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主义起源于春秋时代,如管仲、子产所实行的就是,但形成一个学派却在尹文、申不害、商鞅、韩非的时代。他们所根据的哲学是道家的自然主义,因为自然界有一定的规律,人类行为也应有一定的规律,这种规律就是体现自然法而创制的人为法。他们以为有了法,便使人们的行动有客观的标准可以遵循,统治者以法驭众,不必多费心思,大可以无为而治。这也符合道家的旨趣。所以《韩非子》有《解老》、《喻老》等篇,讲老子哲学。《管子》因有一部分讲道家哲学,《汉志》把它列在道家。
同时他们和儒家、墨家也有渊源的关系。儒家的礼治,据荀子解释,是给人们欲望以统制,也就是把物质分配,按照智愚、能不能的区别分级规定,这和法治已很接近。荀子又主张中央集权,主张“法后王”(即以目前政制为基础),这些理论都是法家所采取的。墨家主张中央集权,主张思想上同于天子,也是法家所采取的。
法家有“术治”、“势治”、“法治”等派,而以法治派为正统。申不害主术治,术治是人君用权术来驾驭臣下,术是不公开的。慎到主势治,势治是用威权来统治,势是自然演成的,不是人类意志所能任意创造。商鞅、韩非主法治,法是公开的,可由人的意志创造的。但我们也可说法家是法术并用,法是官吏治民的工具,而术是人君驭下的工具,即统御官吏的方法。
法家是反对人治主义的,儒家的以德化民,墨家的尚贤,都是法家所不赞同的。法家以为人治是主观的,不如法治的客观无私。人治以得贤人为条件,但贤君贤相只偶然的出现,不如法治有常度。人治使君主烦劳,不如法治的无为而治。法家论国家的起源,比墨家、儒家正确,儒家主家族起源说,墨家主民约说,法家则主权力起源说。法家说“令尊于君”,是强调法的尊严性。
法家虽然主张中央集权,但不主张专制,因为他们认为君主也要守法。可是他们有一个大漏洞,就是主张立法权仍然操之于君主,君主既可立法,也可废法,自然可以任意胡为。所以荀子批评他们“民不议法”说的毛病,而提出“纂论(即继续的议论)公察则民不疑”的论点。
法家书以《韩非子》为最精粹,王先慎《韩非子集解》本可读。其次是《管子》,清洪颐煊《管子义证》,戴望《管子校正》,章炳麟《管子馀义》以及今人《管子今诠》诸本,同时参阅最好。此外有《商君书》、《尹文子》、《慎子》等,不及管、韩二子的重要。法家对后世政治颇有影响,汉朝的萧何、曹参、贾谊、晁错,三国的诸葛亮,都是服膺法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