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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散文》夜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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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幼年就知道,社会上除去士农工商、帝王将相以外,还有所谓盗贼。盗贼中的轻微者,谓之小偷。我们的村庄很小,只有百来户人家。当然也有穷有富,每年冬季,村里总是雇一名打更的,由富户出一些粮食作为报酬。我记得根雨叔和西头红脸小记,专门承担这种任务。每逢夜深,更夫左手拿一个长柄的大木梆子,右手拿一根木棒,梆梆地敲着,在大街巡逻。平静的时候,他们的梆点,只是一下一下,像钟摆似的;如果他们发现什么可疑的情况,梆点就变得急促繁乱起来。母亲一听到这种杂乱的梆点,就机警地坐起来,披上衣服,静静地听着。其实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梆点又规律了,母亲就又吹灯睡下了。根雨叔打更,对我家尤其有个关照。我家住在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他每次转到这一带,总是一直打到我家门前,如果有什么紧急情况,他还会用力敲打几下,叫母亲经心。我在村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并没有发生过什么盗案,偷鸡摸狗的小事,地边道沿丢些庄稼,当然免不了。大的抢劫案件,整个县里我也只是听说发生过一次。县政府每年处决犯人,也只是很少的几个人。这并不是说,那个时候,就是什么太平盛世。我只是觉得那时农村的民风淳朴,多数人有恒产恒心,男女老幼都知道人生的本分,知道犯法的可耻。后来我读了一些小说,听了一些评书,看了一些戏,又知道盗贼之中也有所谓英雄,也重什么义气,有人并因此当了将帅,当了帝王。觉得其中也有很多可以同情的地方,有很多耸人听闻的罗曼史。我一直是个穷书生,对财物看得也很重,一生之中,并没有失过几次盗。青年时在北平流浪,失业无聊,有一天在天桥游逛,停在一处放西洋景的摊子前面。那是夏天,我穿一件白褂,兜里有一个钱包。

我正仰头看着,觉得有人触动了我一下,我一转脸,看见一个青年,正用手指轻轻夹我的钱包,知道我发现,他就若无其事地转身走了。当时感情旺盛,我还很为这个青年,为社会,为自身,感慨了一阵子。直到现在,我对这个人印象很清楚,他高个儿,穿着破旧,满脸烟气,大概是个白面客。另一次是在本县羽林村看大戏,也是夏天,皮包里有一块现洋叫人扒去了,没有发觉。在解放区十几年,那里是没有盗贼的。初进城的几年,这个大城市,也可以说是路不拾遗的。问题就出在“文化大革命”上。在动乱中,造反和偷盗分不清,革命和抢劫分不清。那些大的事件,姑且不论。单说我住的这个院子,原是吴鼎昌姨太太的别墅,日本人住过,国民党也住过,都没有多少破坏。房子很阔气,正门的门限上,镶着很厚很大的一块黄铜,足有二十斤重。动乱期间,附近南市的顽童进院造反,其著名的领袖,一个叫做三猪,一个叫做癞蛤蟆,癞蛤蟆喜欢铁器,三猪喜欢铜器。他把所有的铜门把、铜饰件都拿走了,就是起不下这块铜门限来。他非常喜爱这块铜,因此他也就离不开这个院,这个院成了他的革命总部和根据地。他每天从早到晚坐在铜门限上,指挥他的群众。住户不能出门,只好请军管人员把他抱出去。三猪并不示弱,他听说解放军奉令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他就亲爹亲娘骂了起来。谁知这位农民出身的青年战士,受不了这种当众辱骂,不管什么最高指示,把三猪的头按在铜门限上,狠狠碰了几下,拖了出去。

城市里有些居民,也感染了三猪一类的习气,采取的手段比较和平,多是化公为私。比如说院墙,夜晚推倒一段,白天把砖抱回家来,盖一间小屋。院里的走廊,先把它弄得动摇了,然后就拆下木料,去做一件自用家具。这当然是物质不灭。不过一旦成为私有的东西,就倍加爱惜,也就成为神圣之物,不可侵犯了。后来我到了干校,先是种地,公家买了很多农具,锄头,铁锨,小推车,都是崭新的。后来又盖房,砖瓦,洋灰,木料,也是充足的。但过了不久,就被附近农村的人拿走了大半。农民有一条谚语,道:“五七干校是个宝,我们缺什么就到里边找。”这当然也可解释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现在,我们的院子,经过天灾人祸,已经是满目疮痍,不堪回首。大门又不严紧。人们还是争着在院里开一片荒地,种植葡萄或瓜果。秋季,当葡萄熟了,每天都有成群结伙的青少年在院里串游,垂涎架下,久久不肯离去。夜晚则借口捉蟋蟀,闯入院内,刀剪齐下,几分钟可以把一架葡萄弄得干干净净;手脚利索,架下连个落叶都没有。有一户种了一棵吊瓜,瓜色艳红,是我院秋色之冠,也被摘去了,为了携带方便,还顺手牵羊,拿走了另一户的一只新篮子。我年老体弱,无力经营葡萄,也生不了这个气,就在自己窗下的尺寸之地,栽了一架瓜蒌。这是苦东西,没有病的人,是不吃的。另外养了几盆花,放置在窗台上,却接二连三被偷走了。每天晚上,关灯睡下,半夜醒来,想到有一两名小偷就在窗前窥伺,虽然我是见过世面的人,也真的感到有些不安全了。谚云:饥寒起盗心。国家施政,虽游民亦可得温饱,今之盗窃,实与饥寒无关也。或谓:偷花者出于爱美,尤为大谬不然矣!(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日改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