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年一月在汉藏教理院讲──
为我的学生从四方面学:
一、修行:这中间包括闻、思、修慧,由听讲、研究、静坐、思惟,以至于根据六度四摄之原则,表现于行为上者都属之。
二、讲学:如法会讲经,或学院授课,乃至著书立说,翻译流通等皆是。
三、用人:一件较大的事,不是那一个人可以成功的,必需和合各种才能不同的人。所以要有团体的组织,并要有领导的人,善能用人,最重要的能自知知人。
四、办事:佛教的事,亦有多方面的,如学院、僧寺等,往往与政府社会发生种种关系。若遇疑难的事,要有判断力;困难的事,要有忍耐力。观察于法于众有益的事,务须任劳任怨去处理应付,不可畏缩。如于法于众无益者,勿为虚荣私利,和人
争持不舍。
以上四事,各人宜时时对自己反省,对他人观察,于上四事中,长于那种,或短于那种,互采其长以补其短。切不可以己之长而骄人,亦尊重他人长处而勿生嫉忌,对他人短处要原谅而不轻视,自己短处要自励而不放松,可以改正补充。以此种精神为和合同事之准则,则机缘一到,将来许多佛教的大事,当可必成。
在我的意境上,向来是以全国乃至世界人群佛教为对象,摄受的人非常广泛,觉得无论什么人,都有他的用处的。比方说:魔、总算最不好的,然在佛的法会中,他有时亦发心护法;八部护法众中,连饿鬼、畜生的大力分子都在内。所以在我的看法上,只要用之得当,没有一个人没有用的。如有些学生还了俗,甚或跑到异教中去,只要对我或对佛教的信仰没有完全破坏,也可借他将佛教输送到异教里去,达到佛教细胞深入社会各阶层之最高目标。所以,只要能有集中的信仰精神摄持力,不管亲疏近远,在有秩序的系统组织下,以整个世界人类和佛教为对象,方能人尽其才,才尽其
用。好将我此意从组织学生会而贯达得到我的各个学生。(福善记)(油印单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