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没有什么不是一生一世的,要做英雄、要做学者、要做诗人、要做情人,所要付出的代价不多不少,只是一生一世,只是生死以之。
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充满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和。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的。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她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她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地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坳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凉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支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的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么松散而闲适地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地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入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腔,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人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它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它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出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驰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流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
有些时候,我不知道怎样回答那些问题,可是……
有一次,经过一家木材店,忽然忍不住为之驻足了。秋阳照在那一片粗糙的木纹上,竟像炒栗子似的爆出一片干燥郁烈的芬芳。我在那样的香味里回到了太古,恍惚可以看到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我看到第一个人类以斧头斲擎天的绿意,一斧下去,木香争先恐后地喷向整个森林,那人几乎为之一震。每一棵树是一瓶久贮的香膏,一经启封,就香得不可收拾。每一痕年轮是一篇古赋,耐得住最仔细的吟读。
店员走过来,问我要买什么木料,我不知怎样回答。我可能愚笨地摇摇头。我要买什么,我什么都不缺,我拥有一街晚秋的阳光,以及免费的沉实浓馥的木香。要快乐,所需要的东西是多么出人意料地少啊!
我七岁那年,在南京念小学。我一直记得我们的校长。二十五年之后我忽然知道她在台北一个五专做校长,便决定去看看她。
校警把我拦住,问我找谁,我回答了他,他又问我找她干什么。我忽然支吾而不知所答,我找她干什么?我怎样使他了解我“不干什么”,我只是冲动地想看看二十五年前升旗台上一个亮眼的回忆,我只想把二十五年来还没有忘记的校歌背给她听,并且想问问她当年因为幼小而唱走了音的是什么字——这些都算不算事情呢?
一个人找一个人必须要“有事”吗?我忽然感到悲哀起来。那校警后来还是把我放了进去,我见到我久违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一张脸,我更爱她——因为我自己也已经做了十年的老师,她也非常讶异而快乐,能在灾劫之余一同活着一同燃烧着,是一件可惊可叹的事。
儿子七岁了,忽然出奇地想建树他自己。有一天,我要他去洗手,他拒绝了。
“我为什么要洗手?”
“洗手可以干净。”
“干净又怎么样?不干净又怎么样?”他抬起调皮的晶亮眼睛。
“干净的小孩才有人喜欢。”
“有人喜欢又怎么样?没有人喜欢又怎么样?”
“有人喜欢将来才能找个女朋友啊!”
“有女朋友又怎么样?没有女朋友又怎么样?”
“有女朋友才能结婚啊!”
“结婚又怎么样?不结婚又怎么样?”
“结婚才能生小娃娃,妈妈才有孙子抱啊!”
“有孙子又怎么样?没有孙子又怎么样?”
我知道他简直为他自己所新发现的句子构造而着迷了,我知道那只是小儿的戏语,但也不由得不感到一阵生命的悲凉,我对他说:
“不怎么样!”
“不怎么样又怎么样?怎么样又怎么样?”
我在瞠目不知所对中感到一种敬意,他在成长,他在强烈地想要建树起他自己的秩序和价值,我感到一种生命深处的震动。
虽然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的问题,虽然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使一个小男孩喜欢洗手,但有一件事我们彼此都知道,我仍然爱他,他也仍然爱我,我们之间仍然有无穷的信任和尊敬。
你不能要求简单的答案
年轻人啊,你问我说:
“你是怎样学会写作的?”
我说:
“你的问题不对,我还没有‘学会’写作,我仍然在‘学’写作。”
你让步了,说:
“好吧,请告诉我,你是怎么学写作的?”
这一次,你的问题没有错误,我的答案却仍然迟迟不知如何出手,并非我自秘不宣——但是,请想一想,如果你去问一位老兵:
“请告诉我,你是如何学打仗的?”
——请相信我,你所能获致的答案绝对和“驾车十要”或“计算机入门”不同。有些事无法做简单的回答,一个老兵之所以成为老兵,故事很可能要从他十三岁那年和弟弟一齐用门板扛着被日本人炸死的爹娘去埋葬开始,那里有其一生的悲愤郁结,有整个中国近代史的沉痛、伟大和荒谬。不,你不能要求简单的答案,你不能要一个老兵用明白扼要的字眼在你的问卷上做填充题,他不回答则已,如果回答,就必须连着他一生的故事。你必须同时知道他全身的伤疤,知道他的胃溃疡,知道他五十年来朝朝暮暮的豪情与酸楚……
年轻人啊,你真要问我跟写作有关的事吗?我要说的也是:除非我不回答你,要回答,其实也不免要夹上一生啊!(虽然一生并未过完)一生的受苦和欢悦,一生的痴意和决绝忍情,一生的有所得和有所舍。写作这件事无从简单回答,你等于要求我向你述说一生。
两岁半,年轻的五姨教我唱歌,唱着唱着,我就哭了,那歌词是这样的: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上呀,没了娘呀……生个弟弟比我强呀……弟弟吃面,我喝汤呀……”
我平日少哭,一哭不免惊动妈妈,五姨也慌了,两人追问之下,我哽咽地说出原因:
“好可怜啊,那小白菜,晚娘只给她喝汤,喝汤怎么能喝饱呢?”
这事后来成为家族笑话,常常被母亲拿来复述,我当日大概因为小,对孤儿处境不甚了然,同情的重点全在“弟弟吃面她喝汤”的层面上,但就这一点,后来我细想之下,才发现已是“写作人”的根本。人人岂能皆成孤儿而后写孤儿?听孤儿的故事,便放声而哭的孩子,也许是比较可以执笔的吧。我当日尚无弟妹,在家中娇宠恣纵,就算逃难,也绝对不肯坐入挑筐。挑筐因一位挑夫可挑前后两箩筐,所以比较便宜。千山迢递,我却只肯坐两人合抬的轿子,也算是一个不乖的小孩了。日后没有变坏,大概全靠那点善于与人认同的性格。所谓“常抱心头一点春,须知世上苦人多”的心情,恐怕是比学问、见解更为重要的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源。当然它也同时是写作的本源。
七岁,到了柳州,便在那里读小学三年级。读了些什么,一概忘了,只记得那是一座多山多水的城,好吃的柚子堆在浮桥的两侧卖。桥在河上,河在美丽的土地上。整个逃离的途程竟像一场旅行。听爸爸一面算计一面说:“你已经走了大半个中国啦!从前的人,一生一世也走不了这许多路的。”小小年纪当时心中也不免陡生豪情侠义。火车在山间蜿蜒,血红的山踯躅开得满眼,小站上有人用小砂甑闷了香肠饭在卖,好吃得令人一世难忘。整个中国的大苦难我并不了然,知道的只是火车穿花而行,轮船破碧疾走,一路懵懵懂懂南行到广州,仿佛也只为到水畔去看珠江大桥,到中山公园去看大象和成天降下祥云千朵的木棉树……
那一番大搬迁有多少生离死别,我却因幼小只见山河的壮阔,千里万里的异风异俗。某一夜的山月,某一春的桃林,某一女孩的歌声,某一城垛的黄昏,大人在忧思中不及一见的景致,我却一一铭记在心,乃至一饭一蔬一果,竟也多半不忘。古老民间传说中的天机,每每为童子见到,大约就是因为大人易为思虑所蔽。我当日因为浑然无知,反而直窥入山水的一片清机。山水至今仍是那一砚浓色的墨汁,常容我的笔有所汲饮。
小学三年级,写日记是一个很痛苦的回忆。用毛笔,握紧了写。(因为母亲常绕到我背后偷抽毛笔,如果被抽走了,就算握笔不牢,不合格)七岁的我,哪有什么可写的情节,只好对着墨盒把自己的日子从早到晚一遍遍地再想过。其实,等我长大,真的执笔为文,才发现所写的散文,基本上也类乎日记。也许不是“日记”而是“生记”,是一生的记录。一般的人,只有幸“活一生”,而创作的人,却能“活两生”。第一度的生活是生活本身;第二度是运用思想再追回它一遍,强迫它复现一遍。萎谢的花不能再艳,磨成粉的石头不能重坚,写作者却能像呼唤亡魂一般把既往的生命唤回,让它有第二次的演出机缘。人类创造文学,想来,目的也即在此吧?我觉得写作是一种无限丰盈的事业,仿佛别人的卷筒里填塞的是一份冰淇淋,而我的,是双份,是假日里买一送一的双份冰淇淋,丰盈满溢。
也许应该感谢小学老师的,当时为了写日记把日子一寸寸回想再回想的习惯,帮助我有一个内省的深思人生。而常常偷偷来抽笔的母亲,也教会我一件事:不握笔则已,要握,就紧紧地握住,对每一个字负责。
八岁以后,日子变得诡异起来,外婆猝死于心脏病。她一向疼我,但我想起她来却只记得她拿一根筷子、一片铜制钱,用棉花自己捻线来用。外婆从小出身富贵之家,却勤俭得像没隔宿之粮的人。其实五岁那年,我已初识死亡,一向带我的佣人在南京因肺炎而死,不知是几“七”,家门口铺上炉灰,等着看他的亡魂回不回来,铺炉灰是为了检查他的脚印。我至今几乎还能记起当时的惧怖,以及午夜时分一声声凄厉的狗号。外婆的死,再一次把死亡的剧痛和荒谬呈现给我,我们折着金箔,把它吹成元宝的样子,火光中我不明白一个人为什么可以如此彻底消失了。葬礼的场面奇异诡秘,“死亡”一直是令我恐惧乱怖的主题——我不知该如何面对它。我想,如果没有意识到死亡,人类不会有文学和艺术。我所说的“死亡”,其实是广义的,如即聚即散的白云,旋开旋灭的浪花,一张年头鲜艳年尾破败的年画,或是一支心爱的自来水笔,终成破敝。
文学对我而言,一直是那个挽回的“手势”。果真能挽回吗?大概不能吧?但至少那是个依恋的手势,强烈的手势,照中国人的说法,则是个天地鬼神亦不免为之愀然色变的手势。
读五年级的时候,有个陈老师很奇怪地要我们几个同学来组织一个“绿野”文艺社。我说“奇怪”,是因为他不知是有意或无意的,竟然丝毫不拿我们当小孩子看待。他要我们编月刊;要我们在运动会里做记者并印发快报;他要我们写朗诵诗,并且上台表演;他要我们写剧本,而且自导自演。我们在校运会中挂着记者条子跑来跑去的时候,全然忘了自己是个孩子,满以为自己真是个记者了,现在回头去看才觉好笑。我如今也教书,很不容易把学生看作成人,当初陈老师真了不起,他给我们的虽然只是信任而不是赞美,但也够了。我仍记得白底红字的油印刊物印出来之后,我们去一一分派的喜悦。
我间接认识一个名叫安娜的女孩,据说她也爱诗。她要过生日的时候,我打算送她一本《徐志摩诗集》。那一年我初三,零用钱是没有的,钱的来源必须靠“意外”,要买一本十元左右的书因而是件大事。于是我盘算又盘算,决定一物两用。我打算早一个月买来,小心地读,读完了,还可以完好如新地送给她。不料一读之后就舍不得了,而霸占礼物也说不过去,想来想去,只好动手来抄,把喜欢的诗抄下来。这种事,古人常做,复印机发明以后就渐成绝响了。但不可解的是,抄完诗集以后的我整个和抄书以前的我不一样了。把书送掉的时候,我竟然觉得送出去的只是形体,一切的精华早为我所吸取,这以后我欲罢不能地抄起书来,例如:从老师处借来的冰心的《寄小读者》,或者其他散文、诗、小说,都小心地抄在活页纸上。感谢贫穷,感谢匮乏,使我懂得珍惜,我至今仍深信最好的文学资源是来自双目也来自腕底。古代僧人每每刺血抄经,刺血也许不必,但一字一句抄写的经验却是不应该被取代的享受。仿佛玩玉的人,光看玉是不够的,还要放在手上抚触,行家叫“盘玉”。中国文字也充满触觉性,必须一个个放在纸上重新描摹——如果可能,加上吟哦会更好,它的听觉和视觉会一时复苏起来,活力弥新。当此之际,文字如果写的是花,则枝枝叶叶芬芳可攀;如果写的是骏马,则嘶声在耳,鞍辔光鲜,真可一跃而去。我的少年时代没有电视,没有电动玩具,但我反而因此可以看见希腊神话中赛克公主的绝世美貌,黄河冰川上的千古诗魂……
读我能借到的一切书,买我能买到的一切书,抄录我能抄录的一切片段。
刘邦、项羽看见秦始皇出游,便跃跃然有“我也能当皇帝”的念头,我只是在看到一篇好诗好文的时候有“让我也试一下”的冲动。这样一来,只有对不起国文老师了。每每放了学,我穿过密生的大树,时而停下来看一眼枝丫间乱跳的松鼠,一直跑到国文老师的宿舍,递上一首新诗或一阕词,然后怀着等待开奖的心情,第二天再去老师那里听讲评。我平生颇有“老师缘”,回想起来皆非我善于撒娇或逢迎,而在于我老是“找老师的麻烦”。我一向是个麻烦特多的孩子,人家两堂作文课写一篇五百字“双十节感言”交差了事,我却抱着本子从上课写到下课,写到放学,写到回家,写到天亮,把一个本子全写完了,写出一篇小说来。老师虽一再被我烦得要死,却也对我终生不忘了。少年之可贵,大约便在于胆敢理直气壮地去麻烦师长,即使有老天爷坐在对面,我也敢连问七八个疑难,(经此一番折腾,想来,老天爷也忘不了我)为文之道其实也就是为人之道吧?能坦然求索的人必有所获,那种渴切直言的探求,任谁都要稍稍感动让步的吧?(这位老师名叫钟莲英,后来她去了板桥艺大教书。)
你在信上问我,老是投稿,而又老是遭人退稿,心都灰了,怎么办?
你知道我想怎样回答你吗?如果此刻你站在我面前,如果你真肯接受,我最诚实最直接的回答便是一阵仰天大笑:“啊!哈——哈——哈——哈——哈……”笑什么呢?其实我可以找到不少“现成话”来塞给你作标准答案,诸如“勿气馁”啦、“不懈志”啦、“再接再厉”啦、“失败为成功之母”啦,可是,那不是我想讲的。我想讲的,其实就只是一阵狂笑!
一阵狂笑是笑什么呢?笑你的问题离奇荒谬。
投稿,就该投中吗?天下哪有如此好事?买奖券的人不敢抱怨自己不中,求婚被拒绝的人也不会到处张扬,开工设厂的人也都事先心里有数,这行业是“可能赔也可能赚”的。为什么只有年轻的投稿人理直气壮地要求自己的作品成为铅字?人生的苦难千重,严重得要命的情况也不知要遇上多少次。生意场上、实验室里、外交场合,安详的表面下潜伏着长年的生死之争。每一类的成功者都有其身经百劫的疤痕,而年轻的你却为一篇退稿陷入低潮?
记得大一那年,由于没有钱寄稿,(虽然稿件视同印刷品,可以半价——唉,邮局真够意思,没发表的稿子他们也视同印刷品呢!——可惜我当时连这半价邮费也付不出啊)于是每天亲自送稿,每天把一番心血交给门口警卫以后便很不好意思地悄悄走开——我说每天,并没有记错,因为少年的心易感,无一事无一物不可记录成文,每天一篇毫不困难。胡适当年责备少年人“无病呻吟”,其实少年在呻吟时未必无病,只因生命资历浅,不知如何把话删削到只剩下“深刻”,遭人退稿也是活该。我每天送稿,因此每天也就可以很准确地收到两天前的退稿,日子竟过得非常有规律起来,投稿和退稿对我而言就像有“动脉”就有“静脉”一般,是合乎自然定律的事情。
那一阵投稿我一无所获——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大有斩获,我学会用无所谓的心情接受退稿。那真是“纯写稿”,连发表不发表也不放在心上。
如果看到几篇稿子回航就令你沮丧消沉——年轻人,请听我张狂的大笑吧!一个怕退稿的人可怎么去面对冲锋陷阵的人生呢?退稿的灾难只是一滴水一粒尘的灾难,人生的灾难才叫排山倒海呢!碰到退稿也要沮丧——快别笑死人了!所以说,对我而言,你问我的问题不算“问题”,只算“笑话”,投稿投不中有什么大不了!如果你连这不算事情的事也发愁,你这一生岂不愁死?
传统中文系的教育很多人视之为写作的毒药,奇怪的是对我而言,它却给了我一些更坚实的基础。文字训诂之学,如果你肯去了解它,其间自有不能不令人动容的中国美学,声韵学亦然。知识本身虽未必有感性,但那份枯索严肃亦如冬日,繁华落尽处自有无限生机。和一些有成就的学者相比,我读的书不算多,但我自信每读一书于我皆有增益。读《论语》,于我竟有不胜低回之致;读史书,更觉页页行行都该标上惊叹号。世上既无一本书能教人完全学会写作,也无一本书完全于写作无益。就连看一本烂书,也算负面教材,也令我怵然自惕,知道自己以后为文万不可如此骄矜昏昧,不知所云。
有一天,在别人的车尾上看到“独身贵族”四个大字,当下失笑,很想在自己车尾上也标上“已婚平民”四个字。其实,人一结婚,便已堕入平民阶级,一旦生子,几乎成了“贱民”,生活中种种烦琐吃力处,只好一肩担了。平民是难有闲暇的,我因而不能有充裕的写作时间,但我也因而了解升斗小民在庸庸碌碌、乏善可陈的生活背后的尊严,我因怀胎和乳养的过程,而能确实怀有“彼亦人子也”的认同态度,我甚至很自然地用一种霸道的母性心情去关爱我们的环境和大地。我人格的成熟是由于我当了母亲,我的写作如果日有臻进,也是基于同样的缘故。
你看,你只问了我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我,却为你讲了我的半生。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记得旅行印度的时候,看到有些小女孩在编丝质地毯,解释者说:必须从幼年就学起,这时她们的指头细柔,可以打最细最精致的结子,有些毯子要花掉一个女孩一生的时间呢!文学的编织也如此一生一世吧?这世上没有什么不是一生一世的,要做英雄、要做学者、要做诗人、要做情人,所要付出的代价不多不少,只是一生一世,只是生死以之。
我,回答了你的问题吗?
无忌
这是许多年前的事了:
那天,丧礼礼堂里满满都是人,我坐在来宾座位上,等待上前去行礼。行礼的人不断,但都是一个个来的,我有点怜悯那丧家,他们遵古制跪在地上答礼,哀毁骨立。吊祭的人每行一礼,他们便叩首致谢,我心里过意不去,有些着急。我想,我来找个熟人一同行礼吧,这样,至少丧家可以少叩一次头,我不忍在他们的悲伤之上又加上辛劳。
这时,身旁刚好来了一位教授,此人七十多了,算是我同校的同事,我便央他说:
“我看他们丧家答礼也太累了,我们一起行礼吧!”
老教授回我一眼,说:
“这样不好,我们俩一起去,人家会误会的,不知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那时才三十出头,听此话不免大吃一惊,但转念一想,也不能说他的话全无道理。就我的想法,他是个长辈,但以世俗眼光来看,三十岁的女子和七十岁的男子也未必没有可能。他的考虑比较世故,比较周到,比较保护自己。
我当时也不免想到,咦,奇怪,我心里怎么就转不到这种念头上去?是因为我天真,还是因为我无知?还是思考方式里根本没想到男女之间的种种忌讳?我这样,是好,还是不好呢?
事隔多年,我四十出头了。去学车,不久拿到驾照,但还不敢上路。于是请了位年轻的教练,陪我从通衢大道开到羊肠小道,从白天开到夜晚,那几天竟开了一千公里。
有一天,开到阳明山上。我因初开车,十分专心,不敢旁骛,但眼角余光却似乎看到车站那里有个熟人在等车。我不敢猛然煞车,只好开到前面,转个弯,再回来看一眼。果真是个旧识,我于是跳下车来打招呼,那人也不觉惊奇,反而说:
“我早就看到是你。”
“那你怎么不叫我?我练车练得无聊死了!”
“可是,我看坐在你旁边的不是你的丈夫——我就不好意思叫了。”
我被他那句话弄得又好笑又好气,凭什么身边坐个男子便关系可疑?但这一次我又不得不承认,或许他仍是对的。朋友归朋友,但一旦发现“朋友已发现自己的不可告人之密”,那时朋友之间大概也不免尴尬吧?而那一天,在山径上,我那朋友怎么知道我身边的年轻男子和我并没有“情节”?他是好意,我不能怪他。
而我自己,我仍旧维持自己一贯的坦然无忌——人生苦短,各人还是照自己的性格活下去比较好。
我恨我不能如此抱怨
我不幸是一个“应该自卑”的人,不过所幸同时,又是一个糊涂的人,因此,靠着糊涂竟常常逾矩地忘了自己“应该自卑”的身份,这于我倒是件好事。
可是,每当我浑然欲忘的时候,总有一两个高贵的家伙适时提醒了我应该志之不忘的自卑感,使我不胜羞愤。
一日,我静坐悟道,忽然感出我种种自卑之端,皆在于生平不会埋怨。如果我一旦也像某些高贵的家伙整天能高声埋怨,低声叹气,想必也有一番风光。只是,此事知之虽不易,行之尤艰难,能“埋怨”的权利不是人人可以具备的。人家之所以高贵,是由于人家能“生而知之”地抱怨,次一等的也都或早或晚地参悟了“学而知之”的抱怨,我不幸是属于“困而不知”的绝物,我是一个注定应该自卑的角色了!
我生平第一件不如人的事便是中国话十分流利,使我失去了埋怨中国话的权利。无论什么话,要用国语讲出来于我竟是毫无窒碍,这件事真可耻。我很想努力雪耻,无奈已积习难返,力不从心了。试观今日之天下,讲中国话实为标准学人的第一大忌。我不幸没有得到良好的家教,从小竟然学会了中国话,思想起来对父母(乃至于祖父母)养子不教一事,总觉他们难于诿过。他们竟然不约束我,致使我的中国话发展成如此畸形的完整,真是令我气愤。
如今学人演讲的必要程序之一便是讲几句话便忽然停下来,以优雅而微赧的声音说:“说到Oedipus Complex,唔,这句话该怎么说?对不起,中文翻译我也不太清楚,什么?俄狄浦斯情意综,是,是,唔,什么?恋母情结,是,是,我也不敢Sure,好,Anyway,你们都知道Oedipus Complex,中文,唉,中文翻译真是……”当然,一次演讲只停下来抱怨一次中文是绝对不够光彩的,段数高的人必须五步一楼十步一阁,连讲到Brother—in—law也必须停下来。“是啊,这个字真难翻,姐夫?不,他不是他的姐夫。小舅子?也不是小舅子,什么?小叔子——小叔子是什么意思?丈夫的弟弟?不对,他是他太太的妹妹的丈夫,连襟,连襟是这个意思吗?好,他的Brother—in—law,他的连,连什么,是,是,他的连襟,中文有些地方真是麻烦,英文就好多了。”
我对这种接驳式的演说真是企慕之至。试观他眉结轻绾,两手张摊的无奈,细赏他摇头叹息,嘴角下撇的韵味,真是儒雅风流,深得摩登才子之趣。细腰的沈约,白脸的何晏万万不能与之相比,而我辈一口标准中文的人更不敢望其项背。“思果”先生竟然不合时宜地大谈起“翻译”来,真正应该闭门“思过”了。万一我们把英文都翻成了流利的中文,以致失去这些美好的、俏皮的、充满异国风情的旖旎的演讲,岂不罪莫大焉。好在思果先生的谬论只是这伟大潮流中的一小股逆流,至少目前还未看出对学术的不良影响。
我生平第二件不如人的事是身体太好,以致失去了抱怨天气、抱怨胃口,以及抱怨一切疼痛的权利。其实我也深知四十岁以上的人如果没有点高血压、糖尿病和胆固醇偏高,简直就等于取得了一张如假包换的清寒证明书。而四十岁以下的人如果不曾惹上“神经衰弱”“胃痛”“寂寞的十七岁”之类的症候,无异自己承认IQ偏低,(IQ该翻成什么,我不太清楚,噢,也许你说的对,好像是翻成智商)我不幸青黄不接,既没有捞着年轻人的病,也没赶上中老年人的热闹,真真是古人所谓的“粗安”。而且胃口尤其好,健康得近乎异常,在酒席上居然可以从拼盘吃到甜点,中间既不怕明虾引起敏感,也不嫌血蛤腥气,更压根儿没有想起肠子肚子是文明人该忌讳的东西,上青菜的时候又总是忘了强调一声欢呼:“青菜来了!我最爱吃青菜了!”等别人先叫了我当然不免后悔,但已来不及了。试看人家在说这话的当儿显出多么高华的气质,言下之意不外“我家天天蒸龙炙凤,你这桌珍肴只有青菜是我很少吃到的”。而我觉得天下最可笑的事莫过于到酒席上去吃一棵用苏打水煮得酥软而又绿得古怪蹊跷的芥菜了。
偶然看一眼电视,我总是深感惭愧,简直像做了小偷似的。电视节目是卖药的提供的,看电视而不买药简直像看白戏一样不道德。设若人人都像我一样不道德,还得了吗?可惜卑鄙的我无论是“救心”“救肾”都用不着,整肠健胃的药跟我也无缘,我甚至还忘了复兴固有文化人人有责的信条,居然也没买过“追风透骨丸”“铁牛运功散”“七厘行血散”,自己也很为自己的厚颜不安。不过我倒建议在这“药物超级市场”的电视广告中,可否加上一种药——专令人生点什么病的药——一来我生了病,自可理直气壮地走进药店,付我应该付的“娱乐费”;二来我也可以稍稍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免得别人谈病的时候,我总是有着被摒弃的自卑。
我第三件不如人的事是生活得太简单,以致失去了形形色色可资抱怨的资料。我也很想抱怨自己的记性坏,但因缺少几分富贵气,即使勉强凑热闹抱怨两句,未必使“贵人多忘”的逆定理即“多忘贵人”成立。我也很想抱怨台北的路不及纽约好找,但不成器的我一打开地图立刻就知道去龙山寺,去后港里,乃至于去深坑去倒吊子该坐什么车。我更羡慕的抱怨是抱怨台北的菜馆变不出花样来,抱怨真正优秀的厨子都出国做了宣慰使。说来不怕人耻笑,我即使吃一碗牛肉面、一碗担担面也觉得回味无穷。我甚至迷信中国厨子做的汉堡牛肉饼(看,好好一个用Hamburger的机会被我错过了!)也比洋人做得好吃些。对于那些高高兴兴地抱怨佣人难伺候、抱怨司机难请、抱怨女秘书不好找的人物,我其实是艳羡万分,假如我能再做一遍小学生,再有机会写一遍“我的志愿”,我一定不再想当总统或科学家了,我只愿能够做一个时时刻刻可以抱怨的人。大抱怨固然可以造成大显赫的感觉,小抱怨也颇能顾盼自雄,足以造成不肖如我者的嫉妒。说来真丢脸,我已经无行到连抱怨汽油贵的人都嫉妒的程度了。(因为我和我的朋友辈从来不买汽油,我的朋友们用汽油只止于打火机,我们也很想说几句话抱怨石油恐慌,但总壮不起胆来。)我嫉妒人家抱怨儿子不吃饭、不吃猪肝、不吃鸡腿——因为我的儿子从来不晓得儿子吃饭前还有“母亲应该恳切地哀求,并许以郊游、逛街、冰淇淋等”的“文明规则”。相较之下,很为犬子“援筷直吃”的缺乏教养的表现而羞愧,至于那些抱怨股票不好做,抱怨女儿不好好学钢琴,抱怨丈夫不回家吃饭,抱怨太太花钱如水,抱怨全台北没有一个好手艺的西装师傅,抱怨买不到真正的美国生芹菜,无一不令人闻之自卑而汗颜。
我恨自己缺乏抱怨的资料,不过好在我虽然身不能至,尚能心向往之。我深恐有人仍然恬不知耻地不懂得为自己不能抱怨而自卑而羞愤,乃谨撰文,但愿国中人士皆能父以勉子,兄以勉弟,以期他日能湔雪前耻发愤图强,共缔光明之前程。
谁敢
那句话,我是在别人的帽徽上读到的,一时找不出好的翻译,就照英文写出来,把图钉按在研究室的绒布板上,那句话是:
Who dares wins.(勉强翻,也许可以说:“谁敢,就赢!”)
读别人帽徽上的话,好像有点奇怪,我却觉得很好,我喜欢读白纸黑字的书,但更喜欢写在其他素材上的话。像铸在洗濯大铜盘上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像清风过处,翻起文天祥的囚衣襟带上一行“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像古埃及的墓石上刻的“我的心,还没有安睡”。喜欢它们,是因为那里面有呼之欲出的故事。而这帽徽上的字亦自有其来历,它是英国二十二特种空勤部队(简称S.A.S)的“队标”(如果不叫“队训”的话)。这个兵团很奇怪,专门负责不可能达到的任务,一九八〇那年,他们在伦敦太子门营救被囚于伊朗大使馆里的人质。不到十五分钟,便制伏了恐怖分子,救出十九名人质,至今没有人看到这些英雄的面目,他们行动时一向戴着面套,他们的名字也不公布,他们是既没有名字也没有面目的人,世人只能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情。
“Who dares wins.”
这样的句子绣在帽徽上真是沸扬如法螺,响亮如号钹。而绣有这样一句话的帽子里面,其实藏有一颗头颅,一颗随时准备放弃的头颅。看来,那帽徽和那句话恐怕常是以鲜血为插图为附注的吧!
我说这些干什么?
我要说的是任何行业里都可以有英雄。没有名字,没有面目,但却是英雄。那几个字钉在研究室的绒布板上,好些年了,当时用双钩钩出来的字迹早模糊了,但我偶然驻笔凝视之际,仍然气血涌动,胸臆间鼓荡起五岳风雷。
医者是以众生的肉身为志业的,而“肉身”在故事里则每是几生几世修炼的因缘,是福慧之所凝聚,是悲智之所交集,一个人既以众生的肉身为务,多少也该是大英雄大豪杰吧?
我所以答应去四湖领队,无非是想和英雄同行啊!“谁敢,就赢!”医学院里的行者应该是勇敢的,无惧于课业上最大的难关,无惧于漫漫长途间的困顿颠踬,勇于在砾土上生根,敢于把自己豁向茫茫大荒。在英雄式微的时代,我渴望一见以长剑劈开榛莽,一骑遍走天下的人。四湖归来,我知道昔日山中的一小注流泉已壮为今日的波澜,但观潮的人总希望看到一波复一波的浪头,腾空扑下,在别人或见或不见之处,为岩岬开出雪白的花阵。但后面的浪头呢,会及时开拔到疆场上来吗?
谁敢,就赢。
敢于构思,敢于投身,敢于自期自许,并且敢于无闻。
敢于投掷生命的,如S.A.S会赢得一番漂亮的战果。敢于深植生命如一粒麦种的阳明人,会发芽蹿进,赢得更丰盈饱满的生命。有人敢吗?
林中杂想
一
我躺在树林子里看《水浒传》。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暑假前,我答应学生“带队”,所谓带队,是指带“医疗服务队”到四湖乡去。起先倒还好,后来就渐渐不怎么好了。原来队上出了一位“学术气氛”极浓的副队长,他最先要我们读胡台丽的《媳妇入门》,这倒罢了,不料他接着又一口气指定我们读杨懋春的《乡村社会学》,吴湘相的《晏阳初传》,苏兆堂翻译的《小龙村》等等。这些书加起来怕有一尺高,这家伙也太烦人了,这样下去,我们医学院的同学都有成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危险。
奇怪的是口里虽嘟嘟囔囔地抱怨,心里却也动心,甚至下决心要去看一本早就想看的萨孟武的《水浒传与中国社会》。问题是要看这本书就该把《水浒传》从头再看一遍。当时就把这本厚厚的章回塞进行囊,一路同去四湖。
而此刻,我正躺在林子里看《水浒》,林子是一片木麻黄,有几分像好汉出没的黑松林,这里没有好汉,奇怪的是倒有一批各自说着乡音的退伍军人,(在这遍地说着海口腔的台西地带,哪来的老兵呢)正横七竖八地躺在石凳上纳凉,我睡的则是一张舒服的折床,是刚才一个妇人让给我的,她说:“喂,我要回家吃饭了,小姐,你帮我睡好这张床。”
咦,世间竟有如此好事,我当即把内含巨款的皮包拿来当枕头,(所谓巨款,其实也只有五千元,我一向不爱多带钱,这一次例外,因为自觉是“领队老师”,说不定队上有“不时之需”)舒舒服服躺下,看我的《水浒》。当时我也刚吃过午饭,太阳正当头,但经密密的木麻黄一过滤,整个林子荫荫凉凉的,像一碗柠檬果冻。我正看到二十八回,武松被刺配二千里外的孟州,路上其实他尽有机会逃跑,他却宁可把松下的枷重新戴上,把封皮贴上,一步步自投孟州而来。
二
一路看下去,不能不叫痛快,武松那人容易让人记得的是景阳岗打虎的那一段。现在自己人大了,回头看那一段,倒也不觉可贵,他当时打虎,其实也是非打不可,不打就被虎吃,所以就打了,此外看不出他有什么高贵动机,只能证明,他是天生的拳击好手罢了。倒是二十八回里做了囚徒的武松,处处透出洒脱的英雄骨气。
初到配军,照例须打一百杀威棒,武松既不去送人情,也不肯求饶,只大声大气说:
都不要你众人闹动。要打便打!我若是躲闪一棒的,不是打虎好汉!从先打过的都不算,重新再打起!我若叫一声,便不是阳谷县为事的好男子——两边看的人都笑道:“这痴汉弄死!且看他如何熬!”——
武松不肯折了好汉的名,仍然嚷着:
要打便打毒些,不要人情棒儿,打我不快活!
不想事情有了转机,管营想替他开脱,故意说:
新到囚徒武松,你路上途中曾害甚病来?
武松不领情,反而犟嘴:
“我于路不曾害!酒也吃得,饭也吃得,肉也吃得,路也走得!”管营道:“这厮是途中得病到这里,我看他面皮才好,且寄下他这顿杀威棒。”两边行仗的军汉低低对武松道:“你快说病。这是相公将就你,你快只推曾害便了。”武松道:“不曾害!不曾害!打了倒干净!我不要留这一顿‘寄库棒’!寄下倒是钩肠债,几时得了!”两边看的人都笑。管营也笑道:“想你这汉子多管害热病了,不曾得汗,故出狂言。不要听他,且把去禁在单身房里。”
及至关进牢房,其他囚徒看他未吃杀威棒,反替他担忧起来,告诉他此事绝非好意,想必是使诈,想置他于死,还活灵活现地形容“塞七窍”的死法叫“盆吊”,用黄沙压则叫作“大布袋”。不料武松听了,最有兴趣的居然是想知道除了此两法以外,还有没有第三种,他说:
还有什么法度害我?
当下,管营送来美食。
武松寻思道:“敢是把这些点心与我吃了却来对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却再理会!”武松把那镟酒来一饮而尽,把肉和面都吃尽了。
武松那一饮一食真是潇洒!人到把富贵等闲看,生死不萦怀之际,并且由于自信,相信命运也站在自己这一边时,才能有这种不在乎的境界,才能有这种高级的天地也奈何他不得的无赖。
吃完了,他冷笑一声:
看他怎地来对付我!
等正式晚饭送来,他虽怀疑是“最后的晚餐”,还是吃了。饭后又有人提热水来,他虽怀疑对方会趁他洗澡时下毒手,仍然不在乎,说:
我也不怕他!且得洗一洗。
这几段,真的越看越喜,高起兴来,便翻身拿笔画上要点,加上眉批,恨不得拍掌大笑,觉得自己也是黑松林里的好汉一条,大可天不怕地不怕地过它一辈子。
三
回想起前天随队来四湖的季医生跟我说的一段话,她说:“你看看,这些小朋友,他们问我,目前群体医疗的政策虽不错,但是将来卫生署总要换人的呀,换了人,政策不同,怎么办?”
两人说着不禁摇头叹气,我们其实不怕卫生署的政策不政策,我们怕的是这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为什么先自把初生之犊的锐气给弄得没有了?
是因为一直是好孩子吗?是因为觉得一切东西都应该准备好,布置好,而且,欢迎的音乐已奏响,你才顺利地踏在夹道花香中起步吗?唐三藏之取经,岂不是“向万里无寸草处行脚”,盘古开天辟地之际,混沌一片,哪里有天地?天是由他的头颅顶高的,地是由他踏脚处来踩实踩平的。为什么这一代的年轻人,特别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那一批,却偏偏希望像古代的新媳妇,一路由别人抬花轿,抬到婆家。在婆家,有一个姓氏在等她,有一个丈夫在等她,有一碗饭供她吃——其实,天晓得,这种日子会好过吗?
武松算不得英雄、算不得豪杰,只不过一介草莽武夫,这一代的人却连这点草莽气象也没有了吗?什么时候我们才不会听到“饱学之士”的“无知之言”道:“我没办法回国呀,我学的东西太尖端,国内没有我吃饭的地方呀!”
孙中山革命的时候,是因为有个“中华民国筹备处”成立好了,并且聘他当主任委员,他才束装回国赴任的吗?曹雪芹是因为“国家文艺基金会”委托他着手撰写一部“当代最伟大的小说”,才动笔写下《红楼梦》第一回的吗?
能不能不害怕,不担忧呢?甚至是过了许多年回头一望的时候,才猛然想起来大叫一声说:“哎呀,老天,我当时怎么都不知道害怕呢?”
把孔子所不屑的“三思而行”的踌躇让给老年人吧!年轻不就是有莽撞往前去的勇气吗?年轻就是手里握着大把岁月的筹码,那么,在命运的赌局里做乾坤一掷的时候,虽不一定赢,气势上总该能壮阔吧?
四
前些日子,不知谁在服务队住宿营地的门口播放一首歌,那歌因为是早晨和中午的代用起床号,所以每天都要听上几遍,其实那首歌唱得极有味道,沙嘎中自有其抗颜欲辩的率真,只是走来走去刷牙洗澡都要听他再三重复那无奈的郁愤,心里的感觉有点奇怪:
告诉我,世界不会变得太快
告诉我,明天不会变得更坏
告诉我,人类还没有绝望
告诉我,上帝也不会疯狂
……
这未来的未来,我等待……
听久了,心里竟有些愀然,为什么只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呢?一颗恭谨聆受的心并没有“错”,但,那么年轻的嗓音,那么强盛的肺活量,总可以做些什么可以比“等待别人告诉我”更多的事吧?少年振衣,岂不可作千里风幡看?少年瞬目,亦可壮作万古清流想。如此风华,如此岁月,为什么等在那里,为什么等人家来“告诉我”呢?
为什么不是我去“告诉人”呢!去啊!去昭告天下,悬崖上的红心(或作红星)杜鹃不会等人告诉它春天来了,才着手筹备开花,它自己开了花,并且用花的旗语告诉远山近岭,春天已经来了。明灿逼人的木星,何尝接受过谁的手谕才长倾其万斛光华?小小一只绿绣眼,也不用谁来告诉它清晨的美学,它把翠羽的身子在枝头浓缩为一撇“美的据点”。万物之中,无论尊卑,不都各有其美丽的讯息要告诉别人吗?
有一首英文的长歌,名字叫“to Tell the Untold”,那名字我一看就入迷,是啊,“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真的,仲尼仆仆风尘,在陌生的渡口,向不友善的路人问津,为的是什么?为的岂不是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吗?达摩一苇渡江,也无非本着和圣人同样的一点初衷。而你我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孜孜于知识的殿堂,为的又是什么?难道不是要得到更真切的道和理,以便去告诉后人吗?我们认真,其实也只为了让自己告诉别人的话更诚恳、更扎实而足以掷地有声(无根的人即使在说真话的时候也类似谎言——因为单薄不实在)。
那唱歌的人“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并不是错误,但能“去告诉别人”岂不更好?去告诉世人,我们的眼波未枯,我们的心仍在奔驰;去告诉世人,有我在,就不准尊严被抹杀,生命被冷落,告诉他们,这世界仍是一个允许梦想、允许希望的地方;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可以栽下树苗也可以期待清荫的土地。
五
回家吃饭的妇人回来了,我把床还她,学生还在不远处的海清宫睡午觉,我站起身来去四面乱逛。想想这世界真好,海边苦热的地方居然有一片木麻黄,木麻黄林下刚好有一张床等我去躺,躺上去居然有几百年前的施耐庵来为我讲故事,故事里的好汉又如此痛快可喜。想来一个人只要往前走,大概总会碰到一连串好事的,至于倒霉的事呢?那也总该碰上一些才公平吧?可是事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碰到倒霉事,总奈何我不得呀!
想想年轻是多么好,因为一切可以发生,也可以消弭,因为可以行可以止可以歌可以哭,那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真的,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遇见
一个久晦后的五月清晨,四岁的小女儿忽然尖叫起来。
“妈妈!妈妈!快点来呀!”
我从床上跳起,直奔她的卧室,她已坐起身来,一语不发地望着我,脸上浮起一层神秘诡异的笑容。
“什么事?”
她不说话。
“到底是什么事?”
她用一只肥匀的有着小肉窝的小手,指着窗外。而窗外什么也没有,除了另一座公寓的灰壁。
“到底什么事?”
她仍然秘而不宣地微笑,然后悄悄地透露一个字:“天!”
我顺着她的手望过去,果真看到那片蓝过千古而仍然年轻的蓝天,一尘不染令人惊呼的蓝天,一个小女孩在生字本上早已认识却在此刻仍然不觉吓了一跳的蓝天,我也一时愣住了。
于是,我安静地坐在她的旁边,两个人一起看那神迹似的晴空,她平常是一个聒噪的小女孩,那天竟也像被震慑住了似的,流露出虔诚的沉默。透过惊讶和几乎不能置信的喜悦,她遇见了天空。她的眸光自小窗口出发,响亮的天蓝从那一端出发,在那个美丽的五月清晨,它们彼此相遇了。那一刻真是神圣,我握着她的小手,感觉到她不再只是从笔画结构上去认识“天”,她正在惊讶赞叹中体认了那分宽阔、那分坦荡、那分深邃——她面对面地遇见了蓝天,她长大了。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像棉花似的,有些飘到草地上,有些飘入湖水里,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暗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像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漫地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靠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条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但造物者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种子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我的幽光实验
闰三月,令人犹豫。恋旧的人叫它暮春,务实的人叫它初夏——我却趑趑趄趄,认为是春夏之交。
这一天,下午五点,我回到家。时令姑且算它是春夏之交,五点钟,薄暮毕竟仍悄悄掩至了。这一天,丈夫和女儿刚好都有事不回家吃晚饭。我开了门,一个人站在门前,啊!我等这一天好久了,趁他们不在,我打算来做我的“幽光实验”。
想做这个实验想了好一阵子,说起来,也不过发自一点小小的悲愿,事情是这样的:我反核,可是,我却用电。我反对我们的核能废料运到雅美人的碧波家园去掩埋,然而,我却每个月出钱给电力公司以间接支持他们的罪行,我为自己的伪善而负疚。不得已,只好以少用电来消孽。因此,在生活里,我慎重地拒绝了冷气。执教于公立学院,学校的预算比捉襟见肘的私立大学是阔多了,连工友室也装冷气,全校不装冷气的大概只剩我一个了。每次别人惊讶问起的时候,我一概以“我不怕热”挡过去。后来,某次聊天,发现林正杰也不用冷气,不禁叹为知己。台北市的盛夏,用自己一身汗水去抗拒苦热,几乎接近悲壮。这其间,也无非想换个心安。“又反核四厂,又装冷气机”,对我而言,简直是基本上的文法不通,根本是说不出口的一句话。
除了冷气机不用之外,还能不能找个法子省更多的电呢?我问自己。
有的,我想,如果每一天晚一点才开灯的话。
听母亲说,外婆和曾外婆,她们虽然家境富裕,却都是在黄昏时摸黑做针线的。“她们的眼睛真好哩!摸黑缝出来的也是一手好针线呢!她们摸黑还能穿针,一穿就进。”
我遥想那属于她们的年代,觉得一针一线都如此历历分明。人类过其晨兴夜寐的岁月总也上万年了,电灯却是近百年来才有的事。油灯、蜡烛在当年恐怕都是能省则省的奢侈品。既然从太古到百年前,人类都可以生活得好好的,可见“电力”是个“没有也罢”的东西。
上帝造人,本是一件简单的生物:早晨起床,工作,晚上睡觉,睡觉前的时间可以摸黑做一些半要紧半不要紧的事,例如洗澡、看书、讲故事、作诗。
反正上帝他老人家该负全责的,白昼是他安排的,黑夜是他规划的。那么,在昼夜之间的夕暮,也该归他管才对。根据这样的逻辑演绎下来,人类的眼睛当然理该可以适应这时刻的光线。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类变得像一个神经质的小孩,不能忍受一点点幽暗。一个都市人,如果清晨五点醒来,连想都不用想,他的第一个本能大概就是急急按下电灯开关,让屋子大放光明。他已经完全不能了解,一个人其实也可以静静地坐在黎明前的幽光里体会时间进行的感觉。那时刻,仿佛宇宙间有一把巨大的天平,我在天平此端,幽光,在彼端。我与幽光对坐,并且感知那种神秘无边的力量。方其时,人,仿佛置身密林,仿佛沉浮于深泽大沼,仿佛穴居野处的上古,仿佛胎儿犹在母体,又仿佛易经乾卦里的那只“潜龙”正沉潜某处,尚未用世。方其时,“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是《千字文》的句子,古代小孩启蒙时要念的第一篇,是幼童蒙昧的声音在念宇宙蒙昧期的画面——一切还停顿在圣经创世纪的首章首句:
“未始之始,未初之初……地则空虚浑沌,渊面黑暗……”
坐在这样黎明前的幽光里,何须什么飞利浦牌或旭光牌的电灯来打扰。此时此刻,那曾经身处幽潜的地球和曾经结胎于幽潜子宫中的我,一起回到暖暖幽光中,一起重温我们的上古史。当此之际,我与大化之间,心会神通,了无窒碍。此刻,灯光,除了是罪恶,还会是什么呢?
黄昏,是另一段幽光时分。现代人对付黄昏的好办法无他,也是立刻开灯。不错,立刻开灯的结果是立刻光明,但我们也立刻失去自己和天象之间安详徐舒的调适关系。
现代的人类如此骄纵自己,夏天不容自己受热,冬天不容自己受冷,黄昏后又不容自己稍稍受一点黑。
然而,此刻是下午五时,我要来做个实验。今晚,我来试试不开灯,让我来验证“黄昏美学”,让我体会一下祖母时代的生活步调,我就不信那样的日子是不能。
记得十多年前,有一次为了报道兰屿的兰恩幼稚园,带着个摄影家去那里住过一阵子。简单的岛,简单的海,简单的日出日落。没有电,日子照过。黎明四五点,昊昊天光就来喊你,嗓音亮烈,由不得你不起床。黑夜,全岛漆黑,唯星星如凿在天壁上的小孔,透下神界的光芒。
在岛上,黄昏没有人掌灯。
及夜,幼稚园里有一盏气灯,远近的孩子把这里当阅览室,在灯下做功课。
而此刻,在台北,我打算做一次小小的叛逆,告别一下电灯文明。
天不算太黑,也许我该去煮饭,但此刻拿来煮饭太可惜,走廊上光线还亮,先看点书吧。小字看来伤眼,找本线装的来看好了。那些字个个长得大手大脚的,像庄稼汉,很老实可信赖的样子。而且,我也跟他们熟了,一望便知,不需细辨。在北廊,当着一棵栗子树,两钵鸟巢蕨和五篮翠玲珑,我读起陶诗来——“……斯晨斯夕,言息其庐,花药分列,林竹翳如。清琴横床,浊酒半壶,黄唐莫逮,慨独在予。”
哇!不得了,人大概不可有预设立场,一有立场,读什么都好像来呼应我一般。原来这陶渊明也注意到“林竹翳如”之美了,要是碰到今人拍外景,就算拍竹林,大概也要打上强光,才肯开镜吧?
没读几首诗,天色更“翳如”了,不开灯,才能细细感觉出天体运行的韵律,才能揣摩所谓“寸阴”是怎么分分寸寸在挪移在推演的。
一日的时光其实是一段完美具足的生命,每一刹那都自有其美丽。然而,强灯夺走了暮色,那沉潜安静的时分,那鸟归巢兽返穴的庄严行列,在今天这个时代,全都遭人注销,化为明灿的森严的厉光。
只因我们不肯看暮色吗?
天更暗,书已看不下去,便去为植物浇水。
我因刚读了几行诗,便对走廊上的众绿族说:“唉,你们也请喝点水,我们各取所需吧!”
接下来,我去煮饺子。厨房靠南侧,光线很好,六点了,不开灯还不成问题,何况有瓦斯炉的蓝焰。饺子煮好,浇好作料,仍然端到前面北廊去吃。天愈来愈暗,但吃起饺子来也没什么不便。反正一个个夹起塞进嘴巴,也不需仔细的视觉。我想从前古人狩猎归来,守着一堆火,把兔肉烤好,当时洞穴里不管多黑,单凭嗅觉,任何人也能把兔子腿正确地放进嘴里去的。今人食牛排仍喜欢守着烛光,想来也是借一点怀古的心情。
饺子吃罢,又剥了一个葡萄柚来吃,很好,一点困难也没有。我想,人类跟食物的关系是太密切了,密切到不需借助什么视觉了。
饭后原可去放点录音带来听,但开录音机又要用电,我想想,不如自己来弹钢琴,反正家里没人,而我对自己一向又采高度容忍政策。
钢琴弹得不好,但不需看谱,暮霭虽沉沉,白键却井然,如南方夏夜的一树玉兰,一瓣瓣馥白都是待启的梦。
琴虽弹得烂,但键音本身至少是琤琮可听的。
起来,在客厅里做两下运动,没有师承,没有章法,自己胡乱伸伸腿,扭扭腰,黑暗中对自身和自身的律动反觉踏实真切,于是对物也觉有亲了。楼下传来花香,我知道是那株二人高的万年青开了花。花不好看,但香起来一条巷子都为之惊动,只有热带植物才会香得如此离谱。嗅觉自有另一个世界,跟眼睛的世界完全不同,此刻我真愿自己是一只小虫,凭着无误的嗅觉,投奔那香味华丽的夜之花。
我的手臂划过夜色,如同泅者,泅过黑水沟,那深暗的洋流。我弯下腰去,用手指触摸脚尖,宇宙漠然,天地无情,唯我的脚趾尖感知手指尖的一触。不需华灯,不需明目,我感受到全人类的智慧也不能代替我去感知的简单触觉。
闻着楼下的花,我忽然想起自己手种的那几丛茉莉花来,于是爬上顶楼,昏暗中闻两下也就可以“闻香辨位”了,何况白色十分奇特,几乎带点荧光。暗夜中,仿佛有把尖锐的小旋刀,一旋便凿出一个白色的小坑。那凿坑的位置便是小白花从黑夜收回的失土,那小坑竟终能保持它自己的白。
原来每朵小白花都是白昼的遗民,坚持着前朝的颜色。
我把那些小花摘来放在我的案头,它们就一径香在那里。
我原以为天色会愈来愈暗,岂料不然。楼下即有路灯,我无须凿壁而清光自来。但行路却须稍稍当心,如果做“幽光实验”,弄得磕磕碰碰的,岂不功亏一篑?好在是自己的家,什么地方有什么东西,大致心里是知道的。
决定去洗澡,在幽暗中洗澡自可不关窗,不闭户,凉风穿牖,莲蓬头里涌出细密的水丝。普通话叫“莲蓬头”,粤语叫“花洒”,两个词眼都用得好。在香港冲凉,(大概由于地处热带,广东人只会说“冲凉”,他们甚至可以说出“你去放热水好让我冲凉”的怪话来)我会自觉是一株给“花洒”浇透了的花。在台湾沐浴,我觉得自己是瑶池仙童,手握一柄神奇的“莲蓬”。
不知别人觉得人生最舒爽的刹那是什么时候,对我而言,是浴罢。沐浴近乎宗教,令人感觉尊重而自在。孔子请弟子各言其志,那叫点的学生竟说出“浴乎沂,风乎舞雩”的句子。耶稣受洗约旦河,待他自河中走上河岸,天地为之动容。经典上记录那一刹那谓“当时圣灵降其身,恍若鸽子”。回教徒对沐浴,更视为无上圣事。印度教徒就更不必提了。
而我只是凡世一女子,浴罢静坐室中,虽非宗教教主,亦自雍容。把近日偶尔看到想起之事,一一重咀再嚼一遍。譬如说,因为答应编译馆要为他们编高中的诗选,选了一首王国维的《浣溪沙》,把那三句“试上高峰窥皓月,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细细揣想,不禁要流泪。想大观园里的黛王,因一句“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便痛彻心扉。人世间事大抵如此;人和人可以同处一室而水火不容,却又偶尔能与千年百年前的人相契于心,甚至将那人深贮在内心的泪泉从自己的目眶中流了出来。
黑暗中,我枯坐,静静地想着那谜一般的王国维,他为什么要投昆明湖呢?今年二月,我去昆明湖,湖极大,结了冰,仿佛冰原。有人推着小雪橇载人在冰上跑。冰上尖风如刀,我望着厚实的大湖,一径想:“他为什么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去死呢?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会去死呢?”
恍惚之间,也仿闻王国维讷讷自语:“他们为什么要活着呢?他们得要有多大的耐心才能活下去呢?——在这庸俗崩解的时代。”
而思索是不需灯光的,我在幽光中坐着,像古代女子梳她们及地的乌丝,我梳理我内心的喜悦和恻痛。
我去泡茶,两边瓦斯口如同万年前的两堆篝火,一边供我烤焙茶叶,一边烧水。水开了,茶叶也焙香了。泡茶这事做起来稍微困难一点,因为要冲水入壶。好在我的茶壶不算太小,腹部的直径有十五公分,我惯于用七分乌龙加三分水仙,连泡五泡,把茶汤集中到另外一只壶里,拿到客厅慢慢啜饮。
我喝的茶大多便宜,但身为茶叶该有的清香还是有的,喝茶令人顿觉幸福,觉得上接五千年来的品位,(穿丝的时候也是,丝织品触擦皮肤的时候令人意会到一种受骄纵的感觉,似乎嫘祖仍站在桑树下,用慈爱鼓励的眼神要我们把丝衣穿上)茶怎能如此好喝?它怎能在柔粹中亮烈,且能在枯寂处甘润,它像撒豆成兵的魔法,在五分钟之内便可令一山茶树复活,茶香洌处,依然云缭雾绕,触目生翠。
有人喝茶时会闭目凝神,以便从茶叶的色相中逃离,好专心一意品尝那一点远馨。今晚,我因独坐幽冥,不用闭目而心神自然凝注,茶香也就如久经禁锢的精灵,忽然在魔法乍解之际,纷纷逸出。
电话铃响了,我去接。
曾有一位日本妇人告诉我,在日本,形容女人间闲话家常为“在井旁,边洗衣服边谈的话”,我觉得那句话讲得真好。
我和我的女伴没有井,我们在电话线上相逢,电话就算我们的井栏吧。她常用一只手为儿子摩背,另一只手拿着电话和我聊到深夜。
我坐在十五年前买的一把“本土藤椅”里,椅子有个名字叫“虎耳椅”,有着非常舒服的弧度,可惜这椅子现在已经买不到了。
适应黑暗以后,眼睛可以看到榉木地板上闪着柔和的反光。我和我的女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为什么要开灯呢?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啊!摸黑说话别有一种祥谧的安全感。祈祷者每每喜欢闭目,接吻的人亦然,不用灯不用光的世界自有它无可代替的深沉和绝美。我想聊天最好的境界应该是:星空下,两个垂钓的人彼此坐得不远不近,想起来,就说一句,不说的时候,其实也在说,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温柔无边的黑暗。
丈夫忽然开门归来:“哎呀!你怎么不开灯?”
“啪”的一声,他开了灯,时间是九点半。我自觉像一尾鱼,在山岩洞穴的无光处生存了四个半小时(据说那种鱼为了调适自己配合环境,全身近乎透明)。我很快乐,我的“幽光实验”进行顺利,黑暗原来是如此柔和润泽且丰沛磅礴的。我想我该把整个生活的调子再想一想,再调一调。也许,我虽然多年身陷都市的战壕,却仍能找回归路的。
后记:整个“幽光实验”其实都进行顺利,只是第二天清晨上阳台,一看,发现茉莉花还是漏摘了三朵,那三朵躲在叶子背后,算是我输给夜色的三枚棋子。
我知道你是谁
一
在这八月的烈阳下,在这语音聱牙的海口腔地区,我们开着车一路往前走,路上偶然停车,就有人过来点头鞠躬,我站在你身旁,狐假虎威似的,也受了不少礼。
——这时候,我知道你是谁,你的名字叫做“医生”。
到了这种乡下地方,我真是如鱼得水,原因说来也简单可笑,只因我爱瓮。而这里,有取之不尽的破瓦烂罐。老一辈用的咸菜瓮,如今弃置在墙角路旁,细细的口,巨大的腹——像肚子里含蕴了千古神话的老奶奶,随时可以为你把英雄美人、成王败寇的故事娓娓说上一箩筐。
而这样的瓮偶然从蔓草丛里冒出头来,有时蹲在一只老花猫的爪下,有时又被牵牛花的紫毯盖住,沉沉睡去。
“老师,你看上了什么瓮,就告诉我,这里的人我都认识,瓮这种东西,反正他们也不太用了,只要我开口,他们大概总是肯卖肯送的。”
然而这也不是什么“伯乐过处,万马空群”的事业,所谓爱瓮,也不过乞得一两只回家把玩把玩,隐隐然觉得自己拥有一些像“宇宙黑洞”般的神秘空间罢了。
捡了两个瓮,你忽然说:“我得去一位老阿婆家,我估计她这两天差不多了,我得去给她签死亡证明。”
我们走进三合院,是黄昏了,夕阳凄艳,小孩子满院乱跑,红面番鸭走前巡后,一盆纸钱熊熊烧着,老阿婆已过世了。
全家人在等你,等你去签名,等你去宣告,宣告一个生命庄严的落幕。我站在旁边,看安静的中堂里,那些谦卑认命的眼睛。(真的,跟死亡,你有什么可争的呢?)也许是缘分吧?我怎会千里迢迢跑到这四湖乡来参与一个老妇人的终极仪式呢?斜阳依依,照着庭院中新开的“煮饭花”,(可叹那煮饭一世的妇人,此刻再也不能起身去煮饭了)我和这些陌生人一起俯首为生命本身的“成”“坏”过程而悲伤。
——那时候,我知道你是谁,你这曾经与我一同分享过大一文学课程的孩子,如今,你的名字叫“医生”。
二
借住在蔡家,那家人,我极喜欢,虽然有点受不了海口腔的台语。
喜欢那只牛,喜欢那夜晚多得不可胜数的星星,喜欢一家人脸上纯中国式的淡淡木木的表情。(是当今世上如此稀有的表情啊!)
你说,这一带的农人,他们使用农药,农药令整个台湾受害,但他们自己也是受害人。在撒毒的时候,他们自己也慢性中毒,许多人得了肝病。蔡老先生的肝病其实也不轻了。送我回蔡家,顺便也给蔡老先生看看病。
“自从用药以后,”你暗暗对我说,“出血止住,大便就比较漂亮了。”
对一生追求文学之美的我来说,你的话令我张口错愕,不知如何回答。在这个世界上,像“漂亮”这样的形容词和“大便”这样的主词是无论如何也接不上头的啊!
然而我知道,你说这话是诚心诚意的,这其间自有某种美学。
我对这种美学肃然起敬。
只因我知道持这种美学的人是谁,那是你——医生。
三
人山人海,医院门口老是这样,我和季坐在诊疗室一隅,等你看完最后的病人。
走进诊疗室的是一个小男孩和他的母亲,母亲很紧张,认为小孩可能有疝气。小孩大概才六七岁吧!
你故意和小孩东聊西扯,想缓和一下气氛,而那母亲,那乡下地方的女人,对聊天倒很能进入情况,可以立刻把什么人的什么事娓娓道来,小孩的恐惧也渐渐有点化解的样子。
由于孩子长得矮,你叫他站在诊疗床上。
“脱下裤子来让我看看!”大概你认为时机成熟了。
没想到小男孩比电检处更讲究“三点不露”的原则,他一手护住裤腰,一手用力推了你一把,嘴里大叫一声:
“你三八啦!”
我和季忍俊不禁,大笑起来。
我想起小时候看的一幅漫画,一个小男孩用他暗藏的水枪射了医生一头一脸,然后,他理直气壮地向尴尬的母亲解释道:
“是他,他先用槌子敲我膝盖,我才射他的!”
原来小病人有那么难缠。我想,这种事也只是很小很小的Case罢了,麻烦的事,一定还多着呢!
但我相信你能对付的,因为,我知道你是谁,你的名字叫“医生”。
四
“有时候,我充满无力感。”
下午的诊所里,你的侧影有些忧伤。
“我忽然发现医疗能做的很少,环境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水不好了,食物不对了,医疗又能补救什么呢?”
你碰到我此生最痛最痛的问题了,我不敢和你谈下去。全世界的环境都坏了,台湾也坏了。幼小时节那些清澈见底的小河,河里随便一捞就是一把的小鱼小虾哪里去了?那些树、那些鸟、那些蝉、那些萤火虫,都到哪里去了?
我知道你的忧伤,你的痛。正如在百年前习医的孙中山和鲁迅心中,也各有其痛。我认识你,你的忧世的面容。你,一个“医生”。
五
“病人一直拉肚子,一直拉,但是却找不出原因来,”你说,“经过会诊,还是找不出原因来,最后,就送到精神科来。”
那是一场小型的有关精神病学的演讲,但不知为什么,听着听着,令人眼中涨满泪意。
“我慢慢和他谈话,发现他是个只身在台的老兵,想回老家,可是那时候还没解严,不准回去。他原来是该痛哭流涕的,可是这又是个不让男人可以哭的社会,他的身体于是就选择了腹泻来抗议……”
这是精神医学吗?我竟觉得自己在听一首诗的精心的笺注,一首属于这世纪的悲伤史诗的笺注。
那个病人,就如此一直流耗着,一直消减着。我想起这事,就要落泪,为病人,也为那窥及灵魂幽秘处的精神医学……
是的,我知道你是谁,你这因了解太多而悸动不已的人,你,医生。
六
因为要参加一个校际朗诵比赛,你们便选了诗,进行练习。我是指导老师,在台下一遍遍地听,一遍遍地修正。
其中有一句独诵是你的,但每次你用极低沉哀缓的声音念“当——我——年——老——”同学就吃吃地笑出声来。并不是你念得不好,而是一颗年轻的心实在不知道什么叫“年老”。把“年老”两字交给十八岁的人去念一念,对他们已足以构成一个荒谬古怪的笑话,除了好笑还是好笑,此外再无其他。
但是,事情渐渐居然变得不再好笑了。那句话像什么奇怪的咒语,渐渐逼到眼前来了。老韩院长匆匆去了,一位姓周的职员也去了——我一直记得他絮絮叨叨地跟我说:你知道吗?你知道吗?开始有阳明的时候,那些办公桌是怎么运来的,全是我用我这个背一张张背上来的呀。——然而,他们走了。
曾有一个同学,极长于模仿老韩院长的声音,凡遇什么有趣的场合,总要抓他表演一番。他则老喜欢学那一段老韩院长最爱自卖自夸赞赏阳明人的话:
“We are Second to none.”
当年他学的时候,大家都开心、都笑,都有大人物遭丑化的无伤大雅的喜悦。而现在,我多想再听一遍那仿制的声音,也许听了以后会哭,但毕竟是久违的故人的声音。就算是仿制的。
“当——我——年——老——”
原来那样的诗不仅是供作朗诵比赛用的句子,它真的蹦到我们的生活里来了。
不,不仅是“当我年老”,还可以是:“当我死去——”
我看着你,你正盛年,但那咒语是谁都逃不过的。于是,我看见你们茂美的青发渐渐凋萎稀少,眼角的鱼纹趑趄游来……
“当我年老——”
当我年老,我知道你们的精神生命里曾有一滴半滴属于我的血,我为此,合十感谢。
当你年老,我知道属于你的一生已经全额付出。
两千年前的英雄恺撒可以这样扬声呼喊:
我来了,
我看见了,
我征服了。
你我却可以轻轻地说:
我来了,
我看见了,
我给予了。
而在你漫长一生的给予之后,我会躲在某个遥远的云端鼓掌、喝彩,说:“啊,我知道你是谁,你是医生。”
后记:这里所写的人都是跟阳明有关的师生,但不指一个人。
幸亏
一
似乎常听人抱怨菜贵,我却从来不然,甚至听到怨词的时候心里还会暗暗骂一句:“贵什么贵,算你好命,幸亏没遇上我当农人,要是我当农人啊,嘿嘿,你们早都买不起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