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入作者自一九一二年五月五日至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八日所写的日记。作者生前未发表过。一九五一年上海出版公司曾据手稿出版影印本,其中一九二二年部分因手稿失落付阙。一九五九年、一九七六年我社两次出版排印本,并据许寿裳所录存的片断补入一九二二年部分。
此次根据手稿参照两次排印本重新核校,并加必要的注释。有关核校、注释的说明,如下:
(一)手稿中的古体字,除必要保存者外,都已改为现行通用字。
(二)手稿中的笔误,以下列方式订正:误字(包括颠倒),加[]号,排仿宋体;漏字〔〕,加号,排仿宋体;衍字,加{}号,不变字体;存疑,用[?]号;个别西文字母或日文假名有误者则径予订正,不作标示。
(三)人物、书刊的注释总附于全部日记之末(第十五卷),其余注释均排于每月日记之末。
(四)一九二二年日记,仍将许寿裳录存的片断列为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