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读到过一个日本人写的帖子。他说,我们尊敬古代的中国人,看不起后来的中国人。因为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很不一样。
这话听起来刺耳,细一想确实如此。如果仔细翻阅中国历史,我们会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国人和后来的中国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个物种。从春秋、到唐宋、再到明清,中国人的性格历程如同直跌下来的三叠瀑布,其落差之大,令人惊讶。源头的中国人,品格清澈;唐宋时的中国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国人的品质却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无创造力。
如果你不信,我在这里可以随手举几个例子。
先说尚武精神。
春秋战国时代,那些争雄竞长的大国,个个都强悍好战。《诗经·秦风·无衣》的“注”中就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班固在《汉书》中也说:“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
当时东方大国齐国民风剽悍,百姓都是急性子、倔脾气,和今天的韩国人差不多。贵族们常常在道路上驾车相撞,国家立法也不能禁止。
连今天说着吴侬软语的吴越地区,在先秦时代也是一片气质刚劲的土地。《淮南子·主术训》篇说:“越王好勇,而民皆处危争死。”班固这样描写这片土地的尚武遗风:“(吴·粤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
春秋时代,贵族个个都下马能文,上马能武,侠客遍地,武士横行,一言不合,就拔剑相斗。那时候的中国人,不喜欢一步三摇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不论男女,皆以高大健硕为美。所以《诗经》言庄姜之美,必先言“硕人其颀”。写鲁庄公之美,必说他“猗嗟昌兮,颀而长兮”。那个时代美男子的标志是大个子,卷头发,浓胡须,最好还带点狐臭味儿。《诗经·齐风·卢令》赞美猎人,就说他“美且鬈,美且偬”,也就是说他卷发多须。同样,《诗经·陈风·泽陂》中说,“有美一人,硕大且卷,有美一人,硕大且俨”,于是令女主人公心生爱意,在单相思中苦闷不已。
我们再来看看后来的中国人。
在明朝万历年间到达中国的传教士利玛窦意外地发现,中国的男人都如此文弱。他在写给罗马的信中说,“很难把中国的男子看作是可以作战打仗的人”。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帝国里最聪明的人看起来都像女人:“无论是他们的外貌气质,还是他们内心的情感流露,他们看起来全像是温柔的女子。要是你对他们尊敬礼让,他们便会比你更加谦和。”居留中国的几十年里,利玛窦也看过上流社会的人打架,不过其情景却让他哑然失笑:“彼此争斗时表现出来的,也只是妇道人家的愠怒,相互殴斗时揪头发。”“他们很少残杀,他们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这种争斗的方式。这不仅是由于他们没有什么真正的男子阳刚之气,主要是,他们大多数人连小刀之类的兵器都没有”,“这些男人不惜每天花费两个小时来梳理他们的长长的头发,考究地整理他们的服饰,他们就这样悠闲自得地打发着美好的时光。”
鸦片战争后来到中国的外国人,更惊讶于中国人的胆小。古伯察说:“傲慢尊大的、看上去颇具刚毅的中国人,一旦遇到态度坚决,意志不挠的人,马上就会变得软弱,像患了癔病。面临困难的中国人嘴里常说‘小心’,即‘胆子要小’。”罗斯则说:“中国儿童不像欧洲儿童那样蹦蹦跳跳……对武力的赞赏已经完全没有了。大男子当众啼哭而不以为耻。”
侵华日军对中国人的驯服也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看过《南京!南京!》的人,一定记住中国人在枪弹面前的英勇不屈。但是导演并没有以日本人的视角来表达过这样的感觉:《南京大屠杀资料集》中收有日本军人的回忆。有一个日本兵十分惊讶于数千中国士兵驯服而默然地经过如山的同伴尸群,走向死亡,而毫不反抗。那个日本人说,他百思不得其解。是中国人太容易驯服,或者是中国人对死亡悟得太透?日本指挥部在处死中国俘虏时曾经日夜提心吊胆,因为日本人经常以一二百人的小分队来屠杀上千上万的俘虏。日本人担心数千俘虏一旦暴动,即使手无寸铁,也会将行刑的两个日本中队杀得一人不留。但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
一个例子也许说明不了问题,我们再来看看侠义精神。
春秋时代,是中国侠文化的光芒最灿烂的时代。侠人义士们救危扶困,济人不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报,赴火蹈刃;受人之托,一诺千金。赵氏孤儿、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演绎了那个时候男人们的壮烈与决绝,告诉后代什么叫轻生重义、生死相许。
春秋时代的侠客,最大的特点是极端重视人格的独立与平等。他们行侠仗义,不是为利,甚至不是为名,而是为了心中的一股豪气。他们如同珍视眼珠一样珍视自己的个人尊严,对“平等”两个字的珍视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缀食辞去。”即使在座位安排这样的小事上,他们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及至明清,“侠客”们却自愿攀附权力,沦为权力的附庸。春秋时代的侠客们天马行空,无视法律规范,只听命于自己的良心。而《三侠五义》中的侠客却个个自称“罪民”,以向权力规则屈服为荣。第四十五回钻天鼠卢方初次见到包拯,对身边的展昭说道:“卢方乃人命要犯,如何这样见得相爷?卢方岂是不知规矩的么?”于是自上刑具,而“众人无不点头称羡”。
春秋时的侠客傲视王侯,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而《三侠五义》第四十八回写五鼠面见宋仁宗,这些英雄好汉见到皇帝,都“心中乱跳”“匍匐在地”,所谓的“江湖自由身”与权力一遭遇,立刻显出十足的奴性。“钻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盘桅鼠”“混江鼠”这类宠物式的命名,他们也都欣然接受。
如鲁迅所说,春秋时的侠客,是以“死”为极终目的,他们的结局也确实是一个个慷慨赴死而去,而清代小说中的侠客,却个个成了地主官僚,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如《三侠五义》所写,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家里广有田产,实乃地产豪绅,五鼠则是陷空岛渔霸。
读《春秋》《战国策》和读清代《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这些“侠义小说”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清代侠义小说已经完全成了忠君事上观念的宣传品。侠义精神受到专制伦常观念的深刻侵蚀,礼教尊卑鲜明地取代了自尊独立。鲁迅说,《三侠五义》中的英雄,表面上是侠客,实质上却是奴才,“满洲人关,中国渐被压服了,连有‘侠气’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镳,替他捕盗”。他们“虽在钦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对一方面固然必须听命,对别方面还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
说过了侠,我们再来看看儒。
后来被统治阶级做为统治工具的“孔孟之道”,诞生之际其实并不像后来那样充满奴性,而是有着刚健清新的一面。春秋士人每以君王的师友自居,将自己所学之“道”凌驾于权势之上。合则留,不合则去。这一点,以儒家最为突出。孔子周游列国,不留恋高官厚禄,不屈服于任何政治权威,只为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他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孟子则远比孔子更锋芒毕露。孟子性格外向,感情丰富,行事张扬。他自负到公然宣称,“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他特别强调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与国君交谈之际,也毫无奴颜媚态:“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胸有浩然之气的他居然敢说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类在后世看来有些大逆不道味道的话。
秦汉以降,虽然在世俗层面,士人们遵守权力秩序,但是在精神层面,他们中的许多人却以“圣人”自期,追求“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保持着一定程度的人格独立。汉光武帝刘秀的同学严光,曾出山帮助刘秀取得天下,刘秀登基后想召他做官,他不肯接受,隐居富春山耕钓自娱。及至唐代,虽然唐太宗发明了使天下英雄尽入我毂的恶毒办法,但是李白仍然可以做他的帝师梦,希望自己能在“事君之道成,荣亲之义毕”后,“与陶朱、留侯浮五湖,戏沧洲”,逃离权力的控制。历朝历代,都有人选择以“隐士”这个高洁的姿态终老一生。
及至朱元璋时代,士人们做隐士的自由首次被剥夺。朱元璋不能容忍在他至高无上的皇权之下存在另一种高傲,认为拒绝为他服务的士人必定是看不起他。他发布命令:“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在这道前无古人的“寰中士大夫不为所用律”下,苏州才人姚润、王谟因征诏不至,被朱元璋斩首、抄家。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把左手大指剁去,以示不肯出山做官,被朱元璋“枭令,籍没其家”。中国士人从此失去了最后一块保持独立个性的空间。
到了清代,儒生出身的大臣们更被驯化得百炼钢成绕指柔。历代王朝莫不要求大臣们成为有操守的名臣,然而清代帝王却首次提出,一个大臣不应该追求成为名臣,因为过于坚守道德原则,也会妨碍他们不打折扣地、像狗一样地为皇帝服务。做为臣子,不但身体要属于君主,他的心灵也应该属于君主,不应该有任何自己的独立意志、个人尊严。雍正皇帝就曾直截了当地在《朋党论》中说:“你们各位大臣如果将朕之所好者好之,所恶者恶之,是非画一,则不敢结党矣。”乾隆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奸臣”固然并非国家幸事,“名臣”的出现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国家只需要唯命是从办事敏捷的奴才。他说,“干纲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因此清代这些饱读四书五经的大臣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无思想无操守,除功名利禄外无所关心。在皇帝明察之下,他们老老实实,卖命效力,以图飞黄腾达。皇帝一旦放松警惕,他们就会大肆贪污,尽一切可能盗窃皇帝的家产。他们选择了动物式生存。所谓操守、尊严和人格,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不着边际的空话。
最后再让我们来看一看文学作品中反映出的精神面貌。
《诗经》里面有许多篇章,大胆地描写爱情,甚至性爱。例如《诗经·召南·野有死麇》:“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蜕兮,无使尨也吠。”
意思是有个猎人在野外打死了小鹿,用白色的茅草把它包好,用来做为献给少女的礼物。一个少女对他动情,他就趁机挑逗她。最后三句很生动地表现出那个少女和猎人一起走向密林深处的心情:轻轻地走,慢慢地走,不要急躁,不要碰我腰间的围裙,不要惹那黄狗吓人地汪汪叫。
这首诗不直接写性,只是描写二人向林中深处走去的心情,多么含蓄,又多么自然健康!那时候的中国人并不认为性是一件见不得人的需要遮遮掩掩的事,中国人的自然本性还没有被后来的文化阉割。
《诗经·墉风·柏舟》中则说:“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说是一个女子有了一个适合自己的意中人,可是父母不同意,她大声呼号“母也天只,不谅人只!”说你们不体谅我的心愿,我死也要和他在一起!这种表达,多么直率大胆!
先民们的天真烂漫和心无杂念,如同狂风暴雨洗后的天空,高远而纯净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诗经里面充满了生命的欢欣,充满了野性、活力、大自然和美。所以孔子对《诗经》的评价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唐宋时代,中国人在思想上的原创力不再,但是文学艺术方面的创造力却突然勃发。唐诗展示了前所未有的艺术生命力,精神蓬勃,气象光辉。其风格或者高昂明朗,或者雄浑壮大,或者具“清水出芙蓉”的自然之美。宋词则为中国人表达情感开辟了新天地,其清新婉约和生活化更胜唐诗一筹。李泽厚说:“只要中国人还说汉语,只要中国人还用方块字在进行写作,那么唐诗宋词的魅力是永恒的。”
然而宋代以后,诗人们的才性、阅历、学识均大幅崩塌。他们画地为牢,处处模仿着过去,重复着过去,以诗写得像唐或者像宋沾沾自喜。遇到花朝或者月夕,或者其他任何人生情境,他们都已经形成固定的解释方式、感受方式和表达方式。他们以拾前人余慧为荣,不敢越藩篱一步。明清五百年的诗坛,没有一点激情和冲动,没有一点真性情,甚至没有一个真表情,除了纳兰容若外,居然没再产生一个有影响的诗人。
宋代以前的中国人,可以说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创造着,体验着,发现着,说自己想说,想自己所想,生机勃勃,生趣盎然。
宋代以后的中国人不但失去了创造力,也失去了感受力。整个民族只剩了一个外壳,没有了灵魂。社会如同一潭死水,散发出腐烂的气味,从上层到下层,人们都既狡猾又愚昧,既贪婪又懦弱。用汤因比的话来说,这种生活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它之所以能活着只是因为它已经僵化了。”(汤因比《历史研究》)如果说这几百年中国人有什么进步,那就是在政治厚黑学和民间骗人造假术上的进步。
因此,宋以前的中国人和宋以后的中国人,其实是两个物种。其差别就好比一个好罐头和一个变质罐头的差别,或者说是石墨与钻石的差别:虽然同是由碳原子构成,性状却已经完全不同。中国人的性格历史如同黄河,先秦是上游,清澈见底,汉唐是中游,虽泥沙俱下,毕竟有波涛汹涌之雄大气象。明清是下游,经常断流,已奄奄一息。
今天的中国人也许仍有人盛赞明清社会之稳定,但西方人的语言里,对这种僵化状态只有赤裸裸的厌恶。赫尔德把中国比喻成一具僵尸:“这个帝国是一具木乃伊,它周身涂有防腐香料,描画有象形文字,并且以丝绸包裹起来;它体内血液循环已经停止,犹如冬眠的动物一般。”
比万博士说:“为了避免中国的命运,欧洲付出了一千年野蛮生活的代价。”这个代价在他们看来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