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路易斯布鲁斯”的不可思议的同胞,托·斯·艾略特一八八八年九月出生于神话般的密西西比河畔的圣路易斯这个精力充沛的城市,是有钱的商人和基督教徒家庭的孩子,在哈佛大学和巴黎念过书。一九一一年回美国,修学热门的心理学和玄学。三年后去英国。在那个岛国(最初也曾犹豫过)找到了他的妻子、他的祖国和他的名字;在那个岛国发表了最初的散文——两篇有关莱布尼茨的技术性文章以及最初的诗歌《大风夜狂想曲》、《阿波里纳斯先生》和《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在这些处女作中,拉弗格对他的影响是明显的,有时是致命的。作品的结局缺乏生气,但某些形象却异常清晰,例如:
我要成为一双粗壮的巨爪,
飞快地插入那宁静的海底。
一九二〇年,他发表了《诗歌集》,也许这是他的诗歌作品中最参差不齐、风格不一的一本,因为——收入了绝望的自白《衰老》和写得很一般的《局长》、《大杂烩》和《蜜月》——犯了生造法语的毛病。
一九二二年发表了《荒原》,一九二五年发表《空心人》,一九三〇年发表《圣灰星期三》,一九三四年发表《磐石》,一九三六年发表《大教堂凶杀案》,题目很漂亮,像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这些作品中的第一部博学而晦涩,曾使(现在仍使)评论家们不知所措,但比晦涩更重要的是诗的美。再说,这种美的感受是先于任何评论而且是不取决于任何评论的(对这部诗歌的分析有很多,最谨慎、最中肯的要数弗·奥·马西森在《托·斯·艾略特的成就》一书中的分析)。
艾略特像保尔·瓦莱里一样,有时在诗歌中表现出阴郁和无能;但像瓦莱里一样,他是一位堪称典范的散文家。他那部《散文精选》(伦敦,一九三二年)囊括了他的散文精华。后来出版的那部《诗歌的用途与批评的用途》(伦敦,一九三三年)则可以忽略而无伤大雅。
《磐石》(第一段齐诵):
鹰在苍穹之巅展翅翱翔,
猎人和猎狗群围成一圈。
啊,有序的星群不断轮转!
啊,固定的四季周而复始!
啊,春与秋、生与死的世界!
思想和行动的无穷循环,
无穷的创造,无穷的试验,
带来运动的知识,不是静止的知识;
是说话的知识,不是沉默的知识;
是对可道的认识,和对常道的无知。
我们的一切认识,使我们接近无知;
我们的一切无知,使我们接近死亡。
然而,接近死亡,不能使我们接近上帝。
我们在生活中失去的生命在哪里?
我们在认识中失去的智慧在哪里?
我们在传播中失去的知识在哪里?
二十个世纪来天宇轮回,
使我们离上帝更远,离尘土更近。
——托·斯·艾略特
黄锦炎 译
[1]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7年6月25日《家庭》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