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闹钟在清晨的5:30分准时发挥了它的基本功能之一——骚扰勤奋好人们的睡眠。几乎与之同时,一只五爪手以准确的指功“啪”地按下闹铃,一颗乱如稻草的头从被窝中钻出,以着极不淑女的姿势伸了个懒腰。唉!又该起床了!
“新学期的第一天……”许天爱打了一个呵欠,快速地穿上了新校服,洗漱完后来到厨房,垂着头,叹气地做着一家的早餐,“可是——为什么我还得做这些?”再怎么说都不该让一个大一新生在开学的第一天早上还窝在厨房做着一家的早餐,天理何在!
考上大学是一件好事,可大学就在离她家不到二十分钟的步程处,就不见得是一件好事了。最起码对她而言就不是一件好事。理由有很多,譬如,她一大早在厨房做着一家的早餐……
会沦落到像个保姆一样在厨房做早餐这一点,是许天爱心中永远的痛。
想当年,在初中一年级的家政课中,由于烹饪的成绩太差,导致这科的成绩不及格,这对于成绩一向爬不上最好,但也不至于沦落到最差的她来说,简直是一个奇耻大辱。痛定思痛的结果,是天天回家学做菜。终于,初中二年级的家政课成绩取得了优。
然而,她那对父母竟然以此为由,一致说她有当煮饭婆的天赋,甚至于有打理家务的潜能,决定把家事交托给她。于是,从此以后,在与美好的少女生活简短地说了声Goodbye后,她地狱般的世界开始了:早上当别人还在睡梦中时,她得在6点以前起床,准备一家的早餐;下午放学后,同学们逛街、狂欢,她却是拎着菜篮子去超市、菜场,与一群欧巴桑抢便宜菜……简言之——花样的年华是在厨房中、在打扫中度过。无怪乎她有时会忘了自己还是个十九岁的学生。
“啊!爱爱,你起得好早!”头发散乱,衣衫不整的母亲沈缨出现在餐桌前。
起得好早?还不是她和老爸害的!
“老妈!麻烦你以后起床整理过你的仪容后再出房间。”每次都这样,她可是个母亲耶!理应要做个“榜样”给她这个女儿看吧!她现在的样子活像是未开化的山顶洞人。
“反正又没人看见,无所谓啦!”沈缨满不在乎地打了个哈欠。
没人看?难道她不是人?这是什么歪理!
沈缨慢慢地踱步来到餐桌旁,在看见餐桌上的早餐后不禁欢呼起来:“哇!今天的早餐是我最爱的吐司夹三明治。哇!还有好好喝的玉米浓汤。哇!爱爱,我好爱你哦!”
“拜托,老妈,你都几岁了,还用这种口气说话。还有,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再叫我爱爱,太可笑了,真要叫小名,就叫天天好了。”至少比叫“爱爱”好。许天爱不耐烦地掏掏耳朵,天哪!真难以想象,这个头脑与脸蛋成反比的女人是自己的妈,更可笑的是,她居然还是红透半边天的畅销小说作家,被媒体一致认为是集美貌和智慧于一身的女人。真是的!要是让她的书迷知道她在家中是这种德行,起码有百分之九十的人要吐血,另外的百分之十则在吐血前就神经错乱了。
“可是,‘爱爱’很好听啊。而且,你是妈妈和爸爸爱的结晶,难道不该叫爱爱吗?”沈缨一脸快要流泪的表情,只差没有一条手绢让她咬着,活脱脱就像是八点档电视剧中备受欺凌的小媳妇形象。一个已经是四十三岁的老女人,居然还能够做出这样的表情,呕!她快受不了了,饶了她吧。
“好吧,”人在无奈中只能这样妥协,“你爱叫就叫吧。”反正就算她再怎么反对,她“可爱”的老妈还是会照喊不误,“对了,老爸呢?”
“唔……你……你爸他——”一边吃着吐司,一边喝着玉米浓汤,沈缨极其艰难地说着,“他昨晚突然想到灵感,一夜没睡,在画室里……唔……太累了,现在在……睡!”
“老爸又有灵感啦!”他们家又有收入了!不知这回老爸的画能卖多少钱?
“唔!”由于吃得太过“认真”,沈缨只能以点头来作为回答。
拍拍额头,许天爱知道这几天是见不着老爸了,作为一位颇有点小名气的画家,老爸只要一有灵感,整个人就像隐形了般,不知道会窝在哪个角落创作他所谓的旷世大作,即使在一幢房子中,也有可能几天见不着面。
说实在的,这么一对不会照顾人的父母,并且在坚持不请佣人,以免有破坏家庭的感觉(只请钟点女工来打扫房子)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把她养到这么大,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看来她会这么早就沦落为厨娘不是没有道理的。
“哦,妈,我要去上学了。”
“唔……路上小心……”还在进攻早餐的沈缨口齿不清地说道。
“我知道了!”
“还有……”
“什么?”
“今天晚上我要吃炸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