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二年,关中旱,大饥。太宗谓侍臣曰:“水旱不调,皆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修,天当责朕,百姓何罪,而多遭困穷!闻有鬻男女者,朕甚愍焉。”乃遣御史大夫杜淹巡检,出御府金宝赎之,还其父母。
贞观七年,襄州都督张公谨卒。太宗闻而嗟悼,出次发哀。有司奏言:“准阴阳书云:‘日在辰,不可哭泣。’此亦流俗所忌。”太宗曰:“君臣之义,同于父子,情发于中,安避辰日?”遂哭之。
贞观十九年,太宗征高丽,次定州,有兵士到者,帝御州城北门楼抚慰之。有从卒一人病,不能进。诏至床前,问其所苦,仍敕州县医疗之。是以将士莫不欣然愿从。及大军回次柳城,诏集前后战亡人骸骨,设太牢致祭,亲临,哭之尽哀,军人无不洒泣。兵士观祭者,归家以言,其父母曰:“吾儿之丧,天子哭之,死无所恨。”太宗征辽东,攻白岩城,右卫大将军李思摩为流矢所中,帝亲为吮血,将士莫不感励。