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拟──
兹因北寺昭三、久化和尚及苏地士绅等就商之解决北寺纠纷办法,提出议案如左:
一、寺产皆为信佛民众及僧众劳力集成,为给养僧众、办理佛教事业而设的六和和合众之“十方僧物”。换言之,即不是地方或国家的公产;亦不是一家一派、或各个僧人的私产。乃是财团法人的僧之僧产。因循晚清来弊制的管理寺庙条例,承认剃派、法派的传继,本不合理;今已呈请内政部修改,应设僧委员会管理之。值北寺今有纠纷发生,可先从北寺试行改制解决之。
二、从以前北寺有关系及今后来北寺负责办事之僧众中,由北寺僧众推举北寺执行委员十三人,组织北寺执行委员会,以管理北寺寺产,及应施设各种佛教弘法利世之事业。就执行委员中,推举常务委员五人,就常务委员中推举主席一人,任期一年至四年。每年改举四分之一,连举连任无限。推定后,呈请县长注册,正式就任。拟今后执行之事务如左:
甲、资生院:由委员兼任。主任一人,助理寺产及生利事业,以资僧众生活,及办下列各事经费。关于北寺一钱之支出与收入,完全公开。就北寺收入支配之,足以办北寺业事,今后不得认为任何一人,或少数人私有物。亦不由任何一人或少数人出钱,以作行贿或投资之举动──自愿捐者不在此例──。前欠账项清理,的确为北寺正当用途而必须由北寺偿还;此于寺产偿还之可能范围内,分年逐渐偿还。 乙、修行院:由委员兼任。主任一人,助理一人。严整同住僧众规律,及督率僧众修习关于佛教正当之行事。 丙、寰球佛教图书馆筹备处:主任一人,由主席兼任。秘书一人,由委员兼任。重办搜集寰球各国各种佛学图书,以成立大图书馆为目的。 丁、中国信佛民众会筹备通讯处:主任一人,由委员兼任。专办唤起及联络全国信佛民众──包括僧众、信众──,以成立全国佛教民众会,而整理振兴佛教为目的。 戊、平民小学:主任一人,由委员兼任。教职员由执行委员会酌量聘任。先从初小办起,以逐渐扩充,办成一完备之初高小学为目的。不收学费,以利地方贫寒子弟。 己、佛教讲演堂:主任一人,由委员兼任。每晚及每星期日,宣讲人生佛教的真义:从三民主义化科学化的社会生活上,建设人群的安宁秩序,与和平道德为目的。
三、推地方绅商六人及诸山长老五人,共十一人,为北寺监察委员,组织北寺监察委员会。对于北寺执行委员会,随时维护其正当行为,纠正其不正当行为。
四、对于敏曦法师以至昭三和尚等,一系前住持僧,于重兴北寺劳绩为相当表扬。及仍举此一系曾任住持僧者为执行委员之一,以彰公道。
五、对于此次惹起北寺风潮之王薇伯君租屋,及商团占屋的两方,商请两方互相退让,商团另迁他处,王君薇伯亦解除租约。即于其屋改办平民小学,及佛教宣讲堂。并由北寺执行委员会,与商团互相道歉,以和平了结。(见海刊九卷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