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经用“理想”来指代我们认为自己在道德事务中应有的行为方式,但我会在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那就是在我们应该如何思考普通事物这个问题上,我们有意或无意时所坚持的标准。
我们总是在想办法实现各种时间范围和规模的目标。如果一种短暂的倾向与一个长期的理想自我相矛盾会怎么样?就此而言,就像我们想做的事和认为自己应该做的事之间存在不一致一样,我们的各种理想之间出现了分歧会怎么样?这些分歧会让我们觉得不舒服、有罪恶感和羞耻感。为了减轻这种干扰,我们必须改变自己要做的事,或者改变自己的感觉。在即时欲望和理想之间,我们应该试图改变哪一项呢?这样的冲突必须由多层次的智能组来解决,也就是那些在我们早期人格发展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智能组。
在儿童时期,我们的智能组会获得各种各样的目标。之后,我们在各种波涛的层叠中成长,在这个过程中,旧的智能组影响着新智能组的产生。正是这个过程让旧智能组影响了我们以后的行为方式。在个体之外,相似的过程发生在每一个人类社群中。我们发现与自己相比,儿童会更“像”他人,他们会吸收父母、家人还有同辈,甚至是神话故事中英雄和反派的价值观。
没有持久的理想自我,我们的生活会缺乏一致性。作为个体,我们永远不能信任自己会执行我们的个人计划。而作为一个社交团体,没有人能够信任他人。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必须有保持理想稳定的机制,而且许多我们认为只关系到个人的社会原则实际上是一些“长期记忆”,它们储存了若干世纪以来我们所习得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