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父”首亮相
对于欧洲殖民者来讲,他们对印第安人的看法也不完全一样:在英国殖民地的边民眼里,一个最好的印第安人就是死掉的印第安人;而对于法国殖民者来说,一个最好的印第安人则是一个臣服于法国的、信仰天主教的印第安人。
虽然英法双方对印第安人的看法不同,但是他们在北美洲的野心是相同的:英国人希望在北美洲建立一个英国的北美,法国人希望在北美洲建立一个法国的北美。
这样一来,双方的矛盾就不可避免了。
1756—1763年,欧洲爆发了“英法七年战争”,其实这场战争一直打到拿破仑时代才结束,有人讲,这称得上“英法第二次百年战争”。双方除了在欧洲兵戎相见之外,在北美和印度也大打出手。其中在北美的战争,被称为“法国-印第安人战争”。
后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国父”乔治·华盛顿就是在这场战争中崭露头角的。
英国成立的俄亥俄公司表面上是为了经商,实际上是为了征战。法国人在伊利湖的岛上修了一座城堡,以此为落脚点,向内地前进。
当时一群法国人和印第安人来到了现在的匹兹堡,发现了几个英国人,立即把他们抓了起来,送回自己的堡垒。
针对这件事,一个亲英的印第安部落抓了几个法国商人,把他们送到宾夕法尼亚,英法两国的交锋就此开始。
当时英属殖民地的民兵少校华盛顿被选中执行一项任务,去造访法国人的堡垒,并且要求他们从英国的地盘上撤军。
这项任务很棘手,需要勇气、谨慎和充沛的精力。这些素质,华盛顿恰恰全部具备。
于是就由华盛顿带着一名法语翻译、一名印第安语翻译,一路向北前进,途中要经过400多英里(1英里=1.61公里,下同)没被开垦过的荒野。
在路上,一个叫吉斯特的人加入到他们的队列当中,巧的是,他对这片荒野很熟。
不久又有四个人加入进来,其中两个是印第安商人。
这一小队人马爬了好几英里崎岖不平的山路,蹚过湍急的河流,穿越漫无边际的森林,日复一日地前进,用了10天时间,终于到达了俄亥俄的岔路口,也就是今天匹兹堡的所在地。
华盛顿召集印第安酋长们开了个会,为首的印第安酋长叫“半个国王”,他跟法国人之间矛盾重重,所以转而求助于英国人,表示愿意给华盛顿带路。
但这“半个国王”并不了解英国人真实的目的,以为英国人是真心实意来帮助他们驱逐法国人的,因此自告奋勇给华盛顿他们当向导,带领他们前往120英里之外的法国人的堡垒。
“半个国王”和另外两位酋长带着华盛顿上路,不久一位技艺超群的猎人也加入进来。
此时正值冬天,雪下得很大,道路崎岖难行,森林也很难通过,他们只能冒着严寒奋勇前进,历尽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抵达了法军的前哨站。
法军上尉非常有礼貌地接见了他们,暗地里却设法把华盛顿和他带的印第安人分开。
幸运的是,印第安人对法国人很了解,坚持继续陪伴华盛顿。
又经过一番劳顿不堪的长途跋涉之后,他们到达了法军的一个重要据点。
此时距离华盛顿离开根据地威廉斯堡已经整整41天了。
法军指挥官殷勤地款待华盛顿,其他什么事儿都答应了下来,就是不按照英国总督的命令撤兵。
他给英国总督写了一封回信,让华盛顿带走,信上说他是一名军人,职责是服从命令,不谈条约。他会按照法国加拿大总督的命令一直驻守下去。
华盛顿趁着法国人动笔写信的时候,把堡垒看了个够。他在脑海中精确地记录了关于堡垒的详细情况,比如形状、大小、构造、方位、武器装备。除此之外,他带来的人还暗中清点了河里的船只数量。
根据这些翔实、精确的资料,华盛顿很快绘出了一张堡垒示意图,派人送给英方。
到了回程之日,没想到天气更加恶劣。
他们先经水路走了130英里,到达一座城堡。
差点儿死于黑枪
当他们抵达城堡的时候,马已经筋疲力尽,驮不动行李和食物,所以华盛顿和吉斯特以及他们的法语翻译只好穿着印第安人出行的衣服,乔装打扮成印第安人徒步前进,让马匹和马夫跟在后面。
他们又走了三天,雪下得越来越大,天气越来越冷,马匹太虚弱了。华盛顿和吉斯特决定单独前行,留下翻译带着剩下的人。
华盛顿拿着枪,背着粮食和文件,带着吉斯特出发了。
他们放弃了一直走的路,踏上了一条林间小道,打算抄近路返回英方阵地。
在这条路上行进更是无比艰难,他们碰到了一个印第安人,这人表示可以跟他们一块走,并且指给他们最近的路。但是走了没多远,走在后面的印第安人突然停了下来,当华盛顿回头看的时候,发现那个印第安人冷不丁举起了枪,正朝着他们瞄准,紧接着枪声响起。
华盛顿问吉斯特,打中你了吗?
吉斯特回答,没有。
华盛顿这才放心,说赶紧追上那个家伙!
此时那个放黑枪的印第安人已经跑到一棵大树后面躲了起来,正在给枪装子弹。吉斯特看到后,用枪瞄准了印第安人正要一枪干掉他,华盛顿却制止了他,说别开枪,最好不要杀死他,但是咱们得当心。
印第安人被制伏之后,答应带华盛顿去不远处的一间木屋休息。他们又走了半英里,烧了一堆火,等身体暖和过来之后,继续赶路。
等他们来到抄近道的河边,却发现河水只是部分结冰,没法从冰上走过去。
华盛顿说除了做个木筏子划过去,没别的办法了。我这儿有一把斧子,咱们开始干吧。
没等木筏子造好,天就黑了。
华盛顿和吉斯特被迫放弃继续造木筏,登上一座小岛过夜。
晚上越来越冷,把他们冷得直打哆嗦。天亮的时候,华盛顿突然发现夜晚的降温帮了他们一个大忙——小岛和河岸之间的水面结了冰,冰面足以承受得起他俩的重量。
他俩安全地到达了对岸之后,休息了两三天才赶回威廉斯堡,把信交到英国总督的手里。
这一趟出使法军前哨,华盛顿可谓九死一生,走了1100英里,历时长达11个星期,终于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学好外语很重要
不过,华盛顿这一趟出使也并非一帆风顺。
英国总督收到法国将领的复信后火冒三丈,因为信上说法国人到这儿来就是要长待下去,如果英国人要想占领这块土地就必须跟法国人兵戎相见。
鉴于目前形势极为严峻,华盛顿建议在俄亥俄的岔路口修一座堡垒,并自告奋勇去完成这项任务。
建议得到采纳之后,华盛顿就开始修堡垒,而此时法国人也在修堡垒。
双方都在修堡垒,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
华盛顿先发制人,袭击了一队在双方争议地区安营扎寨的法军,法军没被打死的除了一人逃跑外,其余的人全都被俘虏了,就连法军首领也在重伤之下被活捉了。
没等华盛顿下令赶紧给法军首领包扎伤口,华盛顿手下的印第安首领手起刀落,就把法军首领的头皮割了下来,不一会儿,其他法国俘虏全都变成了“血葫芦”,无一生还。
杀了法国人,这下闯祸了。法国人绝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报仇雪恨。
形势对华盛顿很不利,毕竟这儿距离法国势力范围较近,法国和印第安联军人多势众,华盛顿的一小撮人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很快法军指挥官就从那个逃跑的士兵那儿得到了消息,立刻率领军队包围了华盛顿的堡垒,发起了几番冲锋。
华盛顿毕竟年纪太轻,虽然身为民兵少校,但是并没有什么指挥经验,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了,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举白旗向法国人投降。
法国人满腔悲愤:你们杀了我们的人,现在想投降?没这么便宜!法国人手下的印第安人更是想把这些英国白人割完头皮之后,全都丢去喂狼。
法军指挥官倒是很有绅士风度,他说个人恩怨要服从国家利益,于是接受了投降,但要求华盛顿在投降书上签字:保证一年之内不回俄亥俄。
华盛顿觉得自己真是走了狗屎运,不就签个字吗?没问题,拿起投降书,看都不看,提起笔就签了。这群法国人一看就傻了,打心眼里佩服华盛顿:这位英国民兵军官简直是语言天才啊,我们老大咬文嚼字写了一晚上,各种查字典,生怕语法和单词出了差错,没想到人家一分钟不到就看明白了。
法国人哪里知道,华盛顿压根儿就没看内容,因为他不懂法文。法国人并不是故意为难华盛顿,那年月,各国人民都要学法语,甚至连俄国、德国的宫廷里都说法语,英国宫廷里早期也是说法语的。连跟法国人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的德国人的最高勋章——“蓝色马克思”上的文字都是法文。法国人认为英国的军官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懂法语应该是他们具备的基本功。
他们没有想到,华盛顿根本没有上过学,只在家里跟着家庭教师学了两年,根本不懂法文。
华盛顿此时活命要紧,不就签个字吗?所以他一拿过法国人的文书,看都没看就签了。
等他被释放回到弗吉尼亚之后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因为那份文书上居然写的是“华盛顿下令杀害了法国使节”。
法国人拿着这份华盛顿签了字的文书找英国人抗议,英法之间的七年战争就此爆发。
所以说,有时候懂一门外语是非常重要的。
七年战争的结果是法国惨败,英国从法国人手中夺取了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几乎全部财产。
从此,北美洲彻底成了英国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