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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仪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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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参起居

【宋会要】

国朝之制,垂拱殿常朝,皇帝初座,内侍省都知、押班率内供奉官以下及寄班等先起居。次客〔省〕、合门使以下。呈进目者。次三班使臣。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等子弟充供奉官、侍禁、殿直,有旨令预内朝起居者。次内殿当直诸班。殿前指挥使、左右都虞(侯)[候]以下,内殿直、散指挥、散都头、(全)[金]枪班头。次长入祗候、东西班殿侍。次御(史)[前]忠佐。次殿前都指挥使率军校至副指挥使。次驸马都尉。任刺史以上者缀本班。次诸王府僚。次殿前司诸军军使、都头头:原作「使」,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改。。次皇亲将军以下至殿直。次行门指挥使率行门起居。以下并内侍赞喝。如传宣前殿不座,即宰臣与枢密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宝文阁直学士、三司使、中书舍人、三司副使、直龙图阁、侍讲、谏官、(修)[知]起居注、如他官纠察在京刑狱、知东西审官、勾当三班院、知通进银台司、审刑院或三司、开封府判官、推官、审刑详议官当奏事者亦赴。皇城内监库藏朝官、横行及东西班、诸司使副、内殿承制、崇班、供奉官、侍禁、殿直、翰林医官、待诏诏:原作「制」,据《宋史》卷一一六《礼十九》改。、医学、艺学等司班入。中书舍人干德后始令赴内朝。三司判官太平兴国前赴内殿,其后罢之,止随百官五日起居。起居毕,宰臣、枢密、宣徽使升殿侍立,余官并出。次亲王。次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率军校至副指挥使。次使相。次节度使。次统军。如大将军、上将军特恩入赴内殿起居者,次统军而入。次两使留后、观察使。两使留后、观察使特恩令缀节度使班者,即差后立。次防御、团练使、刺史。次侍卫马步军军使、都头。起居讫,宰臣、枢密、宣徽使升殿。少顷,枢密、宣徽使并退。宰臣奏事。次枢密又奏事。如其日百官五日起居,即宰臣、中书舍人、直

龙图阁以下至(知)[修]起居注、皇城内监库藏官不入,并随大班起居。俟侍卫马步军军使、都头班退,次左右巡使入。次合门使引宰臣、文武班分东西入,赴殿庭起居讫,宰臣升殿侍立。俟巡使出,枢密、宣徽使并退,宰臣奏事,余如上仪。凡内殿起居日,止两拜;朔望或连假三日,皆舞蹈。自十月朔至二月朔,每大起居,并赐茶酒,序班于殿门外,再拜讫,集于朝堂。凡紫宸殿常朝,则枢密使以下先就班,俟升座诸司使副以下至殿直分东西对立,余并北向。起居讫,枢密、宣徽使、观文殿学士、枢密直学士、三司、内客省使升殿侍立。枢密、宣徽升自西阶,三司、客省升自东阶。初升殿者再拜而后升。熙宁三年,罢观文殿学士立殿。余官并出。次亲王以下至侍卫军使、都头,凡八班。次左右巡使。次宰臣率文武班入,并如垂拱之仪。宰臣与枢密分东西侍立。次行门殿值入。俟皇帝降座,并退。后诣垂拱殿奏事,如常仪。如紫宸座日,非百官起居,即宰臣亦在后入。凡崇政殿假日,皇帝初座,内侍省都知以下起居。勾当军头司、礼宾院官亦同班。次客省、合门使以下。呈进目者。次殿前马军步军都指挥使至四厢都指挥使。次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军都]头以下。次殿前指挥使、都虞(侯)[候]以下。次东西班都知以下。次军头司员僚。次皇亲将军以下。次行门殿直。次通事舍人引宰臣、枢密使以下、三司使副、观文、枢密直学士、知开封府、内客省使、(知)[修]起居注官、客省使以下、枢密都承旨、通事舍人、皇城内监库藏头臣头臣:疑误。上文作「朝官」。、诸使使使臣等此句疑误,或当作「诸司使副等」。。并同一班。学士、知制诰以下朝臣应有公事奏覆者,复同此班。次亲王。并起居讫,奏事如常仪。笏,诸司使臣以下悉系 宰臣以下皆具

。凡晚朝,宰臣、枢密、翰林学士当直者洎近侍执事之臣皆赴。国初用此制,后罢之。今惟太庙、青城致斋日晚朝如故。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正月十二日,内殿起居无宰相,太子太师侯章为班首。前一日,司徒、侍中范质罢为太子太傅,司空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王溥罢为太子太保,枢密使、右仆射、同平章事魏仁浦罢守本官故也。

八月五日,诏百官内殿起居日,两省、御史台官分班于殿庭东西相向立,金吾将军各在本班之上,中书舍人自今日赴内朝。先是,台省官、金吾将军俱为侍从班,每内殿起居,横行立于一品之前。时王溥罢相为太子太保,太祖见溥立于台省官后,谓左右曰:「溥故相,为东宫一品,安得在拾遗补阙之后乎!」遽命分之。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九月四日,诏:「常参官廨宇及监临处在新城外者,及诸军营在新城外者,军使、都头以下并五日一起居,副指挥使以上即依旧。」

雍熙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诏:「文武常参官以疾请告,经三日以上者御史台具名以奏,当遣医官诊视。如或妄托,即行朝典。」

端拱元年闰五月,合门言:「准诏,永清军节度使、驸马都尉王承衍以下令赴前殿起居。其鄯州观察使、驸马都尉吴元扆自来与承衍长春殿一班起居,取进止。」诏元扆、承衍前殿一班起居。

淳化元年五月二十六日,诏:「两省官并带职或监临物务者,自今疾病请假,令于中书下假牒押日后送本省。三日已上未朝参,仰本省具闻,当遣医诊视。如无假牒不赴常朝并五日起居,横行参假及非时追班庆贺不到,即本省闻奏。内殿起居不到,合门纠举奏闻。」先是,三司度支判官李若拙不赴起居,不到省商量公事,下御史台取勘,乃下是诏。

七月十日,诏:「右监门卫将军柴嘉荣令预后殿起居。」嘉荣顷自应州归顺,寻授檀州刺史、来化指挥使。至是擢升环卫,俾赴内朝,盖优之也。

二年六月十日,诏:「应兼内廷职务朝官等,除逐日后殿起居外,每遇内殿起居日,并须随宰臣赴本班,各依官位资序排班。」

十三日,诏:「文武百官在京监(常)[当]及主判公事,除合免得常朝外得:疑误。,有内殿起居、横行参假入合、非时庆贺、侍宴,正冬仗、御楼、御殿,承天节行香,众集议事,城外立

班,国忌行香,并令赴班。如实有公事急速赴班不及,即具公文报台。或公然托故,稍涉不恭,台司纠举施行。」

二十日,诏:「三司职官、翰林侍讲、侍读、诸王府侍讲、咨议、翊善、记室及监左藏库朝官等,每遇五日起居及承天节、冬正仗、御楼、御殿、非时庆贺、横行参假、国忌行香,依旧仪并缀宰臣大班。」

二十九日,侍御史知杂事张郁言:「内班起居,百官皆无幕次,止权歇于客省合门使厅吏舍,及聚立廊下。欲望自今前一日,于东上合门内东北两廊预设幕次。」从之。

【宋会要】

至道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合门言:「寒食假开,文武百僚只于崇政殿依常参起居此句疑有误。,宰臣、太子、亲王、枢密使、见任节度使、内外马步将校分为七班。后遇五日起居,亦于后殿。」从之。时太宗不豫故也。

真宗咸平二年六月,诏:「文武官五日起居及国忌行香、横行参假,如有称疾请,令御史台密察实否。如托故,即牒差医官看验以闻。内监当仓场,虑妨滞人户输纳者,即(计)[许]临时申状。」

四年闰十二月二十日,御史台言:「旧例,假三日, 臣并赴文德殿横行朝参。近日以内殿起居不赴,望申旧制,以肃朝仪。」诏自今并许弹奏。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左卫将军、恩州刺史、驸马都尉柴宗庆令赴内殿起居。六年,右卫将军、驸马都尉王贻永;大中祥符六年,(在)[左]龙武将军、驸马都尉李遵勖并用此例。

十二月,诏:「每(日)[起]居赐臣僚茶酒日,委御史一人,与中使、合门祗候同钤辖,翰林司尽所破料例供应。」

景德元年正月十三日,御史台言:「请百官内殿起居日,令引赞官一人于殿门里伺候,报班祗应。」从之。

十二月十日,车驾驻澶州河北行宫,免本州岛诸军将校每日起居免:原作「先」,据《长编》卷五八改。。以移军河南,使就便董率也。

二年九月八日,诏:「应三馆、秘阁、主判尚书省诸司、诸寺监朝官等,除已赴内殿起居外,并令赴常朝。其审刑院、大理寺台直官、开封

府判官、推官、知县、司录、判司天监、五官正、带翰林、天文、知筭造并监在京仓场库务、勾当粮料院朝官等,并依旧免常朝。」先是,光禄寺丞钱易上言,请文武百寮并赴常参,命有司详定。乃下是制。

十一月三十日,左巡使艾仲孺言:「文武百官内殿起居日,文班先入殿门者只于阶下近南立班,遂致后下阶者难为排立,台司职掌人无例得至殿庭。乞下合门,遇起居日,轮差合门祗候一人于殿门阶下排整班序。」从之。

三年八月十三日,诏:「起居日所赐军校茶酒,如闻有司阙于检校,宜令内侍副都知阎承〔翰〕差使臣监领省视。其崇政殿赐番部酒食,亦令监殿门使臣督领其事。」

九月十六日,诏:「修长春殿,逐日皇帝于崇政殿坐,臣僚依长春殿例次第入起居。宰臣、知枢密院事已下依前殿不坐例起居,(依)[供]奉官更不排立,殿上祗应喝进奉依长春殿例不祗应。」

十月二十九日,诏:「长春殿修毕,依旧于前后殿起居。」

四年八月十四日,御史台言:「文武百官五日内殿起〔居〕,文班(丞)丞郎及百官班次多立班不正,或近东,或近南。殿门阶侧逼隘,甚有难为拜跪者。台司知班公吏缘不得至殿庭祗应缘:疑有脱误。。乞下合门,每遇起居,专差通事舍人一员排连班次, 容近西立班。所贵东西臣寮拜舞稍便。」从之。

【宋会要】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十一日,诏:「朝堂立班及起居入长春院立班,御史台差引接排班人吏,及仆射以上差朝堂人吏引就班列者,一如旧制,无得于所差人数外更带人入长春门。」

二十九日,诏:「自今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常朝立班。」

四年三月一日,祀汾阴回,次陕州,放百官沿路起居,令先赴西京。

六月,诏:「自今常朝并起居,臣寮七人以上不到者,具官位姓名闻奏取旨,仍于朝堂告示百僚。」

八月,诏:「应常参文武官每日趋朝,并令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百官齐入。委知班驱使官二人常在正衙殿门视察,如有日出后方入朝堂者,以名闻。应称病请假者,令御史台据『自来多请病假者,相度得别无疾病』具奏,乞差医官看治。如显托疾,即具状弹奏。」

五年正月十九日,诏:「每岁十月朔后内殿起居,海赐茶酒,颇闻班至朝堂,所由司并不宿设此句疑有误。,盖御史、合门旷职之故。又禁军员僚逐日起居,所给茶酒亦不丰洁,自今当切戒之。」禁军指挥使月给随食酒,故不赐茶酒;都头、军使而下无随(酒)[食]酒,故因起居赐之。

二十二日,诏:「每遇起居,喝赐军员茶酒,仰内侍省今后具四十合赐茶酒日数预前一日告报翰林、仪鸾司此句疑有误。。如遇喝赐,便排当监散使臣点检,尽料供给,仍仰合门、皇城司觉察。如敢违慢,具事由闻奏,当议勘断。」 ,令先备座物、酒

二十八日,诏:「自今每遇百官起居合赐茶

酒,仰御史台前一日牒报翰林、仪鸾司,令准备祗应。」

七年七月,诏:「应臣僚合赴常参,特令内殿起居,及主判职司特免常朝,五日一缀本班起居外,只有横行赴文德殿前立班只:疑误。,至日多以上殿奏呈公事及引见人为言而不赴者「以」上疑脱「有」字。。自今凡遇横行拜表、进名、行香,除宣(昭)[召]及本职合赴后殿祗应,或急速公事外,其余并须赴本班如常程。合上殿奏事,又引见人仍候次者此句下疑有脱文。,违者御史台弹奏。」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诏:「百官自拱宸门入,赴崇政殿起居,但不舞蹈。其鸣鞭、立殿文武班次一如长春殿之仪。」时大内火,权(折)[拆]长春殿两廊,以绝火道也。

六月九日,御崇德殿,百官起居退,辅臣诣长春殿奏事如旧仪。十一日,诏:「开封府自今应取勘文班升朝官以上、使臣殿直以上罪犯不计轻重,从府司牒报合门,勒住朝参,候公事断遣了日,许令依旧。」

八月三十日,诏:「自今文武臣僚为公事取勘,候罚放了日,令元取勘处画时关报合门及晓示本人,限五日内谢恩。如出限者,具名闻奏。」

天禧四年三月十四日,右司谏、直集贤院祖士衡上言:「常朝起居日长春、崇德殿,假日后殿,中书、枢密文武合班,而有合门祗候一员在班前随班再拜,侧立赞喝。欲请自今令通班合门祗候在前殿则与内殿供奉官已下同起居,后殿与军头司官同起居,然后立殿庭赞喝。」从之。

十月十五日,诏:「应军使至副都头自十月一日后三日一度

起居,赐茶酒。前、后殿起居,即依例喝赐。遇双日及放起居不坐,并亦给赐,至来年二月一日住赐。其文武百官每五日所赐茶酒,依旧例支给。」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诏:「殿前都指挥使蔚昭敏今后与免前后殿起居,只奏万福。」以昭敏患脚膝故也。

八月,诏:「合门应文武臣僚有服药并假故不赴起居,实时关报入内内侍省。」

二年八月十六日,上封者言:「诸司使、副使以下起居,多不整齐,或枢密使再拜未毕,后班先各舞蹈呼万岁,前后諠哗,略无次序,无觉举。」宣旨:「宜令合门差人整肃。仍晓示诸司使以下,应内殿起居臣僚等,每遇起居,入殿门并须端谨,不得喧哗,依班次排立。同枢密使起居,拜舞呼万岁,班退,亦须整肃。稍涉慢易,仰合门纠举闻奏,当行朝典。合门失于纠举,使、副使等并勘罪施行。」

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免常朝官屯田郎中闾丘梦松等七人称疾不赴朝参罪,诏御史台复有七人以上不到者论如法。

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东上合门使李昭亮等言:「今双日不坐,每月仍多假故。赴起居者不过十日,而臣僚请假不赴月有至五六次者。欲乞除请将治假外,请朝假过三度者依不赴起居例责罚。其三班使臣乞下宣徽院察举。」从之。

景佑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御史台言:「诸卫大将军、将军并系三品一行序立,诸卫率府率、副率并系四品一行序立。今新除皇亲诸卫大将军、将军八十五员,诸卫率府率、副率五十一员,缘皇亲大将军以下并内殿起居员数

稍多,殿庭难为排立,及非次曲宴,殿上窄隘,亦是一行座次不得。」诏大将军、将军、率府率、副率品序排立,如殿庭窄隘,即重行。

宝元二年六月四日,诏:「宗室遥郡并大将军以上遇朔望,令其长一人入内参起居。」

庆历三年八月六日,诏谏官日赴内朝起居。

皇佑三年八月,诏合门:「自今如有雨雪,便令上廊祗候,及开殿门引喝起居,永为定式。」

至和元年八月十二日,诏观文殿大学士、兵部尚书晏殊五日一赴内殿起居。

九月八日,彰德军节度使兼侍中、驸马都尉王贻永奉诏许朝朔望「永」下疑脱一字。,恩礼优绝。今足疾渐损,乞五日一奉朝。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诏:「枢密使王德用高年,日入朝谒,其特免拜。」

嘉佑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枢密使王德用罢,复兼同 牧制置使,听五日一诣崇德殿参起居,仍许其子若孙扶掖之。

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据左右巡使邢梦臣等状:『内殿起居,文武百官虽于殿门外令本台引赞官依官位叙班立定,及入殿庭,引赞官无例入殿庭引揖,是致交杂,并不依序立班次。况殿庭立班,自系合门管勾祗应并诸般失仪弹奏。欲乞今后逐次起居,先以本台知班三五名依次排定,引拨入殿门;乞令合门祗候三五员于殿庭里管勾引接。仍乞于紫宸、垂拱两殿庭石位镌定班次。其诸般失仪,即令巡使同合门官员觉察弹奏。百官三次失宜,乞与理为过犯。』

诏下合门与御史台同详定以闻。今同参详到下项:文武百官起居日,本台知班、引赞官依官次排定,即序班入殿,同令合门祗候三员殿庭引(损)[揖],各依官位,从北为首,分定班次,听侧宣讫,揖,就北面位,并依上项序班就立。其引赞官一名,只依合门旧例,至殿屏照管。紫宸、垂拱两殿比旧来起居并侧宣位各 稍前,逐班镌定石位。合门觉察舍人依左右巡使东西分立,同觉察失仪者。其出班弹奏,并依旧仪。左右巡使与觉察舍人不纠,即依旧仪制。合门使弹奏百官起居班内诸班失仪,欲依庆历七年八月内本台起请,据勘到情理,分公私定断。私罪即理为过犯。文武百官起居仪制,并依官品序立。缘承久例,只(例)[依]官位序班,恐难更改。今只依旧以官位排定班次,员多者即许重行,员少者合作一班序立。」从之。

五年九月,诏:「今后差下陕西、河南、河东总管、驻泊、钤辖、都监并管勾兵甲、知州等,自授命后,便罢在京职务,更不赴朝参。限半月内朝辞进发。曾任中书、枢密院官,令奏赴起居。宣徽使、管军臣僚授外任差遣,且赴起居,候朝辞即不赴。已正衙辞,虽未朝辞,更不赴起居。应赴台参谢臣僚内有臣赴内殿起居者下「臣」字疑误。,先入起居讫,方赴朝堂参谢。」

八年二月十五日,合门言:「自来百官五日一次起居,如值放朝参,以次只日作起居。欲乞今后遇放朝之类,以放日为始,别实理五日。」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二十一日,诏曰:「夫尊尊而亲亲,人道之极也。有若诸父,保有贤德,以藩屏于王家。朕承大统,思广骨肉之恩,以风天下,匪尊遇之,何以见爱乎!皇伯东平郡王允弼、皇叔襄阳郡王允良、宁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允初其免常朝,五日一次赴起居。」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九月十一日,合门言:「知制诰吴充权三司使公事。会勘三司使合缀枢密使班起居,上殿侍立;制诰遇紫宸殿起居,缀中书门下班。」诏遇紫宸殿起居日,三司使令侍班,即缀枢密使班。

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合门言:「自来两制以上带外任差遣时暂到阙,朝见讫,并(并)[令]不赴起居。诸司使副即却并赴起居,体例不同。」诏并令赴起居。

九日,编修合门仪制言:「中书臣僚行事毕,并奏随班起居,自余臣僚无文。今(岑)[参]详应祠祭及诸行事毕,并命随班起居,并上奏。」从之。

十一月,枢密院言:「御史台申,旧制,诸司使副、承制、(察)[崇]班内差摄将军二十人,内有差遣者直申台,不赴立班,是致武班阙官。乞今后差摄将军,如授差遣,候别差到官,方得不赴常朝;如急速差遣,乞降指挥照会,方能免罢。」诏今后系将军使臣,如授差遣,须俟别差到人替,方得朝辞及不赴常朝。仍令审官西院限五日内差官承替。

四年五月六日,诏:「今后百官起居,令御史台将带引赞官并副引赞官共二人入垂拱殿,依合门承受体例,板壁外祗应。」

七月二十一日,合门言:「勘会三班使臣供奉官以下至殿直,并系逐日合赴起居。窃缘近岁人数倍多,趋就班列,殿庭壅隘,颇成宣冗。欲乞除排立使臣依旧外,余供奉官以下至殿直,并只令朔望并北朝人使见辞紫宸殿缀班起居

;遇文德殿坐朝,缀枢密使以下大班,垂拱殿起居毕先退。」从之。

十月六日,诏:「中书、枢密院来日入东西府时辰有碍,与免起居,令以次官(挥)[押]班。」

十一月一日,诏:「中书门下自今文德殿常朝,候垂拱殿坐,令御史台一面放班。」

十二月十八日,诏:「诸伎术官除带升朝官及诸司使副各随所带官赴朝会起居外,余依供(俸)[奉]官例,并(令)令朔望并北朝人使见辞紫宸殿缀班起居。」

十年九月二十七日,合门言:「前后殿祗应臣僚兵吏等,有执事御前并不起居者。欲乞应诸班职掌各着起居之次。」诏系卫士者并行起居。

元丰三年二月八日,诏:「高丽进奉使五日一赴崇政殿起居,班常起居后。」

五年四月十八日,殿前司言:「御龙骨朵直、弓箭直、弩直、东西班、招箭班日赴崇政殿祗候,遇放朝参改御延和殿,诸班都虞候、指挥使押班,在东华门謻门横门排立横:原作「权」,据《长编》卷三二五改。,距后殿且二里。乞依御龙直例,入拱宸门,赴延和殿迎驾起居。」从之。

五月二日,御史台、合门言:「开封府诸台官、左右军巡、两厢官、赤县丞系比类附班,得预朝参。其秘书省校书(初)[郎]、正字、太常寺协律、奉礼郎、太祝、郊社令、三学博士、五监主簿皆执事官,杂压亦在赤县丞之上,而独不预。欲自今并令朝参。」从之。

七月七日,诏:「开封府推、判官以下至开封府、祥符县丞,寄禄官未升朝者,比类在京职事官,并赴起居朝会。」

十二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

「准诏,辽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宜起居权罢。二十六日,紫宸殿辽使见,来年正月六日垂拱殿朝辞。若各用本殿,即见日望参班赴,辞日六参班赴。」诏并用望参班。

七年六月十四日,户部尚书王存句首原衍「诏」字,据《长编》卷三四六删。言:「自官制行,户部尚书、侍郎领三司长贰职事,止赴前殿起居,惟知开封府依旧赴后殿。缘知府于后殿非供奉职司,而实废决事时刻。」诏自今知开封府免后殿起居。

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诸三司、御史台官、寺监长贰、开封府推、判官六参,职事官、赤县丞以上、寄禄升朝官在京厘务官望参,不厘务者朔参。」

八月六日,诏:「朔望皇帝御前殿,合赴起居官,次日赴延和殿垂帘起居。」从御史中丞黄履请也。

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自今北朝人使见辞日,令朔望官起居。」

十二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元丰五年四月七日条,契丹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合起居权罢。」诏今后人使见辞,前后三日内除朔望参外,起居权罢。

四年十月十八日,户部尚书吕公孺言:「朝谒之制,曰日参、六参、望参、(朝)[朔]参。其未有差遣升朝官并(朝)[朔]参,系每岁朔参此句疑有误。。除假故外,遇视朝日方赴。其朝臣中,颇有自元丰年出外,近到京参部未久,复授差遣出外者,于朝仪元不知习。乞以望参为六参,朔参为望参,别不增损仪制,于职事不无妨废。」诏礼部、御史台、

合门同共详定以(开)[闻]。其后诏朔参官兼赴望参,望参官并赴六参。

【宋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殿中省官并赴内朝参,假日亦赴。」

大观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臣僚上言:「伏见近日六参官及厘务望参官遇起居日辄以病免,以致班列萧疏。欲乞今后六参及厘务望参官非在病假,不妨入局;止是为免朝请假连三次,及一岁通计及五六次者,本台闻奏,乞与外任差遣。有因请免朝参假,其日不废看谒,许本台觉察弹奏。」从之。

高宗绍兴二年正月一日,合门言:「车驾移跸临安府,沿路遇忌辰日,臣僚并免起居。」

二十九日,御史台、合门言:「车驾移跸临安府,百官趁赴朝参,若值雨雪,殿内向无南廊,其四参官系于南阁子内起居。若更令百官立班,委是窄隘。今相度如值雨雪,宰执、使相、前宰执、太尉于檐下立班,侍从、两省、台谏、正任管军、横行御带、合门应奉官等于南面合子内立班。内文(武)[臣]卿监、郎官以下,(文)[武]臣武功大夫以下,并于殿门外立班。」诏文臣卿监、郎官以下,武臣武功大夫以下并于东西两廊立班,余并依。

十二月六日,太尉、定江昭庆军节度使、神武右军都统制张浚言:「见系管军职任,望许依三衙管军例,每遇朝参,(内)[由]皇机北门入出机:疑当作「极」。。」奉御宝批依。

五年闰二月二十五日,诏管军遇救火日免朝参。

三月九日,诏天宁节、干(隆)[龙〕节〔开]启满散道场,权免常参、六参官起居。从宰相赵鼎请也。

九月五日,诏御试唱名,六参官免赴起居。

九年二月三日,御史中丞勾龙如渊言:「比来每遇朔望或六参日,令赴官类多托疾在告不赴,小者因循,大者偃蹇,班列萧 ,甚非所以恭臣职、隆朝序之意。望申戒在位,以肃廷仪。仍从本台将在告最多之人(刻)[核]实奏弹。」诏依表,仍出牓朝堂。

二月二十六日,御史台言:「准条,朔参用厘务、不厘务通直郎以上,望参用厘务通直郎以上,宣制、非时庆贺以望参官,余并以朔参官赴。昨申请添用行在承务郎见任寺监主簿以上职事官,缘即今殿庭窄狭,及值雨上廊有拥阻,拜跪艰难,欲依条止告厘务通直郎以上趁赴。」从之。

五月十三日,诏:「今后带军职非主管三衙公事,遇合赴起居立班,令履笏(主)[立]本官班。」时以张中彦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故有是诏。

十二年三月二日,诏:「普安郡王出外第,朔望日赴起居,于太尉后、外官节度使前起居。」

八月十八日,诏:「人使见辞,不作常朝,今后依此。」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诏张俊、韩世忠、韦渊并特令趁赴六参起居,皆以在京宫观奉朝请故也。十七日,诏:「殿前司统制、统领、将佐、使臣等系从军差遣,每日趁赴阅教,多在城外置寨。见、谢、辞已依议外,应朝参特免趁赴。」拜表、国忌行香、开启满散等并同此制,步军司亦依此。

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后臣僚面上有刺大字双旗等或烧炙之人,遇合朝参,并许趁赴。」时以李用任罢朝见,元军功出身,面上尝刺双旗,合门(中)[申]审,故有是命。

十八年五月十八日,诏:「今后遇集英殿宴,其需云

殿起居班,权移在集英殿后幄起居。今后准此。」

二十年正月五日,诏:「自今后使人朝辞,并依见宴,于后幄引起居班并上殿(殿)[班]。」十四日,诏:「今后使人朝辞,依见宴于后幄引起居班并上殿班,权于知合门官以下内侍、知省、御带以下并诸司应奉官等一班起居讫,次管军一班,次引宰执奏事,次引上殿班。次皇帝紫宸殿坐,宰执以下赴坐官一班起居讫,分东西相向立。次馆伴起居,次引使人起居讫,西序立。次坐官并使人班谢坐,两拜讫,引升殿。次引三节人从起居谢坐。余起居班并权免赴。」

三十年二月六日,诏:「军头司见趁赴后殿起居祗候军员,今后与忠佐作一班起居。」

三十一年十二月八日,太常寺言:「车驾巡幸视师,礼门,行宫官僚五日一拜常参起居表欲乞权免礼门:疑误。,其表文付递投进。」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十二日,孝宗即位,未改元。上御垂拱殿,四参官起居。

十二月三日,诏:「张焘、辛次膺许朝谒、常朝等假,依时入局治事。如有面对,于午后令内殿引见。」

孝宗干道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德寿宫起居门内淳熙十二年上。」,诏:「来年正月一日人使入贺毕,车驾诣德寿宫起居。应从驾臣僚祥曦殿免奏万福。内不该赴坐臣僚,与免祥曦殿起居。今后准此。」

二年八月三十日,诏:「自九月六日垂拱殿坐,遇四参日,依旧制令四参官起居。如值雨沾湿,令合门取旨,改日参。」

九月七日,合门奏:「垂拱殿四参,四参官,谓宰执、侍从、武臣正任、

文臣卿监员郎、监察御史以上。皇帝坐,先读奏目知合以下,次御带环卫官已下,次忠佐,次殿前都指挥使已下,次殿前司员僚,次皇太子,次行门。已上逐班并常起居。次枢密学士、待制、枢密都承旨已下,知合并祗应武功大夫以下通班常起居。枢密升殿侍立。次亲王,次马步军都指挥使,次使相,次马步军员僚。已上逐班并常(居)[起]居。次殿中侍御史入,侧宣大起居讫,归侍立位。次宰执已下并两省官、文武百官入,相向立定,通班面北立。大起居讫,凡常起居两拜,大起居七拜。三省升殿侍立。余官分立。次两省官出,次殿中侍御史对揖出。有弹奏如仪。三省、枢密奏事,次引见、谢、辞,次引臣僚奏事讫,皇帝起。」诏今后遇四参日分,起居班次可移殿中侍御史及宰执以下百官班,令次枢密已下班起居。却令亲王并殿前都指挥使以下、殿前司员僚逐班于宰执已下班后起居,余并从之。

十二日,诏:「合赴四参官于今月十七日赴垂拱殿习仪。」

淳熙三年,始诏习仪于都亭驿。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御后殿,四参官并随大班起居。时圣体初康复。

十一月十七日,臣僚言:「今后如遇四参等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萧 者,当(覆)[核]实弹奏。」从之。

七年九月,诏:「自今垂拱殿日参宰臣特免宣名。」

十月六日,诏:「太尉曹勋落致仕,提举皇城司,特令趁赴六参起居。」

十一月十三日,诏:「左朝散大夫、试太子詹事兼侍讲陈良翰令止赴六参起居。」

九(月)[年]正月二十

五日,诏:「自今每遇驾出御后殿,宰执百官并仪卫等并赴后殿起居。」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二 德寿宫起居

德寿宫起居

【宋会要】

臣僚起居,太常寺先奉诏修定群臣朝太上皇帝仪注:「是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德寿宫。入班殿庭,太上皇帝即御座,殿下禁卫起居如常仪。宰执以下再拜舞蹈,又再拜。班首不离位,奏『圣躬万福』,又再拜,卷班以出。」从之。自后并同此制。遇宰执除拜、加恩,正谢毕,即其奏札于本官投进。若许到宫或免到宫,临时听太上皇帝圣旨。

淳熙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太常寺言:「已降指挥,十月二日皇帝帅百僚诣德寿宫奉表笺,恭请加上尊号。所有是日宰执已下诣德寿宫起居,改用四日。」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三 朝仪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