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意彻底排斥爱国主义观念。我知道它存在,并且还知道它在当前的争端中起到了相当的作用。但是我敢断言,一场伟大持久的战争决不能仅仅靠这个原则来支撑,还必须有对于利益或回报的预期。
乔治·华盛顿写给约翰·巴尼斯特的信,1778年4月21日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1776年《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的确是鼓舞人心的宣言,但它既不能反映殖民时期美国的真实状况,也和独立后的美国国家发展没有太多关联。不过,美国作为一个国家,一旦清晰地表达了这一理念,就和奥马尔·海亚姆(Omar Khayyam)在《鲁拜集》(The Rubáiyát)中所说的一样,手动自然“字成,任你如何至诚、如何机智,都难叫他收回成命消去半行,任你眼泪流完也难洗掉一字”。这样雄心壮志的言辞,一旦被付之于纸面之上,就不可能再被收回。
在起草《独立宣言》之时,美国的国父们坚信他们仅仅在为脱离英国的决定进行辩护。但事实上,他们创制了一份充满梦想的宣言。在宣言中,他们向这个国家的子孙后代做出承诺,要将殖民者曾经信仰却从未实现的理想变成现实。在建国之初,美国就面临一个悖论:奴隶主宣扬着自由,而这种悖论至今仍在美国的土地上游荡。同时,从美国由殖民地变成国家的那一刻起,它就背负起“将原则付诸实践”这样一个自我强加的命令,并在此基础上谋求发展。“人人生而平等”的言辞就像国王宴会中班柯的鬼魂一样挥之不去。与此同时,“不言而喻的真理”这样的断言还伴其左右,总是不合时宜地跳出来,撼动着白人共和派的牢笼。
1776年,目睹殖民地时期美国的奴隶制现实,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指出,殖民地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大不列颠所奴役。在18世纪的殖民话语中,奴隶制度绝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或修辞的手法,而是越来越多殖民者的一种生活方式。不过,这个词却很难被准确地定义。实际上,对于这个新生的国家来说,奴隶制和自由一样,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19世纪中叶,美国内战(1861—1865)激战正酣之时,联邦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总结了北方和南方各自的立场。“我们都宣称为自由而战,”林肯评论道,“但我们虽然使用了同一个词,表达的意思却是不同的。对于有些人来说,自由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支配自己以及自己的劳动成果;而对另一些人来说,自由可能意味着某些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他人以及他人的劳动成果。”[1]革命的一代开创了这样一个自由的矛盾体,而几乎在一个世纪之后,美国人仍然在与之苦苦斗争。
在17、18世纪的殖民地,“生而自由的英国人”这种身份的内在矛盾渐渐显现。白人政治意识形态围绕在这两种彼此交缠却截然不同的对于自由的理解周围,与那个时期的黑人社会现实之间几乎没有交集。一方面,共和党认为自由本质上是一种公民和社会建构,依赖于积极、明智的公民。国家可以保卫这种自由,也可以摧毁它。随着自由的黑人逐渐丧失选举权,他们在共和党话语中也丧失了自己的位置。另一方面,洛克派自由主义认为自由是一种个人权利,一种普世权力,是“全人类的事业”。国家既可以培养这种自由,也可以终结它。在这么多黑人遭到奴役的情况下,对于黑人人口而言,个人权利这种概念也就变得毫无价值。基本说来,在美国独立背后的整个哲学辩论,其实都只限于白人群体。
英国和美国之间关于自由和专权的讨论自然而然地逐渐相互交叉渗透。这些讨论聚焦公民角色和国家统治,也聚焦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权力平衡。例如,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一书的开篇就阐释了共和党的立场。这些话本质上总结了像约翰·特伦查德(John Trenchard)和托马斯·戈登(Thomas Gordon)这些英国“英联邦人”的观点,这些人对于国家与社会以及社会形态的观点在殖民地获得的接受程度反而要高于在英国的接受程度。做好了铺垫之后,潘恩向那些至少已经半信半疑的人指出,“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产生的,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产生的”。
特伦查德和戈登的系列文章以“凯托来信”(Cato's Letters)的形式发表在了18世纪20年代初期的《伦敦杂志》和《英国杂志》上。这一系列文章捍卫了共和主义和信仰自由。到了18世纪中叶,他们的论点已经随着这些信件在殖民地广为流传。到了1776年,潘恩对这144封信件中探讨的问题进行总结,写成一本更容易理解的小册子,因其与当时英属美洲殖民地的经历颇为切合,故而迅速扩大了这些观点的影响力。毕竟,从头开始要比在现有基础上进行革新简单得多。一些殖民者相信,治理国家和抚养孩子、建筑房屋,是同一个道理。潘恩当然也这样认为。他指出,正因为“殖民地处于婴儿状态”,才是时候争取独立,争取在天赋人权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国家。“对于国家和个人而言,”他向殖民者保证道,“青少年时期都是养成良好习惯的时期。”
然而,在1776年,就种族关系而言,殖民地非但没有养成什么特别好的习惯,反而有了些可怕的坏习惯。白人殖民者要么借用潘恩的共和主义言论,要么援引洛克的自由主义观点,甚至是两者并用,想要对这些坏习惯进行探讨,并且为之辩护。但事实上,他们不管如何尝试,都无法解决天赋人权和奴隶制之间的两难。他们为财产权进行辩护的时候,秉持着一个基本的信条,即他们有权将人定义为财产;简言之,他们有权蓄奴。潘恩认为“那些自视为天生的统治者、视别人为天生的奴隶的人,很快便横行霸道起来。由于他们是从其余的人中挑选出来的,他们的心灵早就为妄自尊大所毒害”,殖民者也许会同意潘恩对于君主制度的批评,但是却完全忘记了他们自己社会中的蓄奴现象与此无异。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独立宣言》的作者,也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就察觉到了共和党观点中的缺陷。鉴于在美国本土共和主义观点的架构过程中,杰斐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能够发现这些问题也不会让人感觉意外。对于杰斐逊来说,奴隶制也具有多重含义。他在对1774年《不可容忍法案》的回应中,批评了那些施加在殖民地白人身上的“一系列压迫手段”,认为这些压迫表明了存在“一个企图将我们变为奴隶的精心、系统的方案”。这种虚设的奴役与殖民地非白人群体遭受的更为严苛的奴隶制现实截然不同。杰斐逊宣称,“在这些发展初期被不幸地引入奴隶制的殖民地中”,废除奴隶制是“那些殖民地中最重要的目标”。杰斐逊的这段话与其说是一种预期,不如说是一种希望。
当然,一些殖民地已经通过议会尝试对非洲奴隶的进口征收高额税,英国议会也对这些尝试全部加以制止,但双方的动机都不是出于任何道德的考量。杰斐逊认为,英国王室阻止废除奴隶进口,说明他们“宁可贪图少数非洲海盗的眼前利益,而不顾美洲殖民地的长远利益,不顾这种不光彩的做法是多么严重地损害了人性的权利”[2]。杰斐逊对殖民行为寄予了太过积极的期待。殖民者想要的是税收,并不希望税收的来源被切断。杰斐逊认为殖民地希望废除奴隶制,但事实上非但没有证据支持这一点,反而有大量相反的证据否认了这种判断。
杰斐逊并不会轻易放弃这个信念,而是会与之苦苦斗争。在《独立宣言》和之后的《弗吉尼亚纪事》(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1787年)中,他屡次重提这个主题。在《弗吉尼亚纪事》中,他思考了奴隶制对于白人的负面影响,认为“主人与奴隶之间的整个交往,就是不断施加最为狂暴的肆虐,一方无尽地压迫,另一方屈辱地服从”。在杰斐逊看来,奴隶制会使白人社会的工业和经济丧失活力,更糟糕的是,它对于这个新国家自身的根基具有腐蚀作用。杰斐逊问道:“当一个国家的人民坚信自己的自由是上帝所赐,而我们却移除了这唯一坚实的信念基础,这个国家的自由还能够被认为是安全的吗?”这当然只是一种设问,杰斐逊自己也清楚答案。他总结道:“当我反思到上帝是公正的时候,我确实为我的国家忧虑。而他的正义不会永远沉睡。”[3]
这个国家决定切断与大不列颠的殖民关系时,并没有决定废除奴隶制,但这并不能全然归咎于《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事实上,在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初稿中,关于奴隶制的内容要比最终版中多得多。在初稿中,杰斐逊指出,乔治三世在殖民地犯下的最终的,可能也是最无争论余地的罪行就是“向人性本身发起残忍的战争,剥夺了一个从未开罪于他的遥远民族最为神圣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捕获和贩运他们到另一个半球为奴,或者使得他们在转运的过程中遭受悲惨的死亡”[4]。杰斐逊想要将奴隶贸易的过错转嫁于大不列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个人很难站在奴隶拍卖台前宣扬自由。此外,杰斐逊以那些殖民地的名义落笔起草宣言的时候,那些殖民地也不只寻求在大不列颠面前为自己辩护,而是着眼于所有那些对此感兴趣的世人。
在这些世人当中,有一位知名的作家兼批评家,名为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约翰逊在殖民地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因编著《英语大辞典》而扬名,其小说《拉塞拉斯:一个阿比西尼亚王子的故事》(The History of Rasselas, Prince of Abissinia,1759年)也于1768年引进美国出版。在当时的大西洋世界中,贸易、消费和印刷文化大多与奴隶制和奴隶贸易紧密相连。同样作为大西洋世界的参与者,美洲殖民者和英国人都准备好了去仔细研读约翰逊对于《不可容忍法案》的辩护。这份辩词以小册子的形式呈现,标题为《税收并非暴政:对于美国国会决议与致辞的回应》。在这份辩词中,约翰逊提出了与杰斐逊相反的观点,认为那些针对英国国王的反爱国主义“偏见”仅仅是“夭折的愚蠢派系闹剧”。约翰逊暗示这些人“生来只为尖叫和死去”。在辩词主体的结尾部分,有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在美国奴隶制度废除之前被一再提起:“有人说,美国人如果屈服于此,将可能导致我们自己的自由越来越少,只有极具洞察力的政客才能够预见此事。”他接着问道:“如果奴隶制果真具有这样致命的传染性,我们又为何听到黑人领导者为自由奔走疾呼?”[5]虽然杰斐逊做出了尝试,但天晓得,这并不是一个他可以回答的问题。
不论杰斐逊怀有何种信念或期望,在独立革命爆发前的几十年中,许多美国人从来就没有想过废除奴隶制。18世纪末期,美国和英国对于非白人文化都持蔑视的态度,事实上,他们认为,除了白人之外的任何人种的文化都没有资格被称为文化。这方面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美国第一位黑人女诗人菲利斯·惠特利(Phillis Wheatley)在最初出版诗集时遭到的质疑(图16)。惠特利年幼时就被卖到美国成为奴隶,在主人家,也就是波士顿的惠特利家族中长大。1773年,她出版了一本名为《宗教与道德诗歌集》(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 Religious and Moral)的诗集。不过,在这本诗集的前言中,不得不找来很多波士顿当时的显要白人男性,包括后来马萨诸塞州总督的托马斯·哈钦森(Thomas Hutchinson)等人,向那些持怀疑态度的读者保证,他们面前的这本诗集的确是“出自菲利斯这样一个年轻的黑人女孩之手,她刚刚从非洲被卖到这里不过几年的时间,在此之前,她只是一个未经开化的野蛮人”。这些人在前言里通情达理地承认,菲利斯自从来到殖民地后,一直都“在镇上一户人家家中为奴”。正是由于菲利斯是奴隶身份,她的才智和文学才能就必须要靠那些白人男性来证实,性别和肤色让这些白人男性获得了毋庸置疑的可信度,也让菲利斯自己失去了话语权。[6]
图16 菲利斯·惠特利《宗教与道德诗歌集》首页插图(伦敦:A. 贝尔,1773年)。这幅版画最初的创作者是西皮奥·穆尔黑德。
就算菲利斯没有因为出色的写作能力脱颖而出,她在波士顿为奴的命运和当时主要生活在南方的其他大多数奴隶的命运也还是会截然不同。他们中的大多数(当然不是全部)生活在南方。革命的硝烟也许已经遮蔽了马萨诸塞的奴隶制,但在18世纪,奴隶制的分布仍旧十分广泛,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并一直持续到19世纪。大多数奴隶买卖,不管是私下的还是公开的,都主要集中在波士顿和纽波特两地。贵格会废奴主义者约翰·伍尔曼(John Woolman)对此感到十分沮丧,他在日记中透露了自己得知有一名贵格会教友也在买卖奴隶时的痛苦感受。“我渴望我的教友们可以竭力向立法机构请愿,以阻止今后的奴隶进口,”他在日记中写道,“因为我明白这种贸易是非常邪恶的,并且会招致更多的麻烦。”不过,伍尔曼担心这样的尝试是没有意义的。他也意识到,殖民地越来越认定“黑人就是奴隶、白人本应自由这种观点”。“在一些地方,这些错误的观点已经深入人心,”他观察道,“我们很难从中脱身。”[7]
在北部城镇,解放奴隶尤其麻烦,因为那里的奴隶已经处于相对自由的状态,并不只是在主人家里做奴仆,而是也从事着种类繁多的职业,如侍从、车夫、铁匠、理发师和修鞋匠等。城镇的环境也模糊了自由与奴役的界限。一些奴隶宣称自己是自由身份,因此打起了官司,这表明北部海港城镇的奴隶制度已经摇摇欲坠。在南方殖民地则是另一番景象。当北方殖民地的奴隶制度已经开始渐渐松绑之时,南方殖民地的奴隶制度却捆绑得越来越紧,在这里,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区别已经几乎等同于奴役与自由的区别。随着英国殖民时期的美国逐渐变得成熟、稳定,在南方地区,奴役与自由的中间地带也逐渐收缩。这导致黑人回旋的余地越来越小,白人则在拼命维持这种奴隶体系。从经济层面上来说,这种体系只会使一小撮人受益,但在社会和文化层面,它成为白人生活方式的一个越发鲜明的特征。
到了1776年,弗吉尼亚已经是英国殖民地中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殖民地总人口的1/5都居住在这里。即便如此,在弗吉尼亚首府威廉斯堡,永久居民人口一直维持在不到2000人。除去南卡罗来纳州的著名城市查尔斯顿之外,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南方并没有出现在规模和人口上可以和波士顿、纽约或费城媲美的城市中心。因此,奴隶对于南方殖民地的发展而言更为关键,他们为切萨皮克地区、卡罗来纳州的大米和靛蓝产区以及18世纪之后的佐治亚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需的农业技能和劳动力。南卡罗来纳州的奴隶多来自加勒比海地区,但其他南方殖民地不再局限于英属加勒比殖民地,而是越来越多地从菲利斯·惠特利自视为故乡的“非洲欢愉居所”进口奴隶,这导致南方成为一个更为两极分化的社会。甚至是南卡罗来纳州也出现了社会两极化的情况,不过其原因不是“非英”奴隶的进口,而是由于更富有的奴隶主倾向于在自己的种植园和查尔斯顿之间分配时间。简单来说,南方的黑人和白人过着比北方城镇更为相互隔离的生活,这使得这种体制里本来就有的紧张关系愈加恶化。
如果说在革命之前的几年中,港口城市越来越被商人阶级主导,那么南方殖民地则见证了种植业精英的崛起。这些人的经济力量根植于,并且依赖于影响着整个大西洋世界的消费文化之中。就算他们当中有些人的财富是继承所得,通常也还是通过奴隶贸易才实现了增长,但可能是出于对残酷现实的故意否认,这些人建造的社会却是对上层英国文化移植到殖民地的一种自觉反映。考虑到在殖民后期,最富有的南方种植园主中有很多人都曾在英国接受教育,并且把他们的孩子也送回英国上学,这一点就不会让人感到惊讶。事实上,南方精英和英国的地主,以及那个时期利物浦和格拉斯哥的商人有很多相似之处:那些人拥有的雄伟壮丽的建筑,以及美轮美奂的别墅,都来源于他们从奴隶贸易中获得的利润。区别在于,他们不需要和这些奴隶劳动力毗邻而居,但南方白人却不得不这样做。在南方殖民地,这种情况造成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文化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在当时、在后革命时期、在19世纪早期和中期,甚至一直到20世纪初,都界定了南方文化的特征。
从任何标准来看,这些种植园主都是相当富有的。那些所谓的第一代弗吉尼亚家族——卡特家族、菲茨休家族、李家族和伦道夫家族——主要从他们可观的烟草种植业中获利,但在南卡罗来纳州低地,大米种植业的可观利润迅速将它变成了最富有的英属美国殖民地之一。其主要城市查尔斯顿也变成了一个非常繁荣、精致的城市。从很多方面来讲,这都是一种特权生活,但它并不全然是简单安全的。到了18世纪中期,南卡罗来纳州的白人仍然被曾折磨过早期殖民者的那些问题所困扰。天花等疾病定期蹂躏着这片殖民地,殖民者在这些疾病面前也显得无能为力。南卡罗来纳州种植园主伊丽莎·卢卡斯·平克尼(Eliza Lucas Pinckney)在其丈夫于1758年去世后接管了他在库珀河边的种植园。伊丽莎对她的一个朋友说:“我发现要想照料好卡罗来纳的财产,需要极大的谨慎、专注和活力。相比之下,完成自己的职责并将工作变为财富,则要轻松许多。”对她的另一个朋友,伊丽莎评论说一片“巨大的乌云似乎如今就悬在这座城市上空”,这里“不断地遭受印第安人的侵犯”,同时还承受着“一种摧毁性的天花……几乎让所有贸易停摆”。伊丽莎沮丧地说她的很多奴隶“即使接种了疫苗,也很快都死去了”。[8]
伊丽莎·平克尼也许不能帮她的奴隶们治病,但是她的确有信心管控这些奴隶。在她接管平克尼的财产时,南卡罗来纳州已经通过了一系列旨在遏制奴隶人口增长并对其加以管制的法律。这些试图牵制黑人奴隶的法律事实上清楚反映了当时黑人对奴役制度的反对。1739年,在查尔斯顿附近发生了一场短暂但充满暴力的奴隶起义,即以奴隶们聚集的河流命名的史陶诺动乱。在奴隶人口已经占据大多数的殖民地中,这场动乱点燃了白人对于黑人的恐惧。参与反抗的奴隶都是天主教徒,但这无济于事。和之后所有的大规模奴隶叛乱一样,史陶诺动乱并没有取得成功。那些参与动乱的黑人就算没有战死,之后也遭到了处决,或者像上个世纪印第安人被新英格兰殖民地处理的那样,被卖到了西印度群岛。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的小规模叛乱,加上接下来几年里奴隶进口数量的持续增长,都让奴隶主相信,他们不仅需要针对黑人奴隶,还应该对所有黑人都实行更加严格的控制。
因此,南卡罗来纳殖民地在1740年通过了《黑人和奴隶管理法案》(亦称《黑人法案》)。这项法案规定奴隶未经主人允许不得擅自活动,禁止奴隶接受教育,并且允许奴隶主处决反叛奴隶。南卡罗来纳殖民地的《黑人法案》和其他殖民地密切相关。1700年之后,在切萨皮克地区,从契约劳动力到奴隶劳工的转变走向了高潮,卡罗来纳殖民地和佐治亚殖民地的稻米经济也愈加有利可图,一系列限制性法案开始更密切地影响黑人的生活和自由。如果说有哪个殖民地既能显示奴隶贸易利润的强大吸引力,又能证明白人的自由在多大程度上已经被卷入,甚至是依赖于黑人奴隶制的话,那一定是佐治亚殖民地。
佐治亚殖民地是英国慈善家詹姆斯·奥格尔索普(James Oglethorpe)为了给英国穷人提供一个新的开始而创建的,其创建观念是带着理想主义色彩的。奥格尔索普试图从第一批殖民者到达佐治亚时就开始除去所有的诱惑之源。他认为,正是这些诱惑让这些人陷入了贫困,让他们来到了佐治亚。因此,酒精和奴隶在佐治亚均被禁止。奥格尔索普期望佐治亚殖民地中居住的都是那些在英国生活严谨、不畏辛劳的“值得帮助的穷人”。然而,这些穷人感觉他们理应获得更多利益,于是像生而自由的英国人一样请愿,希望有权拥有奴隶。1751年,佐治亚成为皇家殖民地时,新议会第一时间便废除了禁止奴隶和酒精的法令;到了革命前夕,佐治亚最主要的城市萨凡纳已经像查尔斯顿一样成为重要的奴隶贸易中心(图17)。很多黑奴从这里被送往各个水稻种植园。他们将在那里度过余生,而他们的余生也很有可能因此缩短。
图17 1774年萨凡纳的一张奴隶拍卖的单页广告。这页广告反映了革命前夕南方的奴隶现实。具体到萨凡纳普遍趋势来说,越来越多的奴隶是直接从非洲进口的。从1755年到1767年左右,在萨凡纳的奴隶中,有大约60%来自加勒比地区,大约25%来自非洲国家。不过,在1768—1771年左右,来自非洲的奴隶比例上升至86%(广告中的奴隶来自几内亚)。这页广告除去出售奴隶之外,还有一则出售种植园的消息,以及一则招聘种植园看守的工作启事。后者表明很多主人都不在自己的种植园居住,这也凸显了奴隶主和奴隶的距离。不过,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两个奴隶(比利和夸米那)逃跑的消息。从夸米那面部的“国籍印记”来看,他可能来自非洲。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 [LC-USZ62-16876(1-2)]。
正如图中萨凡纳的大幅广告所展示的那样,虽然1774年已经处于革命前夕,那一年美国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杰斐逊为英属美国殖民地的权利奋力疾呼,菲利斯·惠特利正享受着她的文学成果,但奴隶贸易仍然一片繁荣。即使杰斐逊宣称“给予我们生命的上帝同时也给予了我们自由”,但很显然,正是通过剥夺英国殖民地中黑人的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有时甚至是剥夺他们的生命权,英国人才越来越有可能享受到了这些权利。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不可避免的。从殖民初期开始,无论是切萨皮克殖民地、新英格兰殖民地,还是位于它们之间的其他殖民地,在与非白人、非新教徒的接触中,便在不断强化一种白人和新教的身份。种族优越感和革命本身都是基于一种英国性的存在。不过,精英殖民者生活中所展现的跨大西洋特质即使真的削弱了这种英国性,也至少巩固了这种身份。正如约翰·伍尔曼预见的那样,自由等同于白人,奴隶等同于黑人。但它仅仅是一种白人的视角,这一点对于未来的美国来讲至关重要。
生存还是毁灭
如果说有些真理看起来并不像一些白人殖民者所认为的那样不言而喻,那么对于英国人来讲,至少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自由的确是全人类的事业,人类也许已经做好准备为它而战。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时,弗吉尼亚总督、邓莫尔勋爵约翰·默里(John Murray)立即宣布“所有受契约束缚的仆役,不管是不是黑人……只要能够并愿意拿起武器,就可以重获自由”。有了自由作为激励,很多弗吉尼亚的奴隶毫不犹豫地加入了“邓莫尔勋爵的黑人军团”,和英国人并肩作战。同样,也有很多自由的黑人为革命言论所感染,希望为殖民地作战。毕竟,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在殖民地军队中服役过。即便如此,殖民地的主要军事武装大陆军却拒绝接纳黑人。在1775年10月的征募令中,他们宣称拒绝接纳“黑人、拿不起武器的男孩和承受不了战争疲劳的老人”。
虽然邓莫尔勋爵的公告点燃了奴隶反抗的恐怖阴影,南方和北方的奴隶主却并不愿意遵从官方的决议,让自己的奴隶参军。而各州需要自行负责筹集民兵并且提供资金,有时候就会在巨大的成本面前望而却步。在当时,军队里的月俸还不到6美元(或者40先令),而奴隶主却可以因为失去自己的奴隶而获得约1000美元的可观补偿,招募奴隶参军的成本在人均100美元到400美元之间。然而,随着战争越拖越久,各州疲于应对国会摊派的大陆军征兵配额,于是,很多地方,尤其是新英格兰的一些地区都废除了只接纳白人的征兵政策。在南部各州,这一政策仍处于摇摆之中,立法机构还在犹豫是否允许征募黑人军团。不过,奴隶主有时候的确会派一名奴隶代替自己去战场。因此,在独立革命战争中,很多参战的黑人都是在为两方面的自由而战:为他们自己,也为白人社会。
在革命时期的美国,自由总是伴随着一定代价。美国独立战争中,很多人相信为了正当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如此一来,鉴于美国独立革命是一出建国之举,其革命故事自然得到了太多的润色和虚构,因而有些时候,革命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手段也已经淹没在了那些建国神话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名望业已奠定,恰如有时种族已被忽略。波士顿大屠杀的遇害者克里斯珀斯·阿塔克斯(Crispus Attucks)不仅死在了英国人的子弹之下,在殖民地插画家的笔下也遭到了选择性的无视。其他一些个体则幸运地走上舞台中央,成为一些得到全社会关注的事件的象征。其中一个例子便是雕刻师和银器匠保罗·里维尔(Paul Revere)。他在漫画中描绘了一个英国化的阿塔克斯,在为独立革命的舆论造势中,这个作品成为有力的宣传工具。同样,他在半夜奔骑到莱克星顿发布惊天警告的著名事件也成为革命传奇。显然,这个传奇之所以被人传颂,还要仰仗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的诗歌《保罗·里维尔的奔骑》。这首诗写于事件发生的一个世纪之后——恰逢美国内战激战正酣——此时,美国也许最能够接受这种独特的爱国主义信息,而就在那几年中,保罗·里维尔的故事在印刷品、绘画和石版画作品里都得到了生动、形象的表达。
当然,正如所描绘的那样,里维尔在1775年4月18日的夜晚的确骑马来到了莱克星顿、康科德和那里的武器仓库,警告人们英国军队正在向那里进发。不过,他几乎不可能像之后人们描述的那样,大声呼喊过“英国人就要来了”。首先,英国正规军本就驻扎在那里,实际上,在波士顿倾茶事件发生之后,他们就在那里了。其次,这句话本身也是一个荒谬的说法,因为很多殖民者认为自己就是英国人。不过,真相和这种半虚构的表现手法之间的鸿沟,本质上正是美国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分野。实际上,作为殖民者的爱国主义与作为英国人的民族主义是相互冲突的,但是白人殖民者并没有像战后的革命故事中所暗示的那样,立即转变身份,把自己当成是美国人。在里维尔的奔骑传奇中,蕴含着这样一种观点:在革命时期,美国殖民者自发团结在一起,共同对抗英国人的镇压。这与事实完全不符。不过,从殖民者的角度来看,里维尔在传说中独自奔骑的故事恰好反映出1775年和1776年殖民地事件的真髓:正如托马斯·潘恩劝诫的那样,是时候让英国的殖民地独立了。里维尔的故事成为反抗英国统治者的一个象征性事件。这种反抗意识在当时已经在缓慢凝聚,但在1775年时还没有统一形成一种追求美国独立的信念,更没有塑造出明确的美国人身份。
从某种意义上讲,成为美国人的过程一直都是个被冲突所驱使、所定义的过程: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冲突,殖民者与土著之间的冲突,以及殖民者之间的冲突。在当时,这是显而易见的。1775年,大陆会议发布《对于拿起武器之原因和必要性的声明》,这份声明指出是之前的很多殖民经历导致了这种境况。这份声明中的一些断言如果不说是过分乐观,也是言过其实的。“我们的事业是公正的,”它宣称,“我们的联盟是完美的。我们的内部资源是丰富的,如果必要的话,国外支持无疑也是唾手可得的。”不过,它对于殖民地“已经在战争中经受了磨炼,并掌握了适当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判断,倒是更切合实际的。殖民者与土著部落不断发生冲突,又在开拓边疆的生活中得到磨炼,比起当时的很多欧洲人来说,他们对于自家门口的战争都更熟悉。
因此,公民持枪权在美国人心中的重要性其实可以一直追溯到殖民地时期。欧洲人相信几乎所有殖民者都是天生射手的想法,同样也源自这一时期。来自殖民地的报告也强化了这种观念。一位英国圣公会牧师在1775年评论说,殖民地制造的武器要比欧洲通常使用的武器“好太多”,殖民地的军械工人“遍布各处、从来不会失业”。他观察到,捕猎麋鹿和火鸡已经让“美国人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射手。”[9]即便如此,与当时最强大的军队交战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比捕杀普通的火鸡要多费不少力气。英国的人口是殖民地人口的三倍多,其海军和陆军也非常强大。与英国人交战不仅是一着险棋,在道德和意识形态上也充满了不确定。
由于美国的国家身份明显根植于英国性之中,在这个为英国人的权利而战的冲突之中,殖民者被要求去做的事情就是去杀害他们的同胞。对一些人来讲,这是不能接受的。在牧师埃比尼泽·鲍德温(Ebenezer Baldwin)看来,这场革命是“一场非常不合人情的战争”,一场不道德的战争。在战争中,“那些来自同一国家、拥有同一祖先、说着同样语言、秉持同样信仰、继承同样特权的人,手中却要沾满彼此的鲜血”[10]。不过,对英国人的敌意似乎逐渐变得自然而然,并且不可避免。莱克星顿打响的第一枪的硝烟散去时,出现了一个非常不同的局面:英国人的压迫和殖民者的反抗都开始鲜明地显现出来。之前,对于英国政府行为的抱怨尚且暗流涌动,此时,在这些抱怨的驱动下,大多数处于半成形状态的关于独立的观点逐渐凝固结晶。
前罗得岛总督、同时也是大陆会议代表之一的塞缪尔·沃德(Samuel Ward)可以视作是殖民者观念转变的缩影。1775年年底,他在费城写信给他的兄弟亨利,在信中他认为英国人意图“把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变成他们的奴隶”。他注意到驻扎在殖民地的“国外军队”已经引起了大规模的不满。“英国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罗马天主教徒、黑森人、汉诺威人”都对城镇和贸易造成了威胁。面对这样的威胁,沃德争辩道,“每一种个人观点、情绪和利益都应该暂时搁置。我们在同一艘船上,一旦沉船,我们都跑不掉。如果它在暴风雨中挺了过来,我们将会因为美德获得奖赏,享有安定富足的生活(拥有自由的后代),以及所有带给人类尊严与福祉的事情。”他还呼应潘恩,劝告他的兄弟说,他们的事业“不只是殖民地和英国的事业,还是人性本身的事业”。不过,单就殖民地来说,他们始终在承受一个“适合去侍奉罗马暴君尼禄的政府”,对此,他们只有一种可能的行动,只有一种可以选择的决定。“生存还是死亡,”沃德宣称,“如今已经成为一个问题。”[11]
沃德也许已经点出了问题的关键,但是他所期待的肯定回答既没有得到允诺,也没有很快到来。在莱克星顿打响的战争一直持续了八年之久,直到1783年,殖民地才通过签署《巴黎条约》最终获得独立。又过了五年,殖民地的居民才可以充满自信地宣称“我们,美利坚合众国人民”。但在历史记叙中,这八年的战争和其他大多数战争一样,都被讲述得很简略。人们在事后已经知道了战争的结果,因而就只是将这些战争描述为一系列的小片段、爆发点,很少会将战争真正的复杂性告知子孙后代。而在当时的人看来,为独立而打的战争经常是进一步退两步的情形。
图18 1775年,英国军队在马萨诸塞州莱克星顿开枪射击一排“一分钟人”(约翰·丹尼尔斯父子,1903年)。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DIG-ppmsca-05478)。
由于殖民地没有任何固定的或是有组织的军队,因而1775年4月19日殖民地民兵和英国正规军在莱克星顿首次交火后,当殖民者尝试将自己组织起来时,殖民地经历了一段时期的混乱。很多在莱克星顿聚集起来的殖民地军队,也就是后来被合称的“新英格兰监察部队”,因为缺乏补给,同时士兵们又不能对自己的种植园或生意置之不顾,很快便解散了。这也使得英国正规军能够在波士顿驻扎下来。即便如此,大多数公众心中还是记住了那些永远做好准备立即应召的“一分钟人”(Minutemen),他们是殖民地民兵志愿军顽强抵抗英国军队的中坚力量(图18)。事实上,“一分钟人”的理念不过就是对新英格兰民兵的一种矫情的称呼,意图掩饰这种民兵组织形式的缺陷:他们是临时凑合集结起来的武装力量,经常缺乏足够的军需品,当然更没有统一的制服。不过,虽然这种新的公民士兵形象在某些方面被夸大了,它还是证明了一个更深层、更永恒的真相:美国国家正在形而在其形成过程中的革命时代充斥着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又体现在军事规模和军队的志愿性质上。
逐渐崛起的美国民族主义本身包含着一些相互强化的成分,例如公众普遍相信殖民地前线的军事效力,也对这样一种民兵志愿军系统十分信任。这一系统的起源可以追溯至英国1181年颁布的《武备条例》。该条例规定,所有体格健全的自由人都必须自筹经费,为保护公众而参与军事训练。虽然在欧洲,随着职业军队逐渐兴起,这种平民服役的观念已经显得十分陈腐,但在殖民地冲突的背景下,市民是社会抵御攻击的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从经济和意识形态上讲,这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另一种方法就是雇佣正规军,由各殖民地提供经费,但军队效忠于皇家总督。不过,当时的殖民者强烈反对1765年的《英兵驻宿法案》,因而要想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军队并不怎么可行。一个市民可以在危机时刻被改造成一名士兵,危机过后又可以迅速回到市民的角色,这样的方式不仅廉价,而且从殖民者的角度看来也更加安全。不过,也未必要让公民强制服役。为自身利益的自我防御也许确有必要,但一旦危险过去,武装反抗的需要也就随之消失了。正如宾夕法尼亚牧师约瑟夫·多德里奇(Joseph Doddridge)所回忆的,殖民地民兵志愿军的成员“在他们选择成为士兵的时候,就是士兵;当他们选择放下武器的时候,就变回了平民。这种军队服役行为是自愿的,当然也就谈不上报酬”[12]。
相反,这些民兵志愿军如果被征召进了新组建的大陆军,至少会得到一定工资,但这也不会立即将他们转变为统一的职业战斗力量。这样一种自愿的军事传统,加上近乎普遍被神话的英勇作风,都无法为殖民地的军队建制提供稳定的根基。实际上,殖民地从来没有成功组织起一支固定军队。大陆军和各州的民兵志愿军虽说是并肩作战,但有时候也令人无法理解地做不到这一点。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曾愤怒地指出,1780年在南卡罗来纳的卡姆登战役中,民兵志愿军“刚一开火就撤退了,导致大陆军遭受到四面围攻,寡不敌众,只好不求胜利、但求自保”[13]。如果说民兵志愿军有时候并不可靠,那么,13个殖民地同心协力反抗英国政府这件事情,也并不是那么可靠。或者毋宁说,爆发的是13场本质上互不相关的革命,这些革命最终都沿着相似的轨迹,但却是从完全不同的方向朝预期的终点进发,也带着不同的目的和动机。
华盛顿之所以可以成为大陆军的将军和总指挥,与其说是因为拥有丰富的军事经验,不如说是因为他是弗吉尼亚人。大陆军希望,让一个弗吉尼亚人掌管一支最初由新英格兰人组成的军队,能促进殖民地之间的团结。华盛顿本人是保守派,同时也是一个富有的种植园主,这些特质无疑减轻了保守主义者对于激进运动的恐惧,选择华盛顿后来也证明是一个明智之举。华盛顿在1775年7月走马上任时,殖民者刚刚经历过美国独立战争中最为血腥——至少对于英军而言——的战役,发生在波士顿的布里德山邦克山战役(6月17日)。英国军队在邦克山战役中获得了相对的胜利,此后,对于美国人来说,战争局势则每况愈下。英国人很快攻陷了纽约,并一直占领到战争结束。实际上,在独立战争的过程中,英国军队成功夺取了所有主要的美国城镇,华盛顿打的败仗要比胜仗多,但殖民者最终还是取得了战争的胜利,而这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要多亏华盛顿个人。华盛顿非常擅长平衡独立战争中各个群体的利益。不得不说,这件工作有时候也会让他难以将精力集中在战场上。
1776年年底,仅仅是战争的第二年,美军就迎来了转机。华盛顿在12月26日的特伦顿战役中成功指挥大陆军横渡了即将涨潮的德拉瓦河,取得胜利,殖民军的士气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增长。不过,华盛顿还是继续给大陆会议施压,要求提供更多的殖民地正规军。他强调“除非是在最紧迫的危急时刻,否则根本不应该依靠这些民兵志愿军,或指望他们提供援助”。实际上,他愤怒地说:“在这令人心神不宁的危机中,他们落后、迟钝的懒散面貌似乎证实了这样一种担心:没有什么可以使他们走出家门。”这其实是华盛顿一以贯之的信念:他从不会相信一支志愿军能起到多大作用。实际上,他曾经指出,美国人轻信民兵志愿军不仅可以“组成小纵队在林间作战”,而且可以在其他方面无所不能。但在他看来,无论是民兵志愿军还是“没有经验的军队”,都不能“胜任真正的战争”[14]。
对于革命者来说,战争的现实是一种挣扎。当然,所有的战争都有各自的痛苦之处。在这场革命中,美国人的痛苦在于组织了一支难以胜任的军队。议会从没有给华盛顿提供他所想要的部队,也没有给华盛顿既有的部队提供适当的补给。短期兵役(通常是三个月)造成士兵的更换过于频繁,效忠各州的士兵之间几乎一直在为了军衔争吵。在战争之初,美国人的战线也拉得过长。在1775年末至1776年初,美国入侵加拿大的计划失败。这既体现了英属北美殖民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对于革命事业的热情极为有限,也预示着在接下来的六年里,许多殖民地部队都将遭受可怕的困境。正如莱克星顿战役之后军营的状况一样,此时补给缺乏、疾病肆虐。军队在转移的过程中将可怕的天花带到了各个殖民地,这迫使华盛顿在殖民地军队中下达命令,第一次大规模针对这种病毒进行疫苗接种。然而,却没有任何疫苗可以抑制人们对革命支持的动荡不定。在整个战争过程中,华盛顿的军队人数一直在两千人到两万人之间波动。
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华盛顿都是一位四面楚歌的领袖。很多有关革命的画作都描绘了华盛顿所面临的困难,而其中最著名的一幅就是描绘1777—1778年宾夕法尼亚瓦利福奇的寒冬的画作(图19)。当时,华盛顿的军队于1777年9月在布兰迪万溪战败,英国军队占领费城,华盛顿则率军队溃退至瓦利福奇。那时,华盛顿对大陆会议的前景十分沮丧:“除非议会中突然发生某种巨大且重要的变化,否则大陆军的结局无非就是三种可能:遍地饿殍、分崩离析,或是为了保命而自行溃散。”“放心吧先生,”他强调说,“这绝不是在耸人听闻。”[15]但瓦利福奇并不像看起来那样,是美军的低谷,而是美国历史中黎明前的黑暗。遇到困难的并不仅仅是华盛顿一方,英国军队也因为缺少补给和协调,没能把自己的军事优势保持到最后。华盛顿面临着征兵、留任的难题,英国军队也有自己的困难,两者都是使这场冲突继续拖延下去的原因。
到了1778年春天,殖民地军队开始迎来了机遇。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前一年秋天,在约翰·伯戈因(John Burgoyne)将军的指挥下,英国主力军队没有能够攻下哈得孙河谷,否则就将切断新英格兰殖民地通往南方各殖民地的要塞。10月,在纽约的萨拉托加,伯戈因宣布投降,他的残余部队退回到加拿大。更重要的是,就像《对于拿起武器之原因和必要性的声明》中曾自信宣称的那样,美国在萨拉托加的胜利使殖民地获得了国外援助。法国意识到殖民地在战争中取得了优势地位之后,才决定向殖民地施以援手。
华盛顿对此看得很清楚。“我从心底乐意接受我们的新盟友最善意的关切,也在一定程度上珍视他们在其他方面提供的援助,”他表示,“但在人类的普遍经验之上有这样一条准则:任何国家的行为都与其利益密切相关,不应过度信任。没有哪位谨慎的政治家敢无视这一条训诫。”华盛顿放眼未来,警告美国“应该格外小心,因为我们还不够强大和成熟,一旦不小心犯下任何错误,都很难从中恢复过来。”[16]不过,1778年,法国对殖民者施以援助,不管对谁来说都是有利的。法英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并在1778年夏天正式宣战。西班牙很快也跟随参与了进来,不过西班牙跟的是法国而不是美国。西班牙从没有给予美国的革命事业任何直接援助,但英国在欧洲腹背受敌这个事实本身就已经给美国人的胜利增加了不少筹码。
这当然并不意味着战争即将结束。华盛顿面临的问题仍旧十分棘手。让他一直以来都十分沮丧的是,殖民地的志愿兵制度和地方主义都妨碍了战争的顺利进行和迅速结束。他曾尝试“淡化各种地方性联系和各州之间的区别,将它们统称为美国”,但也承认“克服偏见是不可能的”。四年之后,这种情况依旧没有什么变化。1780年年底,华盛顿仍旧“对自己的观点坚信不疑”,他建议约翰·沙利文(John Sullivan)少将“把军队送到战场之后,各州的干涉越少”越好。一面是英国军事力量的威胁,另一面是各州的野心和各州之间的冲突,华盛顿感到进退维谷,他竭力协调殖民地军队这台机器上的各个零件,试图使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正常运转。正如他对沙利文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无论何时都是一支军队,或是为了共同的防御目标组成同盟的十三州军队,那么我们就没有什么困难可言了,但我们有时两者皆是。如果我说我们有时两者都不是,而是两者的混合体,似乎也并不为过。”[17]
图19 《瓦利福奇1777》。华盛顿将军和拉斐德侯爵看望受伤士兵。拉斐德是一位辅佐华盛顿的法国军队指挥官。他在军队从布兰迪万战役中撤退时起到了重要作用,之后又通过谈判成功让法国加入到这场战争中,与美国人并肩作战。此后他返回美国,在约克敦击败了康华里。此画由A.吉贝尔创作、P.哈斯印刷出版。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62-819)。
到了1780年,随着独立战争的主战场转移到了南方,这个混合军也离开了新英格兰。英国人受到亲英支持者的报告的鼓舞,认为奴隶制让社会体系走向衰弱,也让胜利的时机转向成熟,因而开始向佐治亚州进军。英国军队于1778年12月攻占了萨凡纳,又在1780年5月占领了查尔斯顿。在随后的卡姆登战役中,正如华盛顿所抱怨的,殖民地志愿军竟然又错过了胜利的机会。不过,英国军队在康华里勋爵的带领下刚刚转身要攻打北卡罗来纳州,殖民者就放弃了他们的所有战果,转而采取了游击战术。这种战术虽然时不时容易遭受些挫败,却让美军很难被一击致命。到了1780年夏末,英国军队仍然占领着萨凡纳和查尔斯顿,但是这已经是他们的全部领地了。第二年春天,法国同盟军也最终证明了自己的价值。美法联合陆军和法国海军共同击败了康华里在约克敦半岛的军队。1781年10月19日,康华里在那里宣布投降。
约克敦经常被理解为美国独立战争的终结地,但事实并非如此。对于英国来讲,它只是战争终结的开始,当然,对于美国来讲,也是建国初期的尾声。英国军队仍驻扎在殖民地,但已无心恋战,权作守势。1782年,各国密使齐聚巴黎,共同商讨和起草和平条约,并宣告美国这个新国家的诞生。一幅当时的政治漫画描述了这一情形(图20),生动形象地向英国人指出,他们曾经的殖民地现在已经占据上风。
信仰的契约
图20 詹姆斯·吉尔雷《美国响尾蛇》(伦敦:W.汉弗莱,1782年4月)。殖民地经常会以蛇作为象征;在星条旗出现之前,美国国旗上也有蛇的图案。之前的漫画,尤其是1754年的一幅漫画,把殖民地描绘成一条被割断的蛇,暗示他们“要么团结,要么死亡”。这幅漫画出现在巴黎和会召开之时,它描绘了一条完整的蛇。这条蛇的舌头上得意地写着,“我的身体已经‘伯戈因’了两支英国军队(这句话将“伯戈因”作为动词使用,意为围困。这种用法旨在讽刺伯戈因在交战中屡次惨败。——译者注)/我还为更多的军队留足了地方”。这条蛇的身体卷成三个圈,其中两个圈所包围之地分别象征着伯戈因和华康里的军队。第三个圈则宣称是“为其余的军队准备的”。下面的诗句说的是“在北方平原上的英国人/想想你们该如何行军前进、如何挖掘战壕/这条巨蟒在议会呼风唤雨/在法国也是一样”。由美国国会图书馆印刷品与照片部友情提供(LC-USZ62-1531)。
对于英国和殖民者双方来讲,这场战争还代表了一种新的冲突。不管是殖民者在边远地区的战争,还是英国正规军的大范围战役,都没有给这种新冲突提供可供借鉴的先例。从根本上讲,这既是一场直接的军事对抗,也是一场争夺民心的战役。英国军队的总司令之一亨利·克林顿(Henry Clinton)男爵充分意识到了“赢得民心”和“征服美国人思想”的必要性。[18]不过,需要面对这个难题的不只是英国一方。即使华盛顿竭力劝服议会提供更加有效的军队,劝服他的同胞加入这支军队,但同样有一些人坚持认为组织军队、通过武力形式对抗英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些人就是亲英分子。
考虑到独立战争最终的确将殖民地从英国分离了出去,那些始终对英国保持忠诚的人的说辞便不可避免地在这个故事中被边缘化,反之,美国爱国事业的浩荡声势和它取得的军事胜利一定会成为这个故事的主旋律。当然,从数量上讲,就算华盛顿有时候感觉美国爱国者太过沉默,或者至少不够活跃,他们也的确占据了多数。在当时的殖民地大约有300万人口,其中只有约50万人支持英国。随着战争持续进行,这些人的立场越发招致反感,因为独立战争既是一场殖民者争取独立的战争,同样也是一场内战。
在一些州,尤其是战争后期的卡罗来纳,亲英分子组成的志愿军与大陆军、爱国民兵志愿军发生冲突。邻居之间反目成仇,不是因为独立事业,而是出于私人恩怨。这场冲突导致了混乱和暴力,是亲英分子一直以来都不愿看到的。所有州都进行了效忠宣誓,其中既包括了对于英国皇室的谴责,也包括了效忠各个州的誓言。拒绝参与到爱国事业中的人将面临严重的惩罚,其中包括财产充公、流放,有时还有死刑。最后,很多亲英分子——估计人数在6万到10万之间——被迫离开殖民地,逃亡到加拿大或英国寻求庇护。
亲英分子因为支持了战争中失败的一方,所以很容易就从美国历史中消失了。亲英分子的重要性并不在于他们对美国独立的最终成就造成了多少军事威胁,坦白讲,虽然有大约3万亲英分子与英国军队并肩作战,但他们的威胁并没有多大。亲英分子的重要性在于他们帮助澄清、解释了这场殖民地战争的原因——建立一个独立于英国的美国。事实证明这场争夺民心的战争是残酷的。亲英分子的经历不仅凸显出半个多世纪之后被美国人称作是“多数人的暴政”的摧毁性力量,同时也凸显了确实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在折磨着大多数人。
亲英分子并不仅仅是习惯了传统生活方式与社会结构、与殖民地年轻一代所热衷之事格格不入的社会精英。虽然亲英分子在人口构成上有一些显著的规律,但实际上他们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和职业、背景广泛。最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与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英国白人差别不大的种族——德国人、荷兰人和苏格兰人,以及那些拥有强烈宗教身份意识的人——贵格会信徒、卫理公会教徒和南方长老会教徒们——都倾向于加入亲英分子的阵营中。克雷夫科尔(Crèvecoeur)曾问道,什么是美国人?对于这个问题,独立战争没有给出确定的答案,但它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指出什么不是美国人,成功地缩小了答案的范围。
对于殖民者和英国人、爱国者和民族主义者,以及黑人和白人来说,革命时期都是一个分水岭。在那个时期做出的抉择十分复杂,并不仅是选择自由还是奴役、成为英国殖民地还是一个独立国家这么简单。在有些时候,对于奴隶和亲英分子而言,这种选择也并不是完全由他们做出的。华盛顿在即将卸任总统之前虽然也强调了美国身份的自愿性,但是,正如他在整个革命时期一直都在强调的那样,自愿的爱国主义对于军事行动,甚至有可能对于意识形态来说,都是远远不够的。“我无意彻底排斥爱国主义观念,”在瓦利福奇度过了整个严冬的华盛顿在春天来临时指出,“我知道它存在,并且还知道它在当前的争端中起到了相当的作用。但是我敢断言,一场伟大持久的战争决不能仅仅靠这个原则来支撑,还必须有对于利益或回报的预期。”[19]
究竟是什么样的回报,则要因人而异。对于像华盛顿这样的人来讲,他们所得到的回报是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对于奴隶来讲,他们得到的回报是获得自由的前景。而对于其他一些人,则是成为奴隶主的机会。亲英分子出于自己的利益诉求,他们担心凝聚殖民地的唯一的黏合剂即将崩溃,暴政也将随之来临。从他们所处的情况来看,这些想法并不算错得离谱。在美国殖民时期,白人一直都在极力将奴隶和自由人区分开来。在美国革命期间,他们则一直在极力区分效忠英国的人和背叛英国的人,并且不情愿看到这种区分是全然出于自愿的。为了压制反对革命的声音,殖民者限制了出版自由,也为之后全国性法律《1798年惩治煽动叛乱法案》的出台铺平了道路。到头来,事实证明,选择既是一种解放,又是一种束缚。识别出谁是这个国家中受欢迎的人,谁又应该从这个新国家中被驱逐,从建国伊始就在考验着美国人的头脑,到今天仍然如是。
1783年《巴黎条约》之后,美国便要开始处理很多咄咄逼人、错综复杂的问题。其中之一仍旧是军事问题。1783年夏天,费城负责守卫政府机关的士兵因为欠薪问题发起暴动。议会担心会酿成更大的危机,于是很快解散了大陆军。不过,让士兵们迅速解甲归田的计划始终没有彻底完成。很多人从他们在军队服役的经历中牢牢记住了美国自由的代价。这也是这个新国家不得不解决的一个问题。
在革命军中服役士兵总共有15万—20万人——当然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否则华盛顿的日子就不会这么难挨了。其中1/3的人在战争中牺牲或受伤。大概有2500人在服役中死亡,大概是所有参战士兵的1/10。参照美国现今的军队规模来看,相当于250万人。在那个时期的战争中,致死的原因是很典型的。其中近一万人死在战场上,另有近一万人死于疾病。而战争留下的伤痛和疾病也给很多退伍军人造成了持续性的健康问题,造成他们过早死去。1818年,议会通过一项抚恤金法案,对存活下来的退役军人做出补偿。申请抚恤金的情况显示了退伍军人遭受伤病的程度。但是,这些抚恤金的接受者数量极少,革命给其他许多人都带来了长期的生理影响。而意识形态上的影响,则又另当别论。至少从理论上讲,在革命军中服役的经历将人们凝聚在一起,没有参与这场战争的人是体会不到这种凝聚力的。虽然华盛顿不得不与军队中的地方性偏见做斗争,这场战争也许还是希望唤醒某种超越各个独立州的生存意识——一种有待争议的更为宏大的国家意识。与此同时,革命期间的效忠宣誓针对的是各个州,而不是这个作为统一实体的新国家。虽然詹姆斯·吉尔雷(James Gillray)的漫画暗示各个殖民地之间新达成了团结,但一些当时的评论家认为这种说法最多只能算是言之过早的假设。
在这种情况下,议会解散军队的速度就不会让人感觉意外,但它也许传达了错误的信息,并强化了这样一种意识:战争如今已经结束,生活可以重回正轨。前军队外科医生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沮丧地发现“爱国者和战争英雄普遍都流露出隐退之意”。他认为,那些刚刚解甲归田的人“就像是技术娴熟的老水手,他们把一艘船从大洋中心的风暴中挽救了出来,但一等海浪平息就睡着了,在接下来的旅程中,他们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全部交给了那些没有任何知识或经验的海员来照顾”。
“美国的战争结束了,”拉什承认,“但美国的革命还远未结束。”“相反,”他提醒美国人,“这部伟大戏剧才刚刚结束第一幕,我们的新型政府尚待建立和完善;在它业已建立和完善之时,还需要为这些新型政府培育拥有原则、道德和礼节的公民。”[20]
拉什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这个新国家的政府架构。这是一个公认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这也是华盛顿遇到的很多军事问题的根源。大陆会议在1777年便起草了各州之间的《联邦条例》,但是这些条例赋予国会的权力非常有限,甚至于几乎无效。例如,国会可以建议各州提供维持革命军运转所必需的经费数目,但是只有各州才有权最终决定它们是否会支付这笔费用。如果《联邦条例》连军队都不能有效地招募起来,它当然就更达不到治理国家的要求,特别是像美国这样战争刚刚结束、变数巨大且尚未定型的国家。独立战争让先前的殖民地陷入了非常危险的财政处境。所有战争结束之后,人口都会产生流动,美国也不例外。美国人扩张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以外,进入到肯塔基和田纳西地区。实际上,国会本身的地点也没有固定下来,在1783年从费城搬到了普林斯顿、安纳波利斯,1785年在纽约短暂停留之后,又转移到了特伦顿。不过,在此之间,议会的确成功为这个国家的地理扩张建立了一些重要规程,也就是1784—1787年的诸多土地法令。
其中,第一个土地法令是由杰斐逊在1784年起草的。法令规定,只要一个领地的人口达到了建国13州中任何一州的人口数量(6万人),就可以获得独立州待遇。次年,按照《1785年土地法令》的规定,除去为独立战争退伍士兵保留的一部分土地,以及按规定留出用于建立学校的土地之外,其余土地都由国会开始出售。1787年的《西北法令》中的条款禁止这些地区实行奴隶制度。法令规定“指定地区不得实行奴隶制和强迫奴役,但因犯罪而依法判决之受惩者不在此列”。如果说《联邦条约》在很多其他方面都遭受失败,在这方面却取得了成功。这些土地法令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们创造的诸多先例成为这个国家地理和政治形式的根基:其一,这些领地受到国会的控制,而不是由各州控制;其二,不去扩张既有州的面积,而是建立“与最初的十三州享有同等地位”的新州。《西北法令》的法律措辞强调了人身保护权和宗教宽容原则,这些理念将与宪法和前十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遥相呼应。
不过,把这些新近获得的领地划归到中央控制之下是一回事,而将这些领地和原13州中的居民融汇成为一个拥有共同的国家目标的团结的国家团体,则是另外一回事。美国急需找到实现这个设想的方法,因为这个国家还处于金融动荡,以及因此而来的社会动荡之中。美国农民身负重债;美国商人没有像他们在欧洲那样获得贷款,因此越发受挫,并且更糟糕的是,他们越发倾向于通过武力表达这种挫败感。对政府最为激烈的一次挑战出现在1786年的马萨诸塞州,一位叫作丹尼尔·谢斯(Daniel Shays)的大陆军退伍士兵试图夺取位于斯普林菲尔德的联邦军火库,被该州民兵志愿军镇压,史称“谢斯叛乱”。这次事件并没有对法律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却让一些人,特别是像本杰明·拉什这样的人集中了想法。拉什清楚地意识到,美国有必要提高中央政府的运转效率,更重要的是,它应该让美国人理解这个新共和国的重要意义,并接受“成为好公民”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在革命时期,人们就普遍认为一个国家必须在言行举止各方面都有一个国家的样子。事实上,大陆会议在1776年通过独立宣言之时,就已经开始着手设计美国国玺(图21)。但这个新国家想要确认自己的存在,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官方标识。当然,一个国家需要的军事胜利,已经由华盛顿实现了。一个国家需要的官方旗帜(星条旗),也在1777年选定,虽然贝齐·罗斯(Betsy Ross)缝制国旗的传奇并不是真的。按照拉什的理念,一个国家还需要通过写作来发展报业,尤其是要形成一种可靠的发行报纸的途径。因此它还需要扩张邮局的规模。要知道,一直到几个世纪之后,人们才将印刷资本主义视为国家力量。
在现今这样一个国际传播和瞬时通信的时代,人们很容易忽视拉什在1787年所提出的观点的深刻意义。但对于美国的发展来讲,他的观点绝不是无足轻重的。拉什宣称,报纸所建立的不仅仅是“知识和智慧的传播工具”,更是这个国家“守护自由的哨位”;但正是邮局代表了“政府真正的非电力导线”,也是“向联邦共和国中每个个体传递光与热的唯一途径”。美国宪法与拉什的理念一致,它赋予国会的其中一项权力便是“建立邮局和邮路”。传播对于这个新国家的重要性在之后的《1792年邮局法案》中得到强调,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对此也深信不疑。他在1833年赞扬美国邮政服务的高效“让相距最为遥远的地方和人……可以相互接触,缓和了忧虑、增加了愉悦、振奋了数百万孤独的心灵”。[21]
实际上,正如拉什所期望的那样,通过邮局快速送达美国各地的报纸不仅在刊登的文章中传达了一种国家归属感,还将通过这些文章所使用的语言巩固这种归属感。如果说在殖民地时期,英国种族核心已经确立了它在语言上的统治地位,那么到了革命时期,美国人已经很乐意接受诺厄·韦伯斯特(Noah Webster)的努力。韦伯斯特在1783年编写的拼写课本中,对英国英语和美国英语在拼写和发音上都做出一定区分,并且还提醒美国人他们已经拥有了“一个靠你们的努力去建立和支撑的帝国,以及一种有待建立和发展的国家品质”,因而应该“像独立的个体一样行事”。韦伯斯特坚称美国已经“做了太久的孩子、臣服于控制,在一位傲慢的家长的利益面前唯唯诺诺”。[22]不过,如果先前的殖民地听从这一建议,需要修改的就不仅仅是《联邦条例》中的拼写方式了。在美国国家事业的核心当中,连关于自由的语言自身都需要被奉为神圣、编纂整理。
图21 美国国玺。背面图案虽然并不被当作官方的美国国玺使用,却也和正面国玺一起出现在了一元纸币之上。这些文字意思分别为: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万世的新秩序已经诞生(Novus Ordo Seclorum),引自维吉尔《牧歌》IV,5。上帝赐福我们的事工(Annuit coeptis),引自维吉尔《埃涅阿斯纪》IX,625。图案的象征含义参考了最初的13个殖民地(13颗星、13个条纹、未完工的金字塔有13层、秃鹰的左爪握有13只剑、右爪握有13片树叶和13棵橄榄)。金字塔上标注的时间是1776年,也就是起草《独立宣言》的年份。金字塔上的“上帝之眼”是18世纪基督肖像中常用的元素。美国国玺的设计在历经几个委员会的审查之后,最后由议会秘书查尔斯·汤姆森确定。由www.istockphoto.com友情提供。
不过,当制宪会议于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时,修改《联邦条例》的意向并不强烈。参会者做出重新编纂宪法的决定,是出于很多代表共同持有的政治观点——这种观点既根植于英国先例,也根植于近期的革命经历。一些殖民地的精英分子也参加了这次会议,这些人对于诸如“谢斯叛乱”一类事件所蕴含的意义如果不说是充满恐惧的话,也是心有余悸。他们反对关于建立常备军的整个提议,并明确主张实行君主制。他们对过度的民主普遍持怀疑态度,但也决定在整个国家延展民主的范围,不过是要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杰里米·贝尔纳普(Jeremy Belknap)的著名言论可以很好地总结建国者们的立场:“政府来自于人民,但它必须告诉人民……他们无法统治自己”,这是基本原则。简言之,建国者们所追求的是一种间接民主:公民推选代表,而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直接投票。这种民主制度自信地假定候选代表将从社会精英中选出。所以,理论上讲,一位公民在政治代表性上有着无限可能,但在现实中,这却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在实践上,这样做便是安全的。
建国者们描绘的政治图景一直以来都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建立在分权或“制衡”的前提之上。横向来讲,即联邦政府和州的制衡;纵向来讲,即政府各个部门——执行者(总统)、立法机构(国会)和司法机构(最高法院)——之间的制衡。这种制度保证了每一方都可以监督其他权力,没有一个机构可以占据支配地位,而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建国者们对于人性持有矛盾的态度。美国国玺实际上就总结了这种态度:鹰的一只爪子抓住了象征和平的橄榄枝,另一只爪子抓住了象征战争的弓箭,两者平衡对称。这也许可以仅仅看作是象征着任何一个国家都愿意采纳的公开立场——渴望和平同时也英勇善战——但同样,它也透露出另一种意思:对于人民以及人民与权力的关系,建国者们持有一种怀疑却又现实的观点。试图赋予大众更多权力的建国者们,实际上就是这样看待大众的。就政治权力而言,建国者就可以正视一些不言而喻的真理,并直接将它们付诸实践。
在其他问题上,相聚于费城的参会代表们表现得异常腼腆,尤其是涉及另一种不同类型的权力问题——奴隶主对于奴隶的奴役问题——的时候。造成这种困难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对于财产的信念十分坚定。在他们的世界观中,自由和财产不可避免地紧密相连。既然奴隶是一种财产,立刻废除奴隶制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代表们通过妥协有效地回避了这个问题。宪法在奴隶制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找到了一条中间道路,让这个新国家在奴隶问题上保持中立,交由他们的后代决定究竟应该如何废除这项制度。
照顾到奴隶制的批评者,宪法规定“对于现有任何一州所认为的应准其移民或入境的人,在1808年之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简言之,到了1808年,从海外进口奴隶的贸易就将被废止。同时,奴隶也不会因为逃往一个不那么接受奴隶制的州而重获自由,因为宪法为了保障奴隶制的拥护者,规定“凡根据一州之法律应在该州服役或服劳役者,逃往另一州时,将不会……解除其服役或劳役,而应依照有权得到劳役或劳动的当事人的要求,将其交出”。宪法中的这一条款明确支持奴隶主追回任何逃跑的奴隶。不过即使这样,一些南方代表仍旧心怀不满。他们希望鱼和熊掌可以兼得。虽然他们将奴隶视为财产,但在涉及代表权问题时,又发现主张奴隶具有人性才有利于自己。土著人因为不用缴税,也就没有选举投票的权利,但是奴隶被计算为3/5个自由人。简言之,南方可以在把奴隶视为财产的同时,还将他们算作人。
如果说在这些条款中使用的法律语言看起来甚至比平时还刻板,也的确是因为友谊如此。本杰明·拉什在向一位伦敦记者讲述辩论细节时,略带讽刺地指出“宪法中没有提到黑鬼或奴隶这样的词汇,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会给美国自由和政府的华美云锦带来污点”。“因此,”他评论道,“正如你所见,几年前那片不到一人手掌大小的乌云,如今已经凝结成千万颗雨滴,最终落在了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23]
拉什一直以来都是一位颇具先见之明的评论家。制宪会议设计的政府框架在后来证明——如今也仍在证明——美国建国者是多么的敏锐、思考是多么的机敏、对于这个新共和国的构想是多么的灵活。宪法本身成为美国国家身份和美国民族主义的决定性文件之一。在1787年以来的美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面对变幻莫测的历史环境,它一直都展现出非同寻常的调节适应能力。不过,对于在奴隶制方面所做出的妥协,美国的建国者们也许有一点太过自信。美国宪法并不是唯一一份定义这个新生国家的文件,在它之前还有《独立宣言》,并且,《独立宣言》对自由的设想更加开放。1787年9月中旬,当代表们准备离开费城之时,有关这份美国宪法的辩论尚未平息,有关《独立宣言》的争论才刚刚开始。
注释:
[1]Abraham Lincoln, Address at Sanitary Fair, Baltimore, Maryland, April 18, 1864, in Roy Basler (ed), The Collected Works of Abraham Lincoln, 11 Vols. (New Brunswick, NJ: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53) VII, 301-302.
[2]Thomas Jefferson, 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 (1774), available at, among others: https://libertyonline.hypermall.com/ Jefferson/Summaryview.html (December 2, 2009).
[3]Thomas Jefferson, 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 (London: John Stockdale, 1787) 270, 271-272.
[4]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draft), in Julian P. Boyd (ed), 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 Vol. 1, 1760-1776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0) 246-247.
[5]Samuel Johnson, “Taxation No Tyranny: An Answer to the Resolutions and Address of the American Congress, ”in The Works of Samuel Johnson (New York:Pafraets & Company, 1913) Vol. 14, 93-144.
[6]Phillis Wheatley, 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 Religious and Moral (London, 1773) 7.
[7]John Woolman, Journal of John Woolman, available at: https://etext.lib.virginia.edu/toc/modeng/public/WooJour.html (November 29, 2009) chapter VII, 251;Woolman, “Considerations on Keeping Negroes, ”Part II (1762) quoted in David G. Houston, “John Woolman's Efforts in Behalf of Freedom, ”Journal of Negro History, 2 (April 1917): 126-138, 135, n. 24.
[8]Eliza Lucas Pinckney to Mr. Morley, March 14, 1760; to Mrs. Evance, March 15, 1760, in William A. Link and Marjorie Spruill Wheeler, The South in the History of the Nation, Vol. I (Boston and New York: Bedford/St. Martin's, 1999) 72, 74-75.
[9]Daniel Boorstin, The Americans: The Colonial Experience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58) 351.
[10]Ebenezer Baldwin, The Duty of Rejoicing Under Calamities and Afflictions(New York: Hugh Gaine, 1776) 21-22.
[11]Samuel Ward to Henry Ward, November 11, 1775, in Letters of Delegates to Congress, available at: https://memory.loc.gov/cgi-bin/query/r?ammem/hlaw: @field(DOCID±@lit(dg002322)) (December 20, 2009)
[12]Joseph Doddridge, Notes on the Settlement and Indian Wars of the Western Parts of Virginia and Pennsylvania from 1763 to 1783 (Pittsburgh, PA: Ritenour and Lindsey, 1912) 142.
[13]George Washington to Meshech Weare et al., “Circular Letter on Continental Army, ”October 18, 1780, in The George Washington Papers, Library of Congress, available at: https://memory.loc.gov/ammem/gwhtml/gwhome.html(December 27, 2009).
[14]George Washington to Continental Congress, December 16, 1776; to Meshech Weare et al., October 18, 1780, in Washington Papers.
[15]George Washington to Continental Congress, December 23, 1777, in Washington Papers.
[16]George Washington to Henry Laurens, November 14, 1778, in Washington Papers.
[17]George Washington to Continental Congress, December 20, 1776; to John Sullivan, December 17, 1780, in Washington Papers.
[18]Clinton, memo of conversation on February 7, 1776, quoted in Stephen Conway, “To Subdue America: British Army Officers and the Conduct of the Revolutionary War,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43:3 (July 1986): 381-407, quote 381.
[19]George Washington to John Banister, April 21, 1778, in Washington Papers.
[20]Benjamin Rush, “Address to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n Museum, Philadelphia, January 1787.
[21]21 Joseph Story, Commentarie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 Preliminary Review of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the Colonies and States, before the Adop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Boston: Hilliard, Gray and Company;Cambridge: Brown, Shattuck, and Co., 1833) 3: 1120.
[22]Noah Webster, American Magazine, 1788; quoted in Hans Kohn, American Nationalism: An Interpretative Essay (New York: Collier Books, 1961) 57.
[23]23 Benjamin Rush to Dr. John Coakley Lettsom, September 28, 1787, quoted in John P. Kaminski, A Necessary Evil? Slavery and the Debate over the Constitution(Lanham, MD: Rowman and Littlefield, 1995)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