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字子安,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孙子,也是唐初著名诗人王绩的侄孙,出身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王勃自幼聪慧好学,《旧唐书》说他六岁就会写文章,“构思无滞,词情英迈”。唐代大儒颜师古作《汉书注》,被公认为是最权威的注解,直到今天中华书局出版的《汉书》仍用的他的注。而王勃九岁读《汉书》的时候,居然给颜师古挑出了一大堆毛病,还写出了十卷汉书《指瑕》,一时震惊海内。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王勃上书右相刘祥道自荐,刘表荐于朝,两年后,王勃应制科(唐代一种皇帝亲自主持的临时性科举考试——作者注),对策高第(考试成绩优异),被授予散朝郎之职。此时的王勃年仅十四岁,还是少年。
十四岁的王勃,和那个正如朝阳的东方帝国一样,内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时代的自信与豪迈通过人生际遇转化成他满满的骄傲,再通过他的笔端抒写出来,即使是痛,都痛得自信,痛得潇洒,痛得壮阔。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江淹《别赋》中说:“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离别总是一个最痛苦的主题,不管是此前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还是之后的“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离别的每一幕,每一刻,似乎都是一把钝刀,绞割着人们已经伤痕累累的心,因此,离别的诗句总是让人黯然神伤,几乎已是不易之道。
可是,王勃这首诗却一反常态,首联以一组工整的对仗,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气势雄浑、境界壮阔的画面,仿佛在这离别之时,城阙与山河都肃立两旁,站成一旅威武严整的仪仗队,为朋友送行。第二联安慰朋友,离别是为了“宦游”,“宦游”二字颇有深意:虽则是离家远行,但也是展翅高飞,即使是背井离乡,也是为了日后的衣锦还乡。因此,暂时的离别不算什么,因为男儿远行,是为了开辟一方更广阔的天地。第三联是传诵至今的名句,多认为是从曹植《赠白马王彪》“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化用而来。不过王勃在这里突出了“知己”二字,在勉励朋友的同时,又注入了友谊的温情;最后一句似戏谑,提醒朋友勿作小儿女态,而应放眼未来,勇敢地走自己的路。胡应麟《诗薮》评此诗说“终篇不著景物,而兴象宛然,气骨苍然”。这时的王勃,已经从散朝郎任上离职,应唐高宗的儿子——沛王李贤之邀,担任沛王府修撰。《唐才子传》中说当时王勃名满天下,出重金请他写诗作文的人很多,因此他靠润笔都可以过得相当的宽裕。他写作的时候,总是先磨墨数升,再酣饮美酒,然后蒙头大睡,醒来之后拿笔就写,一字不改,人们称之为“打腹稿”。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王勃可算早出名中的翘楚,但是,也许正由于他出名太早,对人世间的很多事情无法看得真切,加之年轻气盛,恃才傲物,王勃得罪了不少人,于是,很快他就遭遇了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