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及待地等着看《陈立夫回忆录》这本书,因为我想知道大汉奸丁默邨为什么被判了死刑。
1903年生的丁默邨本来是以陈立夫为首的调查统计局第三处处长,第三处撤销之后,失业了的丁处长就加入了汪精卫的阵营,在南京政府中历任要职。战争结束前,他是“伪浙江省省长”。
这样的一个汉奸履历,他的死刑不是理所当然吗?
不这么简单。
南京市档案馆中所存审讯汉奸的笔录、判决书、种种信件、电报等等,构成一个曲折的故事。1941年,陈立夫以旧时长宫的身分与丁氏联络,对他“晓以大义”,指示他若不能脱离伪区,就当“伺机立功,协力抗战”。陈立夫的“策反”成功,往后的几年,丁默邨表面上是傀儡政府的交通部长、福利部长,私底下,他为戴笠的军统局架设电台、供给情报,与周佛海合作暗杀当时的特务头目李士群,并且配合戴笠的指示不断营救被捕的重庆地下工作人员。
被救的情报人员,在公审中,也都具函作证,丁与重庆政府的合作毫无疑义。而在日本战败后,局势混乱。重庆政府为了防止共产党坐大以及新军阀的趁机而起,又适时而有效地运用了丁默邨这个棋子。他被任命为“浙江省军委员”,这一回,“浙江”前面没有“伪”字了。
戴笠在他给“默邨吾兄”的手书中,要求丁氏“切实掌握所部,维持地方治安,严防奸匪扰乱,使中央部队能安全接收。”而丁默邮也确实一一实行重庆的指令。在中央部队进入浙江之前,“奸匪”已经占有浙西半片,是在丁默邨进行“剿匪”之后,中央部队才能接收浙江。
夜半读史,迷惑不已。
丁默邨等于是国民政府招降成功的一名降将,这名降将不曾回到“汉军”中来披麾上阵,但他留在“曹营”暗中接应,等于是国民政府植在敌后的间谍。在战争中,默默无闻的间谍所发挥的作用绝对不小于沙场浴血的战士,他们所冒的危险往往更大。
而当重庆政府需要丁氏的合作时,陈立夫和戴笠都曾对他提出保证:陈立夫答应丁可以“戴罪立功,应先有事实表现,然后代为转呈委座,予以自首或自新”。戴笠则说得更明确:“弟可负责呈请委座予以保障也。”
国民政府为什么在胜利后杀他的“降将”、“间谍”?尤其在早巳给予不杀的保证之后?问题出在“委座”吗?
于是请求朋友“火速寄《陈立夫回忆录》来”。找到了线索。
《陈立夫回忆录》第232页:
丁默邨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
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蒋委员长看到以后,……
蒋委员长很生气的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
他就被枪毙了!
问题症结果然在“委座”。
难怪法院的判决书读起来令人觉得强辞夺理,完全漠视被告人所提出的有利证据。因为真正的判决者,不是法院,也不是法。
我庆幸我们不是活在一个动乱残酷的时代里,可是,即使是动乱的时代,也不一定都是残酷的。唐朝萧华以安庆绪之乱,作了“伪魏州刺史”。王师(就是我们的中央部队吧!)到后,他与王师合作,安定魏州。情节与丁默邨几乎完全相同。结局呢?萧华功过相抵,论罪止于降官。他后来成为一代名臣。
掩卷叹息呢!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