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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萤火虫小巷》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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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以为,在我们那个年代,中学女生怀孕简直是天方夜谭,可实际上,这种事并不稀奇。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自然而然就发生的,青少年性行为就属其中一例。与现在不同的是,我们那时格外隐蔽。校园里总有传不断的流言蜚语。一些女生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消失了,理由也各种各样,比如看望年老的姑妈,或者探视生病的表妹,而隔一段时间再度出现时,人往往瘦了许多,通常也更安静了。她们到底去了哪里,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我爱雷夫,不是像中学生初次见面那种令人窒息的怦然心动,而是发自内心地、毫无保留地爱。那时我并不懂得爱情多么脆弱,而一个人的未来又是多么无常。那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爸爸回家时一反常态地满脸笑容,他对我和妈妈说,他升职了,而且我们要搬去西雅图。他让我们看了他在西雅图买的房子的照片,并在我妈妈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妈妈当时和我一样惊得目瞪口呆。

人生无常。

“7月1号,”爸爸说,“到那天我们就搬家。”

我必须把怀孕的事告诉雷夫。我们已经没有时间担心和计划。我的未来——除非雷夫能够改变它——将被安置在西雅图一个名叫安妮女王山的地方。

然而我害怕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同时,又莫名其妙地激动,或许还有一点点骄傲。这是我们爱的结晶,不也正是我人生的意义所在吗?

我最终告诉他的那天夜里,他一直紧紧搂着我。我们两个一个17,一个18,还都是孩子。他还有不到一个月就中学毕业,而我还有一年多。我们躺在我们自己的“窝”里——克里斯基老头儿的柑橘林里的一片树荫下。我们在那儿留了一个旧睡袋和一个枕头,平时不来的时候就把它们装进一个垃圾袋,塞在树篱间。放学后,我们铺好睡袋就钻了进去。我们仰躺在地上,不停地互相抚摸,望着无垠的天空。空气中弥漫着成熟的橘子味儿、肥沃的泥土味儿和被太阳炙烤了一整天的干土的气息。

“孩子。"他自言自语似的说。突然间我就开始想象你的样子了:十个小手指,十个小脚趾,一头浓密的黑头发。我情不自禁地做起了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生活的美梦。可他继之而来的沉默让我的心里突然升起了一团疑窦。他怎么会要我呢,一个被玷污过的女孩子?

“我可以去。”我对着天空茫然说道,“去……那些女生去的地方。等我回来时……”

“不。这是咱们的孩子。”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将是一家人。”

那一刻,我对他的爱简直胜过这世上的一切。

在那个橘香四溢的下午,我们开始计划起我们的将来。我知道这件事不能告诉我的父母。他们会把我锁起来,逼我放弃这个孩子。我决定退学,毫不犹豫。我不是上学的材料,而且那时我也没有意识到世界有多大,人的一生有多长。我只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女孩子。我想做一个妻子、一个妈妈。

雷夫毕业之后我们就远走高飞。他本来也是孤身一人,了无牵挂。他的妈妈在生下他时就去世了,后来他的爸爸又丢下他走了,他跟着一个叔叔来到了加州南部。他们都是外来工人,雷夫渴望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而我们都天真地以为,这个目标我们一定能共同实现。

在我们计划逃走的那一天,我紧张极了。晚饭时我连话都说不出来。面对甜点更是无动于衷,妈妈做的乐之饼干派我一口都吃不下。

“她这是怎么了?”爸爸皱着眉头,隔着一团蓝色的烟雾问妈妈。

“我得做作业。”我含糊地说了一句,便起身离开餐桌。我洗碗碟的时候,爸爸边吃饼干派边抽烟,妈妈一边研究刺绣的图案一边絮絮叨叨说着话。他们聊了什么我一概不知,也从不关心。况且我的心跳声那么大,我想应该也听不到他们说话。

在把洗碗巾搭在炉子的金属杆上之前,我确保所有家务都已经按照爸爸的高标准严格完成。这时爸爸和妈妈已经去了客厅。他们坐在各自最喜欢的位置——爸爸坐在他那张橄榄绿色的马海毛[1]俱乐部椅中,妈妈则坐在奶油色的沙发的一头。他们身后是挂在窗户两旁的树皮布窗帘,上面绘着橄榄绿、白色和红色的图案,将邻居家的房子正好框在当中。

“我今晚有很多作业要做。”我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站在客厅边说道。我双手紧握在一起,肩膀微微下垂。我已经尽最大努力装出顺从的姿态,那一刻我一点都不想招惹爸爸。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他说着,用一截烟头儿点燃了另一支烟。

我如蒙大赦般溜回自己的房间,躲在门后,密切倾听着客厅里的动静,等着他们关灯回自己的房间。我心急如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的东西早就装在手提箱里,藏在床底下。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每一秒钟都似乎被拉成了一个小时。透过薄薄的墙壁,我听到电视机里传来丹尼·托马斯[2]的歌声;而门缝下面仍然源源不断地飘进爸爸的香烟味儿。

9点15分,我听到他们关了电视并锁上了房门。我又耐心等了二十分钟,足够妈妈卸完妆并用网套盘起头发。

把枕头和几个毛绒玩具塞进被窝时,我紧张得浑身发抖。我在黑暗中摸索着换上衣服。虽然已是6月,但在加州南部夜里还是会很凉,所以我穿了一条颜色夸张的格子裙和一件黑色的带纽扣的七分袖毛衣。随后我又把头发梳起扎好,便打开了卧室的房门。

门厅里静悄悄的,一团漆黑。爸爸妈妈卧室的门缝下面已经看不到灯光。

我蹑手蹑脚地穿过门厅,落在地毯上的每一步都提心吊胆。我已经做好了被抓和挨打的思想准备;不过最坏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没人来抓我,也没有灯突然亮起。来到仿谷仓的十字形后门,我停住了,回头看了一眼我的家。

我暗暗发誓,从今往后再也不会回来。随后我转过身,看到了在小巷尽头等待着我的汽车头灯。于是,我义无反顾地奔向我的未来。

直到我们跑完了一整箱油,恐惧感才突然袭来。我们接下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生活?我17岁,怀着身孕,连个中学文凭都没有,更谈不上工作技能。雷夫18岁,没有亲人,也没有钱。结果,我们身上带的钱只够我们跑到加州北部。雷夫只会干一种活儿,他挨个儿到农场里打工,帮助人们收割随便什么时令作物。夜里我们就住在帐篷里、棚屋里或者我们能找到的任意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那时我印象最深的感受就是劳累、拮据、孤独,且永远灰头土脸。因为怀孕,他不让我干活儿,但我不在乎。我们找到的任何一间茅舍我都尽力把它收拾得像个家的样子。我们本打算结婚的,起初因为我的年龄不够所以未能成行。后来等到我18岁时,周围的世界却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并将我们裹挟进一片混乱之中。但我们告诉自己,真正相爱的人不需要用一张纸来证明。

我记得,那段时间我们都很快乐。我爱你的爸爸。即便后来我们都开始变了,我依然爱他。

你出生那天——顺便告诉你,你是在萨利纳斯[3]野外的一顶帐篷里出生的——我觉得自己特别伟大,完全沉浸在爱情的汪洋中。我们给你取名叫塔露拉·露丝,因为我们知道你会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女孩儿,而且你那粉红色的皮肤是我接触过的最柔软、最甜蜜的东西。

我爱你,真的爱你。

但你出生之后我就遇到了一些状况。我开始整夜整夜做关于我爸爸的噩梦。现在人们会告诉那些年轻的妈妈,说这叫产后抑郁症,但在我们那个年代,谁会懂得这些呢?尤其我们当时还住在帐篷里。我们的帐篷狭小不说,还到处都是尘土,我经常在半夜里尖叫着醒来。我身上那些被烟头烫伤的疤痕似乎隐隐作痛,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能看到它们在衣服下面一明一灭地发着光。关于这一点,雷夫是无法理解的。

我开始记起以前被当成疯子时的感觉,这让我恐惧不已。于是我又开始沉默寡言,并尽量乖乖的。但雷夫不愿意看到我郁郁寡欢的样子,所以他经常抓着我,摇晃我的身体,求我告诉他出了什么事。一天夜里,他终于失去了耐心,我们开始争吵。那是我们之间第一次真正的争吵。他想要的,我给不了。所以他渐渐疏远了我,或者是我一点点把他逼退了。我也记不清楚。总之,他一跺脚便走了。他的离开让我陷入了崩溃。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想到我的种种不对,想到我失去了他,继而又开始怀疑他从来就没有真心爱过我,他怎么能如此对我呢?最后他回来时,你正光着屁股哭闹不休,地上到处都是你拉的屎,而我只是坐在那里,像刚睡醒的人一样茫然盯着你,却无动于衷。他骂我是个疯子,于是我……我彻底失控了。我在他的脸上狠狠抽了一巴掌。

事情闹大了,连警察都被叫了过来。他们给雷夫戴上手铐带走了,并让我交出了我的驾驶执照。要知道那还是1962年。虽然我已经是成年人,而且还是个孩子的母亲,但他们照例通知了我的爸爸。那个时候,我妈妈连一张自己的信用卡都没有。我爸爸说把我抓起来,结果警察们真的照做了。

我坐在散发着恶臭的牢房里好几个小时。这段时间雷夫已经被采了指纹,并被指控为袭击罪(别忘了,我是白人女孩儿)。社会福利部门一个生着苦瓜脸的女人把你抱走了,还当着我的面说你多脏多臭。我本应该伸出胳膊大声疾呼,要求他们把你还给我。可我却只是呆呆地坐在那里,被深深的绝望、被看起来仿佛永远都无法化解的悲伤压得喘不过气。我是个疯子。现在我知道了。

我在牢里待了多久?我现在也不知道。早上,我对警察说雷夫并没有打我,是我撒了谎,但他们已经不在乎了。“为了我的安全”,他们暂时把我扣留,直到爸爸前去把我领走。

他们送我进的第二家医院比之前那一家更为恐怖。我应该呼叫,抗争,伺机逃走。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我像没了魂儿一样,稀里糊涂地跟着妈妈走上台阶,进了一栋充斥着死亡气息,以及刺鼻的酒精和尿臊味儿的大楼。

多萝西离家出走,和人生了孩子,后来还打了她的男朋友。现在她没话说了。

从那时起,我相当长的一段人生就荒废在那个臭气熏天、窗户上装着铁栅和铁丝网的大楼里。

对那个地方我仍有一些记忆,但我不能多说,尽管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那里的宗旨是药物治疗。用盐酸阿米替林对付抑郁,用水合氯醛对付失眠,对付焦虑的药叫什么名字我记不起来了。此外还有电击和冰浴……以及……总之他们说是为了我好。起初我的头脑还很清醒,但是后来,氯丙嗪把我变成了一具僵尸;强光灯刺伤了我的眼睛,我的皮肤开始干裂皱缩,我的脸也开始浮肿。当我终于有力气爬起来照照镜子时,我发现他们说得没错。我确实病了,需要治疗。我相信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我治好。而我需要做的就是乖乖听话。不要再又骂又打,不要再编造关于我爸爸的谎话,不要再妄言要回我的孩子。

我在那里待了两年。

离开医院时,我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我只能这么形容。我以为,在结实的房门砰的一声在我身后关上,在我透过铁栅和铁丝网凝望天空之前,我已经知道了恐惧的滋味,可惜我错了。等我出来时,我的记忆已经变得恍惚——有时候感觉时间仿佛逃走了一样,我的人生轨迹上有了很长的一段空白。没办法,我就是想不起来。

但我仍然记得爱情的甜蜜。这记忆虽然朦胧,却支撑着我在医院幸存下来。黑暗中,我经常死死抓着这段记忆不放,就像把玩一串美丽的念珠。他爱我。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我并不孤单。

而且,外面还有你。

我一直记着你的样子:粉色的小脸儿,巧克力色的眼睛——那是雷夫的眼睛——还有你试着爬动时向前探身的样子。

他们最终放我出来的时候,我慢吞吞地走出医院病房,身上穿着我自己的但我却认不出来的衣服。

我妈妈站在外面等我,她戴着手套的双手仍紧紧抓着提包的皮带。那天她穿了一件很古板的短袖连衣裙,腰间系了一条细细的白色腰带。她的头发紧紧贴在脑壳上,活似戴了一顶游泳帽。她抿着嘴唇,透过猫眼眼镜盯着我。

“你好些了吗?”

这问题早已令我心力交瘁,但我藏起疲倦的神色,“好多了。塔露拉怎么样?”

我妈妈不悦地叹了口气,我知道那是个不该问的问题。“我们对外人一律说是我们的侄女。他们也知道我们去法庭争取过抚养权,所以你最好什么都别说。”她说。

“你们要把她从我的手中夺走?”

“你看看你。你爸爸说得没错。你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我爸爸。”我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但已经足够。妈妈顿时变得怒气冲冲。

“别再啰唆了。”她抓住我的胳膊,拉着我走出医院,走下台阶,上了一辆崭新的天蓝色的雪佛兰英帕拉轿车。当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尽办法把你从那个可怕的家里救出来,但我知道这件事必须慎之又慎。哪怕一个小小的失误,我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你了。我知道医院里的那帮人都有些什么手段。我见过被剃了光头的病人,见过病人身上的手术疤痕,见过病人空洞的眼神和拖拖拉拉的脚步,有些病人甚至大小便失禁。

回家的路途有两个多小时。我看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高速公路,发现这是一座我根本不认识的城市。我的父母住在一栋被称为太空针塔的大楼后面,这栋建筑要多奇特有多奇特,看起来就像一艘外星飞船落在了一栋高塔的塔尖上。从离开医院到车子驶进我们家的车库,我不记得我和我妈妈说过一句话。

“治疗还是很有效果的,对不对?”我妈妈问,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忧虑,“他们说你得了病。”

你想啊,我是不可能告诉她实情的,况且我连实情是什么都已经搞不清楚。我只是很木然地说:“我好多了。”

然而当我走进他们的新房子——屋里是我熟悉的幼时的家具,以及我爸爸的古风须后水和骆驼牌香烟的味道——我只觉得一阵恶心,于是径直跑到厨房的水槽前吐了起来。

再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哭了。

“多萝西,别吓到孩子。”我妈妈严厉地说,“她都不认识你。”

她不让我碰你。我妈妈认为我的病会传染给你,我当然也无话可说。

你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似乎很开心,而她见了你也总是面带微笑,有时甚至哈哈大笑。除了你,我从来没有见过谁让她那么高兴过。你有自己的小房间,里面堆了许多玩具,每天晚上她都会用摇篮把你摇到睡着。回家的第一天夜里,我站在你房间的门口,看着她对你唱“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

我感觉到我爸爸从后面走过来,空气瞬间变得冰冷。他离我特别近,一只手放在我的屁股上,在我耳边低声说:“她将来会成为一个大美人的,你这个小贱货。”

我唰地转过身,“你休想打我女儿的主意。”

他居然狞笑着说:“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你比别人更清楚才对。”

我怒不可遏地大叫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把他向后推去。他惊得目瞪口呆,身体失去了平衡。摔倒那一刻他想伸手拉我,但我躲开了,眼睁睁看着他从身后的硬木楼梯上跌下去——他连续翻了几个跟头,噼里啪啦撞断了几根栏杆。最后看他躺在地板上不动了,我才走下楼梯站在他身边。我看见他的后脑勺下面流了一摊血。

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觉得浑身冰冷,仿佛稍微碰一下就会碎掉。我跪在血泊中,咬着牙对他说:“我恨你。”我希望这是他临死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这时我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于是抬起头。

“你干什么了?”我妈妈大惊失色地问。当时她还抱着正在熟睡的你,甚至她的尖叫声都没有把你惊醒。

“他死了。”我说。

“上帝呀,温斯顿!”我妈妈叫了一声,随即跑回房间。我听见了她打电话报警的声音。

我迅速追过去,赶到时她刚好放下电话。

她转过身,说:“你需要治疗。”

治疗。

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电击、冰浴、铁窗、药片,它们会使我忘记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

“把她给我。”我恳求说。

“她和你在一起不安全。”我妈妈抱紧了你。看到她为了你几乎不顾一切,我既心痛又嫉妒。

“他伤害我的时候,你为什么无动于衷?”我指着爸爸的尸体问她。

“你让我怎么办?”

“你知道该怎么办。你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

她连连摇着头,嘴里说了些我听不清的话。接着,她非常镇定地说:“我会保护好她。”

“你却没有保护好我。”

“是。”她说。

远处传来了警笛声。“把她给我。”我哀求起来,但我知道为时已晚。

“求求你了。”

我妈妈只是摇头。

如果警察来了会把我抓起来的,现在我是个杀人犯了。我的亲生妈妈报的警,我用脚后跟想想也能知道,她是绝对不会为我说一句好话的。

“我会回来找她的。”我发誓说,那时我已经哭起来了,“我会找到雷夫,我们会回来的。”

我冲出爸妈的房子,在院子里的一大丛杜鹃花后面蹲了下来。后来警察赶到了,救护车也赶到了,邻居们也纷纷走出自家的门,我就一直藏在那儿。

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后悔、自责,因为我害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但我发现我没有。对于他的死,我除了高兴,什么其他的感觉都没有。至少将来他没有机会再祸害你了。我很想把你从我妈妈手里夺过来,可是,我独自一人又怎么养活得了你呢?我什么都没有。没工作,没钱,甚至连张高中文凭都没有。

我们需要雷夫,只有找到他我们才能组成一个家庭。

雷夫。他的名字成了一切——我的信念,我的咒语,我的目标。

我走到第一大街,伸出了大拇指。一辆贴满花纸的大众面包车停下来,司机问我要去哪儿。

“萨利纳斯。”我说。我只能想到那里——我们最后在一起的地方。

“上车吧。”司机说。

我爬上车,盯着窗外,听着司机破收音机里传出的歌声:《答案在风中飘》[4]。

“想不想爽一把?”他问我。我想了想,说:“有何不可呢?”

很多人说吸大麻是不会上瘾的,可对我来说并非如此。自从抽了第一支大麻烟卷儿,我便一发不可收。我需要它带给我平静。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了吸血鬼一样的生活。整夜不睡觉,永远都嗨着。我在肮脏的旧床垫上不知道和多少男人睡过觉,但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首先打听雷夫的下落。在加州,每到一座城市,我就搭便车到乡下,走过一个又一个农场,用蹩脚的西班牙语询问他们是否雇用过一个名叫雷夫的年轻人,并拿出唯一的一张照片让那些警惕的工人们看。

我像那样流浪了好几个月,一直到洛杉矶。我孤身一人搭便车去了火烈鸟牧场,看了看我从小在里面长大的那栋房子。而后我又去了雷夫以前的家。由于之前我从没去过他的家,所以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我并没指望能在那里找到他。不过,在我敲门的时候,还是有人来开了门。

那是他的叔叔。一看我便知道了。他和雷夫一样都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你也是,塔莉——还有一头鬈发。不过他比我预料中的要老许多,饱经沧桑的脸上遍布皱纹,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那是一辈子辛苦劳作留下的印迹。

“我叫多萝西·哈特。”我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说。

他推了推头顶上破旧的牛仔草帽,说:“我知道你是谁。是你害他坐的牢。”不过由于口音很重,他说出来很像是:“系你害嗒坐的牢。”

这一点我当然无可否认,“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

他盯着我看了好久,久到我浑身发毛。最后他抬起一只大手,打了个“跟我来”的手势。

我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苗。于是我踏上凹凸不平的门廊台阶,随他一同走进干净整洁但却光线昏暗的房子。屋里弥漫着一股柠檬味儿,还有别的,也许是雪茄和烤肉。

在一个小小的被熏黑了的壁炉前,老人停住了。他的肩膀忽然垂得很低,仿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之后他转过身,对我说:“他生前很爱你。”

在老人深邃忧伤的眼睛里,我看到了雷夫。我的心猛然一紧。我该如何让眼前这位老人知道我的羞愧?我像头牲畜一样被锁住了手脚好几年,我是否应该为了自由放弃手和脚?“我也爱他。真的。我知道他以为我丢下他逃跑了,可是——”

思维忽然断了线。

他生前很爱你。生前?

我拼命摇头,我不想再听他说下面的话了。

“他找过你,找了很长时间。”

我强忍着眼泪。

“死在越南。”他最后还是说了出来。

也就是那时我才注意到壁炉架上摆着一个加了木框的被折叠成三角形的旗帜。

“我们本想把他埋在他热爱的地方,可他连具完整的尸身都没有留下。”

越南。我无法想象长发飘飘、脸上永远闪烁着微笑、双手柔软无力的雷夫会上了战场。

“他知道你会来找他,所以特意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老人从旗帜后面抽出一张普普通通的笔记本纸——中学里用的那种。纸被折成了一个小小的方形。时间和尘土已经使它变成了烟草色。

打开它时,我的手一直在颤抖。

亲爱的。他写道。那一刻我的心跳停了下来。我发誓我听到了他的声音,还闻到了橙子的清香。我爱你,而且将永远爱你。等我回来以后,我会找到你和塔露拉,我们一家重新开始。等着我,亲爱的,就像我等着你一样。

我看着老人,并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我的痛苦。我攥着那张纸,它是那么的脆弱,像一片纸灰,仿佛只要轻轻一捏就会化作千万粉末,随风飘去。我踉跄着冲出他的房子,漫无目的地一直向前走,天黑之后也没有停下。

第二天,我去参加了把我带到洛杉矶来的抗议集会。集会上我仍然哭个不停。眼泪和着尘土,变成了士兵脸上的油彩。我站在一大群人中间——他们大部分都是和我年龄相仿的年轻人,数目起码上千——听着他们时而放声高歌,时而大呼反战口号。那种氛围深深感染了我。战场上每天都有人死去,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年轻人。愤怒终于找到了最理想的宣泄口。

那天,我第一次被捕。

那是我人生中的又一段失忆期。每段空白长达数天、数周甚或数月。现在我知道那是因为我嗑了太多的药。大麻、安眠酮还有LSD[5]。这些东西在当年似乎都被认为是安全的,而我又急不可耐地需要从它们身上寻求慰藉。

你,塔莉,还有我的爸爸,你们两个的样子经常在我脑海中萦绕。我甚至开始出现了幻觉。在我住的地方,也就是莫哈韦沙漠,在袭人的热浪中我有时会看到你们从沙子中冒出来。洗碗碟或者从水池里打水的时候,我经常听到你的哭声。有时候我会感觉你的小手在轻轻触碰我的手,于是我便吓得尖叫着跳起来。朋友们都笑话我,说那是以前的恐怖经历在作祟,而且他们认为LSD可以帮上大忙。

当我回忆那些往事,当然,是在我终于清醒起来的时候,我就想,那是60年代,我才刚刚长大。我遭受侮辱和打骂,而我认为那是我咎由自取。难怪我会沉湎于毒品无法自拔。我就像漂浮在冰河上的一根稻草,无力改变自己的方向,只能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所以我宁可选择在毒品的麻醉中沉沦度日。

随后有一天夜里,因为天气太热,我在睡袋里睡得不太安稳。我梦见了我的爸爸。在噩梦中他还活着,而且要做伤害你的事。噩梦一旦在我的生活中扎下根,就再也挥之不去。毒品、性爱和药物都无济于事。终于,我受不了了。于是我对一个名叫小熊维尼——大家都那么叫他——的家伙说,只要他愿意带我回家,我愿意一路伺候他到西雅图,当然,伺候就是陪他睡觉。我给了他地址,我们五个人挤在一辆破旧的大众面包车里,吞云吐雾,听着大门乐队[6]的歌,一路颠簸着向北驶去。夜里我们就在路边宿营,用篝火和平底锅制作大麻饼干,吸毒。

我的噩梦愈发丑陋恐怖起来。我开始在白天的时候看到雷夫,并怀疑他的鬼魂一直跟着我。我听到他骂我是个荡妇,还是个可恨的妈妈,因此我经常在梦里哭得死去活来。

后来有一天,我忽然从睡梦中醒来,虽然脑子还没从大麻的麻醉中完全清醒。我发现我们的车子停在了我妈妈的房子前面。车身一半在街上,一半在人行道上。车上的人恐怕谁也不记得我们停了车。我爬过铺着地毯的车厢,从车里跳下,来到街上。我知道我看上去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浑身还散发着臭味儿,可我有什么办法呢?

我跌跌撞撞地穿过大街,走进妈妈的房子。

我打开纱门进屋时,你就坐在厨房的餐桌前,手里玩弄着一把勺子。楼上传来清脆的铃铛声。

“那是外公。”你说。我顿时勃然大怒。他怎么可能还活着?他都对你做过什么?

我冲上楼梯,结果撞上了墙。我大声喊我的妈妈。最后在卧室里找到了他们。我的爸爸躺在一张单人床上,看起来像具尸体。他的脸皮松垮垮的,苍白得吓人,口水沿着嘴角一直流到脖子里。

“他还活着?”我大声问。

“瘫痪了。”妈妈说着站起身。

我想对妈妈说我要带你走。我想看到她眼睛里的痛苦。可当时的我疯疯癫癫,大麻的劲儿还没有过去,连集中精神都感觉困难异常。于是我又跑下楼梯,一把将你抱在怀中。

我妈妈紧跟着我跑下楼,“多萝西·吉恩,他已经瘫痪了。我对警察说他得了中风。我对天发誓警察绝对不会来找你的麻烦。没人知道你推了他。你可以安心留在家里。”

“你外公能动吗?”我问你。

你摇了摇头,又把拇指伸进嘴里吮吸起来。

可我仍死死抱着你不忍放开。我幻想着为自己赎罪;幻想着和你从头开始新的生活;幻想着有尖桩篱笆围绕的房子和带辅助轮的童车,以及营火少女团的篝火晚会。

于是我把你带走了。

后来因为让你误吃了一块大麻饼干还差点害死你。

你不省人事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送你去医院的人甚至不是我,而是司机小熊维尼。

“多萝西,我觉得不对劲啊,那些大麻小孩子可能受不了。你看她的脸都青了。”

我抱着你去了急诊室,并撒谎说你在邻居家找到了藏大麻的地方。当然,没人相信我。

直到后来你脱离危险并安然睡去的时候,我才偷偷溜回医院,用别针把一张纸片别在你的衣服上,那上面写着你的名字和我妈妈的电话号码。那是我当时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后来我才想明白:我不配拥有你。

离开之前我吻了你。

我想你肯定不会记得这些事。但愿你不记得。

在那以后我就彻底堕落了。时间对我来说就像是可以拉伸的橡皮。大麻和安眠药使我的大脑变得迟钝,我对一切都变得无所谓起来,那种浑浑噩噩醉生梦死的生活你是想象不到的。接下来的六年中,我跟过形形色色的团体,坐过各种各样涂得乱七八糟的破校车,很多时候不得不在公路边搭便车。大部分时间我都抽大麻抽得晕晕乎乎,连自己身在何地都不清楚。我去了旧金山,当年大地震的中心。性爱、毒品、摇滚乐。我坐过一个叫吉米的男人开的大众面包车。还坐过琼和鲍勃开的一辆丰田亚洲龙。不过很多事情我都记得朦朦胧胧,直到1970年的一天,在去参加一场和平集会的途中,当我透过脏兮兮的车窗向外望的时候,我看到了太空针塔。

当时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开了加利福尼亚州。于是我急忙大声喊道:“等等!我女儿住在这附近。”

车子停在我妈妈的房前时,我心里知道我不该下车。没有我你会生活得更好,可当时我吸了太多大麻,或者喝了太多的酒,已经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我踉跄着从车里钻出来,周身缭绕着大麻的烟雾,那更加鼓舞了我的勇气。我走到前门,用力地敲门。然后我尽量让自己站稳,可惜我的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我被自己摇摇晃晃的样子逗得大笑起来。唉,我当时已经嗨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我——

2010年9月3日

下午6:15

哔……

尖锐的声音穿透了多萝西的回忆,把她瞬间带回到现实。她在自己的故事中已经沉迷了许久,所以警报声响了一阵之后她才反应过来。

她噌地站起身。

“快来人啊!”她尖声喊道,“快来人啊!医生!她的心跳停了。求求你们,快来救救我的女儿!”

周围一片明亮,就好像我躺在一颗星星的怀里。旁边,我听见凯蒂在喘息。薰衣草的芳香晕染了夜晚的空气。“她在那儿……这儿。”我说。我的妈妈居然来看我了?我惊讶得有些语无伦次。

我聆听着她的声音,努力搞清每一个字的意思。她说到了某张照片,我还听到一句“亲爱的”,是什么意思呢?实际上,我什么都没有听懂。耳朵里一会儿有声音,一会儿又静悄悄的。那个声音听起来既陌生,又熟悉,仿佛早已刻在我的灵魂深处。

随后我又听到了别的声音,那声音和这个美丽的地方格格不入,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哔声。

不,是嗡嗡声。如同一架飞机从天上飞过——或者一只蚊子在我的耳边飞来飞去。

后来的声音有些纷乱,像人们穿着厚底鞋走路。门吧嗒一声关上。

可这里哪有门啊?有吗?

也许有吧。

警报声响了,刺激着我的耳膜。

“凯蒂?”

我左右张望,发现身边一个人都没有。突如其来的寒冷使我打了个寒战。怎么回事?不对劲……

我努力集中精神,希望搞清楚我究竟在哪里——我知道我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身体连接着各种生命维持装置。我身体的上方有一道栅格。接着是隔音砖,白色的天花板,上面布满灰色的小孔。像浮石或者旧的混凝土路面。

忽然之间,我又回到了我的身体里。我躺在一张狭窄的床上,床边装着犹如鳝鱼一般的波浪形铁栏杆,栏杆上反射着银色的光。我看见妈妈正站在旁边大声呼叫,说什么救救她的女儿——也就是我——随后她就闪到一边去了。蜂拥而入的医生和护士把她挤到了一边。

所有的仪器几乎在同一时间集体静默,且满含期待地看着我。它们好像突然全都活了,彼此之间交头接耳,说着我完全听不懂的语言。一个黑色的方形的脸庞上画着一道绿色的曲线,它微笑着,皱起眉头,发出毫无节奏的单一声音。我的另一侧还有什么东西在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胸口像爆炸似的一阵剧痛,它来得迅速突然,我连喊一声凯蒂的时间都没有。

随后,绿色的线变得平直起来。

[1] 马海毛:指安哥拉山羊毛,“马海”一词来自阿拉伯语,意为似蚕丝的山羊毛织物。

[2] 丹尼·托马斯(1914—1991):美国演员、制作人,同时也是一名歌手。

[3] 萨利纳斯:坐落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里郡,是该郡郡府所在地。

[4] 《答案在风中飘》:鲍勃·迪伦的经典歌曲。

[5] LSD:即麦角酸二乙基酰胺,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

[6] 大门乐队(The Doors):1965年于洛杉矶成立的美国摇滚乐队,在欧美乃至世界乐坛享有一定的地位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