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老板M.杜波瑞埃的女儿阿格尼斯一早就砰砰砰地敲门,大声地喊着:“美墨斯先生!美墨斯先生!”我硬是给吵醒了。原来只是一封电报而已,但阿格尼斯对现代通信方式向来敬畏有加。我本来以为是博西写来的什么晦涩而又简要的东西,结果却发现是弗兰克·哈里斯[39]写来的丑陋的电报。“基尔·贝洛[40]称拥有本剧,请澄清。”弗兰克一直责怪我把《达文特里先生和夫人》的剧情说明书卖给他人。他现在在排演自己改编的这部戏,有时好像头脑有些发昏:艺术和艺术的思想有时不属于任何人的,除了卡利俄铂[41]。如果人们给我付钱,要我把我的奇妙狂想编写出来,我绝对不会阻挡。穷极无聊之下,我被迫出卖我的想象力,像长子继承权一样珍贵的想象力。[42]现在弗兰克声称拥有了这继承权。我会回封电报:“我病痛交加。澄清会送老命。”
我会落款为“塞巴斯廷·美墨斯”—我在旅店里就用这名字,目的是为了不让邮局的信差吃惊。出狱后,奥斯卡·王尔德这名字,用维庸的话来讲“黑如煤炭,污如厕石”。我想过其他的名字,不过英诺森十一世[43]和俄狄浦斯[44]有过于戏剧化之嫌。所以我选取了美墨斯的名字,美墨斯是集流浪汉、倒霉鬼、邪恶者为一身的人物。奇怪的是,这名字激发起商人的更大信心,于我的功效却未能这般显著。
现在我虽然对印这个名字的书一笑置之,曾几何时,这书曾让我惶恐不安。我的母亲是爱尔兰人马图林的外甥女。就是马图林杜撰了这个传说。马图林的半身塑像突兀地竖在我家在梅里安广场的宅院大厅里。孩提时,我总不敢正眼看这塑像:好像它是恶咒,因为这尊大理石像上面没有眼睛,只有深陷的眼窝,好像是朝自己的内里观看,因看到了某些东西而遭到了厄运。
有时候,到了晚上,母亲就给我们朗读这本书。她就坐在一把矮椅子里面,我哥哥威利和我躺在她脚边的地毯上。地毯散发出淡淡的霉味,汽灯的灯火调暗后发出嘶嘶的声音,有催眠之效。我还清楚地记得,她有一次突然间大叫起来:“他所行走的地方,留下一路焦土!他若是呼吸,空气中就有火光!”她的声音和我的特别像。她读这段话的时候我大为惊恐,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读这段话后,她会把长长的天鹅绒窗帘一把攥过来,拉到自己的面前。威利这时候会笑起来—他这人从来不会想象力过剩,我就不一样,我会爬到她的腿边,不过看她扮出如此吓人的样子,我又不敢靠到她身上。威利央求她读到结尾,她就告诉我们流浪者美墨斯是如何回来的,“他让全世界敬畏。”回想起来,我那时在惊吓当中却能品味到一种奇怪的欣喜感,我相信母亲也是喜欢吓我的。所以我自然就用了这个名字。
当然,我现在意识到美墨斯之所以成为流浪者,并非因为他犯下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孽,而是因为他浪迹四方,行踪不定,可以远距离地旁观世风民俗。他能看到世道的星移斗转,沧桑变幻。他了解这遽分遽合、白云苍狗的世界。正由于他看透了世界,才不为世人所容,无法得到安宁。我们不应该证明别人的理想为空幻,思想为虚妄,否则你会遭到他们的无情倾轧。
爱尔维修[45]认为,婴儿期的天才和一般的婴儿没什么两样,我想不是这样的:我很早就觉得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更脱俗,敏于思,拙于行。少年的我性格急躁,愤世嫉俗,或满心悲伤,或兴致高昂。后来,母亲说我小时候经常在梦中发笑—“梦中发笑的少年”,这可以作为密莱斯[46]的绝佳素材—不过我自己一点也记不得了。我只记得那些悲伤而灰暗的日子,我躺在床上哭泣。
这些情绪悄无声息地遁入无形。我一直喜欢孩子。我想是那被遗忘的童年把我引导到孩子们的身边—似乎我能从他们的音容笑貌中找到已经淡忘的童真。有些作家一本正经地回忆出早年生活的细枝末节:似乎只有在那时候,他们才体现出一些想象力来。我却不同,我现在只能零星回忆起一些场景和形象,而且还模糊得像是印象派画家笔下影影绰绰的远景画。
我的朋友很少。我想家人当时也不鼓励我结交朋友。我是一个从独处中找乐子的孩子。孤独使我找到了自己的起源,我知道自己就是从孤独中来的。那时候,我漫无目标地游逛,脚下踩着鹅卵石,我辨认着鹅卵石的花样,大声说着我突然想到的奇怪词句。五六十年代的都柏林已经在颓败;如同一个老妓女,非但辱没了德行,还有可能失去生活来源。不过,我还是穿行在它的大街小巷,全然不顾周遭的贫穷和悲惨,而只是被自己的忧郁深深打动。
在这些孤独漫步中,我的目标总是圣珀特里克[47]教堂。教堂已经年久发黑,突兀地伫立在四周冒着炊烟的破旧房屋当中。教堂大门洞开,悄无声息,反而把附近监外囚犯居住区的喊叫吵闹声吞噬了。从这里,我第一次领教了宗教生活所产生的可怕的安慰。我站在斯威夫特主持牧师[48]纪念碑前,看着上面写的溢美之词,梦想有朝一日这些赞誉的光环也能罩到我的头上。
我当时还小,所以穿行在穷街陋巷,也不受打扰:正是因为我不怕它们,它们也就不能伤害我。这种无知无畏的妙境只被打破过一次。那时我正在回梅里安广场的路上,刚到城堡,突然从我刚路过的黑乎乎的院子里跑出一个女孩来,把我头上戴的灰帽子一把抢去。我跟在她后面叫,身边突然冒出了一群顽童,冲我嘲笑起来。现在这样的场景我已经见多不怪,不过当时突然涌现的恐怖感我还记得一清二楚。我当时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他们把我的帽子互相抛来抛去,我害怕极了,哭了起来。我不想让他们看到我流泪,就开始跑。跑着跑着,前面伸过来一条腿,把我绊倒在地。我躺在泥泞的地上,竟然不敢起身。
接着,我感到有人用手扶住我的肩膀。原来是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他把我扶了起来。直到今日,他的面貌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人性的善良还未因生存处境的悲惨而泯灭的人,一个不多见的好人。他告诉我,如果这些孩子发起野来,别去理他们。他和我坐在一个肮脏的破屋前凹凸不平的台阶上,我们俩聊了起来。他说他知道我们家,还说他常常走到“女眷区”,从窗子外往里偷看。他问我这幢房子每周得花多少钱—一先令,两先令?我说准确数字我不知道,不过要比他猜的多,多得多。
他不说话了,我觉得很惭愧。他把我的帽子从泥泞的街面上捡起来,递给了我,然后一本正经地和我道别。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对我们家的财富感到敬畏呢,还是觉得我在撒谎?不管怎样,这个安静而温柔的男孩走开了,消失在都柏林可怕的贫民区中。他走得很慢,我本想跟在后面去追,但由于心里有一种惭愧的感觉,使我迈不动步子。我一生都在寻找这孩子。
母亲要是知道我往监外囚犯居住区那里跑,肯定会加以阻挡。她的民族主义同情心只延续到格拉夫顿街那么远。她真要阻挡,我也不敢不听:她可是左右我生活旋律的主调。在晚饭时,她总让我坐在她边上,而她和客人们说着话。我把她的衣服扯过来贴在自己的脸上,嗅着那上面的馨香,和这香味相伴而生的温暖舒适的感觉我至今难忘,它和母亲抑扬顿挫的谈话交织在一起,驻留在我的记忆当中。有天晚上,她俯下身子对我耳语:“你父亲被封爵了。”见我固执地不发一言,她把我从桌子下拽了出来,让威廉·王尔德爵士和客人们乐不可支。我看也不看他们一眼。我甚至不去看王尔德爵士。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想见母亲的样子,她总是以同一个姿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想到她看着挂在墙上的镜子,整理着绣有克尔特人图案的斗篷。她皱着鼻子,好像对自己有些厌弃。母亲身材高大,对自己的身材好像总是很敏感。到了晚上,她会换上一件织锦的晚礼服,披一条带花边的披肩,用金胸针别在胸前。她的首饰总是让我着迷:她有大大的银胸针或玉胸针,每个指头上都戴着戒指。有时候她用手捧住我的头,我脸上就碰到这些硬硬的金属。
她的情绪经常很高昂,这时候她就用帽子、耳环什么的来打扮我,然后一直在笑。有时候她又愁云密布,既不听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我盯着她从一间屋子慢慢走到另一间屋子,有时候我甚至大声喊“妈妈!”,可她没什么反应,视而不见地从我身边走开。她经常叹息着不经意地说出那句口头禅:“浪费!这一切是多么浪费!”她会无来由地大喊大叫,然后独自哼一支暴躁不安的曲子。
她也经常到我的小卧室里来,朗诵自己的作品。她给我读她翻译的《女魔法师西冬尼亚》片段,读她创作的民谣体诗歌,这里面的爱国主义旋律让我激动不已。“年轻的爱尔兰人们啊,”她念着,脸和我贴得很近,“你难道不是个年轻的爱尔兰人吗?”我有时候能从她的呼吸中闻到甜美的酒气。自那以后,我就觉得酒和诗歌是天生的伙伴。
在这纯真年代,所有的文学都对我产生影响。在我的一生当中,最愉快的片段就是年轻时的那些下午—我从王尔德爵士的书房里找到了某本新书,躺在床上,头上罩着被单,整个下午全神贯注地阅读着。发皱的书页里总有一种霉味和淡淡的酸味,书装订处还会有一些碎屑散落到我的手腕上。不过总的来说,这些平静的时光有些温柔,有些神秘。我后来一直把它们和文学联系到一起。
在那个年代我发现了诗歌。发现了诗歌,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有一本书完完全全地改变了我。我有一次偶尔拿起了一本丁尼生的诗集。当时夜已深,本来该睡觉了,但我却躺到床上看了起来。我把灯光调得很暗,书页上的字很暗。我的眼睛扫过书页,如饥似渴地寻找这些永恒的精神食粮,突然间我看到了这样一行字:“风经过之处,拂动芦苇顶梢。”不知怎么的,这句诗竟然如此让我震动:好像把我从长久的沉睡中唤醒了。我大声念着这句诗,从床上起来,站在屋里,双目圆睁。因为如果我从睡眠中醒过来了,接下来只会进入更长的梦境。
我下楼到母亲坐着的地方,当时我应该是惊呆了的样子,因为母亲竟然站起身,向我走了过来。我想她当时肯定问过我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好像什么也说不上来。好像是有人通过这句诗把我的话语从嘴唇边抹走了,就像是从赫耳墨斯[49]嘴边抹去的牛奶,撒到天空,成了星座。我知道我想成为诗人,就在这时候,我的命运被播撒到了群星当中。
从那时起,我心里就涌起了一种渴盼,难以满足的渴盼。我对自己遇到的所有人都怀有焦躁不安的不满足感。即便在那时,我都能感觉到自己身上有种使我从众人中脱颖而出的东西。对那些拜访母亲的都柏林作家和艺术家,我都有些童稚而又发自天性的反叛情绪。
我从母亲那里寻求安慰。多少个夜晚,她到我的床边来,躺在我身边,我会感到奇异的欣喜。就在那时候,这种欣喜都让我受触动。有时候她就在我身边睡着,这样我就会更挨近她一些,伸手抱住她。我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并调整我自己的呼吸,合着她的节奏,一直到我自己也进入梦乡。到了早上她总是不在,这样我们又恢复了快乐而亲密的伙伴关系。就这样,我们俩把生活变成了一种游戏,在这游戏中互为依存。我们俩经常堂而皇之地在梅里安广场一起散步。母亲一路走,一路低声给路过打招呼的人种种恶评。比如见到一个看上去与世无争的老太太,母亲会说:“坏蛋!彻头彻尾地坏!”一会儿,她又指着街对面的男人说:“奥斯卡,看他戴的那帽子。就像个六角手风琴似的。我会过去叫他弹给我听听。”
我哥哥威利感觉到我和母亲之间的亲密关系。现在回想起来,哥哥当时好像因这重关系,对我们俩都很讨厌。总的来说,他是不太理睬我的,不过他比我大也比我壮,有时情绪上来了,就对我又踢又捅,疼得我直抹眼泪。早些时候,他总觉得自己比我老资格,常常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但看到我得意了,就从不可一世转到妒忌乃至愤恨。很自然,到了伦敦,他能成为记者。不过有个小秘密:我总是怀疑他和我一样具有希腊化的倾向,不过他过于软弱,不能屈服于这个倾向。所以他才对我的悲剧感到幸灾乐祸。
五年前,正是他把到母亲伦敦寓所的客人坚拒门外。此时我正在两次审判之间,希望把母亲的寓所作为避难的地方:我觉得他是害怕来客会给我安慰。我母亲回房休息后,他就照老样子粗野地喝着酒,毫无顾忌地盘问我的私生活:真的,这简直像是易卜生笔下的场景。不过现在他已去世:如若不是精神不朽,至少可谓阴魂不散。
威利不喜欢我,也是因为我爱我们的小妹妹伊索拉[50]。我十二岁那年,她就夭折了。我以前经常和她一起玩。我会装成母亲:伸长脖子,转动眼珠。我给她讲各种故事,对我来说,讲故事的魅力就在于妹妹完全信以为真。她去世的时候,我实在是悲痛难抑,程度之深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在全家人中,她是唯一一个让我爱起来不感到羞耻和难堪的人。她一去世,我这种爱也就荡然无存了:悲痛如疟疾,让我们发颤;也如寒霜,使我们稳定。我还记得母亲把我带到她房间里,看她的遗体。我无法回忆起我看到遗体时的感受—记不起来了,我感到非常悲惨。似乎我当时好像是在很高很高的地方看全世界。我还依稀想见她的面容—她的遗容至今让我不安—就好像是小时候我自己的照片。
威廉·王尔德爵士,我母亲的丈夫,是一个完全失望的人。他从来不能安歇—对他而言,时间就像是个可恨的东西,他非得驾御不可。时间就像一只猛虎,若是不想方设法征服它,它就可能反过来危及他的生命。他经常毫无由头地离开家,快步走上街:我常跟在他后面,看着他大步流星地沿着威士特兰街[51]走。五分钟后他就会回来,脸上露出喜不自胜的表情,然后一头扎进书房。他是个非常杂乱邋遢的人,睡觉时一个指头按着鼻孔还鼾声如雷。吃饭的时候,他还用从口袋里掏出的鹅毛笔剔指甲缝,把脏东西就放在桌布上。
有一次,我把他的这种做法向母亲告状,母亲一笑置之:“他没有什么恶意,奥斯卡。随他去吧。”
“可一个医生怎么能这么脏?”
“他有他的一套,奥斯卡,他是个好医生。”
“可他的病人难道就不抱怨吗?”当时我还不知道,病人们没有抱怨他的肮脏,倒是因为他的放肆而抱怨。听到我的话,母亲把脸沉了下来,我赶紧逃上楼去了。
威廉爵士只有到了我们在牟图拉的房子时才真正感到自在。到了那里,他成天在怪石和坟堆中挖来挖去。在西部地区,这些东西就好像是沉积着某种湮灭的可怕文明的岩层。有时候,他也不大情愿地带我一道去探险:在我看来,他就像是一个在野外浪迹时遇到过仙女的老人,总是想回到仙子们的可怕王国。有一次,我们找到了一个十字架,那是克尔特人的古物。他高兴得在十字架周围跳来跳去。从那以后,我带回来过不少十字架,真是不少啊!可是管家安妮从来不让我们把这些东西带进屋。她说挪动神圣的石头是要遭到诅咒的。威廉爵士总是对人们的迷信感到敬畏,所以我们就把十字架送到克里布海湾的海滩上。不过他对十字架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我们离开都柏林的时候,他竟然用布和褐色纸把十字架包起来带上火车。我一路上都在祈祷火车不要出事故。从此,我总对包裹感到惊奇而迷惑—人们总是期待着动人心魄的东西,结果总是失望。这方面倒是像现代小说。
威廉爵士有次带我跨海到爱兰莫尔岛上。这是一个荒凉的所在,四处是嶙峋怪石,上面布满蜂巢状的窟窿。威廉爵士一个人跑在前面,后面的向导告诉我说他的儿子去年被仙人带走了。他和儿子睡在一起,但他没有睡着—接着什么东西靠近到窗子边,他听到了仙人大声说话。次日早晨,孩子就死了。故事的无情和这位农夫讲故事时的轻松神态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对于命运,我们完全无能为力,唯有一笑置之。当然,当时我还对故事的真假有所怀疑,不过,如今身处颓境,就越来越相信冥冥之中的仙魔。信仰的妙处在于其简单—我渐渐明白,生活原来就是简单的,简单得可怕。
威廉爵士之所以在牟图拉过得自在安详,是因为他觉得他在城里是被人嘲笑的对象。他无法维持他在都柏林社交界的地位。我们周围的有钱人嘲笑他那种与众不同的举止,嘲笑他的不修边幅,就像他们嘲笑母亲独特的相貌。看到他们这样做,我很恼火,但没作出反应。有次我和威利谈起这件事,他劝我不要有这种荒唐的自高自大—这是他对我的看法。
“这对你有什么,奥斯卡?一门心思看你的书吧,换了我我就这么做。这样你就不会注意他们在嘲笑你了。”
“谁嘲笑我了?”
“谁都在嘲笑你。现在,咱们是不是该哭鼻子啦?”
我拔腿就走,我能听见我在跑开时他在身后大笑。不过经过这件事,我学会了把感情控制起来,隐藏起来,免得伤害了自己。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教训,我一直把这教训带进在波尔特拉皇家学校的日子里。在波尔特拉,我被迫过起了一种与我的秉性格格不入的生活。我过得很惨,到了夜里,我在宿舍的床上把自己抱得紧紧的,免得哭出声来。不过,那里有位女舍监对我很好。我经常穿着睡衣跑到她那里,央求她送我回家。她当然不能这样做,但她会安慰我,我会和她谈起母亲。
在波尔特拉的第一年,关于威廉爵士勾引病人的丑闻在整个爱尔兰传得沸沸扬扬。同时代之人无不嗤之以鼻,或引为笑谈,不过我那时还小,根本搞不懂。他们的嘲笑令我困惑不解,但我把困惑变成了轻蔑,我也嘲笑他们。我对同学们编造家庭背景的谎话。我告诉他们瑞典国王是我的教父,我们在都柏林家中的仆役多得数也数不清。我把真假的界线奇妙地抹去了,我的同伴们只有愕然以对。连威利也感到惊异,甚至无法站出来揭穿我。
这时候,我掌握到了想象力的一大奥妙:有趣的幻想要比平凡的事实更加现实。我还悟到了另外一个奥妙:把他们逗笑,他们就不会伤害我。尽管这些同学和其他孩子一样喜欢粗俗的嘲讽—因为我皮肤苍白,他们叫我“灰奶牛”—这种嘲讽刺痛了我,受其影响,我索性变得更为夸张,夸张到他们想象不到的地步。我经常盘曲自己的四肢,装出小教堂窗户上早期基督教殉难圣徒的扭曲模样—不幸的是我今天真的落到了这些圣徒的地步,又把他们逗乐了。我发觉那里的老师都像是漫画人物,很有趣,我不加避讳地进行模仿。到了上课的时候,如果老师真是露出了我先前模仿过的表情,我就开心得不能自已,只得用手帕堵住嘴巴,以防大声笑起来。孩子们看到了,就会高声叫起来:“奥斯卡,你真够疯的啊!”在老师和学生当中,我都以“婆罗洲的‘疯子王尔德’[52]”而著称。不过这些人终归是爱尔兰人的子弟。我后来发现英国人也会嘲笑同样的事,不过他们嘲笑起来能不依不饶地把你整垮。这就是他们作为一个民族取得成功的秘诀。可惜这一点我醒悟得太晚了。
威利能在操场上找到乐趣,而我则不同,我对学习有着非常大,甚至可谓不同寻常的兴趣。在该学校的最后一年,我第一次发现了柏拉图和苏格拉底前期的哲学家。我坐下来看着这些哲学家的作品译本,激动得直发抖:对我来说,学习的乐趣在于形成关联性,我能娴熟地把各种知识组合到一起。明亮的知识王国自动向我开放,要是我愿意,我能把万事万物都纳入其辖制之下。思想上的兴奋对我是最可贵,也是最快乐的。比如追踪奇妙的思路,或者探索古代语言的延续等等。这是我在波尔特拉找到的乐趣。当然,其他孩子对这一点毫不知情。我刻意把自己的激动和知识收敛起来。把自己的真实感情展示给外界是个错误,一旦展示出来了,就会被毁掉。这个教训我早就领教了,难道不是吗?
别人在用蹩脚的拉丁文写诗,什么“佩斯腾遗址”啦,“特里瀑布”啦什么的。我却在读雅典人的哲学和戏剧作品。我读《圣经》只为消遣。小时候要持续不断地看《圣经》,才能消除成人后身上的基督教印迹。不过《箴言书》里有一句话倒是让我看到了神灵的可怕:“你们遭灾难,我就发笑;惊恐临到你们,我必嗤笑。”[53]《圣经》里只有这句话的意思我觉得是毫不含混的。后来我总是把上帝看成亮晶晶的、小丑一般的形象。他的嘲笑总是在这荒凉城市的大街上跟随着我。
所以渐渐地,我和同学们疏远了。孤独当中,我决定成就一番名声。到了十六七岁,我一方面追求思想的明晰和出众,一方面从心底涌出对成功的强大而甜蜜的渴望。看到书上的大人物,我一概把自己比作他们。我爱上了瑰丽的梦想和华丽的语言。我们早年形成的热情将跟随我们一生,虽然我们有可能不承认。在快乐的日子里,我一边给儿子朗读凡尔纳和斯蒂文森的作品,一边偷偷地想象自己就是他们笔下的主人公。
十六岁那年,我发现了迪斯累里[54]。我躺在被窝里如饥似渴地看完了他写的《薇薇安·格雷》。我羡慕他的奇装异服。我热爱他那样起伏跌宕的生活。我向往他那种把自己变成崇拜对象的荣耀。读到他笔下栩栩如生的迈克斯·罗登斯坦—一个从身体到灵魂都美丽的人物—以及该人物的变化,我不禁惊诧无言。当然,迪斯累里和埃斯库罗斯是没法比的—我也没有这样去比。以一个少年的想象力,断乎区分不了不同感情,而在迪斯累里的作品里我读到了欲望的语言,这是一种有可能迷住我的语言。书里展现的社会生活让我艳羡,因为是在远距离看,所以更显得光彩夺目。不过每次想象起来,就痛感自己是多么的不足。我决定不择手段把这种不足弥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