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参鲁,字宗传,鄞人。隆庆五年(1571)的进士。选任庶吉士,改为户科给事中。万历二年(1574),慈圣太后在涿州修庙,祭祀碧霞元君。部科大臣执意劝谏,她不听。赵参鲁斥责她不合常规,并且说:“南面北方都遭敌寇侵犯,祸害百姓,兴起工役疏浚河道,使他们卖妻卖子。陛下拨钱修桥建庙,已经耗费五万多两。如果用于赈济贫民,造福应当更大。”皇帝也不听从劝谏。南京的宦官张进酒醉后侮辱给事中王颐,给事中郑岳、杨节接连上奏疏论,没有答复,赵参鲁又上奏说:“张进是守备宦官申信的党羽,不将申信一起治罪,不能平抑人心。”当时申信正与冯保勾结,朝廷商议剥夺了郑岳等人的俸禄,将赵参鲁贬为高安典史。调任饶州推官,后升任福建提学佥事,因急事请求回乡。又遭遇丧事,服丧期满后,仍然在福建督学。历任南京太常卿。
万历十七年(1589),他担任右副都御史巡视福建。陈述要严格实行海禁,斩杀勾结倭寇的奸商。调任大理寺卿。皇帝招他担任刑部左侍郎,改任兵部职,马上又改任吏部职。日本受封与朝贡的议论出现,赵参鲁坚持不赞同。总督顾养谦不高兴,在朝廷与他争辩,并说赵参鲁熟悉倭寇的情况,应当担当起此任。奏章下发给朝廷大臣,赵参鲁还是坚持先前的观点;趁此撰写了《东封三议》,全面辩论了此举的利弊。此后,封贡的事情终没有办成。
他被任命为南京刑部尚书。诚意伯刘世延荒诞地指引星象,想发兵帮助君王,被弹劾而撤职,赵参鲁认为应当处死。南京工部主事赵学仕因为牟取私利被侍郎周思敬弹劾,准备将他发配边关。赵学仕将罪过转嫁到家僮的头上,法司给予他以轻轻责罚。御史朱吾弼又弹劾他,并牵连到赵参鲁;称赵学仕是大学士赵志皋的族父,所以赵参鲁庇护他。赵参鲁请求退休。吏部尚书孙丕扬等人称赵参鲁的品行一向高洁,不应当听任他离去,皇帝下诏挽留他。加封为太子太保。退休后去世,谥号端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