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赫德森是搭“法兰西岛”号东渡大洋的。在东渡的途中他明白了:地狱并不一定就是像但丁所写的那样,描写过地狱的其他一些伟大作家也没有把形形色色的地狱都写尽,地狱也可以是一艘舒适惬意、人见人爱的豪华巨轮,载着你去一个本来你总是欣然而往的国家。地狱里是有好多个“界”,不过那也并非一成不变,都像那位自命不凡的佛罗伦萨大作家笔下所写的那样。那天他是早早就上了船的,他事后才意识到,这是因为自己想要快快逃出纽约。他生怕在城里遇见了熟人,人家就要跟他提起那件不幸的事。他本想一到了船上,内心的悲痛总该可以搁过一边了吧,却不知心上的悲痛是挪不开、搬不动的。悲痛可以借一死而化解,可以为各种因素所冲淡、所麻木。还有时间据说也有化解悲痛之功。但是,除了一死以外,其他如还有什么能化解悲痛的话,那么这悲痛就很可能并不是真心的悲痛了。
有一种办法可以使自己整个人儿都糊里糊涂,从而也暂时忘了悲痛,那就是灌酒。还有一种办法可以把心思引开,那就是埋头工作。这两种办法托马斯·赫德森都会。不过他也知道,酒灌得一多,自己的才分就要受到戕害,好画就画不出来。至于工作,他多少年来早已把工作看成了自己生命的基础,所以工作倒总是抓得很紧,什么都可以放松,唯有工作是绝对不能放松的。
可是眼前有一段时间不能作画了,他打算就喝喝酒,看看报刊,运动运动,好歹要让自己累得撑不开眼,好睡得着觉。在飞机上他倒是睡了一觉。但是在纽约他根本没有合过眼。
如今他就到了轮船上的特等包房里,包房还带个起坐间,搬运工替他搬来了行李,还有他买来的一大包书报杂志。他的想法是,看看书报杂志,由此着手最简单易行。他把船票给了包房服务员,问他要了一瓶毕雷矿泉水[产于法国南部的一种冒泡的矿泉水。毕雷是商标名。]和一些冰块。东西送来以后,他从行李里取出一瓶1/5加仑装的上等苏格兰威士忌,打开矿泉水,给自己调了一杯。然后割断了绳子,取出那一大包的报纸杂志,摊开在桌上。那些杂志看上去都是崭新笔挺的,跟平时在岛上收到的就是不一样。他拿起《纽约客》看起来。在岛上他可总是把《纽约客》留到晚上再看的。像这样一本当周出版的《纽约客》,挺挺括括没有卷拢过,他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了。他靠在舒舒坦坦的大圈椅里,一边喝酒一边看,却总觉得不行:自己的亲人才去世未久,《纽约客》这样的刊物是看不下去的。他换一本《时代》来试试,那倒还看得下去,连“人生大事”专栏也看了,里边报道了他两个儿子的死讯,注明了他们的年龄,连他们妈妈的年龄都有,不过那就说得不尽正确了,还提到了她的婚姻情况,说她已经在1933年离了婚。
《新闻周刊》也作了同样的报道。不过看到这条小消息时,托马斯·赫德森却有个古怪的感觉,好像写报道的那一位对两个孩子的遇难感到挺惋惜似的。
他又为自己调了一杯酒,心想用毕雷矿泉水调威士忌就是比用别的强。于是他就把《时代》和《新闻周刊》两份杂志都从头到尾看完。心里却禁不住想:你说她到比阿里茨是干什么去的?要玩也该到圣让德卢兹[比阿里茨西南的小镇,沿比斯开湾。]去玩啊。
由此可知,威士忌果然还是起了点作用的。
他对自己说了:别再去想他们了。把他们的音容笑貌记在心里,当成了故人撂过一边吧。你迟早得过这一关的。迟过不如早过。
还是再看看杂志看看报吧。他正这么想着,船开行了。船开得极慢,他也没有到这起坐间的舷窗边去张望。他就坐在那舒舒坦坦的椅子里,把那一大堆报刊一份份、一本本拿来看,一边喝他毕雷矿泉水调的威士忌。
他又对自己说了:你现在还有什么为难的呢。人都去了,心也不想了。其实你根本就不应该把他们爱得那样火热。对他们如此,对他们的妈妈也一样如此。这是威士忌的意见,你听听吧——他对自己说。好个威士忌,真是消解苦恼的万应灵丹。真好比“炼金士的万应灵丹,化沉甸甸的黄金为粪土只在顷刻之间”。不,念起来不上口。还是“沉甸甸的黄金化为粪土只在顷刻之间”来得好。
他转而又想:罗杰跟那姑娘,也不知道这会儿在哪儿呢?汤米在哪儿,向银行打听一下就知道。我在哪儿这我清楚。我这是在轮船里,拿了一瓶“老帕尔”在喝。明天我要到健身房里去出一身汗,把今天喝下的统统排解掉。还可以去洗个蒸汽浴。我要去蹬蹬健身车,骑骑机械马。对,我就是要这么办。要把机械马好好骑个够。骑完了痛痛快快按摩一通。然后上酒吧间去随便找个人聊聊,只要是别的话题什么都可以聊。反正只有六天工夫。六天工夫容易打发。
那天晚上他睡着了,夜半醒来听见船还在大海里行进。起初他一闻到大海的气味,还当自己是在岛上的家里,是做了个恶梦惊醒过来的。后来才意识到这不是恶梦,鼻子一闻,只觉得一股浓浓的密封脂味儿从开着的舷窗边框上飘来。他扭亮了电灯,喝了点毕雷矿泉水。嘴巴里好干呵。
桌子上摆着个盘子,里边有一些三明治和水果,是服务员昨天夜里送来放在那儿的。毕雷矿泉水用冰镇在桶子里,冰还没有化完。
他觉得应该吃点东西了。看了看墙上的钟,正是清晨三点二十分。海上的空气好清凉,他吃了一块三明治、两个苹果,又从桶子里取了点冰,调了一杯酒。一瓶“老帕尔”已经快要见底了,不过他包里还另有一瓶。于是,就在这一凉如水的清晨,他坐在舒舒坦坦的椅子里,一边喝酒,一边看《纽约客》。他觉得这《纽约客》现在看得下去了,他觉得天不亮喝酒倒也挺有味道。
他多年来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雷打不动,那就是到了夜里就不再喝酒了,只要是工作日,一天的工作没完也决不喝酒。可是这会儿天不亮醒来,打破了规矩他却感觉到有一种天真的快乐。自从他收到了那份电报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又感受到纯动物性的快乐,说得确切些,是第一次又能感受到这种快乐了。
看着看着,他心里想:《纽约客》还真不错呢。看来,即使是有祸事临头,挨到第四天上这本杂志还是看得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都不行。到第四天上,就看得下去了。这点经验记着还是有些用处的。看完《纽约客》他又看《拳击台》,看完《拳击台》再拿《大西洋月刊》来看,里面凡是可以一看的他都看了,不值一看的他也看了几篇。这时候他调了第三杯酒,又看起《哈泼斯》来。他对自己说:你瞧,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