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本校勘說明
一.是書校歷二週.一譯校.二刻校。
二.譯校用四種異譯及二種釋論對校。(一)元魏佛陀扇多譯攝大乘論.校註略稱
魏本。(二)陳真諦譯攝大乘論.略稱陳本。(三)隋笈多等譯世親攝大乘論釋論
牒文.略稱隋本。以上三種並舉則略稱三本。(四)西藏勝友等譯攝大乘論.略稱
藏本。(五)唐玄奘譯世親攝大乘論釋.略稱世親。(六)又玄奘譯無性攝大乘論
釋.略稱無性。以上兩種並舉則略稱二釋。
三.異譯對校凡有三事。(一)品目.諸本開合立名有異者.悉爲註出曰.以下某本不
分品.或某本某品第幾.某章第幾。(二)文句.諸本具缺詳略有異者.悉爲註出曰.
某本云云。其有異文與釋論所解相關者.亦註出曰.與某釋合.或今從某釋。(三)
意義.諸本譯述較爲明暢者.悉爲註出曰.某本云云。因此對校而見奘譯改文或
有未愜者.並加按語曰.今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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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刻校用南宋刻爲底本.對校麗刻明刻.訂正文字.附註曰.原刻云云.今依某刻云
云。
五.是書對校所用魏本陳本隋本及二釋.悉取日本大正大藏經本。藏本則取曲尼
版丹珠本theg-pa chen-po bsdus-pa(原本經解部 ri 字函一頁至四十三頁
上)。至南宋麗明三刻則依日本弘教書院版正藏及大正大藏經之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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