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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 食物 爱情》Part 4 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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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冻会在它们还没撒播种子的时候,就替我们把它们消灭掉。我们熬到半夜,做出婚礼的请柬。当它们溜进邮局投信口的时候,我感到一种可怕的恐惧。”

炎热的夏天来临,苍蝇也随之而来。折磨役马的大绿头蝇,烦扰我们的黑蝇和鹿蝇,聚集在母牛眼角的牛蝇,还有四处潜伏、等待鲜血的腐肉蝇。趁苍蝇还没有过度稠密,我们干完杂活儿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屠宰叫作凯思林的母牛。我们为肉牛群检查怀孕情况,发现凯思林一直没有怀孕,尽管公牛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戈德瓦塞尔先生感觉她的卵巢出了问题,所以我们把她挑出来了。这头母牛看起来很有意思,呈深棕色,蓬松的前额有着漂亮的白条,让我们想起了苏珊·桑塔格(1)。

我和马克现在能够相互配合,从容地进行屠宰。她正在安静地吃草。马克用枪射击,正射中眼睛和耳朵之间的X形,她应声倒地。牛倒下的时候会带着一种注定的动量,看起来比仅仅在重力作用下更快、更有力。绵羊也是如此。恰恰相反,鸡死去的时候拍着翅膀,疯狂而紧张。猪并不是从容赴死,而是气急败坏。我有时候会想,它们在临死前的差异是否与它们的天性有关——莽撞的猪、温驯的母牛、惊慌的鸡,但我现在觉得这只是解剖学的把戏,与头骨的厚度和神经的分布有关。

看到一个死亡的生物,你不可能不思考自己的死亡。我问马克死亡是什么感觉,你认为她觉得疼吗?你认为她受苦了吗?他说,他觉得她并没有感到害怕,而且他不确定我是不是问了正确的问题。死亡的过程只是整体的一小部分。他说,就他自己而言,与广大无垠的虚无相比,他宁愿自己有点什么感觉,任何感觉都行。我告诉他,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如果我死了,我想让他把我当成堆肥。“我希望某种东西能够吃掉我的心和肝。”我说。在我吃掉了很多其他动物的心和肝之后,这是我能做的最起码的事情了。我们在靠近路边的田地里劳作,一对夫妇正朝这边走过来,这是早餐前的竞走。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运动式内衣和一条紧身黑色裤子,说明他们是夏天的游客,来自城市。我们把母牛抬起来,一条腿挂在拖拉机的铲头上,砍断一半的脑袋在空中荡来荡去。他们往我们这边看,一开始充满了好奇,然后充满了恐惧。“你应该把它写下来。”马克说。

那时候,我们已经对动物的内脏足够熟悉,对于吃掉最普遍的肉以外的部分,不再像以前那么拘谨了。一个人看作垃圾的东西,另一个人可能会视为美味佳肴。一开始,马克和我要吃掉很多不寻常的身体部位,因为那时候这些部位还不受会员欢迎。现在情势转变,如果我们能吃到一片肝就算走运了。但是那个时候,我们的厨房还是一个美食广场。马克试验、烹调,试验、烹调,直到做出惊人的香辣腰子派,放上奶油和培根。我的专长是做心脏,象征着浓郁丰厚的爱。在生长季节忙碌的日子里,我喜欢把心脏切成薄片,然后嫩煎,在每个餐盘都淋上一勺肉汁。冬季的时候,生活节奏放慢,没有人会介意一整天的小火慢炖。我将整个心脏填满晒干的香草、蘑菇、黄油面包碎屑,然后慢慢炖煮。我重新爱上了肝脏,尝试各种各样的肝酱和肝糜。我找到了提供这方面专业指导的食谱——简·格里森的经典之作《熟食与法国猪肉烹调》(Charcuterie and French Pork Cookery),具有作者独特的个人风格,而且对于蹄子和耳朵等零散部位,看法相当高明。我阅读了迈克尔·鲁尔曼(Michael Ruhlman)和布莱恩·波辛(Brian Polcyn)的《熟食》(Charcuterie),真实、精确、细节化,让我觉得像一位药剂师。之后我找到了一直以来的最爱,那就是休·菲尔林-惠廷斯托(Hugh Fearnley-Whittingstall)所著的《河边农舍肉食指南》(The River Cottage Meat Book),从鼻子到尾巴的烹调方式似乎更容易上手,也非常有意思。

我们第一次屠宰公牛时,我去看了休的书寻求指点。牛睾丸放在冰箱里,像椭圆形的垒球一样大小,摸起来软绵绵的,覆盖着白色的皮,上面有弯弯曲曲的紫色血管。“未经处理的时候看上去不太有食欲,”休安慰道,“但是一旦做好以后,就没有了恐怖的外表,而且我想,就像脑子一样,如果不知道它是什么,大多数人会觉得它们非常美味。”按照休的方法,我将它们在热水中烫了两分钟,去皮,然后用橄榄油、醋、葱和香草腌制。我在去皮阶段遇到了阻碍,因为我分辨不出来睾丸上什么是皮,什么是所谓的“其他”。我将一层薄膜剥开,却发现还有另外一层。我想,也许睾丸就像洋葱一样,如果我继续剥下去,很可能最后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把一些白色和弯曲的紫色东西留在上面,之后我开始切成圆片,发现睾丸里面其实是浅棕色的粒状质地。如果你问我,我会说更像草原海胆,而不是草原牡蛎。我将切片放到调过味的面粉中,在黄油中煎炸,然后跟鸡蛋和吐司一起作为早餐。它的味道很有意思,跟新鲜的扇贝差不太多,而圆切片在形状和大小上也跟扇贝很相似。我很喜欢这道菜,而马克简直为之神魂颠倒。“在西班牙,”休说,“公牛的睾丸被视作上等美味,能够增进男子汉气概。”作为粉丝,我还给他写了一封信。

之后就是血了。凝固的部分是一回事,而流动的血,我不确定能不能处理好。这就好像是最后一个障碍、最后一道边界。我查看了休的建议,找到了他做血肠的食谱,他是这样评价的:“如果你想充分利用猪的每一个部位,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和马克去杀猪的时候,我带上了一个罐子,接了大约半加仑的血。根据食谱,我在猪血还温热的时候进行搅拌,将勺子周围凝结成块的东西舀出去。其余的液体红得浓烈,比我见过的任何称之为食物的东西都要红。我炒了一个洋葱,加上雪利酒、奶油、香草、面包屑、切块的肥猪肉,然后将所有的东西放进猪血。马克将打结的肠衣递给我,我向里面注入猪血混合物。现在我手上有了一长串红色水球,但仍然不算是食物。我把一个浅底锅放在炉灶上,打开柔和的小火,将水球放进去煮。有些炸开了,但完好的剩余部分很快由柔软变得坚实,颜色也从红色变成了薰衣草紫。它们看起来在理论上可以吃了。冷却之后,它们就可以切片,里面布满了星星点点白色多汁的肥肉。这些血肠非常丰满,需要小口吃,但是味道却不会挑战你的味蕾,口感细腻,为雪利酒和香草留出了充足的品味空间。血肠质地细嫩,像慕斯一般,令人垂涎不已。

夏季向前推进,田地里大批的蔬菜开始成熟。周五的早晨,马克和我天光未亮时就已经起床,在凉爽的黑暗中收割莴苣、菠菜、牛皮菜、芝麻菜和甜豆,然后是小甜菜、小胡萝卜和豌豆。我从来没有尝过从地里直接采摘的豌豆,清脆甜美,永远也吃不够。托马斯·拉方丹为我们介绍了北郡烹调豌豆的方法。将新鲜豌豆放在牛奶中用小火炖,直到色泽变得更加鲜亮,但是并不变成糊状;加上盐、胡椒和少许黄油,最后放上一两枝薄荷。有了这样一碗牛奶煮的春季豌豆,你会觉得在除杂草和采摘上花多长时间都是值得的。

我们挖出了第一批新鲜马铃薯,像鸡蛋一般大小,带着一层明亮的粉红色薄皮。整整一个星期,我和马克都将水煮马铃薯作为午餐,佐以黄油和盐,还有一大碗新鲜绿叶菜。我在农舍前的石凳上吃饭,眺望我们的土地,可以看到农场正在成形。建筑仍然歪歪斜斜,农舍的窗户仍然破旧,但是现在已经有了一种明显的目标感,迸发出生气勃勃的火花。这座农场重新拥有了灵魂,我想。

会员本来仅仅满足于肉、牛奶和荨麻,现在可以拿到蔬菜,欣喜若狂。关于我们农场的消息流传开来,随着夏季时光的流淌,我们的会员翻了一倍,然后是两倍。

从清晨到晚上,我的生活重心已经转移到消灭杂草上来了。在务农的第一年以前,我的头脑档案中,“农业”与“自然”是归于一大类的。就像在许多事情上一样,我大错特错了。我发现务农是一场伟大而持续的战争。农夫坚持不懈地战斗,将自然挡在篱笆之外,而自然也在不停斗争,想要将农田归为己有。而城墙里是农作物,柔软脆弱,出身高贵,文明优雅,不是作战的料。杂草是大自然的盟友,这些脚步坚定的士兵加入了这场战斗。夏至临近的时候,在丰沛的雨水浸润和充足的阳光照耀下,双方都全副武装,全力以赴。每天早晨,马克和我都会迎着第一缕晨光向外眺望我们的土地,看到一片朦胧的新绿。对于我们的每一株农作物来说,都要面对一百、一千,甚至一万个敌人,一拨接着一拨,无休无止。

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有机蔬菜成本更高,这都是杂草惹的祸。在常规的农场中,清除杂草的工作通过喷洒一轮农药就可以完成。但是在有机农场上,这项工作必须持续进行,从发芽到收获,全凭劳力抵抗杂草。当它们刚刚从土地冒头的时候——这个初始阶段被称为“白丝”,由刚发芽的纤细的主根而得名,它们非常容易除掉,仅仅用手触碰,将纤弱的根暴露在干燥的空气之中,或者将新叶埋在土里,它们就会因缺乏阳光而死。如果任由它们长大一些——主根扩展为密实的白网,茎变粗,叶子舒展开来,清除它们就需要更大的努力了。一旦超出了白丝阶段,我们需要选择的工具就是锄头了。如果仍然任由杂草越长越大,锄头就没有用了,就必须徒手拔除垄条的杂草。

幸运的是,所有的农夫以前都以我们如今称为有机的方式耕作,他们发明的马拉工具可以准确有效地处理杂草。我们的兵工厂中最好的武器就是古老、生锈的国际牌双马拉中耕机,是我们在阿米什人的拍卖会上买到的。马克用白杨木做了一个新的辕杆,又替换了一些残破的零件。就像那年的许多其他的东西一样,它并不完全合意——轴承比较糟糕,所以轮子倾斜着,在山上和转弯的时候会啪嗒啪嗒地响,但是还是可以用的。它看起来就像挽车赛马中驾驶的那种双轮马车,但是上面安装着更多的控制杆、调节器和齿轮。如果电影《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中的威利·旺卡(Willy Wonka)不是做巧克力的,而是一位农夫,他一定会使用这种机器的。

我与这种漂亮的机器融为一体。干完杂活儿,为马刷毛、喂食,给马套上挽具,就马上爬上中耕机。那时候太阳已经升起,露水正在蒸发。在田地里,我对很多操作杆进行调整,这样可以控制铲刀在地面上前进时的深度与角度,目的在于搅动尽可能靠近作物的土壤,而不会伤及作物。马走在垄条的两边,我坐在垄条上方,用脚操作铲刀来回摆动。这是白丝阶段的魔术,杀死了田间每个垄条上成千上万幼小的野芥末和藜草。一条垄沟完成,回头去看那些东倒西歪的杂草在干燥的空气中枯萎,有一种巨大的满足感。

从那种视角,我渐渐认识了我们的敌人,以及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狡猾的火炭母草,是处心积虑的知识分子;马齿苋是特洛伊木马,随着我们的工具潜入田间,成为难对付的敌人;蓟草是拿着狼牙棒的大坏蛋,生长缓慢,目标明显,但全副武装,而且善于看准时机,在生长季的高峰期播撒种子,那时候我们忙于在其他前线战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紫花变成白绒,在空中飘散;最后是漂亮而杀气腾腾的旋花,是牵牛花的近亲,自然的魔女,我们的死敌。

旋花一开始看似无害、苍白、多汁,看似脆弱的触手很快就会长出小小的心形叶子。它一开始生长缓慢,之后呈爆炸式增长,每天都会长出几寸藤蔓,缠绕着幼小的秧苗,企图让其窒息而死。中耕机的铲刀在清除其他一年生杂草方面十分有效,但对旋花却无计可施。连根拔起或者埋在土里都无法扼杀旋花。有的藤蔓在铲刀上缠绕,被拔出地面,但如果它也缠住了农作物,作物也会被拔出来,然后就会在太阳中枯萎死去,而旋花会依靠自身湿润的茎叶,重新扎根,继续生长。旋花节节胜利,藤蔓变成繁茂的地毯覆盖在田间。而且中耕机刚刚前进几尺,工作部件就被藤蔓紧紧缠绕,铲刀变得毫无用处,在地上掘出高低不平的沟渠,马儿累得汗流浃背。对付旋花的唯一办法,就是拿着桶沿着垄沟爬行,用手一棵棵拔出来,从田里运出去,扔到垃圾堆里。然后冲着它们吐唾沫,以发泄我们的满腔怒火。我们花了一天的时间拔除“小欢乐”田里的旋花,一天结束的时候,新一批的多汁嫩芽又破土而出。

割晒牧草的时节开始了。我们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于天气预报和牧草情况。那年我们雇用了欧文斯一家帮我们割晒牧草,老欧文斯先生,还有他的两个成年儿子尼尔和唐纳德。每天晚上他们在机械车间中压捆的时候,我们都能听到熟悉的拌嘴的声音,这种奇怪的打捆流程让附近最好的技工感到困惑。

我们需要五千捆干草让我们的家畜过冬。割晒干草成功与否取决于天气。你需要有一连串的干燥天气,这样牧草可以被收割、晒干、抖松、再晒干,然后耙成列,然后打捆。如果干草淋了雨,就会变质。如果干草在非常潮湿的时候放进阁楼储藏,温度升高时就会发霉。在最坏的情况下,温度一再升高,它就会自己燃烧起来,谷仓也会被烧毁。

趁着连续几天的好天气,欧文斯一家争分夺秒,尽可能晒好更多的干草,而我和马克抛下其他的活儿,过来帮忙。我必须学会驾驶拖拉机,之前我一直逃避着这项技能的学习,不是出于厌恶,而是出于恐惧。我就像害了妄想症一样,害怕我的脚从离合器上滑下来,把什么人撞到,被该死的轮子碾轧。但是割晒干草的季节不允许我沉溺于恐惧之中。那天晚上,我爬上塞姆牌拖拉机的驾驶舱,这是意大利出产的橙色的巨大机器,其马力足以将城市夷为平地。我驾驶着拖拉机,男人们将草捆堆放在我后面的拖车上。我习惯了开拖拉机之后,感觉实在太棒了,就好像持枪一般,这种感觉近乎病态。尼尔是欧文斯一家最高大的一个,他可以用自己粗壮的手指钩住绳子,拿起五十磅的草捆,然后扔到拖车正确的位置上,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他的行动看起来毫不费力,甚至细致优雅,就像小女孩扔玫瑰花瓣一样。那天下午的阳光给土地镀上了一层金色,每个人的皮肤都好像是茶色的。

有时候,晒制干草的工作会延长到夜里。欧文斯一家将草捆从地里运回来,马克和我把它们堆在干草仓里。一天夜里,我独自在阁楼中。夜空朗朗,月明星稀,但是干草仓里一片漆黑,唯一的灯泡散发出微弱的光芒,在灰尘中形成一个小小的光圈。马克出去了,将堆积成山的草一捆一捆地运到干草升运机上,通过窗户运进来。我听到草捆落在阁楼地上的声音,就把它们拖进来,拖到合适的位置。阁楼的一半已经满了,零散的干草整个晚上都从升运机上往下落,所有的声音都变得沉默,就像在大雪中一样。突然,我听到近旁传来响亮的喘气声、簌簌声、摸索声。我疲惫的大脑在高速运转。“熊来啦!”我尖叫着,我只有在紧急关头才会发出这种声音。声音穿过阁楼喑哑的、充满灰尘的空气,传出干草仓,压过干草升运机的叮当声,传到了马克的耳朵里。他关掉升运机,然后我听到温和而低沉的“哈哈哈”的声音。那是尼尔在黑暗中大笑,他刚刚费力爬上阁楼的梯子,要帮助我堆放干草捆。

这个故事不胫而走。一连几个星期,人们路过农场的时候,都会打开车窗跟我打趣:“我听说你把尼尔认作熊啦?”就好像在重复牛奶的价格一样。

盛夏是马克曾经告诫过我的疯狂赛跑的时节,各种事情迫在眉睫,进行时间与速度的比拼。干草!篱笆!收获!杂草!我们全速奔跑,种下晚熟的胡萝卜和甜菜。我们虐待卷心菜秧苗,拿着浅盘一路小跑,将它们扔在地里,然后用膝盖爬行,将每一株幼苗塞到土中,一点也不怜香惜玉。新的一天从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就开始了。黎明之前干杂活儿,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带着役马下田劳作,然后是干活儿,干活儿,干活儿,与天气赛跑,与杂草赛跑,与季节赛跑。一天下午,我坐在中耕机上,在垄沟末端睡着了,梦见自己坐在一条小船上。晚上挤奶从下午四点半开始,清扫和杂活儿要到七点才能结束,但是鸡要到九点才会歇息,我们要在那时候把它们关进鸡笼,防止被猫头鹰吃掉。没过几个小时,这样的一天再次上演。

马克似乎在自己身上开发出了一种神秘的、可能是魔鬼的能量。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精力旺盛、兴高采烈。他在洗盘子或者摘豌豆时用西班牙语唱着歌。我们一起在田间劳作时,他对自己一无所知的话题产生了崭新的兴趣,问我流行文化和明星的爱情生活,而就算这些明星来到我们的田地里,用锄头敲他的脑袋,他都不可能认出来。他仔细地询问我嬉皮士到底是什么,我们相遇的时候我是不是一个嬉皮士。在我每周写给会员的简报中,充满热情洋溢的辞藻:“你可曾看到这周的日出?”还有,“‘家园’中的百日菊正花团锦簇,欣欣向荣。”

晚上,我们会再到田里巡视一番,看看我们的新种子发芽情况如何,哪块地最需要清除杂草。我们列出清单,根据轻重缓急排列顺序。条瓜甲虫突然大规模袭击了“信箱”中的瓜菜,将新移栽的黄油南瓜啃成一条一条的。一天晚上我们走在它们的下风向,可以闻到它们的味道,是一种刺鼻的臭味,就像指甲油清洗剂和腋窝的味道。它们被列在清单中的第一位。第二天早晨,趁着虫子仍然反应迟缓、战斗力弱,我们在田里穿行,将它们打翻装入满是肥皂水的桶,然后在车道上把它们一堆一堆踩死。

农夫辛勤劳作,大自然笑里藏刀,农夫潸然泪下,这就是农业的发展简史。在忙碌季节的高峰期,希尔弗受伤了,而这是我们最需要他的时候。我是在早晨发现的,我给他们套上挽具,沿着车道走向弹齿耙。每当他的左前脚掌着地的时候,他硕大的头就会突然抬起,抬得微微过高,而右侧踩地时,头又晃动得过低。我将他们赶回谷仓,将山姆独自留在马厩中,然后带着希尔弗回到硬邦邦的泥土车道上。我抓住他的笼头,哄着让他小步快跑,为了以防万一,我跟在他身边跑。这时,他跛着脚,步伐微微凌乱。下午的时候,戈德瓦塞尔先生过来了,可怜的希尔弗一瘸一拐的,就像受伤的士兵一样,蹄子几乎碰不到地面。他的脚底被刺穿了,伤口很深,有一英寸长。我曾经赶着他穿过谷仓的院子,我们在那附近拆掉了一座老旧的建筑,很可能就是在那儿发生的——一颗旧钉子,或者一片锋利的金属,或者一块翘起的玻璃,但幸好他没有伤到蹄子里的屈肌腱。他可能会没事,但是他需要休息,需要一个疗程的抗生素,需要换绷带,还需要每天在桶里泡高温泻盐水。泡水和换绷带令人筋疲力尽,因为他饶有兴致地踩在桶上而不是桶里,当他觉得自己玩够了的时候,就把大蹄子插进桶里,拒绝抬起来。至于休息,如果他只是一匹鞍马,被迫休息就是有些烦恼而已。但在这个季节最忙碌的节点,他是我们一半的牵引力,他的休息就是一大灾难了。

我们能做的就是一直努力。我们一边向前推进,一边做出弥补。我记得那时候感到一种反向的怀旧,也就是对未来的渴望,那时标准将得以订立,我们将能够预期会发生什么,知道如何做好准备来应对。

热浪如潮水般将我们吞没,仿佛是要弥补冬季的严寒。作物生长的速度加倍了。在北郡,作物需要抓紧时间尽快生长。你基本上可以听见它们生长的声音。我想象着细胞疯狂地分裂、再分裂,新陈代谢借由丰足的阳光、热量和雨水加快速度。

偃麦草伸出蛛网一般的新芽,有勒死胡萝卜和甜菜秧苗的危险。我们从木杆仓库把单马中耕机拖出来,与双马拉中耕机相比,它要钝一些、小一些,一个简单容易调整的V形工具在垄条之间前进,齿耙位于底部,尖端有一个与马连接的U形铁,后面有供人操作的把手。就像犁一样,这需要有人操作,绳子扣在肩膀后面,用手来引导把柄。我将山姆套在中耕机上,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但是第一回合下来,我除掉的胡萝卜比杂草还要多。马克也尝试了,结果是一样的。在危急时刻,你就要依靠自己的技能了。我从山姆的笼头上解下长缰绳,马克帮助我跃身上马,然后我骑着马,利用连接马队的绳子作为缰绳。马克在后面走,引导中耕机。双马拉中耕机一次就能完成两道垄沟,而我们得走两次,而且双马拉中耕机只需要一个人,现在则需要两个人,也就是四倍的工作。但是这对于连根拔除偃麦草极为有利。我坐在高大的山姆身上,看起来一定很小。一个邻居路过,停下来问骑马的那个小孩是谁。“我还是孩子的时候,那是我的工作。”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