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角关系及其内部的同盟之中,存在着三种最基本的角色:迫害者、受害者和解救者。在三角关系不断循环的过程中,这三个角色不一定会同时出现,但是整个过程之中肯定全部包含这三种基本角色。家庭中的每个成员在不同时期会扮演不同角色,原来的迫害者也许会转变为受害者或解救者。例如,在苏的案例中,当苏的父亲(迫害者)对母亲(受害者)发火时,母亲会泪流满面,在苏(解救者)的面前表现得很无助。在苏看来,父亲是在对母亲施暴。于是她过来解救母亲,攻击父亲,指责他太过专横。这样一来,苏自己又变成了迫害者,父亲则成了新的受害者。接着,母亲感到苏对父亲说的话太过分了,于是母亲又充当起了父亲的解救者和苏的迫害者。然后,苏对母亲发火,批评她不该太过软弱,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一来,苏又成了母亲的迫害者。接下来,父亲又来解救母亲,指责女儿不该那样对母亲说话,女儿又成了新的受害者。
在上述案例中,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可以充当三角关系中的不同角色。这虽然仍体现了一定程度的“融合”现象,但这样的家庭关系往往更健康一些。当特定角色总是与特定人物联系在一起时(例如父亲总是迫害者,母亲总是受害者,而女儿总是解救者),家庭的功能就会紊乱,难以及时做出必要的调整。
三角关系中的角色只不过是人们在控制关系远近亲疏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衍生品罢了。虽然表面上看来,解救者似乎属于“功能过度”者,受害者是“功能不足”者,而迫害者可以两者任选其一,但是实际上这三种角色都可以是“功能过度”者或“功能不足”者。
受害者在他人面前表现得软弱无助,而且他们的确也认为自己是软弱无力的。但他们实际上常常是一个家庭中最有影响力的人。他们能够成功地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而且其他家庭成员在决策过程中也往往不得不顾及他们。受害者知道如何利用自己可怜无助的状态博取解救者的同情,让解救者对其施以援手。
受害者可以让别人替自己解决问题。如果有人替他们负责的话,他们就用不着为自己负责了。很多人去找心理治疗师,希望治疗师告诉他们该做什么,或者直接让治疗师替他们解决问题。家庭中的受害者们也希望他们的解救者这样去做。
如上所述,受害者可以从自己的角色地位中获得一定好处。此外,受害者还可以转移解救者和迫害者的注意力。有个时时需要帮助的受害者在身边,解救者就不必过分关注自己的自我感受和自我肯定的状态了。同样,迫害者可以把所有问题都推到受害者身上,从而逃避自己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家庭中的受害者几乎总是“自愿”成为受害者,因为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会对其家庭有利。这个道理同样也适用于家庭中的“替罪羊”,因为他们大多也是自愿充当这个角色的。通过自己的不良行为,家里的“替罪羊”把全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了自己身上,让家人不再关注那些令人不快的、会对家庭关系造成破坏的问题和事物。如果解救者不再替受害者负责,受害者会认为身边没有“功能过度”者帮自己解决问题,也许从此开始就会对自己负责。
与受害者、解救者一样,迫害者也会感到焦虑不安。然而,迫害者的焦虑不安并不十分明显,因为他们常常看起来非常自信并富有安全感,似乎道德和正义总在他们那边。的确,他们最喜欢用的词汇是:应该、最好、必须、不得不等。与解救者一样,迫害者常常替别人承担责任,这是因为他们总认为只有自己才知道正确的行为方式,他们还喜欢指责别人做得“不够好”(实际上是别人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与受害者、解救者一样,迫害者也认为别人应该为自己的现状负责。当受害者拒绝接受解救者提供的帮助时,解救者甚至可能转变为迫害者,而这种现象也并不少见。
问题
1.你的原生家庭中,谁是迫害者?谁是受害者?谁是解救者?
2.有没有你想充当某个角色却未能实现的情况?结果如何?
3.你认为父母小时候在各自的原生家庭中扮演了什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