒青年团(HJ)、德国少女联盟(BDM)以及纳粹妇女组织等一系列的社会组织,试图帮助不同的社会团体融入新的共同体。同时,许多德意志组织或被宣布为非法,或遭到解散,或由纳粹接管。在“救世主”阿道夫·希特勒的领导下,所谓复兴的民族共同体这一概念,在权力与统一的象征性展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其中包括一些大规模的仪式和游行等,还有当希特勒经过时,德意志崇拜者向他行的纳粹礼。
纳粹宣传的希特勒形象亦有真实的成分,充满个人魅力的领袖形象代表着团结的强大力量,冲击着所有的地方矛盾和日常生活中的不和。地方政府高层一边忍受着民众对他们的不满,一边叹息着“要是元首知道就好了……”。然而,如果对第三帝国的表面信以为真,那肯定是不对的。一方面,纳粹体制内仍然存在着权力的争斗,新的党组织模仿国家行政机构,互相竞争并延续行政机构的作风。管辖区域的重叠导致各个方面的竞争和矛盾,这不仅存在于互相争斗的党组织之间,也存在于国家官僚机构和党的官僚机构之间。要解决这些矛盾,没有法律可依,只能向元首上诉。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元首的愿望”。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超脱所有争斗的充满魅力的元首形象,更多的是政体本身的结果,而非希特勒自己的个人标志,毕竟这么多互相竞争的组织必须能够运作起来。很多时候,希特勒只在最后的一刻介入纠纷之中,用真正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方式,让所有参与者物竞天择,然后支持较为强大的一方。在很多决策过程中,希特勒将决策尽量推迟到最后一刻。但这并不等同于一些分析所说的,他是个“软弱的独裁者”。他真正重视的问题,尤其是在外交政策上,希特勒会非常坚决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实施。对于其他政策,他只是对政策形成过程的细节并不在意罢了。另外,考虑到核心的精英阶层,尤其是工业家和军队上层,并不像下层群体那样组织有序,因此极权主义的概念应当更符合他们的利益。20世纪30年代,这些精英阶层和纳粹的目标基本一致。他们支持从专制和反工会的角度出发,重建经济、重整军备并修改令人憎恶的《凡尔赛条约》。但他们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在很多细节上,不同的利益团体之间产生了分歧。自1938年起,政权进入了更为激进的时期,这些分歧的解决变得十分突然和剧烈。1939年德国开战后,这些分歧就变得更为复杂了。
同样,大众的观点也比第一眼看起来要复杂得多。虽然有一拨纳粹的忠实拥护者,但1933年3月以后,越来越多的人抱着机会主义的目的加入纳粹党,而其他人则不顾自身事业或家庭生计,对入党漠不关心。人们并没有全盘接受“纳粹意识形态”(其各部分并不连贯一致,条理也并不清楚)。相反,他们支持其中的一部分,比如宣传国家的伟大、修改《凡尔赛条约》等,而反对另一部分,尤其是当他们个人在财产上受到经济政策的影响时。例如,许多农民在1933年以前支持纳粹的“血与土”,但很快就对一些农业政策感到不满,比如《国家世袭农庄法》(the Entailed Farm Law)。这部法案规定,中等规模的农庄只能由单个继承人继承,不能分给多个继承人,且继承人必须是德意志雅利安血统。公众对此评价不一,大多数人得过且过,今天对这个政策不满,明天又为另一个政策欢欣鼓舞,对整体的政策方向没有感觉。大部分人对他人的命运毫不关心,即便邻近地区有人突然被带走了。
图31 纳粹少女组织——德国少女联盟代表团在慕尼黑的统帅堂纪念在1923年政变中被打死的纳粹英雄。慕尼黑巴伐利亚州府档案馆藏。
希特勒将注意力放在那些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方面,这种政策倾向甚至对教会也产生了影响。教会在第三帝国的地位模糊。新教徒占纳粹选民的数量不成比例得高。并且,新教徒迅速分成了两派,即支持纳粹的“德意志基督徒”和反对纳粹的“认信教会”。大多数认信教会的教徒是非常有勇气的纳粹主义的反对者,其中包括迪特里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不过,虽然纳粹不得不放弃他们早期颠覆教会、将纳粹主义作为帝国主教的计划,但大多数的新教徒对纳粹政权的看法还是相当复杂的。教会反对纳粹对教会学校的攻击和对教会结构的重组,但许多新教徒和纳粹一样,反对共产主义并拥有保守的民族主义目标。而因天主教会对罗马的忠诚超越了一切,一开始就对纳粹主义更为抗拒,并且天主教本身“完整的”意识形态和对团体的强调,比起新教徒的个人主义来说,对纳粹主义也更有抵抗力。不过,总的来说,天主教对纳粹的抵抗力其实和新教差不多。1933年7月,纳粹政府与梵蒂冈签署了《政教协定》,受此肯定,德意志天主教徒渐渐开始反抗纳粹对他们宗教信仰的干涉。例如,纳粹曾将教会学校的耶稣十字架受难像拆除。但他们对“宗教”和“政治”事务分得很清楚,在宗教事务上,反对纳粹是合适的也是被准许的,而政治事务则与教会无关。这种自我设限意味着,虽然教会实际上反对纳粹杀死许多有精神疾病或弱智的德国人(当然包括天主教徒)的“安乐死”计划(‘euthanasia’ programme),但教会无法反对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在某种程度上,天主教与政权疏远,天主教的反对被限定在与政治分离的宗教事务上,是在教会范围而非国家范围内。新教徒也一样,他们还有路德的政教分离思想作支持。
因此,德国人处于胁迫和同意的混乱状态之中。战前的纳粹德国,德国人的经历和境况不断改变,同样随之变化的还有经济和社会条件,这些导致了他们在不同时期对不同事务上,既有不满,也有支持;既有赞同,也有异议。也有些人根本没有同意或不同意的自由,他们就是被排除在新的民族共同体之外的人,深谙纳粹政权的黑暗一面。左翼分子很早就被拘捕、监禁,或被迫进行地下活动。反抗是极其危险的,因此只能偷偷摸摸地进行。还有因种族传统或个人习惯而遭受区别对待的:犹太人、吉卜赛人和同性恋者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置,斯拉夫人则遭人诽谤。20世纪30年代的犹太政策大多是一系列的临时措施:1933年4月试图抵制犹太商店和贸易;不让犹太人担任公务员和其他职务;1935年颁布《纽伦堡法案》(Nuremburg Laws),剥夺犹太人的公民权利并禁止非犹太人与犹太人通婚;1938年11月的“水晶之夜”(Kristallnacht),纳粹攻击、抢劫、焚毁了犹太教堂、房屋建筑等,许多犹太人被杀害。这些措施主要是由纳粹党中的激进分子发起的,或是为了回应党中激进派所作出的决定。在公众面前施行暴力并不需要获得公众的普遍支持,但很多人赞成将犹太人“移除”出德意志社会,而犹太人财产(包括房屋住宅)的“雅利安化”,更是让受益者十分满意。人们称赞《纽伦堡法案》将对犹太人歧视合法化,但人们并不赞成“水晶之夜”中毁坏房屋和制造混乱的行为。很明显,新德意志千年帝国“不需要”(unerwünscht)犹太人,他们也与德国未来的光荣毫无瓜葛,但和平时期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纳粹对“犹太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会演变成种族屠杀政策。
希特勒在两个领域内有明确的政策目标,一是种族政策,二是外交政策。希特勒希望德国成为一个“纯净的”种族共同体,他还想扩大德意志人的“生存空间”,使其达到欧洲第一,甚至世界第一。所有其他计划都必须指向这两个目标。下面,本书将谈到纳粹政权激进外交、战争和种族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