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老学闲抄
语言像树,
枝干内部液汁流转,一枝摇,百枝播。
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皇帝的诗
我的家乡高邮是个泽国,经常闹水灾。境内有高邮湖,往来旅客,多于湖边泊船,其中不乏骚人墨客,写了一些诗。高邮县政协盂城诗社寄给我一册《珠湖吟集》,是历代写高邮湖的。我翻看了一遍,不外是写湖上风景、水产鱼虾,写旅兴或旅愁,很少涉及人民生活的,大都无甚深意,没有什么分量。看多了有喝了一肚子白开水之感。奇怪的是,写得很有分量的,倒是两位清朝皇帝的诗。一首是康熙的,一首是乾隆的。录如下:
康熙 高邮湖见居民田庐多在水中因询其故恻然念之
淮扬罹水灾,流波常浩浩。
龙舰偶经过,一望类洲岛。
田亩尽沉沦,舍庐半倾倒。
茕茕赤子民,凄凄卧深潦。
对之心惕然,无策施襁褓。
夹岸罗黔首,跽陈进耆老。
咨诹不厌烦,利弊细探讨。
饥寒或有由,良惭奉苍颡。
古人念一夫,何况睹枯槁。
凛凛夜不寐,忧勤悬如持。
亟图浚治功,极济须及早。
今当复故业,成令乐怀保。
乾隆 高邮湖
淮南古泽国,高邮更巨浸。
诸湖率汇兹,万顷波容任。
洒火含阴精,孕珠符祥谶。
堤岸高于屋,居民疑地窨。
嗟我水乡民,生计惟罟霖。
菱芡佐饔飧,舴艋待用赁。
其乐实未见,其艰亦已甚。
乾隆这首诗写得真切沉痛,和刻在许多名胜古迹的御碑上的满篇锦绣珠玑的七言律诗或绝句很不相同。“其乐实未见,其艰亦已甚”,慨乎言之,不啻是在载酒的诗翁的悠然的脑袋上敲了一棒。比较起来,康熙的一首写得更好一些,无雕饰,无典故,明白如话。难得的是民生的疾苦使一位皇帝内心感到惭愧。“凛凛夜不寐,忧勤悬如持”虽然用的是成句,但感情是真挚的。这种感情不是装出来的,他没有必要装,装也装不出来。
康熙和乾隆都是有作为的皇帝。他们的几次南巡,背景和目的是什么,我没有考察过,但决不只是游山玩水,领略南方的繁华佳丽(不完全排除这因素)。我想体察民风,俾知朝政之得失,是其缘由之一。他们真是做到了“深入群众”了,尤其是康熙。他们的关心民疾,最终的目的,当然还是为了维持和巩固其统治。这也没有什么不好。他们知道,脱离人民,其统治是不牢固的。他们不只是坐在宫里看报告(奏折),要亲自下来走一走。关心民疾,不只在嘴上说说,要动真感情。因此,我们在两三百年之后读这样的诗,还是很感动。
我希望我们的领导人也能读一点这样的诗。
诗用生字
《对床夜语》(宋范晞文撰)卷五:
诗用生字,自是一病,苟欲用之,要使一句之意,尽于此字上见工,方为稳帖。如唐人“走月逆行云”、“芙蓉抱香死”、“笠卸晚峰阴”、“秋雨慢琴弦”、“松凉夏健人”,“逆”字、“抱”字、“卸”宇、“慢”字、“健”字,皆生字也,自下得不觉。
此言是也。
前几年有几位很有才华的年轻的作家很注意在语言上下工夫,炼字炼句,刻意求工,往往用一些怪字,使人有生硬之感。有人说,这是炼得太过了。我原先也是这样想。最近想想,觉得不是炼得太过,而是炼得还不够。如果再炼炼,就会由生入熟,本来是生字,读起来却像是熟字,“自下得不觉”。
炼字可以临时炼,对着稿纸,反复琢磨,要找一个恰当而不俗的字。但更重要的是平时的“发现”。阿城的小说里写:老鹰在天上移来移去,这写得好。鹰在高空,全不见翅膀动,只是“移来移去”。这个感觉抓得很准。“炼”字,无非是抓到了一种感觉。一个作家所异于常人者,也无非是对“现象”更敏感些。阿城的“移来移去”的印象,我想是早就有了,不是对着稿纸苦思出来的。
最好还是用常见的字,使之有新意。姜白石说:“人所难言,我易言之,人所常言,我寡言之,自不俗。”我之所言,也还是人之所言,不是凭空杜撰出来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此境人不易到,然而“清苦”、“商略”,固是平常的话也。阿城的“移来移去”,“移”字也是平常的。
毛泽东用乡音押韵
毛主席的诗词大体上押的是“平水韵”,《西江月·井冈山》是个例外。
山下旌旗在望,
山头鼓角相闻。
敌军围困万千重,
我自岿然不动。
早已森严壁垒,
更加众志成城。
黄洋界上炮声隆,
报道敌军宵遁。
这首词押的不是“平水韵”。当然也不是押的北方通俗韵文所用的“十三辙”。如果用听惯“十三辙”的耳朵来听,就会觉得不很协韵,“闻”、“重”、“动”、“城”、“隆”、“遁”,怎么能算是一道韵呢?这不是“中东”、“人辰”相混么?稍一琢磨,哦,这首词是照湖南话押的韵。照湖南话,“重”音chen,“动”音den,“城”音chen,“隆”音len,“遁”音den,其韵尾都是en,正是一道韵。用湖南话读起来会觉得非常和谐。在战争环境里,无韵书可查,毛主席用湖南话押韵大概是不知不觉的。
毛西河说:“词本无韵。”不是说词可以不押韵,而是说既没有官颁的韵书可遵循,也不像写北曲似的要以具有权威性的《中原音韵》为依据,可以比较自由。好像没有听说过谁编过一本《词韵》。张玉田谓:“词以协律,当以口舌相调”,即只能靠读或唱起来的感觉来决定。既然如此,填词的人在笔下流出自己的乡音,便是很自然的事。
中国语音复杂,不可能定出一本全国通行,能够适合南北各地的戏曲、曲艺的“官韵”。北方戏、曲种大部分依照“十三辙”。但即是“十三辙”也很麻烦,山西话把“人辰”都读成了“中东”。京剧这两道辙也常相混,京剧演员,尤其是老生,认为“中东唱人辰,怎么唱也不丢人”。看来只有“以口舌相调”,凭感觉。现在写戏曲、曲艺,写新诗(如果押韵)及至填词,只能用鲁迅主张的办法:押大致相同的韵。写“近体诗”的如果愿意恪守“平水韵”,自然也随便。
第二节 城隍·土地·灶王爷
城隍,《辞海》“城隍”条等云:“护城河。”引班固《两都赋序》:“京师修宫室,浚城隍,起苑囿,以备制度。”既说是浚,当有水。但同书“隍”字条又注云:“没有水的护城壕。”到底是有水没有水?姑且不去管它,反正,城隍后来已经成为神。说是守护城池的神也可以,更准确一点,应说是坐镇一方之神。据《辞海》,最早见于记载的为芜湖城隍,建于三国吴赤乌二年。北齐慕容俨在郢城建城隍神祠一所。唐代以来郡县皆祭城隍。后唐清泰元年封城隍为王。宋以后祀城隍习俗更为普遍。明太祖洪武三年正式规定各府州县的城隍神,并加以祭祀。为什么历代这样重视城隍,以至朱元璋于立国之初就为此特别下了一个红头文件?
乾隆十七年,郑板桥在知潍县事任内曾修葺过潍县的城隍庙,撰过一篇《城隍庙碑记》。我曾见过拓本。字是郑板桥自己写的,写得很好,虽仍有“六分半书”笔意,但是是楷书,很工整,不似“乱石铺阶”那样狂气十足。这篇碑文实在是绝妙文章:
……故仰而视之,苍然者天也;俯而临之,块然者地也。其中耳目口鼻手足而能言,衣冠揖让而能礼者,人也。岂有苍然之天而又耳目口鼻而人者哉?自周公以来,称为上帝,而俗世又呼为玉皇。于是耳目口鼻手足冕旒执玉而人之;而又写之以金,范之以土,刻之以木,琢之似玉,而又从之以妙龄之官,陪之以武毅之将。天下后世,遂裒裒然从而人之,俨在其上,俨在其左右矣。至如府州县邑皆有城,如环无端,啮者是也;城之外有隍,抱城而流,汤汤汩汩者是也。又何必乌纱袍笏而人之乎?而四海之大,九州之众,莫不以人祀之;而又予之以祸福之权,授之以死生之柄;而又两廊森肃,陪以十殿之王;而又有刀花、剑树、铜蛇、铁狗、黑风、蒸{(左)钅(右)历}以俱之。而人亦襄襄然从而惧之矣。非唯人惧之。吾亦惧之。每至殿庭之后,寝宫之前,其窗阴阴,其风吸吸,吾亦毛发竖栗,状如有鬼者,乃知古帝王神道设教不虚也。……
这是一篇写得曲曲折折的无神论。城,城也;隍,河也,“又何必乌纱袍笏而人之乎?”这已经说得很清楚。然而大家都“以人祀之;而又予之以祸福之权,授之以死生之柄”,“与之”、“授之”,很可玩味。神本无权,唯人授之,这种“神权人授”的思想很有进步意义。谁授予神这样的权柄呢?下文自明。不但授之以权,而且把城隍庙搞得那样恐怖,人亦{(左)鱼(右)回}{(左)鱼(右)回}然从而惧之。“非唯人惧之,吾亦惧之”,这句话说得很幽默。郑板桥是真的害怕了吗?城隍庙总是阴森森,“吾亦毛发竖栗,状如有鬼者”,郑板桥是真觉得有鬼么?答案在下面:“乃知古帝王神道设教不虚也”,郑板桥对古帝王的用心是一清二楚的。但是郑板桥并未正面揭穿(这怎么可能呢),而且潍县的城隍庙是在他的倡议下,谋于士绅而葺新的,这真是最大的幽默!我们对于明清之后的名士的思想和行事,总要于其曲曲折折处去寻绎。不这样,他们就无法生存。我一向觉得板桥的思想很通达,不图其通达有如此。
我们县里的城隍庙的历史是颇久的,有两棵粗可台抱的白果(银杏)树为证。庙相当大,两进大殿,前殿和后殿。前殿面南坐着城隍老爷,也称城隍菩萨,——这与佛教的“菩提萨堹”无关,中国的老百姓是把一切的神都可称为菩萨的,叫“老爷”时多。发亮的油白大脸,长眉细目,五绺胡须。大红缎地平金蟒袍。按说他只是县团级,但是派头却比县知事大得多,县官怎么能穿蟒呢?而且封了爵,而且爵位甚高,“敕封灵应侯”。如此僭越,实在很怪。他们职权是管生死和祸福。人死之后,即须先到城隍那里挂一个号。京剧《琼林宴》范仲禹的唱词云:“在城隍庙内挂了号,在土地祠内领了回文。”城隍庙正殿上有几块匾,除了“威灵显赫”之类外,有一块白话文的特大的匾,写的是“你也来了”。我们二伯母(我是过继给她的)病重,她的母亲(我应该叫她外婆)有一天半夜里把我叫起来,把我带到城隍庙去。我迷迷糊糊地去了。干什么?去“借寿”,即求城隍老爷把我的寿借几年(好像是十年)给二伯母。半夜里到城隍庙里去,黑咕隆咚的,真有点怕人。我那时还小,借几年就借几年吧,无所谓,而且觉得这是应该的。到城隍老爷那里去借寿,我想这是古已有之的习俗,不是我的外婆首创,因为所有仪注好像都有成规。不过借寿并不成功,我的二伯母过了两天还是死了。
我们那里的城隍庙有一个特别处,即后殿还有一个神像,也是五绺长须,但穿着没有城隍那样阔气。这位神也许是城隍的副手。他的名称很奇怪,叫“老戴”。城隍和老戴之间好像有个什么故事的,我忘了。
正殿前的两廊塑着各种酷刑行刑时的景象,即板桥碑记中所说的“刀花、剑树……”。我们那里的城隍庙所塑的是上刀山、下油锅、锯人、磨人等等,一共七十二种酷刑,谓之“七十二司”,这“司”是阴司的意思。七十二司分为十个相通连的单间,左廊右廊各五间。每一间有一个阎王,即板桥所说的“十王”。阎王是“王”,应该是“南面而王”,坐在正面。《聊斋-陆判》所说的十王殿的十王大概是坐在正面的,但多数的十王都是屈居在两廊,变成了陪客,甚至是下属了,我们县里的城隍庙、泰山廊都是这样。中国诸神的品级官阶也乱得很。十王中我只记得一个秦广王,其余的,对不起,全忘了。《玉历宝钞》上好像有十王的全部称号,且各有像(虽然都长得差不多),不难查到的。
城隍庙正殿的对面,照例有一座戏台。郑板桥碑记云:“岂有神而好戏者乎?是又不然。《曹娥碑目》云:‘盱能抚节安歌,婆娑乐神’,则歌舞迎神,古人已累有之矣。诗云:‘琴瑟击鼓,以迓田祖’,夫田果有祖,田祖果爱琴瑟,谁则闻之?不过因人心之报称,以致其重叠爱媚于尔大神尔。今城隍既以人道祀之,何必不以歌舞之事娱之哉!”郑板桥这里说得有点不够准确。歌舞最初是乐神的,因为他是神,才以歌舞乐之,这是“神道”,并不是因为以人道祀之,才以歌舞之事娱之。到了后来,戏才是演给人看的,但还是假借了乐神的名义。很多地方的戏台都在庙里,都是“神台”。我们县城隍庙的戏台是演戏的重要场地,我小时看的许多戏都是站在戏台与正殿之间的砖地上看的。看的都是“大戏”,即京剧。但有一次在这个戏台上也演过梅花歌舞团那样的歌舞,这种节目演给城隍老爷看,颇为滑稽。
每年七月半,城隍要出巡,即把城隍的大驾用八抬大轿抬出来,在城里的主要街道上游一游。城隍出巡,前面是有许多文艺表演的节目,叫做“会”,许多地方叫“赛会”、“出会”,我们那里叫“迎会”。参与迎会的,谓之“走会”。我乡迎会的情形,我在小说《故里三陈一陈四》中有较详细的描述,不赘。各地赛会,节目有同有异,高跷、旱船,南北皆有。北京的“中幡”、“五虎棍”,我们那里没有。我们那里的“站高肩”,北方没有。
城隍的姓名大都无可稽考,但也有有案可查的。张岱《西湖梦寻·城隍庙》载:“吴山城隍庙,宋以前在皇山,旧名永固,绍兴九年徙建于此。宋初,封其神,姓孙名本。永乐时封其神为周新。”周新本是监察御史,弹劾敢言,被永乐杀了。“一日上见绯而立者,叱之,问为谁,对日:‘臣新也,上帝谓臣刚直,使臣城隍浙江,为陛下治奸贪吏。’言已不见,遂封为浙江都城隍。”这当然只是传说,永乐帝不会白日见鬼。但这记载说明一个问题,即城隍由上帝任命后,还得由人间的皇帝加封,否则大概是无效的。“都城隍”之名他书未见。周新是个省级城隍,比州、府、县的城隍要大,相当于一个巡抚了。都城隍不是各省都有。
《聊斋志异》以《考城隍》为全书第一篇,评书者都以为有深意焉,我看这只是寓言,寄托蒲松龄认为所有的官都应该考一考的愤慨耳。他说这是“予姊夫之祖宋公讳焘”的事情,宋焘亦未必有其人。
土地即社神。《风俗编·神鬼》:“凡今社神,俱呼土地。”其所管的地面是不大的,大体相当于明清的坊——凡土地都称为“当坊土地”,解放前的一个保。我家所住的一条街上街的中段和东段即有两座土地祠。《聊斋·王六郎》中王六郎后为招远县邬镇土地,管一个镇,也差不多。到了乡下,则随便哪个田头,都可立一个土地庙。《王六郎》是一篇写得很美的小说,文长,不具引。土地本也应是有名有姓的,但人都不知道。王六郎只名王六郎,那倒是因为他本没有名字,只是姓王,叫人“相见可呼王六郎”。他当了土地,仍叫王六郎么?这不免有失官体。有一位土地的名字倒是为人所知的,是北京国子监的土地,此人非别,乃韩愈也!韩愈当过国子祭酒,与国子监有点老关系,但让他当国子监的土地爷,实在有点不大像话。我曾看过国子监的土地祠,比一架自鸣钟大不了多少。
河北农村有俗话:“别拿土地爷不当神仙!”事实上人们对土地爷是不大尊重的。土地祠(或称庙)很简陋,香火冷落,乡下给土地爷上供的只是一块豆腐。《西游记》孙悟空到了一处,遇到妖怪,不知是什么来头,便把土地召来,二话不说,叫土地老儿先把孤拐伸出来叫老孙打五百棍解闷。孙悟空对土地的态度实即是吴承恩对土地的态度,也是老百姓对土地的态度:不当一回事。因为,他是最小的神,或神里最小的官。
我们县别有都土地,那可不一样了。都土地祠亦称都天庙,连庙所在的那条巷子也叫都天庙巷。都天庙和城隍庙不能相比,小得多,但也有殿有厩。殿上坐着都土地,比城隍小一号,亦红蟒亦面长圆而白亮,无五绺须。我的家乡把长圆而肥白的脸叫做“都天脸”,此专指女人的面相,男人这样的脸很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说“城隍脸”。都土地管辖地界大致相当于一个区。他的封爵次于城隍一等,是“灵显伯”。父老相传,我所住的北城的都土地是张巡。张巡怎么会跑到我的家乡来当一个区长级的都土地呢?这里既不是他的家乡(河南南阳),又不是他战死的地方(河南睢阳)。说北城都土地是张巡,根据是什么?有这样一个在安史之乱时和安禄山打仗,城破而死的有名的忠臣当都土地,我们那一区的居民是觉得很光荣的。都土地也不是每个区都有。
土地城隍属于一个系统,他们的关系是上下级,如下:
土地→都土地→城隍→都城隍
都城隍的上面是什么呢?没有了,好像是一直通到玉皇大帝。土地的下面呢?也没有了,因为土地祠里并未塑有衙役皂隶。他们是上下级,是不是要布置任务,汇报工作?也许要的,但是咱们不知道。
祭灶的起源盖甚早。
《史记·孝武本纪》:“是时而李少君亦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索隐》:“如淳云:‘祠灶可以致福。’案:礼灶者,老妇之祭,盛于盆,尊于瓶。”这最初本是“老妇之祭”。晋代宗懔《荆楚岁时记》:“按礼器,灶者老妇之祭,‘尊于瓶,盛于盆’,言以瓶为樽,用盆盛馔也”,意思是拿瓶子当酒樽,盆盛食物。老妇大概没钱,用不起正儿八经的器皿,只好这样马马虎虎,因陋就简。
祭灶本是求福,是很朴素的愿望,到了方士的手里,就变得神乎其神起来。《史记·孝武本纪》:“少君言于上日:祠灶则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可见,见之心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从祠灶到不死,绕了这样大一个圈子,汉代的方士真能胡说八道!而汉武帝偏偏就相信这种胡说八道!
祭灶的礼俗一直相沿不替。唐、五代的材料我没有来得及查,宋代则讲风俗的书几乎没有一本不提到祭灶的。
《东京梦华录》:“十二月……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贴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涂抹灶门,谓之‘醉司命’。”
《梦粱录》:“十二月……二十四日,不以穷富,皆备蔬食饧豆祀灶。”
《武林旧事》:“……二十四日,谓之‘交年’,祀灶用花饧米饵,及烧替代及作糖豆粥,谓之‘口数’。”
祭灶的祭品不拘,但有一样东西是必有的:饧。饧是古糖字,指用麦芽或谷芽熬成的糖,熬干了,就成了关东糖。我们那里就叫做“灶糖”。为什么要请灶王爷吃关东糖?《抱朴子·微旨》:“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状。”原来灶王爷既是每一家的守护神,又是玉皇大帝的情报员——一个告密者。人在家里,不是公开场合,总难免说点错话,办点错事,灶王爷一天到晚窥听监视,这受得了吗!人于是想出一个高招,塞他一嘴关东糖,叫他把牙粘住,使他张不开嘴,说不出人的坏话。不过灶王爷二十三或二十四上天,到除夕才回来,在天上要杲一个星期,在玉皇大帝面前一句话也不说,玉皇大帝不觉得奇怪么?
以酒糟涂抹灶门,其用意与祭之以饧同,让他醉末咕咚的,他还能打小报告么?
灶王爷上天,是骑马去的。《东京梦华录》云:“贴灶马于灶上。”我们那里是用纸叠成一个小孩子折手工的纸马,祭毕烧掉。叠纸马照例是我们一个常姐的事。这实在有点儿戏。
我们那里孩子捉蜻蜓,红蜻蜓是不提的,说这是灶王爷的马。灶王爷骑了这样的马——蜻蜒,上天?
把灶王爷送上天,谓之“送灶”。送灶的日期各地不一样。我们那里一般人家是腊月二十四。俗话说:“君(或军)三,民四,龟五。”按规定,娼妓家送灶应是二十五,不过妓女都不遵守。二十五送灶,这不等于告诉别人:我们家是妓女?北京送灶,则都在二十三。
到除夕,把灶王爷接回来,或谓之“迎灶”,我们那里叫做“接灶”。
谁参加祭灶?各地,甚至各家不一样。有的人家只许男的参加,女的不参加;有的人家则只有女的跪拜,男人不参与;我们家则男女都拜,先由男的拜,后由女的拜。我觉得应该由女的祭拜合适。女人一天围着锅台转,与灶王爷关系密切,而且,这本是“老妇之祭”,不关老爷们的事!
灶王爷是什么长相?《庄子·达生》:“灶有髻”,司马彪注:“髻,灶神,著赤衣,状如美女。”我见过木刻彩印的灶王像,面孔略圆,有二三十根稀稀疏疏的胡子,并不像美女,倒像个有福气的老封翁。我们家灶王龛里则只贴了一张长方的红纸,上写“东厨司爷定福灶君”。
灶王爷姓什么,叫什么?《荆楚岁时记》说他“姓苏名吉利”。不单他,连老婆都有名字:“妇姓王名搏颊”。但我曾看过一个华北的民间故事,说他名叫张三,因为做了见不得人的事,钻进了灶膛里,弄得一脸乌七抹黑,于是成了灶王。北京俗曲亦云:“灶王爷本姓张”。他到底叫什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
城隍、土地、灶君是和中国人民大众生活关系最密切的神。
这些神是“古帝王”造出来的神话,是谣言,目的是统一老百姓的思想,是“神道设教”。
老百姓也需要这样的神。这些神的意象一旦为老百姓所掌握,就会变成一种自觉的、宗教性的、固执的力量。没有这些神,他们就会失去伦理道德的标准、是非善恶的尺度,失去心理平衡,惶惶然不可终日。我们县的城隍,在北伐的时候曾由以一个姓黄的党部委员为首的一帮热血青年用粗绳拉倒,劈成碎片。这触怒了城乡的许多道婆子。我们县有很多的道婆子,她们没有任何文化,只会念一句“南无阿弥陀佛”,是神就拜,念“南无阿弥陀佛”,不管这神是什么教的神。不管哪个庙的香期,她们都去,一坐一大片,叫做“坐经”。她们的凝聚力很大,心很齐。她们听说城隍老爷被毁了,“哈!这还行?!”她们一人拿了一炷香,要把姓黄的党部委员的家烧掉。黄某事先听到消息,越墙逃走,躲藏了好多天。这帮道婆子捐钱募化,硬是重新造了一个城隍老爷,和原来的一样。她们的道理很简单:“怎么可以没有城隍老爷!”
愚昧是一种伟大的力量。
大多数人对城隍、土地、灶王爷的态度是“诚惶诚恐,不胜屏营待命之至”,但是也有人不是这样,有的时候不是这样。很多地方戏的“三小戏”都有《打城隍》、《打灶王》,和城隍老爷、灶王爷开了点小小玩笑,使他们不能老是那样俨乎其然,那样严肃。送灶时的给灶王喂点关东糖,实在表现了整个民族的幽默感。
也许正是这点幽默感,使我们这个民族不致被信仰的铁板封死。
第三节 岁朝清供
“岁朝清供”是中国画家爱画的画题。明清以后画这个题目的尤其多。任伯年就画过不少幅。画里画的、实际生活里供的,无非是这几样:天竺果、腊梅花、水仙。有时为了填补空白,画里加两个香橼。“橼”谐音圆,取其吉利。水仙、腊梅、天竺,是取其颜色鲜丽。隆冬风厉,百卉凋残,晴窗坐对,眼目增明,是岁朝乐事。
我家旧园有腊梅四株,主干粗如汤碗,近春节时,繁花满树。这几棵腊梅磬口檀心,本来是名贵的,但是我们那里重白心而轻檀心,称白心者为“冰心”,而给檀心的起一个不好听的名字:“狗心”。我觉得狗心腊梅也很好看。初一一早,我就爬上树去,选择一大枝——要枝子好看,花蕾多的,拗折下来——腊梅枝脆,极易折,插在大胆瓶里。这枝腊梅高可三尺,很壮观。天竺我们家也有一棵,在园西墙角。不知道为什么总是长不大,细弱伶仃,结果也少。我不忍心多折,只是剪两三穗,插进胆瓶,为腊梅增色而已。
我走过很多地方,像我们家那样粗壮的腊梅还没有见过。
在安徽黟县参观古民居,几乎家家都有两三丛天竺。有一家有一棵天竺,结了那么多果子,简直是岂有此理!而且颜色是正红——一般天竺果都偏一点紫。我驻足看了半天,已经走出门了,又回去看了一会儿。大概黟县土壤气候特宜天竺。
在杭州茶叶博物馆,看见一个山坡上种了一大片天竺。我去时不是结果的时候,不能断定果子是什么颜色的,但看梗干枝叶都作深紫色,料想果子也是偏紫的。
任伯年画天竺,果极繁密。齐白石画天竺,果较疏,粒大,而色近朱红。叶亦不作羽状。或云此别是一种,湖南人谓之草天竺,未知是否。
养水仙得会“刻”,否则叶子长得很高,花弱而小,甚至花未放蕾即枯瘪。但是画水仙都还是画完整的球茎,极少画刻过的,即福建画家郑乃珧也不画刻过的水仙。刻过的水仙花美,而形态不入画。
北京人家春节供腊梅、天竺者少,因不易得。富贵人家常在大厅里摆两盆梅花(北京谓之“干枝梅”,很不好听),在泥盆外加开光丰彩或景泰蓝套盆,很俗气。
穷家过年,也要有一点颜色。很多人家养一盆青蒜,这也算代替水仙了吧。或用大萝卜一个,削去尾,挖去肉,空壳内种蒜,铁丝为箍,以线挂在朝阳的窗下,蒜叶碧绿,萝卜皮通红,萝卜缨翻卷上来,也颇悦目。
广州春节有花市,四时鲜花皆有。曾见刘旦宅画“广州春节花市所见”,画的是一个少妇的背影,背兜里背着一个娃娃,右手抱一大束各种颜色的花,左手拈花一朵,微微回头逗弄娃娃,少妇著白上衣,银灰色长裤,身材很苗条。穿浅黄色拖鞋,轻轻两笔,勾出小巧的脚跟。很美。这幅画最动人之处,正在脚跟两笔。
这样鲜艳的繁花,很难说是“清供”了。
曾见一幅旧画:一间茅屋,一个老者手捧一个瓦罐,内插梅花一枝,正要放到案上,题目:“山家除夕无他事,插了梅花便过年”,这才真是“岁朝清供”!
第四节 我的创作生涯
我生在一个地主家庭。祖父是清朝末科的拔贡,——从他那一科以后,就“废科举,改学堂”了。他对我比较喜欢。有一年暑假,他忽然高了兴,要亲自教我《论语》。我还在他手里“开”了“笔”,做过一些叫做“义”的文体的作文。“义”就是八股文的初步。我写的那些作文里有一篇我一直还记得:“孟子反不伐义。”孟子反随国君出战,兵败回城,他走在最后。事后别人给他摆功,他说:“非敢后也,马不前也。”为什么我对孟子反不伐其功留下深刻的印象呢?现在想起来,这一小段《论语》是一篇极短的小说:有人物,有情节,有对话。小说,或带有小说色彩的文章,是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的。并且,这篇极短的小说对我的品德的成长,是有影响的。小说,对人是有作用的。我在后面谈到文学功能的问题时还会提到。我的父亲是个很有艺术气质的人。他会画画,刻图章,拉胡琴,摆弄各种乐器,糊风筝。他糊的蜈蚣(我们那里ⅡL{做“百脚”)是用胡琴的老弦放的。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没有见过第二人。如果说我对文学艺术有一点“灵气”,大概跟我从父亲那里接受来的遗传基因有点关系。我喜欢看我父亲画画。我喜欢“读”画帖。我家里有很多有正书局珂罗版影印的画帖,我就一本一本地反复地看。我从小喜欢石涛和恽南田,不喜欢仇十洲,也不喜欢王石谷。倪云林我当时还看不懂。我小时也“以画名”,一直想学画。高中毕业后,曾想投考当时在昆明的杭卅『美专。直到四十多岁,我还想彻底改行,到中央美术学院从头学画。我的喜欢看画,对我的文学创作是有影响的。我把作画的手法融进了小说。有的评论家说我的小说有“画意”,这不是偶然的。我对画家的偏爱,也对我的文学创作有影响。我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不喜欢繁复浓重的风格,对画,对文学,都如此。
一个人成为作家,跟小时候所受的语文教育,跟所师事的语文教员很有关系。从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教我们语文(当时叫做“国文”),都是高北溟先生。我有一篇小说《徙》,写的就是高先生。小说,当然会有虚构,但是基本上写的是高先生。高先生教国文,除了部定的课本外,自选讲义。我在《徙》里写他“所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串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是不错的。他很喜欢归有光,给我们讲了《先妣事略》、《项脊轩志》。我到现在还记得他讲到“世乃有无母之人,天呼痛哉”,“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的时候充满感情的声调。有一年暑假,我每天上午到他家里学一篇古文,他给我讲的是“板桥家书”、“板桥道情”。我的另一位国文老师是韦子廉先生。韦先生没有在学校里教过我。我的三姑父和他是朋友,一年暑假请他到家里来教我和我的一个表弟。韦先生是我们县里有名的书法家,写魏碑,他又是一个桐城派。韦先生让我每天写大字一页,写《多宝塔》。他教我们古文,全部是桐城派。我到现在还能背诵一些桐城派古文的片段。印象最深的是姚鼐的《登泰山记》。“苍山负雪,明烛天南。望晚日照城郭,汶水、徂崃如画,而半山居雾若带然。”“苍山负雪,明烛天南”,我当时就觉得写得非常的美。这几十篇桐城派古文,对我的文章的洗炼,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一九三八年,我们一家避难在乡下,住在一个小庙,就是我的小说《受戒》所写的庵子里。除了准备考大学的数理化教科书外,所带的书只有两本,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一本《沈从文选集》,我就反反复复地看这两本书,这两本书对我后来的写作,影响极大。
一九三九年,我考入西南联大的中国文学系,成了沈从文先生的学生。沈先生在联大开了三门课,一门“各体文习作”,是中文系二年级必修课;一门“创作实习”;一门“中国小说史”。沈先生是凤凰人,说话湘西口音很重,声音又小,简直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他讲课可以说是毫无系统。没有课本,也不发讲义。只是每星期让学生写一篇习作,第二星期上课时就学生的习作讲一些有关的问题。“创作实习”由学生随便写什么都可以,“各体文习作”有时会出一点题目。我记得他给我的上一班出过一个题目:《我们的小庭院有什么》。有几个同学写的散文很不错,都由沈先生介绍在报刊上发表了。他给我的下一班出过一个题目,这题目有点怪:《记一间屋子的空气》。我那一班他出过什么题目,我倒记不得了。沈先生的这种办法是有道理的,他说:“先得学会车零件,然后才能学组装。”现在有些初学写作的大学生,一上来就写很长的大作品,结果是不吸引人,不耐读,原因就是“零件”车得少了,基本功不够。沈先生讲创作,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写”。我们有的同学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照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部分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的感情要随时和人物贴得很紧,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不能离开人物,自己去抒情,发议论。作品里所写的景象,只是人物生活的环境。所写之景,既是作者眼中之景,也是人物眼中之景,是人物所能感受的,并且是浸透了他的哀乐的。环境,不能和人物游离,脱节。用沈先生的说法,是不能和人物“不相粘附”。他的这个意思,我后来把它称为“气氛即人物”。这句话有人觉得很怪,其实并不怪。作品的对话得是人物说得出的话,如李笠翁所说:“写一人即肖一人之口吻。”我们年轻时往往爱把对话写得很美,很深刻,有哲理,有诗意。我有一次写了这样一篇习作,沈先生说:“你这不是对话,是两个聪明脑壳打架。”对话写得越平常,越简单,越好。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如果有两个人在火车站上尽说警句,旁边的人大概会觉得这二位有神经病。沈先生这句简单的话,我以为是富有深刻的现实主义精神的。沈先生教写作,用笔的时候比用口的时候多。他常常在学生的习作后面写很长的读后感(有时比原作还长)。或谈这篇作品,或由此生发开去,谈有关的创作问题。这些读后感都写得很精彩,集中在一起,会是一本很漂亮的文论集。可惜一篇也没有保存下来,都失散了。沈先生教创作,还有一个独到的办法。看了学生的习作,找了一些中国和外国作家用类似的方法写成的作品,让学生看,看看人家是怎么写的。我记得我写过一篇《灯下》(这可能是我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写一个小店铺在上灯以后各种人物的言谈行动,无主要人物,主要情节,散散漫漫,是所谓“散点透视”吧。沈先生就找了几篇这样写法的作品叫我看,包括他自己的《腐烂》。这样引导学生看作品,可以对比参照,触类旁通,是会收到很大效益,很实惠的。
创作能不能教,这是一个世界性的争论的问题。我以为创作不是绝对不能教,问题是谁来教,用什么方法教。教创作的,最好本人是作家。教,不是主要靠老师讲,单是讲一些概论性的空道理,大概不行。主要是让学生去实践,去写,自己去体会。沈先生把他的课程叫做“习作”、“实习”,是有道理的。沈先生教创作的方法,我以为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方法。
我二十岁开始发表作品,今年七十岁了,写作生涯整整经过了半个世纪。但是写作的数量很少。我的写作中断了几次。有人说我的写作经过了一个三级跳,可以这样说。四十年代写了一些。六十年代初写了一些。当中“文化大革命”,搞了十年“样板戏”。八十年代后小说、散文写得比较多。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开玩笑说“汪伯伯是大器晚成”。我绝非“大器”,——我从不写大作品,“晚成”倒是真的。文学史上像这样的例子不是很多。不少人到六十岁就封笔了,我却又重新开始了。是什么原因,这里不去说它。
有一位评论家说我是唯美的作家。“唯美”本不是属于“坏话类”的词,但在中国的名声却不大好。这位评论家的意思无非是说我缺乏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我的作品没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教育作用。我于此别有说焉。教育作用有多种层次。有的是直接的。比如看了《白毛女》,义愤填膺,当场报名参军打鬼子。也有的是比较间接的。一个作品写得比较生动,总会对读者的思想感情、品德情操产生这样那样的作用。比如读了孟子反不伐,我不会立刻变得谦虚起来,但总会觉得这是高尚的。作品对读者的影响常常是潜在的,过程很复杂,是所谓“潜移默化”。正如杜甫诗《春雨》中所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曾经说过,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我希望使人的感情得到滋润,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你很辛苦,很累了,那么坐下来歇一会,喝一杯不凉不烫的清茶,——读一点我的作品。我对生活,基本上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我认为人类是有前途的,中国是会好起来的。我愿意把这些朴素的信念传达给人。我没有那么多失落感、孤独感、荒谬感、绝望感。我写不出卡夫卡的《变形记》那样痛苦的作品,我认为中国也不具备产生那样的作品的条件。
一个当代作家的思想总会跟传统文化、传统思想有些血缘关系。但是作家的思想是一个复合体,不会专宗哪一种传统思想。一个人如果相信禅宗佛学,那他就出家当和尚去得了,不必当作家。废名晚年就是信佛的,虽然他没有出家。有人说我受了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些。我年轻时很爱读《庄子》。但是我自己觉得,我还是受儒家思想影响比较大一些。我觉得孔子是个通人情,有性格的人,他是个诗人。我不明白,为什么研究孔子思想的人,不把他和“删诗”联系起来。他编选了一本抒情诗的总集——《诗经》,为什么?我很喜欢《论语·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章》,“暮春者,春服即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零,咏而归”,曾点的这种潇洒自然的生活态度是很美的。这倒有点近乎庄子的思想。我很喜欢宋儒的一些诗:“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顿觉眼前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生意满”,故可欣喜,“苦人多”,应该同情。我的小说所写的都是一些小人物、“小儿女”,我对他们充满了温爱,充满了同情。我曾戏称自己是一个“中国式的抒情人道主义者”,大致差不离。
前几年,北京市作协举行了一次我的作品的讨论会,我在会上作了一个简短的发言,题目是《回到现实主义,回到民族传统》。为什么说“回到”呢?因为我在年轻时曾经受过西方现代派的影响。台湾一家杂志在转载我的小说的前言中,说我是中国最早使用意识流的作家。不是这样。在我以前,废名、林徽因都曾用过意识流方法写过小说。不过我在二十多岁时的确有意识地运用了意识流。我的小说集第一篇《复仇》和台湾出版的《茱萸集》的第一篇《小学校的钟声》,都可以看出明显的意识流的痕迹。后来为什么改变原先的写法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我自己的原因。简单地说: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觉得一个民族和另一个民族无论如何不会是一回事。中国人学习西方文学,绝不会像西方文学一样,除非你侨居外国多年,用外国话思维。我写的是中国事,用的是中国话,就不能不接受中国传统,同时也就不能不带有现实主义色彩。语言,是民族传统的最根本的东西。不精通本民族的语言,就写不出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的文学。但是我所说的民族传统是不排除任何外来影响的传统,我所说的现实主义是能容纳各种流派的现实主义。比如现代派、意识流,本身并不是坏东西。我后来不是完全排除了这些东西。我写的小说《求雨》,写望儿的父母盼雨。他们的眼睛是蓝的,求雨的望儿的眼睛是蓝的,看着求雨的孩子的过路人的眼睛也是蓝的,这就有点现代派的味道。《大淖记事》写巧云被奸污后错错落落,飘飘忽忽的思想,也还是意识流。不过,我把这些融入了平常的叙述语言之中了,不使它显得“硌生”。我主张纳外来于传统,融奇崛于平淡,以俗为雅,以故为新。
关于写作艺术,今天不想多谈,我也还没有认真想过,只谈一点:我非常重视语言,也许我把语言的重要性推到了极致。我认为语言不只是形式,本身便是内容。语言和思想是同时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仅是所谓“载体”,它是作品的本体。一篇作品的每一句话,都浸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我曾经说过一句话:写小说就是写语言。语言是一种文化现象。谁也没有创造过一句全新的语言。古人说:无一字无来历。我们的语言都是有来历的,都是从前人的语言里继承下来,或经过脱胎、翻改。语言的后面都有文化的积淀。一个人的文化修养越高,他的语言所传达的信息就会更多。毛主席写给柳亚子的诗“落花时节读华章”,“落花时节”不只是落花的时节,这是从杜甫《江南逢李龟年》里化用出来的。杜甫的原诗是:
岐王宅里寻常见,
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
落花时节又逢君。
“落花时节”就包含了久别重逢的意思。
语言要有暗示性,就是要使读者感受到字面上所没有写出来的东西,即所谓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朱庆余的《近试上张水部》,写的是一个新嫁娘: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
诗里并没有写出这个新嫁娘长得怎么样,但是宋人诗话里就指出,这一定是一个绝色的美女。因为字里行间已经暗示出来了。语言要能引起人的联想,可以让人想见出许多东西。因此,不要把可以不写的东西都写出来,那样读者就没有想象余地了。
语言是流动的。
有一位评论家说:汪曾祺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有什么,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我想谁的语言都是这样,每一句都是平常普通的话,问题就在“放在一起”,语言的美不在每一个字,每一句,而在字与字之间,句与句之间的关系。包世臣论王羲之的字,说他的字单看一个一个的字,并不觉得怎么美,甚至不很平整,但是字的各部分,字与字之间“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文学语言也是这样,句与句,要互相映带,互相顾盼。一篇作品的语言是有一个整体,是有内在联系的。文学语言不是像砌墙一样,一块砖一块砖叠在一起,而是像树一样,长在一起的,枝干之间,汁液流转,一枝动,百枝摇。语言是活的。中国人喜欢用流水比喻行文。苏东坡说“大略如行云流水”,“吾文如万斛泉源”。说一个人的文章写得很顺,不疙里疙瘩的,叫做“流畅”。写一个作品最好全篇想好,至少把每一段想好,不要写一句想一句。那样文气不容易贯通,不会流畅。
第五节 《大淖记事》是怎样写出来的
一个作品写出来了,作者要说的话都说了。为什么要写这个作品,这个作品是怎么写出来的,都在里面。再说,也无非是重复,或者说些题外之言。但是有些读者愿意看作者谈自己的作品的文章——回想一下,我年轻时也喜欢读这样的文章,以为比读评论更有意思,也更实惠,因此,我还是来写一点。
大淖是有那么一个地方的。不过,我敢说,这个地方是由我给它正了名的。去年我回到阔别了四十余年的家乡,见到一位初中时期教过我国文的张老师,他还问我:“你这个淖字是怎样考证出来的?”我们小时做作文、记日记,常常要提到这个地方,而苦于不知道该怎样写。一般都写作“大脑”,我怀疑之久矣。这地方跟人的大脑有什么关系呢?后来到了张家口坝上,才恍然大悟:这个字原来应该这样写!坝上把大大小小的一片水都叫做“淖儿”。这是蒙古话。坝上蒙古人多,很多地名都是蒙古话。后来到内蒙走过不少叫做“淖儿”的地方,越发证实了我的发现。我的家乡话没有儿化字,所以径称之为“淖”。至于“大”,是状语。“大淖”是一半汉语,一半蒙语,两结合。我为什么念念不忘地要去考证这个字,为什么在知道淖字应该怎么写的时候,心里觉得很高兴呢?是因为我很久以前就想写写大淖这地方的事。如果写成“大脑”,在感情上是很不舒服的。——三十多年前我写的一篇小说里提到大淖这个地方,为了躲开这个“脑”字,只好另外改变了一个说法。
我去年回乡,当然要到大淖去看看。我一个人去走了几次。大淖已经几乎完全变样了。一个造纸厂把废水排到这里,淖里是一片铁锈颜色的浊流。我的家人告诉我,我写的那个沙洲现在是一个种鸭场。我对着一片红砖的建筑(我的家乡过去不用红砖,都是青砖),看了一会儿。不过我走过一些依河而筑的不整齐的矮小房屋,一些才可通人的曲巷,觉得还能看到一些当年的痕迹。甚至某一家门前的空气特别清凉,这感觉,和我四十年前走过时也还是一样。
我的一些写旧日家乡的小说发表后,我的乡人问过我的弟弟:“你大哥是不是从小带一个本本,到处记?——要不他为什么能记得那么清楚呢?”我当然没有一个小本本。我那时才十几岁,根本没有想到过我日后会写小说。便是现在,我也没有记笔记的习惯。我的笔记本上除了随手抄录一些所看杂书的片断材料外,只偶尔记下一两句只有我自己看得懂的话——一点印象,有时只有一个单独的词。
小时候记得的事是不容易忘记的。
我从小喜欢到处走,东看看,西看看(这一点和我的老师沈从文有点像)。放学回来,一路上有很多东西可看。路过银匠店,我走进去看老银匠在模子上敲打半天,敲出一个用来钉在小孩的虎头帽上的小罗汉。路过画匠店,我歪着脑袋看他们画“家神菩萨”或玻璃油画福禄寿三星。路过竹厂,看竹匠把竹子一头劈成几岔,在火上烤弯,做成一张一张草筢子……多少年来,我还记得从我的家到小学的一路每家店铺、人家的样子。去年回乡,一个亲戚请我喝酒,我还能清清楚楚把他家原来的布店的店堂里的格局描绘出来,背得出白色的屏门上用蓝漆写的一副对子。这使他大为惊奇,连说:“是的是的。”也许是这种东看看西看看的习惯,使我后来成了一个“作家”。
我经常去“看”的地方之一,是大淖。
大淖的景物,大体就是像我所写的那样。居住在大淖附近的人,看了我的小说,都说“写得很像”。当然,我多少把它美化了一点。比如大淖的东边有许多粪缸(巧云家的门外就有一口很大的粪缸),我写它干什么呢?我这样美化一下,我的家乡人是同意的。我并没有有闻必录,是有所选择的。大淖岸上有一块比通常的碾盘还要大得多的扁圆石头,人们说是“星”——陨石,因与故事无关,我也割爱了(去年回乡,这个“星”已经不知搬到哪里去了)。如果写这个星,就必然要生出好些文章。因为它目标很大,引人注目,结果又与人事毫不相干,岂非“冤”了读者一下?
小锡匠那回事是有的。像我这个年龄的人都还记得。我那时还在上小学,听说一个小锡匠因为和一个保安队的兵的“人”要好,被保安队打死了,后来用尿碱救过来了。我跑到出事地点去看,只看见几只尿桶。这地方是平常日子也总有几只尿桶放在那里的,为了集尿,也为了方便行人。我去看了那个“巧云”(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门半掩着,里面很黑,床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我没有看清她的模样,只是无端地觉得她很美。过了两天,就看见锡匠们在大街上游行。这些都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使我很向往。我当时还很小,但我的向往是真实的。我当时还不懂“高尚的品质、优美的情操”这一套,我有的只是一点向往。这点向往是朦胧的,但也是强烈的。这点向往在我的心里存留了四十多年,终于促使我写了这篇小说。
大淖的东头不大像我所写的一样。真实生活里的巧云的父亲也不是挑夫。挑夫聚居的地方不在大淖而在越塘。越塘就在我家的巷子的尽头。我上小学、初中时每天早晨、傍晚都要经过那里。星期天,去钓鱼。暑假时,夹了一个画夹子去写生。这地方我非常熟。挑夫的生活就像我所写的那样。街里的人对挑夫是看不起的,称之为“挑箩把担的”。便是现在,也还有这个说法。但是我真的从小没有对他们轻视过。
越塘边有一个姓戴的轿夫,得了血丝虫病——象腿病。抬轿子的得了这种最不该得的病,就算完了,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呢?他的老婆,我每天都看见,原来是个有点邋遢的女人,头发黄黄的,很少梳得整齐的时候,她大概身体不太好,总不大有精神。丈夫得了这种病,她怎么办呢?有一天我看见她,真是焕然一新!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头发梳得光光的,衣服很整齐,显得很挺拔,很精神。尤其使我惊奇的,是她原来还挺好看。她当了挑夫了!一百五十斤的担子挑起来嚓嚓地走,和别的男女挑夫走在一列,比谁也不弱。
这个女人使我很惊奇。经过四十多年,神使鬼差,终于使我把她的品行性格移到我原来所知甚少的巧云身上(挑夫们因此也就搬了家)。这样,原来比较模糊的巧云的形象就比较充实,比较丰满了。
这样,一篇小说就酝酿成熟了。我的向往和惊奇也就有了着落。至于这篇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那真是说不清,只能说是神差鬼使,像鲁迅所说“思想中有了鬼似的”。我只是坐在沙发里东想想,西想想,想了几天,一切就比较明确起来了,所需用的语言、节奏也就自然形成了。一篇小说已经有在那里,我只要把它抄出来就行了。但是写出来的契因,还是那点向往和那点惊奇。我以为没有那么一点东西是不行的。
各人的写作习惯不一样。有人是一边写一边想,几经改删,然后成篇。我是想得相当成熟了,一气写成。当然在写的过程中对原来所想的还会有所取舍,如刘彦和所说:“殆乎篇成,半折心始”。也还会写到那里,涌出一些原来没有想到的细节,所谓“神来之笔”,比如我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之后忽然写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这是我原来没有想到的。只是写到那里,出于感情的需要,我迫切地要写出这一句(写这一句时,我流了眼泪)。我的老师教我们写作,常说“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人不懂他这句话。我的这一个细节也许可以给沈先生的话作一注脚。在写作过程中要随时紧紧贴着人物,用自已的心,自己的全部感情。什么时候自己的感情贴不住人物了,大慨人物也就会“走”了,飘了,不具体了。
几个评论家都说我是一个风俗画作家。我自己原来没有想过。我是很爱看风俗画的。十六七世纪的荷兰派的画,日本的浮世绘,中国的《货郎图》、《踏歌图》……我都爱看。讲风俗的书,《荆梦岁时记》、《东京梦华录》、《一岁货声》……我都爱看。我也爱读竹枝词。我以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我的小说里有些风俗画成分,是很自然的。但是不能为写风俗而写风俗。作为小说,写风俗是为了写人。有些风俗,与人的关系不大,尽管它本身很美,也不宜多写。比如大淖这地方放过荷灯,那是很美的。纸制的荷花,当中安一段浸了桐油的纸捻,点着了,七月十五的夜晚,放到水里,慢慢地漂着,经久不熄,又凄凉又热闹,看的人疑似离开真实生活而进入一种飘渺的梦境。但是我没有把它写入《记事》,——除非我换一个写法,把巧云和十一子的悲喜和放荷灯结合起来,成为故事不可缺少的部分,像沈先生在《边城》里所写的划龙船一样。这本是不待言的事,但我看了一些青年作家写风俗的小说,往往与人物关系不大,所以在这里说一句。
对这篇小说的结构,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以为前面(不是直接写人物的部分)写得太多,有比例失重之感。另一种意见,以为这篇小说的特点正在其结构,前面写了三节,都是记风土人情,第四节才出现人物。我于此有说焉。我这样写,自己是意识到的。所以一开头着重写环境,是因为“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样”,“这里的人也不一样。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和街里的穿长衣念过‘子日’的人完全不同”。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有可能出现这样的人和事。有个青年作家说:“题目是《大淖记事》,不是《巧云和十一子的故事》,可以这样写。”我倾向同意她的意见。
我的小说的结构并不都是这样的。比如《岁寒三友》,开门见山,上来就写人。我以为短篇小说的结构可以是各式各样的。如果结构都差不多,那也就不成其为结构了。
第六节 关于《受戒》
我没有当过和尚。
我的家乡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庙。我的家乡没有多少名胜风景。我们小时候经常去玩的地方,便是这些庙。我们去看佛像。看释迦牟尼,和他两旁的侍者(有一个侍者岁数很大了,还老那么站着,我常为他不平)。看降龙罗汉、伏虎罗汉、长眉罗汉。看释迦牟尼的背后塑在墙壁上的“海水观音”。观音站在一个鳌鱼的头上,四周都是卷着漩涡的海水。我没有见过海,却从这一壁泥塑上听到了大海的声音。一个中小城市的寺庙,实际上就是一个美术馆。它同时又是一所公园。庙里大都有广庭、大树、高楼。我到现在还记得走上吱吱作响的楼梯,踏着尘土上印着清晰的黄鼠狼足迹的楼板时心里的轻微的紧张,记得凭栏一望后的畅快。
我写的那个善因寺是有的。我读初中时,天天从寺边经过。寺里放戒,一天去看几回。
我小时就认识一些和尚,我曾到一个人迹罕到的小庵里,去看过一个戒行严苦的老和尚。他年轻时曾在香炉里烧掉自己的两个指头,自号八指头陀。我见过一些阔和尚,那些大庙里的方丈。他们大都衣履讲究(讲究到令人难以相信),相貌堂堂,谈吐不俗,比县里的许多绅士还显得更有文化。事实上他们就是这个县的文化人。我写的那个石桥是有那么一个人的(名字我给他改了)。他能写能画,画法任伯年,书学吴昌硕,都很有可观。我们还常常走过门外,去看他那个小老婆。她长得像一穗兰花。
我也认识一些以念经为职业的普通的和尚。我们家常做法事。我因为是长子,常在法事的开头和当中被叫磕头;法事完了,在他们脱下袈裟,互道辛苦之后(头一次听见他们互道“辛苦”,我颇为感动,原来和尚之间也很讲人情,不是那样冷淡),陪他们一起喝粥或者吃挂面。这样我就有机会看怎样布置道场,翻看他们的经卷,听他们敲击打法器,对着经本一句一句地听正座唱“叹骷髅”(据说这一段唱词是苏东坡写的)。
我认为和尚也是一种人,他们的生活也是一种生活,凡作为人的七情六欲,他们皆不缺少,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个乡下的小庵里住了几个月,就住在小说里所写的“一花一世界”那几间小屋里。庵名我已经忘记了,反正不叫菩提庵。菩提庵是我因为小门上有那样一副对联而给它起的。“一花一世界”,我并不大懂,只是朦朦胧胧地感到一种哲学的美。我那时也就是明海那样的年龄,十七八岁,能懂什么呢。
庵里的人,和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就是我所写的那样。明海是没有的。倒是有一个小和尚,人相当蠢,和明海不一样。至于当家和尚拍着板教小和尚念经,则是我亲眼得见。
这个庄是叫庵赵庄。小英子的一家,如我所写的那样。这一家,人特别的勤劳,房屋、用具特别的整齐干净,小英子眉眼的明秀,性格的开放爽朗,身体姿态的优美和健康,都使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和我在城里所见的女孩子不一样。她的全身,都发散着一种青春的气息。
我一直想写写在这小庵里所见到的生活,一直没有写。
怎么会在四十三年之后,在我已经六十岁的时候,忽然会写出这样一篇东西来呃?这是说不明白的。要说明一个作者怎样孕育一篇作品,就像要说明一棵树是怎样开出花来的一样的困难。
理智地想一下,因由也是有一些的。
一是在这以前,我曾经忽然心血来潮,想起我在三十二年前写的,久已遗失的一篇旧作《异秉》,提笔重写了一遍。写后,想:是谁规定过,解放前的生活不能反映呢?既然历史小说都可以写,为什么写写旧社会就不行呢?今天的人,对于今天的生活所过来的那个旧的生活,就不需要再认识认识吗?旧社会的悲哀和苦趣,以及旧社会也不是没有的欢乐,不能给今天的人一点什么吗?这样,我就渐渐回忆起四十三年前的一些旧梦。当然,今天来写旧生活,和我当时的感情不一样,正如同我重写过的《异秉》和三十二年前所写的感情也一定不会一样。四十多年前的事,我是用一个八十年代的人的感情来写的。《受戒》的产生,是我这样一个八十年代的中国人的各种感情的一个总和。
二是前几个月,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地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的少女,三三、天天、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三是受了百花齐放的气候的感召。
试想一想:不用说十年浩劫,就是“十七年”,我会写出这样一篇东西么?写出了,会有地方发表么?发表了,会有人没有顾虑地表示他喜欢这篇作品么?都不可能的。那么,我就觉得,我们的文艺的情况真是好了,人们的思想比前一阵解放得多了。百花齐放,蔚然成风,使人感到温暖。虽然风的形成是曲曲折折的(这种曲折的过程我不大了解),也许还会乍暖还寒?但是我想不会。我为此,为我们这个国家,感到高兴。
这篇小说写的是什么?我在大体上有了一个设想之后,曾和个别同志谈过。“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当时我没有回答,只是带着一点激动说:“我要写!我一定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我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人们都说,文艺有三种作用:教育作用、美感作用和认识作用。是的。我承认有的作品有更深刻或更明显的教育意义。但是我希望不要把美感作用和教育作用截然分开甚至对立起来,不要把教育作用看得太狭窄(我历来不赞成单纯娱乐性的文艺这种提法),那样就会导致题材的单调。美感作用同时也是一种教育作用。美育嘛。这两年重提美育,我认为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医治民族的创伤,提高青年品德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我们的青年应该生活得更充实,更优美,更高尚。我甚至相信,一个真正能欣赏齐白石和柴科夫斯基的青年,不大会成为一个打砸抢分子。
我的作品的内在的情绪是欢乐的。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是我们今天应该快乐。一个作家,有责任给予人们一份快乐,尤其是今天(请不要误会,我并不反对写悲惨的故事)。我在写出这个作品之后,原本也是有顾虑的。我说过:发表这样的作品是需要勇气的。但是我到底还是拿出来了,我还有一点自信。我相信我的作品是健康的,是引人向上的,是可以增加人对于生活的信心的,这至少是我的希望。
也许会适得其反。
我们当然是需要有战斗性的,描写具有丰富的人性的现代英雄的,深刻而尖锐地揭示社会的病痛并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悲壮、宏伟的作品。悲剧总要比喜剧更高一些。我的作品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我从来没有说过关于自己作品的话。一个不长的短篇,也没有多少可说的话。《小说选刊》的编者要我写几句关于《受戒》的话,我就写了这样一些。写得不短,而且那样的直率,大概我的性格在变。
很多人的性格都在变。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