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从世界文化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中华民族实在是个“爱好文学的民族”(a nation of literature lovers)。在19世纪以前,我们用汉文、汉语保留下的文学作品与文学史料,实非其他任何语言所可望其项背。
古人说“六经皆史”,但是在一个学现代比较史学的人看来,我们传统中国,官私作品,实在是“百史皆文”。写历史、写函札、写公私文告,首先注重的便是修辞和文藻。上法堂打官司、到朝廷告御状,往往只要你文字铿锵,官司也就打赢了一半。
这种风气滥觞的结果,往往就以辞害义,在叙事的精确性上和在论理的逻辑性上,都受了影响。汽车两三辆,朋友七八人,讲起来多么顺口、好听、有文学情调,管他是两辆还是三辆、七个人还是八个人呢!
因此做“马虎先生”也是我们生活方式中的“本土性”之一种吧。
子曰:“必也正名乎!”我们要谈华裔海外作家的“本土性”,先得给“本土性”下个明确的定义。
“本土性”的定义
在这世界上,每一个特殊民族,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殊文化传统和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及由这个特殊传统、特殊生活方式所孕育出来的特有的民族心态——这一特殊民族心态,就是所谓“本土性”。这在英文词汇里通俗地说来,中国人的本土性则是the Chineseness of the Chinese,没有中国“本土性”的中国人,在70年代美国少数民族运动中,往往被激烈分子诅咒成“外黄内白的‘香蕉’(banana)”。其实,近百年来的北美洲,乃至今后一百年的北美洲,也不会有百分之百的“香蕉”——既然“外黄”,内心亦不可能“全白”。话说到底,纵是“全白”,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全黄”也不代表什么“好事”。Chineseness不是个道德名词,它只代表一种“民族心理状态”(ethnic-mentality),而这个状态,也是或多或少永远地流动着,它不是一成不变的。
历史上没有“没有本土性的文学”
至于海外华裔作家是否保存有其“本土性”呢?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得把所谓“世界文学”搜搜根。三四千年来,我们在历史上还未发现过一篇“没有本土性的文学”。摩西、耶稣、穆罕默德承受“上帝”意旨,为全人类造福的《新约》《旧约》和《可兰经》,应该是“太空性”、“宇宙性”而没有其“本土性”了;朋友,你去读读这三部“经书”,试问世界上还有哪一部书比这三部圣书更有“本土性”?
四大皆空的释迦牟尼应该是“工人无祖国”了。朋友,再读读《金刚经》看看,你就知道那位印度欧罗巴教主的本土性之重。等而下之,从古希腊的荷马、古印度的吠陀和我国古代的《诗经》——《诗经》不但具有“中国”的本土性,“本土性”之内又可分出不同的“区域性”,所谓“国风”——他们的本土性之重还要说吗?
历史上更没有“没有本土性的作家”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国际性人物,每好以“国际性”自诩,排除“本土”,大搞其“国际”。近百年来,左翼的贤达们曾搞了四个“国际”。三个都垮了,还剩个不死不活的“第四国际”,现在还在敝大学的街头地摊上拉客、卖书。
最诚心诚意丢掉国籍到海外荒岛上去做“无国籍的公社”居民的,要算若干美国“嬉皮”了。
在70年代的初期,笔者自己所教的班上,这种杂色“嬉皮”便层出不穷。他(她)们都自吹无本土性,要做“世界人”(people of the world),到荒岛上去住commune。我就提醒一个青年,使他大彻大悟,终于退出公社——我的警语很简单:“你是什么鸟‘世界人’,你只是个American hippie!”“嬉皮”是60年代极端个人自由化的美国“本土性”的具体表现。他们跳不出这个“唯心”的牢笼,而自吹是得到“解放”,冲出了“地狱”,可悯亦可笑也。
文学这个东西,本来就是用来反映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和在这一“宏观”的体察下之社会中,反映某一个体的心理状态的一种工具。“我知故我在”,但是问题是“知”从何来——人非生而“知”之者。洪秀全认为他的“知”是来自“上帝爸爸”和“哥哥耶稣”,其实洪秀全本身该背了多少“本土性”?洋泾浜的上帝皮毛而已。
“本土性”连这个“天王”都摆脱不了,哼!你这个坐飞机逃出中国的小作家想摆脱吗?
世界上也没有“没有本土性的语言”
不特此也,“语言”(language)本身就是个运载“本土性”的工具,它也是在“本土性”的熔炉里锻炼出来的产品。因此,任何语言都带有该语言的本土性,任何使用此一语言的人也就被它传染——污染或感染——而带有该语言的本土性。
语言是表达使用这一语言的人群——尤其是作家们——内心思想的工具。这种人群内心的思想,也就铸造出这一语言的特征,例如组词、造句、成语、文法……因而它所含蓄的“本土性”也特别的重。
举例以明之。我们中国人一向认为“朋友”是“五伦之一”,有“通财之‘义’”。因此,中国人合伙做生意往往不订契约,大家结合只靠宁波佬所说的“一句闲话”——“然诺重千金”,“疏财仗‘义’”。有这种“心态”,因此汉语中也有这个“词”叫“义”,俗语叫做“义气”。而这个“义”字,便是所谓“中国本土性”的具体表现之一种;“义”在其他文字中便找不到“同义词”——英文中就没有这个“词”。例如,说“某人很义气”,这句话在英文里简直就无法翻译。
所以“文字”实是含有“本土性”最强烈的一个“社会交流工具”。一个作家如果能纯熟使用某种文字,他就必然会被某种文字的“本土性”所感染,是深是浅、是好是坏,那是另一问题。所谓“海外中国作家”都知道,用某种文字来“讲”或“写”,你也必须用同一种文字来“想”,这样的“讲”和“写”,才能臻于娴熟,达于化境。“讲”和“想”用同一种“外国语”,是学习“外国语”的第一关。没有这个“突破”(breakthrough),所谓“外语”,是不可能纯熟运用的。用某种文字去“想”,你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文字的“心态”或“本土性”了。
因此,凡是用“汉语”(台湾叫“国语”,新加坡叫“华语”,大陆叫“普通话”)去“想”的“中国作家”,他们就必然有其大同小异的“中国心态”,也就是“中国的本土性”了——中国方言(如粤语、沪语、闽南语、客家话)也是汉语的一部分。说这种语言的人也都具有“中国心态”,不过今日海内外的“中国作家”(包括台湾或新加坡的“华语”作家)所使用的文字,仍然是所谓“国语”(普通话或华语)。用中国方言所写的出名的文学作品,大概只有一部用苏州语的《九尾龟》——其他则只限于用一些“方言”译的《圣经》了。
所以,台海两岸的中文作家们,隔离了三十多年之后,不管双方有何种不同的“意蒂牢结”,不管被多大程度地西化、洋化、异化或赤化,他们都根本上具有相同的“中国本土性”——大同小异的“本土性”(汉语如一旦被全盘“拉丁化”了,那就又当别论了)。
能使用相同语言的人,就自然会具有大同小异的“本土性”;使用两种完全不同语言的人,他们往往则是两种“心态各异”的不同的动物,虽然他们体质上长得是一模一样的——这一现象在新加坡和美国华侨小区都极其明显。
在新加坡,那些专说“华语”和专说“英语”(着重个“专”字)的“新加坡人”,便是两种不同的“新加坡人”,一望而知。在美国,则ABC(土生华侨)和CBA(移民华侨)也是截然不同的,虽然他们的区别不像在新加坡那样明显和尖锐——因为在新加坡,往往两种人都是当地土生的。
至于寄居海外的“中文作家”们究竟保留了多少或怎样的“中国本土性”,那就要牵涉文化外流和移植的基本问题了——文化外流的方式和过程、移植区内土壤的性质、移植区内其他文化的阻力和诱惑力,也就是“文化冲突”(cultural conflict)的问题,这些对外流文化“本土性”之存亡、深浅,都有其决定性的关系。
“本土性”的保存与保守
大体说来,一个文化之外流,亦如江河之泛滥。水是向低处流的。先进文化如流向一个原始、落后、贫瘠的低洼地区,那这个文化整体(cultural entity),包括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就要像黄河决口,淹没一切。白人(Aryan People)文化之入侵古印度与现代非洲、美洲,就是个最大的例子。
今日所谓“非洲文学”(黑文学Black Literature)和南美洲的“拉丁文学”(或西班牙文学Hispanic Literature),都是用欧洲文字写的。连那个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印度大诗人泰戈尔的作品也是用英文写的。
三千年来,我汉族在东亚大陆滚雪球式地发展,也是遵循这个程序进行的。东去朝鲜的箕子,南下广东的赵佗,都是这项文化扩张中的英雄,至于无名英雄,那就更是千千万万了。
但是一个文化向外发展——也可说是“文化侵略”吧——如果碰到土著文化的抗拒,那就要看抗拒者阻力之大小,来决定入侵者“本土性”之流失与变质的程度了。换言之,也就是在这“文化冲突”的战场里,能保留多少其挟带出国的“本土性”了。
如果抗拒者的文化远低于入侵者的文化,则这个入侵者或移植者就必然抗拒与土著文化合流,它要用尽一切方法来排斥土著文化,来保留其移植者的“本土性”。古雅利安人之入侵印度,和古犹太民族之被迫向四方逃亡,都是这样的。古雅利安人要保持他们原高加索的“本土性”,为患印度之烈(例如印度的阶级制Caste System),至今未泯。
犹太人之逃亡,则是一种“高级难民”,所到之处,不愿与土著合流,以保存其本土已失的本土性,乃形成世界各地、自我封闭的“犹太社区”(ghetto)。他们歧视土著,土著也歧视他们,年久成习,演变成恶性循环,就促成世界性的“反犹运动”(anti-Semitism)了。
我们移民南洋的华侨,和犹太外移也有异曲同工之处,引起我们和土著之间的歧视与反歧视的循环。犹太人在各地都保留了他们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我们在南洋亦复如是。
再者,一个向海外移植的民族,在历史上(此地强调“历史上”三字,它和“目前情况”又略有不同)往往是该民族的下层阶级(体力劳动者)和避难的“逋逃客”。他们为着衣食之谋,或狭隘的宗教信仰,局处异邦,很难搞文化改革(是坏是好又当别论,例如中国大陆上的五四运动和“文革”)。他们因此在生活和思想上,较之祖国人民且更为保守,也就更具“本土性”——祖国在社会发展方面急剧变化(好坏不拘),而侨社却保持着它静如止水的旧文化、旧传统,也就是保留了高度的“本土性”。有许多传统的风俗习惯,在祖国可能早已泯灭,而在侨社则继续通行无讹。这种保守性的聚“族”而居的华裔海外侨社如“唐人街”或“中国城”,因而就形成“唐人社区”(Chinese ghetto)。
“本土性”的漂失
这种“本土性”在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往往可永远保存,甚至促成“独立建国”,如新加坡(事实上南非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小国,在文化上也是欧洲白人的“新加坡”)——但是这现象多半是“水向低处流”、久积成湖的结果。一旦流水遇高丘——一个移植的文化,碰上一个更多彩多姿、更丰富文明的阻力,那就要发生“倒流”甚或“灭顶”的现象了。我华族向北美洲移民,现在就发生了这种现象。在北美洲,我们钻入了一个物质上超高度发展、文化上更多彩多姿的现代文明圈中,在这个“文化战场”上,我们的“第一代”,尤其是知识分子圈内的第一代,在保持“本土性”之肉搏战中,已是“且战且走”、“屡败屡战”、“可泣可歌”(有的也就干脆放下武器投降了)。我们的“第二代”,尤其是知识分子阶层,其中尤其是“高知识层”的子女,当他们还在襁褓之中时,就被“全盘西化”了。
可悲的是:在中国旅美高级知识分子的第二代的圈圈里,“中国本土性”早已变成孩子们生活中的“噱头”和“笑料”——他们都是百分之九十的“洋基”和“香蕉”,Chineseness云乎哉!
聚居在Chinese ghetto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虽稍胜一筹,但是一旦展翅“单飞”,脱离了ghetto,“本土性”也就微乎其微了。
所以在北美洲,我们华裔的本土性之保持,全靠“第一代”——在中国侨美的“中文作家”中,也只以“第一代”为限;“第二代”的华裔作家就不能再用中文写作了。这在新加坡则不然——我个人在新加坡遇到好多第二、第三代的“华文作家”,这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
一言以蔽之,这就是个文化“水平”的问题。东南亚的土著文化,一般在当前汉文化的“水平”之下,所以我们可以“水到渠成”;美国当前的文化,则在我们的“水平”之上,我们只能在深泽低沼中搞点封闭的“艺脱”文明,一出沼泽就被人淹没了。
但是本土性之漂失并不是什么严重的坏事。因为事到如今,没有哪一家文明是可不受外界影响而单独存在的。如果一宗文化水平太低,或太古老,它就必然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或侵略;反之,它就必然向外扩张和影响别人,以邻为壑,来淹没别人。我国古代文明之扩张属于后者,现代文明之含辱蒙羞则属前者。不是我活,就是你死,哪有了局?和平共存,则中外文明终有拉平之一日。
中国文学不是个孤立的东西,它是中国文明中最敏感的一部分。只要中国文字永远使用下去,中国本土性就不会消灭,但是它在外力冲击下而崇洋,而部分西化,则是难免的。有朝一日,它的水平提高,它也会向西方倒流的。
所谓“海外中国作家”,只是“中国作家”的延伸。海内外“小异”多已哉,“大同”则是逃不了的。
原载《传记文学》第四十八卷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