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佛教之目的与效果,可分四种:
一、人间改善 以佛教五乘共法中之五戒等善法净化人间。从家庭伦常,社会经济、教育、法律、政治乃至国际之正义公法,若各能本佛法之精神以从事,则均可臻于至善,减少人生之缺憾与痛苦。故现实人生可依佛法而改善净化之也。此虽一般科学、哲学及儒家等学术之所共,而佛教亦有详明发挥与其不共之特质者在;本此特质,进以融摄科、哲、儒学等所长,则佛教对此改善人生之目的,自可发挥其无尽之效力也。
二、后世胜进 生命乃无穷尽之长流,循业力以受报,生死死生,此界他趣,轮回无已;故不惟图现生之改善,且应进求后世之胜进也。修十善业及诸禅定、可获上生天界,持佛号、仗他力、可往生他方清净佛土;虽生死未了,而可得胜进优美之依正二报,免四趣苦,且可超出人道之上。是依佛法可达之目的与效果也。此在净土及密法,亦所注重;而世间之高等宗教,如耶教之求生天国等,皆同有此种目的。
三、生死解脱 后世胜进非不善;然诸行无常,有漏皆苦,生而不能不死,住而不能不灭,终不澈底。然则如何可断苦本而灭诸漏耶?生必死则求离于生,住必灭则诸有不住;截生死流,拔度苦海,而登涅槃寂灭之彼岸;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生死魔军其奈何哉!是佛法又进一层之出世目的,乃三乘行者共达之效果,而为世间一般教学所不逮。
四、法界圆明 涅槃解脱、美则美矣,然尚不尽诸习气,不断所知障,不得一切智,于一切法界犹不能圆明。且一切有情皆我无始来之六亲眷属,奈何自求寂灭而不之或问耶?是故菩萨摩诃萨,摄一切众生为己体,痛等切肤,大悲充溢而度尽为誓。历经时劫,广求无边福智,尽断二障习气,终乃圆明法界而融遍无碍矣。是大乘至极之效果,亦佛法究竟之目的也。
是四重为全部佛法所包容之目的。然以言终极,惟法界圆明之佛果始为究竟,亦可谓此乃全部佛教之真正目的;前三层皆为达此之方便也。旧行之佛教,厌离现实人生之心切,每重求后世之胜进或智生之寂灭,净土、密法,即应此希求之方便门也。然专以来世或寂灭为务,每与现实脱节,不能圆显佛法之功效。今倡人生佛教,旨在从现实人生为基础,改善之,净化之,以实践人乘行果,而圆解佛法真理,引发大菩提心,学修菩萨胜行,而隐摄天乘二乘在菩萨中,直达法界圆明之极果。即人即菩萨而进至于成佛,是人生佛教之不共行果也。表如下──
┌────────人间改善──科哲儒等所重─┐ 人 │ │ 生 │ ┌─后世胜进──高等宗教所重─┼二乘─┐ 佛─┤素来佛教所重┤ │ ├大乘 教 │ └─生死解脱─────────┘ │ 所 │ │ 重 └────────法界圆明─────────────┘ (录自人生佛教第一章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