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曰:诗言志。
朱熹曰:“心之所之谓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诗言志’。”
臣按:此万世言诗之始。先儒谓自有天地万物而诗之理已寓,婴儿之嬉笑、童子之讴吟皆有诗之情而未动也,桴以蒉、鼓以土、龠以苇皆有诗之用而未文也,康衢顺则之谣、元首股肱之歌皆诗也,故曰“诗言志”。至于五子述大禹之戒,相与歌咏,伤今而思古,则变风、变雅已备矣。
《诗大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朱熹曰:“心之所之谓之志,而《诗》所以言志也。”臣按:先儒谓此一节言《诗》之自出。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朱熹曰:“事有得失,《诗》因其实而讽咏之,使人有所创艾兴起,至其和平怨怒之极,又足以达于阴阳之气而致灾召祥,盖其出于自然而不假人力,是以入人深而见功速,非他教之所及也。”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朱熹曰:“先王指文、武、周公、成王,是指风、雅、颂之正经常也。女正乎内,男正乎外,夫妇之常也。孝者子之所以事父,敬者臣之所以事君,《诗》之始作,多发于男女之间而达于父子君臣之际。故先王以《诗》为教,使入兴于善而戒其失,所以道夫妇之常而成父子君臣之道也。三纲既正则人伦厚、教化美而风俗移矣。”
臣按:先儒谓夫妇之经者孝敬之成也,盖天下之道只从夫妇中出,而夫妇之道又只从中正中来,以此气象事亲则成孝,事君则成敬,由是而人伦厚、教化美、风俗移,皆出于《诗》之功用也。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朱熹曰:“此一条本出于《周礼》大师之官,盖三百篇之纲领管辖也。风雅颂者,声乐部分之名也,风则十五《国风》,雅则大、小《雅》,颂则三《颂》也;赋、比、兴则所以制作风、雅、颂之体也,赋者直陈其事,比者以彼状此,兴者托物兴词。盖众作虽多而其声音之节、制作之体不外乎此,故大师之教国子必使之以是六者三经而三纬之,则凡《诗》之节奏、指归皆将不待讲说而直可吟咏以得之矣。”
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朱熹曰:“风者,民俗歌谣之诗,如物被风而有声,又因其声以动物也。上以风化下者,《诗》之美恶其风皆出于上而被于下也。下以风刺上者,上之化有不善则在下之人又歌咏,其风之所自以讥其上也。凡以风刺上者皆不主于政事而主于文词,不以正谏而托意以谏,若风之被物,彼此无心而能有所动也。”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
朱熹曰:“国异政、家殊俗者,天子不能统诸侯,故国国自为政;诸侯不能统大夫,故家家自为俗也。正变之说,经无明文可考。”
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
朱熹曰:“情者性之动,而礼义者性之德也。动而不失其德,则以先王之泽入人者深,至是而犹有不忘者也。然此言亦其大概有如此者,其放逸而不止乎礼义固已多矣。”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
朱熹曰:“形者体而象之之谓,《小雅》皆王政之小事,《大雅》则言王政之大体也。颂皆天子所制郊庙之乐歌,《史记》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所谓四始也。《诗》之所以为《诗》者,至是无余蕴矣,后世虽有作者,其孰能加于此乎?邵子曰‘删《诗》之后,世不复有《诗》矣’,盖谓此也。”
臣按:先儒谓《诗》之作其来远矣,至夫子删《诗》则无余蕴,后世作者连篇累牍,学之者可以兴观群怨乎?用之者可以正得失、动天地、厚人伦、美教化乎?后人读之者又果可以达于政而专对乎?至于风云之状、月露之形则固无益于事矣,若夫哀淫愁怨、导欲增悲则又非徒无益也。邵子之言,警人深矣。呜呼,后之有作者,当以三百篇为主而不为无实之虚言,虽其体制不皆尽合于古,而亦可以得古诗人之意之仿佛矣乎。
《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
朱熹曰:“六德,中、和、祗、庸、孝、友。六律,谓黄钟至无射六阳律也,大吕至应钟为六阴律,与之相间,故曰六间。”又曰:“六吕其为教之本末,犹舜之意也。”
《王制》曰:天子五年一巡守,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
方悫曰:“诗所以言志,风所以从上,诗言之哀乐足以见民风之厚薄,民风之厚薄足以知上政之得失,故命大师陈诗焉。”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犹盖也)之,曰思无邪。”
朱熹曰:“《诗》三百十一篇,言三百者,举大数也。思无邪,《鲁颂沄》篇之辞。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然其言微婉,且或各因一事而发,求其直指全体则未有若此之明且尽者,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
臣按:“思无邪”一言虽足以尽盖一《诗》之义,然学者须于三百五篇一一各考究其义,使无一之不尽,然后蔽以此三言以为诵《诗》三百之要,则可以言《诗》矣。苟颛颛然曰吾思无邪,而于古人之旨趣训诂略不究心,而曰吾通经矣,可乎哉?
子夏曰:“‘巧笑倩(好口辅也)兮,美目盼(目黑白分也)兮,素(扮地)以为绚(采色画之饰也)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朱熹曰:“此逸《诗》也。言人有此倩盼之美质,而又加以华采之饰,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子夏疑其反谓以素为饰,故问之绘事绘画之事也。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礼必以忠信为质,犹绘事必以粉素为先。起犹发也。起予言能起发我之志意。”
谢良佐曰:“子贡因论学而知《诗》,子夏因论《诗》而知学,故皆可与言《诗》。”
杨时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学礼,苟无其质,礼不虚行,此绘事后素之说也。孔子曰‘绘事后素’,而子夏曰‘礼后乎’,可谓能继其志矣。非得之言意之表者,能之乎?商、赐可与言《诗》者,以此。若夫玩心于章句之末,则其为《诗》也固而已矣,所谓起予则亦相长之义也。”
臣按:子贡因论贫富之道而知学问之功,子夏则因论《诗》之绘事后素而知礼后之说,二贤者圣人皆谓其始可以言《诗》。先儒谓始字不可轻放过,谓如此触类而长,方才可以读书。然圣人于子贡则先呼其名而继以告诸往而知来者,于子夏则先曰起予而呼其名继焉,盖此理隐然见于言外,因此而可以得彼,此理盎然蕴于胸中,因彼而有以发此,非善学者不能也,而用之以学《诗》尤为亲切,故圣人于此皆呼其名而致其亲切之训,学《诗》者其尚以二贤为法。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朱熹曰:“《关雎》,《周南》国风诗之首篇也。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关雎》之诗,言后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则不能无寤寐反侧之忧,求而得之则宜其有琴瑟、钟鼓之乐,盖其忧虽深而不害于和,其乐虽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称之如此,欲学者玩其辞、审其音而有以识其情性之正也。”
臣按:先儒谓《关雎》之诗乐得淑女以配君子,至于琴瑟友之、钟鼓乐之,所谓乐而不淫也,哀窈窕、思贤才至于寤寐思服、展转反侧,所谓哀而不伤也。学者玩其辞语、审其声音而原其性情之际,则亦有以识其所存所发之正也已。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朱熹曰:“鲁哀公十一年冬,孔子自卫反鲁,是时周礼在鲁,然《诗》乐亦颇残缺失次,孔子周流四方,参互考订以知其说,晚知道终不行,故归而正之。”
洪兴祖曰:“王者迹熄而《诗》亡,其存者缪乱失次,孔子复得之他国以归,定着为三百五篇,于是雅、颂各得其所。”
臣按:《诗》有三经,风、雅、颂,此言雅、颂而不及风者,先儒谓列国各有不正之声,庙朝所不奏,二《南》亦用之房中耳,故正乐止言雅、颂。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程颐曰:“须是未读《诗》者授以政不达、使不能专对,既读《诗》便达于政、便能专对,始是读《诗》。”又曰:“穷经将以致用也,世之诵《诗》者果能从政而专对乎?然则其所学者章句之末耳,此学者之大患也。”
朱熹曰:“专,独也。《诗》本人情、该物理,可以验风俗之盛衰,见政治之得失,其言温厚和平,长于风谕,故诵之者必达于政而能言也。”
臣按:《诗》与《易》《书》《春秋》《礼》并为五经,其四经皆出自圣贤之制作删述,所以纪载圣君贤相、大贤君子之言行事功,惟《诗》之为诗则多里巷田野、匹夫匹妇欢悲怨怒之言,甚至淫佚悖乱之事亦或有之,顾使羁臣贱妾之辞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格言大训并列以为经,呜呼!夫岂无其故哉?盖以人之生也,性情具于中,志趣见于外,必假言以发之也,言以发其心之所蕴,志有所抑扬言不能无短长,心有所喜怒言不能无悲欢,动于心而发之口,有自然之理致,有自然之音响,天机自动,天籁自鸣,此《诗》之所以作也。《诗》之作也,原于天理之固,有出于天趣之自然,作之者应口而出,声赋之者随宜而应用,或因之以申吾不容己之情,或由之以发吾不可言之意,或假之以明吾难显白之事,章不必有定句也,句不必有定字也,言从而理顺,声和而韵协,斯得之矣,固未有所谓义例也,又恶用训诂为哉?昔孔子既删《诗》以为经,而又时时雅言以教学者,有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又尝以教其子曰“不学《诗》,无以言”,则是《诗》之为用可以达政事、备问对、资言谈可见也。今观三百五篇而律以诸儒之章旨、训解,其间言及于政事之施、专对之用、言谈之助政不多,有间有一二剟取而施用之亦自有限,不知圣人何故云云也。及考之《大学》《中庸》《孟子》之书,取凡三书所引《诗》言观之,而又旁及于《礼记》中《学记》《乐记》《表记》《坊记》《缁衣》等篇,与夫《左氏春秋》、刘向《说苑》、《韩诗外传》诸书一一参考,然后知孔门读《诗》之法与后世拘于义例而局以训诂者异焉。曾子述孔子之意作《大学》凡十引《诗》,子思得曾子之传作《中庸》凡十二引《诗》,孟子学于子思作书七篇凡十二三引《诗》,究其旨义,多与诸儒所训解之《诗》意不全合,由是以观圣门教人读《诗》,必有所授受而出于义例训诂之外者,三子者相传必有所自,而左氏之所赋、汉儒之所说,盖亦非无所因者矣。后之学《诗》者必也本孔、曾、思、孟之所传,据《论》《学》《庸》《孟》之所引,以为诵《诗》三百之法。是故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性情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本朱子此言以为读《诗》之常法;《诗》因于事,不迁事以就《诗》,事寓于《诗》,不迁《诗》以就事,不铢铢而析之,不寸寸而较之,取吕氏此言以为用《诗》之活法,夫如此其于孔门学《诗》之法其庶矣乎。虽然,未也,子贡因论学而知《诗》,子夏因论《诗》而知学,“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子思以明上下一理之察,《旱麓》之章旨果若是乎?“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朱子以“敬止”为无不敬而安所止,他日之训解又何不若是乎?是知读《诗》之法在随文以寻意,用《诗》之妙又在断章而取义也。学者诚以是而求诸三百五篇,则雅无大、小,风无正、变,颂无商、周、鲁,苟意会于心,言契乎理,事适其机,或施之政事,或发于语言,或用之出使,与凡日用施为之间,无往而非《诗》之用矣,固不拘拘于义例、训诂之末也。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朱熹曰:“小子,弟子也。兴谓感发志,意观谓考见得失,群谓和而不流,怨谓怨而不怒。人伦之道,《诗》无不备,其绪余又足以资多识,学《诗》之法,此章尽之,读是经者所宜尽心也。”
臣按:先儒谓《论语》之及《诗》者多矣,而惟此章为备,学者苟于此尽心焉,则有以感发其志意而为善不懈,有以考见其得失而于事无惑,和而不流以处群居之常,怨而不怒以处人伦之变,孝父忠君而于人伦之大者无愧,博物洽闻而于一物之小者不遗。《诗》之为益不既多乎?其为益之多如此,学者所宜尽心也。
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
朱熹曰:“为犹学也。《周南》《召南》,《诗》首篇名,所言皆修身齐家之事。正墙面而立,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
臣按:先儒谓《诗》有二《南》,犹《易》有乾坤,学《诗》者自此入,而修齐治平之道皆自此出。此章与诵《诗》三百、小子何莫学夫《诗》,皆明穷经致用之道。
《孟子》:咸丘蒙问曰:“《诗》云‘普(遍也)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循也)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字也)害辞(语也),不以辞害志,以意逆(迎也)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独立之貌)遗(脱也)’,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程颐曰:“举一字是文,成句是辞。”张载曰:“知《诗》莫如孟子。以意逆志,读《诗》之法也。”
朱熹曰:“《诗》,《小雅北山》之篇也。作诗者自言天下皆王臣,何为独使我以贤才而劳苦乎?非谓天子可臣其父也。《云汉》,《大雅》篇名也。言说《诗》之法,不可以一字而害一句之义,不可以一句而害设辞之志,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若但以其辞而已,则如《云汉》所言,是周之民真无遗种矣,惟以意逆之,则知作诗者之志在于忧旱而非真无遗民也。”又曰:“意谓己意,志谓诗人之志。逆,迎之也,其至否迟速不敢自必而听于彼也。”
《史记》曰:古《诗》本三千余篇,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于礼义者三百五篇。
孔颖达曰:“按《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之言未可信也。”
朱熹曰:“三百五篇其间亦未必皆可施之礼义者,但存其实以为鉴戒耳。”
程颐曰:“古之人幼而闻歌颂之声,长而识美刺之意,故人之学田《诗》而兴。后世老师宿儒尚不知《诗》之义,后学岂能兴起乎?”又曰:“《周南》《召南》如乾坤,二《南》之诗,盖圣人取之以为天下国家之法,使邦家乡人皆得歌咏之也。有天下国家者未有不自齐家始,故先言后妃,次言夫人,又次言大夫妻,而古人有能修之身以化在位者,文王是也,故继之以文王之诗。”又曰:“学者不可不看《诗》,看《诗》便使人长一格。”
张载曰:“置心平易然后可以言《诗》,涵泳从容则忽不自知而自解颐矣。”又曰:“求《诗》者贵平易,不要崎岖。盖诗人之情性温厚平易,老成其志,平易故无艰之言,大率所言皆目前事而义理存乎其中,以平易求之则思远以广,愈艰则愈浅近矣。”
谢良佐曰:“学《诗》者须先识得六义,体面而讽咏以得之。”
又曰:“君子之于《诗》,非徒诵其言,又将以考其情性,非徒考其情性,又将以考先王之泽。盖法度礼乐虽亡,于此犹能并得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又曰:“《诗》须讽咏以得之,古《诗》即今之歌曲,今之歌曲往往能使人感动,至学《诗》却不然,只为泥章句故也。”
欧阳修曰:“《诗》述商周,自玄鸟生民,上陈稷契,下讫陈灵,千五百年之间,旁及列国君臣世次、国地、山川、封域、图牒、鸟兽草木虫鱼之名,与其风俗、方言、训诂、盛衰治乱、美刺之由,无所不载。”
游酢曰:“学诗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如观《天保》之诗则君臣之义修矣,观《唐棣》之诗则兄弟之爱笃矣,观《伐木》之诗则朋友之交亲矣,观《关雎》《鹊巢》之风则夫妇之经正矣。昔王裒有至性,而子弟至于废讲《蓼莪》,则《诗》之兴发善心,于此可见矣。”
朱熹曰:“《诗经》全体,大而天道精微,细而人事曲折,无不在其中。”又曰:“《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
刘瑾曰:“通三百篇而论其大义,则其喜不至渎、怒不至绝、怨不至乱、谏不至讦,天时日星之大,虫鱼草木之微,人伦纲常之道,风气土地之宜,神祇祖考之祀,礼乐刑政之施,凡天人相与之理,莫不毕备于一经之中也。”
又曰:“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止,此学《诗》之大旨也。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
问《诗》何以兴,朱熹曰:“读《诗》见其不美者令人羞恶,见其美者令人兴起。”
又曰:“读《诗》之法,只是熟读涵泳,自然和气从胸中流出,其妙处不可得而言,不待安排布置,务自立说也。”
臣按:真德秀有言:“三百篇虽难晓,今诸老先生发明其义,了然可知,如能反复涵泳,真可以感发其性情,则所谓兴于《诗》者,未尝不存也。”臣窃以谓,古人教胄子率以乐,今世古乐不存,而所谓《诗》者固三代之遗音也,学校之中、闲居游息之时,俾其歌咏三百篇《诗》,虽其节奏无传,然即今乡饮所歌《鹿鸣》之音调稍谐协之,纵不能皆如古人之全,然亦可以仿佛其万一也,其于兴起感发、惩创之道不为无助。(以上论《诗》)
以上本经术以为教(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