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的创制,起于清代光绪八年(壬午),迄今已五十多年。那时有英国人名皮晓浦者,初在租界区施行,分设南、北二局,南局在十六浦,北局在正丰街(即广东路)。惟彼时没有什幺电话机,也不用摇铃报号,自动机更谈不到此,倘欲邀人对谈,自己到局里去,纳费十二文即可和人谈话,后因生意清淡,经费不敷,就停办了。明年(即癸未年)天主堂神父法国人能慕谷重起创设,改用电话机,从徐家汇教堂达到英、法两租界各洋行,以便报告风雨气候。后来人们知其利便,就纷纷装设,直到如今,不过从几十号电话机开始,经过了几十年的过程,现在已到数万号了。
从前电话是先报号数,再由接线生接通,才可接谈;自从四年前一律改为自动机后,要通电话,只要知道对方的号码,自己拨一拨即可对谈,比较先报号数尤为便当。此交通利器为西人德律风氏所发明,故又叫德律风(“德律风”三字详见黄式权作的《旧上海笔记》)。
剑公按:据记者所知,电话系美国加拿大州人民名葛莱海姆培尔氏所发明,且“德律风”三字系英文Telephone之译音。若照英文之字义解释起来,前半Tele系作长距离之解,后半之Phone系作声音之解。如留声机器英文为Grama-phone,有声电影内有 Vitaphone(即维太风),故黄式权所作《旧上海笔记》中强以“德律风”三字为发明电话者之人名,未免有些太武断而近乎杜撰了。容当于英文百科全书中将“电话”条详细译出,以飨阅者。作者又按,吾友剑公先生所说亦有理由,故也附记于此,但究竟如何,以待博者来考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