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集》不能相提并论
或曰:你常诟病电视编剧乱加乱改名着小说作为长篇电视剧,又说以历史人物作主角的电视剧,编剧可以任意创作,岂非自相矛盾?
答曰:一点也不矛盾。
为甚么不矛盾,因为那是全然不同的两件事,不能相提并论。
买原著小说的电视剧版权,自然是因为这小说写得好,有大量的读者,有改编的价值,不然,花这个版权费干嘛?干脆来个“本台创作组创作”就行了。
既然是基于上述理由,才花钱购买原著版权的,买了之后,来个大改特改,弄得面目全非,岂不是违背了当初购买的原则。这绝不是聪明人该做的事。何况,譬如金庸的小说,怎么改,都绝不能好过原著,那么,不如“依书直说”,何必“大动干戈”?
历史人物就不同,就算是《水浒传》,一百零八好汉之中,数据详尽的,也不过几十回,其余等而下之,更是十分“单薄”,那自然得从新创作,不然,根本不能成为长篇电视剧。
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