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叔,是写过的疤增叔的二哥。大哥叫瑞,多年跑山西,做小买卖,为人有些流氓气,也没有挣下什么,还把梅毒传染给妻子,妻女失明,儿子塌鼻破嗓,他自己不久也死了。和我交往最多的,是刁叔。他比我大二十岁,但不把我当做孩子,好像我是他的一个知己朋友。其实,我那时对他,什么也不了解。他家离我家很近,住在南北街路西。砖门洞里,挂着两块贞节匾,大概是他祖母的事迹吧。那时他家里,只有他和疤增婶子,他一个人住在西屋。他没有正式上过学,但“习”过字。过去,村中无力上学,又有志读书的农民,冬闲时凑在一起,请一位能写会算的人,来教他们,就叫习字。他为人沉静刚毅,身材高大强健。家里土地很少,没有多少活儿,闲着的时候多。但很少见到他,像别的贫苦农民一样,背着柴筐粪筐下地,也没有见过他给别人家打短工。他也很少和别人闲坐说笑,就喜欢看一些书报。那时乡下没有多少书,只有我是个书呆子。他就和我交上了朋友。他向我借书,总是亲自登门,讷讷启口,好像是向我借取金钱。我并不知道他喜欢看什么书,我正看什么,就常常借给他什么。有一次,我记得借给他的是《浮生六记》。
他很快就看完了,送回时,还是亲自登门,双手捧着交给我。书,完好无损。把书借给这种人,比现在借书出去,放心多了。我不知道他能看懂这种书不能,也没问过他读后有什么感想。我只是尽乡亲之谊,邻里之间,互通有无。他是一个光棍。旧日农村,如果家境不太好,老大结婚还有可能,老二就很难了。他家老三,之所以能娶上媳妇,是因为跑了上海,发了点小财。这在另一篇文章中,已经提过了。我现在想:他看书,恐怕是为了解闷,也就是消遣吧。目前有人主张,文学的最大功能、最高价值就是供人消遣。这种主张,很是时髦。其实,在几十年前,刁叔的读书,就证实了这一点,我也很早就明白这层道理了。看来并算不得什么新理论、新学说。刁叔家的对门,是秃小叔。秃小叔一只眼,是个富农,又是一家之主,好赌。他的赌,不是逢年过节,农村里那种小赌。是到设在戏台下面,或是外村的大宝局去赌。他为人有些胆小,那时地面也确实不大太平,路劫、绑票的很多。每当他去赴宝局之时,总是约上刁叔,给他助威壮胆。那种大宝局的场合、气氛,如果没有亲临过,是难以想象的。开局总是在夜间,做宝的人,隐居帐后;看宝的人,端坐帐前。一片白布,作为宝案,设于破炕席之上,一、二、三、四四个方位,都压满了银元。赌徒们炕上炕下,或站或立,屋里屋外,都挤满了人。人人面红耳赤,心惊肉跳;烟雾迷蒙,汗臭难闻。胜败既分,有的甚至屁滚尿流,捶胸顿足。“免三!”一局出来了,看宝的人把宝案放在白布上,大声喊叫。
免三,就是看到人们压三的最多,宝盒里不要出三。一个赌徒,抓过宝盒,屏气定心,慢慢开动着。当看准那个刻有红月牙的宝心指向何方时,把宝盒一亮,此局已定,场上有哭有笑。秃小叔虽然一只眼,但正好用来看宝盒,看宝盒,好人有时也要眯起一只眼。他身后,站着刁叔。刁叔是他的赌场参谋,常常因他的运筹得当,而得到胜利。天明了,两个人才懒洋洋地走回村来。这对刁叔来说,也是一种消遣。他有一个“木猫”,冬天放在院子里,有时会逮住一只黄鼬。有一回,有一只猫钻进去了,他也没有放过。一天下午,他在街上看见我,低声说:“晚上到我那里去,我们吃猫肉。”晚上,我真的去了,共尝了猫肉。我一生只吃过这一次猫肉。也不知道是家猫,还是野猫。那天晚上,他和我谈了些什么,完全忘记了。听叔辈们说,他的水式还很好,会摸鱼,可惜我都没有亲眼见过。刁叔年纪不大,就逝世了。那时我不在家,不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在前一篇文章里,谈到他的死因,也不过是传言,不一定可信。我现在推测,他一定死于感情郁结。他好胜心强,长期打光棍,又不甘于偷鸡摸狗、钻洞跳墙。性格孤僻,从不向人诉说苦闷。当时的农民,要改善自己的处境,也实在没有出路。这样就积成不治之症。(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