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必要每次都陪着我去就诊。”玛拉对我说。这是6月底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一。我们一起沿着第一大街向公共市场走去。
“我知道。但我想陪着你。”我挽着她的胳膊说。
玛拉来西雅图和我同住的这两个星期,我感触最深的一件事就是:照顾孩子实在费神费力,甚至有些可怕。每次当她走进洗手间时,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她又偷偷干出自残的事情。我会检查垃圾桶,并留心每盒创可贴的数量。我不敢让她离开我的视线。我想尽一切办法监督她、保护她,但我们还是面对现实吧,像我这样从来没有当过妈妈的人,能做到哪个份儿上呢?
此刻,我坐在布鲁姆医生的等候室中,对着笔记本电脑,盯着空白的屏幕。这件事我必须要有所作为了,时不我待,迟迟没有进展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我已经没有退路。
我知道回忆录是怎么一回事。这些年我读过不下百部回忆录作品。它们的开头几乎千篇一律:首先交代背景。看来我有必要借鉴一下,在我真正开始叙述,开始描绘我的人生图景之前,先给自己设定一个背景,就像歌剧开始之前要设置舞台,然后才会介绍演员和场景一样。
于是,问题来了。与每次使我文思枯竭、执笔难书的原因一样:我写不出我的故事,只因我对自己的过去知之甚少,还有我的妈妈。
我对妈妈几乎一无所知,而对爸爸的了解则更加少得可怜。我的过去简直就是一片空白,难怪我迟迟写不出东西。
我需要和妈妈谈谈。
想到这里,我打开手提包,找到那个小小的橙色瓶子。阿普唑仑已经只剩最后一片,我不用水直接吞了下去。而后慢慢地,我拿起手机,打给了我的业务经理。
“弗兰克。”电话接通后我说道,“我是塔莉。给我妈妈的支票她每月还在兑现吗?”
“你能给我打电话真是太好了。我给你留了言的。我们得谈谈你的财务问题——”
“行,没问题。不过现在我需要知道我妈妈的情况。她每月都有兑换支票吗?”
他让我先等一等,过了一会儿才又回到电话前,“有,每月都在兑。”
“她最近住在什么地方?”
又是一阵停顿,“她住在斯诺霍米什你的房子里。已经住了好几年了。我们给你发过告知函。我记得她好像是在你的朋友生病时搬进去的。”
“我妈妈住在萤火虫小巷的那栋房子里?”我真的知道吗?
“没错。现在我们能谈谈——”
我挂了电话。还没等我从这令人震惊的消息中醒过神,玛拉就从布鲁姆医生的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这时我才注意到那个哥特小子不知什么时候也进了等候室。他黑色的头发挑染了几缕红的和绿的颜色,耳垂上穿着安全别针。我瞥了一眼他脖子里的文字文身,意思应该不会太正经,不过大部分文字我都看不到。
玛拉从办公室出来时,他站起身,脸上带着一种让人难以捉摸的笑。我不喜欢他看着我的教女的那种眼神。
我绕过咖啡桌,宣示主权般地来到玛拉身旁,挽住她的胳膊,拉着她离开等候室。出门时我回头瞄了一眼,那个哥特小子正注视着我们。
“布鲁姆医生说我应该找份工作。”身后的门慢慢关上时,玛拉说。
“好啊。”我心不在焉地说。此时我满脑子都在想我妈妈的事,“这主意不错。”
整个下午,我在公寓里踱来踱去,试着厘清头绪。
我从外婆那里继承了两栋房子,而今我的妈妈就住在其中的一栋中。这栋房子我之所以没有卖掉,是因为房子对面就是穆勒齐家。这就意味着倘若我要去找我的妈妈,就不得不回到我和凯蒂最初相识的地方。就是在那里,14岁那年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我的整个人生都发生了改变。
不过新的问题又来了,玛拉怎么办?是带她一起去,还是把她单独留在这里?两种选择都让我觉得不安。虽然我像只老鹰一样把她看得死死的,可我并不想让她看到我和我妈妈的碰面。因为以往的见面没有一次是愉快的,要么丢脸,要么伤心。
“塔莉?”
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本能地转过身,心里琢磨着玛拉是不是已经叫过我一次。“什么事,亲爱的?”不知道我是不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阿什莉刚刚告诉我说,我的一帮高中同学今天要到伯班克海滩公园野餐、滑水。我能去吗?”
我的心里顿时暖融融的,是欣慰,也是激动。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提出和老朋友们一起玩。这是我一直苦苦等待的信号。她终于要变回过去那个温和的自己了。我开心地笑着走向她。也许我已经用不着那么谨小慎微地担心她了,“我觉得这主意太棒了。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怔了一怔,“呃,稍后我们还要去看场电影,晚上9点的,《机器人总动员》。”
“那,回家的时间应该是……”
“11点?”
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而且也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去办我的事。可我为什么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呢?“会有人送你回来吗?”
玛拉笑着说:“当然有啦。”
也许是我反应过度,根本没什么好担心的,“那好吧,我正好也有事要办,今天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你要注意安全哦。”
玛拉意外地紧紧抱了我一下。这是我多年以来得到的最好的感谢,它给了我力量,使我更加义无反顾地做我该做的事。
我要去找我的妈妈。这么多年来,不,几十年来我一直深藏在心中的疑问,今天我要统统提出来,而且得不到答案我是不会离开的。
斯诺霍米什是华盛顿州西部众多与时俱进的小型城镇之一。它坐落于卡斯克德山脉犬牙交错的山峰与奔腾咆哮的皮查克河之间一处草木葱茏的峡谷之中。以前这里是一个专注于乳制品行业的小镇,而今已经发展成为西雅图又一个风景宜人的近郊居民区。古老舒适的农舍已经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可以饱览壮丽山景的由巨石和木材建造的大房子。农场被分割成无数小小的地块儿,规规矩矩地排列在一条条新修的公路两旁,而那些公路则通向新建的学校。我猜现在人们已经很少能在夏日里看到骑马的女孩儿了。年轻的姑娘穿着毛边短裤,骑马沿公路两侧徐徐而行,光脚丫在马肚子上摇摇摆摆,头发在阳光下闪着迷人的光。现在处处可见崭新的汽车、崭新的房子和新栽的树苗,有些树苗就栽在老树被连根拔起的地方。整洁的、没有一根杂草的草坪一直延伸到刷了油漆的门廊前,工工整整的树篱彰显着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
但即便旧貌换了新颜,我们仍能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从前的影子。比如在一些小区之间我们偶尔仍能看到傲然屹立的旧农舍,栅栏围起来的土地上长满茂盛的青草,放牧的牲口优哉游哉地徜徉其中。
当然,这里最令我难忘的还是萤火虫小巷。它位于城外的一条沥青小路上,离皮查克河的河岸不远。改变的步伐在这里似乎迈得格外缓慢,甚至可以说停下了脚步。
重新回到这个对我而言一直意味着家的地方,我下意识地松开了油门。车子仿佛理解主人的心情,立刻便降下速度。
这是一个美丽的夏日,调皮的太阳在飘浮的白云中间和人们玩着捉迷藏。公路一侧的草地懒洋洋地向河边绵延。参天大树像站岗的卫兵,伸出枝干为聚在下面的牲畜们遮荫蔽日。
我离开这里多久了?四年?五年?故地重游总是令人惆怅,它让我们悲哀地发现,有时候,时间走得实在太快,给我们留下了一路的遗憾。
我不假思索地把车开上了穆勒齐家的车道,信箱旁边一块写有“待售”的牌子立刻映入眼帘。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他们的房子至今仍没有卖掉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玛吉和巴德如今在亚利桑那租房子住,等这里的房子一卖,他们就能买新房子了。
他们家的房子还是老样子——一栋漂亮的、精心照料的白色农舍,弧形的门廊俯瞰着两片绿色的、用爬满青苔的雪松栅栏围起来的坡地。
轮胎轧在碎石上嘎吱嘎吱作响,我一直把车开到院子里才停下。
我看见了凯蒂二楼卧室的窗户,眨眼间,我仿佛又回到了14岁,推着我的自行车站在这里,向她的窗户上扔石子儿。
记忆在我脸上晕开花朵。一个桀骜叛逆,一个循规蹈矩。最初的我们就是如此。那时我走到哪里凯蒂就跟到哪里——至少在少女时代的我的眼中,凯蒂是离不开我的。
那天夜里我们骑着自行车摸黑冲下萨默山。我们兴奋地张开双臂,像两艘驰骋在大海上的帆船,像两只飞翔在蓝天下的鸟儿。
而事实上我用了太久才意识到,一直以来都是我在追随着凯蒂。是我离不开她。
沿车道从凯蒂儿时的家到我的家连一分钟都不用,可如今这段路程对我来说,却像是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
外公外婆这栋陈旧的出租屋与我记忆中的样子似乎有点不同了。侧院不复存在;昔日的风景已化作光秃秃的土场,其间分布着座座土堆。以前那里有一片巨大的杜松树丛,能够阻挡攀缘蔷薇的蔓延。而今树丛被拔光了,却没有种上新的东西,只留下一堆堆土、一堆堆根。
屋里的情况我只能靠想象来填补。长大之后这三十多年来,我和妈妈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是我去找她。80年代末,强尼、凯蒂和我在电视台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铁三角。我偶然得知妈妈住在耶姆市的一个野营地里,成了杰西奈的追随者。这个杰西奈本是一个家庭主妇,却自称能以通灵方式传达有着三万多年历史的人类第一开悟者蓝慕沙的神旨。2003年,我带了一个摄影团队又去找她,并天真地以为过了那么长时间之后,我们可能有望重新开始。找到她时,她住在一辆破旧的拖车里,样子看起来要多惨有多惨。由于对希望抱有幻想,我把她带回了家。
结果她偷了我的首饰连夜逃走了。
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几年前,当时她被人殴打之后送进了医院。那一次,她趁我在病床旁的椅子上睡着时偷偷溜走了。
时光荏苒,往事如烟。现在我终于又要见到她了。
我把车停好。下车之后,我像拿个盾牌一样把笔记本电脑拿在手中,小心翼翼地穿过一片狼藉的庭院,跨过随意丢在地上的泥铲、铁锹和空空的种子袋。前门是木制的,上面长了一层浅浅的苔藓。我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呼出,抬手敲了敲门。
没有人回应。
她大概又醉倒在某个地方不省人事了吧。记忆中不知道有多少次,我放学回到家中,看到她歪躺在沙发上,半截身子都掉到地板上,水烟筒丢在离手不远的地方,鼾声如雷,能把死人从坟墓中惊醒。
我拧了下把手,发现门没有锁。
早该想到的。
我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嘴里喊道:“有人吗?”
屋里晦暗不清,电灯开关大多已经坏掉。我摸索着走进客厅,找到一盏台灯,于是把它打开。长绒地毯被撕破了一个大洞,露出下面肮脏的黑色地板。70年代的家具已经不知去向。靠墙的桌子一看就是二手货,旁边放了一张鼓鼓囊囊的软垫椅子。角落里摆着一张轻便牌桌,桌两旁是两张折叠椅。
我几乎要转身离开了。内心深处我十分清楚,这次见面多半仍是徒劳,除了心痛和拒绝,我什么也得不到。但事实上,我永远都无法斩断和她的这种关系。和她共度的那些年我做不到,即便在她抛弃了我伤了我的心之后我仍然做不到。在我人生的几十年里,缺少母爱一直是我难以言说的痛,这种痛无时无刻不在伴我左右。好在今天我已经学会了不去期待,这样心里还能好受些。
我在摇摇晃晃的折叠椅上坐下,开始等待。这把椅子显然不如那张软垫椅子坐着舒服,但我对那张椅子的干净程度不太放心,也只好暂时委屈一会儿了。
这一等便是数个钟头。
晚上10点,外面终于传来车轮轧在碎石路上的声音。
我挺直了腰板。
门开了,三年来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妈妈。常年贫困加上严重酗酒使她的皮肤看起来皱缩灰暗。她的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土。穷困潦倒之人多半如此。
“塔莉?”她的语调,连同她喊的我的小名都让我感到意外。长这么大她从来都是喊我塔露拉的,我讨厌那个名字。
“嗨,白云。”我说着站起来。
“我现在叫多萝西。”
又改了名字。我还没有来得及说第二句话,就看见一个男人走进屋里,站在她的旁边。他个子很高,干瘦干瘦的,古铜色的脸颊上有车辙一样的道道皱纹。他的一切故事都反映在眼睛里,让人一目了然,当然,他的故事并不怎么精彩。
我妈妈肯定又喝多了。不过鉴于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清醒时候的样子,现在的她是醉是醒,我还真难说。
“见到你很高兴。”她说,并不自然地冲我笑了笑。
我相信她的话,我一直都相信她。相信她是我唯一致命的弱点。我的信念和她的绝情一样,都是永恒不变的。不管我多么成功、多么出名,只要往她跟前一站,不出十秒钟我就会变成那个可怜的小塔莉。心里永远怀着希望。
但今天不行。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重蹈覆辙。
“这位是埃德加。”妈妈说。
“嗨。”叫埃德加的男人打了个招呼,旋即对妈妈皱了下眉头。此人大概是给她供货的毒品贩子。
“你有以前的家庭照片吗?”我有点不耐烦地问。此时我已经有种幽闭恐惧症的感觉。
“什么?”
“家庭照。我小时候的照片之类的。”
“没有。”
真希望我不难过,但这样的答案让我痛心不已,我被激怒了,“我小时候你连张照片都没有拍过?”
她摇了摇头,沉默不语。她知道,此刻没有任何借口能让我满意。
“你能跟我说些我小时候的事吗?比如我爸爸是谁,我在哪儿出生的。”
我的每一个字都让她畏惧。她的脸愈发苍白。
“我说小姐——”那毒品贩子突然开口,并向我走来。
“少管闲事!”我大喝一声。随后我又转向妈妈,问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你还是不知道为好。”她说,语调中透出恐惧,“相信我。”
我这是在浪费时间。不管我写书需要什么材料,都别指望从这里得到一星半点。这个女人不是我的妈妈。或许她生下了我,但也仅此而已。
“是啊。”我叹口气说,“知道你是什么人又有什么用?我算什么呢?”我抓起地板上的提包,从她身旁挤过去,离开了这里。
走过一道道小沟和一座座土堆,我回到自己的车上。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了,我开着车径直回家去。路上,我一遍又一遍回想着刚刚的场景,试图从中找到任何具有弦外之音的话语或小动作,可是我一无所获。
我把车停在公寓楼下。我知道我应该上楼继续构思我的书。也许今天这件事可以作为开篇的背景。至少它不是毫无意义。
可我的身体不听使唤。我不想回到空荡荡的公寓。嗯,我需要喝点酒。
我打电话给玛拉,从声音判断她似乎已经昏昏欲睡。我对她说今晚可能会回家晚一些。她说她已经睡下,等我回家时不必再叫醒她。
出了电梯,我直奔酒吧。我只允许自己喝了两杯马丁尼,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总之最后我回到公寓时,已经接近凌晨1点。
屋里的灯全开着,而且我还听到电视的声音。
我不由皱起眉头。吧嗒一声关上了门。
沿着走廊,我一路关掉所有的灯。明天我得和玛拉谈一谈。她需要知道,不按开关电灯是不会自己灭的。
经过她的卧室门口时,我停住了。
她房间的灯也开着。门缝底下透着一丝微光。
我轻轻敲了敲,她一定是看着电视就睡着了。
没有回应,我悄悄拧开了门。
眼前的景象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卧室里空无一人。两侧的床头柜上丢着可乐罐,电视机开着,床还是早上的模样,被子凌乱地堆在床中央。
“等等。”
玛拉不在家?都凌晨1点了。可她居然骗我说她在家睡觉。
“我该怎么办?”我开始自言自语了,或许我在对凯蒂说话。我疯了似的从一个房间冲进另一个房间,房门被我推得咣咣乱响。
我给她打电话,可是无人接听。我又发短信:你在哪儿???
我该给强尼打电话吗?或者报警?
已经1点10分了。捡起手机时我浑身发抖。我在手机上刚摁下9和1两个数字,忽然听到钥匙在锁孔中转动的声音。
玛拉进来了,她像个蹩脚的小偷,尽量踮起脚尖,但即便隔着很远我也看得出来她连站都站不稳。也许她觉得自己的行为非常好玩,所以一直傻笑着,还提醒自己不要发出声音。
“玛拉!”我的声音尖厉极了,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像个妈妈。
她吃惊地转过身,一个趔趄,倒撞在门上,接着又哈哈大笑起来。不过她很快就用手捂住嘴,含含糊糊地说:“不……好意思,没啥……好笑的。”
我挽住她的胳膊,把她扶进卧室。一路上她跌跌撞撞,似乎还强忍着笑。
“行啊。”她倒在床上后,我说,“都学会喝酒了。”
“我只喝了两瓶……啤酒。”她说。
“哼。”我替她脱掉衣服,领着她走进洗手间。看到马桶,她立刻呻吟着说:“我要吐了——”话没说完,嘴里的秽物已经喷涌而出,我甚至来不及帮她撩起头发。
终于吐干净后,我在她的牙刷上挤了点牙膏,递给她。她现在脸色煞白,瘫软无力,像个被掏空了肚子的布娃娃。扶她上床时,她的身体一直哆嗦个不停。
我也爬上床,躺在她身边,并伸出一条胳膊搂住她。她靠在我怀里,嘴里喃喃说道:“我难受死了。”
“你就把这看成一堂人生课吧。哦,对了,你这绝对不是两瓶啤酒的事儿。说说吧,到底喝了什么?”
“苦艾酒。”
“苦艾酒?”这又一次出乎我的预料,“那东西合法吗?”
她哧哧笑了笑。
“在我们那个年代,像阿什莉、林赛和卡洛儿这样的女孩儿只喝朗姆酒和可乐。”我皱着眉头说。现在的女孩子都喝什么我倒真不知道。难道我已经老到和这个时代脱节的地步了吗?“我这就打电话给阿什莉还有——”
“不要打。”她喊道。
“为什么?”
“我,呃……没和她们在一起。”她吞吞吐吐地说。
又把我骗了,“那你和谁在一起?”
她看着我,缓缓说道:“和治疗组的那帮人。”
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哦。”
“他们比我原来想得要酷得多。”她忽然激动起来,“真的,塔莉,我们只是喝酒而已。每个人都喝了。”
这倒是实话。她绝对是喝多了,从她的呼吸中我闻得出来。如果是吸毒味道会不一样。18岁的孩子,谁还没有喝醉过呀?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喝醉时的事儿。当然,那次是和你的妈妈。我们被逮到了,想想一点都不光彩。”想起往事,我的脸上浮起一丝微笑。那是1977年,正好是我该被送出去寄养的那一天。可我逃走了,直接跑到凯蒂的家里,并说服她和我一起去参加一个派对。结果我们被警察给抓住,还被关进不同的审讯室。
半夜时玛吉来领我们。
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生活首先要守规矩。这是她对我说的话。从那以后,我才真正懂得什么是家,尽管我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
“帕克斯顿实在太酷了。”玛拉靠在我身上,轻轻地说。
我不由担心起来,“那个哥特小子?”
“怎么这么难听啊?我以为你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人。”玛拉神情恍惚间叹了口气,“有时候,当他说起他的妹妹,说起他多么思念她时,我会情不自禁地哭起来。他完全理解我思念妈妈的心情。在他面前我半点都用不着假装。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他就给我读他写的诗,抱住我,一直等我好受些了才放手。”
诗歌、悲伤、黑暗。难怪玛拉会为之着迷。我明白了。我读过《夜访吸血鬼》[1]。我也曾一度认为蒂姆·克里[2]在《洛基恐怖秀》中穿着紧身衣踩着高跟鞋的造型性感无比。
可玛拉毕竟年轻,而且布鲁姆医生说了,她现阶段非常脆弱,“只要是和一群人在一起——”
“当然了。”玛拉很认真地说,“况且我们只是朋友,塔莉,我是说我和帕克斯。”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
“你不会告诉我爸爸吧?他可不像你这么开通,我和帕克斯这样的人交朋友对他来说肯定是无法理解的。”
“只是朋友就好,我希望你们一直只做朋友,可以吗?你现在还小,有些事不要太早尝试。哦,对了,他多大了?”
“和我同岁。”
“哦,那就好。我猜每个女孩子一生当中都会迷上一个诗人。我还记得在都柏林的那个周末,那是……哦,等等。这事儿我还不能告诉你呢。”
“你什么事儿都可以告诉我,塔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句话几乎令我神魂颠倒起来。此时此刻,我爱这孩子已经爱得心都疼了起来。可我不能被她的话冲昏头脑。我还要照顾她呢。
“帕克斯的事我不会告诉你爸爸,因为你说得没错,他会疯掉的。但我不会对他撒谎。所以你一定要好自为之。同意吗?”
“同意。”
“还有,玛拉,下一次如果我发现你该在家的时候不在家,我首先会给你爸爸打电话,然后再报警。”
她的笑容沉了下去,“好。”
那天夜里与玛拉的一席话,似乎触动了我的某根神经。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知道这句话的真实性可能会打些折扣,实际上,我们两个人都只是另外第三人的替代品而已,我们都代表着凯蒂。但在西雅图夏日美丽的阳光下,真相已经无足轻重。玛拉对我的爱,以及我对玛拉的爱,是我目前最需要的生命线。这是我平生的第一次,而我的反应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我希望能够陪伴玛拉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重要路口,这种强烈的渴望史无前例,即使在凯蒂身上也不曾有过。因为关键在于凯蒂并不需要我,她拥有一个爱着她的家庭,一个宠她的丈夫,一对疼她的父母。她把我带进她的家庭圈子,真诚地爱我,但归根结底我才是那个对爱有着最迫切需要的人。
而今我破天荒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在一段关系中,我成了更坚强和稳重的那一个,成了被需要的一方,或者说我有这样的憧憬。为了玛拉,我找到了改变自我的力量。我收起阿普唑仑和安眠药,把酒戒掉。我每天早早起床为她做早餐,中午又主动打电话叫外卖。
之后我又重新扑到我的回忆录上。和妈妈那次凄凉的重逢之后,我决定不再纠结于我不知道的那段人生,并非说我不在乎了——内心深处我依然不会放弃。我渴望查清我自己的人生故事,还有妈妈的故事,但我必须接受现实。我的回忆录只能基于我所知道的事情。因此,在7月一个美丽的日子里,我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开始了我的工作。
平心而论,如果你有与我相似的成长经历可能会更理解我此刻的心情。作为一个过去一片空白的人,你自然而然会对那些关爱你的人格外亲近。至少我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是一个特别没有安全感的女孩儿,我渴望爱,需要爱——无条件的,甚至不劳而获的爱。我需要别人告诉我。不是装可怜,但我的妈妈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字;我的外婆也没有。当然,我最初的人生中除了她们两个,再无别人。
直到1974年,我搬进了外公外婆买的一栋投资房产。它位于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上的一条小街上。在我和我那吸毒成瘾的妈妈搬到这里之初,我是否知道我的生活就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但自从我认识凯瑟琳·斯嘉丽·穆勒齐的那一刻起,我开始相信自己了,因为她相信我。
或许你会感到疑惑,为什么我的回忆录要以我的好朋友开篇呢?或许你会认为我是个同性恋,要么就是我不通文理,要么就是我根本不懂什么叫回忆录。
我的故事之所以要从这里——看似结尾的地方——开始,是因为我的故事将围绕我们的友谊展开。我曾经——不久以前——拥有自己的电视节目,名字叫作《塔莉·哈特的私房话时间》。凯蒂与癌症做殊死搏斗时,我中断了节目的录制。
显然,作为主持人不告而别,这是电视节目的大忌。如今的我只能失业在家。
但话说回来,我有更好的办法吗?
我从凯蒂那里得到了许多许多,付出的却少之又少。在她临终之际,我就算放弃一切也要陪她。
在失去凯蒂最初的日子里,我悲观消沉,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动力。我心里想着,或许突然某一刻我的心脏就会停止跳动,我的肺将不再吸入新鲜的氧气。
相信我,旁人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当然,在你失去配偶、孩子或父母的时候,他们会用温言软语抚慰你,帮你渡过难关;但失去好朋友是另一回事。没有人会理解你,在旁人眼中,你需要自己克服一切。
“塔莉?”
我从电脑上抬起头。我已经这样写了多久了?“什么事?”我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句,又低下头开始检查今天的成绩。
“我要去上班了。”玛拉说。她穿着一身黑衣,脸上的妆似乎也浓了些。如今她在先锋广场做咖啡师,她说这是她的工作装。
我瞥了一眼手表,“都7点半了。”
“我上夜班啊,你忘了吗?”
是吗?她之前告诉过我吗?这份工作她是一个星期之前才开始干的。我是不是应该列一个表格什么的?好像当妈妈的都会那么做。最近她出门频繁起来了,总是和她的那些高中同学混在一起。
“搭出租车回来吧,需要钱吗?”
她笑了笑,“不用,谢啦。书进展得怎么样了?”
“挺好的,谢谢。”
她俯身过来亲了我一口。我目送她离开,门关上的那一刹那,我的视线已经回到了电脑上。
[1] 《夜访吸血鬼》:美国作家安妮·赖斯于1976年出版的一部小说。该作品为“吸血鬼编年史”的第一部,是一部描写鬼魂世界的魔幻小说。
[2] 蒂姆·克里:英国知名的演员和歌手,参演过《惊声尖笑》《金赛性学教授》等影片,不过他最广为人知的作品还是《洛基恐怖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