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纳大学,1980年3月
为什么不谈谈另一座神秘的岛屿?为什么不谈谈曼哈顿?当一个人想到曼哈顿,他就会想到纽约这座大众的城市。不过它会使你失明,就像太阳会使你失明。太阳当然是神秘的。据我们所知,只有鹰能够直视太阳。我无法一睹纽约,不是因为我双目失明,而是因为纽约使我失明,与此同时我又爱着它。当我说到纽约时,我立刻就想起了沃尔特·惠特曼。
豪尔赫·奥克朗代尔(以下简称奥克朗代尔)在座的诸位都想对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有所了解。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以下简称博尔赫斯)但愿我了解他。我对他已然感到厌倦了。
奥克朗代尔你能否带着我们浏览一下你自己的图书馆?哪些书是你青年时代所爱读的?
博尔赫斯我现在喜爱的书就是我从前喜爱的书。我最初读的是斯蒂文森、吉卜林、《圣经》,我曾先后读过爱德华·威廉·雷恩和伯顿的两种《一千零一夜》的译本。我现在依然在读着这些书。我一生中读的书不很多,大部分时间都在重读。1955年我的视力弃我而去,使我难于阅读,从那时起我就没读过什么当代作品了。我想我一辈子也没读过一份报纸。我们能够了解过去,但是现在却远远地避开我们。只有历史学家们,或那些自诩为历史学家的小说家们才能了解现在。至于今天所发生的事,那是宇宙全部神秘的一部分。
所以我更喜欢重读。我在日内瓦学习过法文和拉丁文。我在一首诗中写道,我甚至忘记了拉丁文是一种财富。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在使用一种蹩脚的拉丁文,因为我说的是西班牙语,但是对于拉丁文,我总是充满了向往,一种怀乡之情。而这也正是许多作家所感受到的今非昔比。我的英雄之一,萨缪尔·约翰逊就很成功地做了用英文写拉丁文的尝试 。克维多、萨韦德拉·法哈多和贡戈拉用西班牙文写出过很好的拉丁文。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应当回归拉丁文,我们都在努力这样做。让我回到正题上来。在日内瓦我自学了德文,因为我想要阅读叔本华的原著。我找到了一种十分惬意的学德文的方法,我建议大家都这样做,如果你一点儿德文也不懂。就这样试试看:找一本海涅的《漫歌集》 ——这很容易——再找一本德英词典,然后就开始读。刚开始时你会感到为难,但两三个月后你就会发现,你在读着世界上最优秀的诗,也许你不能理解它,却能够感受它,那就更好,因为诗歌并不诉诸理性而是诉诸想象。
当我的视力下降到无法阅读之时,我说:这不应该是结束。正如一位我应该提到的作家所说的那样:“不要大声自怜。”不,这应该是一种新经验开始的证明。于是我想:我要探索我祖先使用的语言,他们或许在摩西亚,在当今称作诺森伯兰的诺森布里亚说过这种语言。我将回到古英语。因此我和几个人,其中包括玛丽亚·儿玉,开始学习古英语。我记得一些诗歌片断,很好的诗歌,其中没有一行感伤的话。这是武士、牧师和水手的说话方式,你会发现这一点,在基督身后大约七个世纪左右,英吉利人就已经面向大海了。在早期诗歌里,你发现大海比比皆是。在英格兰的确如此。你会发现像“on flodesæht feor gewitan”(航行于大洋的惊涛骇浪)这般非同凡响的诗行。我是在大洋的惊涛骇浪中远航至此的,我很高兴来到你们大陆的中心,这也是我的大陆,因为我是个十足的南美人。我的大陆就是美洲。
自那以后我接着学习了冰岛文。实际上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学习冰岛文了,因为我父亲曾送给我一本《弗尔松萨迦》,这本书由威廉·莫里斯译成了英文。我陶醉其中。我父亲后来又送给我一本日耳曼神话手册。但是这本书更应该叫做斯堪的纳维亚神话,既然德国、英国、荷兰,陆上斯堪的纳维亚都已忘记了所有有关神祇的故事。记忆保留在冰岛。两年前我曾去冰岛朝圣——我记得威廉·莫里斯称之为“北方神圣的土地”——不过我的朝圣从我小时候读莫里斯译的《弗尔松萨迦》和那本日耳曼神话手册时就已经开始了。冰岛为我们保留了关于北方的记忆。我们都受惠于冰岛。我很难说清我到达冰岛时的心情。我想到萨迦,想到埃达。当我想起埃达时,我想到一首名为《格陵兰诗篇》的诗。它不是格陵兰北欧人写的就是格陵兰北欧人唱的。诗所讲的是Attila,这是撒克逊人的叫法,北欧人称之为Atle,日耳曼人则称之为Etzel。我已经谈到冰岛,我已经对你们讲了我去到那里、看到那里的人们时,看到我周围那些和蔼可亲的巨人时,我是怎样感觉的。我们所谈的当然是关于古老北方的萨迦和埃达。
我已经说过那几乎是一座神秘的岛屿。现在我要接着谈第二个同样神秘的岛屿——依我看所有的岛屿都是神秘的。去年我去了趟日本,我发现了一些于我颇为陌生的东西。不论你们相信与否,那是一个非常文明的国度。这种经验我们在东方以外几乎无法获得。瞧,日本有两种文明——我们的西方文明和他们自己的文明。一个佛教徒同时又可以是一个神道教徒,他也许还是一个卫理公会教徒,就像我的祖先或者路德教教友,诸如此类的人一样。人们谈到日本人,或许也谈到中国人的温文尔雅,但那种温文尔雅完全是深层的。我在日本呆了三十多天,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他们从不向我唠叨什么奇闻轶事。他们从不跟我谈他们的私生活——他们的生活的确是隐蔽的——我也不跟他们谈我的生活,而我却感到我们是朋友,因为我们可以交谈,不仅仅谈论我们身边具体的事,我们也有真正的话题,比如宗教和哲学。
我已经说过冰岛和日本,现在我们要说的,也许是岛屿之中最神秘的岛屿,一个为我所热爱的国家——它奔腾在我的血液里。我所说的当然是英国。我记得诺瓦利斯说过:“Jeder Engländer ist eine Insel.”(每一个英国人都是一座岛屿。)与生活在巴黎或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人相比,一个英国人当然是一个岛民。伦敦这座隐蔽的城市充满了奥秘,我完全喜欢它,我把英语和英国文学看做人类诸多最伟大的冒险活动中的一项。
为什么不谈谈另一座神秘的岛屿?为什么不谈谈曼哈顿?当一个人想到曼哈顿,他就会想到纽约这座大众的城市。不过它会使你失明,就像太阳会使你失明。太阳当然是神秘的。据我们所知,只有鹰能够直视太阳。我无法一睹纽约,不是因为我双目失明,而是因为纽约使我失明,与此同时我又爱着它。当我说到纽约时,我立刻就想起了沃尔特·惠特曼。沃尔特·惠特曼是那种不能被一笔带过的人之一。在美国作家中有不少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埃德加·爱伦·坡,没有沃尔特·惠特曼——我是说惠特曼所创造的神话,而不是他这个人——没有赫尔曼·梅尔维尔,没有梭罗,没有爱默生,文学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我热爱爱默生,我非常喜欢他的诗歌。对我来说他是惟一一位智性的诗人——不管怎么说,惟一一位有自己思想的智性的诗人。别人只有理智,但完全没有思想。至于爱默生,他既有思想,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诗人。他影响了艾米莉·狄金森。狄金森大概是美国——我想也是我们美洲——有史以来发现的最伟大的女作家和最伟大的诗人。
这样我就谈到了四座岛屿:冰岛、日本——我知道我会终生回想日本——英国和纽约。但是我们何必没完没了地谈论岛屿呢?让我们换个不同的问题,我希望能有个颇为不同的回答,尽管我翻过来调过去谈的是一回事。我是个老人,原谅我。
威利斯·巴恩斯通(以下简称巴恩斯通)当哈特·克莱恩在打字机上打出“this great wing of eternity”(这永恒的伟大翅膀)时,他意识到他是把“这永恒的伟大瞬间”的“瞬间”(wink)一词打错了,本来这样要好得多,但他没有改过来。
博尔赫斯“瞬间”比“翅膀”好吗?不,我不这样看,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你怎么会觉得“瞬间”比“翅膀”好?噢,听我说,你可别这么想。
巴恩斯通不管怎么说,哈特·克莱恩不是在打字机上,就是在判断上犯了个错误。我要问你的问题是,我们犯过很多错误……
博尔赫斯我认为“翅膀”总是比“瞬间”好。
巴恩斯通错误有个人的、职业的和文字上的。有些错误把我们引向灾难,有些却为我们带来好运。
博尔赫斯我的一生是一部错误的百科全书。一座博物馆。
巴恩斯通用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话说,我们应当选择林中的哪条小路?你能否告诉我们,当你在生活中走错了路,你都碰到过怎样的灾难或好处?
博尔赫斯你是指我错写的书吗?
巴恩斯通是的,还有你错爱上的女人和你错花的时间。
博尔赫斯是的,但我有什么办法?所有这一切,错误的女人、错误的行为、错误的事件,所有这一切都是诗人的工具。一个诗人应当把所有的东西,甚至包括不幸,视为对他的馈赠。不幸、挫折、耻辱、失败,这都是我们的工具。我想你不会在高高兴兴的时候写出任何东西。幸福以其自身为目的。但是我们会犯错误,我们几乎每天夜里都要做噩梦,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它们变为诗歌。而如果我是一个真正的诗人,我就会觉得我生命的每一时刻都具有诗意。我生命的每一时刻就像一种黏土,要由我来塑造,要由我来赋之以形态,把它炼成诗歌。所以我觉得我不该为自己的错误而抱歉。这些赋予我的错误产生于极其复杂的因果之链,或者毋宁说无止境的结果与原因之链——也许我们的错误并非始于原因——以便让我将它们转化为诗歌。我有一件良好的工具:西班牙语。当然我也受惠于英语,受惠于我对拉丁文的记忆,以及另一种我所热爱的语言:德语。如今我正在学习古英文,也在努力对日语有所了解,我希望我能继续下去。我当然知道我已经八十岁了,我希望我会随时死去,但我又能拿死亡怎么办呢?只好继续生活,继续做梦,既然做梦是我的任务。我不得不时刻沉浸在梦境之中,然后这些梦就只能变成话语,而我也只能抓住它们,尽我最大或者最糟的努力运用它们。所以我想我不该为我的错误而抱歉。至于说到我自己的作品,我从不翻过头来重读,我并不了解它们。我是不得不写时才写点东西。一旦它发表了,我就尽量把它忘记,这也很容易。既然我们是在朋友们中间,我就告诉你们:当你们走进我的家——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北梅普街上的家,希望你们都能在适当的时候来访——你会发现那是一座挺不错的图书馆,但其中没有一本我自己的书,因为我不允许它们在我的图书馆里占一席之地。我的图书馆只存好书。我怎么能和维吉尔或斯蒂文森比肩而立?所以我家里没有我自己的书,你一本也找不到。
奥克朗代尔博尔赫斯,既然你说到你的家,我就想说,你是生有定处而又到过所有的地方。
博尔赫斯不,不,不是所有的地方。我希望去中国和印度。不过,我已身在那里,既然我读过吉卜林的著作和《道德经》。
奥克朗代尔或许你可以把我们带到我们大多数人从没去过,或将要去的地方,讲讲老布宜诺斯艾利斯城中你长大的那块地方,讲讲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道和它的历史。
博尔赫斯我对它实在所知甚少。我出生在城里贫民窟颇为集中的一边,名叫巴勒莫,但我对那个地方从未感到过兴趣。巴勒莫使我感兴趣是在1929年左右,在我还是一个小孩时,我所记住的都是我读过的书。和那个地方相比,那些书要真实得多。所以说实在的,我的记忆里装的是斯蒂文森、吉卜林,《一千零一夜》和《堂吉诃德》(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开始读这本书了,以后一直没放下,特别是第二部,我要说这部分写得最好。第一部或者可以无伤大雅地略去,除了第一章,那写得的确精彩)。所以关于我的童年我有什么好说的呢?只有一点点。我还记得我祖上的照片,我还记得几把曾经东拼西杀的刀剑——你们管那叫西方的胜利,而我们管那叫Laconquista del desierto(征服荒漠)。我爷爷打过红种印第安人,或如我们所称的潘帕斯草原印第安人——Los indios pampas。但是我自己只是零零星星地记得一点那时的事。我的记忆主要是关于书籍的。事实上,我几乎记不清我自己的生活。我不记日子。尽管我知道我旅行过十七八个国家,可我说不清我先到过哪儿,后到过哪儿,我也没法告诉你们我在一个地方呆过多久。整个这一切就是地区、意象的大杂烩。所以看起来我们又回到了书本上。别人一跟我说话这种情况就会发生。我总是回到书本上,回到引文上。我记得我的英雄之一爱默生,曾经就此警告过我们。他说:“让我们当心吧,生活本身也许会变成一段长长的引文。”
巴恩斯通我想向你请教一下有关地狱的问题。
博尔赫斯我对此再熟悉不过了。
巴恩斯通什么是地狱?现在每一秒钟都是末日吗?这是你在噩梦中所发现的吗?地狱对你意味着什么,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首先,我很高兴我的朋友提到噩梦,因为噩梦不同于其他任何梦。我读过许多解梦的书和心理学著作,但我从未发现什么关于噩梦的有趣论述。然而噩梦不同于其他梦。“噩梦”这种叫法就挺有意思。我想从词源学上讲噩梦有两个含义。噩梦或许是夜的寓言,德语词Märchen与此意相近。或者也许它指夜的幽灵,或者正如我们所知,它指的是一匹母马。我想莎士比亚描写过噩梦,这笼罩大地的夜幕,而我热爱的雨果肯定读到过那些描写,因为在一本书中他写到“Le cheval noir de la nuit”,夜的黑马,这匹马当然是指噩梦。瞧,我想在日常的不幸与噩梦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噩梦有着另一种味道。我过去有过许多不愉快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过。但我从来没有噩梦的感觉,除非我真的做了噩梦。我会想——为什么不呢?如今没有不可能的事,而我们又是在朋友们中间,所以尽管这说出来令人很难受,我还是必须严肃地对你说——噩梦是地狱存在的证明。在噩梦中我们感受到一种十分特殊的恐惧,它完全不同于我们所知的任何一种恐惧。不幸的是我太了解噩梦了,而它们对文学相当有用。我记得那些辉煌的噩梦——它们到底是梦呢还是创造?反正都一样——德·昆西在他的《英国瘾君子自白》中所描写的那些辉煌的噩梦。埃德加·爱伦·坡的许多故事也是如此。你也许会发现这句话或那句话写得不好,或者我们不喜欢这个或那个隐喻,但它们的确是噩梦。当然,在卡夫卡的著作中你也能找到噩梦。所以说到地狱,它也许真的存在。也许在某地有一个国度,那儿的一切都是噩梦。但愿这是空话,因为我们已经尝够了噩梦,它就像切肤之痛一样真切,一样不可忍受。
至于地狱,依我看它不是一个地方。人们也许是由于读了但丁的《神曲》而觉得地狱就是一个地方,但我视之为一种状态。我记得在弥尔顿的一段诗中,撒旦说:“我即是地狱。”在我与玛丽亚·儿玉一起翻译安杰勒斯·西莱修斯所著的《漫游的智天使》(Der Cherubinischer Wandersmann)时也遇到过同样的说法,即一个灵魂若受到神的诅咒,则他将永远难逃地狱之苦。他没有必要去寻找通向天堂之路。瑞典伟大的神秘主义者斯威登堡也持基本相同的看法。被神诅咒者戚戚于地狱,而在天堂其哀愁更甚。假如你想一下子了解斯威登堡的全部哲学,你可以在萧伯纳的剧本《人与超人》的第二幕中找到。尽管剧中不曾提及斯威登堡的名字,但是整个天堂与地狱的样子都实实在在地写了出来,没有奖赏,没有惩罚,那是一种灵魂的状态。与其说灵魂寻找通向地狱或天堂之路,不如说灵魂把自己变成地狱或天堂。我已经八十岁了,每天晚上我都发现我有时活在幸福之中,也许这就是天堂;而有时我感到心情不畅,或许我们可以并不过分夸大地使用一个隐喻,称这为地狱。
奥克朗代尔博尔赫斯,你曾说过观看是盲人的特权。你谈到了曼哈顿,我想我们这些听众中间有很大一部分人还从未见识过美国的人民与文化……
博尔赫斯这儿有这么多种人,他们是如此不同。
奥克朗代尔你是否可以给我们谈谈美国及其各种人、各种文化之间的差别?
博尔赫斯一个大问题。我怕我没有资格来回答它。但我可以说,我对得克萨斯州,特别是奥斯汀有着非常亲切的回忆。我是在1961年与我母亲一起通过得克萨斯来初次认识美国的。我母亲已在四五年前以九十九岁高龄去世了。我热爱美国南方,不过既然我提到那么多东部作家,所以我也热爱东部。而如果让我来看中西部,我肯定要按照卡尔·桑德堡的方式来看。我也喜欢桑德堡,但本世纪美国伟大的诗人是罗伯特·弗罗斯特。这是我要挑出的名字。不过说实话,我想我不喜欢相互“对立”的事物。我热爱所有的国家和所有我读过的作家(有许多我不曾读过的作家也在影响着我)。我是过去,整个过去的信徒。我不相信流派,我不相信年表,我不相信标明创作年代的作品。我认为诗歌应当是匿名之作。比如说,如果我能选择,我会乐于让他人加工、重写我的一行诗、一篇小说,以便让它们流传下去,我希望我个人的名字会被忘掉,正如在适当的时候会是这样。所有作家都面临这个问题。对于那些创作了那辉煌的梦——《一千零一夜》的人们的名字,我们知道什么呢?我们一无所知,我们也不在乎。我们知道哪些莎士比亚的私生活?我们一无所知,我们也不在乎,既然他把他的私生活化作麦克白、哈姆雷特,化作十四行诗。那些十四行诗当然是暧昧不明的。斯温伯恩说那些十四行诗是“神圣又危险的文献”。说得好。不过我不知道这说得对不对。我认为对于一位作者来讲,最好是他能成为传统的一部分、语言的一部分,因为语言将使用下去而书籍会被遗忘。也许每一个时代都在一遍又一遍地重写同样的书,只是改变或加入一些细节。或许永恒之书皆相同。我们总是在重写古人写过的东西,而这就证明足够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野心。我想人们在我身上有太多的误会。我是一个被抬得过高的作家。同时我要感谢你们所有的人能认真地对待我。我不这样看自己。
巴恩斯通刚才讲了地狱,你能用同样的推论给我们讲讲天堂吗?
博尔赫斯我读过一位英国牧师写的一本书,书中说天堂里有更多的愁苦。我相信这一点。我也希望如此。因为快乐毕竟是无法忍受的。我们会有片刻的快乐,但一种永恒的快乐却是无法想象的。不过我个人并不相信来世。我希望我有个结束。当我感到难过,当我忧心忡忡——我总是忧心忡忡——我就对自己说:何必忧愁呢?任何时刻拯救都会以毁灭和死亡的方式到来。既然我就要死了,既然我随时都会死去,何必还要为诸事烦恼呢?我所寻找的并不是彻底的黑暗,因为黑暗毕竟也是一种存在。不,我所欲求的是被忘掉——而我当然会被忘掉。任何事物都会在适当的时候被忘掉。
奥克朗代尔今天你说过,所有航程中最艰难的航程,是那即将到来的航程;预感到这一点也是最艰难的事。你想就此谈谈吗?
博尔赫斯我怀疑我是否这样说过。我说的是期待某事令人厌烦。不过一旦事情发生了,现在很快就会变成过去。它滑入过去。我读过布拉德雷一本很好的书。这本书名叫《现象与实在》,他在书里把时间说成一条河流。嗯,当然,赫拉克利特等许多人都这么看,沃尔夫就写过《时间与河流》。布拉德雷认为时间从未来流向我们。我们总是溯流而上。而未来转变或溶解为过去的时刻,就是此刻。目前只是未来变成过去的时刻。大约六个月前我动过一次相当疼痛的大手术。开始我感到害怕,后来我告诉自己,这恐惧、这预感,再过三天三夜就会变成手术的一部分了。这样一想我倒觉得颇为幸运。
巴恩斯通你一直沉浸于诺斯替教派和神秘主义者的著作中,沉浸于卡巴拉哲学和《光辉之书》中。
博尔赫斯我下了大力,但我知之甚少。
巴恩斯通你一直对神秘主义者们感兴趣——
博尔赫斯与此同时我本人不是神秘主义者。
巴恩斯通我猜你会认为神秘主义者们所领受的,既是真正的体验,又是现世的体验。你能否谈谈你对其他人著作中神秘体验的看法?在修士路易斯·德·莱昂的……
博尔赫斯我怀疑修士路易斯·德·莱昂是否有过什么神秘体验。我要说他不曾有过。当我说到神秘主义者,我想到的是斯温伯恩、安杰勒斯·西莱修斯,还有波斯人。西班牙人不算,我认为他们没有过任何神秘体验。
巴恩斯通那么十字若望呢?
博尔赫斯我以为十字若望的诗只是模仿了《雅歌》的形式。如此而已。依我看他从没有过什么实际的体验。在我一生中,我只有过两次神秘的体验,但我讲不出来,因为这些体验无法诉诸语言,因为语言毕竟只能描述人所共有的体验。如果你不曾有过这种体验,你就不能产生共鸣——这就像你要谈咖啡的味道,而又从未喝过咖啡一样。我一生中有两次有过这种感觉,比其他任何感觉都更令我惬意。它令人惊讶,令人震惊。我陶醉其中,吃惊不浅。我觉得我不是活在时间之内而是活在时间之外。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持续了多久,既然我是在时间之外。也许一分钟,也许要长一些。但我知道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一生中有两次。一次是在城南靠近宪法火车站的地方。我莫名其妙地感到我超越了时间。我努力捕捉这种感觉,但它来无影去无踪。我为此写过好几首诗,但它们写得一般,没有道出那次体验。我没法把这种体验讲给你们听,因为我没法重新把它讲给我自己听。但我有过这种体验,而且有过两次。也许在我死之前它还会同意再一次光临。
奥克朗代尔为什么你想去中国旅行?你希望能在那里找到什么?
博尔赫斯我有一种感觉,我一直身在中国。在我捧读赫伯特·阿伦·翟理斯的《中国文学史》时我就这么觉得。我多次读过《道德经》的许多种译本。我认为阿瑟·韦利的译本最好,但我也读过卫礼贤的译本和法文译本,西班牙文的译本也有好多种。此外,我在日本呆过一个月。在日本,你始终能够感受到守护神一般的中国的阴影。这与政治无关,这与日本文化是它自己的文化这一事实无关。在日本,人们感受中国就像我们感受希腊。我当然知道我永远搞不懂中文,但是我要不断地阅读翻译作品。我读过《红楼梦》,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我读的是英文和德文两种译本,但是我知道还有一种更加完备的,也许是最忠实于原文的法文译本。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红楼梦》这部书就像它的书名一样好。
巴恩斯通请把我们带回意识之岛,回到那词语、思想与感觉的源泉,告诉我们在语言之先,在博尔赫斯铸造词语之前,博尔赫斯的意识是怎样一种状况。
博尔赫斯我想我可以说写诗或写寓言——反正最终都一样——这个过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我从未尝试过什么主题,我从未寻找过什么主题。我让主题来寻找我,然后走上大街,或者在我家里,一个盲人的小小的家里,我从一个房间踱到另一个房间,我感到有什么东西要到来,也许是一行诗,也许是某种文学形式。我们可以用岛屿来打个比方。我看到岛屿的两端,这两端就是一首诗、一篇寓言的开头和结尾。仅此而已。而我不得不创造、制造两端之间的东西。这得由我来做。诗神缪斯——或者用一种更好、更幽暗的称呼,圣灵——所给予我的就是一篇故事或一首诗的结尾和开头。于是我只好把空填出来。我也许会走错了路而原路返回。我只好再创造些别的东西。但我总是知道开头和结尾。这是我个人的经验。
依我看每个诗人都有他自己的方法。据说有些作家只要有开头就能写下去,在快要结束时他们发现或创造——两个词说的是一回事——一个结尾。但是我自己却必须在知道了开头和结尾之后才下笔。我尽量避免让我的观点打扰我的创作。我只考虑寓言本身而不考虑其寓意。观点、政治如过眼烟云,我个人的观点时时都在改变。但是在我写作时我努力忠实于梦。我只能说这些。在我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我的作品有一种相当浓厚的巴洛克风格,我尽量模仿托马斯·布朗爵士或贡戈拉或卢贡内斯或其他人写作。那时我总是想欺骗读者,总是使用古词、偏词或新词。但是现在我尽量使用很简单的词汇,我尽量避免使用英语中被认为古奥艰涩的词汇,我尽量避开它们。我认为我写得最好的短篇小说集是最近的一本《沙之书》。在这本书里,我想没有一个词会限制或妨碍读者。这些小说叙事简朴,尽管故事本身并不平直,既然宇宙间没有平直的事,既然每件事都是复杂的。我把它们装扮起来,写成朴实的小说。事实上那些小说我反复写了九到十遍,而我却想让它们看起来仿佛不事斟酌。我要它们越平凡越好。如果你们不曾读过我的书,那么我要斗胆推荐我的两本书给你们,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就能读完,仅此而已。一本是诗集,名叫《月亮的故事》,另一本就是《沙之书》。至于其他书,你们尽管忘掉好了。如果你们这样做我会不胜感激,因为我已经把它们忘记了。
巴恩斯通死亡是时间的标志。我们有两种死亡:出生之前和生命结束以后。这两种死亡人人有份,但也许个人真正的死亡是我们每日不断经历的,我们想象它……
博尔赫斯圣保罗说过:“我天天死亡。”
巴恩斯通我们现在还只能是对死亡加以认知。神秘主义者们称“生中之死”(death-in-life)的感觉为一种时间以外的体验。你是怎样理解死亡的?
博尔赫斯我认为一个人总在死亡。每一次我们不能有所感受,不能有所发现,而只能机械地重复什么的时刻,就是死亡的时刻。生命也会随时到来。如果你单独拿某一天看看,你就会发现这一天里有许多次死亡,依我看,也有许多次诞生。但是我不想做一个行尸走肉。我尽量保持对事物的兴趣。我始终在接受着各种经验。这些经验会变成诗,变成短篇小说,变成寓言故事。我始终在接受它们,尽管我知道很多事情我只是机械地去做,去说,这意味着,与其说它们属于生命,不如说它们属于死亡。
奥克朗代尔我想请你把我们带到某个你不曾去过的地方。
博尔赫斯我要说那个地方是过去,因为现在是很难改变的。现在的某些东西既坚固又僵硬。但是说到过去,我们则时时都在改变着它。每当我们想起什么,我们都稍稍改变了我们的记忆。我想我们应该感谢整个过去,感谢人类历史,感谢所有的书籍,感谢所有的记忆,因为说到底,我们所拥有的只有过去,而过去则是一种信念。比如我说“我于1899年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这就是信念。我根本记不得我的出生。如果我父母告诉我“你生于三世纪的廷巴克图”,我当然也会相信他们。但是我对这一事实毫不怀疑,因为我想他们不会对我撒谎。所以当我说我于1899年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时,我所做的其实是对于一种信念的信服。
要回到过去,过去是我们的财富。这是我们惟一拥有的东西,它可以由我们来支配。我们可以改变它,我们可以把那些历史人物想象成别的样子。合成过去的不仅仅是具体发生过的事件,而且还有梦境,这一事实非常之好。我要说对我们来讲,麦克白属于现在就像他属于过去,就像瑞典的查理、尤利乌斯·恺撒或玻利瓦尔。我们有书,而这些书实在都是梦。每一次我们重读一本书,这本书就与从前稍有不同,而我们自己也与从前稍有不同。所以我认为我们可以踏踏实实地依靠“过去”那个巨大的集市。我希望我能够继续寻找通向那个集市的道路,并将我对生命的切身体验投入其中。
[1]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英国小说家、诗人,对二十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影响巨大,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金银岛》、《化身博士》、《绑架》等。
[2]鲁德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主要作品有《营房谣》、《生命的阻力》、《丛林之书》、《基姆》等。
[3]爱德华·威廉·雷恩(Edward William Lane)的删节版译本(1840,1859)和伯顿爵士(Sir Richard Francis Burton)的十卷本(1885)均由埃及校订本译出。
[4]萨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常称为约翰逊博士,英国著名作家、文学批评家、词典编纂家。
[5]弗朗西斯科·德·克维多(Francisco de Quevedo,1580—1645),西班牙讽刺作家和诗人,巴洛克时期的著名作家。
[6]萨韦德拉·法哈多(Saavedra Fajardo,1584—1648),西班牙学者、作家。
[7]路易斯·德·贡戈拉(Luis de Góngora,1561—1627),西班牙诗人,“贡戈拉诗派”创始者。
[8]诺森伯兰(Northumberland)是英格兰最北部的郡。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是中世纪的盎格鲁人的国,在今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东南。
[9]玛丽亚·儿玉(Maria Kodama,1937— ),博尔赫斯的日裔女秘书,在博氏垂暮之年成为他的妻子。
[10]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34—1896),英国诗人、艺术家、纺织品设计师,与拉菲尔前派过从甚密,是英国工艺美术运动的先驱。
[11]萨迦指中世纪冰岛各种散文形式的故事和历史。埃达指的是十三世纪冰岛的两部作品,一为散文埃达,一为诗体埃达,是现代研究日耳曼神话的最完整、最详细的材料来源。
[12]Attila为北欧传说中的匈奴王,为了得到古德卢恩(Gudrun)的财产继承权而娶她为妻。他杀死了古德卢恩的兄弟,最后为古德卢恩所杀。
[13]诺瓦利斯(Novalis,1772—1801),德国浪漫主义早期诗人、作家、哲人,著有诗歌《夜之赞歌》、《圣歌》,小说《海因里希·冯·奥弗特丁根》等。
[14]哈特·克莱恩(Hart Crane,1899—1932),美国诗人。
[15]英文“噩梦”(nightmare)一词由night与mare构成,mare有“母马”之意。
[16]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英国散文作家、英语文体家。
[17]安杰勒斯·西莱修斯(Angelus Silesius,1624—1677),德国天主教神父、宗教诗人、神秘主义者,其作品主要是亚历山大体对句的短诗,探索神秘主义、冥想祈祷和基督教背景下的万有在神论等主题。博尔赫斯的诗歌常引用安杰勒斯及其作品。
[18]卡尔·桑德堡(Carl Sandburg,1878—1967),美国诗人、作家,生于伊利诺伊州,曾三度获得普利策奖,主要作品有《芝加哥诗集》等。
[19]阿尔加侬·查尔斯·斯温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1837—1909),英国诗人、作家、批评家。
[20]F. H. 布拉德雷(F. H. Bradley,1846—1924),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
[21]托马斯·沃尔夫(Thomas Wolfe,1900—1938),二十世纪初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22]诺斯替教派,又称灵知派,基督教早期异端,认为物质世界由低于至高神的“劣等神”所造,而至高神的本质是“心灵”、“生命”和“光”,有一个真实存在的精神世界与邪恶的物质世界相平行。
[23]路易斯·德·莱昂(Luis de León,1527—1591),活跃于西班牙“黄金时代”的诗人、神学家、奥古斯丁修会修士。
[24]十字若望(San Juan de la Cruz,1542—1591),西班牙神秘主义神学家、诗人、加尔默罗修会的修士,他是反对宗教改革的主要人物之一。
[25]赫伯特·阿伦·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1845—1935),英国汉学家,曾任驻华外交官,与威妥玛一起发明了汉语罗马化的威妥玛拼音,另译有《中国文学著作》、《英译中国诗选》和《中国诗选》(与韦利合译)等。
[26]阿瑟·韦利(Arthur Waley,1889—1966),英国汉学家。韦利另译有《中国诗一百七十首》、《中国诗选》,著有《白居易的生平与时代》、《李白诗歌及生涯》等。
[27]卫礼贤(Richard Wilhelm,1873—1930),德国汉学家、传教士,曾将《易经》译为德文,著有《中国的灵魂》等。
[28]巴洛克,盛行于十七世纪的意大利,影响欧洲和拉美的一种注重复杂装饰的艺术风格。它的特点是一反文艺复兴盛期的严肃、含蓄和平衡,而倾向于华丽和浮夸。
[29]托马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e,1605—1682),英国作家、博学家。
[30]莱奥波尔多·卢贡内斯(Leopoldo Lugones,1874—1938),阿根廷诗人。博尔赫斯曾指出,在阿根廷作家中卢贡内斯是他首要的领路人。
[31]应为《夜晚的故事》。——原注
[32]瑞典的查理,即查理十二世(1682—1718),武功卓著,同时爱好数学和其他科学,并在建筑、绘画、神学和哲学等方面均有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