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小麦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嘴角上有一道细小的伤痕。
在一家小居酒屋的单间里,她坐在我的正对面。她旁边坐着的女人伸出修剪得尖尖的、镶了圈白花边的美甲,戳了戳那道疤痕,问:“这是怎么弄的?”小麦答道:“碰的。”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的脸瞧,就像在窥视一支胡乱配放了乌七八糟东西的试管似的。那女子移开目光,呵呵干笑了两声,又加入她右边的男人们的聊天中去了。
被丢下的小麦脸又朝我转了回来,从她那紧身背心里伸出来的手腕很粗,不用摸也看得出骨头架子够大的。大概是个头高的关系,她的头部和胸部都比并排坐在餐桌前的其他女孩子高出一截。她捏花生米吃的手指甲剪得秃秃的,看着都觉得疼。和她旁边那个女子的修剪得很美的指甲比起来,简直就看不出是一个人体的零部件。
我忽然瞎琢磨起来,万一自己对坐在面前的这个女孩产生了好感,会怎么样呢?啤酒上来了,大家干了杯后,坐在桌子最边上的家伙,自行开始自我介绍起来。我是第四个,小麦是倒数第二个。
脸晒得黑不溜秋,也没正经化妆的小麦,只报了自己的名字:“我是三宅小麦。”我旁边的一个男的不失时机地奉承道:“好可爱的名字啊。”小麦“啊”了一声,毫不打算掩饰厌倦的神情。我瞧着她的脸,想象着被瓷瓷实实装在厚布袋里的小麦粉,从绽开的小窟窿里哗地一下子涌出来,没完没了地往外流的情景。为什么会突发这样的奇想,我自己也搞不明白。只觉得喉咙突然间焦渴起来,我把手按在喉咙上,咕噜咽下了一口唾沫,而不是啤酒。
小麦睁着圆圆的小眼睛,百无聊赖地瞅着我的左肩那块儿。
我当天就打听出了她的手机号,一个星期后成功地约她出去吃了饭。第三次吃饭之后,我们成了恋人。
两年之后,我们分手的时候,小麦仍然瞅着同一个地方——我的左肩头。
我时常想,和小麦度过的两个年头,该不会是彻头彻尾的浪费时间吧。两年中间,虽说也发生过不少事情,然而,在我的记忆中,与小麦的交往全都是由羞耻和失望混合在一起的东西凝结起来的表层,而自己当时的情感却冰冷地沉淀在这一表层下面。因此,我虽然也想起小麦,却像是在观看玻璃柜里陈列的古籍一样,那里面应有的意义或真实感都已不复存在。
四年前,和小麦分手的时候,我把她给我的少得可怜的信(其实就是写在从大学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条,或广告纸背面的实用性的留言之类)全部扔掉了。就连我过生日时,她送给我的名片夹和袖扣也给扔了。我想,小麦一定也把我送给她的东西都扔掉了。
无比奇妙的是,不论小麦还是我,都依然继续住在同一个公寓的不同房间里。
我自有我的理由,而小麦多半也有她的理由,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理由。
我马上就要结婚了。未婚妻叫华子。和她相识的经过与小麦如出一辙。一年多前,在前辈的介绍下,也可以说,是在酒桌上认识的。前辈要和同一写字楼的女孩子们去喝一杯,叫我也一起去。不过,我去赴宴并没有什么企图。当然,有女孩子参加是再好不过了。而且,当时为了正在研发的项目,整天反复进行的枯燥试验作业刚刚告一段落,我也想偶尔喝喝酒放松一下。自我介绍时,华子说她在不动产公司做接待员,就在我工作的公司下面两层。
我们已经见过了双方的父母,我也送了她订婚戒指,得到了回赠的欧米茄手表。明年春天华子迁入户籍,举办结婚典礼。其他琐碎的事情都是华子帮我打点的。
选定婚礼会场的忙碌的周日晚上,吃完晚饭,华子说:
“真的要结婚了吗?”
“谁呀?”
“我们哪。”
“是啊。现在正在一点点结婚呢。”
“现在?”
“对。就是现在,正在结婚啊。”
“现在?什么现在?”
“现在。现在,现在,现在,现在。”
我仰靠在沙发上,一遍遍重复着。我的现在正在这样进行着。
然后我想,小麦的现在呢?
最近,我的思考模式似乎就是以这样复杂的程序组成的,如果不回想一下小麦,哪怕是一瞬间,都难以顺利地进入下一个思考步骤。
其实,我有一阵子没有想起小麦了。
刚分手的时候,为了避免与小麦不期而遇而开了头的做法,如今已成了我的日常习惯。譬如,走楼梯而不使用电梯。还有,一楼的信箱一周只打开两回,而且还是选在人少的大清早搞定。
最近,突然增加了回忆小麦的次数,大概是因为下个月,我就要从这座住惯了的公寓里搬出去的缘故。
前几天刚刚订了婚,所以华子提议,干脆咱们住在一起好了。我这边没有什么可反对的。于是决定这个月里寻找新居,快的话,下个月中旬就可以入住了。华子的想象力因新居一事得以飞速膨胀起来。她说,在她和我的公寓所在车站的连线上的正中间一带,有着相当不错的公寓。
华子在牵牛花封面的小记事本上画了好几个四方形,在四方形里又画了一些长方形和圆形的家具,不停画来画去的,调整着房间里的布局。
“这样放,怎么样?床靠左边放,右边是电视。隔壁的房间是工作室,放书架和电脑。你说怎么样?”
“工作室?谁工作呀?”
“谅助也可以,我也可以。”
“我可不想在家里工作啊。”
“那我用。”
“干什么用?”
“打算写点什么。”
“写什么?”
“剧本什么的。”
“剧本?”
“对呀。剧本。电视剧的剧本。”
“这么说,我要当剧作家的丈夫喽?”
“是啊。谅助是剧作家的先生啊。我的签名怎么写好看呢?”
华子在记事本的四个边角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写熟练了之后,就写成草体字,潇洒地刷刷一笔写下来。
“笔名用我的娘家姓比较好吧。我娘家的姓看上去漂亮些吧?”
她一边说,一边像弹钢琴那样,在桌子上轻轻敲击着左手指。我的心情骤然愉快起来。我成了剧作家的丈夫,华子成了工程师的妻子。
四年前和小麦分手之后,我的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我刚入公司时的那种朦胧的不安和单纯已然不见了,虽说偶尔也会快没有车了才回家,却身型依旧,没有胖多少也没有瘦多少,就连对食物的喜好或发型也没有什么改变。虽然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自己的前途常常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了,但也没有特别感到绝望。只有不安至今仍然残存着。和过去相比,这不安变成了那种现实性的、狭隘的东西。
早上,我和华子在离公司最近的地铁站会合,然后一起肩并着肩地走到公司,尽管只有短短五分钟的路程。我们经过的地下通道角落里还残留着夜晚的气息,低矮的天花板上有鸽子在飞。除了从饭店方向朝车站走过来的外国观光客外,所有的人都是从车站朝着高楼大厦方向走着。我们俩绝对不会手拉手,却挨得很近,几乎是皮包碰皮包。我们俩就像在附近散步似的款款走着,人们不断地从我们身边超过去。男人们穿着千篇一律的西服,女人们穿着五颜六色的各种款式的裙装,有的宽松飘逸,有的曲线尽显。无数双鞋底发出犹如响板一般的声音,回响在灰色的通道里。
华子个头不怎么高,却丝毫不想方设法使自己加高一点,总是穿着那种学生穿的平底鞋上班。据她说,一穿高跟鞋就磨破脚,疼得慌。虽然我很想看到她偶尔穿穿脚脖子上缠一条细带的凉鞋,或者让腿肚显出优美弧度的时髦鞋子,不过,她那双穿着平底鞋的纤细美脚,在地下通道里无论多么着急赶路的时候,都显得很轻松愉快似的走在我的身边。
小麦走路很快,当她身体前倾、从对面走过来的时候,我往往会不由自主地以为自己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由于小麦那健康的体格和自我克制般的表情之故,她穿着很一般的衣服的时候,看上去就像是个训练中的长跑运动员。不过,小麦之所以总给人不协调的感觉,恐怕还是因为她总爱穿高跟鞋的关系吧。
小麦本来就拥有高挑的身材,却喜好穿那一类比较潮的鞋。像那种脚面上交叉着细带子的皮鞋,或者闪闪发亮的红漆皮鞋,以及滑稽演员穿的那种鞋头尖尖的、系带子的鞋等等,总之,她的鞋款式繁多。一穿上这样的鞋,小麦就变得更加高不可攀了。我以她的个头高于我而深感自豪。说起来也许有些不可思议,和个子高大的女人交友,我就会陷入自己更成熟了的错觉之中。
我这人有个毛病,对于身边发生的种种事情,常常喜欢以是否感觉自己变得成熟了来衡量其价值。早上,和订了婚的女人一起走地下通道去公司上班,在我内心里,也可以划入相当“成熟”的类别里。
那时候,我和小麦经常去神社散步。
大学的同学们都喜欢去街上消磨到很晚才回家,而我们喜欢去与之方向相反的,像神社啦、住宅街那样的地方散步。冬天我们俩挨得紧紧的,夏天则中间空出一个人的空隙,因为小麦特别怕热。散步途中,一感觉口渴,她就拧开神社后面的水龙头喝水。那是除了小麦和神官之外,永远不会有人去拧开的、被遗弃了般的水龙头。
而小麦对我的爱情,也和这神社后面的水龙头相似。
水龙头被拧开的时候,小麦近在我的身边,近得令我畏缩。它被拧开的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开始交往之后大约过了三个月到半年的时候。那个期间,除了去上课之外,她整天泡在我的房间里,以至于最后她退掉了位于大学相反方向的租房,搬到了我所在的公寓来。我住四○五室,她住三○三室。
只是,不知什么缘故,至今我也没弄清楚到底有没有什么缘故,一旦关上了水龙头,小麦就绝不再主动接近我了。我多次试图再次拧开水龙头,在自己不至于太辛苦的前提下,可以说使尽了所有的招数。譬如说,给她的门里头塞书啦,邀请她去看电影啦,给她买挺贵的烤点心啦,等等。
她在对我继续冷淡的时候,我还曾经在走廊一角的楼梯口等了整整半天。我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去,手掌来回摩挲着楼梯的镀银扶手。
我从午饭之前开始等,终于熬到了傍晚时分,小麦开门出来了,大概是打算去还书吧,她拎着每次去图书馆都会背的天蓝色手提包,看见我,问道:
“你在这儿干吗呢?”
“等你呢。估计能等到你。”
“你不是也有一把钥匙吗?怎么不用?”
“我不喜欢随便进人家的房间。”
“为什么?让你随便进,才给你的呀。”
小麦不停地摘着粘在长裙上的线头。
“我觉得这方面还是分清楚点的好。”
“这方面,是什么呀?”
“就是说,不想随便地、只考虑自己方便地进入小麦的私人空间呗。”
小麦仿佛在用瞳孔呼吸似的,缓慢地睁大了眼睛。她的黑眼珠里,反射着走廊上那盏刚刚点亮的荧光灯的灯光,看上去犹如生疏的暗绿色。
“我的意思就是,虽然我有你的房间钥匙,但是,我不想利用它。”
“利用……”
“对。就是不想走捷径的意思。明白?”
“当然明白。谅助,这么难的词儿你都知道啊。”
小麦的眼睛回归了平时的圆圆的小眼睛。镶嵌着又短又粗的睫毛的、素朴的生物的眼睛。
“走吧。”
小麦拉起我的手,走下楼梯,在公寓周边兜了一圈。我帮她提着沉重的天蓝色手提包,两个人就这么去了图书馆。小麦似乎没有注意到,从扶手上沾到我手心里的尘土,也转移到了她的手上。
最近,仅仅看见楼梯扶手,我就会想起这样一些往事。
只要想起一件来,就会像扣动了扳机一样,别的回忆也接踵而来。覆盖在这些回忆上的羞耻感,随着回忆的次数增加而程度不同。
第一次想起某件事情的时候,最使我感到羞愧。
随着回忆次数的增加,羞耻感渐渐减弱,但是,不知是因为回忆的距离太近了还是太远了,焦点变得模糊不清起来。最后很可能会变成朦胧的磨砂照片一般。
我几乎很少机会能够在通道里遇见小麦。她工作还顺利吗?她和那个家伙——为了跟他好,不惜抛弃我——的关系还好吧?
我总觉得他们俩的情况不那么顺利似的。
小麦的个性是不需要的东西就很干脆地扔掉,所以,即便她提出跟我分手的第二天就从这个公寓搬出去,也一点都不新鲜。我是这么认定的,所以根本没有去寻找新的住处。一方面我也有些赌气,凭什么被甩的人搬走啊。再说本来也是我先住在这儿的呀。
不知是什么缘故,一想到一个人住在那个煞风景的房间里的小麦,我的心就感到隐隐作痛。小麦房间里的东西少得出奇。那时候我所认识的那些当了大学生后,开始租房子单过的女孩子们,没有一个不是杂七杂八地摆了满屋子又容易摔坏、又招灰的小摆设,只有小麦与这种小情趣无缘。除了锅碗瓢盆略微多点外,房间里只有床铺、小书架、电视机和吃饭用的餐桌等等。
我并非对她还有什么留恋。一想到那个房间里住着小麦时的痛,就如同想到灵巧地摆脱了脖子上的环套、自己走失的宠物狗挨雨淋的情景时的痛是一个性质的。
若是想象成它在蓝天下摇晃着尾巴,自由自在地嬉戏的话,反倒会感到气恼的。
我和华子交往了还不到一年便决定结婚了。在华子三十岁生日的一个星期前的一天,我一个人去买订婚礼物。
我打算去百货商场的厨房用品柜台,买华子曾经看着某杂志时说“真可爱呀”的那个水壶。乘电梯到八层,一出电梯,就是正在展销中的德国厂家的啤酒速冷器柜台,我接过店员递给我的像过家家玩具那么小的一塑料杯啤酒,一口喝干了。这时,我想起了和华子第一次见面时的聚餐上,手里拿着足有人脸大小的扎啤杯的华子,说了一句“我要三十之前生孩子”,惹得大家一片哄笑的往事来。
三十之前,她这句话里到底包括还是不包括三十岁在内呢?
我想到这儿,开始寻找起要买的那个礼物来。很容易就找到了。
我拎着红色的水壶去了收银台,胸前别着闪闪发亮的名牌的年轻收银员问道:“是家庭用的吗?”
我从商店出来直奔华子住的公寓,向她求婚。华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水壶作为订婚的纪念品,当天送给了她。一周后的华子生日那天,两个人一起又去了一次那个柜台,买了冰激凌机。华子很高兴。
华子的笑容很美丽。给我介绍她之前大家都这么说。她总是乐颠颠地咧开嘴,扑哧地笑出来,就像什么花儿在眼前一朵接一朵地绽放一般。虽说有点大大咧咧的,倒也别有一种优美。她就像被人用柔软的巴掌拍打着两个脸蛋闹着玩儿似的,笑得让人特舒服。瞧着她的笑脸,我甚至想过,这个将会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的笑容,已然到达了风流之境了。
和小麦好的时候,我曾经得意地想,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的美。
要论小麦外表上的可取之处,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即浑身上下那非常均匀美丽的小麦色(因为就连臀部和发旋儿以及两条胳膊的内侧都是同样的颜色),和犹如笔直向上伸展的树干般高挑的身材。从远处看小麦时,会令人想起高中校园一角的高大的榉树。正如第一次见到小麦时给我的印象那样,她的胳膊和腿都足够粗,如同裸露着抗过严冬的榉树那样强壮有力。
在饭堂或图书馆和她对面坐着的时候,她喜欢很随意将胳膊伸到桌子上。坐在校园的长椅子上等我时,她老是无所事事地晃动着两条腿。每当看见她这副样子时,我就产生想要搂抱她的冲动。
小麦原本就不爱说话,两个人待在房间里时,她也总是在看书。不过,我去打工的时候,她经常会给我准备些饭团子。到了盂兰盆和正月,我回家时,她会把我送到长途汽车站。我不想看到剩下小麦一个人,像街树那样戳在地上时的样子,所以我上车后,总是坐在和她所待的候车室相反方向的座位上。也许我是不愿意从她的脸上看出,我走了以后,她到底是陷入寂寞呢,还是得到解放了呢?
我很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我和小麦的事。包括一天到晚一起疯玩的大学同学,打工地方的一起轮班的人,擦肩而过的素不相识的人。同时,我又想把小麦藏到那些家伙看不到的地方。我几乎没有对别人提起过小麦。
聚餐时,即便那些喜欢八卦搞笑的家伙们问我:“你和小麦小姐都玩些什么花样啊?”“她爱穿什么样的内裤啊?”“她喜欢怎么做爱呀?”我也不搭理他们。在他们看来,小麦既不漂亮也不温柔,只是一个有着突出的身高和黝黑肤色的女人而已。他们说,实在无法理解,像我这样一个虽说算不上喜欢交际、也不算特别孤僻的、所谓的“一般”人,居然和这样的女人交朋友。
我觉得如果一跟他们解释的话,和小麦之间的联系就会失去一些似的。所以,我一向是三缄其口。
对于小麦的变心,我是一丁点都没有意识到。
在我就职的软件开发公司,新人培训结束了。终于开始投入现场的OJT[1]的时候,由于一天到晚,总有人在我的身边,给我讲解着什么,所以,即便上了电车,或看着电视,只要是有人的声音的地方,经常会感觉还处于工作状态中。小麦进了大学附近的一家很小的印刷公司,分配到总务科。她本来就话少,所以从来没有对工作发过牢骚。我曾经问过她具体都干什么,她告诉我,是给客人沏茶倒水、接电话,可我还是无法想象小麦工作时是个什么样子。
那是七月第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像往常一样摁响了小麦房间的门铃。我帮着在厨房做晚饭的小麦,把电视机前的矮脚桌收拾干净。那天晚上,餐桌上摆的是,周末冻在冰箱里的重新加热的白米饭,小麦喜欢喝的牌子的速溶酱汤、生姜煎肉片、醋拌黄瓜裙带菜。
吃完了餐后甜点葡萄果冻后,小麦说道:
“谅助,跟你说点事。”
“什么事?”我瞧着电视新闻问道。画面刚好切换成了天气预报,日本地图上的太阳图标齐刷刷地轻轻晃动着。
我听见小麦轻轻吸了一口气。吸进去的气息在她的喉咙那儿转了一圈,又立刻返了回来,毫不犹豫地变成了一句话。
“我想跟你分手。”
“什么?”
虽然听得很清楚,我还是又问了一遍。小麦重复了一遍同样的话。第二次说的时候,比第一次稍微慢了一些,而第三次说的时候,就像吃了个烫山芋似的,说得飞快。
“分手?”
“是的。”
“这又是哪一出?”
小麦没有看我的眼睛。和初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她那无力的目光落在了我的左肩头。那是一种已经放弃了某种东西样的眼神。
我望着默默地微微低着头的小麦,仿佛看见了曾经在小麦心中的我的分身被命令退出,可它无处可去,就坐在小麦那薄薄的眼睑和鼻头之间,责问我“现在,你怎么办”似的。
“为什么?什么理由呢?”
见小麦一味地沉默,我轻轻抓着她的肩膀晃悠了她一下,小麦好像才意识到似的,看着我的眼睛说道。
“是这样的,我喜欢上了别人。不过,我想在和谅助的事了结之后,再正式开始。”
她所说的“了结”,听起来像是“当做不曾有过”的意思。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明事理啊。此时我的心情本来要变成愤怒或者悲伤的,却哪个也没变成。我只感到了自己的徒劳无力。小麦的决心很坚定。不管什么事,她向来是说到做到的。她说出想要做什么的时候,总是先一遍遍地在心里问自己,是否真的想要这么做,只有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觉得真的是这么想的时候,才会说出口来。已经和她交往了两年,所以,这一点连我都清楚得很。
“你说的,当真?”
尽管知道是真的,我还是问了。我觉得尽量延长说话时间,说不定能够打听出什么真实情况来呢。
“那个人,是谁呀?我认识的人?你们公司的人?”
“那不能告诉你。”
“不能告诉我,莫非是我认识的人了?”
“也可能,不过,不要再问了。”
“告诉我吧。是谁呀?”
“不告诉。”
“小麦有义务告诉我的。因为是你提出分手的。”
“什么义务呀?谁规定的?”
“没有人规定,可是,不告诉我的话,我想不通啊。快说呀。”
“抱歉。我不想说。”
“肯定是我认识的家伙吧。说吧。”
也许我的口气强硬过了头,小麦有些惧怕了。就像不会说话的动物那样,只是眼睛里浮现出抗议的神色,不吭声了。
后来沉默了几分钟,我记不清了。
在沉默的时候,我将目光从小麦的脸上移开,一边瞧着窗帘旁边的纸篓里头(那里面有我昨天扔掉的新牙刷的包装盒和西服口袋里积存了一个星期的收据),一边竭力回想着和小麦之间的往事。
认识之后的第一次吃饭。短暂的接吻。晚上的散步。早晨的做爱。暑假一起在市立图书馆打工。一起泡澡。她喝水时蹲着的背影。
小麦的手机响了,我吃惊地瞧着她的脸。小麦没有接电话,瞧着我。
“知道了。”
说完我就走出了房间。我的腿麻木了。门里头,电话铃声还在响着。
从那天以后,我就没怎么见过小麦了。
和小麦的事,尤其是她还和我住在同一座公寓里的事,是不是该和即将成为我妻子的华子说呢?我一直在犹豫。
因为已经结束了,因为已经什么关系都没有了,所以没有说的必要了吧。再说,自己马上就要搬出去了。不过,作为未婚夫,我总觉得这么做有点不太诚实。当然这完全是我自己所认为的不太诚实。
自己曾经无时无刻都在真心爱恋着的女人,就住在同一个公寓里,对于经历这件事的我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没有这个经历的华子来说,恐怕就不一样了。
我常常发觉华子特别像小麦。这是在交往半年后才发觉的。并不是说话或性格,而是长得很像。特别是摘掉隐形眼镜后、戴上眼镜时的面孔,或者在床上、离得特别近的时候看着她闭着眼睛的侧脸,以及吃饭时咀嚼的样子等等。
当我意识到的时候,确实感觉不那么舒服。因为无意之中,自己选择了同样的女性。真是可悲呀。况且还是交往起来之后才发觉的。
有时候,夜里半梦半醒之间忽然睁眼一看,身边躺着华子,一瞬间,我竟然误以为是小麦呢。我拼命地把华子的五官从那张脸里揪出来,把小麦的模样摁进那张脸的最里面去。
不知是受了哪本书的影响,小麦相信有一个假想的世界。就是说,我们生存的世界其实是梦境,而在真正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整天在睡觉。每当我俩谈不拢的时候,她就说什么“这不是在做梦吗,无所谓啦”或者“反正一直在睡觉呢”,然后闭上嘴,不再跟我争辩了。既没有道歉,也没有通过视线或者动作费心思表达什么和好之意。
只是,我觉得万一真的有这么个小麦相信的世界的话,她那结实的身体整天光是睡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小麦的身体并非是为了躺在潮湿的床上或者坐在压瘪的垫子上的,而是为了爬树啦,踢球啦,光着脚板无情地踩踏着草地走路才生出来的。
夜晚,小麦骑在我的身上时,我体味到了躺倒在草丛中、被那柔软而结实的脚板蹂躏般的快感。这种时候,小麦一向是闭着眼睛的。
分手之后的四年间,我并非一直对小麦念念不忘。
当然,痛苦是难免的,但我并没有沉浸在过去的伤痛里悲伤度日。我享受了半年没有恋人的自由生活,倒也乐在其中。即使加班到末班车时间,也不用给任何人打电话。而且不用考虑营养平衡与否,想吃什么就去站前的便利店买来吃。有人约我的话,也去联谊会。还可以不用顾忌谁,和感兴趣的女孩子吃吃饭、发短信聊聊天。我还和这么认识的两三个女孩子交过朋友。两个人星期日一起去买买东西,连休一起去泡泡温泉。和这些指甲上镶着熠熠发光的小石头、穿着雪白外套的女孩子们,山南海北地胡聊一通。一般都是一年不到,就和她们拜拜了。
最开始,我还胡思乱想,要是小麦知道了会作何感想?每当这么一想,我就不由得伤感起来。可是同时,我又特别想被小麦看到周末来公寓找我的经常变换的女孩子和我单独在一起时的情景。我想以此作为对她小小的报复,尽管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像个男子汉。我虽然没有走到她的房间门口,但上下楼梯的时候,经常偷偷往三楼的走廊瞅一眼。从车站回来的路上,拐过弯后,一看见公寓,就用眼睛的余光确认三○三室的窗户是否还亮着灯。
不过,在这漫长的四年里,我和小麦碰面只有区区五次。其中四次还只是我单方面看见小麦的。这是因为不光我尽量避免再次相遇,小麦恐怕也跟我一样。剩下的一次,我们俩正面遭遇,并且交谈了几句,是在某个早上的垃圾间外面。刚好是和华子开始交往的时候。
上班前,我拎着一袋垃圾下楼来,一打开通向公寓垃圾间的门,正看见小麦往垃圾箱里放垃圾呢。我攥着门把手,犹豫着是这么和小麦相见呢,还是关上门等小麦走了再进去呢?可是,在我得出答案之前,小麦就发现了我。小麦“啊”地张了一下嘴,稍稍后退了两步。
“早上好。”
我尽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朝她走过去。在呆呆地站着的小麦身边,我保持着微笑,抓住箱把手,把垃圾袋扔进了最里面,并顺势扭头向她问道:
“你好吗?”
“嗯。好。”
小麦回答。还是那熟悉的囔囔的声音。
小麦胖了一点。灰色的旧派克风衣里面,穿着一条牛仔裙。脚上是中筒的黑靴子。因为鞋跟很高,所以她还是比我要高。头发比上次看见她时短了些,染成了亮茶色。我觉得和她的肤色相当协调。和她脸上浮现出来的僵硬表情相反,小麦的皮肤呈现出极其阳光的颜色,由不得人不去联想南洋诸岛。
“谅助好吗?”
“嗯,还好。”
“工作,还是那儿?”
“嗯,还在那儿。小麦呢?”
“我后来很快就辞职了。”
“啊?为什么?”
“种种原因……”
“现在在那儿?”
“现在在咖啡店干活。”
“在哪儿?附近吗?”
“怎么说呢……”
“小麦,你不是不喜欢喝咖啡吗?”
“现在能喝了。”
小麦显得有些不高兴,简短地回答道。派克风衣的领口上,不知怎么粘上了条透明胶带,我不知该不该告诉她。不过,这次非常快地得出了答案,还是不告诉她比较明智。
而且,我还意识到不应该再追问下去了。她为什么喝起了那么不喜欢喝的咖啡呢?在哪个咖啡店里打工呢?为什么到现在还住在这个公寓里呢?
因为是情侣,问问没有关系,这话是说得通的,然而,因为曾经是情侣,问问没有关系的道理是绝对没有的。
我看了看手表,对她说:“我走了。”“啊,好的。”小麦回答。我朝着车站方向走去,听见背后传来关上垃圾间的门的声音。
小麦为什么不搬走呢?
每当我看到她那从不更换颜色的窗帘时,就感到不可思议,甚至有些憋气。她是因为嫌麻烦不搬走吗?还是因为没有富余钱搬家呢?说不定,说不定有可能——因为这一想象实在有点太自作多情了,所以我好几次想要打消它——说不定是因为她还在等待机会和我恢复交往吧?
在垃圾间和小麦交谈以来,我根据她说的有限的这几句话,编织出了一些可能的情节来。
“我后来很快就辞职了。”这个“后来”大概是指和我分手以后吧?和我分手后,很快由于“种种原因”而辞职了,这句话的意思,最有可能的就是在公司里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可能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恋爱的事。因为小麦的男友是公司里什么人的缘故吧?因为那家伙有妻室,要不就是因为那个人在公司另有女友,脚踩两只船之类,反正对于小麦来说都是令她难堪的事情被大家知道了,在公司里待不下去,而辞了职。连搬家的钱和力气都没有,所以才一直住在这儿的。这些是我所想象的小麦的那句“后来”之中最为可能的情况了。
“现在能喝咖啡了”,估计也和那个男的有关系吧。
订婚的事,我只用短信告诉了最要好的朋友和大学关心过我的老师。回复是千篇一律的“有空喝一杯”,就好像他们用的都是同一个模板。
我从中选了近来一直没有音讯的黑川去喝一杯,他是我大学时代在录像带租赁店打工时认识的。毕业以后,我们只是通过短信联系,听说他和我从一个大学毕业后,进了某大牌广告策划公司做企划工作。拉我去参加那个遇到小麦的聚会的,也是这个黑川。而且他也是那帮起哄架秧子,想瞧我和小麦热闹的家伙们中的一个。
约好八点在公司附近的居酒屋见面。好久没见的黑川,头发剪短了,吹了个潇洒的发型。虽说他从领带到袖扣都很讲究,但学生时代的浪荡劲儿却不见了,作为他的一部分销声匿迹了。
刚一看到他,我不禁百感交集。我感觉过自己成熟了,却从未感觉过别人成熟了。
黑川要了啤酒后立刻问道:
“怎么着,小麦,怀孕了?”
“什么?”
“是未婚先孕?”
“不是。没有怀孕,再说,也不是跟小麦结婚。”
“你说什么?”
“我是说,既没有怀孕,结婚对象也不是小麦,是别的人呀。”
“骗我的吧?到底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不是小麦啊?”
“为什么是小麦啊?我和小麦老早就分手了。四年前的事了。差不多进公司不久吧。”
“啊?”
“有什么可奇怪的。”
“我还以为,你是和小麦结婚呢,所以才来的。怎么搞的呀?说呀。”
也难怪,我和小麦分手的事情,没有对我俩共同的朋友说过。我觉得没有必要主动去告诉别人。况且我们俩共同的朋友包括黑川在内,也只有在最初认识小麦的聚会上的两三个人。
“不结婚啊,和小麦。没有成呗。”
“因为什么?”
“这个嘛,种种原因。”
“你被她甩了吧?”
“怎么说呢……”
“果不其然。我一直就认为被甩的肯定是你。”
“你早知道我们成不了?”
“也不是那个意思……怎么说呢,说不好,不过,我以为你们会结婚的。如果不成,被甩的,一定是你。”
“真的吗?”
“其实,结了婚也有可能被甩的呀。”
啤酒上来了。我们干了杯。我一边慢慢啜着啤酒沫,一边回味着黑川刚才的话。
今后的日子里,突然有一天,华子甩了我,或者我甩了华子。无论将两个人想象成什么样状况,也只是觉得那不过是像拉洋片似的,是单薄的人造世界里发生的事情。跟小麦好的时候就是这样。然而,分手却真的发生了。就仿佛是事先预备好的似的,不由分说地跑进我的生活里来,处处留下了影子,而走的时候,却不像来的时候那样张扬,悄无声息地消失不见了。
“这回应该是不会的了。结婚的前提就是,两个人事先说好,绝对不会抛弃对方的呀。”
“你这家伙,居然还是个幻想家呢。”
“不过吧,最近这段日子,我动不动就会想起小麦。到了决定结婚的时候,突然变成这样了。老是回忆和她刚认识的时候她怎么怎么样,一起散步或者一起做饭的时候怎么怎么样等等。”
“哦,还有呢?”
“还有一起去神社啦,埋伏在楼道里吓唬她什么的,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也是啊。这就和搬家的时候一样啊。搬家之前不是得收拾以前的旧东西吗?即使是想要扔掉的东西,在扔掉之前也想最后再看一眼吧。这就和搬家一样,你现在是想要把小麦扔掉吧。只不过,不忍心就这么扔掉,才会这样最后一次温情脉脉地回忆起小麦来的。”
“也许是吧。”
“对了,就像流水作业似的。以后也不会再想起来了,然后往垃圾袋里一塞,扔掉完事。对了,新夫人怎么样啊?叫什么名字?”
“什么新夫人呀。跟别人一样,是第一个夫人。”
我把和华子相识的经过,华子的性格和外貌特征,直到婚约为止的过程讲述了一遍。这些过程都不过是一年前才开始的。
虽然第一次见面是在六年前,但至今我对小麦的记忆跟当时一样的鲜明。就连曾经躺在我身边的小麦那曲线复杂的耳朵轮廓,以及那里面的曲里拐弯的黑洞洞都特别清晰。
回家之后直到睡觉之前,我对自己念叨了好几遍黑川说的话。为了忘却小麦,你现在才频繁地想起她。那么,不再想起她的话,难道就说明已经把小麦给忘掉了吗?
事到如今,那个即使不这样回忆,自己也已经把小麦忘得差不多了的念头,以及不这样回忆的话,自己就忘不掉小麦的念头,从仰面躺在床上的我的身体两头涌上来,还没来得及融合便又被一点一点地拉回身体两头去了。
我琢磨着该如何面对从下周将要开始的和华子的新生活,还有,为准备搬家而装箱打包的排序,以及该怎样加快已经有些拖误了的编程工作。我宁愿就一直这么想到天亮。我不想梦见小麦。
星期日,我和华子去买打算放在新居的家具。
在百货店的七层,从北欧进口的价格不菲的家具足足摆了一层楼。华子一下扶梯,就在离扶梯最近的窗帘卖场流连忘返,翻来覆去地用手指抚摸着她喜欢的窗帘布料。我只对她说了句“窗帘的颜色要素一点的”,便去了旁边的餐具卖场。
我瞧着铺着白布的桌面上摆放的大大小小的各式餐刀和叉子时,发现最边上有个像饭勺似的特大勺子,不由得拿了起来。一想到可以用它来往嘴里扒拉像猪排盖饭啦、咖喱饭等等,突然觉得肚子饿起来。它旁边放着的照片上,一大盘子稠糊糊的炖菜配着这把大勺子,大勺子下面是一排并非英语的罗马字拼写。我抬起头,正好看见了还在窗帘卖场转悠的华子。
华子不像小麦。大概不像吧,你说呢?
我对着手里攥着的勺子上的我的倒影问道。那边的那个女子名叫华子,虽说身材窈窕,脸庞清秀,性格开朗,可是她不说话的时候,总是摆出那么一副一本正经的神情。她头发黑黢黢的,个头比我矮半个脑袋,从不穿有跟的鞋,领口上也不会粘上条透明胶带什么的。所以说,跟小麦一点儿也不像。
我就要跟那位幽灵般游走在五颜六色的花布之间的女性结婚了。我敢肯定,由于抚摸那些窗帘的时间过长,这会儿她食指的皮脂已擦掉一些了。
华子正叫住一个店员,一个劲地询问着什么。只见她扭动着脑袋,四处看了一圈,发现了正在餐具卖场的我,使劲招手叫我过去。我把勺子放回原处,也同样朝她招手。
我拿过的勺把儿蒙上了朦胧的白雾,不一会儿又恢复了原来的银色。
当天晚上,华子就住在了我的公寓里。华子盛了一盘子她做的拿手菜回锅肉,盘子里插着我买的那把特大号勺子。曲线优美的勺把儿,一大半伸在盘子外面,很不相称。
“我说,你干吗买这么大的勺子呀?”
“这样的多好啊。”
“哪儿好啊?这是和那种大餐盘配套使用的勺子呀。比方说宴会上给客人夹菜的时候用的。”
“也许吧。”
“买了也没地方用呀。”
“当然用啊。每天都用。”
“吃什么用?”
“盛饭什么的。”
“哦。”
华子说着,抽出大勺往自己的碟子里舀了一大勺圆白菜。然后,又盛了一碟子明显肉比较多的递给我。
华子很会做菜,干活也很麻利。我并不是因为她做得一手好菜才决定跟她结婚的,只是想要结婚的女性碰巧会做菜,这使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吃饭的时候,我说了好几遍“很好吃”。考虑到才开始交往,如果夸赞过头了的话,怕人家听着以为我在恭维,所以一直比较慎重,不过,吃到确实好吃的东西,我还是禁不住赞美起来。
“很好吃啊,回锅肉。”
“刚才你盯着这个勺子看来着吧。”
“啊?”
“这个勺子。”
“没有啊。”
“肯定看了。谅助,我发现你经常这样直盯盯地看什么东西。”
“是吗?”
“不知道是在想什么,还是什么也没想,不过,请你也偶尔这样看看我好吗?”
“嗨,我能想什么呀……”
“跟你说几句话,行吗?”
从华子嘴里说出了跟四年前小麦一样的话来。现在我俩坐的坐垫是我的,餐桌上摆的食物和屋子角落的纸篓也不是小麦房间里的,但对我问话的华子的脸突然和小麦的脸重叠了。
我霎时间想到,该不会是我俩的关系已然结束了?就像当年小麦突如其来的那样。
华子并没有注意到我失魂落魄的表情,把靠墙壁放的花提包拉过来,从里面拿出了一沓旅行指南。
“这些是我拿来的,你回头看看吧。我觉得马尔代夫啦,或者巴厘岛、苏梅岛都不错。你提交休假申请了吗?”
我呆呆地看着这堆花里胡哨的厚厚的小册子。只听华子失望地说着“又是这种眼神”,把它们往我腹部一捶。
“我会看的。”
我想要通过她这一下给自己腹部带来的压迫感来确认我和华子还没有结束。华子说:“不一定马上看,可是一定要认真看看。”然后松开手,继续吃她的饭了。
现在电视屏幕上出现的不是天气预报,是一部我不知道的演员出演的打斗片。正演到飞速追车的惊险场面。华子嘴里一边嚼着,一边指着画面里正在开车的中年男人说:“这个人吧,这回虽然死里逃生了,最后还是旧病复发,死掉了耶。”
“是吗……”
我还是觉得小麦的事可以不告诉华子。
四年前和住在楼下的人分了手的事,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现在做什么等等。这些往事,就如同追车镜头里的那个满脸是血、为逃命而开得飞快的、最终死于旧病复发的主人公一样,离自己仿佛很遥远。
我似乎正在通过和以前不同的方式,把小麦渐渐忘掉。
睡觉的时候,在关了灯的房间里,华子问我:
“真的结婚吗?”
“真的。”我回答。
“绝对结婚啊。”
“绝对结婚。”我说。我看着华子的脸。
眼睛没有习惯黑暗,看不清她的五官。我伸出手去抚摸她的脸,手指肚触到了她湿润的嘴唇。华子一动不动地躺着。
搬家的那天天气晴朗。房间里的家具和行李全都搬空了之后,我用抹布把地面擦干净,最后环顾了一遍空荡荡的房间。虽说是从上大学开始住了八年半的房间,被搬家公司派来的两个浑身肌肉的搬运工搬走了家具后,眨眼之间变得空空如也了。
不知道离华子到这儿来还有多长时间,我习惯地回头朝墙上看,可是墙上已经没有钟了。我从口袋里取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离约定的两点,还有十几分钟。
我慢慢在房间中央坐下来,向后躺倒。纤细的尘埃在没有窗帘遮挡的窗外射进来的光线中飞舞着。我用手支撑着腰部,将腿伸向空中,无聊地瞧着忽而张开忽而收拢起来的脚趾头。秃秃的小趾甲黯淡无光,说不清是什么颜色。
记得那是和小麦分手不久前的事了。我们都已经进入了社会。难得小麦跑到我房间来玩的时候,我想要站起来,膝盖却猛地撞到了桌角上。因为太疼了,我躺倒在床上,站不起来。平时不太爱笑的小麦,看着我的样子哧哧笑了。
“哎哟,疼死了。”
“没事吧?”
“你瞧瞧,都紫了。”
我挽起被我自己剪得不长不短的牛仔裤,让小麦看。刚才碰着的地方淤了血,变成了淡紫色。
“真的紫了。我去拿点东西来吧。”
“什么东西?”
“冰块什么的。”
“不用了。很快就好。再说冰块什么的,我这儿也没有。”
“哦。”小麦说着,打开了桌上放着的我刚开始看的书。大概是我觉得有点不过瘾,还想逗小麦发笑的关系吧,一边观察着自己的膝盖一边夸张地说道:
“这么大一块儿青啊。真吓人哪。人的身体真是不可思议啊。一摁就特别疼,你瞧。”
我摁了摁,装出疼得要命的样子,小麦从书上抬起眼睛,又看了看我那块青紫。我这么摁来摁去的,那个地方越来越紫了。
我偶然抬头一看,见小麦并没有露出我所期待的笑容,而是一脸抱歉的表情。她一点责任也没有,却像个失败得很惨的孩子似的,长长的身体缩成了一团。她不再看书,身体一动不动,自言自语地说道:
“那儿,说不定会落疤瘌呢。”
“疤瘌?”
小麦稍稍皱了皱眉头,紧紧闭上了嘴。我突然间意识到,她没准会哭出来的。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嘴角的伤痕变成了浅茶色,在她紧闭着的嘴角左边留下了一个印记。
“落了疤瘌也无所谓呀。我是男的。其实,也不会落疤瘌的。只不过碰了一下。”
这么说着,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傻事。其实这个小伤痕一个星期就会消失不见的。我为自己的幼稚而后悔不已,在这么个小事上把小麦那少有的温柔给糟蹋了,这感觉和疼痛合为一体,使我再也坐不住了。
于是,我莫名其妙地去洗手了。我只感到心痛。觉得心情舒畅了,我才回到小麦身边坐下来,打开了那本书。这是小麦那时候看的小说的上卷。里面的用词都很古雅,其实无论哪一页,我都只是看了半页。
我现在穿着和那天一样的牛仔裤。这条白线头乱七八糟地缠绕着的、自己剪成七分长裤腿的牛仔裤,那时候是我的最爱,经常穿着它。可是四年之后的现在,它已经沦落到了只配在房间里穿的家居服了。为了给小麦看膝盖时挽起的两条裤腿,如今因地球引力,都耷拉着。
现在终于都结束了,我心里想。我以为自己会落泪,却没有。我已经很久没有哭泣了。
裤子的屁股兜里,有小麦房间的钥匙。分手以后我一直把它放在装改锥啦、钳子之类的很少打开的工具箱里。今天早晨,为了摘灯罩,想要拿改锥,才发现了它。我好像知道它在这里,又好像早就把它扔掉了。我觉得应该把它处理一下,就随手塞进了屁股兜里。可是,既不能当垃圾扔掉——因为那个房间里现在还住着人,而工具箱里又没有可以把它砸坏的锤子。
我把手伸进屁股兜里,掏出了那把钥匙。这是在大学附近的五金店里做的暗银色的钥匙。如果拿着这把钥匙,去敲三○三的门,告诉她我要结婚了,会怎么样呢?然后,瞧着小麦那吃惊的表情,或愤怒的表情,或祝福的表情,或轻蔑的表情。和小麦见面,现在肯定是最后的机会了。
门铃响了,华子走进房间里来。华子会比我晚一个星期搬进新居。我一下子松懈了,将举得老高的腿咚地一声放回了地上。
“屋子都搬空了啊。原来有这么大呀。你刚才睡觉呢?”
我坐了起来,把钥匙塞进了屁股兜里。
“打扫完了?”
“嗯。”
“我本来想帮你打扫的。”
“不用。”
“那咱们去新房那边看看吧。搬家公司的人,多半已经到了吧?”
“嗯。”
华子把我拉起来,拍了拍我背上的灰尘。我拎着最后一袋垃圾,让华子锁上了房门,走出了公寓。
朝着车站走去之前,我在马路对面抬头朝住了八年半的那个房间的窗户望去。空空如也的房间的窗户,在其他挂着窗帘的窗户包围之中,犹如缺了一颗牙齿。
“真傻。”
“你说什么?”
华子从不远处问道。
我朝四○五室左下方的三○三室望去。几秒?还是几十秒?说不上到底看了多长时间。我感觉那个窗户的窗帘好像和以前看到的窗帘颜色不大一样了。
回头一瞧,华子已经转过身,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朝着车站慢慢走去了。她右手里拎着的我曾经住的房间的那串钥匙,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那串钥匙的影子和她的影子一起在小路上跃动着。
在跟华子说话之前,我再一次抬头看了那个窗户一眼。残留在我眼睛里的小路上那个影子重叠在那条没有见过的窗帘上面了。两点过后的阳光非常晃眼。
[1] On the Job Training,在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