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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文学六十家》诗魔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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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事迹

白居易,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卒于唐武宗会昌六年(846),字乐天,晚年居香山,自号香山居士,又因曾官太子少傅,故后世亦称白太傅。

白居易原籍太原,后迁居下邽(今陕西省渭南县),祖父白锽时又移居新郑县(今属河南),白居易即生于此。

他的一生可以四十四岁贬江州司马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志在“兼济天下”,后期则“独善其身”。

(一)前期

白居易出身一个所谓“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祖父白锽、父白季庚都是明经出身,做过县令、州别驾一类小官。白锽长于五言诗,有诗集问世;白季庚为官清廉,多有政绩。母亲陈夫人精通诗书,丈夫死后,她便“亲执诗书,昼夜教导”子女。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对诗人接受文化教养有着良好的条件。

他幼年便聪慧绝伦,刚出世六七个月,便会暗识“之”、“无”二字。(见《与元九书》)十一二岁,因河南一带有朱泚、李希烈等藩镇作乱,曾避难越中,从此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十六岁时初到长安,曾以诗文投谒当时名士顾况。开始顾况对他很不以为然,见他诗稿的封页上写着“白居易”三字,便戏笑说:“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当他读到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赋得古原草送别》)二句之后,则大为赞赏,说:“有句如此,居长安有甚难,老夫前言戏之耳。”由此,白居易名声大振。(见王定保《唐摭言》等)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白居易二十九岁中进士。三十二岁与元稹同授校书郎。

三十五岁罢校书郎,准备参加“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的考试,写成《策林》七十五篇,从政治、刑法、军事、外交、经济、文学、吏治、教育、风俗等方面,陈述了自己的看法。这次考试,白居易因“出言太直”,入四等,授周至(今属陕西)县尉。

三十七岁拜左拾遗。这一时期,他意气风发,赋诗撰文,上书献策,直言急谏。有一次,为反对宦官吐突承璀做招讨宣慰使(掌握兵权的官),他竟敢当面指责皇帝,帝变色,对宰相李绛说:“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旧唐书》本传)幸亏李绛的救护,才免遭处分。但从此以后唐宪宗不再信任他了,“自听自便”。元和五年(810),白居易任左拾遗期满,便请求外调,授京北府户曹参军。

三年的谏官生活,使白居易进一步看到了统治阶级的腐败,开始自觉地、有意识地用诗歌来揭露社会政治的黑暗。他“讽谕诗”中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大都作于此时。

元和六年(806)四月,白居易丁母忧居下邽渭村。守孝期间,他经常与农民交往,写了《采地黄者》、《村居苦寒》、《新制布裘》等同情劳动人民的诗歌。另一方面,他的政治热情也开始冷淡下来,“独善其身”的思想渐渐发展。

元和九年(814)冬,白居易三年守孝期满,又回长安任左赞善大夫(五品)。

第二年,宰相武元衡上朝,在街上被人暗杀;同时,御史中丞裴度也被刺伤。事后查明,是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行刺的。对这样一个重大案件,统治集团竟无动于衷。白居易非常气愤,首先上疏“急谏捕赋,以雪国耻”(《旧唐书》),为权贵所憎恶,以“越职言事”为名,将他贬为江州司马。这一次沉重的打击,使白居易的思想转入消沉。

(二)后期

白居易在江州三年,曾对自己前期创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写出了著名的《与元九书》,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同时也写了一些优秀诗篇,有名的《琵琶行》即作于此时。

此后,诗人又相继出任忠州、杭州、苏州刺史。这就使他能更广泛地接触现实生活,丰富、磨炼了他的文学创作实践。在这期间,白居易为人民办了一些好事。在杭州,他曾带领人民兴修水利,筑堤蓄水。在苏州任职时,他处理了一个案子:有个姓朱的财主,他的儿子和邻家一个女儿从小订了婚约,快要结婚的时候,他的儿子突然病死了,可朱家却要邻家的女儿嫁殇(嫁给他死了的儿子)。女方不同意,告到县府。朱家用财物买通了县府的官吏,县府的判决是:按其风俗,允许“嫁殇”。女方不服,又告到州府。此案在州府积压了一年。白居易到任后,对此案重新做了调查,然后在案卷上批写道:“生而异族,死岂同归?既违国禁,又乱人伦。”便立即驳回县府判决,禁止“嫁殇”。消息传开,受到人们的赞许。

这时诗人已五十多岁了,由于工作太忙,劳累过度,得了眼疾。有一次因公出差,从马上跌下来,受了伤,加之做刺史又不得不替统治者去向人民勒索租赋,他决定称病休官。

此后二十年白居易在文宗、武宗朝历任秘书监、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以刑部尚书致仕。后闲居洛阳,和佛教徒打得火热,常住在庙里,自号香山居士。

会昌六年(846)白居易病逝于东都洛阳,终年七十五岁。

著有《白氏长庆集》七十一卷,由元稹和他本人先后编定。

二、创作成就

白居易酷爱吟诗,加之他又有“惟有诗魔降不得,每逢风月一闲吟”的诗句,后人就以“诗魔”称白居易。

(一)新乐府运动和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新乐府”,是白居易提出来的一种诗歌的名称。“新乐府”即新题乐府的简称,是一种用新题写时事的乐府诗,与古题乐府相对而言。这种“即事名篇,无复依傍”的新乐府诗,首创于杜甫,元结、顾况、戎昱等相继成为新乐府运动的先驱者。

新乐府运动是唐代中期稍后于古文运动的一个进步的文艺思潮。这个运动是由张籍、王建、李绅等人的创作开始的。张、王以大量新乐府著名于世。李绅作“乐府新题二十首”,已佚。在李绅之后,白居易之前,元稹作“新题乐府十二首”。白居易又在元稹的基础上扩充为五十首,名曰“新乐府”。而且在序文和许多诗篇,特别是《与元九书》和其他一些散文中,他提出了比较系统的诗歌创作主张。于是,新乐府的创作从杜甫开始,经过元结、顾况等的努力,到白居易就形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诗歌运动。

作为一个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的独特贡献是在总结我国自《诗经》以来诗歌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

他认为诗歌的作用,是能“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目的是“救济人病,裨补时阙”。创作的准则是:“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他明确提出“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的主张,特别强调诗歌对现实的“美刺”作用。

他认为诗歌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诗人的感情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社会生活激发出来的。他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策林》六十九)这里的“事”,指的就是现实生活;“情”是被特定的生活现实所激发而产生的爱憎之情。

在谈到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时,白居易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这里所说的“情”和“义”指的是内容,“言”和“声”指的是形式。在白居易看来,“情”是根本,“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但“根情”必须和“实义”联系起来,否则就失去了真正的社会内容。“义”,即《诗经》的“六义”(即风、雅、颂、赋、比、兴)。有了真实的感情,有了深刻的社会内容,这样的诗歌,才能感染读者,充分发挥诗歌的社会功能和教育作用。

在语言方面,他主张“非求宫律高,不求文字奇”,要求“韵协”、“言顺”,“其辞质而径”,“其言真而切”,以达到“讽喻美刺”的作用。所谓“美刺”,即美善刺恶,这是指诗的政治倾向而言的,是属于作品思想内容的范畴;“兴比”,是写诗的两种手法,是艺术技巧问题。

他的这些诗论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对后世也有深远的影响。

但他过分强调诗歌的政治作用,忽视诗歌的美学意义,不仅对齐梁诗歌作了全盘否定,也未能认识李白浪漫主义伟大作品的价值,甚至对杜甫的诗也只肯定三四十首,这是他的片面性。

(二)诗歌创作

1.思想内容

白居易著有《白氏长庆集》,存诗二千八百余首,是唐代诗人中存诗最多者。

他在《与元九书》中把自己的诗分为四类:讽谕诗、闲适诗、感伤诗、杂律诗。

(1)讽谕诗(关于美刺比兴者)

他的讽谕诗一百五十余篇,其中《秦中吟》十首,《新乐府》五十首,最为著名。其讽谕诗的特点,是广泛地反映被压迫阶级的悲惨生活,对劳动人民表示极大的同情,揭露统治阶级的罪恶,提出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秦中吟》组诗每篇都是“一吟悲一事”,其针对性是很强的,有揭露豪门贵族腐朽生活的《轻肥》,有反映“两税法”严酷的《重赋》等。《新乐府》是仿照乐府诗体写的新歌词。这些乐府诗可以说是他“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的具体运用,涉及面十分广泛。《新丰折臂翁》反映了唐代穷兵黩武的罪恶,《卖炭翁》揭露了“宫市”的弊病。“宫市”,是唐朝统治者利用皇帝的淫威,派出宦官,用极低的费用或不付任何费用到市场上去掠夺人民财物的一种方式,他们将这种无赖的方式美其名曰“宫市”。韩愈说:“名为宫市,其实夺之。”(《顺宗实录》)《杜陵叟》暴露了广大农民在残酷剥削下的痛苦;《红线毯》指斥统治阶级的奢侈浪费,替劳动人民发出正义的呼声。总之,他的《秦中吟》、《新乐府》和其他的讽谕诗,思想性都是很强的。

(2)闲适诗(《与元九书》说:“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性情者,谓之闲适诗。”)

这类诗旨在闲适,消极成分较多,思想内容多不可取,但写景甚佳。如《归田三首》、《观稼》等,写农村景象,朴素而真切。《自蜀江至洞庭湖有感而作》写湖水侵蚀农田,幻想让大禹“复生”,使“龙宫变闾里,水府生禾麦”,充满着积极浪漫主义精神。

(3)感伤诗(《与元九书》:“有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咏叹者,谓之感伤诗。”)

这类诗最有名的是《长恨歌》和《琵琶行》。前一首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06)。这一年,白居易被任命为陕西周至县县尉。在这里,白居易结识了陈鸿、王质夫。白居易这首诗写的是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故事曲折离奇,具有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同时,陈鸿还写了一篇《长恨歌传》。歌和传都以李、杨爱情故事为题材,因为是以悲剧结局,故以“长恨”名篇。后一首作于元和十一年(816)秋,时白居易被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此诗写女子弹琵琶,并借她的遭遇抒发了作者被贬后的沦落之感,情真意切,感伤意味较重,但现实主义占主导地位。历来将《长恨歌》与《琵琶行》并称,成为白居易的代表作,也是中国诗歌史上著名的长篇叙事诗,千百年来,一直脍炙人口。唐宣宗诗云:“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可见流传之广。

另外,他还有《醉后狂言酬赠肖殷二协律》、《江南遇天宝乐叟》、《放旅雁》等诗,或写赠裘与友人,或写宫中乐叟之遭遇,或写旅雁重获自由,无不饱含着诗人对国家时局的关注和对人民的同情,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结合得较好的诗篇。

(4)杂律诗(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百韵至两韵者)

在他的杂律诗中,最为人传诵的是如下两首: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赋得古原草送别》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钱塘湖春行》

前一首五言律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相传他曾以此诗得到顾况的赏识,现在考证,这个传说不太可靠,但说明此诗在当时就很有名。其中“野火”一联,歌颂野草顽强的生命力,充满哲理,历来为人欣赏和引用。后一首七言律诗是他任杭州刺史时(823-824)时所作,诗中写西湖初春的景色,画面生动,格调明快。清方东树称其“佳处在象中有兴,有人在,不比死句”(《昭昧詹言》卷一)。

另外还有《问刘十九》(五绝)、《暮江吟》(七绝)等,都是较好的作品。

白居易把自己的诗分为四类,其实也不是很科学。前三类就诗的内容而言,后一类就诗的形式而言。同时,有的讽谕诗与闲适诗、感伤诗之间也很难截然分开。一部分讽谕诗有闲适、感伤的因素;一部分闲适诗、感伤诗有讽谕的成分。因而,他晚年编集时仅把它分为格诗(包括古诗、乐府、歌行)、律诗两大类。

2.艺术特色

(1)主题明确

一题一意,贯彻全篇。他自己说:“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新乐府》序)这一特点,在他的《新乐府》五十首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它每篇开头,就接触到题目,所谓“首句标其目”。题目之下,都自注写作的目的或主题。如《新丰折臂翁》,注“戒边功也”;《西凉伎》,注“刺封疆之臣也”;《卖炭翁》,注“苦宫市也”,等等。“卒章显其志”,如《太行路》末尾说:“行路难,不在水,不在山,只在人情反复间。”《隋堤柳》结尾云:“后王何以鉴前王,请看隋堤亡国柳。”写作旨意,全盘托出。

(2)善于叙事,情节曲折生动

《长恨歌》、《琵琶行》等诗篇,故事完整,描写细腻,人物形象鲜明,情节曲折动人,显得波澜起伏,复杂而有层次,因而成为后世戏曲家的张本。《长恨歌》演变为关汉卿的《唐明皇哭香囊》(残)、白朴的《唐明皇秋夜梧桐雨》、洪升的《长生殿传奇》;《琵琶行》则演变为马致远的《青衫泪》、蒋士铨的《四弦秋》等。

(3)叙事、抒情、写景融为一体

这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是《琵琶行》。诗中那萧瑟苍凉的秋天夜景和人物的感受、心境相融合,构成一种悲伤、愤惋的典型环境气氛。

(4)善于用对比、比喻的手法

《轻肥》写那些达官贵人在欢宴之后“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而人民则“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阶级对立,于此可见。又如《买花》写富人所买的牡丹花:“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一丛深颜色的牡丹花,就等于十户中等人家一年缴纳的赋税,写出了贫富之悬殊。这种对比手法,继承了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现实主义精神,笔调极为深刻。

(5)语言通俗,音韵和谐

白居易是通俗诗派的开创者和代表作家。相传他写诗,常念给老太婆听,听不懂就修改,直到她们听懂为止。(宋·释惠洪《冷斋夜话》)这一传说,不无夸大之处,但白居易在语言上力求通俗却是事实。宋朝人张文潜看过白居易传下的手稿,说:“真迹点窜,多与初作不侔。”这可算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三)白居易诗歌的影响

白居易的诗歌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而且语言通俗,富于音乐感,使人易解,便于诵读,所以给当时和后世以深远的影响。元稹《白氏长庆集序》说白居易的诗:“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衒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在白诗的影响下,中唐时期创作“新乐府”的诗人较多,如元稹、李绅、张籍等。不仅在当时,他的诗歌对宋代的苏轼、陆游、杨万里,明代的袁宏道,清代的袁牧、赵翼、黄遵宪等,也都有深刻的影响。

这种影响还扩展到了国外。据新罗(今韩国的一部分)商人说,他们国家的宰相,曾用一百金换白居易的诗一篇,如有冒牌货很快就能辨别出来。日本人藤原屈守,从唐朝进口的货物中捡得白居易的诗篇,献给仁明皇(与唐文宗同时),因而得到了从五品上的高官。

由上述可见,白居易不仅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伟大诗人,而且是世界上的伟大诗人之一,享有很高的声誉。

(四)对白居易诗歌的评价

对白居易诗的评价,历来有不同的意见。也有人认为他的诗格卑下,过于俚俗,但多数人是给予高度赞扬的。

如刘禹锡有诗云:“郢人斤斵无痕迹,仙人衣裳弃刀尺。”(见《刘宾客外集》卷一)《唐宋诗醇》谓白诗:“变杜甫之雄浑苍劲而流丽安详。”宋人张镃《南湖集》里有《读乐天诗》云:“诗到香山老,方无斧凿痕。目前能转物,笔下尽逢源。学博才兼俗,心平气自温。随人称白俗,真是小儿言。”尤其是张镃,肯定了白诗的优点,然后批评跟着苏轼说白诗俚俗的人是小儿。

三、主要参考文献

(一)传记

1.万曼:《白居易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

2.褚斌杰:《白居易评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

3.朱金城:《白居易年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4.王拾遗:《白居易》,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

(二)作品

1.顾学颉:《白居易集》(全四册),中华书局,1979年。

2.王汝弼:《白居易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3.顾学颉、周汝昌:《白居易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

(三)其他

1.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2.霍松林:《白居诗译析》,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

3.周天:《长恨歌笺说稿》,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

4.靳极苍:《长恨歌及同题材诗详注》,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