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我想,假如轮回理论成立的话,那我的前世化身一定是条狗。我染有许多狗的习性。无论谁干什么事,到哪儿去,我都要尾随其后。跟着去做。同样,当长期旅居国外的生活结束后回到家里时。我的所做所为也全然像条狗。狗总爱在房子里溜溜达达,四处察看,这里闻闻,那里嗅嗅,用鼻子去发现有什么异样,哪里好就往哪里蹭。我正是这样。看遍了整个房子,又看庭院,来到自己的顿地,察看我的铁路线,那棵可以用做跷跷板的树和秘密了望点,它设在院墙旁一块隐蔽的高地上,从那里可以监视墙外的公路。我找见了那只铁圈,试了试它是否好。然后。过了一次瘾,用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把从前玩过的游戏一个不漏地重玩一遍。
我想,读到这里读者不禁要问:“难道你还没有上学吗?”
我的回答是:“没有。”
我这时大概已经九岁了。像我这么大的孩子大多已经有了家庭教师。不过当时雇家庭教师主要还是为了让她们照看孩子,训练和监护他们。她们开设的所谓“课程”完全取决于她们个人的兴趣爱好。
母亲幼年曾在柴郡读过书,后来她彻底改变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抚育女孩子的最佳方式就是让她们尽可能四处跑跑,多呼吸新鲜空气,吃得好,不要强迫她们做任何事情。
(对男孩子自然就不同了。男孩子必须接受严格的正统的教育。)我在前面曾提到过,她的理论是小孩子不到八岁不能读书。由于这种管束对我没能奏效,她索性听其自然。我抓住一切时机读我喜欢读的书籍。被称做学习室的那个大房间设在楼上,里面摆满了各类书籍,其中还专门设有儿童读物的书架,上面摆满了《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照镜子》,以及我前面提到的充满着维多利亚时代早期情趣的故事集,比如:《我们的紫罗兰》、《萨洛阳作品集》、大概还有全套的《汉蒂作品集》,除此以外还有各种课本和小说。我随意选取我感兴趣的东西读。读了大量的书籍。但真正读懂的都不多,它们不过引起了我读书的兴趣。
在翻阅书籍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本法国剧本。父亲发现我在读这个剧本,一把夺了过去,神色奇异地问我“你怎么弄到这本书的?”这是法国小说戏剧集中的一部,被锁在吸烟室,供大人们悉心研读的。
“它就放在学习室里面。”我答道。
“不应该放在这儿,”父亲自语道,“应该锁在我的书柜里。”
我爽快地放弃了这本书,说实在的,我发现它很难懂。
我又兴致勃勃地埋头于《一位艺术家的回忆》、《无家可归》等那些不会惹事生非的法国儿童读物。
当时我大概也上某些课,但却没有请家庭教师,我继续跟着父亲学习算术,洋洋自得地由分数过渡到小数,后来终于升入更高水平,学习起“多少多少只奶牛吃掉了多少青草,几个水箱用了多少小时灌满了水”。我对这门课简直入了迷。
这时候姐姐开始正式进入社交界,接踵而至的是参加各种聚会,添置衣物,去伦敦游玩等等。母亲跟着她忙碌起来,无暇顾及我了。有时我变得有些嫉妒,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
在我周围的街坊邻里,碰巧没有一家有与我同龄的孩子。所以在我幼年时代,只好臆造一系列的亲朋好友。先是小狮狗、小松鼠和小树,后来是有名的基顿一家。此时,我又在想象中创办了一所小学校。这并不能表明我渴望进学校读书。这所“学校”仅供七位年龄不同,相貌各异的儿童学习之用。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学校没有校名,就叫学校。
首先人学的是埃塞尔·史密斯和安妮·格雷两位小姑橙。埃塞尔十一岁,安妮九岁。埃塞尔深色的皮肤,浓密的头发,聪颖、擅长做游戏,嗓音低,看上去有些男孩子的气质。她的密友安妮恰好与她相反。安妮浅黄色的头发,蓝蓝的眼睛,羞涩且多情善感,动不动就哭鼻子。她依附于埃塞尔,每次都是埃塞尔出面保护她。
继埃塞尔和安妮之后,我又收了两位学生。一位叫伊莎贝拉·莎利文。十一岁,金黄色的头发,褐色的眼睛,是一位漂亮的官家干金。我不喜欢伊莎贝拉,可以说十分讨厌她。
她俗气,简直庸俗到了极点。她趾高气扬地焙耀自己的富贵,穿着打扮相当入时,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另一位叫埃尔西·格林,是伊莎贝拉的表妹。她有点像爱尔兰人,黑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性情活泼,总是咯咯笑个不停。她与伊莎贝拉相处得很好,但时而也被她激怒。格林家境贫寒,穿着伊莎贝拉穿过的衣服。她有时也对此表示怨恨,但毕竟不大在乎这些,所以这种时候不多。
我跟这四位姑娘玩得很投机。那段时间里,她们乘“火车”沿“固布勒”铁路线旅行,骑马、修整庭院、打板球。我还举办了几次锦标赛和邀请赛。我最大的期望就是伊莎贝拉能败下阵来。除了作弊,我使尽了浑身的解数,不让她赢——我漫不经心地为她拿着球棍,不加瞄准地胡乱打。可是我越是对她漫不经心,她似乎就越幸运。她竞穿过了本来是不可能过去的铁圈。把球正好打过草坪,最后总是获胜夺奎。我恼火极了。
后来,我觉得再有两位年龄小的学生会更好些。这样,学校就又添了两个六岁的儿童,埃拉·怀特和苏·德·弗特。埃拉学习勤奋,一丝不苟,成绩优秀,板球打得也很不错,只是人很刻板.头发像毛刷似的。苏·德·弗特却平庸得出奇。不仅相貌平平——黄色的头发、浅蓝色的眼睛,而且缺乏个性。可我还是能够看见和感觉到苏的存在。她与埃拉是亲密的一对。我对埃拉像对自己的手掌那样熟悉,而对苏却把握不住。也许是因为苏就是我的化身,当我跟其他同学说话时,总是苏在代言,而不是阿加莎。苏和阿加莎融合一体构成了一个双重人物。苏往往是一位旁观者,很少是剧情中的人物。最后一位加入这个集体的是苏的同父异母姐姐弗拉·德·弗特。弗拉年龄最大,十三岁,当时长得不很漂亮,但不久就将出落成一位抚媚动人的大姑娘。她的出身也很神秘。我初步为她设想了各种具有浓厚的浪漫色彩的未来。她长着淡黄色的长发、一双脉脉含情的蓝眼睛。
这些“女孩子”陪伴我许多年。随着我的日趋成熟,她们的性格也自然而然地发生着变化。她们参加音乐会、表演歌剧、在话剧中扮演角色。即使在我成年之后,我还不时地与她们分享着我的思想,给她们分发我衣柜里的各种衣服。我在脑子里为她们设计了睡衣的款式。我至今记得埃塞尔穿上一侧肩上带有洁白百合花的深蓝色薄纱礼服显得更秀美一些。可怜的安妮却很少能有奸衣服穿。我对伊莎贝拉是公正的,尽管对她抱有成见,仍然让她穿最漂亮的礼服——往往是有刺绣的绫罗绸缎。即使在今天,当我把一件衣服放进衣柜时,有时也会喃喃自语:“这件埃尔西穿准好看,她穿绿色的最合适。埃拉要是穿上那件三色拼起的针织紧身运动衫一定很洒脱。”此时我自己也会觉得好笑,可是这些“姑娘”的的确确活在我的心里,只是不像我,她们没有变老。在我的想象中,她们中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三岁。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又添加了四个人物:安德莱德是她们当中年龄最大的一位,身材颀长修美,有些清高;比阿特丽斯年龄最小,喜欢跳舞,是位快乐的小仙女;还有罗斯和艾里斯·里德两姐妹,我开始为她们虚构了许多浪漫故事。
艾里斯有位男朋友,常给她写诗。罗斯很调皮,对谁都敢戏弄,跟所有的小伙子都调情卖俏。当然,到了一定的年龄,她们都陆续出嫁了,也有的还未结婚。埃塞尔一辈子独身,跟温柔娴静的安妮一起住在一幢小别墅里,她们是天生的一对,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她们两人相依为命也不会是不可能的。
我们从国外回来后不久,弗罗茵·尤德就把我领人了美妙的音乐王国。弗罗茵·尤德是一位瘦小干瘪、神情可畏的德国女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到托基来教音乐,也从未听说过有关她个人的隐私。有一天,母亲来到学习室,身旁站着弗莱德·尤德,母亲说她打算让我开始学钢琴。
“是的!”弗罗茵·尤德尽管英语说得流利。却夹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咱们现在就到钢琴那儿去。”我们来到钢琴跟前,学习室里摆着的是一架小钢琴,那架大的摆在客厅里。
“站在这儿,”她命令道.我立在钢琴的后侧,“这个,”说着她重重地在琴键上敲了一下,我担心钢琴是否承受得住,“是C大调,明白吗?这是C调,这是C大调音阶。”她弹了几下,“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弹C调的和音。这样……再来一遗——音阶。音阶C、D、E、F、G、A、B、C,你明白了吗?”我说明白了,其实她刚才说的我都已经会了。
不久,整个房子里就回荡着音阶和琶音的练习,后来是曲子《快乐的农夫》。我对音乐课非常痴迷,父母亲都会弹钢琴。母亲弹奏门德尔松作的曲子以及其他一些她年轻时学过的作品。她技巧娴熟,但对音乐并无强烈的爱好。父亲却颇有音乐天资,无论弹奏什么曲子都可以不看乐谱。他常弹奏欢快的美国歌曲和黑人圣歌,还有其他一些作品。除了《快乐的农夫》,弗罗茵·尤德又给我加了舒曼的一些优雅的小夜曲。我每日满腔激情地练上一两个小时,从舒曼进到我最崇尚的作曲家格里格的作品。像大多数德国人一样,弗罗茵是一位优秀的教师。
我并不总是弹奏欢快的曲子,还得弹奏大量的我并不怎么热衷的格里格的练习曲。弗罗茵·尤德不是那种喜欢干劳而无功之事的人,她对我说:“你必须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些练习很实用,很有必要。曲子是一朵朵瑰丽的小花,它们开放了,又凋谢了,你必须要有根基,坚实的根基还要有绿叶。”就这样,我在根基和绿叶上下了大量的功夫,偶尔也插进一两朵小花。我的成就大概比家里其他人都令人满意。
他们都有些腻烦弹奏这么多练习曲。
当时也开办舞蹈学习班,每周上一次课。教室设在一家甜食店楼上被尊称为“雅典娜神庙”的房间里。我大概在很早就开始进舞蹈学习班了,一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因为当时姆妈还在我们家,每周由她送我去学习。年龄小的学员先从波尔卡舞学起,方法是重走三步:右,左,右——左,右,左。听到这样的跺脚声。在楼下甜食店喝茶的人一定会感到心烦意乱。回到家里,麦琪的讥讽多少让我有些不快。她说波尔卡根本不是那样跳,“应该先向前滑一步,另一步跟上,然后再起第一步,就像这样……”我感到困惑。原来这是那位教跳舞的老师希基小姐发明的教学方法,学舞步之前要先以此来熟悉波尔卡的节奏。
在托基,舞蹈班里几乎全是女孩子。后来我在伊林进舞蹈班学习时,班里有许多男生。那时我九岁左右,非常腼腆,舞步也不很熟练。一位比我大两岁,长相标致的少年走到我面前,邀请我跟他跳朗色舞。我窘迫地垂下了头,告诉他我不会跳朗色舞。当时我心里特别难过,我还从未见过这样迷人的少年。他乌黑的头发,一双大眼炯炯有神。我即刻感到我们将会成为一对心心相印的情侣。朗色舞开始了,我黯然神伤地坐在一旁。这时舞蹈班的老师走上前来:“阿加莎,谁都不许光坐着不跳。”
“我不会跳朗色舞,沃兹沃思太太。”
“不,亲爱的,你很快就能学会的,我给你找一个舞伴。”
她将一位塌鼻子,沙土色头发,脸上长着雀斑的少年拽到我面前。“这儿有一位,他叫威廉。”就在朗色舞相互交位时,我与那位使人眷恋的少年相遇。他忿忿地对我低语道:“你拒绝了跟我跳舞,却又跟别人跳了,太不友好了吧。”我试图向他作些解释,说我以为自己不会跳朗色舞,是迫不得已才跳的,可惜在交位的瞬间是来不及作任何解释的。他依然责怪地注视着我,直到下课。我真希望下周上课时能遇上他,遗憾的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人生的又一爱情悲剧。
我所学的舞步中,唯有华尔兹是我一生中都用得上的,可我却始终不太爱跳这种舞。我不喜欢它的节奏,常常旋得我头晕眼花,尤其是在跟希基小姐跳的时候。她的旋转动作轻盈优美,我被她带得双脚几乎离了地,一个曲子下来就感到天旋地转,几乎站不稳了。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舞姿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弗罗茵·尤德从我的生活中悄然逝去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许是回德国了。
不久,一位叫特罗特的青年人替代了她。他是某教堂的风琴手,他的教学方法有些让人沮丧。我必须适应另一种演奏风格——几乎是坐在地板上,高举起双手,完全依靠腕力在琴键上弹奏。而原来弗罗茵·尤德的训练方法是让我坐得高一些,用小臂的力量弹奏。只有双臂高悬于琴上方,才能给琴键有力的敲击,那样才会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