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战争和内战以后,宪制斗争日渐沉寂。联邦与州权、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奴隶制与废奴运动已成明日黄花,公职分肥、市政腐败、禁酒运动之类琐细小事占据了公共生活的主要空间。共和党和民主党也许仍然以联邦和州权的捍卫者自居,但联邦和州权的破坏者已经不存在了。他们的任务仅仅是争取各种选举的胜利,而这些胜利取决于讨好关键的地方性选民团体。如果你在宾州禁酒,就会得罪共和党,因为德国移民支持共和党,却离不开啤酒。如果你在纽约鼓吹禁酒,就会赢得共和党,因为爱尔兰移民支持民主党,同样不肯戒酒。于是,所谓两党不过是各种地方团体的松散联合而已。他们都要在不同地方采取相互矛盾的立场,谁也说不清本党的原则和追求究竟是什么。
这样一来,政治就可以化约为选举,而选举纯粹是一个技术问题。美国选举产生的官职数量和举行选举的频繁程度都远远超过欧洲,业余的公益爱好者显然难以胜任。称职的政治经纪人经营选区,其心态无异于优秀推销员。初级会议、提名会议、投票顺序、票单,这些才是业务骨干应该掌握的东西。对此,布赖斯说:
“为什么要如此繁琐?”欧洲读者很可能会叫嚷,“它们的重要性能比肩国家宪法和法律吗?”请耐心点!这些繁琐之物较之众多宪法条款,对于政府的运行有着更大的意义,能产生更大的影响。航海者都能够感触到那些掠过太平洋海面的信风,然而却无法感触到在波浪下工作的珊瑚虫,但也正是经由这些小虫的劳作,岛屿才能生长,珊瑚礁正建基其上,而航船正是在此触礁。
经纪人的基本功课是:正确评估潜在的客户,以周到的服务态度唤起他们的兴趣。一次好的竞选就是美国商业文化的演习,投票率是敬业精神的回报。美国人称这种经纪人为“党老大”(Boss),正如马克·吐温作品中的主人公在亚瑟王宫廷自称波士(Boss)爵士。经纪人除了包装和推销产品,别无立场原则可言。他出售的货物同样不能以高尚的爱国者自居。在选民眼里,这些当选官员就是来社区谋一份低薪差使的马仔,完全不像白手起家的垦荒者、创业者和发明家那样可敬。英格兰绅士从政的血脉在弗吉尼亚和老南方延续了几十年,终于在镀金时代烟消云散。
后来,韦伯访问美国,惊讶地发现:美国民选官员的门槛居然如此之低、如此不受国民尊重,跟受过长期严格训练、极其受人尊重的普鲁士官僚形成鲜明对照。美国工人的答复是:我们选这些人,可以随心所欲地鄙视他们,你们的官僚却可以鄙视你们。他们的看法很对。为公益事业高尚地奉献自己,这种传统观念是贵族政治的遗产,并不符合美国宪法的民主精神,注定会渐渐消亡。在大众民主制条件下,政治就是选民的采购活动。选民是消费者,不是小学生。消费者永远正确,卖家才是应该迁就的一方。
尽管文官制度和市政改革已经实现,政治经纪人和政党机器的传统并未中断。小布什有他的卡尔·罗夫(Karl Rove),没有任何一位总统的竞选班子能缺少类似的角色。政治改革只会促使政党机器合理化,不会消灭它。相反,随着欧洲贵族政治的残余日薄西山,美国式政党机器入侵英格兰,在约瑟夫·张伯伦手中结束了乡村俱乐部绅士——“天然统治者”的政治垄断。
人民既然已经拥有一切,真正的政治就只剩下两项:追求人民的青睐,影响人民的感情。前者是“党老大”的任务,后者是媒体的任务。民主是舆论的统治,媒体是舆论的干城。于是,媒体也就变成政治经纪人体系的一部分。美国大报的商业化程度比欧洲更高,两党的分歧比欧洲各党派更小。因此,美国报刊对公共事务的歪曲也不如欧洲同行严重,美国政治家了解同胞的感情倾向也比欧洲同行更容易。
公共舆论总是由三个集团塑造的:全体选民,对政治有兴趣、有见识的积极公民(用法国人的术语,就是这样),职业政治家。由于美国普通大众的教育程度优于欧洲穷人,于是美国民主的彻底性高于欧洲,其中第二个集团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而职业政治家的作用远不如英国。当然,这幅画面仅仅代表布赖斯时代的世界。今天,英国乃至欧洲的舆论机器都已经严重美国化,职业政治家的作用远不如一百年前。
南北战争后,民主深化的趋势不可阻挡。社会同质化和身份平等是互为表里的历史进程,舆论的专制是这一过程自然而然的副产品。如果舆论专制和多数暴政相结合,立宪自由就会面临极大的危险。不过,作者估计,在地方自治根深蒂固、结社能力毋庸置疑的美国,这种危险不大——至少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要小。
本书提到托克维尔的地方不多,作者的气质也不像托克维尔,布赖斯不是天生的预言家。不过,本书的问题意识确实是托克维尔式的:在身份平等日益深化的历史潮流中,社会平等和政治自由将会发展出怎样的关系?除了美国,还能找到更好的试验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