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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反应:小动作后面隐藏着什么?》11.1 什么是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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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应激微反应最炫酷的一个应用,大概就是识破谎言了。

很多小朋友对“微表情”“行为科学”以及“肢体语言”等这些词有强烈的兴趣,就是因为在电视剧和电视节目中,这项技术可以看穿任何人的谎言。不爱动脑筋的小朋友看完之后,怎么分析的、为什么坏蛋就说谎了,都不记得,能记住的就只是一些公式,形如下列:

①眼睛向左表示回忆,眼睛向右表示编造;

②男人的鼻子里有海绵体,抹鼻子就代表想要掩饰;

③如果一个人用轻蔑回应提问,说明提问问对了;

④先点头后摇头,典型的模棱两可;

⑤单肩耸动表示不够自信,说明他在说谎;

⑥注射了肉毒杆菌面部不会动,不能分析微表情;

⑦手指的方向和眼睛的方向不一样,这个人在说谎;

⑧抱臂,这个人在说谎;

⑨连续撇嘴两次,这个人在说谎;

⑩眨眼突然增多,这个人在说谎;

……

可惜,这些让小朋友乐此不疲的“标准”,都是错的。

对,都是错的!我非常负责任地说,它们都是错的!

它们都是观众和网友的整理,比如根据美国电视剧“LIE TO ME”的剧本整理所得,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还是整理的字幕组翻译出来的中文版本。再加上中文电视剧的跟风,良莠不齐的各种“神技”就全都混杂在一起,出现在当今的各种书籍和网文中了。

越是这样告诉你能“一招制敌”的神技的书籍,越是不负责任的复制和粘贴,作者自己都没搞明白,就能在网络上复制粘贴出十几万字。这样的书,翻翻、看看、笑笑,放回去就可以了。

“微反应能识破人的谎言吗?”

“可以。”

“那凭什么人家都是错的,就只有你是对的呢?”

“因为那些标准没脑子,用了会错,错了之后自己倒霉。”

“人家怎么就没脑子了?”

“有脑子吗?那我问问,什么是说谎?”

到了这种较真的问题,“一句话标准”就都哑火了。

例如,为什么“手指的方向和眼睛的方向不一样,这个人就在说谎呢?”所有人都知道克林顿的案例,那可是活生生的例子啊!但是这个孤证根本经不起推敲,克林顿本人也有手指方向和眼睛方向不一致,但是说的是实话的视频;也有很多其他人,讲话的时候手指方向和眼睛方向不一致,说的也是实话的案例。怎么能把一个动作组合,直接和说谎关联起来呢?

敢于做这种结论的人,连说谎这种行为的过程是什么,恐怕都不知道。

说谎最为普遍的定义,是“存心误导别人的有意行为,事先未透露其目的,并且对方也没有明确要求被误导” [1] 。

尽管这组定义的意思表达清晰、完整、准确,但还是属于比较晦涩的表达,容易让人视若无睹,更容易被人钻空子挑毛病。如果按照这个定义,魔术表演也可以成为说谎,甚至某家卫视频道每周播出的一档娱乐节目中,有一个环节叫做《镜子屋》,就是让嘉宾模仿行为遭遇尴尬的环节里,那些即时表演的预设情境,也可以定义为说谎。这一结论,会让学者本人大跌眼镜。

我们认为,说谎行为的最核心特征是:表达与认知相矛盾。 用更形象的话来解释,就是:如果一个人脑子里想的是A,但嘴里说出来的是B,那么他就在说谎。

这个特征一旦被清晰指出,大家都会马上意识到,判断一个人是否在说谎,至少要知道两个信息,即行为人“想的是什么”和“表达的(通常是说的)是什么”。

比对二者。

11.1.1 实话的标准

如果认知和表达一致,则行为人没有说谎。

即使行为人所表达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但行为人也没有说谎。

例如,100个不同颜色的小球排列,颜色顺序没有明显规律。逐一让行为人记下它们的颜色,然后将小球的颜色顺序遮挡住,随机提问某一序号的小球颜色是什么。假设每一位被试都会尽己所能回答他们记忆中的真实颜色。在这样的实验过程中,即使行为人回答出的颜色与事实上该序号小球的颜色不同,也不认定行为人在说谎。因为,他所表达的信息,符合其大脑中的认知信息。

说谎与否,不与客观事实做比对,仅以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作比对。这也是为什么测谎结论没有证据效力的原因。即使测谎结果再准确,这项技术也仅仅能回溯到行为人主观认知这一层面。如果行为人的认知加工存在偏差,那么测谎技术是无法追溯到这一更加前期的过程的,所以无法还原客观事实。尽管,绝大多数人的主观认知是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但因为原理上无法涵盖从客观到主观的认知加工过程,所以不能起到物证的验证效果。

反观DNA、指纹、足迹、弹道、尸检等鉴定手段,它们勘验的是物理痕迹,这些痕迹的产生和改变,只能来自于客观发生的事实,具有完全的可回溯性,所以证据效力极强。

最后,用一个更简单的例子来表述一下为什么说谎只需要将表达和认知作比对,而无须与客观事实做比对。

让一个色盲症患者依次识别红、绿、蓝三盏灯。每次只显示一盏灯之后,问被试他所看到的颜色,要求他如实表达不要瞎猜。那么这位无法辨别颜色的被试,每次都会说:“灰色”。这三次回答与客观事实都不相符,但他说谎了没有呢?没有。因为他看到的(视觉加工)信息,就是灰色的。

11.1.2 谎话的认定

如果表达的内容和认知存在矛盾,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人说谎了。

说谎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否认真实的信息,“不知道”或者“不是这样的”,或者用沉默来拒绝回应,学术上称为“掩藏型说谎” ;另一种是编造虚假的信息来代替真实的信息,把黑说成白,或者把黑说成有点黑也有点白,学术上称为“捏造型说谎” 。

行为人用各种方式表达出来的内容,是很容易被捕捉到的,比如语言、具有明显意义的动作(点头肯定等)、文字,等等。判断谎言的难点在于,如何获知行为人的主观认知。

既然是主观认知,就不能由行为人自己表达出来作为判断依据。目前的科学方法中,有很多手段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取人类大脑中的信息。

最炫酷的是fMRI技术,目前已经可以用视频的形式,将扫描所得被试大脑中的图像信息还原出来,而且还原度比较清晰。在一个实验中,我们可以看到fMRI所还原出来的人脸和运动,与之前给别人看过的人脸和运动非常接近。

比较传统的是测谎仪,通过测量人体的皮肤表面电阻、心率、呼吸、血溶度等生理指标值的变化,判断哪些设问题目对被试具有较大影响。当一组题目中列举的5个选项里,有4个选项未能引起被试的生理指标变化,唯独1个选项在多次测试中,总能引起相接近的生理指标变化,那么这个选项就包括了被试的主观认知信息。

例如,盗窃案中的测试题目,会有涉及失窃金额的问题。警方会给被试提问这样一道题目:

“钱包里一共装了2000元钱?”

被试答:“不知道。”

“钱包里一共装了3000元钱?”

被试答:“不知道。”

“钱包里一共装了4000元钱?”

被试答:“不知道。”

“钱包里一共装了5000元钱?”

被试答:“不知道。”

“钱包里一共装了6000元钱?”

被试答:“不知道。”

无辜者当然不知道别人钱包里到底装了多少钱,所以这5个选项对无辜的人来讲是一样的刺激程度。

行窃者亲手清点过这些钱,他是知道具体数字的。为了逃避惩罚,他也会每道题都说不知道,但是当听到那个记忆中的数字时,“不知道”的表达内容与认知不符,就会引起生理指标的异常波动。反复验证后,如果这一波动稳定存在,就可知被试是知道失窃金额的,也就是说,他说谎了。

用上述方法,可以得知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信息。

[1] Paul Ekman,《说谎——揭穿商业政治与婚姻中的骗局》。三联书店,2008-12:10. ISBN 978-7-108-03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