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氏祭簿》所记上坟用三牲为鹅,鱼,肉,这里值得注意是有鹅而不是鸡,普通祭祀总是用特鸡的。乡下风俗上坟时必须用熏鹅,不知道是什么道理,这据《越谚》上说是斗门市名物,但别处也都能做,其实与北京的烤鸭子差不多,只是鹅不能像鸭那么养得肥,所以皮虽然也香脆,吃的还是那肉,用酱油醋蘸了吃,实在是很香甜的。《祭簿》上又有祝文,祭后土即山神的和祭祖先的各一篇,上边录有全文,是很好的例子。其一云:
“维年月日,信士平某敢昭告于某地后土尊神之位前曰,惟神正直聪明,职司此土。今某等躬修岁事于几世祖考某某府君几世祖妣某氏太君之墓,惟时保佑,实赖神庥,敢以牲醴,用申虔告。尚飨。”其二云:
“维年月日,考宗孙某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几世祖考某某府君几世祖妣某氏太君之墓前曰,呜呼,岁序流易,节届清明,瞻拜封茔,不胜永慕。谨具牲醴,用申奠献。尚飨。”这两篇文都简要得体,祭祖先的一篇尤其朴质可取,而且通用于各地的祖坟,尤有意思。大抵祭祀原是仪式,须要庄重,因此仪文言动也有一定规律,乃得见其整肃,这祝文或祭文程式的一致,我想即其一端。庚子年日记三月初九日下,记“往梅里尖,为六世祖韫山公之墓,余与鸣山叔赞礼,祭文甚短,每首只十数句耳”。因此可知上代办法亦是如此,虽是一处单用,文句也还简单,不像后来的繁缛,如致祭佩祭所用的那么样,这些文章都已忘却了,只记得乌石头的祭文中有云,“山绕龙山,石蟠乌石,”声调响亮,文词华丽,却反失了诚实与庄严,不大合式了。
说到乌石头,令人联想到一件旧的悲剧来,鲁迅的小说《祝福》中说祥林嫂的小儿子在门口剥豆,给马熊拖去吃了,这实在乃是乌石头坟邻的女人的事情,她因此悲伤至于“眼睛哭瞎”了。大概鲁老太太曾经听见那女坟邻亲自对她讲过,所以印象很深,直到晚年提起来时还是为之惨然,近年我遇到在浙江大学教书的同乡,说抗战时住在山里,一个小孩为马熊所拖去,这更令我不能忘记,因为那比乌石头的事情又要迟五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