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之真价
欲知佛法之真价,须先知佛法之为何。 “无上正遍觉者”谓之佛。已得无上正遍觉者,对于一切能得无上正遍觉而未得之者,为令悉得觉故,如其所证所由证而施设之法;谓之佛法。故佛法者,佛所施设之法也,能成于佛之法也,成佛所证之法也。 然佛法之真价值究安在欤? 在明天地人物之事理而令吾人得一立身处世之准则乎?曰:然;然此犹人道伦理之所共,未为佛法之真价也。 在发明众生世界之因果而令吾人得一超人入天之途径乎?曰:然;然此犹神道宗教之所共,未明佛法之真价也。 在发明一切法无我、无为寂静、有为无常、有漏皆苦,而于三界得解脱乎?曰:然;然此虽为佛法之所独有,犹是二乘之所共,未穷佛法之真价也。 然则佛法之真价究安在欤?曰:佛法者佛法也,在得无上正遍觉而成常乐我净之德耳。夫常乐我净者,一切有心之所同好,故凡一切有心者,莫不好真常、好美乐、好胜我、好善净也。然以迷倒故:非常计常、非乐计乐、非我计我、非净计净,终不能成常乐我净。已得无上正遍觉者悯之,为欲令得无上正遍觉故,方便遮除彼计非常乐我净为常乐我净之迷倒,以是为说无常苦空无我。劣慧闻之不达方便,遂执无常苦空无我为佛法之真价,而不知其在常乐我净也。 由是观之:佛法之真价在能得无上正遍觉,以真实成就圆满一切有心者所同好而百计不获之常乐我净也明矣。故佛法独能满足一切有心者之所同好而使之毫无遗憾者也。(见海刊五卷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