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订──
名义 本精舍建设于杭州西湖净慈寺。寺即延寿大师时之永明院也,故定名永明精舍 宗旨 本精舍准寿大师“举一心为宗,照万法如镜”之义,以精研性相台贤之学,融 修禅净律密之行,陶育僧材宏扬佛法为宗旨! 行业 分设传习部、研究部、图书部、编译部之四部。各部之章程另定之。 职司 舍长一人,由建设人充之。 各部之教职员若干人,由舍长请任之。 经费 由建设人筹集之。 附则 本精舍除宗旨外,概不与闻他事。 建设人,净慈寺住持太虚附传习部章程 宗旨 本部以讲传佛教教人之学,实习自觉觉他之行为宗旨。 办法 一、讲传:分十学期,教授之课程表列下:
┌──────┬───────┬──────┬───────┐ │期 别│上午 每日二时│下午每日一时│下午每日一时 │ ├──────┼───────┼──────┼───────┤ │第 一 学期│大乘八宗门径学│佛教史 余学│华文 或 │ │ │ │因明学 │英文 日文 │ │第二 三学期│三论宗 嘉祥学│同 │同 │ │第四 五学期│唯识宗 慈恩学│同 │同 │ │第六 七学期│法华宗 天台学│同 │华文 藏文 或│ │ │ │ │藏文 英文 │ │第八 九学期│华严宗 贤首学│同 │同 │ │第 十 学期│大乘八宗会归学│同 │同 │ └──────┴───────┴──────┴───────┘
二、实习: 甲、自觉实习: (子)每晓闻四板皆起身,盥漱毕,搭衣礼佛。就单上禅坐,默持楞严咒心。 (丑)每早暮课诵,在举赞佛偈时,加入绕佛发愿,三皈毕先回。 (寅)每晚进角虎堂,随众坐禅念佛。 (卯)随众过堂粥饭,按时寝息。 (辰)学人每夜临睡前,各自记一日之功过,逢朔望日,发露庆悔。 (巳)每夏历朔日,上午诵梵网戒,望日上午诵四分律,一人轮值高坐朗诵,舍中人皆依戒夏先后,次第坐听。 乙、觉他实习 (子)宣播团:由本舍教职员及学人组织之。分为四队,每队五人,遇有相当之时期场地,即分队前往宣讲佛教,并散布佛书。 (丑)讲演会:遇诸佛菩萨祖师有缘之日,即于本舍开会讲演,以坚纪念而增信向。 学人 一、正学人、 甲、学额十二人。 乙、学期五年。 丙、入学之资格:一、比丘或沙弥。二、年龄在十六岁至二十六岁内者。三、律仪严净品性端和者。四、文理通顺教理粗知者。五、发菩提心学菩萨行者。六、能亲具志愿入学书者。七、得相当之人为保证者。八、能燃香誓遵舍规,于学期内决不退学者。 丁、在学之经费:膳费、宿费、学费,及经书、纸、墨、笔、砚、香、灯、剃沐费,概由本舍担承;惟此外别无津贴。衣、具、医药及零用等费,皆须自备。 戊、退学之条件:一、确系病废者。二、因大过黜退及自行潜逃,或求退者,皆须由保证人担承赔还本舍每年之费用。 己、学满之利益:现世为人师,将来作佛祖。 二、附学人: 甲、暂限十二人。 乙、至少一月,至多五年。 丙、曾受三皈、五戒之居士。 丁、每月缴膳费六元。 戊、按照讲传实习诸功课,须随众皆到。 己、须遵守本舍规则。 教职 主任教授一人,管理教授一人,助教授一人,由舍长请任之。
附则 于佛纪二九四九年元月开办,欲入学者须在辛酉年十一月来本舍,先行察验。 其详细之学课及舍规,另定之。 附研究部章程 宗旨 本部以研求佛理,究讨教义为宗旨。 办法 按月分期,开研究会如左: 教职研究:由本舍各部教职员,于夏历每月初八日廿三日,午后十二时至三时,开会研究所教授之学理,及振兴佛教之方法。 学人研究:由本舍传习部之学人,于夏历每月三十日午后十二时至三时,开会研究所学习之教义,及宣讲佛教之材料。 普通研究:于夏历每月十四日午后一时至四时,普会内外缁素人等,开会演说以相研究。 组织 研究长一人,由舍长兼充之。研究员,由本舍诸教职及学人充之。并得于舍外推举精深佛学者为之。纪录二人,干事二人,由本舍研究员轮值之。 附则 本章程须修改时,开研究员会决定之。(见海刊二卷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