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吉注视着垂死的狗,山崩地裂的感觉又一次在脑海里产生,这次他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当然记得乌辛的故事。他是芬恩·麦克库尔的儿子,与一位女精灵相爱,后来到特纳奥格生活。他在这里生活得很愉快,可是有一天,他突然渴望再回去看看爱尔兰。特纳奥格的朋友们都警告他不要回去,但他坚持要回去,朋友们只好借给他一匹白马,警告他回到爱尔兰后,一定不能下马。
等乌辛回到爱尔兰,发现已经过了几百年,一切都变了。他不认识任何人,也没有人认得他。他骑在马上,遇到一群人正在搬地里的一块石头。他们请他帮个忙,他从马上伸出手去推石头,一不小心跌了下来,他的身体一挨到爱尔兰的土地,立刻就化为了一堆尘土。
吉吉抬头看着安格斯:“这就是我不能带它回去的原因吗?”
“它也只会变成一堆尘土。”
最后这几个字让吉吉想起一件可怕的事:“那……多尔蒂神父呢?”
“他已经是一堆枯骨了。” 安格斯说。
吉吉思考着整件事。“安格斯,我骗了他,”他说,“他想在这里待到天黑,可我骗他说外面已经黑了。”
“干得好,小伙子,”安格斯说,听上去他真的被打动了,“我常说你不是个普通的麻瓜。”
“你不明白,是我让他去送死的,我害了他。”
“你没有,” 安格斯说,“那人甚至比我更了解这个世界,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不可能,他穿越墙壁时不可能知道自己一到那边就会死。”
“怎么不可能呢?” 安格斯说,“他憎恨特纳奥格和这里的人,不会愿意在这里多待一分钟的。他是一个教士,我敢肯定他期待着走进另一种永生,并且得到他的神的恩宠。”
吉吉眺望着平原和大海,一切美景都笼罩在一片柔光中。除非再有像多尔蒂神父一样的人闯进来,否则特纳奥格将一直保持这个样子,永远在温暖的金色夕阳的照耀下。
“我还是回家好了。”
“你干什么都行,” 安格斯说,“可我建议你不要回家。”
“为什么?”
“你觉得自己和乌辛、布莱恩以及多尔蒂神父有什么不同吗?”
“那太可笑了,”吉吉说,“我到这里才——”他停下来,原来如此,这里没有时间的流逝,在爱尔兰可能已经过了上千年,而这里还一直是现在,这个无情的现实把吉吉击倒了。
“想想好的方面吧,”安格斯·奥格说,“你可以在阳光下漫步,可以学新曲子,我听说你舞也跳得不错。”
“可我爸妈怎么办?”吉吉问。
“别担心,他们会偶尔想念你,然后会慢慢将你遗忘的。”
“不,他们不会的。我们不像你们,安格斯。我们不是永远生活在现在,我们不会忘记亲人的。”
“噢,”安格斯说,“那太糟糕了,很可能他们现在早已去世了,麻瓜总是活不长,你该知道这一点。”
“我不许你这样说,”吉吉大叫起来,“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安格斯伸手抚摸着吉吉的头发。“好了,”他说,“别再伤心了。忘记这一切吧,你对此无能为力。你属于这里,是我们中的一员。”他突然灵机一动,“你会吹这玩意儿吗?”
吉吉看着那支笛子,他几乎忘了它的存在。笛子的一端因为在自己的世界里暴露了七十年,已经又脏又黑,而另一端还像曾祖父最后一次演奏时一般锃亮如新。他不想忘记父母和他的痛苦,但事实上,对于那些进入特纳奥格的人来说,很少有人能抵制永生之地的诱惑。
也许安格斯是对的,也许吉吉真的已经无能为力了。他抓起一把草,擦去笛子上的蜘蛛网和灰尘。它是车轮的一支辐条做成的,长时间地插在墙壁里并没有损坏它,而且历经数年后,笛子的木质更加柔润了。吉吉把笛子举到嘴边吹起来,可惜只传来呼呼的声音。
安格斯拿出小提琴,说:“再试试看。”
笛子还是只发出呼呼的声音。不过,慢慢地,吹出了一个清晰圆润的音符。吉吉的手本能地移动着,吹奏出一些小节和急速的和弦。他从没听过哪支笛子有这样好的音质,难怪曾祖父对它如此着迷。
“这笛子棒极了,吉吉,”安格斯说,“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笛子了。”
吉吉继续在笛子上练习,安格斯调好琴弦,开始拉一首吉格舞曲。吉吉听了几段后,也随着吹起来。但他内心并不平静,眼睛一直看着布莱恩,担心它所承受的永恒的临死的痛苦。太可怕了,可担心它,同情它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他对此完全无能为力,为什么要增添自己的烦恼呢?
所以,他吹奏起一首又一首动听的乐曲,除了音乐之外,他不愿再伤脑筋。他抬起头,看到安格斯的眼神,感受到他高涨的热情。吹笛子时是没法微笑的,所以吉吉扬了扬眉毛,把几个音吹得特别响,升高了一个八度。安格斯高兴地欢呼起来,用一系列精巧的变音作为回应。
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点点头,又开始演奏一首新曲子。两种乐器配合得天衣无缝,狂热而激昂的音乐久久地回荡在这片美丽的音乐发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