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北部的一个小山脚下,离曼哈顿约60英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废弃的乡村俱乐部。里面跳舞地板上布满了灰尘,酒吧间高脚凳腿朝上地扔在那儿,还有一架跑调的旧钢琴。在那儿附近,夜间唯一能听见的声音,来自那所白色大房子的后面——那是浣熊、臭鼬和野猫碰倒垃圾桶的声音。这些小动物惯于夜间从山上下来,在这一带徘徊。
那幢白色的房子好像无人居住。但是,偶尔这些小动物发出的声音太吵时,就会亮起一盏灯,打开一扇窗,飞出一个可乐瓶,穿过黑暗,砸在垃圾桶上。但大多数时候这些动物都不会受到打扰,一直到天亮。清晨,白房子的后门慢慢地开了,一个宽肩膀的黑人走出来,身穿灰色的运动衫,脖子上搭着条白毛巾。
他跳下台阶,快步跑过垃圾桶,沿着俱乐部后面的土路,朝高速公路跑去。有时他停在路边,朝着假想的对手出拳,“嗨——嗨——嗨”地喘着粗气。来到公路附近时,他转了一个弯儿,不一会儿就消失在那座山上。
清晨时分,路上行驶的都是农场的卡车,司机们向那个跑步的人挥手致意。再晚一些时候,路上就有了其他车辆,这些司机也看见他了,有几个还突然把车停在路边,问道:
“喂!这不是弗洛伊德·帕特森吗?”
“不是!”弗洛伊德·帕特森说,“我是他弟弟雷蒙德。”
司机们开车走了,但马上又走过来一个人,他衣衫褴褛,好像昨晚是在马路上过的夜。他蹒跚地跟在跑步人的后面,喊道:“嗨,弗洛伊德·帕特森!”
“不,我是他弟弟雷蒙德。”
“可别告诉我你不是弗洛伊德·帕特森。我清楚他长什么样儿。”
“好吧,”帕特森说,“如果你想让我当弗洛伊德·帕特森,那我当好了。”
“那就请给我签个名。”那人说着,递给他一张皱巴巴的纸片和一支铅笔。
他签了名——“弗洛伊德·帕特森”。
一小时后,弗洛伊德沿着那条土路跑回那座白房子,头上的毛巾吸着他前额的汗水。他独自一人住在房子后面一套两室的公寓里,自从再次输给桑尼·利斯顿以后,他就住在这里,几乎与世隔绝。
小房间里有张他自己铺的大床,几张很少听的唱片,一部偶尔响一响的电话。大房间里一边是厨房,另一边放着一套沙发;沙发旁有个壁炉,上方晾挂着拳击短裤和T恤衫,还有一张他当冠军时的照片和一台电视机。电视通常是开着的,除非他在睡觉或者在俱乐部里练拳(在原来的舞蹈地板上围起了一个拳击台),或者在和访客聊天。偶尔他会和访客讲起失败的感受,那是很痛苦的。
“喔,只要能和利斯顿再比一次,我什么都可以放弃。在没人能看见我们的地方再较量一次,看一看我能否在三分钟之内不被打败。”帕特森说着,用毛巾擦了擦脸,在沙发旁踱着步。他又说:“我知道我可以打得更好……我不是在想‘重赛’,有谁肯花十美分再看一场帕特森对利斯顿的拳击赛呢?我知道我打不赢他……但我只要在第一回合不被打败就好。”
他接着又说:“你根本搞不清楚第一回合是怎么过去的。你上场了,周围除了人就是摄像机。全世界的人都在看着,那样宏大的场面,那样群情激昂,《星条旗永不落》在你耳畔响起,全国人民都期望你能赢,包括总统在内。你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吗?它让你头晕目眩,只会让你头晕目眩。然后,铃声响了,你朝利斯顿走去,他也朝你过来,你甚至没意识到场子里还有个裁判。
“……剩下的你就记不清楚了,因为你不想再记起它……你所能回想起的是,突然你爬了起来,裁判问:‘你没事吧?’你说:‘当然没事。’然后他问:‘你叫什么名字?’你答:‘帕特森。’
“后来,突然间,在一片尖叫声中,你又一次倒下了,你知道你得爬起来,但你晕眩得厉害,裁判把你推了回去,你的教练拿着毛巾站在那儿,观众都站了起来,你的眼睛盯着前方,只觉得有人群在你眼前晃动,却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你感觉走路摇晃,身体轻飘飘的。
“被对手击倒的感觉并不那么糟,”他说,“事实上,还很不错。没有伤痛,只是极度晕眩,看不见天使,也看不见星星,你飘上了快乐的云头。在内华达州的那次比赛中,利斯顿打倒我后,有那么四五秒钟的时间,我感觉场内的所有观众全站在了拳击台上,和我在一起,围绕在我身旁,就像我的家人。当你被击倒,你觉得场内所有的人都那么热情,你真想过去亲吻每一个人,男的,女的,所有人。这场结束后,有人告诉我说,我确实从场内向观众们飞吻。但我不记得了。我想那不会是假的,被击倒四五秒钟时就是这种感觉……
“可后来,”帕特森仍然踱着步说道,“这种挺好的感觉不见了,你意识到了你在哪里,你在那儿做什么,以及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接下来,就是一种伤痛,一种无名的伤痛。不仅仅是肉体上的,而是一种掺杂着愤怒的伤痛,一种担心‘别人会怎么想’的伤痛,一种‘对于自己的能力感到羞耻’的伤痛……那时你唯一想要的,就是拳击台中央能有个小门——让你掉下去,落在更衣室里,就用不着走出场子去面对那些观众了……”
后来,帕特森走到炉子旁边儿,把茶壶放在炉上。他沉默了一会儿。这时外面传来了陪练和教练的脚步及说话声。他们住在房子的前面。不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俱乐部,为帕特森的训练做准备。两天后,帕特森得飞往斯德哥尔摩,去同一名意大利选手阿莫提比赛。自上次输给利斯顿后,这将是他第一次露面。
接着,他希望能在伦敦和亨利·库珀一试高低。如果他的反应能力得到恢复,如果他又能恢复自信,他想在拳坛上找回昔日的辉煌,打败所有的主要对手,而且会有不停的比赛,不用等很长时间,就像他还是冠军时那样。
帕特森几乎没有时间和妻子见面。她和他的大多数朋友都一致认为,他该退出拳坛了。他们指出,他并不需要这笔钱。甚至他自己也承认,他现在总资产已达800万美元,在未来的25年里,光靠投资获利他每年就能有3.5万美元的固定收入。但帕特森只有29岁,还没有尝到太多失败的滋味,根本不相信自己的拳击生涯已经结束。他总是情不自禁地认为打败自己的不只是利斯顿,而是某种更强大的东西。那是一种难以理解的心理力量。除非他能弄清那到底是什么,并且在拳击场中设法对付它,要不然,除了在这座小山脚下,他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会有平静的生活,他也永远丢不掉他的假胡子了。自从1959年被约翰逊[1]击败之后,每场比赛他都随身携带一个小提箱,里面装着假胡子。如果输掉比赛,他就戴上它溜出体育馆,以防被别人认出。
“我经常想,其他拳击手感觉如何,他们输掉比赛时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帕特森将茶杯放在桌子上,说道,“我真想找位拳击手谈谈,交流一下,看他是否也有同感。但我能和谁谈呢?大多数拳击手无论如何也不肯多说。在赛前量体重时,出于某种原因,我甚至不敢直视对手的眼睛。
“在利斯顿量体重时,体育专栏作家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我的举动表明内心感到恐惧。其实不然。我从来都不敢直视对手,因为……呃,因为我们将要交手,那可不是件好事;还有,因为……呃,有一次我确实直视了对手的眼睛,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肯定还在打业余拳击赛。当我看他时,发现他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并且他也看了我……还朝我微笑……我也还了他一个微笑!这真是不寻常,非常不寻常。当一个人可以直视他的对手,并那样对他微笑时,真不知他们还有什么心思去较量。
“我不记得那场比赛发生的事了,也不记得那个家伙的名字了。我只记得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敢直视过任何对手。”
卧室的电话铃响了。帕特森站起来去接电话。电话是他妻子桑德拉打来的。他说了句“请原谅”,随手关上了身后的卧室门。
桑德拉·帕特森和他们的四个孩子住在纽约州斯卡斯代尔一幢价值10万美元的房子里,附近的居民都是中上阶层的白人。房子四周围绕着修剪整齐的草坪,里面堆满了家具,可弗洛伊德却觉得住在这样的家里很不自在。自从他把冠军的头衔输给利斯顿后,他宁肯整日住在训练营也不回家。孩子们把那里叫作“爹地的家”。老大是个女儿,叫珍妮,7岁了。孩子们都不太清楚爸爸是靠什么养活他们的。但小珍妮通过闭路电视看见上一场利斯顿对帕特森的拳击赛。她接受了这样一种解释:爸爸在和另一个人玩一种游戏,他们两个要轮流把对方推倒;以前是爸爸把他们全部推倒,现在该轮到他们推倒爸爸了。
卧室门开了,弗洛伊德摇着头,显得很生气,还有点儿神经质。
“我今天不训练了,”他说,“我得飞去斯卡斯代尔。那些男孩子又在取笑珍妮。她是学校里唯一的黑人,其他大孩子总是不让她好过,几个大一点儿的男孩子总是嘲弄她,还掀她的裙子。昨天她哭着回了家,所以今天我得回去一趟,在学校外面等那些小子出来,然后……”
“他们有多大了?”有人问他。
“十几岁。”他说,“够大了,吃一记左勾拳没问题。”
帕特森打电话给他的飞行员朋友泰德·汉森。他也住在这里,帮弗洛伊德处理公关事宜,并教他如何驾驶飞机。五分钟后,汉森来了。他是个瘦削的白人,一身飞行员服装,戴着护目镜。十分钟后,帕特森带上汉森,沿着狭窄蜿蜒的乡村小路,疯狂地开车朝六英里外的飞机场奔去。
“桑德拉担心我会闯祸,不知道我会怎样教训那几个小混蛋,她不想让我惹麻烦!”帕特森愤愤地说着,开车猛地转过一个小山丘,继续踩着油门,“她就是不够强硬!她害怕……她不敢告诉我那个杂货店老板总是对她动手动脚。很长时间以后,她才告诉我那个洗碗机修理工总是叫她‘宝贝儿’。他们知道我总不在家。那个修理工这个月已经去过我们家四五次了。洗碗机每星期都要坏。我猜想是他故意把那机器搞得每周坏一次的。上次,我设了个陷阱,等了他45分钟,可他没露面儿。我要去抓住这个家伙,告诉他,‘我要是叫你老婆宝贝儿,你是什么感觉?你肯定觉得鼻子上挨了一拳,是不是?好吧,我就想那么做,如果你再叫她宝贝儿的话。你应该叫她帕特森夫人,如果你和她熟的话,可以叫她桑德拉。但你和她不熟,你得叫她帕特森夫人。’然后我告诉桑德拉,这些男人,也就是这些白人,只想从黑人女人身上找点儿乐子。他们从没想过要娶黑人女人,只是在找点儿乐子……”
此时,他已经把车开到机场的停车场。正前方,一架绿色的单引擎塞斯纳飞机停在铺着草坪的简易跑道上。在与利斯顿进行第二轮比赛前,他买下了这架飞机,并学会了驾驶它。帕特森向来害怕飞行,他的经纪人屈斯·达马托和他同病相怜。帕特森或许是从他那里继承了这种恐惧。
帕特森18岁时,达马托就接手了他的训练,因此他对于帕特森的精神生活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达马托今年56岁,是个奇怪但却充满魅力的老人。他沉迷于斯巴达主义,过着一种自我克制的生活,而且总是感到怀疑和恐惧:因此他从不坐地铁,唯恐有人把他推下去;他终身未娶,也从不泄露自己的家庭住址。
“我必须让敌人感到迷惑,”达马托曾这样解释,“当他们迷惑时,我就能为我的选手做更多的工作了。然而在生活中,我并不想得到安全感;当一个人知道他安全的时候,他的感觉就迟钝了,他就开始走向死亡。我也不想让生活中有过多的享乐;我深信,你从生活中得到的享乐越多,你对死亡的恐惧也就越多。”
直到几年前,达马托一直替帕特森面向公众发言,像一个意大利家长一样,为帕特森经营着一切。但后来的帕特森——这个走向成熟的儿子,开始和父亲心中的形象背道而驰。当他第一次输给利斯顿以后,达马托激励他抵抗到底,并让他开始了飞行训练。在第二场比赛前,他已经克服了恐高症,控制飞行也几乎是个行家里手了。从此他又重新找到了自信。他知道,即使输掉这场比赛,至少还有这架机器可以带着他逃离这个城市。
可惜他并没有完成这项使命。赛后,这架小小的塞斯纳飞机由于负载过多,在开出拉斯韦加斯90英里处,机身开始发烫。帕特森和他的同伴没有其他选择,只好返航。他们用无线电和机场联络,租用一架大一点的飞机。当他们着陆时,拉斯韦加斯机场的候机室里挤满了赛后离去的人们。帕特森藏在飞机库后面。他的假胡须在提箱里,但没有人看见他。
后来,那个飞行员同伴独自驾驶帕特森的塞斯纳飞机飞回纽约。帕特森则开着租来的大飞机飞回,陪同他的就是泰德·汉森。汉森42岁,离了三次婚,是个友好的内华达人。他曾干过清理农田的活,也当过酒保、酒店舞蹈演员,后来在拉斯韦加斯当上了飞行教练。就在那里,他遇见了帕特森,两人成了好朋友。当帕特森请汉森帮他驾机回纽约时,他丝毫没有迟疑,虽然当晚身体稍有不适——一半是因为利斯顿的胜利让他消沉,一半是因为在酒吧里挨了一个醉鬼的一顿揍。那个醉鬼说了一些这场比赛的风凉话,汉森提出抗议,结果引火烧身。
然而,一上飞机,泰德·汉森就变得注意力高度集中了。他必须这样,因为飞机在1万英尺的高空平稳前进了一会儿后,帕特森开始走神了,又想起了拳击场,飞机偏离了航线。汉森提醒道:“弗洛伊德,弗洛伊德,回到航线上好不好?”这时弗洛伊德的头突然一动,回过神儿来,扫了一眼仪表盘。帕特森的这种注意力集中只能保持一小会儿。不一会儿,他的脑子就又回到了拳击场,眼前又重现比赛时的情景,他根本无法相信刚才所发生的一切……
“在那晚飞离拉斯韦加斯时,我不停地想,想起数月的赛前训练、跑步、练拳,还有那些远离桑德拉的日日夜夜……想起在训练营地的时候。那时我很想一直熬到深夜11点50分,看《午夜剧场》节目中播放的电影,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第二天早晨还要训练……
“我想起了赛前我的感觉是那么好,躺在更衣室的桌子上。我记得当时在想,‘你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也不错。但你出拳时够狠吗?’我告诉自己,‘够不够狠现在并不重要,别去想它了;马上就要进行冠军争夺战了,这才是至关重要的。天晓得!或许铃声一响,你就会不顾一切。’
“……于是,你躺在那儿,想睡会儿觉……但你总是昏昏沉沉,半睡半醒,不时被大厅里的说话声吵醒。有人在喊‘嗨,杰克’,‘嗨,艾尔’,或‘嗨,第四轮比赛的选手该入场了!’当你听见这话,你会想:‘还没轮到你呢。’因此你躺在那里,胡思乱想,‘明天我会在哪儿?三小时后我会在哪儿?’喔,你会漫无边际地想着诸如此类的事情,有些事情跟比赛毫无关系……你会想到,你岳母去年给你买了一套邮票,你付了钱没有?……你会记起,凌晨两点钟,桑德拉拿着奶瓶去喂孩子,绊倒在台阶上……然后,你又会生气地问自己:‘想这些事儿做什么?’……你试图睡一会儿……但那时门却开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嗨,有人要去利斯顿的更衣室去看他们给他缠绷带吗?’
“……于是你知道该做准备了……你睁开眼睛,跳下桌子,带上拳击手套,开始热身。这时利斯顿的教练走进来,他看着你,微笑着。他摸了摸你的绷带说,‘祝你好运,弗洛伊德。’你想到,‘他本来不用那样说的,他是个好人。’
“……随后你走了出去,那是一段很长的路,而且总是那么漫长,你想道,‘当我从这段路回来时,我会怎样?’然后你钻进拳击场。你看见比利·埃克施泰因在场子边,靠在护栏上和别人说话,你看见了记者们,有你喜欢的,也有你不喜欢的。然后是奏国歌,摄像机对准你了,铃声响了……
“同样的事儿怎么会再度发生?怎么会呢?被击倒后,我不停地想这样的问题……这些年我在糊弄观众吗?……我曾是冠军吗?然后,他们把你带出拳击场……你沿着过道走去,旁边全是人,而你只想赶快回到更衣室……可是,麻烦的是,在拉斯韦加斯那次,他们走错了路。当我们走到走廊尽头时,发现那里没有更衣室。我们必须沿着原路返回,再次穿过同样的人群。这些人肯定在想,‘帕特森不仅是被打败了,连自己的更衣室也找不见了……’
“……到了更衣室里,我的头开始疼了。利斯顿并没有伤着我什么,几天后我只感到牙齿神经隐隐作痛,这一次和以前的比赛都不同。1953年同迪克·瓦格纳[2]的那场比赛中,他下手很重,我被打得连续几天尿血。赛后我走进浴室,关上门,看着镜中的自己,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来,他们开始砰砰地敲门,喊道:‘出来,弗洛伊德,快出来!记者们都在这儿,屈斯也在这儿,出来吧,弗洛伊德。’
“……于是我就出去了。他们问了许多问题,但你能说什么呢?你满脑子都是这几个月来的训练,各种体能训练,还有我做出的牺牲。然后你会想:‘我用不着多跑那一英里,用不着多训练那一天,那天晚上我本可以等着看《午夜剧场》节目……我本可以毫无准备地打这场比赛。’”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汉森提醒道,“回到航线上……”帕特森又一次回过神儿来,把注意力集中在仪表盘上,操纵飞机回到航线上。在新墨西哥州和俄亥俄州稍事停留后,弗洛伊德和泰德将飞机开回纽约训练营地附近的小飞机场。那架由另一名飞行员驾驶的绿色塞斯纳飞机已经停在那里,并用绳子固定在停机坪上。五个月前,飞机停放的位置与今天完全一样。现在,弗洛伊德要驾驶它去参加另一场战斗。这次是要和斯卡斯代尔那帮掀起他小女儿裙子的小子较量。
帕特森和泰德解开拴飞机的绳子,帕特森拿起一块抹布,开始擦挡风玻璃上昆虫留下的痕迹。然后他绕飞机走了一圈,检查机尾、机身底部、两翼中间和两翼,确保所有螺钉都很牢固。他好像总是疑心重重,这一点肯定会使达马托感到欣慰的。
“如果有人想除掉你,”帕特森解释说,“他只需拧掉这些小螺丝。当你驾驶飞机要着陆时,机翼脱落,飞机就坠毁了。”
随后,帕特森钻进飞机座舱,发动引擎。几分钟后,汉森坐在旁边,帕特森开动飞机,滑过草地跑道,掠过机场尽头的荒草,升入空中,翱翔在平缓的小山和森林之上。他的起飞很漂亮。
到韦斯特切斯特机场只有45分钟的路程,桑德拉开车在那里等着。飞机一直由帕特森驾驶,一路很顺利。突然,飞机穿过云层,闯入一片浓烟里。下面的森林起火了,浓烟中的能见度很低,他只能依靠仪器操纵飞机。
恰在这时,一只在机舱后面嗡嗡乱飞的苍蝇飞到前面来,落在他面前的仪表盘上。帕特森盯着这只苍蝇,看着它慢慢地爬上挡风玻璃,朝着玻璃迅速一击。没击中。苍蝇安然飞过他的耳畔,蹿到机舱后方,嗡嗡地盘旋着。
“这烟不会再上升了,”汉森肯定地说道,“你可以水平飞行了。”
帕特森开始水平飞行。
他轻松地驾驶着飞机往前飞。一会儿,那只苍蝇又飞了过来,在帕特森脸前飞来飞去,落在仪表盘上,并在上面爬行。帕特森眯起眼盯着它,然后他迅速出右拳,狠狠地砸下去——又没打着。
十分钟后,他仍怒气未平。他开始让飞机下降,操起无线电话筒:“韦斯特切斯特指挥塔……塞斯纳2729……西北三英里处……在1-6区着陆……”顺利着陆后,他迅速爬出机舱,朝候机室外的那辆旅行轿车大步走去,妻子在那里等着。
这时候,一个叼着烟的小个子男人朝帕特森走来,向他挥着手,问道,“嗨,请原谅,你难道不是……难道不是……桑尼·利斯顿吗?”
帕特森停住脚步。他凝视着那个人,有点不知该怎么办。他不明白那是玩笑还是侮辱,他有些不知所措。
“你难道不是桑尼·利斯顿吗?”那人一本正经地重复着。
“不是。”帕特森说着,急步走了过去,“我是他弟弟。”
当他走到车前时,问道:“离学校放学还有多长时间?”
“大概15分钟吧。”她说着,发动了引挚。然后她又说:“喔,弗洛伊德,我应该告诉修女,不告诉不合适。”
“你去告诉修女,我去教训那帮小子……”
帕特森夫人急速驾车驶入斯卡斯代尔,路上帕特森摇着头,对后座的汉森讲:“我真弄不明白这些孩子。这是一所宗教学校,那里的一块玻璃窗就要花2万美元。然而,那里的有些人却抱着种族偏见。大多数时候我们不得不和犹太人并肩战斗,还有……”
“噢,弗洛伊德,”妻子喊道,“弗洛伊德,我得在这儿生活……你不在这儿……你不住这儿。可我……”
他们到学校时,正好放学铃响。这是一座建在山顶上的现代建筑,前面有一尊圣徒像矗立在草坪上,后面则是一个巨大的白色十字架。“珍妮过来了。”帕特森夫人说。
“快,叫她过来。”帕特森说。
“珍妮!到这儿来,亲爱的。”
小珍妮穿着蓝色的校服,戴着帽子,胸前抱着几本书,从小路那头朝旅行轿车跑过来。
“珍妮。”帕特森边说边拉下车窗,“谁掀你裙子,指给我看。”
珍妮转过头看见几个学生走过来,他们大约12岁到14岁的样子,于是她指着其中一个又高又瘦、长着鬈曲头发的男生,旁边还有四个男孩子。
“嗨,”帕特森朝他喊道,“我能和你谈会儿吗?”
五个男生一起来到车旁。他们盯着帕特森的眼睛,好像一点也不害怕。
“就是你掀我女儿的裙子?”帕特森问那个男孩。
“不是我。”男孩从容地说。
“不是你?”帕特森听到这个回答,解除了警惕。
“不是他,先生。”另一个男孩说,“或许是他弟弟。”
帕特森看了一眼珍妮。她哑口无言,犹豫不定。五个男孩站在那儿,等帕特森做决定。
“好吧,你弟弟在哪儿?”帕特森问道。
“嗨,小孩儿!”其中一个喊着,“过来。”
一个男孩向他们走来。他和他哥哥长得很像,上翘的小鼻子上长着雀斑,蓝色眼睛,深色的鬈曲头发。他走近轿车时,似乎同样没有被帕特森吓倒。
“是你掀我女儿裙子了?”
“没有。”小孩子说。
“没有?”帕特森重复着,有些失望。
“没有,我没有掀她裙子,我只是碰了一下……”
其他几个男孩子站在汽车周围,注视着帕特森,别的学生也围了上来。帕特森看见附近有几名白人家长站在他们的车旁,他反应了过来,开始用手指紧张地敲着仪表盘。如果他大声叫喊,肯定会是一个不愉快的场面,也就很难不失体面地退出。所以,他的声音柔和了下来,说道:
“我说,孩子,我想让你住手。我不会告诉你妈妈,那样你就麻烦了。别再这样做了,好不好?”
“好的。”
男孩子们平静地转过头去,一块儿朝着大街走去。
桑德拉什么也没说。珍妮打开车门,挨着爸爸坐在前座,掏出一张蓝色的小纸片,递给帕特森夫人,那是一个修女让她转给妈妈的。弗洛伊德一把抢过去看了起来。然后他停住了,放下纸片,轻轻地吐出几个字:“她不做礼拜……”
现在帕特森想离开斯卡斯代尔,回到训练营地。他们路过帕特森家,接上3岁的小弗洛伊德·帕特森,再由帕特森夫人开车把他们一起送到机场。珍妮和小弗洛伊德坐在飞机后面,和帕特森一起飞回训练营地。帕特森夫人独自驾车前往。她打算晚上接上孩子们一起返回斯卡斯代尔。
弗洛伊德回到营地时,已是下午4点钟了。树影罩在俱乐部房子的上面;网球场上长满了杂草,白房子前面一辆车也没有。一切都是那么荒凉,那么寂寥。这里真像是个失败者的营地。
孩子们跑到俱乐部里面去玩,帕特森则缓缓地朝他的住所走去,去换训练用的衣服。
“我能拿那帮学生怎么样呢?”他问,“对那个年龄的孩子你又能怎么样?”
这似乎让他很心烦——那些小子厚颜无耻;这让他意识到,某种程度上,他又输了;如果那些小子胆敢为难利斯顿家的孩子,他们早就会被打得在校园里抱头鼠窜了。
帕特森和利斯顿一样,都在贫民窟长大,都干过盗窃的行当。在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里,在一名温柔的黑人老处女的帮助下,帕特森改掉了恶习;后来他皈依了天主教,并且学会了不去憎恨他人。再后来他买了本词典,他的词汇里又多了像“世事无常”和“奥秘”这样的词汇。当他从约翰逊那里夺回冠军宝座时,他成为全国城市联盟[3]中的黑人之星。
他向世人证明了,一个黑人不仅能从贫民窟崛起,成为一名成功的运动员,而且能够将自己培养成为一个充满智慧的、具有高尚情操、遵纪守法的公民。然而,在他努力证明这一点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引以为豪的过程中,他似乎也失去了部分自我。他失去了过去的贪婪,改掉了自己的坏脾气。他一边走上公寓台阶,一边说:“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好人……利斯顿赢得冠军后,我一直希望他也能变成个‘好人’。那样会减轻我的责任感,或许我就可以再当坏人。但他没有……当你赢了,当好人很不错;可当你输了时,当好人可不怎么舒服。”
帕特森脱下衬衫和裤子,把写字台上的书推到一边儿,放下手表、手链和一叠钞票。
“你经常读书吗?”他被问道。
“不,”他说,“你知道吗,有生以来,我从没完整地读过一本书。我知道为什么。我只觉得当今作家写不出什么让我感到新鲜的东西;我是说,这些作家没一个比我感受更深,我从他们那儿什么也学不到。在我看来,鲍德温[4]似乎与众不同。他最近在做什么?”
“他在写一个剧本,据说安东尼·奎恩[5]会在里面有个角色。”
“奎恩?”帕特森问。
“是的。”
“奎恩不喜欢我。”
“为什么?”
“我在报纸上读到或者听人们这样讲过,据说奎恩曾说我和利斯顿的比赛很不光彩,说我本来可以打得更好。人们总是这样说——别人本可以做得更好!可我认为,如果让他们参加比赛,也许他们连开赛前的那段时间都熬不过去。比赛前一天晚上,他们可能会彻夜失眠、酗酒或吸毒;他们可能还会心脏病突发。我敢保证,如果我和奎恩交手,我不动就能让他崩溃。我什么也不必做,只需给他施加压力;我会傲视他,逼近他。我不出手,就能让他失去斗志,让他垮掉。可是奎恩岁数不小了吧,是不是?”
“40多岁了。”
“好吧,无论如何,”帕特森说,“还是说说鲍德温吧,他似乎是个挺不错的家伙。我在电视上见过他;在芝加哥同利斯顿的那场比赛前,他来过我的营地。你要是在街上碰到鲍德温,你准会问‘这个可怜的笨蛋是谁呀?’——他好像不是他自己。我给不认识我的人也是这种印象。我觉得我们有很多共同点,真想哪天能和他坐下来好好聊一聊。”
帕特森穿上短裤和运动鞋,弯腰系上鞋带,然后从衣橱抽屉里拿出一件T恤,上面印着“多维尔”,他有好几件T恤都印着这个词。他精心地保存着,那是他生命中顶峰时期留下的纪念。它们来自迈阿密滩的多维尔酒店。1961年3月,为了和英厄马尔·约翰逊进行第三次比赛,他在那儿训练过。
那个冬天是弗洛伊德拳击生涯中最受崇拜、最受欢迎的时候。他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他的经纪人送了他一顶价值3.5万美元的珠宝桂冠,报刊上到处都是体育评论家歌颂他丰功伟绩的文章。可有一件事却鲜为人知:他偷偷地藏着假胡须,如果在第三次比赛中输给约翰逊,他就打算粘上胡须,逃离迈阿密滩。
就在第一轮被约翰逊打败之后,他觉得蒙受了耻辱,意志随之消沉,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偏远小旅馆里躲了好几个月。同时他暗下决心,如果下一场比赛输给约翰逊,就不再公开露面。于是他买来那些假胡须,计划输掉比赛后戴上它溜出更衣室。他还计划在观众中停留一会儿,或许还可以对比赛大声发两句牢骚。然后,他就可以在夜色中偷偷地走开,钻进等在外面的汽车。
在与约翰逊的第二轮和第三轮比赛,以及后来在多伦多迎战一个名叫汤姆·麦克尼利的无名重量级拳击手时,虽然事实证明没有必要赛后伪装,帕特森还是带着那些假胡须;同利斯顿第一轮赛后,他不仅戴着它开车从芝加哥到纽约走了30个小时的路程,而且还戴着它飞抵西班牙。
“我登机时,你根本认不出我,”他说着,“我戴着假胡须、眼镜和帽子,走路时还摇摇晃晃,这样让我显得衰老些。我独自一人旅行,不在乎坐的是什么飞机,抬头看见候机室的牌子上写着‘到马德里’,就买票上去了。
“到马德里后,我找了一家旅馆,用‘阿龙·沃森’的名字登记住宿。我在那里待了四五天。白天我到城市的贫民区逛游。我一拐一拐地走,东瞧瞧,西看看,瞅什么人都好奇。人们也盯着我看,肯定认为我疯了,因为我走得慢悠悠的,还用那种眼神盯着人看。我在旅馆房间里吃饭。有一次我去饭店吃饭还要了汤。我讨厌喝汤,可一想到老人爱喝汤,于是我也就喝了起来。这样过了一周,我真觉得我变成另一个人了。我开始深信这一点了。偶尔一次装扮别人的经历,感觉真不错。”
帕特森没有说明怎样登记了一个和护照不符的名字,他仅仅解释为:“只要有钱,什么都能干。”
他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运动衫外面披着黑色的丝质长袍,说道:“你一直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让一个人这么做。啊,我也想知道。答案是,我不知道……但我想我内心,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懦弱的一面。当你独自一人时,它就暴露得越发明显。我猜想,我之所以做这些事情,并且似乎不能战胜自我,其中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因为……我是个胆小鬼……”
他停下脚步,默默地站在房子中间,想着他刚才所说的话,或许在想他是否该说那样的话。
“我是个胆小鬼,”他轻轻地重复着这句话,“然而,我的拳击生涯和这个没有关系。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是一名拳击手,甚至是冠军,但仍然可能是个胆小鬼。那晚我从英厄马尔那里赢回冠军称号时,我或许就是个胆小鬼。我还记得,很久以前的一个夜晚,那时我还在打业余赛,我和那个大块头的朱利叶斯·格里芬比赛。我只有153磅,简直要被吓呆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钻进拳击场。他朝我走来,走近我……从那时起,我就什么都记不得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记得的唯一一件事是看见他躺在了地板上。后来有人对我说,‘伙计,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你跳到空中,用拳连续猛击,出拳达30次,而且每拳都挥得不一样……’”
“你什么时候开始认为自己是个胆小鬼的?”有人问。
“在同英厄马尔第一轮比赛后。”
“怎样才能看出你说的那种‘懦弱’呢?”
“当一个拳击手被击败时,你就能看到。比如说英厄马尔,他就不是懦夫。他在迈阿密输掉第三轮比赛后,还去枫丹白露参加了一个聚会。我要是输了,绝不会去参加什么聚会的。我不明白他怎么就……”
“利斯顿会是个懦夫吗?”
“那还要等着瞧。”帕特森说,“有人打败他后,我们就会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会怎样对待失败。胜利时做什么事情都是轻而易举的,只有失败时才能看出真实的自己。被打败时,我不敢面对人们。我没有勇气对他们说出‘我已经尽力了,很抱歉’之类的话。”
“你现在还憎恨谁吗?”
“我只恨过一个人,”帕特森说,“那就是打第二轮比赛时的英厄马尔。在那之前,有一年多的时间,我一直对他恨之入骨。并不是因为第一轮比赛他打败我,而是因为那场比赛之后他的所作所为。他在公众场合大肆吹嘘,在电视上炫耀他的右勾拳,他惊雷般的右勾拳,他的‘惊雷和闪电’。我在家里的电视上看到他,当时就恨死他了。憎恨,这是一种悲惨的感觉。当一个人心中充满憎恨时,他的心态不可能平和。整整一年我都在恨他,他从我这里拿走了一切,夺走了我的一切,他还要不停地炫耀,戳人痛处。第二轮比赛的那个晚上,在更衣室里我就迫不及待了,想要冲进拳击场,与他一决高低。他进拳击场时慢了一些,这时我想:“他在吊我口味,想让我心慌意乱。好吧,我要打败你!”
“同利斯顿的第二场比赛你为什么不恨他呢?”
他想了一会儿,说道:“你瞧,如果利斯顿现在走进这个房间,给我一个耳光,你就会看见一场搏斗,一场你从未见过的殊死搏斗。因为,此时我有个原则——我会忘记他是个人,我也会忘记自己是个人。我只会以牙还牙。”
“弗洛伊德,你成为一名拳击手会不会是个错误?”
“你指什么?”
“噢,你说你是个懦夫;你说你容不得憎恨;今天下午在斯卡斯代尔,你并没对那些孩子大发雷霆。你不觉得你更适合做其他工作吗?比如做一名社会工作者,或者……”
“你是说我为什么还要继续比赛吧?”
“是的。”
“噢,”他并没对这个问题感到生气,说道,“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拳击。它给我带来很多好处。我也可以问你同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写作?’‘每当你写了一个糟糕的故事就再也不写了吗?’至于我最早是怎么成为一名拳击手的,噢,让我想想看怎样解释……你看,打个比方,你在一个空屋子里待了许多天,没吃没喝,然后有人把你带到另一间屋子,里面摆满了吃的东西……你会吃掉你能拿到的第一个东西。你知道,人们往往会饥不择食。因此我选择了离我最近的东西,那就是拳击。有一天,我到一个体育馆闲逛,和一个男孩练拳击,把他打败了。然后,同另一个男孩打,也把他打败了。后来我不停地比赛,不停地赢。于是我想,我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做的事情!
“我并不是个虐待狂,”他迅速补充道,“但我喜欢把别人打败,那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不论拳击是不是一项体育运动,我都想把它当成一项体育运动,因为这是我能做得最好的事情。拳击的要求是什么呢?是牺牲,仅此而已。对于来自布鲁克林贝德福德-泰弗森特地区的人来说,牺牲太容易了。因此我不停地比赛,有一天成了重量级拳击赛冠军,才结识了像你这样的人。你想知道我怎样做出这些牺牲,怎样放弃生活中的许多享乐吗?你不知道我的出身,也不知道现在的我以前是什么样的人。
“那时,我大约8岁,我得到的每一件东西都是偷来的。我靠偷窃为生,我也真的活下来了,但我似乎非常厌恶自己。母亲说我过去常常指着卧室里一张自己的照片说,‘我讨厌那个小子!’有一天,母亲发现那张照片上有三个用钉子或什么东西划出的‘×’,但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在家里像条寄生虫。父亲是码头装卸工。我记得每天晚上他回来时都疲惫不堪,母亲把饭端上来时,他因为太累,已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见此情景,我心里感到特别难受。那时,我总是会把他的鞋子脱掉,给他洗脚。我只能做到这个。我感觉糟透了,因为我待在那儿,不上学,无所事事,只是等着父亲回来。星期五晚上我的感觉就更糟了。父亲会带着薪水回来,他把每一个硬币都放在桌子上,这样母亲就可以为孩子们买食物了。我从不围在旁边看,我会跑开或藏起来。后来我决定离家开始行窃——我真的那样做了。我从不回家,除非我带点儿我偷到的东西。记得有一次,我溜进了一个时装店。那是凌晨两点,我偷了一摞女装。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扛着这些衣服翻墙,想着这些衣服都是一个尺寸——我母亲的尺寸。当时真以为警察看不见我。可他们看见了我,头上顶着一摞衣服走在街上。后来……我就进了少年劳教所。”
弗洛伊德·帕特森的孩子们一直在俱乐部外面玩,时间长了可能有点不耐烦了,开始喊他,珍妮也开始来敲门。于是帕特森抓过皮包,里面装着拳击手套、护齿和快干胶带,带着孩子们从小路向俱乐部走去。
到了俱乐部,帕特森把舞台后面钢琴旁边的电灯打开。琥珀色的灯光倾泻在昏暗的房间里,照亮了拳击场。他走到房间另一头的拳击场外,脱掉长袍,在松香粉里搓了搓脚,钻过护绳,开始在污迹斑斑的镜子前练拳。他出拳迅猛,一套左勾拳,右勾拳,左勾拳,右勾拳。每出一拳都伴随着“嗨——嗨——嗨——嗨”的喘息声。然后,他戴着拳击手套,走到房间另一头的角落里,那里有个皮沙袋,很快房间里就回荡起打击沙袋时发出的有节奏的沓沓声——沓——沓,哒——哒——哒;沓——沓,哒——哒——哒;沓——沓,哒——哒——哒。
孩子们从酒吧里搬来两把粉色的皮椅,坐在场子边,敬畏地看着他们的父亲。有时父亲将沙袋上打得那么狠,孩子们都被吓得缩在椅子里了。
多年以后,或许人们会回忆起这些:在荒凉的小山脚下,一个孤独的、浑身汗水的黑人,在一个角落里刻苦练拳,那里曾是人们寻欢作乐的地方——直到有一天,这个俱乐部衰败,油漆开始脱落,黑人被允许进入。
当弗洛伊德继续左右出拳,拳击手套击在袋子上时,他的女儿悄悄跳下椅子,绕过拳击台,进了另一个房间。在那里,酒吧的另一头,十几张桌子前面,有一个舞台。她爬上舞台,站在麦克风后面,沉静了很长时间后,模仿报幕员大声说道,“女士们——们,先生们……今晚我们向大家介绍……”
她向四周看了看,不知所措。这时,看到她的小弟弟也跟过来,她就招手让他上台来,紧接着又开始说:“女士们——们,先生们……今晚我们向大家介绍……弗洛伊德·帕特森。”
突然,另一个房间打击沙袋的砰砰声停止了。房间里一片寂静。珍妮依然站在麦克风后面,看着台下她的弟弟,说:“弗洛伊德,上来!”
“不!”他说。
“噢,上来!”
“不!”他喊道。
弗洛伊德的声音从另一个房间传来:“别闹了,一会儿我带你们俩去散步。”
他又继续训练——沓——沓,哒——哒——哒——孩子们又回到这边来。但珍妮打断他,问道:“爹地,你怎么出汗了呢?”
“水落在我身上了。”他说着,并没停下来。
“爹地,”小弗洛伊德问道,“你从前怎么往地上吐水呢?”
“不想让嘴里有水呗。”
他正要去打那个重一些的沙袋,听见帕特森夫人的汽车开过来了。很快,她到了帕特森的房间,为他打扫房间,整理枕头,清洗水槽里放着的茶杯。一小时后,全家坐在一起吃晚饭。他们又一起待了两个多小时。晚上10点钟,帕特森夫人清洗完所有的盘碗,把垃圾倒在垃圾桶里——垃圾会一直在那里,直到浣熊和臭鼬来了为止。
随后,夫人帮孩子们穿好衣服,把他们带到旅行轿车旁,和丈夫吻别。之后,帕特森夫人开车沿着土路向高速公路驶去。帕特森挥了挥手,站了一会儿,目送妻子开车离去,看到尾灯消失,才转过身,慢慢向那所房子走去。
[1] 英厄马尔·约翰逊(Ingemar Johansson,1932—2009),瑞典拳击手,曾获世界重量级拳击赛冠军。
[2] 迪克·瓦格纳(Dick Wagner,1926—2006),美国次重量级拳击手。1953年他与弗洛伊德·帕特森交手两次,均告负。
[3] 全国城市联盟(National Urban League),全称为黑人城市状况促进全国联盟(National Leagueon Urban Conditions Among Negroes),是一个总部设在纽约的,旨在保障黑人在教育、就业、住房、健康和福利等方面机会平等的无党派民权组织。
[4] 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1924—1987),美国黑人作家,代表作有《告诉我火车开了多久》《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乔凡尼的房间》等。他的作品多有猥亵和同性恋的描写,试图通过复杂的性关系反映美国的种族问题。
[5] 安东尼·奎恩(Anthong Quinn,1915—2001),出生在墨西哥的演员,曾凭借电影《萨巴达传》和《梵高传》两度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出演过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