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缘与人缘 » 书缘与人缘全文在线阅读

《书缘与人缘》书中人语序刘著《渺渺唐山》

关灯直达底部

好久以前,刘绍铭先生写信给我,要我为他在“华美文学”方面的新著写篇序。我自己是个无事忙的大忙人,但是老友之命不敢辞,就答应下来了。慷慨承担了刘兄的好意,老实说,实在出于“债多不愁”的无赖心情,跟他耍赖、拖债罢了;因为在绍铭之前,还有四位好友曾作同样的吩咐,我至今还未交卷呢。

稍后绍铭去纽约开会,旧事重提,我还是满口答应了。不久我们又重逢于台北,这才使我慌起来,看来是非兑现不可了。那时我正另有重担,路过台北去新加坡。屈指一算,新加坡之后,纽约市大就开学了。在这儿,我又是个不得已而“炒回锅肉”的系主任,校中一开学,那就更忙得不可开交,哪有工夫替朋友们的大著写序?

今年(1982年)9、10月份,纽约市大开学后的忙乱,真被它弄得颠三倒四,因而也把为刘著写序的心头负担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孰知10月16日(星期六)下午,忽然门铃大响,邮差送来一包挂号邮件,竟是刘著《渺渺唐山》的校样,编辑先生留条:万事俱备,独缺我这篇“唐序”。看过这小条,再举目四顾,真惶惶如丧家之犬——大有“二十年后,又是条小伙计”的心态。

“书中人”的感慨

《渺渺唐山》我是在无限忙乱的环境之下,抢看了一遍。可是不看则已,一开始看作者自序,我就放不下去了。绍铭本是个令人“一读便放不下去”的作家。等我看到自己竟然也是作者所描述的华美舞台上的小演员之一时,我就益发放不下去了。我想作者可能也就因为我也是“书中人”之一,才要我作序的吧。

当我读到本书第一章中作者提到的“哎哟派”所批评的华美四大作家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提起笔来替他加注了——在那译者尚不知中文姓名的Betty Lee Sung名字之下,我便加上“宋李瑞芳”四字。

瑞芳是位才女。她的前后两位先生,都是与我有三十年交情的老友。她现在是我的同事,将来还会做我的接班人。在她的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我对她也还有过援手之谊呢。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其时正是本书作者所描述的“华美民族运动”发展到最高潮的时候。我本人误入“陈桥驿”,被推动少数民族运动的青年学生“黄袍加身”,卷入了这场可歌可泣的民族运动。

这时是1972年春初,纽约市立大学之内的千把少数民族学生,和他们白种多数中的道义支持者,在校园内发动了一个黑、白、黄、波(波多黎各)、西(南美西班牙与土著的混血儿女)五族共和的大学潮。

我个人那时并不在市大,但在学潮期间,由市大当局紧急电告,赶回纽约,出任市大新成立的亚洲学系的第一任系主任,来平息学潮。那时,这个学潮正义在握,人多势大,市大当局对它是有求必应的;而学潮总部当时对我的要求,以及通过我向学校当局所提出的整理亚洲学系的“五大要求”之一,便是与瑞芳有关的——她那时已是名著《金山》(Mountain of the Gold)的作者,因书应聘为纽约市大“华美学”(Chinese-American Studies)的专任讲师。

这批学潮青年当时加予她的“罪名”(用个后来才出现的名词)便是“歌德派”。他们认为她在书中报喜不报忧,向那鱼肉我先侨百余年的白种种族主义者“歌功颂德”。

我在当时的看法,与这批热血沸腾的青年又略有出入。我认为著述家应享有其个人著述的自由。写华美移民史怎能罢黜百家、独崇“缺德”呢?“歌德”的,也应该让他们“歌”一下——这儿是个“开放的社会”嘛!何况“德”亦不无可“歌”之处呢。

这个恼人的“第五条”最后总算我以去留相争把它划掉了。我为此事,虽与其中少数“哎哟派”争辩了一整夜,但我并没有说服他们。其后这一派激烈分子不但继续批评她,而对我这“老成谋国”的作风亦深致不满——这就是后来“哎哟派”点她名的意蒂牢结的背景。

美东的华美学研究

对于1972年这场风潮,我必须指出,当时这个风潮里的华侨领导分子,都是一批民族感强烈、品学兼优的“华美青年”。他们的团体则是个ABC(American born Chinese,美国土生华人)和CBA(Chinese born Americans,中国出生美洲华侨)“竹心”(前者)、“竹节”(后者)的空前大团结。其中由于背景和个性的不同,难免有温和与过激等等的宗派思想,但大体说来他们都是没有党派背景而动机纯正的。十年后的今天,他们之间好多都已是纽约市挂牌的名医和律师了,有时他们还结伴前来,找我这位“老师”话旧。好汉提起当年勇,好不开心!

在这次风潮中,我原是个不折不扣的“黎大都督”,虽然他们并没有说我是被他们“从床底下拖出来的”。风潮初起时,我原在二百英里之外。我的出面是纽约市立大学校长马歇克(Robert E.Marshak)打电话、送机票,把我请回来帮忙的。

风潮平息之后,亚洲学系正式成立,我便应聘出任该系的第一任系主任。我任内第一要务,除整顿传统的亚洲学科目(历史、文化等科)之外,便是开设十多门美国教育制度上史无前例的“亚美学”(AsianAmericanStudies)的课程,诸如“亚裔民族移民美洲史”、“美国政法制度与亚裔移民适应之研究”、“美国亚裔少数民族社区发展之变迁”、“亚美文学选读”、“亚美文化冲突”等。这些也就是作者在自序上所说的“巧立名目”的课程,为传统的经院学人所不取。

不过,我个人在专修美国历史时,也曾有十年之功。可是在我为着考试而读的几百本美国史书中,“亚裔移民史”又几乎是美国史上的一个盲点,有分量的史家不是无心忽略,便是有意地回避。在那重重考试、泰山压顶的情况之下,这一门也可完全不顾的,它绝不会构成学位考试中的一则命题。

最糟的还是我国老辈留学生,他们都是或多或少的特权阶级人物,眼向上看,对贫苦无知、在洋人鞭笞下呻吟的华工苦力,照例是不屑一顾的。以前我就曾问过胡适之先生关于他留学时期的华侨生活。胡先生说:“那时,‘我们’与‘他们’之间没有往还。”我听到这句“我们”与“他们”的言词,真发生很大的反感。

由于“我们”祖国政府和知识分子对“他们”没有真正的了解、同情和抚助,在洋人欺压下,华侨社会乃滋长出它们特有的、自生自灭的畸形发展——不易为外界所了解的畸形发展。而受过美国教育的下一代华人,也就相应地滋生了畸形发展的心理状态——他们可能由种族感而引起对压制他们、歧视他们的白种种族主义者的愤恨与抗暴的心态。这一心态也可能导致他们对自己的祖邦、长辈乃至华人社区中一切事物,也同时鄙视与憎恨。这就是一部分过激的“哎哟派”的心理背景。在他们身上,情感的冲动远超过理智的思考与学术的研究。

另一种,则是难免由于自卑感和在洋人社会中力争上游,而像本书上所说的向“白种中产阶级”胁肩谄笑的风气。其实这两种方向,都是病态。

至于怎样才算正当呢?我那时的想法——也算是一厢情愿的书生之见吧——是从学理研究着手,把上述这些科目,从“巧立名目”的现状,逐渐移向“学术正轨”,使“亚美学”渐次提升到正统的社会科学的地位上去。这便是我那时努力的方向。

但是在美国大学里,开设新课程的手续与条件是十分繁杂的。这十多门课的主要内容和“教学提纲”(course proposals)几乎是我这位系主任一手赶制的。要在短期内把十几门史无前例的新课提出来,并交校方各审查委员会投票通过,然后再编入全校的教学规程(college catalog),真是一件披心沥血的工作。为着这一提纲,我所涉猎的参考书籍竟多至数百种。几年之后,我又把这些书目重加诠释,并赢得了美国联邦政府的资助,编印成书。这份“注释书目”,不知何时竟为老友李志钟教授所探悉,他乃鼓励我付印,取名“第三种美国人”(The Third Americans),就在1980年出版了。它虽然只是一本小册子,而我在为它催生的初期,却因疲劳过度而被送入昂尼昂特医院。真是涓涘之献,也是沥尽心血的。

这门新兴的“亚美学”,截至今日,在美国仍只有东西两大中心。在西岸便是以伯克利为首的加州大学,在东岸便是我们的纽约市大了。不过那时在西岸所成立的,还不过是些“中心”、“计划”一类的单位,为此科设立正式学系,恐怕就只有纽约市大一校了。而我本人——虽是被拉夫上阵,却是市大方面的主持人。在当时“亚美学”发轫期中,在教学行政上,我也算是顶半边天了。所以我才不揣冒昧地把我自己也说成这本亚美文学专著《渺渺唐山》的“书中人”。

卷入“台风”的经过

落笔至此,我倒想补充一句:我当初出任纽约市大亚洲学系系主任,却不是上述这个学潮的结果,相反的,却是那个学潮的起因。我被卷入这场“台风”,也是十分偶然的。

事缘纽约市大于70年代开端决定成立亚洲学系时,校方想自全美亚裔的资深教授中选聘一位系主任,因此成立了一个专设的选聘委员会(search committee)。它首先拟订了一张候选人名单,然后不惜重资,将名单上所列的候选人一一礼聘来校作专题讲演,并参加咨询会。其后经十位选聘委员(六师四生)秘密票选之后,再由校方正式聘请。这也是一种例行的法定手续。

那时先后应约来校接受咨询的资深教授共有十余人,我的名字竟亦在群贤之末。跟那些名震一时的其他候选人相比,我是“高攀”了。不过我也可算是“码里人”,因为我那时在市大兼课。这项兼课,我在市大各分校已“兼”了十多年了。

这学年我兼的第一堂课是中国现代史。上课的时间是星期五下午3至6时。这是个最坏的时间,按理这门课可能不会有学生选修的。但出乎意外,我却搞了个大班——有时有些学生只能在门外听课。

第二学期,我这门课被派给一位白种美国教授了,主持人乃给我排了一堂美国史的课。这虽然有点不寻常,我还是接受了,只是有些学生却为之愤愤不平。

上新课之前,授课人照例是要用书面略叙教学方针的。我在我的教学方针上便提出,我要突破传统框框,从“不同角度”(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去透视美国政治、社会的各种现象。在同一个上课时间内,我竟然又搞了个大班,人头挤挤,名传校园。

这两堂课加起来,我一共讲了八十小时以上,这和“外边来的”资深教授只讲一两小时的情形就有轻重之别了。加以我讲的这两堂课——一亚、一美——也正巧合乎当时“亚美学”的理想要求。因此在选聘委员会最后秘密投票时,我竟然得了十票中的九票。得次多数的便是本书作者最怀念的“亡友”许芥昱教授,他得七票。许君以次的候选人,则各得二、三、五票不等。

在这次秘密选举中,我成了“黑马”,是出人意料的,尤其是出乎当时委员会主席和夹袋中可能另有人选的院长的意料之外。这位院长乃决定对这次选举的结果来个“留中不发”,一拖数月,消息全无。等到第二学年的教学规程的校稿出现时,院长所列出的代系主任,仍是他事前所指定的代理人。这才引起师生之间的怀恨、不满和质询,院长辞穷、支吾,乃引动导火线,爆发了一个偌大的学潮。

这次选聘委员会的投票是绝对保密的,我当然是全不知情,直到风潮爆发的第二天上午我才知道。那时我正在纽约州立大学的昂尼昂特分校上课,忽然系秘书匆忙来叫我,说有紧急长途电话要我接,吓得我惊惶失措,不知是什么紧急事件。后来市大马歇克校长同我在电话内说话了,当时我竟不知马君何人也。

我在市大只兼一堂课,管它校长姓啥名谁呢。

后来马氏叫在他身边帮忙的袁旂教授向我解释,袁旂与我是老友,他才把全盘经过告诉我——原来是这么回事。

事过境迁十来年了,但是其时的当事人现在都还健在。当年在学生群中领导风潮的,还有一位学心理的青年教授,他后来回到台湾去,现在也是台湾有名的资深教授了。大家想起往事,能不欷歔!

那天我在接到马歇克的电话之后,便乘了市大出机票的一架小飞机回纽约。立时校方和学生都派代表来看我,三家大电视台的记者也在等着我。我见了学校和学生的代表,电视记者我是回避了——因为我还搞不清楚这风潮的底蕴,无法对新闻界“发表谈话”也。

以上便是我怎么被卷入“亚美运动”这场大“台风”的始末,也可算是《渺渺唐山》中的一个小花边吧!

“华美运动”的文化背景

上面所说的学潮看来只是个偶发事件,其实那也是当时全美少数民族社会运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发生是有其一定的文化背景的。《渺渺唐山》这本书上的故事,也就是以文学方式所提供的文化背景的一面,也是最有趣的、最感人的和最真切的一面。

至于整个的文化背景又是怎么回事呢?那就说来话长了。不过,我们也不妨长话短说,略表一二。

大体说来,美国这个国家自1776年开国到现在,基本上是一个中产阶级、白种基督教徒统治的国家(近半个世纪以来,犹太人才逐渐挤入这个统治阶层)。论人口、论财富、论文化水平、论组织能力,等等,他们都远非非白种少数民族(non-white minority ethnic groups)所可望其项背。

白种民族近数百年的表现,本来就是个高傲而富于侵略性的民族。在美洲二百多年来居高临下的优势,难免就益发增长了他们的优越感和盛气凌人的作风——高车驷马,丰衣足食,一切唯我独尊。所以美国自开国以后,一向是把“异端”的少数民族视为“低等人种”(inferior races)。你事事得听从于他们;要自救,也只有在生活上、文化上,向他们“归化”,做个“顺民”或“二等公民”(secondary citizen)。

说也奇怪,这一心态的发展,日子久了,双方有很多人都视为当然。在美国黑人之中,向白人俯首帖耳效忠的,便产生了美国黑人文学上所刻画的“汤姆大叔”(Uncle Tom)一类“忠仆”型的人物。“汤姆大叔”型的人物,当然在其他少数民族中也是所在多有的。“汤姆大叔”其实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知识浅薄、生性忠厚、自觉只配做奴婢的一种白种主人的“忠仆”而已。等而下之,则难免有胁肩谄笑之流——再等而下之,则就像我国古人所慨叹的“便向城头骂汉儿”的小奴才了。

这些现象,如果不用社会科学——社会学(sociology)、民族学(ethnology)、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等诸种法则去加以研究分析,那也不过只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百态之一罢了,不值得去吹胡子瞪眼睛的。但是如果要利用新兴的社会科学的方法去研讨、去写几篇博士论文,那其中的学问可大呢!

笔者发此议论,也只是就近二百年来美国社会史上所发生的“形势”而言——讲句时髦话,那就是采用社会学上习见的所谓“宏观法则”(macro level approach),凡事从“大处着眼”,而不是说每个白种中产阶级人士都是种族主义者(racist);虽然我们也不能否定美国白种中产阶级之内种族主义(racism)的存在这一个事实。

老实说,论个体间为人处世的道德,他们白种中产阶级里的基督徒,在平均数上有时会超过一般少数民族亦未可知。笔者这里所指的,只是“形势比人强”;而这一优越的“形势”,事实上也是构成白种中产阶级公民心理上种族主义滋生的许多原因之一。

在这种心理背景之下,再加上经济竞争——大家在一起抢饭吃——的因素,二百年来,在美国谋生的“少数民族”真是受尽煎熬和压榨,他们纵安心俯首帖耳,做个“二等公民”亦不可得!

华侨的血和泪

在近百年的美国史上,少数民族中受苦受难的,华侨应该算是首屈一指了——他们所受的苦难,是远在美国内战后的黑人和印第安人之上的。

笔者无心在这篇序里多谈美国华侨的血泪史,这类著作,不论是“歌德派”还是“伤痕派”都为数不少,虽然纯学术性的产品还不多见。

十多年前,现任夏威夷大学“西东中心”主任、斯时任教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李浩教授曾和笔者讨论到如何成立一个“华美学计划”,把百余年来美国各级法院所保存下来的有关华人诉讼的案情和判例(包括1904年孙中山先生路过旧金山时,虽持有美国护照,还横遭无理拘留的旧案),来作个通盘的整理——先编点可靠的史料,还谈不上研究。但是这项史料的编纂工程实在太浩大了。不用说当今自视甚高的“留美学人”对这项“巧立名目”的学问不屑一顾,纵是有“巧立名目”之癖,而有避重就轻之性的“华美派”的学人之中——包括笔者本人——哪里又能找出有这种志趣的“书呆子”,来干这种无名无利的傻事呢?虽然我个人到现在还在馨香祝祷我先侨在天之灵能保佑我们这行内能出几个“傻子”,将来还是把这桩事好好做一下。

不过,现在虽然“书缺有间”,从大处着眼,我们还是可以把美国华侨史的轮廓略事描叙。

我们不用说美洲的原始土著印第安人是我们蒙古种同胞的亚洲移民了;就单说发现美洲吧,现在的美国史家也大致承认我们的“慧深和尚”是发现美洲的第一人。慧深于我国南朝刘宋、齐、梁之间,便两度经过加州海岸,并在今日墨西哥属的中美洲一住四十年。

在16世纪末季,当西班牙人开辟“马尼拉航线”(Manila Galleon)之后,第一批横越太平洋的造船工人和随船服务的海员,也都是中国人。他们在中美洲所建的第一个“唐人街”、“中国城”或“华埠”的时间,也不在第一个“英埠”——“詹姆士村”(Jamestown)之后,詹姆士村始建于1607年。

其后美国独立了,欧洲白人向美东移民,中国黄人向美西移民,本来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在19世纪中叶,美西“中太平洋铁路”兴建之时,几乎全部路工都是来自太平洋彼岸的华工。迨加利福尼亚州成州之始,其地几乎四分之一的居民也是华人。

向“新大陆”移民,原是“旧大陆”所有人民共有的权利;美国原是个多种民族的国家,白人东来,黄人西至,各民族和好相处,亦断无白种人一族鲸吞的道理。1868年所订的中美《蒲安臣条约》于此即有明文协定。

孰知历史上竟有如此不平之事,我先侨兴建之功未竟,白种人竟搞出个最无耻的反华运动。这一运动发展的结果,到1882年竟由联邦政府和各州背弃条约明文,相继立法,竟然立出了现代文明史上初无先例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s)来。

长话短说。这些《排华法案》只有两个目的:第一,绝对不许华人继续向美移民;第二,既来的华人,则逼其早返唐山。不愿回去的,则用种种法律的限制,使其谋生无路、尊严全失,也非离境不可;至死不去的,也要使其绝子绝孙,死而后已。那时的清政府虽据理力争亦无能为力!

法律上的排华既已如此,社会上的排华当然就变本加厉。从无中生有的辱华、侮华、停工、解雇,到殴打、谋杀——无所不用其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