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
神宗皇帝
纲 丙辰,九年,春正月,交阯陷邕州,知州事苏缄死之。
目 交人围邕,知州苏缄悉力拒守,外援不至,城遂陷。缄义不死贼手,命其家三十六人皆先死,藏尸于坎,乃纵火自焚。城中人感缄之义,无一人从贼者。于是交人尽屠其民,凡五万八千馀口。事闻,诏赠缄奉国节度使,谥曰忠勇。
纲 章惇招降五溪蛮,遂城下溪州。
纲 二月,以郭逵为安南招讨使。
目 王安石闻钦、廉陷,不悦,会得交人露布,言中国作青苗、助役之法,穷困生民,今出兵欲相拯济。安石怒,自草敕榜诋之,而以天章阁待制赵为招讨使,宦者李宪为副,将兵讨之。既而与李宪议事不合,帝因问“孰可代宪”?言:“逵老于边事,愿以为使,而己副之。”帝从其言,仍诏占城、占腊合击交阯。
纲 秋七月,御史中丞邓绾有罪,免。
目 吕惠卿既出守陈,而张若济之狱久不成,王雱令门下客吕嘉问、练亨甫共取邓绾所列惠卿事杂他书下制狱,王安石不知也。省吏告惠卿于陈,惠卿以状闻,且讼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方命矫令,罔上要君”。帝以状示安石,安石谢无有,归以问雱。雱言其情,安石咎之;雱忿,患疽发背死。帝颇厌安石所为,绾虑安石去失势,乃上书言宜录安石子及婿,仍赐第京师。帝以语安石,安石曰:“绾为国司直,而为宰臣乞恩泽,极伤国体,当黜之!”帝以绾操心颇僻,赋性奸回,论事荐人,不循分守,斥知虢州。
纲 八月,罢粥祠庙。
目 司农粥祠庙于民,应天府阏伯、微子庙皆在粥中,判官刘挚叹曰:“一至于此!”往见判府张方平曰:“独不能为朝廷言之邪!”方平矍然,托挚为奏,曰:“阏伯迁商丘主祀炎火,为国家盛德所乘;微子,宋始封之君,开国此地,亦本朝受命建号所因。又有双庙,乃唐张巡、许远,孤城死败,能捍大患。今若令承买,小人规利,冗亵渎慢,何所不为,岁收微细,实伤国体,乞留此三庙以慰邦人崇奉之意。”疏上,帝大震怒,批牍尾曰:“慢神辱国,无甚于斯!”于是天下神庙皆得罢粥。
纲 冬十月,王安石免,以吴充、王珪同平章事,冯京知枢密院事。
目 安石之再相也,屡谢病求去,及子雱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机务,帝益厌之,乃以使相判江宁府,寻改集禧观使。安石既退处金陵,往往写“福建子”三字,盖深悔为吕惠卿所误也。
充子安持虽娶安石女,而充心不善安石所为,数为帝言新法不便。帝察充中立无与,及安石免,遂相之。充欲有所变革,乞召还司马光、吕公著、韩维、苏颂及荐孙觉、李常、程颢等数十人。
光自洛贻书充曰:“自新法之行,中外汹汹。民困于烦苛,迫于诛敛,愁怨流离,转死沟壑,日夜引领,冀朝廷觉悟,一变敝法。今日救天下之急,当罢青苗、免役、保甲、市易,而息征伐之谋。欲去此五者,必先别利害,开言路,以悟人主之心。今病虽已深,犹未至膏肓,失今不治,遂为痼疾矣。”充不能用。吕惠卿告安石罪,发其私书有“无使上知”,及“勿令齐年知”之语。京与安石同年生,故云。帝以安石为欺而贤京,故召用之。
纲 十二月,郭逵败交阯兵于富良江,李乾德降。
纲 诏宦者李宪节制秦凤、熙河诸军。
纲 丁巳,十年。春二月。王韶免。
目 韶与王安石有隙,且以勤兵远略,归曲朝廷,帝亦不悦。数以母老乞归,乃出知洪州。
纲 秋七月,河决澶州。
纲 九月,河南邵雍卒。
目 雍天性高迈,迥出千古,而坦夷温厚,不见圭角。时新法行,吏牵迫不可为,或投劾去,雍门生故友居州县者或贻书访之。雍曰:“此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矣,投劾何益邪!”程颢尝与雍议论终日,退而叹曰:“尧夫内圣外王之学也。”雍知虑绝人,遇事能前知,程颢尝曰:“其心虚明,自能知之。”及疾病,司马光、张载、颢、颐晨夕侯之,卒年六十七。颢为铭墓,称雍之学纯一不杂,汪洋浩大,就其所至而论之,可谓安且成矣。所著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渔樵问对传于世。元祐中赐谥康节。
纲 冬十一月,同知太常礼院张载卒。
目 载自崇文归,终日危坐一室,左右简编,俯而读,仰而思,有得则识之,或中夜起坐,取烛以书,其志道精思,未尝须臾息也。敝衣疏食,与诸生讲学,每告以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之道,学必如圣人而后已。以为知人而不知天,求为贤人而不求为圣人,此秦、汉以来学者大弊也。故其学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黜怪妄,辨鬼神。其家婚丧葬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礼。又论定井田学校之法,皆欲条理成书,使可举而措诸事业。吕大防荐之,召同知太常礼院。以疾归而卒,世称横渠先生,所著正蒙、西铭行于世。程颐言:“西铭明理一而分殊,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善养气之论同功。”
纲 戊午,元丰元年,春闰正月,曾孝宽罢,以孙固同知枢密院事。
目 初,固与王安石议新法不合,出知真定,至是,帝思其先见,召用之。
纲 秋九月,以吕公著、薛向同知枢密院事。
目 公著在翰林,帝尝以释、老之事语之。公著曰:“尧、舜知此道乎?”帝曰:“尧、舜岂不知。”公著曰:“尧、舜虽知此,而惟以知人安民为难,所以为尧、舜也。”帝默然。向干局绝人,尤善商财计,算无遗策,为陕西转运副使,八年改三司使。洮、河用兵,资用浩繁,向未尝乏供给。用心至到,然不能不病民,王安石方尚功利,从中主之,虽御史有言不听也,故益得展奋,由文俗吏得大用。
纲 冬,复置大理狱。
纲 己未,二年,春二月,召程颢判武学,既而罢之。
目 颢自知扶沟县召判武学,命下数日,李定、何正臣劾其“学术迂阔,趋向僻异,且新法之初,首为异论”,复罢之。吕公著上疏言:“方朝廷修改法度之初,凡在朝野,孰无论议?陛下兼包,岂悉记录。而小人贼害,指目未已,如颢者,陛下早自知之,其立身行己素有本末。昔在言路,时有论列,皆辞意忠厚,不失臣子之体。兼所除武学,亦未为仕宦要津,而小人龂龂必以为不可者,直欲深梗正路,其所措意非特一二人而已。”疏奏,不纳,颢竟归故官。
纲 夏五月,元绛罢,以蔡确参知政事。
目 确善观人主意,与时上下。以王安石荐再调监察御史,因为之用,知帝已厌安石,即论安石乘马入宣德门,与卫士竞,以贾直。
文彦博言浚川杷非浚河之具。帝遣知制诰熊本行视,以文彦博言为是。确遂论本附彦博,本坐罢,确因代其职,改知谏院,判司农事。觊欲得台端,因论中丞邓润甫、御史上官均按狱失实,润甫、均皆罢,而确得中丞,犹领司农。会太学生虞蕃讼博士受贿,确深探其狱,连引朝士,自翰林学士许将及元绛子耆宁以下皆逮系,遂劾绛为子有所属,请出知亳州,确遂代其位。
确自谏院为参知政事,皆以起狱夺人位而居之,士大夫交口叱骂,而确自以为得计也。
吴充数为帝言新法不便,欲稍去甚者。确曰:“曹参与萧何有隙,至代为相,一遵何约束。今陛下所自建立,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法遂不变。
纲 冬十月,太皇太后曹氏崩。
目 帝事太后极诚孝,后亦慈爱天至。故事,外家男子毋得入谒;帝以后春秋高,数请召弟佾入见,久之乃许。及见,少顷,后谓佾曰:“此非汝所当得留。”趣遣出焉。帝尝有意于燕、蓟,已与大臣定议,乃诣太后白其事。后曰:“事体至大。吉凶悔吝生乎动,得之,不过南面受贺而已;万一不谐,则生灵所系,未易以言。苟可取之,太祖、太宗收复久矣,何待今日!”帝曰:“敢不受教。”
纲 下知湖州苏轼狱,贬为黄州团练副使。
目 轼自徐徙湖,上表以谢,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诗托讽,庶有益于国。中丞李定、御史舒亶擿其语以为侮慢,因论轼“自熙宁以来,作为文章,怨谤君父,交通戚里”。逮轼赴台狱,诏定与知谏院张璪、御史何正臣、舒亶等杂治之。定等媒蘖以为诽谤时事,锻炼久之,且多引名士,欲寘之死。太皇太后曹氏违豫中闻之,谓帝曰:“尝忆仁宗以制科得轼兄弟,喜曰:‘吾为子孙得两宰相。’今闻轼以作诗系狱,得非仇人中伤之乎?捃至于诗,其过微矣,宜熟察之。”帝曰:“谨受教。”吴充申救甚力,帝亦怜之,会同修起居注王安礼从容白帝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语罪人。轼以才自奋,谓爵禄可立取,顾碌碌如此,其心不能无觖望。今一旦致于理,恐后世谓陛下不能容才。”帝曰:“朕固不深谴也,行为卿贳之。第去,勿漏言。轼方贾怨于众,恐言者缘以害卿也。”王珪复举轼咏桧诗,曰“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以为不臣。帝曰:“彼自咏桧尔,何预朕事。”轼遂得轻比。舒亶又言:“驸马都尉王诜辈公为朋比,如盛侨、周邠固不足论,若司马光、张方平、范镇、陈襄、刘挚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而所怀如此,可置而不诛乎!”帝不从,但贬轼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弟辙及诜皆坐谪贬,张方平、司马光、范镇等二十二人俱罚铜。
初,鲜于侁为京东转运使,以王安石、吕惠卿当国,正人不得立朝,叹曰:“吾有荐举之权,而所列非贤,耻也。”遂举刘挚、李常、苏轼、苏辙、刘邠、范祖禹等。及知扬州,会轼自湖赴狱,亲朋皆绝与交,道出广陵,侁往见之,台吏不许通,或曰:“公与轼相知久,其所往来文字书问宜焚之,勿留,不然且获罪。”侁曰:“欺君负友,吾不忍为。以忠义分谴,则所愿也。”至是以举吏,果谪主管西京御史台。
纲 庚申,三年,春正月,以章惇参知政事。三月,吴充罢。
纲 夏六月,诏中书详定官制。诏秘书监刘几等定雅乐。
纲 秋七月,彗出太微垣,诏群臣直言阙失。
目 王安石弟安礼应诏上疏曰:“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陛下有仁民爱物之心,而泽不下究,意者左右大臣,是非好恶,不遵诸道,乘权射利者,用力于沟瘠,取利究于园夫,足以干阴阳而召星变。愿察亲近之行,杜邪枉之门,至于祈禳小数,贬损旧章,恐非所以应天者。”帝览疏嘉叹,谕之曰:“王珪欲使卿条具,朕尝谓不应沮格人言,以自壅障。今以一指蔽目,虽泰、华在前弗之见,近习蔽其君何以异此,卿当益自信。”遂进翰林学士,知开封府。
纲 九月,定百官寄禄格。
目 官制成,下诏行之,凡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因以寄禄。议者又欲罢枢密院归兵部,帝曰:“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以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遂止。帝尝谓执政曰:“官制将行,欲新旧人两用。”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马光不可。”王珪、蔡确相顾失色,珪忧甚,不知所出,确曰:“上久欲收灵武,公能任责,则相位可保也。”珪喜谢之,因荐俞允帅庆,使上平西夏策。其意以为既用兵深入,必不召光;虽召,将不至。已而光果不召。
纲 以冯京为枢密使,薛向、孙固、吕公著为副使,向寻免。
纲 辛酉,四年,春正月,冯京罢,以孙固知枢密院事,吕公著、韩缜同知院事。
目 京再执政,初与王安石不合,后为吕惠卿所倾,中立不倚,人服其操。宋进士自乡举至廷试皆第一者才三人,王曾、宋庠为名宰相,京为名执政,不愧科名云。
纲 三月,章惇有罪,免,以张璪参知政事。
目 朱服为御史,惇密使客达意于服,为服所白。惇父俞又强占民田,民遮诉惇,惇系之开封。事并闻,遂免知蔡州。
纲 夏四月,筑河堤,自大名至于瀛州。
目 河复大决澶州小吴埽,诏都水监丞李立之经画以闻。立之言:“宜自北京至瀛州,分立东西隄五十九埽。”诏从之。
纲 五月,立晋程婴、公孙杵臼庙于绛州。
目 报其存赵孤也。追赠婴成信侯,杵臼忠智侯。
纲 夏人幽其主秉常。秋七月,诏李宪会陕西、河东五路之师讨之。
目 知庆州俞允知帝有用兵意,屡请西伐,又言:“谍报云:‘夏将李清本秦人,说秉常以河南地来归,秉常母梁氏知之,遂诛清,夺秉常政而幽之。’宜兴师问罪,此千载一时也。”帝然之,遂诏熙河经制李宪等大举征夏,而召鄜延副总管种谔入对。谔至,大言曰:“夏国无人,秉常孺子,往持其臂以来尔!”帝壮之,乃决意西伐。
方议出师,孙固谏曰:“举兵易,解祸难,不可。”帝曰:“夏有衅不取,则为辽人所有,不可失也。”固曰:“必不得已,请声其罪薄伐之,分裂其地,使其酋长自守。”帝笑曰:“此真郦生之说尔。”固曰:“然则孰为陛下任此者?”帝曰:“朕已属李宪。”固曰:“伐国大事,而使宦者为之,则士大夫孰可为用!”帝不悦。他日固又曰:“今五路进师而无大帅,就使成功,兵必为乱。”帝谕以“无其人”。吕公著进曰:“问罪之师,当先择帅,既无其人,曷若已之。”固曰:“公著言是也。”帝不听,竟命李宪出熙河,种谔出鄜延,高遵裕出环庆,刘昌祚出泾原,王中正出河东,分道并进。
纲 冬十一月,高遵裕等兵溃,李宪不至灵州而还。
纲 壬戌,五年,春正月,贬高遵裕等官,以李宪为泾原经略安抚制置使。
纲 夏四月,御史中丞舒亶有罪,免。
纲 以王珪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确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章惇为门下侍郎,张璪为中书侍郎,蒲宗孟为尚书左丞,王安礼为尚书右丞。
目 官制成,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仆射,参知政事为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
确既相,屡兴罗织之狱,缙绅士大夫重足而立。富弼在洛上书:“确,小人,不宜大用。”帝不从。
帝尝语辅臣有无人才之叹,宗孟率尔对曰:“人才半为司马光邪说所坏。”帝不语,直视久之,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马光邪?未论别事,只辞枢密一节,朕自即位以来,惟见此一人;他人则虽迫之使去,亦不肯矣!”宗孟惭惧,无以为容。
时李宪乞再举伐夏,帝以访辅臣。王珪对曰:“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钱钞五百万缗,以供军食,有余矣。”安礼曰:“钞不可噉,必变而为钱,钱又变为刍粟。今距出征之期才两月,安能集事?”帝曰:“李宪以为已有备,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独无意乎?唐平淮蔡,惟裴度谋议与主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于阉寺,朕甚耻之!”安礼曰:“淮西三州尔,有裴度之谋,李光颜、李愬之将,然犹引天下之兵力,历岁而后定。今夏氏之强非淮蔡比,宪才非度匹,诸将非有光颜、愬辈,臣惧无以副圣志也。”
纲 以曾巩为中书舍人。
目 巩能文章,为欧阳修所重,帝深知其才,命充史馆修撰,专典史事,至是命为中书舍人。时自三省百职事,选授一新,除书日至十数人,人举其职,于训辞典约而尽。未几卒。吕公著尝言于帝曰:“巩为人行义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以是不大用。
纲 吕公著罢。
纲 秋八月,诏岁以四孟月朝献景灵宫。
目 帝以先朝御容多寓寺观,乃作十一殿于景灵宫,凡神御皆迎入,累朝文臣执政官、武臣节度使以上,并图形于两庑。凡执政官除拜,赴宫恭谢。其后南郊,先诣宫行荐享礼,并如太庙。
纲 给事中徐禧护兵城永乐。
目 种谔西讨不能如志,知延州沈括,欲尽城横山,下瞰平夏,使虏不得绝碛为寇。谔遂上其策于朝,且言兴功当自银州始。帝以为然,遣给事中徐禧、内侍李舜举往鄜延议之。禧至鄜延,上言:“银州不如永乐之形势险阨,请先城永乐。”永乐依山无水泉,种谔极言其不可。帝从禧议,乃诏禧护诸将往城之,而命括移府并塞,总兵为援,陕西转运判官李稷主馈饷。禧以谔跋扈,奏留谔守延州,自率诸将往筑,十四日而成。距故银州治二十五里,赐名银州砦。禧等退还米脂,以兵万人属曲珍守之。
纲 九月,夏人陷永乐,徐禧等败死。
目 禧等既城。去九日,夏人以数千骑来攻。曲珍使报禧,禧遂与李舜举、李稷往援之,留沈括守米脂。比抵永乐,夏人倾国而至。禧兵陈于城下,夏人纵铁骑渡河。珍白禧曰:“此铁鹞子军也。当其半济击之,乃可以逞;得地,则其锋不可当也。”禧不从。铁骑既济,震荡冲突,大众继之;珍锐卒败,奔还,夏人乘之,珍众大溃。珍收余众入城,夏人围之,且据其水砦,珍城中乏水已数日,渴死者十六七。括与李宪援兵及馈饷,皆为夏人所隔,不得前。种谔怨禧,不遣救师。会夜半大雨,夏人环城急攻,城遂陷,禧、舜举、稷皆为乱兵所害,惟珍走免,将较死者数百人,丧士卒役夫二十余万。夏人耀兵米脂城下而还。
自熙宁以来用兵,得夏葭芦、吴保、义合、米脂、浮图、塞门六堡,而灵州永乐之役,官军、熟羌、义保死者六十万人,钱谷银绢不可胜计。事闻,帝临朝痛悼,为之不食,赠禧等官,而贬括为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降珍为皇城使。自是帝始知边臣不可倚信,深自悔咎,无意于西伐,而夏人亦困弊矣。初帝之遣禧也,王安礼谏曰:“禧志大才疏,必误国事。”帝不听。及败,帝曰:“安礼每劝朕勿用兵,少置狱,盖为是也。”
纲 癸亥,六年,春二月,夏人寇兰州,贬李宪为熙河都总管。
纲 夏四月,辽大雪。
目 平地丈余,马死者十六七。
纲 闰六月,司徒、韩公富弼卒。
目 遗表大略云:“陛下即位之初,邪臣纳说,上误聪明,浸成祸患。今上自辅臣,下自多士,畏祸图利,习成敝风。去年永乐之役,兵民死亡者数十万,今久戍未解,百姓困穷,岂讳过耻败,不思救祸之时乎!天地至仁,宁与羌夷较胜负!愿休兵息民,使关、陕之间稍遂生理。兼陕西再团保甲,州县奉行,势侔星火,人情惶骇;不若寝罢,以绥怀之。臣之所陈急于济事,若夫要道,则在圣心所存,与所用之人君子小人之辨尔。”弼早有公弼之望,名闻夷狄,辽使每至,必问其出处安否。临事周悉,不万全不发。当其敢言,奋不顾身,忠义之性,老而弥笃。家居一纪,斯须未尝忘朝廷。讣闻,赠太尉,谥文忠。
纲 秋七月,孙固罢,以韩缜知枢密院事,安焘同知院事。八月,蒲宗孟免,以王安礼、李清臣为尚书左、右丞。
纲 冬十一月,太师文彦博致仕。
目 彦博自河南入朝,帝嘉其辅立英宗而不伐其功,加两镇节度使。将行,赐燕琼林苑,两遣中使遗诗祖道,当世荣之。至是请老,以太师致仕。
彦博之在河南也,与富弼等,用白居易故事,就弼第置酒相乐,尚齿不尚官。洛阳多名园古刹,诸老须眉皓白,衣冠甚伟,都人常随观之。已而图形妙觉僧舍,谓之洛阳耆英会。司马光年未六十,以狄兼謩故事与焉。
纲 甲子,七年,夏五月,诏以孟轲配食孔子。
目 先是判国子监常秩,请立孟轲、扬雄像于庙庭,仍赐爵号,又请追尊孔子为帝。下两制礼官详议,以为非是而止。知郓州曾孝宽复请加封孟子,乃诏封为邹国公,至是复诏孟子与颜子并配孔子。又追封荀况为兰陵伯,扬雄为成都伯,韩愈为昌黎伯,从祀庙庭。
纲 秋七月,王安礼罢。
纲 冬十二月,端明殿学士司马光上资治通鉴。
目 初,光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以进,英宗悦之,命续其事,就崇文殿开局,许自选官属,得借龙图、天章、三馆秘阁书籍,给御府笔墨、缯帛,及御前钱以供果饵,以内臣为承受。光遂与刘攽、刘恕、范祖禹及子康编集。帝即位,赐名资治通鉴,制序文赐之。会光出知永兴军,以衰病乞间,乃差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及提举崇福宫,前后六任,听以书局自随。光于是遍阅旧史,旁采小说,抉摘幽隐,较计毫厘,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终五代。又略举事目,年经国纬,以备检寻,为目录;又参考群书,评其同异,俾归一涂,为考异:合三百五十四卷,历十九年而成。至是上之,诏以光为资政殿学士,降诏奖谕。
纲 乙丑,八年,春正月,帝有疾。三月,诏立延安郡王佣为皇太子,赐名煦,皇太后权同听政。
目 帝疾甚,群臣请立皇太子,及请皇太后高氏权同听政,许之。三月,甲午朔,立佣为皇太子,赐名煦。先是岐王颢、嘉王日问起居,太后既垂帘,命二王毋辄入。
初,太子之未立也,职方员外郎邢恕与蔡确成谋,密语太后之侄高公绘、公纪曰:“上疾不可讳,延安幼冲,宜早有定论,岐、嘉皆贤王也。”公绘惊曰:“此何言!君欲祸吾家邪!”恕知计不行,反宣言太后属意岐王,而与王珪表里;导确约珪入问疾,阳钩致珪语,使知开封府蔡京伏剑士于外,须珪小持异,则执而诛之。既而珪言上自有子,定议立延安,恕益无所施。及太子已立,犹与确自谓有定策功,传播其语于朝。
纲 帝崩,太子即位,赦。
目 帝崩,年三十八。太子即位,生十年矣。
纲 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德妃朱氏曰皇太妃。
目 德妃,帝生母也。太皇太后既听政,散遣修京城役夫,止造军器及禁庭工技,出近侍尤无状者,戒中外无苛敛,宽民间保户马;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预知也。蔡确思求媚于太后以自固,太后从父高遵裕坐西征失律抵罪,因上言乞复遵裕官。后曰:“遵裕灵武之役,涂炭百万,先帝中夜得报,起环榻而行,彻旦不能寐,自是惊悸,驯致大故。祸由遵裕,得免刑诛幸矣!先帝肉未冷,吾何敢顾私恩而违天下公议乎!”确悚栗而退。
纲 罢免行钱。
纲 司马光自洛入临。夏五月,诏求直言。
目 光居洛十五年,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女子亦知其为君实也。神宗崩,光欲入临,避嫌不敢,时程颢在洛,劝光行,乃从之。卫士见光,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光惧,亟还。太后遣内侍梁惟简劳光,问为政所当先。光请开言路。诏榜朝堂,于是上封事者千数。
纲 召程颢为宗正寺丞,未至卒。
目 颢尝曰:“新法之行,乃吾党激成之。当时自愧不能以诚感上心,遂致今日之祸,岂可独罪王安石也。”至是召为宗正丞,未行而卒,年五十四。颢自十五六时与弟颐闻汝南周敦颐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资性过人,充养有道,纯粹之气,盎于面背,同人交友,从之岁久,未尝见其忿厉之容,遇事优为,虽当仓卒,不动声色。深有意经济,方召用,遽卒,士大夫识与不识,莫不哀伤焉。文彦博采众论,题其墓曰“明道先生”。弟颐序之曰:“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道不行,百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无善治,士犹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诸人,以传诸后;无真儒,则天下贸贸焉,莫知所之,人欲肆而天理灭矣。先生生乎千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以兴起斯文为己任,辨异端,辟邪说,使圣人之道焕然复明于世,盖自孟子之后一人而已。然学者于道不知所向,则孰知斯人之为功;不知所至,则孰知斯名之称情也哉。”
纲 王珪卒。
目 珪以文学见推流辈,然自执政至宰相,凡十六年,无所建明,率谄谀将顺,当时目为“三旨相公”,以其上殿进呈云取圣旨,上可否讫云领圣旨,退谕禀事者云已得圣旨也。
纲 以蔡确、韩缜为尚书左、右仆射兼门下、中书侍郎,章惇知枢密院事。
纲 以司马光为门下侍郎。
目 诏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既而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王安石、吕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也。”于是众议少止。
纲 六月,赐楚州孝子徐积粟帛。
目 积事亲孝,旦夕必冠带定省。从胡瑗学,所居一室,寒一裘,啜粟饮水,虽瑗遗以食亦不受。以父名石,至终身不用石器,行遇石则避而不践。中年屏居穷里,而四方事无不知。尝借人书,经夕还之,借者绐言书中有金叶,积卖衣偿之,不与辩。后以近臣荐授楚州教授,每升堂,训诸生曰:“诸君欲为君子,而使劳己之力,费己之财,如此而不为君子犹可也;不劳己之力,不费己之财,诸君何不为君子?乡人贱之,父母恶之,如此而不为君子犹可也;乡人荣之,父母欲之,诸君何不为君子?”闻者敬服。及卒,赐谥节孝。
纲 秋七月,以吕公著为尚书左丞。
目 公著知扬州,被召侍读。既至,拜左丞。公著既居政府,与司马光同心辅政,推本先帝之志,凡欲革而未暇,与革而未定者,一一举行之,民欢呼鼓舞称便。
纲 罢保甲法。
纲 冬十一月,复以鲜于侁为京东转运使。
目 熙宁末,侁已尝为京东转运使,至是复用之。司马光语人曰:“今复以子骏为转运使,诚非所宜,然朝廷欲救东土之弊,非子骏不可。此一路福星也,安得百子骏布在天下乎!”侁既至,奏罢莱芜、利国两铁冶,又奏海盐依河北通商,民大悦。
纲 葬永裕陵。
纲 罢方田法。
纲 十二月,罢市易法,贬吕嘉问知淮阳军。
纲 罢保马法。
纲 起居舍人邢恕有罪,贬知随州。
目 恕博通经籍,能文章,从程颐学,司马光、吕公著、王安石、吴充皆重之。然天资诡诈冒进,与蔡确谋立岐王颢,事既不成,会王珪卒,恕与确及章惇宣言太皇太后及吴充有异议,赖确拥护而止,自以为功。至是,复为高公绘草奏,乞尊崇朱太妃,为高氏异日计。太后怒,黜知随州。
哲宗皇帝
纲 丙寅,哲宗皇帝元祐元年,春闰二月,蔡确有罪,免。
目 右司谏王觌上疏言:“国家安危治乱,系于大臣。今执政八人,而奸邪居半,使一二元老何以行其志哉!”因极论蔡确、章惇、韩缜、张璪朋邪害正,章数十上。会右谏议大夫孙觉、侍御史刘挚、左司谏苏辙、御史王岩叟、朱光庭、上官均等连章论确罪,太后不忍斥之,但罢政,出知陈州。
纲 以司马光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目 时光已得疾,而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西伐之议未决,光叹曰:“四害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简与吕公著曰:“光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公。”既而诏免朝觐,许乘肩舆三日一入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令子康扶入对。辽人闻之,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
纲 以吕公著为门下侍郎,李清臣、吕大防为尚书左、右丞,以李常为户部尚书。
纲 章惇有罪,免,以范纯仁同知枢密院事。
目 惇与司马光争辩役法于太后帘前,其语甚悖,太后怒,斥知汝州,以安焘代惇知枢密院事,范纯仁同知院事。命既下,给事中王岩叟、侍御史刘挚等交章论焘附惇,不当躐迁,至封还诰命;焘亦力辞,乃诏仍同知院事。
纲 罢青苗法。
纲 三月,罢免役法。
目 司马光请悉罢免役钱,诸色役人皆如旧制,其见在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于是诏修定役书,凡役钱惟元定额及额外宽剩二分以下,许著为准;余并除之。光复请直降敕命,委县令佐揭簿定差,其人不愿身自供役,许择可任者顾代。
苏轼言于光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聚敛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差役之害,民不得力农而吏胥缘以为奸。此二害,轻重盖略等矣。”光曰:“于君何如?”轼曰:“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卒,自是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农,天下便之,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实大类此;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光不以为然。轼又陈于政事堂,光色忿然。轼曰:“昔韩魏公刺陕西义勇,公为谏官,争之甚力,韩公不乐,公亦不顾。轼昔闻公道其详,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邪!”光谢之。
范纯仁谓光曰:“差役当熟讲缓行,不然滋为民病。愿虚心以延众论,不必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谄谀得乘间迎合矣。役议或难回,则可先行之一路,以观其究竟。”光不从,持之益坚。纯仁曰:“是使人不得言尔。若欲媚公以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哉!”光深谢之。
初,差役之复,为期五日,同列病其太迫,知开封府蔡京独如约,悉改畿县顾役,无一违者。诣政事堂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之有!”
纲 范子渊有罪,贬知峡州。
目 子渊在熙、丰间,提举修堤开河,糜费巨万,而功用卒不成,护堤压埽之人溺死无算。至是御史吕陶劾其罪,黜知峡州。中书舍人苏轼草制词有曰:“汝以有限之财,兴必不可成之役,驱无辜之民,置之必死之地。”时以为至言。
纲 夏四月,召程颐为崇政殿说书。
目 颐,颢弟也。年十八上书仁宗,欲黜世俗之论,以王道为心。治平、元丰间,大臣屡荐皆不起,至是司马光、吕公著共疏其行义曰:“伏见河南处士程颐,力学好古,安贫守节,言必忠信,动遵礼法,年逾五十,不求仕进,真儒者之高蹈,圣世之逸民。望擢以不次,使士类有所矜式。”诏以为西京国子监教授,力辞;寻召为秘书郎。及入对,改崇政殿说书。颐即上疏言:“习与智长,化与心成。陛下春秋方富,虽睿圣得于天资,而辅养之道不可不至。大率一日之中,接贤士大夫之时多,亲寺人宫女之时少,则气质变化,自然而成。愿选名儒入侍劝讲,讲罢留之分直,以备访问,或有小失,随事献规,岁月积久,必能养成圣德。”
纲 韩缜免。
纲 王安石卒。
目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然议论奇高,能以辨博济其说,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故神宗排众论,力倚任之。及议变法,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辨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以是怨议纷起,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安石每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良久曰:“此法终不可罢。”又尝曰:“新法始终以为可行者,曾子宣也;始终以为不可行者,司马君实也。”
纲 以吕公著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纲 诏起文彦博平章军国重事。
目 彦博致仕居洛,司马光言其宿德元老,宜起以自辅。太后将用为三省长官,言者以为不可,乃命平章军国重事,六日一朝,一月两赴经筵,班宰相上,恩礼甚渥。彦博年八十一矣。
纲 诏举经明行修之士。
目 司马光请立经明行修科,岁委升朝文臣,各举所知,以勉励天下,使敦士行,以示不专取文学之意。若所举人违犯名教,必坐举主,毋赦,则自不敢妄举,而士之居乡居家者,惟惧玷缺外闻,不待学官日训月察,立赏告讦,而士行自美矣。于是诏:“自今凡遇科举,令升朝官各举经明行修之士一人,俟登第日用以升甲。”
纲 五月,以韩维为门下侍郎。
目 神宗崩,维自提举嵩山崇福宫入临,太后手诏劳问,维对曰:“人情贫则思富,苦则思乐,困则思息,郁则思通。诚能常以利民为本,则民富;常以忧民为心,则民乐;赋力非人力所堪者去之,则劳困息;法禁非人情所便者蠲之,则郁塞通:推此而广之,尽诚而行之,则子孙观陛下之德,不待教而成矣。”未几起知陈州,召为资政殿大学士,兼侍读,至是拜门下侍郎。
纲 命程颐等修定学制。
目 太学自蔡确起大狱,连引朝士,有司缘此造为法禁,烦苛凝密,博士诸生禁不相见,教谕无所施。御史中丞刘挚以为言,至是命程颐、孙觉、顾临同太学长贰看详修定条制。颐大概以为:学校,礼义相先之地,而月试之争,殊非教养之道。请改试为课,有所未至,则学官召而教之,更不考定高下。置尊贤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镌解额以去利诱,省繁文以专委任,励行检以厚风教,及置待宾、吏师斋,立观光法,如是者亦数十条。
纲 六月,放邓绾、李定于滁州。
纲 置春秋博士。
纲 吕惠卿有罪,建州安置。
目 惠卿见正人汇进,知不容于时,恳求散地。右司谏苏辙、王觌历数其奸,请投畀四裔以御魑魅;中丞刘挚复列其五罪。于是贬光禄卿分司南京,再贬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
时惠卿、章惇、吕嘉问、邓绾、李定、蒲宗孟、范子渊等皆已斥外,言者论之不已,范纯仁言于太后曰:“录人之过,不宜太深。”太后深然之,乃诏:“前朝希合附会之人,一无所问,言者勿复弹劾。”惠卿党稍安。或谓吕公著曰:“今除恶不尽,将贻后患。”公著曰:“治道去太甚耳。文、景之世,网漏吞舟。且人才实难,宜使自新,岂宜使自弃邪。”
纲 秋七月,立十科举士法。
目 司马光奏曰:“为政得人则治,然人之才或长于此而短于彼,虽皋、夔、稷、契各守一官,中人安可求备。若指瑕掩善,则朝无可用之人;苟随器授任,则世无可弃之士。臣备位宰相,职当选官,若专引知识,则嫌于私;若止循资序,未必皆才。乞设行义纯固,可为师表;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知勇过人,可备将帅;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经术精通,可备讲读;学问该博,可备顾问;文章典丽,可备著述;善听狱讼,尽公得实;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练习法令,能断请谳:凡十科举士。应侍从以上,每岁于十科举三人,中书置籍记之。有事须材,执政按籍视其所举科,随事试之。有劳,又著之籍。内外官阙,取尝试有效者,随科授职。所赐告命,仍具所举官姓名,其人任官无状,坐以谬举之罪。”诏从之。
纲 夏主秉常卒,子乾顺立。
纲 九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河内公司马光卒。
目 时两宫虚己以听光为政,光亦自见言行计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谆谆语如梦中,皆朝廷天下事也。及薨,太后哭之恸,与帝临其丧。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年六十八。京师人为之罢市,往吊。及如陕葬,送者如哭私亲。四方皆画像以祀。
子康居丧,因寝地得腹疾,召医李积于兖,乡民闻之告积曰:“百姓受司马公恩深;今其子病,愿速往也。”积至,则康疾不可为矣。
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诚心自然,天下敬信,陕、洛间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光于物澹然无所好,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及居政府,凡王安石、吕惠卿所建新法为民害者,刬革略尽。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之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遂改之不疑。
纲 以苏轼为翰林学士。
目 轼自登州召还,十月之间,三迁清要。寻兼侍读,每经筵进读未尝不反复开导,觊有所启悟。尝锁宿禁中,召见便殿,太后问曰:“卿前为何官?”对曰:“常州团练副使。”曰:“今为何官?”对曰:“待罪翰林学士。”曰:“何以遽至此?”对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对曰:“岂大臣论荐乎?”曰:“亦非也。”轼惊曰:“臣虽无状,不敢自他途进。”曰:“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诵卿文章,必叹曰:‘奇才,奇才!’但未及进用卿耳。”轼不觉哭失声,太后与帝亦泣,左右皆感涕。已而命坐赐茶,彻御前金莲烛送归院。
轼在翰林,颇以言语文章规切时政,卫尉丞毕仲游忧其及祸,贻书戒之曰:“君官非谏官,职非御史,而好非是人,危身触讳,以游其间,殆犹抱石而救溺也。”轼不能从。
纲 张璪免。
纲 冬十月,改封孔子后为奉圣公。
目 鸿胪卿孔宗翰言:“孔子后世袭公爵,本为侍祠;今乃兼领他官,不在故郡,于名为不正。乞自今袭封之人,使终身在乡里。”诏改衍圣公为奉圣公,不预他职。添给田百顷,供祭祀外,许均赡族人。赐国子监书,立学官以诲其子弟。宗翰,道辅子也。
纲 十一月,以吕大防为中书侍郎,刘挚为尚书右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